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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贸市场 经营管理工作 思考
集贸市场是繁荣活跃城乡经济的重要载体,当前,集贸市场基本形成了以企业或个人注资等多元开发管理商品交易市场的格局,这对于加快商品交易流通、丰富职工群众的物质生活、促进市场经济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拟对加强集贸市场管理工作做一浅析。
一、当前集贸市场管理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重收费、轻管理和服务的矛盾比较突出,经营商品质量较低。当前,许多集贸市场的管理规范仍不健全,有的商品交易市场制度健全,但执行力度不够,或仅把制度当成迎接检查的摆设,不仅如此,有些市场的管理甚至出现“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管理跟不上,服务水平低,致使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商品交易市场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章经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从调查情况看,仍然有较多的市场管理部门对市场缺乏严格规范的管理,致使市场管理相对松散,再加上市场部分经营户的职业道德和经营素质不高,致使不文明、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强制交易等现象时有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短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食品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在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同时,也严重危害和威胁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交易结算方式原始,交易商品物流配送滞后。目前,城乡市场关联度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市场信息化程度不高,市场间的沟通和联系不够紧密,许多市场仍处于自我循环的初级阶段,对外交流少,市场内的交易和结算方式仍较原始,主要采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摊位式交易方式,没有形成规范的统一结算、信息传递、价格形成等开放的结算体系。
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主要措施
(1)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商品交易秩序。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市场管理人员及经营者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人人遵守法律的守法观念,严格执行、遵守国家有关交易运行和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要加快建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如宏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孤岛商品交易市场结合管理实际主要建立了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了登记档案。建立了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积极配合工商行政部门对市场产品进行检测。建立了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利于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建立了市场检查制度,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建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了投诉信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同时,积极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市场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从而完善了商品交易市场制度体系,保证了商品经营行为和交易商品质量,有利促进了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
(2)科学设置和合理布局经营摊位,加强集贸市场现场管理,打击不法行为。商品交易市场现场管理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市场文明经营程度的标志。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主要是遵循国家有关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固定商铺、临时摊位、进出道路、停车场地、消防等硬件设施作出科学规划与设计,同时,要按照分行划市的要求,规范布局各类商品经营区,实现商品交易市场更加规范化、秩序化。要主动为经营者创造条件,坚决取缔占道经营、路口摆摊、固定游动商贩,实现摊位出租和设施利用效益最大化。
(3)规范集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管理者行为。商品交易市场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在新建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中,要注意选择有商品交易流通业投资背景的投资商,尽可能避免借市场开发之名行房地产开发之实的投资商。作为市场开办者,必须针对市场需求,配套设置管理岗位,落实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制,强化内部治安和安全管理,改变传统的驻场管理,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制,建立市场巡查队伍。在市场管理中,既要讲究形式,又要注重效果,做到市场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漏死角。不仅如此,还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水电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安全设施投入,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法规,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人、财、物的安全,为经营者、消费者建立稳定、安全、高效的交易环境。
(4)加快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发建设,建立城乡交易市场物流中心。要围绕着城乡经济的产业特色和市场特点,按照兴建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贸易的思路,以突出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的“二次创业”,培育和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名优商品交易市场和区域性骨干商品交易市场,提高商品交易市场建设的档次和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以大中型批发市场为龙头,各类专业性商品交易市场为骨干,结构完善、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管理规范,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对于活跃城乡经济、促进消费、解决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街道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于4月开展整治起,4次召开各部门的整治动员会及多次各方协调会,进一步制定、组织学习集贸市场整治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整治集贸市场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整顿市场秩序与发展经济的关系,自觉从大局出发,积极履行政府监督市场、引导市场和服务市场的职能;组织市场主办方及所辖社区负责人到模范市场学习、取经,把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通过整治规范,使市场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市场脏、乱、差问题得到明显改变,人民群众感到基本满意。
二、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发挥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综合职能作用。
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切实加强了对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集贸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县*年商品交易市场属地化监管专项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的各项职责落实到位。
