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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不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比较容易被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在讨论学术问题时,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关键词:
世界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与利用
收稿日期: 2010-11-09; 修订日期: 2010-12-28
基金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产品研究》(CW0917);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旅游资源与文化发展创新基地》(CLA601)资助。
作者简介:
梁保尔(1953-),男,博士,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遗产旅游、旅游文化。张朝枝(1973-),男,博士,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旅游与遗产保护、旅游规划与管理。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自1987年、2001年起分别有文化遗产项目入选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公布的《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词汇。本文2010年底用“谷歌”搜索引擎①,以“世界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2万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词搜索到119万条记录;在“中国知网”学术文献总库作检索②,以“世界遗产”为题名的有1703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4537条记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名的有6304条记录,为主题词的有26391条记录③。与此同时,以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围合的“世界遗产”徽
记也无可争议地成为优质旅游资源的身份标识(见图1)。
“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世界遗产目录》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时使用的一种专有名词,有特定的涵意。然而我们发现,学术界在一些场合使用时,往往以“世界遗产”通称两种类型的遗产,如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
罗哲文.世界遗产大观[M].北京:五洲传播出版社,2008:69.
列有“中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
刘红婴.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3:12.
列有“世界遗产类别五: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章节,且此类现象亦非个案
如孙克勤《世界遗产学》(旅游教育出版社,2008:26209.)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章节并列,彭顺生《世界遗产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25.)将这两种遗产并称为“中国的世界遗产类别”等。
。这样一来未免令人感到有些困惑:“世界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种遗产类型究竟是同属一个范畴还是分属于两个独立的体系?倘若是分属两套独立体系的话,那么这两种遗产类型的主要区别何在?本文试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梳理工作。
2 两种遗产归属两种不同的体系
“世界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都属于UNESCO宣布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条。
的遗产保护项目,然而研究发现,这两种遗产,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属于一个统一的范畴。
2.1 有两份独立的公约文本
UNESCO第17届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规定,由“政府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委员会”制定、更新和出版《世界遗产目录》。这份《公约》将“世界遗产”定义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1987年起增列“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1992年又增列“景观遗产”,总计为四个类型。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世界遗产”应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遗产保护项目,除了“自然遗产”之外,“文化遗产”还应涵盖“文化景观”以及“文化和自然混合遗产”的文化遗产部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45-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1号《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2条。
。
UNESCO第32届会议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规定,由“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编辑、更新和公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份《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为“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五个类别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2条。
。但UNESCO 2001年起在宣布入选项目时,又划分出一个“文化空间”的类型(参见表5),曾一度引起了学术界很大的争议(参见本文3.3叙述)。入选这份《名录》
的遗产保护项目通常就被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径称“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以强调是一种所谓“国际”级别的遗产类型。
由此可见,“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泾渭分明,是由两个不同的遗产委员会独立宣布的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项目体系,UNESCO因此为两个相对独立行使权力的“本公约的最高权力机关”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4条第1款。
制定了两个独立的标识(见图2)。
2.2 有两套不同的遗产目录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世界遗产目录》,另一个是《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第34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大会结束时,《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总数达911项,包括:文化遗产(含文化景观)704项、自然遗产180项、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27项;2010年在册的濒危遗产项目总数为34项。自1987年至2010年,《世界遗产目录》先后收录中国项目达40项
限于篇幅不再一一罗列,可参见“维基百科”相关条目。
,包括:文化遗产26项、自然遗产8项、自然和文化混合遗产4项、文化景观2项。中国的“世界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三(意大利44项、西班牙41项)。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也建立了两个相应的目录。一个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另一个是《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UNESCO最新统计显示
UNESCO官方网站http:∥。
,2010年政府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收录项目总数213项,2010年在册的急需保护项目总数达16项。自2003年至2010年,这两个目录分别收录中国项目28项和6项,中国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总量达34项
UNESCO官方网站http:∥。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0年总量位居世界第一。
即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种目录而论,其性质亦大相径庭。《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项目均须已载于《世界遗产目录》中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第10条。
。如1995-2003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是1978年第一批《世界遗产目录》收录项目;1992-2004年被列入《处于危险的世界遗产目录》的柬埔寨“吴哥窟”是于1992年被《世界遗产目录》收录的项目(便于“吴哥窟”及时接受国际援助)
Google 译自UNSCO官方网站的2010年《濒危世界遗产名录》在册的35个项目名单以及经整改已陆续解除濒危的25个项目名单。
。而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则未必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已列入项目,如中国2009-2010年被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6个项目,皆为UNESCO当年的新增项目
《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主要区别在于,列入前一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那些尽管在社区或群体的努力保护下其存续状况仍然受到威胁的文化遗产,申报国需要承诺制订专门的保护计划。
。
3 两种遗产执行不同的标准
3.1 遴选标准不同
UNE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以“突出的普遍价值”为准绳拟定了10条遴选标准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7条对世界遗产的遴选做了规定:()代表人类创造精神的杰作;()体现了在一段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重要的价值观交流,对建筑、技术、古迹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能为现存的或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是一种建筑、建筑群、技术整体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现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是传统人类聚居、土地使用或海洋开发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或者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作用,特别是由于不可扭转的变化的影响而脆弱易损;()与具有突出的普遍意义的事件、文化传统、观点、信仰、艺术作品或文学作品有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委员会认为本标准最好与其他标准一起使用);()绝妙的自然现象或具有罕见自然美的地区;()是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包括生命记载和地貌演变中的地质发展过程或显著的地质或地貌特征;()突出代表了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及动植物群落演变、发展的生态和生理过程;()是生物多样性原地保护的最重要的自然栖息地,包括从科学或保护角度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濒危物种栖息地。
