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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主题,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开创法治质监建设新局面,为质监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结合“七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市法制局组织的全市法制执法人员培训班,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系统等载体,组织全局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学习《省行政执法条例》,向社会公众宣传质监部门法律法规。
(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责任。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取消、下放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认真梳理、及时修订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力来源、种类、范围和具体行政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权力明确后,编制行政执法权力清单。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法确定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修改完善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等行政执法程序性规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执法文书格式,参照质检总局的执法文书格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结合行政执法实践,制定科学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图。
(四)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作为监督的重点,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反馈和通报,并将检查结果应用到年终考核之中。
(五)严格执法责任追究。采取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根据造成后果和影响的轻重程度,按照《省行政执法条例》、《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依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关键,努力提升我局整体形象,为顺利实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部署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全面部署(2013年3月份)。组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文明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有关创建文明单位的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广大职
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引导机关干职工提高认识,自觉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集中创建(2013年4月至9月底)。严格按照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分解表中责任单位的测评标准,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全面实施创建,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全面完成
创建任务。
为顺利达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
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的作用。开展专项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汽车零配件、手
机、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为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加大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1、多方面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充分利用“3.15”、“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活动机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知识;
2、利用巡查等监管措施时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政策法律宣传,明确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强对已发证食品生产企业的巡查监管工作
我局将根据食品生产安全监检计划对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和细则进行巡查监管。通过现场查看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了解原料来源,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
消除食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在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
(三)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我局将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食用槟榔、肉制品、饮用矿泉水、面粉制品、湘莲、糕点、酒类等易发、多发问题食品。特别是针对非
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的问题,将根据《食品安全法》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制定下发了《全县食品生
产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备案的程序规定》。届时,我局对本县所有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小作坊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全面迎检(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底)。我局将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测评标准为止。
三、创建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成立县质监局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小组,由局长同志任组长,纪检组长同志任常务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尚上任办公室主任,成员:胡京燕、曹立明、姚鲲、彭雨娥、林丛龙、彭亮、赵建安、吴铁根、欧阳敏、甘浩。每位干部职工都应把思想统一到全县创建工作
上来,深入广泛进行宣传,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对照标准,狠抓落实。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发挥职能作用,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查,明确奖惩。我局将严格落实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责任制,建立督查奖惩机制,对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
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桂农厅办函〔2021〕32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执法检查,突出重点产品
按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等方式,开展主要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合)肥料、掺混肥料为重点的肥料产品监督检查,主要检查肥料产品登记证、备案信息及包装标识、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或非法添加等情况,并对2020年抽查产品有不合格的广西肥料生产企业(附件2)进行质量跟踪检查抽样。
二、强化执法办案,打击制售假劣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对违反《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必要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移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查办。
三、强化监督抽查,提高产品质量
(一)抽查任务。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排我市农资市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36个(含跟踪抽样1个),本次肥料监督抽查工作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组织实施,并承担具体抽查任务,各县区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二)完成时间。要求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抽样和送检。具体抽样的范围及数量见计划表(附件1)。
(三)抽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抽样,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样品一式三份,一份送往检测单位,一份由抽样单位留存,一份由被抽样单位留存。抽样时,填写抽样单内容必须与所抽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一致,并经抽样人员和被抽查单位当事人(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四)抽样结果确认。按要求收到检验报告后,应对生产企业进行样品及检测确认,向被抽检单位反馈检验结果(附件3)。应以当面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书面通知(附件3)产品标签标称的生产企业,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确认,逾期不予回复或拒不签收的,视为标称企业确认为其产品及检验结果;标称企业认为不属于其产品的,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予以证明;标称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 15 日内向抽样单位提出书面复检请,说明复检理由。在接到被抽查单位复检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确需复检的,按要求安排复检。复检采用封存的备检样品,经申请复检单位当面验视外观完好无损后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申请复检单位承担;合格的,由初检单位承担。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五)及时报送抽检结果材料。市支队务必于 2021年9 月30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5)、《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6)、《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7)盖章后一式 2 份,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县区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给市支队汇总。
