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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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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

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7月24日,由天津市农机局局长胡伟带队的农业部农机安全生产督察组到长春市,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农机局局长成洪、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杨海波、长春市农委副主任孙长占、市农机监理处处长唐景岐,德惠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涛、农机局局长张国恩、副局长滕继德,监理站站长辛可元陪同检查。

农业部督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朱城子、米沙子进行实地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涛向督察组汇报了长春市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近一段时间以来,按照国务院、农业部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该市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4个检查组和2个督察组,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都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工作领导体系,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工作中,根据“全覆盖、深排查、零容忍、严整改”的总体要求,采取督查、自查、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了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行动。进行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的排查整改,做到不漏一个、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全市143个农机大户、121个维修点、储油设施和培训学校、对全市2万台拖拉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论大小、不论性质、不论对谁、一律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搞拖延,发现一个立即整改一个,不留丝毫暂缓余地。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及时整改的,立刻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对限期整改不达标的,进行严肃追责,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出安全隐患1598起(无牌车351起、无证驾驶213起,拖拉机违法载人61起,其他违法行为158起,未检801起,酒后驾驶14起),警告教育104人次,罚款1.2万元。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农业部督察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现场的方式,对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了全面的督导检查。督察组指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作为农机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仅是事故本身的损失,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今后的工作要采取更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通过强化责任、强化管理、强化监督,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摘要平安农机建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农机主管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农机的重要举措。就平安农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法,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平安农机建设;存在的问题;对策

平安农机建设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农机主管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农机的重要举措。对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市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农机安全示范县(市)的创建标准及相关规定,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平衡[1-4],现总结如下。

1存在的问题

1.1重视程度不够,行动迟缓

一些同志对创建平安农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态度不够积极;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及时,认为创与不创区别不大,主动性不够,靠上级点名硬推才做,有的至今没有真正行动起来。农口单位改革后,部分入编的农机监理人员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机安全监管上,个别乡镇公益性人员中仍无农机安全监管人员,造成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滞后和缺位,安全监管力量有所削弱。

1.2创建工作不够认真、扎实

有的地方习惯于一般号召,满足于做表面文章,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到位,要求不明确;有的敷衍了事,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甚至边排查治理边发生事故。少数地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还不够扎实,人员和资金投入不足。个别已建安全镇村没有及时巩固发展,有回流现象。

1.3方法不得当,效率不高

从整体情况看,创建工作不平衡,确实存在差距,一些同志思想没有开动起来,特别是在向地方党委政府及时汇报、争取支持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方面,做得还很不够,牵头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

1.4基础设施差,人员素质低

有的地方尽管也做了不少工作,但随着农机具日益增多,流动频繁,部分机具老化,更新资金短缺,乡(镇)、村农机人员办公场所、乡村道路、桥梁等必要的基础和安全设施严重不足,有的乡镇连一间象样的办公室都没有;加之部分机工逃避管理,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根除。另外,乡(镇)农机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不快,年龄老化,基层农机监管队伍面临断层,农机事业后继无人;加之文化水平不够高,业务不精,导致后劲不足,创新内容不多。

2对策

2.1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考核制度。要按制度和计划开展工作,县(市)、乡(镇)、村及农机管理部门与机手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有专人负责并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工作到位。

2.2 强化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农机安全活动日、安全宣传栏、固定标语以及通过举办技术讲座、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有效形式,结合开展“农机安全月”、“农机安全专项治理”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机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要常抓不懈,以增强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2.3强化牌证管理,抓好农机安全源头治理

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重点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严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同时,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农机合作组织及办证点开展好服务,搞好机具检验,确保作业机械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为平安农机提供基础保障。

2.4强化监督检查,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结合“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切实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不按规定参加检验、违法载人、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三夏、双秋重点农时季节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同时,组织农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农机生产企业、经营修配网点、农机拼装市场等进行认真排查,净化农机安全生产环境,最大限度地消除农机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农机事故隐患。

2.5强化协调,形成农机安全工作合力

把平安农机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创新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着力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动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大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努力形成“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支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新局面。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机、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在信息通报、事故处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沟通配合。

同时,积极争取财政等部门对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投入,不断改善装备与手段,从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创造有利的条件。

2.6加强队伍建设,保证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

创建平安农机需有一支政治思想好、法律法规精通、业务技能精湛、作风正、守纪律的农机安全监管队伍,要突出抓好农机安全稽查组织建设和农机监理人员及村级农机安全协管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为创建平安农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要从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出发,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农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差、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要围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要求,抓好在职在岗人员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

2.7抓好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安农机建设夯实基础

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质量。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思考、谋划和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基本设施配套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安全监管单位应具备安全监管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由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保证,以确保基层农机安全监管机构有统一执勤标志(服装),有交通和通讯工具,有考核、检测和事故处理设备,有农机安全监理服务窗口和安全监管及培训基地,从而为平安农机建设夯实基础。

3参考文献

[1] 黄新卓.创建“平安农机”的工作思路及对策[J].广西农业机械化,2010(2):40-41,43.

