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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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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管理制度

申诉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新加坡的美丽整洁、井然秩序以及经济繁荣已是举世闻名,然而我第一次对这个神话般的花园国度产生深深的疑惑,却是源于在新加坡鬼月的经历。

每年的农历七月被华人称为鬼月,而七月十五是华人传统的鬼节,也就是平时我们所讲的“中元节”或者“盂兰盆节”。据说中元节来自道教,是掌握赦罪地官的寿辰之日,后被佛教沿用,加入释迦牟尼十大弟子之一目莲救母的故事,而成为佛教的盂兰会。盂兰是印度梵语“倒悬”之意,在此意指目莲的母亲在地狱受苦——“有目莲僧者,法力宏大。其母堕落饿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为烈焰,饥苦太甚”。目莲无法解救母厄,于是求教于释迦牟尼,佛祖“为说盂兰盆经,教于七月十五日作盂兰盆以救其母”——释迦牟尼指点因其母罪孽深重,必须用盆器盛百味五果,供养十方佛,藉众僧之功德,方能解脱其母倒悬之苦。目莲遵照指示去做,终于救出母亲。“盂兰会”的用意原为提醒人们要报答亲恩,而新加坡的中元节却演变为主要是祭祀孤魂野鬼。

对道地的大陆国人而言,鬼月以及鬼节实谈不上什么避讳,然而对于海外华人而言,却是禁忌多多——占新加坡人口比例绝对多数的华人不仅结婚、生日或其他喜庆在此月基本绝迹,出门旅游以及公干的人也急剧锐减,甚至有些学校还专门为此放假一个礼拜以避忌出门。对于弹丸之地却又众多国家对其免签证的新加坡而言,动动脚就可以轻松迈出国门,然而在鬼月其出国人数降幅可达20至30%,这使最倚重狮城客的马六甲旅游业也不得不大受影响,在此期间很多商家的情形远非惨淡可以形容。

让我真正惊愕不已的还是七月十五鬼节这一天,漫天飞扬的纸灰香火让这个岛国笼罩在迷朦的烟雾之中,蓝天不再,这一天这个国家不再美丽——据说仅鬼节一天新加坡烧掉的冥纸价值换算成人民币就高达几亿!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政府对此的默认不干预态度,社区甚至还提供专门用来焚烧供品的大型铁桶,由于禁止在街道路边烧纸,人们便往往将其置于楼顶天台之上,海风袭来,整个城市上空便飞舞着灰黑的冥纸灰烬。不同于大陆单门独户的烧纸祭祀,新加坡更多是以社团甚至公司为单位,并且多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祭祀程序。当现代化公司的白领们跪拜在地求签求号(求吉祥数字集体购买)成为一种普遍,我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素质,何以创造新加坡如此的文明?

随着在新加坡工作生活日见其久,我更是对国内许多专家学者所称道的新加坡精英教育颇有微词——这种在小学中期就根据儿童考试成绩划分快慢班的做法在中学分流时达到了极至——根据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高低,决定了学生是否能够进入特选学校的特别课程班(一般占毕业生的10%左右)或者是次一级学校的快捷课程班(40%左右)或者普通课程班(50%左右),随后的再次分流便基本早早决定了孩子能否在后来接受大学教育还是不得不过早地跨入职业学校学习——就我个人的经历与认识而言,小学乃至初中的考试分数很难全面反映出一个人应有的学习感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创造天赋等等,过早对孩子分门别类确定发展方向进行职业教学,扼杀的只能是孩子的创造天性,因而这种急功近利的教育体系所忽视的恰恰是现代人所必需的素质教育——有人将新加坡的双语甚至三语教育称之为素质教育的典范,我对此实在不敢苟同——我认为我们不能不考虑新加坡多民族混居这一事实;并且,在我看来,语言只不过是一种交流以及思维的工具而已,仅仅停留在语言表面而难以洞悉其文化精髓的语言学习,所导致的往往是思想的难以深入而不得不流于浅薄与庸俗——这一点通过新加坡的文化娱乐生活便可以一览无余。

然而我却不能不称道走在世界前沿的新加坡职业教育,它的训练目标是,学生在工作的第一个星期内就要为雇主创造效益——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调查显示,受过职业训练的90%的工教学院毕业生在新加坡倍受雇主青睐。教学工厂里独特的训练,为新加坡的经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如今,职业教育不仅是新加坡教育的主体,也成为新加坡经济的支柱。

某种程度上对素质教育的牺牲换取的却是一只训练有素的雇佣大军,而这是否是新加坡经济腾飞的一个重要因素?或许从那时起,我心头就老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困惑,这就是素质以及训练有素于企业经营管理的意义——我们往往将中国企业中的不规范行为归罪于国人的素质问题,事实果真如此?

