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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儒家“和”文化对我国社会各个领域的诸多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天人和谐、社会和谐、身心和谐是儒家“和”文化的主要内容。本文从儒家“和”文化的视角,就儒家天人和谐、社会和谐、身心和谐三个方面,阐述了恰恰舞中所蕴含的儒家“和”文化内涵,分析了恰恰舞之所以受我国广大民众喜爱的儒家“和”文化原因。这对弘扬、传承恰恰舞,重构恰恰舞的文化元素,有积极意义,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积极作用。
关键词 儒家 “和”文化 恰恰舞 和谐
儒家文化是我国的主流文化,它的思想精髓深深地浸润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对各个领域的诸多方面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在诸多儒家文化中,儒家“和”文化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儒家“和”文化把“和”作为人文精神的核心,寻求的是万物和谐共处、共生、共长之道,追求的是和谐、和美、和睦的价值,终极目标是构建和谐美好的世界。而恰恰舞,从音乐、服装、舞蹈动作及诸多元素构成的舞蹈套路整体等,无不处处闪现出“和”文化的烙印,把追求和美作为无上原则。下面我们试从儒家“和”文化的视角,解读恰恰舞中所包涵的儒家“和”文化内涵,这对弘扬、传承恰恰舞,重构恰恰舞的文化元素,有积极意义。
一、儒家“和”文化的主要内容
儒家“和”文化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天人和谐,二是社会和谐,三是身心和谐。
儒家“和”文化的天人和谐,就是主张寓天道于人道之中,倡导“天人合一”,既讲“天知人”,把天人文化、精神化;又讲“人知天”,强调人的有为生活实践,应建立在顺应自然的基础上。如:子曰:“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主张钓鱼而不用渔网捕鱼,射鸟而不射栖息在树上的鸟,以为系天人的和谐延续。孟子把天和人的心性联系起来,主张“尽心”而“知性”,“知性”而“知天”,进而达天知命。《易经·说卦传》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三才之道,总称曰天理,人为天地所生,当然不能违背天地之道,更不可误为人与天地齐等。《中庸》说:“能尽人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以“与天地合德”,若违反天理,自豪“人定胜天”,则是魔道!因为天理是天地万物皆不能违背的,岂人独能胜乎天理?等等这些,表明儒家是以人为中介,将天和人合而统一起来,倡导人的生活应合乎自然,不能竭泽而渔。总之,儒家所说的天道人道、天地人心,虽然纷繁,然其宗旨只有一个,那就是:“天人合一”。
儒家“和”文化的社会和谐,表现在儒家倡导“中庸”、“中和”、“中行”、“中道”,主张“和而不同”与“过犹不及”等。因为儒家认为:凡事都有一个界限和尺度,达不到或超过这个界限和尺度都不可取。儒家强调矛盾的统一与均衡,注重通过事物之度的把握,以获得社会关系的和谐,避免和克服人与人、人与社会乃至国家、民族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一方面,虽然儒家倡导“中庸”,但也并没有完全抹煞人个体的独立性与主动性。子曰:“为仁由己”,又曰:“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认为“为仁”、“立人”、“达人”,要以“己”、“己立”、“己达”为前提。孟子说:“道惟在自得”,求道没有别的途径,全靠自身的修行和体悟。这都是对人个体独立性和主动性的肯定。另一方面,儒家从人性出发,以血缘关系为立足点,把人看成是社会性的一类存在,以人伦社会为人生存发展的根本依托,故而,人的社会属性及价值显得尤为重要。正是在这种意义下,儒家才强调“民惟邦本”,倡导“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以实现和谐的“大同”社会。
儒家“和”文化的身心和谐,首先在于:儒家把个人修养的身心和谐,视为理想的生活方式之一:“穷则独善其身”。如,孔子曾多次盛赞弟子颜渊,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儒家认为:“独善其身”是追求身心和谐的过程,“善天下”的基础,认为提高自身修养的境界,就能达到超凡入圣的境地。其次在于:儒家把个人修养的身心和谐,视为理想的生活方式之二:“达则兼善天下”。儒家把身心的和谐,视为社会和谐的前提。儒家倡导通过“修身”以达“内圣”;通过事功以达“外王”,但“外王”之道,是以“内圣”为起点的。“内圣”依赖于“立德”,即注重人的自我身心修养,以挺立道德人格;“外王”依赖于“立功”,即在社会上成就一番大事业,以挺立政治人格。儒家强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把修身提到治国、平天下的起点的高度,把“正心诚意”与“齐家治国”有机地联系起来,把实现社会、人、自然和谐的统一,集中到人的身心和谐发展上,寄托在个体身心和谐的完善上。再次在于:儒家以道德自律作为修身的基本途径,认为身心的和谐与个人的修为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不断反省与慎独。儒家提倡“内省”、“反求诸己”。曾子言:“吾日三省吾身”,后世儒士也皆以此作为实现身心和谐的重要方法。
二、恰恰舞的儒家“和”文化内涵
儒家“和”的思想,强调万事万物都是由不同方面、不同要素构成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不同方面、不同要素互为其根、相异相合。由于“和”的思想反映了万事万物的普遍规律,因此,在恰恰舞中也到处显现有“和”文化的印迹。
(一)恰恰舞中儒家“和”文化的天人和谐
“天人和谐”的“天”就是指“自然”,也即人身之外的一切。如:风雨雷电,土地、室内装饰、室外景物、声音、服饰等等。所谓“天人和谐”,就是指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即“天人合一”。在习修恰恰舞时,舞者应与人身之外的一切因子相和谐。