(六)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督查组,负责检查、指导辖区内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检查抽检力度。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协调全区肥料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抽派 2 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 1 名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有关领导任副组长(附件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抽取的肥料样品统一送至自治区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检测机构(后期有送检通知),市支队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内送检,检测费用由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统一结算。抽样人员依法依规按照相关肥料产品标准抽样,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未尽事宜,请与市支队联系。联系人:陈善杰,联系电 话:18207772929,电子邮箱:qzdj12345@163.com。
附件:1.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3.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4.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5.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6.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7.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附件1
2021年全市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及数量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名称
市场抽检数量
(个)
质量
跟踪
数量
(个)
小计
抽样时间
1
灵山县
9
9
5月30日、7月31前完成,任务各半。
2
浦北县
9
9
3
钦南区
8
1
9
4
钦北
9
9
5
合计
35
1
36
说明:1.肥料抽检种类包括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等。
2.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是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肥料产品是复混肥料。
附件2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企业名单
序号
企 业 名 称
肥料产品
1
南宁迦姆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宁)
水溶肥料
2
南宁市聚隆肥业有限公司(南宁)
复混肥料
3
广西多得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复合肥料
4
广西沃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宁)
微生物肥
5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崇左)
水溶肥料
6
柳州市福田化肥有限公司(柳州)
复混肥料
7
桂林花信植物组培苗有限公司(桂林)
水溶肥料
8
北海立地肥业有限公司(北海)
有机肥料
9
钦州市天地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钦州)
复混肥料
附件3
肥料监督抽查结果确认通知书
:
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抽查了标称你企业生产的 肥料,商标为: 、登记证号为: 、检验结果为: ,检验报告附后(检验报告编号: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反馈给我单位。
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我单位提出复检申请。
联系电话: ,邮编: ,地址: 。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视为对结果认可。
抽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肥料样品检验结果确认书
:
我单位对你单位检验报告编号为 肥料样品的检验结果有/没有异议,现予以确认。
(如勾选“有”,须陈述相关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按“没有异议”处理)。
确认肥料生产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2021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督查组名单 组别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 系电 话
督查区域
备注
南宁市、
黄文校
男
组长
13877157782
崇左市、
百色市、
唐秀宋
男
副组
13407734828
河池市、
一组
长
柳州市、
桂林市、
贺州市
韦鸿雁
男
联络
15977100889
员
余焘
男
组员
13878178654
钦州市、
伍华远
男
组长
13877191711
北海市、
防城港市
梧州市、
二组
李节法
男
副组
15078820872
玉林市、
长
贵港市、
来宾市
陈燕丽
女
联络
13877161680
员
阮坤良
男
组员
18077782833
注:各小组开展督查工作前联络员提前与相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附件5
2021年肥料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检查县(市、区)
个(次)
抽查市场 个(次)
检查乡、镇
个(次)
检查生产企业 个(次)
检查经销单位
个(次)
查处假冒伪劣肥料(吨)
受理案件
(起)
办结案件 (起)
肥料样品抽查情况
肥料种类
抽查样品
(个/批)
代表基数(吨)
涉及生产企业数量(个)
涉及经销单位数量(个)
样品合格率(%)
单质氮肥
单质磷肥
单质钾肥
复混肥料
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
有机肥料
水溶肥料
微生物类肥料
其它肥料
合计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完成表
内容
全 年
市场抽检
质量跟踪
任务数量(个)
完成数量(个)
完成率(%)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6
2021年肥料产品质量跟踪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水分
pH
填表人: 审批人:
附件7
2021年肥料市场监督抽查检测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1年 月 日
序号
报告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受检单位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生产日期 (批号)
抽样基数(吨)
结 果(%或者g/kg)
判定
备注
N
P2O5
K2O
总养分
有机质
腐植酸
氨基酸
Ca
Mg
S
B
Mo
Cu
Zn
Fe
Mn
Cl
有效活菌数
填表人: 审批人: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房、返迁房、棚改安置房等政府投资工程,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建工程,以及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四)本次检查采用资料检查、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进行实体抽测,重点是砌体、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实体抽测。
三、检查时间
(一)检查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市城建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全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2、3)。
2、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二)整改销号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在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各检查组对所检查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将检查情况汇总于5月11日前交市质监站罗胤如。
(二)各检查组应对检查中实体抽测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对发现问题的部位应分别进行远景和近景拍摄。
(三)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由检查组人员进行实体抽测,按照同一个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至少抽取1栋进行,单位工程抽测方法和数量如下:
1、梁板柱各抽取至少1个构件工程进行混凝土回弹、钢筋扫描、楼板测厚检测(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需抽取2个构件进行混凝土回弹检测)。
2、有承重墙的抽取一面砌体进行检测。
(四)对实体抽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项目部承建的所有单位工程实体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对实体检测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监站按照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全市建筑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在全市建筑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报监工程建筑施工领域。
三、检点
1、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是否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履行职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3、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我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技术安全科。6月25日前,各企业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25日至7月25日前,各企业和各单位要广泛发动一线职工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并按“五定”进行整改。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0日至9月18日,在各企业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规定期限要求进行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移交消防部门,由消防部门负责安排后续隐患整改工作。
(四)检查验收。9月底前,对大检查工作进行验收,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我局将适时组织抽查,督促,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和各单位要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为契机加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落实。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企业和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找准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成若干消防安全检查小组,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研究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实施挂牌督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