误读的要害问题

有些水族馆或者海洋公园的的海洋动物表演常常有这样一个压轴节目,让巨鲸跳出水面,越过高处的一个横杆或者一条绳子。巨鲸跳跃之高,当其重新入水的时候,往往会溅湿靠近水池的多排座位。

观看表演的人们对此往往认为不可思议,随之产生的疑问是,海洋动物的教练们是怎样教会巨鲸们如此表演的?

让我们来看看教育的过程——当人们刚刚捉到巨鲸的时候,它当然不会跳绳子,于是教练们便开始在大水池里训练它。

刚开始,人们会把绳子放在池底,巨鲸每次跃过绳子——实际上是每次从绳子上面游过时,就会得到食物。很快,教练们就可以把绳子稍微抬高一点。

如果巨鲸从绳子下面游过,就不会在训练过程中得到任何东西。只有当它从绳子上面游过去的时候,才能得到食物奖励。这样过一段时间,巨鲸就可以学会每次都从绳子的上方游过。这个时候,人们便开始把绳子继续抬高,直到绳子与水面齐平。

这时,巨鲸知道,要想得到食物,就必须跳出水面一点儿,越过那条绳子。等这个目标实现之后,教练们就开始把绳子在水面上方逐渐抬高——结果大家可想而知——在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训练后,巨鲸们便具备了极富美感的跳跃表演能力。

这何尝不是一种残酷,在巨鲸们的潜意识里,这种枯燥的训练实谈不上任何美感与乐趣,只是成为一种自身生存的必须,而远没有自己在野生天地里的自由自在——久而久之,巨鲸会成为一位优秀的职业表演者,然而这已与巨鲸在野生海洋环境中所应该具备的素质已没有太大的关系——谈得上关联的,一是生存的需要,一是训练有素。

由此,在多年的海内外企业一线工作中让我困惑不已的难题也似乎在一瞬间找到了答案,我感到这是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而又被大多数管理者所普遍误读的一个要害问题——我们中国企业中的大部分的不规范行为往往是因为训练“无”素导致而不能仅仅归罪于国人的素质问题——这里的差别在于,一个人的基本素质可以通过国民教育解决,而训练“无”素却应该是通过社会职业教育、企业内部严格的岗位职业培训以及制度体系予以消除。当我们再把素质细分为基本素质与职业素质时,我们会发现,在很多时候,并不是素质成就了训练有素,而是训练有素造就了优良的职业素质。有意无意之间用所谓基本素质的“原因”去解释或者掩盖训练“无”素所造成的问题,不仅是在推卸企业应有的责任义务及回避应付的成本,更多的是让企业迷失了自身管理思维与管理技术的发展方向——在训练“有”素以及“无”素的背后,反映的实际上是一个企业管理的问题。

训练有素的艺术

在美国顶峰投资(PEAKPACIFIC)任职时,我们有一位来自香港的负责运营以及安全生产的总监级人物李先生,让我钦佩羡慕不已的不仅是李先生在世界60多个国家地区的工作与游历经历,还有从他生活细处所体现出的情趣以及品位——譬如我们同事聚餐时李先生能够精确的品味出法国红酒的酿制贮藏年代,这让我们称奇不已。然而这里面的诀窍并不在于李先生有什么超人的素质,却是源于他长久生活过程中的专注以及精确有致的训练体味——正如同李先生在他的工作指导中反复强调的规范,甚至精细到生产车间里工人搬放部件的一个具体动作,如何屈膝、单腿下蹲、如何用臂、发力、起身转身、放置等都有严格的规范要求——李先生解释,这些根据人体动力学等科学分析后所确定的规范动作,表面看起来有些机械死板,但可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员工操作疲劳,并且可以有效降低腰、背肌及脊柱受伤劳损的可能几率,因而这些规范的落实就成为优良工作质量的保证——当这种有素训练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对精致的追求融入生活各个层面之中,一个人才会拥有别样的生活素质。