,“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只须符合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相应的单一标准就会被认定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如“奥斯维辛集中营”、“九寨沟国家风景名胜区”是符合一条文化标准或者自然标准,“莫高窟”、“三江并流”是符合全部文化或者自然标准而入选(见表1)。“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则必须同时满足双重标准才具备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的资格,如“武夷山”、“泰山”同时满足了文化标准与自然标准,特别是泰山同时以7条标准入选,在《世界遗产目录》中十分罕见(见表1)。“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在于文化,或本质上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见表1)。
UNESCO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设立具体的遴选标准,只是表述了一些基本特征或要素,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做了若干限定,如“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文化多样性的熔炉”、“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等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引言。
。各缔约国在此基础上都建立了庞大的名录体系。以中国为例,截至2010年,进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7万项之多
据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司副司长屈盛瑞在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新闻会上所的通报,7万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之中,有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0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186项“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3776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
,国务院并为之制定了6条遴选标准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6条:1具有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2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3具有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增强社会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4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体现出高超的水平;5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6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因社会变革或缺乏保护措施而面临消失的危险。
,主要涉及候选项目的杰出创造力、世代相传、文化认同、高超技艺、见证传统、濒临危险等“突出的普遍价值”。这些遴选标准对各层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3.2 类型标准不同
本文将已列入《世界遗产目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各种类型的遗产项目尝试着排列了一份比较直观的通表(见表2):
本表综合了两个板块。第一板块,参照《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首先区别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两个大类;参照《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再分列出“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和“文化景观”两大类;参照《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第2条:“本办法所称世界文化遗产,是指列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文化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中的文化遗产部分”的口径,继而将“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拆分为“(文化部分)”“(自然部分)”两部分列入相应类别。第二板块,参照《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作”条例》(1998)二分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五分法和《国家级非
4.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31条:“应把在本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述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1/2003)(第一批《人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1/《公约》2003)
1.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注)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宣布的目的在于奖励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优秀代表作品,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
(《条例》1998)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公约》2003/《暂行办法》2005)28+6项
2.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
(《条例》1998)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第3条。
(《暂行办法》2005)(如妈祖信俗、端午节、麦西热甫等)
2.自然遗げ(《公ぴ肌1972)
.文化与自然混ず弦挪(自然部し)(1987增列)
1.自然面貌
2.动植物生境区
3.天然名胜
4项
(总计8项)
资料来源:据《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197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98)、《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办法》(2006)等并参考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293页图表归纳整理。
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2005)六分法拟定。通过一种通融办法,把UNESCO宣布的两种体系的遗产类型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框架中显示其相互关系,这样似乎比通称为“世界遗产”更妥帖、更容易理解。
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情况要比“世界遗产”复杂。
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第12条。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定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因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这种特殊的“清单”性质,旨在为中国项目前赴后继地跻身《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或《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而“热身”。很显然,国家级项目和世界级中国项目之间有稳定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国家级项目处于一种预备状态,随时可向UNESCO申报“国际一级”的项目。限于篇幅,兹选取两批被收录的中国项目列表,以便说明世界层面与国家层面两个级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3):
第二,除了UNESCO的分类之外,还有一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应用性分类,即《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2006-2008)的十分法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Z].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1316.
(2007)的十六分法,这两种分类也有一个明显的对应关系(见┍4):
从表上可以发现两个问题:一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医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中并没有建立对应的类别,而只是在“民间知识”下设一小类;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分类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6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6类)的分类不能完全对应。
3.3 类型分歧不同
在“世界遗产”分类中的“文化景观”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似乎难以截然区分。对于这个问题不妨这样理解:其一从遗产性质而言,它是人类学的一个概念,代表的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文化遗产/遗址”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联合工程”
韩锋在《世界遗产文化景观》一文中认为,“文化景观”在于“展示人类社会与聚落在自然环境的物质性制约或机会下以及在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内在和外在持续作用下的演进,突出强调人和自然之间长期而深刻的相互关系作用”(见 ,200918)。并参见UNSCO《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47条。
;其二从遴选标准而言,“文化景观”的入选项目只须满足符合文化标准的一条或多条标准,而不必涉及其他的自然标准;其三从类型划分而言,它主要包括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园林、公园)、有机进化的景观(残余物景观、持续性景观)、关联性文化景观(自然因素、宗教、艺术、文化)三类。所以说,“文化景观”的“突出的普遍价值”应该在于文化方面,或者说,“文化景观”本质上就是一种文化遗产,这也可以从“庐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入选标准上予以识别
江西庐山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的佛教和道教庙观与代表理学观念的白鹿洞书院一起,以其独特的方式融汇在具有突出价值的自然美景之中,激发了无数艺术家以美学的态度看待自然,开拓自然文化。