街道设专门科室加强对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工作日均有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巡查),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服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派出所、税务、卫生、文化等部门、科所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金融、电力、电信、邮政、运输等行业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制定了整治时间表及实施内容、步骤,确保市场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年,组织街道工商、卫生、公安等职能部门集中开展了五类专项整治行动:1、流通领域食品(市场、超市、商店)安全质量专项整治行动;2、商贸安全流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4、打击集贸市场扒窃专项行动;5、猪肉销售市场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内划行归市、划线定位、明确了交易区划分,确保无暴市、市场门口无拥堵现象,改善市场卫生;规范了商品摆放成列,成效显著。
三、明确责任,建章立制,建立市场规范管理和守法经营责任制。对本辖区内的2家市场,督促市场主办方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主体资格清理清查工作,和市场内经营户的台帐建立工作,确保集贸市场主体资格合法。
积极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各项有关保障市场正常交易的规章制度和服务安全措施,明确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的责任,规范主体交易行为。引导和规范市场经营者做到亮照经营,照章纳税,诚信守法,文明经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年,街道投入十多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市场改造;协调规划、工商、卫生等部门逐步完善、解决了市场在改建、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了街道、社区及市场管理方一体的安全巡查机制,倡导市场服务机构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把握重点,创新方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来加强行业自律。
一个市场一个主体指的是每个集贸市场只确立一个经营主体,即市场的投资开办者;除部分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申办私营企业外,取消目前场内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资格,场内个体经营户成为附属于市场开办者主体之内的一个经营单位。
市场开办者要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对经营者的依法经营管理,一旦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追究的是市场主办者责任,而不是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可自营场厂、场店联营,更多的是可以将某一柜台、铺面承包给个人,其关系是市场内部的承包关系,至于采取何种经营方式,由开办者自己决定,行政管理部门无需过问,行政管理部门只需管住市场开办者这一主体的合法性即可。
二、实行“一场一主”制是工商部门加强集贸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转化,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手段的现代化、监管行为的规范化、监管领域的国际化,要研究不断拓展监管领域和提升监管层面的途径。取消对市场内个体经营户传统的注册登记手续,非但不是放弃对其管理,相反是更加强了对个体经营户的更为有效的管理,所不同的是管理的途径、性质变了,即由工商部门对千千万万个经营者的近距离管理形成为工商部门通过市场开办者的监管,由市场内部对经营者行政面对面的零距离日常性的管理,同时也就是明确了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
三、“一场一主”制下的工商行政管理
如今的集贸市场可视为五、六十年代的副食品菜场。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它具备一般企业的共性,即它的产生、发展、生存都是参与市场竞争的结果,以盈利为目标,有一整套内部管理体系和制等。同时,它又有不同一般企业的特性,如市场经营人员集中、外来人员多,进货渠道杂乱,经营手段各异,市场经营状况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等。对集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方方面面,有的是属于市场主办方的责任,有些是地方政府的职能,有的是国家行政执法单位的职权范围,有的则是通过行业协会来加以规范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紧紧把握依法行政原则,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千万不要越俎代庖,该管的事则必须管住管好。
首先,要严把审核关,实行市场企业化,对开办市场的主体进行可行性的审核,从法律上确认其法人主体资格。《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已明确规定:市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和规范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可见,市场的规划布局由商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工商部门由应明确市场开办者的法人资格,即市场开办者必须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法人。审核其投资资本、经营场地、经营范围等。
其次,对市场的监管应是辖区工商所综合监管长效管理的重点,审核部门在审批时应及时与管理者地区工商所联系。要把对集贸市场的管理资料归入工商所“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即“经济户口”进行储存、对比、利用,将其纳入综合性监管范围。
为加强扶锡农贸市场管理,实现“管好市场,服务社会”的目标,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物业管理
(一)扶锡农贸市场物业包括所管辖的集贸市场房地产和市场生产经营设施等。上述资产属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破坏。
(二)市场商铺台位由市场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要积极引导、教育经营者服从管理,配合职能部门开展的各项管理工作,爱护市场设施及周围环境。
(三)维护和完善市场内设施,保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租赁后的商铺台位只准用作经营,不准改作他用,不能随便改变原结构或破坏商铺及台位外貌及其配套设施。如需改变结构的,由经营者向市场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市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改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改建的经营户负责。
(四)市场内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要引导、教育经营者做好治安和防火工作,出现事故时,经营者之间要互相照应,共同维护市场的治安和安全。
二、市场经营管理
(一)市场商铺及台位的租赁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物有所值”的原则,充分结合农贸市场供求关系,实现最好效益。
(二)市场各商铺、固定台(摊)位的定费标准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商铺、固定台(摊)位价格变动由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公开招租和公开投标方案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改变市场设施、调整行市结构或增减行市台(摊)位,必须报市场管理中心审批后,再送村委会审核,经批准才能动工。
(三)市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市场设施租赁费和有关费用,并及时上交。
(四)市场管理人员必须约束经营者遵守法规和市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约定的地点或区域经营,不得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规章制度 )市场管理人员应当与经营者签定书面合同,就摆卖规范、交易商品种类、水电使用、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作出约定。
(五)各商户要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处抛丢垃圾,不准在商铺台位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准在市场内乱拉绳索晾晒物品,不准在市场内堆放危险物品。停放车辆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三、市场管理中心监督管理
(一)市场管理中心必须定期检查、督促、处理市场内的治安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及时更新市场设施,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和防护措施。