[2] 郭晓勇,章建文.浅论农村农机安全现状与对策[J].现代农机,2010(1):20-21.

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的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农机“三率”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农机监理能力,不断深化“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着力建设平安和谐新。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安全生产责任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达95%,拖拉机年检验率达90%,联合收割机年检验率达95%,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死亡人数控制为零;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逐步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到年11月底全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示范村10个。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工作,成立县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委内),由陈世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选村布点,组织宣传发动,开展调查摸底,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初-7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农业部和安监总局制定的创建标准,结合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开展工作,查漏补缺,整改提高,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登记率、机车技术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评比阶段(年8月初-9月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并在2010年9月底前向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示范乡镇、村的典型材料。

(四)检查验收阶段(年10月)。县“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评选,确定优秀示范乡镇、村,形成综合材料,向县人民政府及市农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创建情况,迎接市农委、市安监局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创建活动的组织机构,并根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相关要求,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辖区内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的具体问题。同时,要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与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层层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目标及标准落实到乡镇、村组,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量化考核,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制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做好“五个一”的宣传活动:每年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书,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把宣传工作做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典型,全面提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总体水平。

(三)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农机、公安、安全监管、交通等部门要健全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重要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县交警大队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紧密配合,建立“队站联勤”制度,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依法监管,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为全面贯彻实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0〕11号)精神,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全面施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的源头管理,强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拖拉机年检率达90%;联合收割机年检率95%;农业机械补贴机具备案登记率10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95%;农机安全生产一般隐患整治率达到100%,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到95%以上。同时,通过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法制机制,增强农机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使农机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按照农业部要求,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期间,市农委将组成四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是否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大行动”“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排查农业机械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排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继续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的现象进行整治,对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的现象进行治理,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提高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消除事故隐患。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要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等活动,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一是要将《条例》的宣传作为行动重中之重,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机生产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农民机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严禁违法违章使用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

(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建设

要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一是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要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与农机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督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三是修订完善《*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及事故处理条例》;四是制订和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实施细则;五是制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考试工作规范、检验工作规范、检验员管理办法、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等,规范培训、检验、考试、事故处理等农机监理行政执法行为。

(五)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落实《条例》关于“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要求,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把农机安全执法车辆、事故勘察车辆、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农机驾驶员移动考试车和专用场所及设备作为工作重点,加强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科学执法能力。

(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一定要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农业部“两个规范”要求,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备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执法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明确乡镇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推进农机安全村建设。支持和鼓励建立农机安全互助组织,加强安全自律。建立健全与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安全生产联系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完善基层农机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农机监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岗位资格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坚持以人为本,规范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和队伍的执法监管能力。

四、活动时间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9月)

1.加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三夏”期间的农机安全监管,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投入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区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联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2.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三夏”时节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法规知识宣传。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乡村农机安全员的作用,真正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为契机,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继续落实“六个一”,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利用新闻媒体、集市活动、宣传栏和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挂图及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三)全面总结阶段(10~12月)

1.加强秋冬季农机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秋冬季参加作业机具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检点生产单位、主要生产区域、重要农作物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加强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认真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做好“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通行量大路段的检查,查处超载超速、违法载客等违法行为,确保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3.严格监督,全面总结。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同时,全面总结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好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采取切实有效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要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要突出抓好“三夏”、“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安全责任落实、违规异地发牌发证行为整治、伪造变造牌证及标志行为治理等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大力整治

农机安全生产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查汇报材料: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7月20日至24日,市政府组织3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和市供电公司、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委、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东山工业管理区、市龙岭工业管理区、市规划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教育局等14个部门和单位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思想认识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普遍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特别是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实施。隆木、横市、麻双、十八塘、凤岗、横寨、赤土、龙回、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及市经贸委、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较好地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部署。

(二)工作责任制方面。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普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以下达文件、签订责任状等方式,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制。市经贸委、市东山工业园管理区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蹲点具体企业的方法落实全员工作责任制;市龙岭工业管理区与园区每个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市教育局在全系统实行了学校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工作计划安排方面。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根据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到了既有年度、季度的全面安排,也有针对某一项工作、某一问题、某一薄弱环节、某一特定领域进行专项整顿治理的具体布置。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能紧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四)工作基础建设方面。在机构、网络建设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唐江、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蓉江、东山等乡(镇、街道)基本保障了经费,强化了安监站的建设;市教育局在赣州市教育系统率先设立了安全监察科,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加强了3个农村中队的建设,以应对乡村道路交通安全趋于严峻的态势。在业务培训上,隆木、横市、大坪、麻双、龙华、浮石、龙岭等乡(镇)今年组织了2次以上对村(居)安全信息员的专门培训,市公安局组织了2次基层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在信息管理上,横市、麻双、蓉江等乡(镇、街道)和市公安交管大队、市规划建设局建立了对监管对象的较规范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内容,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研判,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支撑保障作用;市教育局通过开发、使用“学校安全台账网络管理系统”,提升了对学校安全的动态管理水平。在日常宣传教育上,市公安交管大队在5个职能科室(中队)专门设置了教育室,用于在办牌、办证和违法违规处理等环节中,加强对驾驶员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同时,投入1.8万元专项资金,在市电视台常年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告;市交通局通过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学习活动;市龙岭工业管理区通过在园区、企业设置宣传栏强化了日常宣传教育。