(参见表1)。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中关于“文化空间”(“文化场所”)的分类有颇多争议。起因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明确分为五类,而实际宣布《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却多了“文化空间”的类别(见表5);与此相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明确有“文化空间”的类别,而实际上在国务院两次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却难觅其踪迹
参见相关文献。
――于是便引发了关于“文化空间”的学术争端。
从源头而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文化空间”概念来源于《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UNESCO,1989)“文化场所”
《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1989)第1条:“这一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文化场所或民间和传统表现形式)将被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文化场所的人类学概念被确定为一个集中了民间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地点,但也被确定为一般以某一周期(周期、季节、日程表等)或是以一事件为特点的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和这一地点的存在,取决于按传统方式进行的文化活动本身的存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把“文化空间”解释为“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3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为两类:(1) 传统的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2) 文化空间,即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场所,兼具空间性和时间性。”王文章认为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48,300.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本身就不是一种逻辑的分类,难免会出现一些跨类现象。乌丙安认为
乌丙安《民俗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中之重》认为,“凡是按照民间约定俗成的古老习惯在确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场所举行传统的大型综合性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形式。……传统节庆活动、庙会、歌会(或花儿会、歌圩、赶坳之类)集市(巴扎)等等都是最典型的具有各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http:∥。)
,传统节庆活动就是最典型的文化空间。但这些解读听起来仍然有些费解,关键在于要解释清楚“文化空间”为什么是“非物质”的。相对而言,向云驹的解读比较透彻
向云驹《论文化空间》20091026,《再论文化空间》20100101,见中国民俗学网http:∥。。他认为,“文化空间”是一种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存在的核心价值和理论依据在于它完整地、综合地、真实地、生态地、生活地呈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人类学”的概念,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类别、样式之一的文化空间,首先必须有实在、实有的场所,这个场所必有物的存在(桥、民居、村落、庙宇、街道、广场等等),或有固定的(如物的永固性)时间周期;其次,这个空间必与人的身体的栖居和精神的栖居相关联,才成其为“文化空间”。栖居必然建造,建造是人在场的象征和天然成分。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是有人在场和出场的空间。因此,有人在场的“文化空间”才是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空间”,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如果没有活的人在场,“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话,那就只能是文物、古迹和遗址(“文化遗产”)。向云驹的解读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文化空间”的释义作了必要的注脚。
4 结论与讨论
4.1 本文结论
“世界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官方文件《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世界遗产目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World Heritage,汉译名“世界遗产”,包括了“文化遗产”、“文化景观”、“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四个类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颁布的官方文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中正式命名、因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而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UNESCO和国实施保护的遗产种类,英文名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汉译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UNESCO官方的中文文本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39条“有效文本”:“本公约用英文、阿拉伯文、中文、西班牙文、法文和俄文拟定,六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这一文本将目录译作《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人类”二字,以表示这是一种“在国际一级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4章:“在国际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由此可知,“世界遗产”(World Heritage)和“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内涵和外延各不相同的两个专有名词和各有评价标准的两种遗产类型,共同点只在于,它们是由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宣布、在国际层面上加以保护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作为热门词汇,社会层面通常的兴奋点在其UNESCO“出身”,比较容易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一种统一的世界级的遗产;所以,讨论学术问题时,为避免产生歧义起见,宜谨慎使用“世界遗产”汉译词通称World Heritage和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两种遗产类型。
4.2 问题讨论
两个《公约》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2005)第79-95条有关“完整性和/或真实性”条款内容。
。国家为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06)第3条“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05第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旅游资源分类表”分列了8个资源主类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第4.3条款,见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http:∥。
,其中的A.地文景观、B.水域风光、C.生物景观、D.天象与气候景观、E.遗址遗迹、F.建筑与设施等类别多与“世界遗产”(自然、文化)有关,G.旅游商品、H.人文活动等类别则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换言之,本文讨论的两种类型遗产的“合理利用”与旅游吸引物有着有高度的相关性。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发展”为例。旅游通常由“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旅游要素进行生产性传承,如昆曲(人类2001)(国家145 Ⅳ1)
人类、国家、国家三推分别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人类2005)(国家101 Ⅱ70)、京剧(人类2010)(国家172 Ⅳ28)等
参见表3。
是通过旅游“娱”的要素的发挥、通过剧场演出和票房收入解决一部分传承发展中的问题,这是第一种方式;第二种方式是通过“购”的要素的发挥,使濒危手工制作技艺在各类旅游摊档令人爱不释手的小商品形态中保持“活态”,如内联升千层底布鞋(国家898Ⅷ115)、龙凤旗袍、亨生和培罗蒙奉帮裁缝(国家三推Ⅷ6)、上海鲁庵印泥(国家917Ⅷ134)、曹素功墨锭制作(国家三推Ⅷ73)、油纸伞、西湖绸伞(国家923Ⅷ140)、嘉定黄草(国家830 Ⅶ54)等;第三种方式是直接嵌入现实生活,成为居家旅行、日常用度的趣味盎然的选择,最典型为“吃”要素的发挥,如存续我国城市历史文脉的“老字号”项目等(见表6)。
令人瞩目的是,在2010年,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和睦、味觉上的美好体验以及人与自然间的平衡的“法国美食大餐”(人类2010)首次以一国美食而被UNESCO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参见UNESCO官方网站;并参见《文汇报》2010年11月20日报道《法国大餐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美食大餐”是庆祝个人或群体生活重要时刻,如:出生、结婚、生日、纪念日、庆功和团聚等活动时的一种实用的社会风俗,通过节日盛宴,法国人聚集在一起享受独特的美食艺术。“法国美食大餐”的入选,对旅游资源而言,意味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遴选将逐渐从诸如中医针灸
王乐,吴越.申遗后针灸精髓如何传承[N].文汇报,20101125;吴越,王乐.如何让老外弄懂活血化瘀[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10)(444 Ⅸ5)、中国活字印刷术
任思蕴.活着――中国活字印刷术的前世今生[N].文汇报,20101207.
(人类急2010)(国家918Ⅷ135)、中国书法
莫三相.汉字书写――怀恋中国人的文脉载体[N].文汇报,20101227.
(人类2009)(国家839Ⅶ63)之类主要依赖于诠释系统予以转化的项目趋向于开始关注存活于现实生活中的通俗旅游吸引物了,这对于旅游资源利用和旅游产品开发的研究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非常鲜活的信号。オ
(鸣谢:谨对上海师范大学张萍、姚小梅所承担的资料整理工作表示感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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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方特产;品牌化;非遗文化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满足基本温饱的基础上,开始追求精神上的满足,设计随之走入人们的生活中,开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设计本就是人类有目的的创造活动。然而中国当代的设计师的设计思维仍在不断进步,创新性仍在不断提高。包装设计作为商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和当代商品物流过程中的重要视觉传达媒介,必然是日益受到重视。产品包装设计是当代工业化社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以适应市场、引导消费、满足人们对商品的物质功能与审美功能的需求为中心,[1]把对商品的运输、保护、促销等功能的需求逐步演变成对包装的文化、品牌、安全、环保的需求。[2]那么,21世纪的产品包装如何在新时代激烈市场竞争中,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呢?