曾经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我国某家企业引进了德国的生产设备,然而试车产品却无论如何达不到应有的精度标准,惊诧莫名的德方派来了一位20多岁的技师,当他看到中国技师蹲在设备侧旁拧紧设备底部的螺帽时,一下子变的怒不可遏,严厉批评违反了设备安装规范要求。中方已经60多岁德(技)高望重的老技师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希望德国技师给演示一下,一身整齐工装的德国技师二话不说,象士兵般的仰卧在地,将身体平挪到设备底部,头部位于螺帽位置的下方,用专用扳手将螺帽拧了三圈半——不多也不能少,在德国技师的示意下,中方人员才发现螺帽与设备底部都有相应的标志。德国人解释,只有平卧才能够保证螺帽与设备底部平行以及用力均匀,而这个三圈半是经过严格的安装测试得出的标准结果,只有此才能保证整个螺丝的不紧也不松,不会因为额外的张力使设备部件产生难以察觉的轻微变形。

类似的安装问题频频出现,譬如,我们的技师安装一个齿轮,装不进去时,会抡起锤子敲进去,而德国技师会拿着砂纸、小锉一点一点加工,直到完全吻合为止——经过德国技师的安装调试,设备神奇般的恢复了应有的效能,而最终让我们感到惊异不已的是,这位德国技师并没有显赫的学历,甚至都没有大学文凭,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职业学校的再为普通不过的毕业生——他认为这一切是如此的平常,因为他一直都在接受这样的训练以及要求。

这让我想起这样一首英国童谣:失了一个铁钉,丢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只马掌,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损了一位国王;损了一位国王,输了一场战争;输了一场战争,亡了一个帝国——1485年,英王理查三世就是这样在波斯沃斯战役中惨遭俘虏而败给了里奇蒙德伯爵所带领的军队,从而失掉了整个英国。当理查三世在被俘的那一刻痛苦地喊道“钉,马蹄钉,我的国家就倾覆在这颗马蹄钉上”时,我们是否同样感受到一种别样的遗憾与沉重?

这种是否有“素”的细微差距,造就的可能就是文明程度上的巨大落差。

同样的手表配件,在我们的工厂以及在瑞士的工厂组装出来,走时精确度不可同日而语;同样的汽车品牌、同样的轿车零件,中国的汽车厂家组装出来的整车,和国外厂家的原装品质量比较相差不止一个层次——成熟的技术在生产中却得不到成熟的应用——当我们惊呼高级技术工人短缺已经关乎企业生命时,我们不能不反思自己的高级技术工人何以短缺。由于特殊的经历,使我得以实地考察研究过国内许多的企业,如果让我给出一个评价,我感到非常难以启齿以及耻辱的是,对于许多国人而言,其工作态度、表现以及既成的事实那便是“糊弄”——这并不是仅靠素质托词就可以解释的,探究其深层原因,这实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的群体性训练“无”素所致。

