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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理解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
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这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泸西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农机操作手还存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违法违规使用各类农业机械现象时有发生,农机生产面临较严峻的安全隐患。超速超载,空档溜坡,非法客运;有的机手多年来不按时参加拖拉机年度检验和人员定期审验,只要发动机能够苟且启动,车轮能够滚动运转,就存着一种侥幸心理,继续随意驾驶技术状态极差的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要求的“病”机上路营运;甚至不参加职能技术教育培训、不看所用农业机械的使用说明书,就盲目操作农机具,这些违法违规不良行为,是酿成农机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源,其教训尤为惨痛,值得深思。我们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和各级相关部门的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防患于未然,坚决把危及农机安全生产的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以致从事进行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常用的设施装备建设较为落后,从而制约了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实有在职职工13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6人,高级工4人。县级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初具规模。但无配备宣传教育室、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事故勘察仪器;无配备电子桩考及固定式或移动式安全技术检测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
三、泸西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策
针对上述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人认为,应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可行性的工作对策:
1.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农机操作手使用农业机械的职能技术培训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舆论氛围。目前全县农村随着党和国家不断深化实施强农惠农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逐年扩大。富裕起来的农民争相选购适宜本地公路营运的大中型拖拉机、小型、微型山地耕作、排灌、等农机用户越来越多,其专业户、重点户,层出不穷。因此,为保障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为农机操作手提供快捷、优质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操作手技能水平,已成为农机技术培训的首要任务。同时,要结合农机手新训、复训、新机挂牌落户之际,采取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材料、在县乡村街道及主要道路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报刊媒体等宣传渠道向农机用户、农机经销商、村民、中小学生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常识。为创建全县“平安农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障。
2.积极争取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实行参公管理,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依法行政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界定了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职能属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这一职责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目前,我们农机监理部门一定要抓住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机构体制改革之机,应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及人事部门汇报请示,力争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进一步理顺农机安全监管体制,早日实现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实行参公管理。
3.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为全县农机安全生产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舆论氛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一项农机安全监理机构长期的职责和义务,是构建“平安农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舆论基础。监理人员要加强学法、宣传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依法治机,强化管理。
4.努力构建乡镇村、组农机安全监理网络体系,加快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服务平台。各乡镇要在现设农机管理员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农机安全监理机制,逐步加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高素质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李玉清.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探讨[J].中国农机监理.2007年08期.
[2]刘倩.如何做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J].中国农机监理.2008年02期.
[3]文华红.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初探[J].中国农机监理.2008年04期.
截至目前,共有登记上户的拖拉机113台,其中传统拖拉机68台,存量变型拖拉机45台(按照省厅要求,变形拖拉机按低速货车报废12年限计算,截止今年7月底,共有31台达到报废年限),联合收割机15台。共核发的驾驶证105个,其中拖拉机G证71个,拖拉机G2证29个,S、K2、G1以及其他证19个。
二、2021年农机安全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重点检查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加强对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的监管,严厉查处已注销牌证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及违法拼装的农机生产作业。加强对主要农时季节和重大节假日等主要时段路段的农机安全检查,主动会同交通部门开展以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农机安全监管检查为主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农机安全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宣传单、张贴海报、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的安全、法制意识。把《条例》、《规章》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宣传教育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共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1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张贴海报290张,送农机安全文化下乡2场次。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对拥有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各乡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并重点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行驶、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等情况;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无证驾驶等现象进行整治,努力提高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切实消除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落实专人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常态化。充分发挥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联勤工作机制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年截止目前,已配合交警四大队开展联合执法23次,出去执法人员75人次,查处涉嫌农机违法行为7起,移交公安交警部门7起,报废拆解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4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对违法行为无法依法查处,致使违法行为人未受到及时的应有的行政处罚。
(二)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不重视,无具体经办人员,更无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工作分工不明,原农机监理站职能职责未进行明确拆分,致使股室间工作相互推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四)部分机手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机车管理不善,安全意识差,逃避检查,“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每年的年检工作难度大,年检率低。
(五)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的经费无保障,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导致拖拉机脱检脱保现象严重,形成较大的农机安全隐患。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青饲料切碎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源头监管工作,加强农机监理监管能力建设,严防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农机安全“全面监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安全监管。
(三)切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构建农机安全保障体系。
(四)继续开展农机安全“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着力完善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1 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1 农机事故发生的分散性。农机作业地点分布于田间,场院,乡村道路等广大农村地区,发生事故遍布农村地区,具有分散性。