近年来,许多设计师开始在产品包装设计上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元素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之所以借助非遗元素来增加包装的吸引力,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动了非遗文化的进步,一些学者将研究的目光投向传统非遗文化研究方面,随之,非遗文化元素也越来越多地受到设计界的青睐。中国设计师意识到现代设计的发展方向也应该越来越趋于本土化。并开始在设计过程中挖掘中国非遗文化精髓,找出传统非遗文化与自身个性乃至当前流行元素的碰撞点,形成我国自己的独特设计风格。因此中国设计应该结合中国独特的传统非遗文化理念,做到对传统非遗文化的尊重和崇尚,同时结合现代的元素和构成手法,才能走在设计的前沿,在世界设计领域立于不败之地。
这种发源于我国深厚历史文明土壤的设计,特别是表现在地方特色产品包装上。尤其在市场化的今天,消费者不再单纯地追求地方特色产品包装的色彩印象、触觉感受、材料质地等,更多的是希望通过产品的包装与产品交流互动,以及了解品牌背后的地方非遗文化内涵。因此现如今的地方特色产品包装设计也该抛弃原有的华丽与喧闹,表达一种含蓄而内敛的非遗文化精神,追求一种超物质的恬淡且深沉的境界。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购买的不仅仅是商品,他们需要通过赏心悦目的包装购买包含在其中的人文价值、精神关怀。[3]
在国内,虽然地方特色产品已不是特产行业中的新兴行业,但其包装还有待改进和完善。在地方特色产品包装设计环节上依然存在诸多问题,以市场上“非遗文化宝库”平遥古城特色产品为例进行分析。目前市场上的平遥古城特色产品包装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在非遗文化运用方面,当地许多特色产品包装设计还有所欠缺,元素选取也与市面上其他地方特色产品大多雷同,对于当地丰富的资源和独特的非z特色文化利用和表现也不够,缺乏相应的文化内涵和品位;品牌小、杂、散、乱,设计简陋粗糙,没有统一的视觉识别元素;结构单一,没有地方特色,在材料的使用上也没有创新和突破。许多包装华而不实,浪费材料,缺少生态意识;现有的许多包装仍然停留在单体包装的阶段,没有形成系列化的规模,当地的特色产品在包装设计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和系统性的运用原则,因此也未能展现平遥古城的地方非遗文化精神。
在非遗文化元素运用方面,如图1的创意婚礼茶包值得我们学习。茶包巧妙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的元素,“帧庇氩璋的使用场合相呼应,并且设计了在开合的过程中茶包会自动掉落的互动,增加了趣味性。再如图2的玉林茶泡包装设计,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玉林茶泡的传统制作技艺工序作为纹样设计在包装上。不但让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包装的产品是什么,还通过包装上的纹样了解当地的非遗文化,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感觉物超所值。
在地方特色产品包装设计方面,台湾的一个设计团队所设计的“芹壁”系列包装,值得我借鉴学习。他们为位于台湾妈祖外岛的芹壁村量身打造了一套包装。将当地特产结合当地丰富的海洋文化与闻名遐迩的关东花岗岩石屋建筑制作出一套包装。其中还包含了一本介绍当地景点与历史的图画书《芹壁世纪图》。并且他们的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年轻族群与背包客,产品分量较轻的石屋组合包装;另一类则是针对年纪较长可供送礼需求的长盒型包装,产品分量相对较多。且所有包装秉持三大原则:一是一体成型,二是节省纸材,三是可堆叠。
国内关于品牌化的产品包装也是有成功案例的,比如“三只松鼠”坚果系列包装。该包装在纹样、颜色以及盒型的选择上都是恰到好处,与品牌有着密切的联系。既能体现出自身产品的特性也迎合当下大众消费的趣味。图案设计也紧跟时代潮流。不同种类、不同形状、不同规格的产品视觉形式要素体现出统一的形象特征。[4]包装纹样的选择和品牌的标志也交相呼应。这样一款适合产品的系列包装不仅能够提高产品的档次,也可以促进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加大产品的销量。
总之,面对现代设计发展趋势,我们要明白市场是当代设计的驱动力,它是最现实也是最多变的。设计作为一种文化,应该帮助产品想方设法占领市场。我们要对本国的传统文化有充分的自信心,积极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步伐,在整体上提高中国设计水平。
参考文献:
[1] 魏光辉.论设计语言在包装图形设计中的表达――以月饼包装为例[D].南昌:南昌大学,2010.