1.人与自然的和谐
“天人合一”是儒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核心观点。儒家认为,人是大自然中的一类生命体,是构成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儒家把人类放在大自然中加以考虑,主张人与大自然和谐一致,天、地、人一体化,倡导“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在儒家看来,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不是对抗的,而是和谐共存的。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荀子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说明“天”具有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因此,人必须“应天时”,一切行为应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否则,就会破坏和危及人的生存基础。现代新儒家也认为,人与自然应当是一个和谐的整体。
儒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旨就是和谐中道。而“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价值,通过天人合一、知行合一、情景合一,实现中国礼乐文化主张万物和谐,阴阳协调,以中和、和谐、协调为美的最高境界。”恰恰舞所反映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表现为:舞者在跳舞时,追求与周围环境的整体和谐,如与场地、灯光、声音、室内装饰或室外景物的和谐等等。舞蹈时,舞者将身心溶入自然环境,聆听美妙的声音,既无车马之喧闹,又无尘土之烦扰,使人神情逸然,把疲劳、忧思和俗事消散得一干二净,忘情于舞蹈的乐趣之中,以陶冶出更加美好的心灵世界,获得无限快意的精神享受,实现“天人合一”的怡然境界。恰恰舞的这种舞蹈时与周围环境和谐共融的思想,与儒家“和”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如出一辙。
2.人与音乐的和谐
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人,唯尧则之。”孔子肯定了天之可则,即肯定了自然的可则,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既然天可则,音乐当然也可则。既然人与自然具有统一性,当然人与音乐也具有统一性。跳恰恰舞时,音乐是男女舞伴动作协调一致的法则,音乐的节拍、旋律是舞伴间行动的准则。而舞伴只有遵循音乐的节拍、韵律,才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舞姿,尽情表达舞蹈的内在美。
跳恰恰舞时,人与音乐的和谐表现为:舞蹈者要依据音乐的旋律、节奏、风格、意境,来展现舞姿和表达情感。如:音乐柔和舒缓,则动作表情就应优美舒展;音乐激昂奔放,则动作表情就应热情流畅;音乐铿锵有力,则动作就应健硕,表情就应刚毅等等。只有这样,舞伴之间的舞蹈动作,才能与音乐协调统一,才能表达出舞蹈的和谐之美。音乐与恰恰舞有着天然的关系。它以其优美的旋律、鲜明的节奏、多彩的风格,使恰恰舞的艺术表现力更加丰富、更为动人。如果没有音乐伴奏,恰恰舞将会失去它的魅力。恰恰舞是外在动作和内在情感的和谐统一,是内在情感形之于动作的外在体现。音乐有助于恰恰舞意境的展现,恰恰舞中的音乐,既可成为舞蹈者吐露情思的主线,又可感染观众共同投入到舞蹈表达的意境之中,令人心驰神往、遐想万千,尤其能够充分表达那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微妙情感。恰恰舞中这种人与音乐的和谐统一,是儒家“和”文化“天人和谐”思想的延续。
3.人与服饰的和谐
儒家认为,天地万物的自然资源是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如不遵循自然规律,随意破坏自然,就会损害人自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又曰:“启螫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这一思想引申到人的衣着穿戴,那就是人应遵循自然法则穿衣带帽,春夏秋冬,应分别穿春夏秋冬装。推衍到恰恰舞当中,舞蹈时,也应该穿与恰恰舞风格相一致、方便跳恰恰舞的服饰。再则,人与人之间有个体性的差异,舞蹈时,应根据个体性差异的不同,着不同的服饰。如,舞者的身材有高矮胖瘦之分,着装服饰有浓淡素雅之别,舞蹈时如何穿戴?标准就是人与服饰的和谐。如;高峻的人,上衣应恰当加长,以缩小高度,忌穿得太短;色彩宜选择深色,因为暖色有扩张感,若穿太亮太淡太花的暖色,就会显得更高大,而不和谐。较矮的人,上衣不宜太长、太宽,裤子不宜太短,裤腿不宜太大,裤子宜盖住鞋面;服装的色彩宜稍淡、明快柔和,上下色彩应一致,这样可造成身材修长的感觉。较胖的人,不宜穿太紧身的衣服,不宜系太夸张的腰带,这样容易显出粗大的腰围;在颜色上以冷色调为好,因为过于强烈的色彩,会使身材显得更胖。偏瘦的人,要尽量穿得丰满些,不宜穿太紧身的服饰,服饰色彩宜尽量敞亮柔和,太深太暗的色彩,会使身材显得更消瘦。恰恰舞这种人与服饰的和谐统一,与儒家“和”文化“天人和谐”的思想精神相通。
(二)恰恰舞中儒家“和”文化的社会和谐
儒家倡导“正德、利用、厚生、惟和”。所谓“正德”,就是指天地有“生生之大德”,即天地有生养万物之德。儒家认为,天地大德与人的“仁”性是相通的,而人的“仁”性显现于外,就是“亲亲”、“仁民”。若人有了“仁爱”之心,就会关心爱护帮助他人。构建和谐社会,是21世纪我国为全面提高国民素质而提出的新的社会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是构建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而习修恰恰舞,在塑造人全面素质方面,有着积极影响。以恰恰舞作为个人健身的手段,不仅可以提高个人的身体素质,而且可以陶冶情操,提升道德涵养、人文文化素质;不仅可以健“形”,而且可以健“心”,能从心灵深处塑造完美的人格。拓展开来,习修恰恰舞所获得的素养,在人处世处事中,对改善人际关系,给人以人文关怀,构建和谐睦邻、社区、社会关系方面,有着深刻的意义。因此,在恰恰舞中,不可否认地承载着儒家“和”文化之社会和谐的内容,对构建和谐社会也不可否认地有着积极作用。