结束语

申诉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关键词】 肾移植

关键词: 肾移植;环孢素A;血药浓度;排斥反应;毒性反应

0 引言

环孢素A(cyclosporine A,CsA)是临床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广泛用于器官移植中的排斥反应,但由于药动学个体差异较大,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我们对105例肾移植患者术后0.5a内全血CsA浓度进行测定,报道如下.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1994-04/2000-10在我院接受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患者105(男68,女37)例,平均年龄为(35.0±9.2)(17~58)岁,其中原发病为慢性肾炎94例,慢性肾盂肾炎6例,糖尿病性肾病3例,多囊肾2例,术前并发乙肝患者4例,腹透3例,血透102例.透析时间1~36mo,术后按我院常规免疫抑制方案环孢素A(CsA)+硫唑嘌呤(Aza)+强的松(Pred)三联用药.根据肾移植术后临床症状以及辅助检查结果,将患者分为普通组、排斥组和中毒组.普通组选择标准:术后血肌酐、尿素氮逐渐下降,每日尿量少于1500~2000mL L-1 ,尿密度为1.01~1.03,血钾为3.5~5.0mmol L-1 ,超声影像学提示移植肾正常,血管阻力指数正常.排斥组标准:患者发热,移植肾肿胀、压痛、尿量突减、血肌酐急剧升高,B超提示移植肾体积增大,血管阻力均高于正常,经冲击治疗后,血肌酐下降.中毒组选择标准:肝中毒指征为术前肝功能正常,服用CsA后出现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经减药和对症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肾中毒指征为尿量减少,血肌酐升高,CsA浓度升高,临床表现有高钾高氯血症,伴血压增高,辅助检查无排斥反应表现.

1.2 方法 患者服用CsA3d后,于早上服药1h前抽取静脉血0.5~0.8mL,置于风干抗凝试管内,充分混匀,送到实验室待测全血CsA浓度谷值.测定仪器和试剂为美国雅培公司生产的FPIA测定仪(AbbottTDx)和单克隆抗体全血CsA试剂,测定方法主要步骤为精确吸取被检标本全血50μL,放入离心管中,精确加入50μL溶解剂和300μL沉淀剂,充分振荡后,离心(离心机转速:9000g),取上清液TDX仪器内测定.  统计学处理:数据均以x ±s表示,多个样本均数之间的比较采用方差分析测验差异的显著性.

2 结果

普通组、排斥组及中毒组不同时期CsA血浓度变化见表1.

表1 不同组别不同时期CsA血浓度 (略)

3 讨论

实践证明,肾移植术后治疗过程中检测CsA血药浓度,减少因CsA浓度过高所引起的肝、肾毒性或浓度过低而致的排斥反应,选择适合患者本人的治疗窗范围是至关重要的.对CsA血药谷值浓度提早测定可提供区别排斥反应和CsA肝肾毒性反应的可靠依据.从结果可看出,排斥反应与CsA浓度过低,肝肾毒性反应与CsA浓度过高密切相关,本结果与国内外文献报道基本一致[1,2] .从本文统计的资料看出,肾移植术后1mo内、3mo内、6mo内的谷值浓度分别维持在300~400ng mL-1 ,200~300ng mL-1 ,120~250ng mL-1 即可,但需要注意不同个体对CsA浓度的要求差异较大.如在用药方案基本相同的情况下,男性患者比女性更易发生中毒反应[3] ,高龄患者较易发生肾中毒[4]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除参照基本用药原则外,应强调系统地测定谷值浓度,要结合患者对CsA的耐受性、生物利用度、药物动力学的特点及其它临床表现,制定因人而异的个体化治疗方案,监测并及时调整药量.综上所述,治疗药物环孢素血浓度检测有助于监测急性排斥反应和肝肾中毒的发生,对调整给药方案、指导患者用药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参考文献

[1]朱有华,闵志廉,顾超宁.肾移植术后应用荧光偏振法检测环孢素A血浓度的经验[J].中华器官移植杂志,1993;14(3):109-111.

[2]Wang P,Menui V,Simpson E.A monoelonal antibody fulres-ence polarization immunoassay for cyclosporine [J].Transplant Proc,1990;22:(6)1186-1190.

申诉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学生管理;学生权益;保护

高校是公益事业机构,设置高校的目的是实现公民法定的受教育权。高校学生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设立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管理规则来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营造和谐融洽的校园氛围。高校管理的重心是保障学生实现法定权利。学校必须依法制定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使学生实际享受法定权利,保障在校学生在法律许可的范围自由作出法定行为。

一、目前我国高校在学生管理中存在的一些轻视学生权益的现象及原因

(一)、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和当今的社会育人标准不相符合

高校管理办法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发展,而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过分管束学生,以不出错,不违纪,全面稳定为管理宗旨, 大大约束了学生们的思维和行为。高校管理人员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学生,管理人员的所有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展开。学生的利益是决定管理的方式取向的主要要素和基本标准,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立德树人”的育人原则,过分约束,怕这怕那,最好是让学生除了学习,只知道吃饭睡觉这样的过分约束学生的管理思路只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高校教书育人的最终目标。