(二)市场管理中心要经常检查本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的收费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三)市场管理中心要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漏洞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市场管理中心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市场管理公约,并教育经营者严格遵守。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者,应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
1、不按规定缴纳市场设施租赁费的,按漏交额加倍收费。
2、不按市场规定乱摆乱卖的,按应缴摊位费加倍收费后,再安排到适当的位置上摆卖。
3、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经劝阻仍不改正、或拒不服从市场管理中心管理的,取消其进场经营资格。
4、不遵守卫生、防火规定及进行危害市场人财物安全行为的,取消进场经营资格,造成损失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五)市场管理中心对下列事项实行公开:
1、市场管理人员姓名、职务、职责;
2、市场管理制度;
3、摊位及其他设施的安排、租赁费价格;
4、举报电话号码;
5、市场经营者违规行为处理结果。
四、市场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一)持证上岗,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人员“十要十不要”工作原则,做到文明管理,礼貌服务。
关键词:消防车道 不畅 对策
中图分类号:U491.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a)-0241-01
近年来,全国多地发生因消防车通道堵塞、占用而贻误灭火救援战机,导致火势和灾情扩大的案例。消防车通道不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和险情,严重影响消防力量抵达灭火救援现场的速度,贻误战机,危害公共消防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消防车道现状成因分析
对唐山市以市政道路、集贸市场周边及内部道路、小区内主干道等多种类型消防车道的实地调研显示,消防车道阻塞、占用情况十分严重。
1.1 市政道路方面
机动车日益增多,交通拥堵现象比较普遍,在出警过程中,一些车辆无视法律法规要求,遇到出警的执勤车辆时,拒不让道、占道行驶、与消防车抢道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市政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设置灯箱、广告牌现象也普遍存在,即影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也对灭火和救援的展开造成影响。
1.2 集贸市场、住宅小区方面
在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内,为追求私利、图己方便,占道经营、随意停放车辆,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尤为普遍。一些市场、小区,为了防止车辆进入,在主要出口设置固定路障。还有的商业步行街、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虽然有多个出口与市政道路相通,为节约管理成本,往往只有一个出口保持畅通。
1.3 企业、事业单位方面
一些单位消防车通道往往被设置为停车场、货物临时堆放地,在车辆停放时,没有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疏导和指挥,在造成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现象后也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致使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车辆无法通行、无法组织展开扑救。
2 解决消防车道不畅的方法对策
通过实地调研,总结有关职能部门针对消防车道不畅这一问题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入手。
2.1 各司其责,明确职责分工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专项规划中消防车通道相关要求,确保消防车通道规划设计符合标准。在现有消防车通道监管过程中,城市管理部门应严格管理沿街摊点、户外广告牌、灯箱等设置;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机动车辆,依法予以处罚或拖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要加强对城镇规划内的集贸市场、小区以及各单位消防车通道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2 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
2.2.1 住宅小区:一是在小区工程审核过程中,加强源头掌控,最大限度的保证消防车通道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从源头上合理规划设计消防车通道;二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在进行小区规范过程中,切实注重抓好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建设,设置足够的停车面积,划定停车线,控制小区道路停放车辆;三是会同住建等部门对小区消防通道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区采取补救措施,对占道、锁闭出口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将小区入口的路障设置成自动或人工可移动式路障,并保证岗亭内有专人值班;五是实行车辆信息登记制,将车主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录入小区管理系统,确保随时能与车主取得联系。
2.2.2 集贸市场:一是督促、指导经营者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在营业期间明确专人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对发现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制定制度,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彻底拆除,并按市场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教育处罚;三是加强宣传。市场管理者要增强从业人员和商户的消防安全意识,采用定期培训和经常性宣传的方式,提醒每一位商户和顾客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提高防火意识,并将消防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执行,自觉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2.3 企、事业单位:一是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管理。通过在消防车道上设置禁停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开展防火巡查等方式消除消防车道堵塞、占用现象;二是对设有停车场的单位,严格管理,设专门值班员对车辆停放进行引导、指挥;三是对建设之初没有设置停车场的单位,鼓励引入自动机械立体式停车场(库),充分利用零星空隙土地实现高密度存放车辆。
2.3 创新举措,建立长效机制
2.3.1 出台政策。各地结合实际,针对在消防车通道管理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由政府出台《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权限进行划分,对消防车通道相关涉及场所、单位职责进行明确、细化,并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进行处罚。
2.3.2 部门联动。一方面,在接警过程中,消防机构、交通管理部门形成联动,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反映相关路况信息,指挥、疏散拥堵地段车辆,确保灭火救援通道畅通;另一方面,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消防车道车辆,及时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罚、拖离。各部门要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2.3.3 改革创新。对用地比较紧张,停车场不能满足现有需求的单位及小区,鼓励引进自动机械立体式停车场(库)。此类车场(库)有占地少、选点灵活、形式多样、存取方便、施工周期短、安全可靠等多种优点。在新小区设计、旧小区改造过程中,规划部门要做好推广工作。在现有小区,消防部门协同物业上级主管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推广。
同时,各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多渠道、多方位的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平台,使市民近一步了解消防车道畅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占用消防车道,人为制造安全隐患,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鼓励群众通过96119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行为。
3 结语
解决消防车道阻塞、占用问题,是一项长期和复杂的工作,要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无阻,为第一时间扑救火灾提供有利保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