(三)恰恰舞中儒家“和”文化的身心和谐
儒家“和”文化的身心和谐,是通过身、心修炼,即性命双修来实现的。儒家既重视人肉体的身,《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论语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又重视人精神的心,荀子曰:“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子曰:“君子义以为质。”又曰:“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儒家身心和谐的路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目的是达到“内圣外王”与“天人合一”的境界。而恰恰舞的精魂就是通过肢体语言,来表达内在丰富的情感,追求的是身体动作和内在情感的合一。具体来说,跳恰恰舞时,讲究“意随气行,行随意动”,所谓“意”就是恰恰舞的意念(内在意识);“气”就是气息(呼吸);“形”就是形体(动作)。虽然“意”、“气”、“形”三者是独立存在的,但舞蹈时,必须互相依托,融为一体,以“气”和“意”来引导舞蹈者“形”的动作,只有在“气”与“意”的引导下去完成“形”的动作,把“意”与“气”始终贯穿于恰恰舞的“形”之中,才能做到松而不懈,轻而不浮,稳而不拙,发力而不僵,刚柔相济,潇洒飘逸,才算得上进退自如,张弛有度,神形兼备,才能实现“意随气行,行随意动”的目的,达到“技进于道”的境界。否则,就失去了恰恰舞的生命力和感染力,更无从展现恰恰舞的和谐美。恰恰舞中这种肢体语言与内在情感合一思想,与儒家“和”文化的身心和谐一脉相承。
三、结语
“体育作为一种精神和文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文化和精神已经内化为促进社会发展、民族强盛的精神动力,体育的和谐发展必将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恰恰舞集肢体动作、内在感情、外在环境于一体,身体、内心、外物三方面的诸要素之间处处相合,处处凸显出了儒家“和”文化的烙印,处处可品味出和谐之味,使人得到唯美的享受和熏陶,这是恰恰舞之所以受我国广大民众喜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探讨恰恰舞中所富含的儒家“和”文化内涵,旨在阐发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以进行更深入地研究,这对弘扬、传承恰恰舞,重构恰恰舞的文化元素,有积极意义,对构建和谐社会也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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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韩国;儒家文化;道德教育
韩国,“亚洲四小龙”之一,这一国际地位的取得与韩国成功开展公民教育,提高全民素质密不可分。在韩国的公民教育中,儒家文化中的道德教育始终占据重要指导地位。通过深入分析韩国公民教育中的儒家文化,借鉴韩国公民教育在儒家文化传承与现代化的成功之处,进一步提高和改善我国的道德素质。
一、儒家文化与韩国
韩国与儒学的渊源起于汉唐时期。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儒学以其独有的文化魅力影响着韩国的政治、经济、法律及社会制度,渗透到韩国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大部分韩国民众的眼里,儒“教”已不是简单的宗教,而是韩国传统文化的中枢。早在李朝时代,儒教就替代佛教成为韩国的国教,并逐步形成正统的儒教化体制;当今韩国社会所通行的伦理道德原则基本上以儒家文化为价值标准,如忠孝仁爱、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伦理价值观。
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就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正式设置伦理教育课程,并进行了多次改革。而儒教的思想在每一次的改革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如1998年拟定的“21世纪的教改方案”,其宗旨就是青少年中推行儒家哲学,宣扬儒家精神。韩国民间更不乏热衷儒教之士,如1965年成立的“民族文化推进会”,就将《尚书》《诗经》等儒家经典作为重点的研究学习书籍,并专门开设课程传播借以儒家文化。历史不断推动儒教在韩国的发展,儒家文化在韩国占据着主导地位,以一种潜在的、根深蒂固的力量深深影响着韩国人的意识和行动。
二、韩国公民教育中的儒家文化
(一)儒家文化的世代传承
韩国历来是个善于学习与吸收的国家。自从儒家文化传入韩国起,儒家文化的伦理思想始终在韩国的公民教育中占据重要指导地位,韩国政府坚持把儒家的伦理思想作为推进公民教育的有效素材,不断将儒家的伦理思想内化为国民精神。在韩国社会里,韩国民众都主动践行儒教伦理思想,将其信奉为自己日常行为的准则。如儒家思想中 “忠”,韩国将其诠释为效忠大韩民国,强调对君主和国家的绝对忠诚和对家族先辈的绝对服从;如,儒家思想中的“孝”道文化,韩国每一个家庭都将其践行到实处,尊卑思想、尊重长辈观念深入人心。韩国的民族单一,这种“忠孝”一体的观念很容易得到人们的认可与遵循,将其内化成公民的心理需求,使得人们自觉自愿地为国家的繁荣富裕而奋斗。同时,韩国对儒家文化的传承坚持“娃娃抓起”。在韩国,从小学至高中学校的公民教育中,每一个年级必有一门关于道德伦理教育的必修课。道德伦理教育课程的内容大都来自于儒家精神,如日常生活礼节、独立自主的民族精神和爱国精神等。
(二)儒家传统伦理的现代化