[2] 张永年.浅谈现代包装设计的发展趋势[J].包装工程,2003(05):98-99.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16)10-0291-02
作为文化遗产的关键性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它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同时也包括与上述文化类型表现方式有关的物质载体或文化空间。[1]根据非遗的概念和外延为评判标准,安徽省合肥市非遗资源丰富多样,现今,合肥市共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15项省级非遗项目,87项市级非遗项目,162项区县级非遗名录项目。
一、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一)合肥市非遗的种类和数量
“合肥”最早起源于司马迁的《史记》:“合肥受南北潮,皮革、鲍、木输会也。”[2]它作为安徽省的省会城市,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交通、金融和商贸中心,同时也是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会员城市,素有“三国故地、包拯家乡”之称。就其行政级别以及文化历史传承的地位而言,应该是安徽省文化遗产开发相对成熟的地方。但经调查研究发现,合肥市文化遗产种类在省内的种类相对较少、数量也处于劣势,仍有很多的非遗还未被发现或者申遗成功。例如,在安徽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共有7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属于合肥市的仅有5项,仅仅占据7.1%。[3]通过对安徽省文化厅所公布的信息梳理发现,到目前为止安徽省登记的非遗种类及数量中,属于合肥市的非遗数量共有238项,仅占安徽省非遗种类的2.4%。
(二)合肥市非遗保护现状
独特的人文、地理、历史特征,以及合肥古城独特的人文气息、地理环境、历史氛围造就了丰富多样且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遗存。除了丰富的物态文化遗产,其现存的非遗也是多种多样,各种非遗种类达238种。但随着历史的不断变迁、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合肥地区的民间技艺呈现出不断消亡的趋势,大批民间文化载体也逐渐流失。一些依靠口头和行为来表达的艺术也逐渐被人们淡忘,退出了人们的视线。同时,由于现在人们追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丰富的物质生活,浮躁的社会风气使现代非遗类传承人不能够静下心来钻研技艺,使许多传承非遗的艺人们虽年事已高却找不到合适的传承人,从而导致传承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他们传承技艺的条件艰苦,可能已经失去了传艺的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开始,合肥启动市级非遗保护工作,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为指导,通过普查的方式,将民间文化进行登记注册,并经过专家遴选,最终把首批13项文化遗产列入合肥市非遗名录。2007年,合肥市非遗保护进入规范化阶段,建立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等四级非遗项目。2008年年底,随着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落户于合肥市文化馆,标志着合肥市非遗保护进入成熟与关键期。在非遗保护中心,市民们不仅可以看到声色并茂的影像材料,更能欣赏到非遗传承人精彩绝伦的文化技艺,从而使非遗文化传承到千家万户。
(三)合肥市非遗利用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合肥重要的文化资源,同时也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合理地对此进行开发和利用将会对合肥的经济发展形成一股推动力。在如何保护非遗这个问题上,当前讨论出来的具有可行性的渠道有两个,即非遗资源化与非遗开发利用产业化。对非遗资源的健康开发,不仅可以充分挖掘非遗资源中蕴含的经济价值,更为重要的是为非遗保护注入了活水之源。例如,国家级名录保护项目“庐剧”进行巡回演出,通过在合肥市的三县、七区下基层演出对其进行开发性利用;“纸笺加工技艺”利用中开发新品种,满足新时代消费者的需求。
二、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
通过调阅文献资料,以及实地调查发现,合肥市虽然在开发利用非遗资源上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但仍面临四大问题。
(一)非遗保护政策不健全
虽然在“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已经按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政策鼓励标准,给予30个左右的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政策鼓励,对凡是被认定为省级和国家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和文化科技研发重点实验室,将给予100~200万元不等的奖励。但非遗保护的政策仍有所欠缺,当前对非遗的保护更多地是倾向于资金、政策的扶植和倾斜,但对非遗文化保护中的人才培养、管理优化等关键问题没有提及或者是执行力度不彻底。
(二)资金持久投入度不足
当前合肥市针对非遗的保护,提出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方针。对比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显然更强调“传承发展”是非遗保护的应有要义。但是,对非遗的保护当前更多地局限于“短平快”的开发,企业和个人过多地追求眼前利益,往往打着非遗的幌子,争“名”取“利”。却很少将利润资金再投入到非遗项目的传承和保护中,甚至扭曲和歪曲非遗的事实。
(三)非遗传承人存在“断代”危机
非遗的主要传承载体就是人,人是传承的重要环节。但是,传承人却陷入了困境:传承人年事已高,可能已经没有教授技艺的能力了。年轻传承人缺乏老一辈传承人的热情和使命感。传承人群体缩小,想要传承非遗的人越来越少。同时还有部分传承人只享受国家给的政策却不尽义务去传承和保护非遗,缺乏对传承人的考核机制。
(四)非遗传承形式单一
目前,合肥市非遗传承方式依然传统、形式单一。对非遗的记录方式更多的是书籍记录,记录得不够详细,描述得也不够彻底和全面,达不到全面描述非遗技艺的内容和特点的目的,而且在进行文字记录的同时,每个接受者的理解也不同,可能出现偏差。一步一步的缺失会造成非遗一步一步地扭曲和消失。在高科技技术发展的今天还是需要技术层面的革新,利用新的形式去传承和保护非遗。
三、对合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一)完善相关地方政策,地方与国家政策相辅相成
合肥政府要密切关注国家对于非遗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利用国家的政策优势,为当地的非遗保护和继承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服务非遗的申报和登记事务。与此同时,加强政府人员对非遗的认识,提高其服务技能,全面地管理好非遗项目,快速便捷地为非遗项目办理手续。
(二)培养高素质的传承人才,形成合理的保护和传承机制
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体系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与国内高端院校合作培养全面的管理人才。在非遗工作开展中积极探索非遗保护面临的机制问题,一步步地完善机制,形成体系。合理完善的机制和体系才能更好地便于非遗工作的开展和研究,非遗才能永续传承,充分地被利用。同时非遗继承人员之间应该形成完整的继承规则和学习培养机制,培养更多更优秀的继承人来继承和发扬合肥非遗文化。
(三)非遗文化数字化,实现非遗文化的现代化发展和传承
传统的非遗记载形式已经无法满足对非遗的记载和传承。很多时候,文字可能不能全面具体地描述非遗的技艺。完善非遗的室内多媒体传习设施,通过对非遗的线上和线下的立体传播,强化对数字多媒体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的完善,才能更好地将其保护、传承下去。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整合社会资源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各行业协会需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主动积极地开展非遗相关的工作和项目,促进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利用。规范建设非遗基地,建立更多分类别的基地展馆,便于对孩子从小的教育,培养非遗保护意识。在全国政协委员李修松看来,中国应该,也一定会有属于自己的迪士尼乐园。他所在的安徽,就有中国目前自主创新做得最好的特色主题公园园区——芜湖方特第四期东方神话,其将一些国家级非遗项目做成了游乐体验项目。运用文化创意结合科技手段,将厚重的文化变得生动活泼起来,吸引孩子去玩,去猎奇,从而去探索。
四、结语
对于非遗的研究有利于为现在生活的生产发展提供依据和创作源泉,有利于对非遗进行创新,转化为文化产品及文化服务;保护非遗便于合理地利用,利用非遗特殊的文化价值拉动经济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对于非遗的传承和保护要从各个角度去研究,政府要树立阳光政府的形象,提供便捷的非遗项目申报和保护的一系列服务。行业协会需要发挥行业间的合作和带头作用,主动为非遗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发展机会。学校需要配合非遗工作培养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中小学则要从小培养孩子们的非遗保护意识和学习意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EB/OL].