1.2 农机事故的隐患严重。由于香格里拉集中办学和赶集日较为频繁,拖拉机违法搭载学生,赶集的邻里乡亲突出。农机监理部门监管不到位,加之农村信息不畅,很难掌握情况,呈现事故隐患严重。
1.3 农机事故发生季节性强。农民为了抢收抢种,各种农机具投入使用,超负荷作业,机具的维修保养也无暇顾及,农机事多发生于农忙季节。
1.4 农机具安全技术性能和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差。由于农机轮距短,离地间隙大,加之我市乡村道路坡陡弯多,路况差,易发生事故。因我市地处边疆民族地区,驾驶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操作技能差,学习安全知识少。调查数据表明,我市60%的农机具处于无牌无证或不按时参加年检状态,使驾驶人员失去学习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的机会。因此,存在重使用,轻维护,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违规操作的现象普遍,导致农机事故的的发生。
1.5 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我市各级农机管理机构不正规,基层农机监理人员不足,机构设置不健全,工作不到位。我市11个乡(镇)只有一个专职农机监理员,其他都为兼职,没有协调村一级在农机安全领域的作用。农机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技术装备落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办公经费不足,制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2 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建议
2.1 农机监理系统是为“三农”服务的部门,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不具备依法行政的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明确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地位,为此,必须理顺关系,并增加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才能保证人员的稳定,解决好根本问题,各种困难才能应刃而解。
2.2 应明确规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性质,人员编制标准,使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管理规范。各级政府积极争取人大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出台或修订农机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确定农机监理机构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
2.3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形拖拉机具有双重性,即从事农田作业,又上道路行驶,即涉及农机安全生产,又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目前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农田作业的属农机管理机构管理,上道路行驶的农机违法行为依靠交警部门纠正处罚,农机部门负责安全宣传和劝导违法行为。
2.4 积极开展创建服务窗口,农机监理机构是政府机构的一个缩影,要树立服务于先得思想,寓管理于服务。一是在农忙时节深入田间地头给机手解决农机具的使用维修保养。二是开展便民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实现农机具检验,登记等项目“一条龙”式服务。三是加强技术装备建设,不断完善办公自动化设备,提高检测科技含量,在信息查询,档案管理,证照制作,数据统计方面为机手提供便捷,快速,可靠的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建设“森林城镇、安全农机”的总体部署,通过加强和改进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驾驶操作技能,切实强化源头和动态管理,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二、创建目标
1、在原先已创建农机安全示范村的基础上,再创建五个农机安全示范村,使全镇农机安全示范村总数达到六个。
2、建立起政府主管、综治牵头、农机为主、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农机安全管理机制,健全镇、村农机安全管理网络,农机队伍进一步加强。
3、通过农机安全责任制落实、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使农机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镇农机上牌率和持证率达到95%以上,检审率95%以上。
4、加大农机安全的硬件设施和资金投入。全镇形成有组织领导、有共管机制、有必备设备、有各类农机台帐、有安检宣教、有目标考核的“六有”机制。
三、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政法副书记、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综治、安监、公安、公管、农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安全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实施全镇的农机安全镇创建工作。各行政村建立以农业社长或村主任为主的村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要与农机户签订村年度农机安全责任书,建立村农机安全各项制度,建立村农机档案台帐,监督管理村农机生产安全,建全村农机安全活动平台。村主要道路设置有关警示标识、路标和安全设施。
3、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农机管理人员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宣传窗、电视、网络宣传教育和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倡议书、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努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农机安全事故防范体系。
4、增加投入,提高安全设施水平。
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机安全镇创建。镇建立农机安全活动室,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创建村建立村农机活动室、图书室、宣传窗等有关设施。
5、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创建“农机安全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治、安监、公管、交警、农机及村委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要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商协调机制,农机监理人员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路检路查,突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发牌发证、检审验等源头管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自觉学习有关安全资料,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建立起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问题;对策
1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问题
1.1乡镇机构人员不稳定
乡镇农机安全基层组织人员力量不够,农机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不足。 一是在近几年的改革中,乡镇农机站撤并,乡镇站、办、所长竞聘上岗频繁,农机安全管理人员进出的随意性加大了农机安全基层组织队伍的不稳定性,块块管理迫使乡镇农机安全基层组织不得不服从乡镇中心工作,致使农机基层组织制度不健全、不理顺、工作不到位。 二是农机安全基层组织技术装备落后,特别是自身造血功能较弱的乡镇基层农机安全组织无法顾及到纯投入性质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从而导致有关农机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根本无法落实。 三是财政对农机安全的投入只是确保人头经费,使整个农机安全工作处于保运转的状态。
1.2地域分布不均匀,农机市场混乱
拖拉机长年失修、老化、超期服役等情况比较严重,一方面拖拉机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摩擦、磨损、腐蚀、老化等原因导致拖拉机技术状态恶化,直接影响到拖拉机的作业安全。 另一方面农民手中资金有限,拖拉机又是家庭的主要财产,其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成本周期长,而国家对拖拉机报废一直既没有一个统一的报废标准、又没有鼓励政策,导致报废拖拉机不能及时拆解,让违法使用者和倒卖报废拖拉机者有机可乘,致使少数农机维修站点利用残次零配件和报废机具的部件拼装拖拉机并销售到山区、半山区农民手中,给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埋下隐患。 加之农机部门检测拖拉机只能进行眼看、耳听、手摸等经验性检测,难以对拖拉机进行量化评定,各农机安全责任单位又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打击驾驶报废拖拉机和非法拼装拖拉机的行为显得力不从心。
1.3政策法规不健全
小型拖拉机年检率逐步下降,加之配套的农机报废标准及报废制度政策、规章、措施不到位,随着国家“购机补贴”以及“拉动内需”补贴政策的不断调整,小型农业机械数量的不断增加,牌证管理、驾驶培训等问题日趋突出,导致农村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无证驾驶人员上路现象较多,安全隐患日益增多。
1.4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依然突出。 针对农机作业高峰时期以及农村婚嫁、出行、赶集人员大幅增长的实际,利用拖拉机进行违法载人谋利或搭乘拖拉机出行、无证驾驶拖拉机、使用无牌证拖拉机营运等违法行为的现状一时难以得到根除。
2改进措施
2.1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
围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2.2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做好拖拉机账户籍化和安全工作痕迹管理工作。 二是向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发放一份安全宣传资料和一份公开信。三是做好拖拉机“严禁违法载人”喷涂工作。 四是结合驾驶人集中教育(安全日活动)组织开展农机事故案例、法规、安全常识学习教育;五是做好驾驶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是协助做好拖拉机交通强制保险的投保工作。 七是组织人员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制度,落实农机安全人员责任。
2.3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有机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安全日活动集中对拖拉机、收割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技能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按照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活动。
2.4加强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
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检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谁检验谁签字、谁办理谁负责”,努力提高检验质量,最大限度地方便有机户并督促驾驶员做好维护保养, 投入农业生产。
2.5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针对春耕秋收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