韩国自创国以来,就是一个善于创新的国家。韩国在面对东方传统文化资源受到西方现代文化资源的挑战时,为防止西方价值观对本国传统道德观的过度冲击和侵蚀,在立足东方传统文化基础上,广泛吸收西方文明,融合了东西方资源中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积极因素,建立起了以东方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相结合的道德体系,形成了独具韩国民族特色的公民道德教育模式。在教学内容方面,韩国学校教材的制定以学生的身心成长规律和认知发展特点前提,内容则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让学生可以从书本上学习儒家伦理知识,从小对儒家伦理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理论认识;在教学方法方面,以实践为基础,注重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以实践促进儒家伦理的内化。
韩国之所以有今天的国际地位,与其在承继优秀的儒家传统伦理基础上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密不可分。在儒家传统伦理现代化过程中,韩国不断丰富国民精神的内涵,不断灌输国家、民族之上的伦理意识,充分强调家国一体的意识。
三、韩国儒家文化教育对我国道德教育的启示
(一)端正态度,传承与弘扬优秀的儒家文化
作为儒家文化起源地的中国,更应该将儒家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视为己任。在发展我国道德教育中,必须从思想上端正对儒家文化的态度,区别对待儒家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多种形式地将儒家文化渗透到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儒家文化内化为国民所需。韩国汉城大学教授金学圭曾说过,“自古以来,韩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所受孔教的影响很大,换句话说,现在韩国人的生活、习惯、对人关系等等,大都是来自儒教的”。韩国对儒家文化的传承,是我们相对所欠缺的,更是我们应该借鉴和学习的。只有在继承与传扬的过程中,我们才能从根本上理解儒家文化中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才能从本质上内化儒家文化。在继承与传扬过程中,必须充分平衡国家、社会、家庭与个人的责任。国家必先需要发挥其充分的引导与保障作用,将儒家文化中的精髓以更为人性化更容易被人理解与接受的形式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拉近儒家文化与人们的距离,缩小儒家文化与人们的陌生感,让人们更易将儒家文化的精髓内化。在社会层面,我们应该像韩国学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全民践儒的氛围,将儒家伦理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同时,形成一种社会舆论以促进儒家伦理精神的内化,促进国民道德水平的提高。最后,家庭作为传承儒家文化的小单位,应该充分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将儒家伦理践行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儒家伦理的传扬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二)与时俱进,儒家传统精神与现代社会发展需求结合
儒家精神是韩国社会发展和民族自强的精神力量,被韩国人作为公民教育的基础和框架。但韩国并没有拘泥于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而是结合自身国情赋予儒家伦理道德新的内涵。在发展教育方面,韩国主张家庭、社区、学校三位一体,认为公民的道德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事情,而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在教育内容上,韩国强调国家是一个大家庭,家庭内部应该做到互敬互爱。针对当今我国不断滋长的道德滑坡现象,我们应该虚心向韩国学习,借鉴韩国的成功经验,通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爱国主义,培养公民的民族与国家归属感,不断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增强公民的社会共同体意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应该切实将儒家文化纳入到文化建设上来,赋予儒家精神以现代涵义,以文化软实力带动国家道德水平的提高。我国作为儒家文化的起源地,可谓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更应该吸取儒家文化的精髓并赋予其新时代内涵,将现代化的儒家伦理作为学校乃至社会德育的主线,减少人们对它的陌生感,缩短人们对它的距离感,古为今用,充分利现代化的儒家伦理以增强我国德育的实效性。在中国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善于借鉴韩国在儒家文化传承及现代化的成功经验,不断重塑及强化儒家文化在我国道德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推进我国道德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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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当代体育精神和儒家文化中与之对应的思想体系进行归纳与对比,由此对我国作为一个从体育发展中国家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道路上儒家文化对中华体育精神构建方面有何影响,两者有何内在联系,在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时如何发挥儒家文化这一历史文化瑰宝的积极作用等方面发表下自己的一孔之见。