[2]中国合肥门口网站[EB/OL].
(阜阳师范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安徽 阜阳 236041)
摘 要:通过近几年的努力,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在传承与保护中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现行措施中有较多相似之处,但由于其主要传承人的学识、地位等背景的不同,也给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导致其现状的差异.如相比于界首彩陶,寿州窑陶瓷的传承人受教育程度高,社会地位较高,因此在陶瓷的创新设计上有重大突破.不同的思想使他易于接受新的观念与合理的建议.另因其采用的原料来源地、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决策的差异、侧重点的不同、创新思路等的不同都会给两种非遗的保护工作带来差异.但就其现有的保护措施与实施效果来看,创新思路是传承创新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 :界首彩陶;寿州窑;生产性保护;对比
中图分类号:TB48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2-0080-0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13BG074);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媒体与设计研究中心课题(2014MTYSJ04);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2013SQRWO41ZD)
非遗文化的保护和抢救需要合作与交流,各地不可能独善其身,应打破地域的限制和行政壁垒.通过同行之间的对比,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从对方的身上发现自身的问题,从而达到相互学习、借鉴的目的.在对界首彩陶和寿州窑陶瓷的对比研究过程中,我们找到了弊端,也得出了差异,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是最终目的.
1 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传承现状与艺术特征对比
1.1 相似的地域表征
淮河在我国东南部南北分界的地理区位,大自然赋予了淮河文化鲜明的地域特色.北方的刚烈、雄浑、苍劲,南方的宁静、轻柔、婉约.经过融合与兼容,形成了淮河文化独特的风格特征.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同属淮河流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具有相同的地域背景和人文环境.长江与黄河的千年融合赋予了淮河文化兼容并包的特性,也赋予了它们古朴大方、浑厚典雅的艺术特色.
1.2 不同的本质属性
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在起源初期都属于陶器的范畴,与瓷器有着显著的区别,如原料、质地、烧成温度等.近年来皆采用先进技术使原料配方有所改变,从而达到提高窑炉温度,使之烧成温度可以达到中温瓷甚至高温瓷的温度,以提升产品质量.粗犷且不缺乏精细是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作为北方陶瓷的共同特征,却与南方陶瓷的细腻有着明显的不同,如温润如玉的景德镇青瓷、雅致的青花等.原料、制作工艺、地域的区别造就了它们不一样的审美特性.
1.3 生产现状对比
1.3.1 界首彩陶
界首彩陶始于隋唐,盛于明清,并流传至今.以质朴典雅的艺术特色名扬海内外.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们生活方式与思维观念也有了改变.工业产品逐渐取代了各种手工艺品,界首彩陶的生产人员大量减少,主要传承人为卢山义的子女与老艺人王京胜.界首工艺陶瓷厂因未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与市场定位,出现了产品积压,资金周转等问题.政府曾提出招商引资,却被一些业内人士以保护传统的名义抵制,而未取得预期成效.另外以老艺人王京胜为代表的家族作坊目前已注册公司但职工仍以家族成员为主.其它家庭式小作坊均未形成规模.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型手工艺品出现,界首彩陶面临巨大的挑战,在其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传承人方面.彩陶的传承主要以家庭传承和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老艺人们有精湛的技术但是缺乏科学的做陶知识,传授的是老一辈一直流传的技术和方法,使彩陶难以创新.另外,辛苦的制陶劳动与不成正比的报酬使大多数年轻人选择放弃老祖宗的手艺,外出另谋生路.随着老艺人的逐渐老去,体力与精力的不支亟需新的接班人出现时却出现了青黄不接的局面.这将是传承面临的最大的困难.因此传承人选择范围的扩大与学校教育的结合至关重要.从历时性来看,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要靠世代相传保留下来,一旦停止了传承,也就意味着消亡.
受现代工业化的冲击.陶制品因材质本身的缺陷使用笨重且容易摔碎,有很多的局限性.无法与塑料等其他新材质相比,界首彩陶也是如此.由于生产设备低下,制作周期长,人工耗费高等特点不能进行大规模生产.所以无法在数量上取胜,更不能打价格战.另外,现阶段彩陶表面的釉面因为温度等原因只能维持四五十年,质量偏低.呆板的产业结构使产业受设备、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无力在市场上占一席之地.
1.3.2 寿州窑陶瓷
寿州窑曾以“寿州瓷黄”闻名于世.它创烧于南朝陈,停烧于唐末,前后历时350年.在唐代南青北白的影响下,寿州窑由于种种原因突然间销声匿迹,烧制手艺也随之失传.如今在其传承人的努力下,终于找回失传多年的技艺并发扬光大.为寿州窑的恢复烧制做出重大贡献的传承人有两个,一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沈德亮先生.年过六旬的沈师傅沈氏第五代传人,祖上曾在上窑镇创办过“沟东窑”沈氏瓷器作坊.目前沈师傅主要从事寿州窑手工技艺的发掘和传承;另一位传承人是寿州窑陶瓷研究所所长崔怀伦先生,他成立了寿州窑陶瓷研究所,主要从事寿州窑制陶技艺的挖掘、研究、传承.着重对寿州窑的黄釉瓷进行开发利用.研究所多年来硕果累累,产品在国内外重大展会上屡获大奖.目前,寿州窑研究所有科研人员七名,分工明确细致.所内现有硕士窑两座,圆形倒烟窑三座,推板窑两座,可烧制各种类型大小不同的陶艺产品,目前是寿州窑主要的生产基地.