(二)、当前高校未严格依照新《规定》的法治精神进行学生管理

《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学生权益。学校在日常教育教 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格权 和其他人身权益。”它强调,在校学生实际享受的权利既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高校制定学生管理制度不得与宪法相违背,不得与教育部规章制度 抵触。首先,现今管理规则过分约束学生的行为,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小于宪法规定的范围,无法完全保障学生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其次,现今高校管理规则的制定没有充分反映学生民意,大部分规则是站在校方的角度来制定。再次,现今高校管理规则的制定原则以“严校治人”为原则,偏离了“教书育人”原则。 高校教育应该以“引导”为 主,而不是 以“强制”为 主;应该以“警示”为主,而非以“惩戒”为主。

(三)、当前高校普遍缺乏有效便捷的学生申诉渠道。

学生申诉无门或渠道不畅,合法权利保障难以实现,例如“考试作弊开除”或者是“将学位证和英语四 级挂钩”或者是“男女同居开除”等。这些管理办法虽然方便了学校对学生的管理,但是却置法律于不顾,置学生的尊严和权力于不顾。另外个别高校对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乱订学习资料,是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等,这一些列的法律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释。 另外,学校管理规则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如个别高校存在的宿舍管理员私自没收大功率电器等,也侵害了部分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违反程序性原则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第56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 听取学生或人的陈述和申辩。”第58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因此,高校学生对自己的处分拥有被告知权、申辩权、申诉权以及诉讼权。可是,目前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有些高校显然忽视了对学生自身程序性权利的维护,其具体表现为:首先,各高校在学生违纪处理的条例中违纪处理的程序内容,措辞模糊,操作性差。其次,在进行处分的过程当中,不重调查,不给学生充分申辩的机会,或者给你申辩机会,但是实际上不予采纳,学生诉讼权也得不到保障。

二、高校学生管理须切实注意保护学生权益的一些措施

(一)、高校管理者应树立“教书育人”和培养全方位人才的意识

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是深化高校管理制度改革的先导,高校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国内外先进教育思想与办学理念。说:“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我们高等院校在学生的管理上一定要做到以生为本的原则,这也是由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特点所决定的。学校的本质就 是培养人才,高校的教职员工都是在学校领导的管理下展开对学生的培养和教学活动的。因此,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教职员工,他们对学生的管理,最终都是对人的管理。

(二)、构建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高校管理模式,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首先,要明确高校学生所享受权利的范围。作为受教育者,高校学生享有充分了解高校提供教育服务的真实情况的知情权、监督学校资源使用与学校日常机制运作情况的监督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参与权;作为公民,高校学生依法享有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申诉权、结婚权等最基本的公民权利。其次,高校要对学生权利采取尊重与保护的态度,积极加强学生的权利认知与维权意识的教育,鼓励学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学生受教育权与公民权的保障情况作为 衡量学生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考核指标,从 而在法定范围内最 大限度得障学生的基本权利。

(三)、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表达权利诉求。

高校可以学生会与学生社团为载体,以设置“学生参议制”、“校长信箱”、“学生校长助理”等为形式,以表达学生利益诉求、提升学校服务质量等内容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学生自治活动,从而使得学生在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中畅通与学校的沟通渠道,提高学校提供服务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在促进高校管理民主化改革的同时,完善学生权利保障机制。

(四)、完善学生申诉制度,合理解决高校管理过程中的纠纷

1、确保申诉处理委员会构成与设置的专业性、独立性与民主性。 在委员会构成上, 应合理设置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学校负责人与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比例,通过代表在专业上的多元化与专业人士的比重来确保委员会的专业性;委员会的性质应当设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裁判机构,淡化行政色彩,保证其独立地作出自己的判断与决定;将民主原则贯穿于委员会进行申诉处理的整个程序中,保证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2、规范申诉处理程序。 高校应当保证申诉人的全程参与,允许申诉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申辩,并允许其与原处分单位代表进行辩论。申诉受理组织 应当充分听取申诉人的陈诉与申辩,对于情况复杂、易产生争议的申诉应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从而保证申诉的公开性与公正性。