关键词 儒家文化 当代体育精神 构建 影响
孔子,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其继承、发扬和传播了古代文化,是儒家学派的创造人。从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学到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两汉政治制度化和宗教化的儒学,继而到以程、朱、陆、王等为代表的宋、明、清时期的性理之学的儒学,再到与西方近代民主、科学思想交流融通的近现代新儒学,儒家文化无不以其巨大的文化价值、思想价值对中国各阶层、各领域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然而儒家文化作为传统小农自然经济的产物,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其核心的儒家文化和其他民族的传统文化一样,它存在无法适应复杂的现代经济结构的要求,不适应甚至阻碍当今人类的社会发展的方向,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这并不是说儒家思想现在已丧失其存在的价值,儒家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核心内容,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作为民族智慧的表现、作为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它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地促进作用。而我国作为一个从体育发展中国家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道路上儒家文化对中华体育精神构建方面有何影响?两者有何内在联系?在学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时如何发挥儒家文化这一历史文化瑰宝的积极作用?自儒家文化诞生,各时期、各领域的学者、文人都在对其试图进行着解构与诠释,但又不断的遭到重建与批判。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但每一次矛盾的解决都推动事物的一次变化,当变化的数量积聚到足够多的时候,事物就会发生质的飞跃,这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推动力,更是引起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主要因素。我带着这个观点对儒家文化对当代体育精神构建的影响发表下自己的一孔之见。
一、中华体育精神
中华体育精神——是指中国人在体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以爱国奉献、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拼搏自强、健康快乐为主要价值标准的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其内涵主要包括人本精神、英雄主义精神、公平竞争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二、儒家文化与中华体育精神的联系
(一)儒家文化与“人本主义精神”
体育中人本精神主要包括:1.重视人的自身价值;2.重视人的权利、自由和尊严;3.乐观自信;4.运动家风范;5.尊重、理解、友爱。人本精神是中华体育精神中最近本的要素,也是构建中华体育精神的前提条件,只有在体育运动中重视参与者的主体地位、重视其自身价值,能够使其在体育中获得应有的权利、尊严、尊重、友爱与欢乐才是开展体育运动的基础理念。
同样,在儒家文化中也肯定了人在宇宙万物的主体性地位。《孝经》谓:“天地之间,人为贵”,《荀子·王制》亦谓:“人最为天下贵”并进而解释,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草木、贵于天地之间,在于人有“仁”和“义”。“仁”是儒家人本精神的实质,仁者“爱人”,就是推己及人,把对自己、对亲人之爱推广到对一切人的爱。《论语·雍也》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颜回》亦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喜欢的也不强加于人,这是一种博爱的精神,它提倡尊重人、理解人。“义”是指人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懂得遵守社会道德,并肯定事在人为,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改变自然和现实社会,所以儒学是一种积极入世的人生哲学。强调人在社会的主体能动性。
由此可见,儒家文化亦充满人本主义精神,我国当代体育精神在人本思想方面仍传承与延续着儒家文化对“人”的价值观的基本思路,强调人自身的重要性。
(二)儒家文化与“英雄主义精神”
体育中英雄主义精神主要表现为:不怕挫折、不畏牺牲、勇于拼搏、敢于胜利。在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英雄也都需要自己的英雄,人们一直都崇拜英雄,都渴望成为英雄。战争年代,人们通过赫赫战功、开城掠地来实现自己的英雄梦。而在和平年代,体育已成为塑造英雄的舞台,人们在规则的允许下,充分调动自身潜能,不畏艰险、勇于拼搏,通过力量与智慧的激烈较量,夺取冠军。尽管此中充满艰辛与挫折,但也正因为他们不畏牺牲、勇于拼搏、敢于胜利的精神促使其利用体育这个世界性舞台在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去追求自己的英雄梦。