2 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保护方式的对比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两种非遗文化在传承与保护中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现行措施中有较多相似之处,但由于其主要传承人的学识、地位等背景的不同,也给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带来较大影响,导致其现状的差异.如相比于界首彩陶,寿州窑陶瓷的传承人受教育程度高,社会地位较高,因此在陶瓷的创新设计上有重大突破.不同的思想使他易于接受新的观念与合理的建议.另因其采用的原料来源地、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决策的差异、侧重点的不同、创新思路等的不同都会给两种非遗的保护工作带来差异.但就其现有的保护措施与实施效果来看,创新思路是传承创新的首要任务.
2.1 宣传方式
界首彩陶:博物馆一直是向公众展示的一个良好平台.界首彩陶的精品展示厅汇集了各个时期的彩陶精品.举办展览并参加皖西北投资贸易洽谈会、深圳文博会等各地展览,展示彩陶精品与彩陶的制作技艺,让公众近距离的接触彩陶、了解彩陶.另外还建立了“界首彩陶网站”,制作专题纪录片.通过这一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图文展示、对外宣传及学术信息、产销信息的交流,为界首彩陶走出国门,与世界接轨,提供更便利、快捷的途径.
寿州窑陶瓷:博物馆虽为传统的一种展示方式,而淮南市博物馆却在传统的基础上有了创新.为还原寿州窑的烧造历史,系统展示其独特的工艺成就和研究成果,分中国陶瓷发展简况、寿州窑烧造历史和成就、寿州窑生产流程和关注互动四个单元,全面展示了淮南地区隋唐寿州窑的烧造历史、工艺成就和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并在展厅的设计上采用黄色等明快色彩做基调,使观众一进展厅就能感受到寿州窑的特色.为烘托气氛,还采用了丰富多样的展具辅助.有照片文字展板、陆羽人物蜡像和品茶场景,滚动播出的专题片大型液晶电视,多媒体触摸屏,幻灯机等.为加深观众对寿州窑陶瓷文物形制的了解,提高观众的参与热情和兴趣,复原了寿州窑的生产场景,还特设观众互动区,复制了多种寿州窑主要器物并把它分成带磁性的碎块,让观众在观看寿州窑生产过程时可动手拼复寿州窑器物.这一环节引起观众的极大兴趣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寿州窑陶瓷专题陈列的人性化措施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宣传力度和公众的认知度.
2.2 传承人的保护与选择
界首彩陶:界首政府对非遗传承做了很多努力,制定了很多政策,但有些政策却因种种原因迟迟没能够实施.这给老艺人的创作带来很多困难.也降低了年轻人学习的积极性,如已制定的医保制度等.传承人的现状及素养是顺利传承的基础.目前界首彩陶在传承上没有完全打破老规矩,对于继承人的选定,应实施打破家族传承,以“师带徒”的形式,尽快培养可用之才.
寿州窑陶瓷:寿州窑陶瓷的传承在民间而并非家族传承,主要采用师徒学艺的方式传授.与界首彩陶相比,这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人才,扩大了传承力度.从崔怀伦先生的创业故事可以得知,传承人的选择很关键,层次与学识也很关键.有人认为年轻人不愿意从事陶瓷的制作是因为不愿意跟泥巴打交道.但对比同行现状就可得知,关键不在于泥巴,而在于这些泥巴所诞生的是什么层次、什么品位的东西,能不能吸引从而留住他们.
2.3 与高校等机构的合作
界首彩陶:目前界首彩陶与各地高校的合作已经开始实施,如各地艺术专业的教师利用假期在界首陶瓷厂进行创作,周边高校的学生定期参观彩陶制作基地,并现场观摩彩陶制作流程.界首彩陶还与高校合作产学研项目,有利于非遗产业化的实施.并请老艺人定期请来校举办讲座、现场示范拉坯制作等.学生兴趣浓厚,可以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非遗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宣传力度.
寿州窑陶瓷:寿州窑陶瓷积极与大中小学联系,定期组织学生前往博物馆参观,鼓励他们从小了解家乡的非遗文化;与地方企业合作,设计生产各种新颖产品,得到市场的认可.如淮南市文景天宝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以生产寿州窑陶瓷为主.企业的参与加快了寿州窑陶瓷的产业化进程,也拓宽了寿州窑陶瓷的销售渠道.但就目前总的局面来看,在学校教育中,非遗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应该在各院校尤其是高等院校设置相关的专业课程,并可设置全校的选修课,以便搜罗更多的对此感兴趣的青年人士.相关部门也可考虑把当地的非遗知识列入教科书中,使他们作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一部分载入史册.
2.4 销售模式及渠道
界首彩陶虽也通过展销、拍卖等形式进行销售,但更多的还是以公务礼仪性等用品形式走向市场,这种形式的作品销售受政策影响较大,同时也很难以商品形式走向普通民众,因此给彩陶制作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带来阻碍,也限制了彩陶制作队伍的扩大;与界首彩陶相比,寿州窑陶瓷的销售渠道相对比较完善,实施了制作销售一体化模式.寿州窑陶瓷研究所下设“淮南市寿州窑陶艺厂”,直接进行工艺品的制作,并在国际商贸城、义乌设有寿州窑陶瓷产品对外销售窗口,很好的解决了产品的销售问题.另外,寿州窑也通过网络宣传、专题报道等方式增加公众知名度,并参加展销会及比赛以扩大影响,促进销售.
2.5 创新方面
界首彩陶:近几年,界首彩陶在釉色上有了一定创新,也沿袭韩美林先生的作品风格创作出一些新颖的异型作品.但总体来讲,思路没有拓宽,没有与应用很好的结合,新的作品出现不能以界首彩陶的名义很好的进入市场流通,所以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建议通过举行彩陶创意比赛等形式汇集学院派的新思路,切实的立足现代生活的需要,进行产品档次、多元功能、产品衍生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为彩陶的设计开拓新路径.