(五)“三项行动”方面。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能按照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将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以组织实施。对下一阶段工作,一些单位和部门在总结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的措施。市公安局制定了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计划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市公安消防大队为配合推广东山街办坪塘村家具产业消防安全整治示范点的做法,计划在8月底前制作5000张《危险就在您身边》宣传光牒发放至家具生产企业;市公安交管大队制定了《大力整治交通秩序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工商局通过进一步把好注册登记关口,强化无证无照的执法治理;市规划建设局根据当前气候特点,制定了高温季节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专项整治措施。在“7·3”特大洪灾后,大多数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进一步强化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措施。

二、主要问题

从本次督查情况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多数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没有做到日常化、常态化。检查发现,乡(镇、街道)安监员日常工作不是以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而是以其他工作为主;一些乡(镇)安监员因工作变动频繁业务不熟,多数村(居)安全信息员往往形同虚 设。这些问题使乡(镇、街道)难于掌握辖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不利于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管理。

(二)相当部分的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深入。个别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还停留在发文、开会层面,在检查档案、资料,特别是检查相关台账中发现,大坪、十八塘、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浮石、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各项台账内容不健全、不规范,隆木、坪市、大坪、龙华、唐江、凤岗、三江、镜坝、朱坊、太窝、横寨、赤土、龙岭、龙回、东山等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委、交通、水利等部门台账内容更新不及时。乡(镇、街道)、部门和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台账只有查出隐患的记录而没有整改结果记录的现象,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或督促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三)监管方式方法上仍有诸多的不适应。在组织领导方面,多数单位主要领导日常满足于行政命令和听汇报,深入实地调查研究不够;一些监管部门和单位内部缺乏沟通交流,主动协调配合不够,严重地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宣传教育方面,除依法依规组织任职资格培训教育方面执行较好外,其他宣传教育工作未当作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主动性不强,多数是被动应付,普遍缺乏计划性、持续性。在执法监管方面,对已下达整改指令的但拒不执行的监管对象的处置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各行业领域在查处带有普遍性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中,未树立执法权威性,处置效果不明显。

(四)行业主管和专项监管、部门执法监管和乡(镇、街道)属地监管的联动联管机制难于有效实施。今年只有唐江、浮石、蓉江等少数乡(镇、街道)对自行组织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移送1至2次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一些相关部门未及时调整和履行好监管职责,出现了监管的空档和缺位。执法部门间职权争执和工作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因协作配合不力、监管缺位,造成行业领域安全问题(隐患)突出、源头治理乏力。道路交通领域,农村地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员现象突出,工程车辆无牌运输、厂内叉车上公路行驶现象突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现象时有发生,公路交通安全“三同步”未按规定实施,增加了隐患治理难度;电力设施保障领域,架空电力线路等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构建物现象突出,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线三线交越、搭挂现象突出;家具生产、服装行业等行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点多面广、安全保障条件差、员工流动性大且安全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服装行业“三合一”现象较严重,消防安全监管难度大;建筑、特种设备、电力安全等行业劳动组织中,无资质承包、无资格派遣现象十分普遍,造成死亡事故多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以本次督查为契机,全面总结分析今年以来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增补措施,提升监管水平。要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认真开展查责任落实、查协调配合、查治理成效、查信息管理、查宣传教育的“五查”行动,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各工业管理区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学校、电力、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水利、冶金和防自然灾害的防雷、防洪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部门和单位,从本月始到年底,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督查组下达督办函的意见,各有关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整改并及时申报验收销号。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以移交安监员所承担的其他工作、规范“十项”台账日常管理为突破口,切实履行好属地日常监管职责。8月中旬前,市安监局要就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监管、市工商局要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市公安局要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市公安交管大队要就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市公安消防大队要重点就家具生产企业、服装厂及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市经贸委要就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市质监局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市教育局要就学校安全监管、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就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牵头召集相关单位(必要时要求重点乡〈镇、街道〉参加),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形势,查摆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当前至年底强化监管保障相关领域安全的具体措施,并积极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有关单位要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移交(报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集中交办处理。9月中、下旬,市政府还将对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再次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