3、细化学生申诉处理的原则规定。 一是回避原则,与申诉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申诉机构处理人员在整个申诉处理的过程中都应当回避,以此增强申诉过程的透明度与申诉结果的可信度。 二是申诉不加重原则,在申诉处理过程中,应从维护学生利益的角度出发,不应加重原决定的处分程度,以此消除学生的顾虑,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4、完善申诉后的救济渠道。加强学生申诉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起一个健全的学生申诉后救济延续化机制,从而将高校处分权至于司法的有效监督之下,为学生的权利救济提供多样化与法制化的途径。(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

申诉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5-12-23

一、高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特点

(1)我国公立高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民办高校的规章制度严格。半封闭式管理或者是全封闭式管理是现在很多民办高校的管理手段,还有的学校规定学生在教室学习,更甚者还会采取点名和惩罚措施,每天晚上进行人数的清点,这些都是公立高校所没有的。

(2)在高校安全管理中,男生比女生松懈。在高校宿舍管理方面,对男生的管理比较松,如在进行女生宿舍管理中,男生进入需要先进行登记,或禁止男生进入女生宿舍。

(3)高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严格与松懈与当地的治安状况有关。为了保证和维护校园安全,在社会治安状况比较差的地区,学校会在学校规章制度中设置很多强制性和惩罚性的规定。

(4)高校比较密集区域的规章制度会比较相似。高校密集区的学校在学生宿舍管理、安全管理和违规处分方面所设定的标准差异不大。

二、存在的问题

(1)高校原有的规章制度与现有的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差距。我国高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源自于我国的相关规定,如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随着时间的变迁和法律的完善,法律权利义务规则发生了改变;可是高校并没有针对法律的改变而更新,出现了高校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不统一的情况。

(2)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第一是没有完善的立法体系和立章规划。第二是因为安全管理规定与实际不符,没有配套的规则和措施,不能推行。

(3)内容缺乏公平合理性。公平合理这一原则在高校制定规定中并没有得到重视,其主要表现在权利和义务内容不平衡方面。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高校管理规定中应该将两者结合,还应该包罗对学生行为进行指引和教育的内容。

(4)高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与我国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矛盾。首先是超越权限后的行政处罚;其次是未经同意和规定免除责任的事项;最后是滥用自由裁量权。除此之外,对于开除学生学籍情形,我国法律法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可是还是有学校滥用私权开除学生学籍,这违反了法律法规。

(5)缺乏合理有效的学生救济渠道。如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学生可以去当地法定机关寻求帮助。笔者认为,申诉是最有效的救济办法,因为申诉时间短,耗时少,如果学校不接受申诉或申诉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学生有权对学校提讼。现在,我国很多高校都设立了用于学生申诉的机构,可是,因为高校内部申诉机构和程序还存在权利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导致出现救济力度和成果有局限,裁判立场角度存在偏差等问题。

三、完善措施

(1)为了让学生人身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第一,合法性。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不能超过法律赋予的权限。第二,法律保留性原则。学校可以设置合理的标准来处理损害学生的基本利益等问题。第三,公平合理性原则。为了保证学校不,高校要提升自身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和约束。

(2)在以上三个原则的指引下,高校应该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树立义务和权力平等的观念。第二,创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立法体系和立章规划。第三,细化规章内容,创建配套的规则和措施。第四,明确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

(3)对高校内申诉制度进行完善。为了实现高校申诉方式的多元化,可以通过调解教育行政部门复议制度等救济模式对学生提供帮助。

(4)借鉴“无诉校区”的模式。降低高校内部的诉讼数量,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纠纷,“无诉校区”主要是由学校、社区街道和法院共同创建。如果在高校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引入这一模式,提倡创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冠鹏.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3.

[2]白元儒.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问题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0.