儒家思想强调“和谐”、“中庸”的思想,并推崇以“义”为立身之本,“君子喻于义”(论语·里仁)。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通过“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目标,同时,和谐思想也被广泛的应用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儒家的和谐思想是以“中庸”的观点为理论基础,提出“执两用中”“过犹不及”,以“礼”为标准,以对矛盾统一体的长久保持、对竞争观念和行为的抑制为特征的思想体系。逐步形成了“君子之争,以和为贵”、“重文轻武”、“废力尚德”的伦理型竞技。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我国体育基本与“利”相脱离,而更多地是一种娱乐性、观赏性的活动或者游戏,长此以往,竞技项目不断缺失,竞技精神不断消亡,再没有了竞争意识及拼搏精神,最终导致“英雄主义精神”在体育赛场上缺失。
(三)儒家文化与公平竞争精神
规范有序的公平竞争精神包括:公平竞争、规则意识、求实创新。
公平竞争是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准则,“公平”是为了更好地展开竞争,是比赛能够有序、有效开展的必要条件。“规则” 是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规则具有普遍性。参赛者无论身份的高低贵贱,在竞赛中人人平等,在相同的规则下进行。然而,“体育”是一项发展着的运动,运动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地对运动技术以及身体运动能力进行着总结、创新、提高,为赢得竞争的胜利做好准备。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必先修身;欲修其心者,先正其心……”可见儒学强调个人修养的重要性。在体育竞赛中,有些运动员受到利益驱使,违反公平竞争精神,如“服用兴奋剂”“假球”“黑哨”“场外交易”等现象的发生严重违反了体育道德,可见运动员的个人修养问题直接关系到竞赛是否能够公平开展关键因素。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可以很好地帮助运动者在个人修养方面的提高。然而问题又出现了,儒家思想倡导礼仪,使中国成为文明之国,礼仪之邦,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依据儒家伦理观,君臣、尊卑、长幼、男女等差别自然的形成了人们地位的高低,这样在体育竞赛中必然会出现“礼让”现象,这样必然损害体育的公平公正精神,这又与体育竞赛的公平性相矛盾,此观点束缚了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自觉性与创造性,降低了体育活动的竞技性,最终体育竞赛轮为体育游戏,成为用来“扬礼”的一般性活动,如礼射、御、投壶、蹴鞠等项目的规则皆包容一定的礼节,而许多礼节是缺乏公正性的。另外,儒家礼教还规定女子不能外出参加体育活动,严重剥夺了女子参与体育的权利,扼杀了女子的运动需求,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至今犹存。
(四)儒家文化与团队协作精神
团队协作精神包括协同意识、尊重独特性与发展差异性、追求共同发展。
一个运动队的建设中,运动员协同意识是决定这个运动队运动成绩优劣的关键因素。在优秀运动队中,成员之间在思想情感上能够做到相互理解、信任,行动上相互协调、支持,能更好执行全队的战术思想,达到默契配合。各个集体项目中,由于运动员的位置、任务和应承担的职责不同,管理者应区别对待每个成员,根据每个成员的个性与特长对其进行培训,激发其内在潜能,尊重运动员的独特性与发展的差异性,并根据每个运动员的特点,扬长避短,追求团队协同发展。
孔子曰:“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义然后取”,在他家看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所谓“义”即道义,它是指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或原则;所谓“利”即功利,它是指人们的各种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义然后取”就是指个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时候必须首先看是否符合普通道德标准和私人利益关系。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体与整体的关系上,儒家价值观主张社会高于个人、整体高与个体、责任重于权利,这是儒家思想在价值取向上的一个重要特点。由此,通过提高各成员的个人道德标准,使成员认识到整体的重要性,对团队建设无疑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国语.邓语》中记载了西周后期的史伯提出的“和则生万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同,尽乃弃矣”,意思是说性质不同的金、木、水、火、土配合在一起才能生出百物,如果只有一种东西就不能继续下去。它朴素的提出了事物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辩证关系,而在《论语.子路》里“和而不同”所体现的是多元共存与多元统一理念也符合当代我国中华体育精神中“团队协作精神”的理念,为建一只各尽所能、各尽其才的一支团结、协作的队伍提供思想上的支持。
三、结束语
罗素在他的《西方哲学史》中说“不能自圆其说的哲学绝不会完全正确,但是自圆其说的哲学满可以全盘错误。最富有结果的各派哲学向来包含着显眼的自相矛盾,但是为了这个缘故才部分正确。”儒家文化尚“义”,在“人本主义精神”方面起着积极地作用,但却在“英雄主义精神”方面起着制约作用;其强调的“中庸”之道亦然,同样的思想体系在对当代我国中华体育精神构建方面起着截然不同的作用,这可能就是孔子之伟大、儒家文化之深厚、研究儒家文化的学者之多、争论时间之长的原因所在,也是儒家文化之魅力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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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论语·里仁.