申诉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生;管理;策略

一、当前大学生人本管理的管理模式

伴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的价值、地位也在不断的提高,其目的是以适应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而学校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组成部分,其发展必定离不开人的作用。所以,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模式也是迫在眉睫。高校学生管理的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是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和指导思想,是教育的出发点,同时也是学生管理的动力与核心。因此,在对于学生的工作进程中要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尽力来创造各种机会和条件来达到学生自我实现的目的,从而达到学生自由与全面的发展。

第一,把“服务管理”为突破口来运用到学生的管理中,这就意味着学生管理的重心发生了转移。学生的管理在未来应该是市场驱动或者学生驱动的管理,是更加强调管理者内部开发的以质量管理作为保障的管理。服务管理虽然尚未形成一门独立的管理理论,但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了一种符合目前社会竞争的管理视角。我们只有通过依托服务才能在与其他高校的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并且让学生满意。

第二,构建教育、保障、服务、管理及咨询于一体的复合型管理模式。一方面,通过抓好学生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制定和完善考试的制度、作业完成情况

、社会实践制度及听课情况等,有利于促使学生提高和培养综合方面的能力,更好的实现自我的价值。另一方面,学生管理制度必须以育人为最终目标,体现育人的宗旨,通过发挥管理制度规范、约束、教育引导的作用,重视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节操。

二、心理契约的构建是加强大学生管理的必要

所谓的心理契约是指以成员和组织之间的互相的心理期望作为基础。因此,明确双方的需要则是构建心理契约的关键。在高校招生,即构建心理契约的起点时,尤其是在进行招生宣传的时候,应该最大限度的明确这种需求。各大高校在将学校的目前状况及学校的发展前景作为介绍后,还应把大学学习的方式、条件、内容、各专业的培养方向及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去向及表现等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在了解了生源的简历、原学校的评价、学生的成绩之外,还应去深入的了解其学习的兴趣以及其潜在的专业期望,从而达到个体与组织,个人与专业的相互匹配,从而使得公平、公正、合理的心理契约的建立。这一环节就像是签订了“心灵的契约”。首先,心理契约可以激发大学生的进取动力,保持大学生的期望张力。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是心理契约的基本目标,学校只有给学生提供适当的期望与对其需求的满足才能激励大学生不断进取的信心。现如今推行于高校的奖学金等制度也促进了学生学习的动力,促进自己学习成绩的提升。

其次,心理契约可以促进规章制度和现实情况的相互补充。高校为了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力度,依据法律规定及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从而制定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客观环境在不断的变化,使得这些硬性的规章制度不能适应快速变化且丰富的时代潮流。因此,高校与学生建立心理契约是必不可少的,在拥有共同目标的基础之上,发挥心理契约的柔性的管理优势,达成核心价值的共识,使得大学生将个人的发展融合到学校的发展中,得到良好的发展。

最后,心理契约可实现大学生与高校的互惠双赢。一方面构建心理契约对于管理者而言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减少成本。实现和学生的有效沟通达到有效管理的作用;另一方面还可以使大学生通过自身不断的心理期望来审视自身的一言一行与学校的发展方向是否相统一,将个人的发展、学校的发展相联系,从而达到学生对学校的忠诚度的目标。

三、生态管理制度的创建

⑴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

我国的《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法》都已明确的规定了学生具有申诉的权利。而学生的申诉制度也是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权益以及高校创建学生生态管理制度的一项内在的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申诉制度,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就成为了学校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

⑵教育行政复议制度的建立

对学生接受教育过程产生严重影响的学生管理者或者管理部门,高校校务会对其管理行为做出合法且适当的审查,从而起到督促学生管理部门,依法维护学生的权益,维护学生的合法利益。

⑶教育行政诉讼制度的启动

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是以管理的司法审查为其标志,促使学生管理权的运行规范化、法制化。司法审查的启动为学生提供了最终性、最权威的有效途径,有效的推动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

结束语:对当前我国高等学生的管理,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方面的成绩,担仍需要我们对学生学习制度、思想道德修养等方面的不断加强,为学生管理工作不断的注入新的动力来把学生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林勇娟.大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博弈思想[J].高教论坛,2004(l):148-150.

[2]陈清义.关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模式分析[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12).

[3]马愍夫.探讨以人为本的学生管理模式[J].科技信息,2010(31).

[4]彭丽娟.以人为本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探究[J].湘南学院学报,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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