根据周宪在《中国当代审美文化研究》中的说法,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官方文化,也是一种占据主流话语地位的文化。文化自1949年建国后一直作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存在,影响着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文化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仅就其作为一种文化经验来说,主要有三个层面的思想对我国的文化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是唯物主义思想。的唯物主义思想影响中国甚深,其对物质客体的尊重,对精神主体的扬弃,在一定意义上促成了中国思想领域中全面现实主义化的精神取向,实践美学正是在这样的现实情境下提出并得到发展的。另外,唯物主义对神圣、神秘性力量的驱逐跟中国儒家文化中固有的“不语怪、力、乱、神”的精神传统相吻合,从而进一步加深了中国文化中“自然主义的与非宗教的成分”[2]。二是把艺术看作是一种审美意识形态。在看来,艺术并非是自律而自足的,它有着深刻的阶级属性及政治内涵,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形式,与日常现实生活的审美经验紧相联系。三是对底层民众生活经验的重视对我国文化亦产生重要影响。底层民众作为边缘群体,在过去的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一直处于劣势地位,对底层民众生活经验的重视在一定意义上适应了现代社会的文化诉求,即对大众作为一种重要政治力量和文化主体的重视。自《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来,底层民众的生活经验及文化趣味开始在中国文艺中得到前所未有的强调和表现,这在一定意义上形成了中国当代文化有的人民美学原则。对异化劳动的分析,对劳动解放的强调,对人作为自身最高目的的吁求,这些都具有永恒而积极的价值内涵,值得我们不断深入探讨。儒家文化作为一种文化现实,甚至作为一种文化无意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力量。一般来说,儒家文化是一套以“仁”为核心、以“孝悌”为本建立起来的伦理秩序与道德观念,它以格物致知始,终于内圣外王之道。但按照冯友兰的说法,儒家文化并不以功利境界为最高,而以天地境界为终极追求。冯友兰故此说儒家亦有一种超越性的精神境界,有形而上学的冲动。然而自五四“”以来,由于受各种激进主义思想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儒家文化是专制文化的代表,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最大阻碍,必须作为衰朽之物受到摧毁。虽然以梁漱溟、冯友兰、熊十力、唐君毅等为代表的新儒家在20世纪依然坚守儒家的文化阵地,但从整体看,正像余英时所说,以熊十力及其门人等为代表的新儒家承续的只是宋明理学中陆王一系的心学而已。他们强调“心体”和“道体”的哲学本体地位,重视体道的“体证”功夫,并认为从道统可开出政统和学统。
新儒家的学术努力是有目共睹并有积极意义的,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思想支持与价值保证。在当代,儒家文化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儒家文化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创造性转化,儒家伦理文化是否与工业化企业精神相契合。对此,钱穆和林毓生都非常乐观,他们认为,儒家文化与现代化不仅不相对立,儒家的价值系统完全可以经过创造性地转化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精神基础。杜维明亦认为儒家文化作为一种精神性很强的人文主义,完全可以和流行于西方的世俗人文主义形成对话,并对之进行有力地补充。客观来说,儒家以“仁”为核心建立起来的泛道德主义观念、“以天为则”为基质的“天人合一”理念,以及“君为轻,社稷次之,民为贵”的民本主义思想,及“天命无常,惟德是辅”的天命观,坚持“为学”对于人性自我完善的决定意义,以及强调“知行合一”的行动主义精神,都是儒家文化至今依然保持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晚年的冯友兰更进一步认识到,“儒学作为一个确实的文化存在,有助于激发中国人的自我意识。”[2]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人进行文化身份认同的一种存在,其作用由此可见一斑。大众文化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兴起的一种文化形态。长期以来,大众文化饱受批评,苏珊•桑塔格愤愤不平地说:“大众文化(甚至电影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被归于这一范畴)的作品之所以被看得一钱不值,是因为它们是被大量生产出来的物品,不带有个性的痕迹———是为那些没有多少个性特征的观众之作的大路货。”
桑塔格没有像法兰克福学派那样强调大众文化作品的意识形态性,而是看到了大众文化作品的“物品”特性,并认为这就是当代艺术的基本特性。桑塔格甚至认为,“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从来就不只是(或甚至主要不是)某些思想或道德情感的表达。它首要地是一个更新我们的意识和感受力、改变(不论这种改变如何轻微)滋养一切特定的思想和情感的那种腐殖质的构成的物品。”[3](P329)桑塔格由此否定了关于艺术必须是生命个性自由表达的观点,否定了艺术仅仅是思想和道德情感表现的观念,从而肯定了当代艺术的“物品”特性及“对感觉的分析和对感觉的拓展”。只是面对盛行于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陶东风还是表现出了其忧心忡忡的文化忧虑。在《畸形的世俗化是现时代的病症》一文中,陶东风指出,当前盛行于中国的大众文化实在令人堪忧,因为这种文化是以对公共世界的疏离,对封闭性私密经验的迷恋,以及对物质文化的消费及身体的无限度追求为特征的。按照陶东风的原话,当代大众文化的“突出特点就是大众的政治冷漠、犬儒主义与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深度结合。”由此陶东风提醒我们说,在当前“一个亟需争取与扩大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推进公民的政治参与的社会环境里,而大家却在那里津津乐道地关注自己的生活方式,热衷于美容化妆,打造自己合乎时尚的身体。这未免滑稽与悲哀。”[4]陶东风的文化忧虑及政治关切是切中时弊的,是基于对现实的观察和思考提出的,亦是从另一个向度对中国当代大众文化作出的深刻反思及批判。
地域文化在中国当代文化构成中的作用,往往被研究中国当代文化格局的人们所忽视。其实,对生活在具体文化情境中的人们来说,地域文化作为一种生动的场域和语境,往往具有深刻的精神构成性,会无意识地影响和宰制人们的语言和行动、思维模式及精神想象,甚至生活方式。因此,地域并非一个纯粹的物理空间,在很大的意义上是一个充满了情感和想象、记忆与欲望的场所。正像加斯通•巴歇拉和一些现象学家所描述的那样:“我们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均质而虚空的空间里,而是相反,我们是生活在充满了种种质的空间,也许还是幻想出没的空间。”[5]这些独特的空间藏匿着巨大的激情与个性,往往会影响一个人的精神面貌与情感方式,而人们也往往根据不同的地域文化对生命个体进行文化想象和情感定位。就这个意义而言,地域文化也许比其他文化对人的精神塑造作用更大。就当代中国而言,鲜明的地域文化主要有齐鲁文化、中原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燕赵文化、吴越文化、关中文化、三晋文化、岭南文化、秦陇文化、东北文化及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等。这些文化各具特色,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内涵,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们的精神个性,因此,我们必须以严肃的眼光对之进行文化审视。民间文化作为一种有“灵晕”特质的文化遗存,是农业社会的产物,但在后工业社会中不可避免地衰落了。就其对人的精神影响而言,因其影响力有限,恕不赘叙。
作者:程勇真 单位:郑州大学文学院
(一)儒家文化“礼”的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文化资源
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以文化为依托和基础,需要构建文化载体并以此来推进思想政治研究和实践的开展。因为思想观念和政治理念是融入文化之中,并且是通过某种文化形式得以体现的,所以有专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还是一种文化教育。文化的传承性使当代思想政治教育不能远离传统,“教育是人类文化发生发展的一种生命机制,没有文化传统就不会有教育,因为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无法拒绝的历史传承,这就注定了教育必须以传统为前提,为基础。”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虽然是新时代的新产物,但它并不是凭空创造的,不是空中楼阁。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所以它必然存在对传统教育的传承与转化。
儒家文化“礼”思想中的理想人格培养理念有助于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儒家文化提倡君子应“志于道”,视“道义”为最高的价值目标。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以。”孟子也主张:“舍生取义”。儒家文化将“道义”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也将它作为“成人”的根本标准。“使人从被世俗功利所压迫和扭曲的痛苦中解放出来,从而达到完善的人生境界。”另一方面,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中的道德教化思想有助于强化思想道德教育。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将道德教育作为基础内容,正是认识到了“良好的道德品质不仅是国家社会对个人的期望和要求,也是个体自身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它对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产生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二)儒家文化“礼”的思想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创新有着重要启示
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中蕴含的教化理念对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有着重要的启示,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儒家思想主张道德教化与道德实践结合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新有着重要借鉴意义。当今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内容是道德教育,实际上道德教育的方法上却存在诸多问题。很明显的一个问题就是只注重道德观念的灌输,对于道德实践活动就缺少督促和组织。我们今后在道德教育工作中所要做的就是,借鉴儒家道德教育模式,将道德教育和受教育者自身道德修养和道德践履相结合,将道德观念的灌输融入到受教育者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去。
第二,儒家“礼法并用”的管理手段对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的创新有着重要借鉴意义。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中的核心以及最具特色的内容就是“礼法结合”“礼法并用”这样一种治理国家和管理民众的思想策略。形成了儒家的“礼法”并用的教化管理理念,也构成了儒家文化“礼”的思想的基本结构。这是一种双重的教育管理模式,道德教化和法律规制互相渗透,从而使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
二、儒家文化“礼”的思想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消极影响
(一)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在目的和价值上存在着冲突
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从其性质上来看,是儒家所提出的一种治理国家、教育管理民众的一种政策和手段。这种政策和手段是儒家为统治阶级献出的“良策”,其目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和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和等级秩序。
与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不同,当今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着眼点是受教育者,也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就是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价值取向就是:“在灌输科学理论和提高人们认识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基础上,引导人们走向健康、科学的发展道路,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将人的物质生活发展与精神生活的发展统一起来,从而进一步地促进形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某些腐朽和落后成分不适应当前的时代环境
首先,礼教中的专制主义不适应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环境。儒家文化“礼”的思想是产生于几千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一种传统思想文化,它的礼教内容不仅蕴含着封建专制主义思想,而且礼教的方法和手段也存在着专制主义的性质。时至今日,“这种专制主义的惰性因素依然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者的头脑中保留了痕迹,导致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中自觉不自觉的垄断倾向。”这种明显带有专制主义痕迹的教育模式,与当今时代的社会环境是格格不入的,从而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流于教条、空洞。
其次,礼教中的等级观念不适应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环境。儒家所推行的礼教内容中,等级观念的灌输是一个重要的内容。这种教育内容是明显带有“奴化”的性质的,在当时封建社会的制度体系下是一种需要,在现今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则是一种腐朽、落后的思想。
三、对儒家文化“礼”的思想进行批判地继承
首先,找准儒家文化“礼”的思想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点。“传统要同现代实现有机结合,首要条件就是两者必须具有结合点。没有结合点,两者的结合将无从实现。”我们要通过批判继承儒家文化“礼”的思想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那么我们就要在批判继承的过程中,找准儒家文化“礼”的思想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点。这样,才能准确找到批判继承的路径,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有效地达到批判继承的目的。
其次,对儒家文化“礼”的思想进行现代诠释和综合创新。所谓“现代诠释”,是要求我们站在时代的高度,对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中所包含的具有积极意义的内容,予以发掘提炼,并赋予其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含义。要完成这个创造,必须首先实现对儒家文化“礼”的思想的现代转换。这样才能做到既源于传统又超越传统,最终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共融。所谓“综合创新”,指的就是将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中的积极合理因素与当今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结合起来,进行创造性转化。同时,要将批判继承儒家文化“礼”的思想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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