寿州窑陶瓷:寿州窑陶瓷的恢复生产,不仅仅是找回了原有烧制的老技术、老工艺、老方法,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一定程度上的创新.如寿州窑陶瓷研究所的部分作品,造型新颖,即保留了寿州窑独特的风格魅力,又与使用相结合,与现代人的需求与审美相结合,还在功能上有所突破,如获奖作品《会唱歌的龙凤壶》等.因此寿州窑的恢复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研究打入国内外市场的现代产品是寿州窑生产的宗旨和目标.
2.6 界首彩陶与寿州窑陶瓷在地方产业中的应用
界首彩陶:界首彩陶作为馈赠的佳品,传统造型的产品更具地方特色,因此可以作为地方各部门的礼品用瓷,但单一的礼品瓷使销路过于狭窄.实施地方文化与产业相结合的方式,才能拓宽销售渠道,有效的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如地方旅游产品的开发.可借助政府部门已经批准的“界首彩陶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中国界首彩陶村”等项目的实施推动旅游产品的开发,为彩陶的开辟销售新路径.
寿州窑陶瓷:寿州窑陶瓷借助企业,在宣传和创新上都有较大成效.淮南市文景天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就是采用寿州窑传承人沈德亮的寿州窑制坯技艺,大批带徒、批量烧制.在“2011年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暨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上,他们的寿州窑研发产品“仿青铜器文具”、“凤鸣壶”、“龙尊”等大获好评,市场前景十分好.该公司艺术总监朱志杭说:传承手工技艺,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我们正在学习用市场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本本,只有激发其活力,才能让其焕发出青春.如金种子集团的醉三秋,有龙窖和凤窖系列.龙凤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因此其包装选用传统的陶瓷材质体现.可在此基础上与地方特色文化相结合,把龙凤的元素体现在酒瓶的造型设计中,再选用界首彩陶或寿州窑陶瓷的材质与特色来体现.借助产品的销售传播非遗文化,以非遗文化提升产品的档次,实现双赢.包装的品位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如贵州茅台等知名企业都曾为酒瓶包装招募过全国的优秀设计.因此可以扩大招商与宣传,争取与各地企业实现合作关系,打造文化与生产企业相结合的产业链,把淮河流域的非遗文化推向世界.
3 结束语
非遗文化的保护热潮让淮河流域的人们对家乡的文化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通过对界首彩陶和寿州窑陶瓷研究的对比,我们发现,差异是存在的,差距也是存在的.找出问题解决问题是共同发展的目的.这种方法不仅仅用于区域内,还可以对南方各大瓷器的保护措施进行学习,提高淮河流域的非遗文化发展,尽快实现全面彻底的产业化道路,为地方经济服务.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任重道远,我们正努力让优秀的传统艺术走出博物馆,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国人的心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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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非遗;传播;策略;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11-00-02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在文化进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对其宣传报道正是对民族文化传播的有力补充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国人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一种动态的、活态的传播,主要以人为载体,以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代际传承。现代的社会变革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环境,使其难以适应时代的需求。传承人老龄化、后继乏人、经济压力大、文化心理自卑等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巨大传承危机。我国非物质文化的抢救,到了十分紧迫的关头,原因有三:
第一,受现代科技的冲击,一些富有特色的民俗礼仪不断简化蜕变,以至萎缩或消失,民间民俗文化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第二,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经费得不到有力保障,更没有形成科学的抢救保护体系,导致保护和抢救工作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第三,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文化产业运作机制,长期以来民间民俗老艺人收入低,生活难以维持,有的转行,以至民间民俗艺人出现断层、断代的严峻局势。在此背景下,“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应运而生。要使非物质文化得到更好抢救和保护,必须以非遗文化为依托,把民间民俗文化资源转化成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竞争力,才能使民间民俗文化保护与发展形成“源头活水”的良性循环。任何文化资源,必须通过整合、加工、提炼,使其成为人们精神文化生活所需要的文化产品。所以,民间民俗文化抢救保护下来后,想要继续发挥作用,必须经历现代文化产业的转换,即便有阵痛也决不能有丝毫犹豫。只有通过产业化形式再创造,才能使抢救和保护的民间民俗文化生存下来,并不断地发展和壮大。
一、大众传媒策略
2006年国家设立了“文化遗产日”,此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被更多的民众了解,关注度日益提高,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对于非遗认知和宣传的热潮。著名学者拉斯韦尔提出了传播的“文化享受,丰富精神世界,社会遗产传承”的三功能说,他认为“传播是保证社会遗产代代相传的重要机制”。 大众媒介传播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延续了留存时间,并扩展了其分布空间。文化与传播两者是互动一体的,所有的传播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特定文化的传播。文化不进行交流与传播,便失去了生机和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需要代代传承的民族文化,其传承本身就具有传播的特性。而文化的传播能够促进人们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并在这个过程中达成一种普遍的认同,因而特别需要大众媒介的广泛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文化基因,体现着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是一笔宝贵的民族文化遗产。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交际范围无限扩大和交流方式多样化,非遗也需要有更具宣传力和影响力的传播渠道,而通过大众媒介的传播就是对其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随着信息量的不断上升和增加,一个属于非遗自身的“媒介语境”已经形成并逐渐完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植入媒介语境之中,并借助现代传媒的各种优势,能使其获得更好的传承和延续。大众传媒作为一种现代文化设施和传播载体,在传承文化等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作为一种综合性文化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中的传承与变迁深受大众传媒的影响.
二、网络平台数字化传播策略
信息时代的到来,以数字化的方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提供了技术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对话优势,从传播学的现实意义出发,可以使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从理论上的可能变为现实中的实践。我们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整体的人类文化行为来研究,深入探索网络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模式,充分利用多媒体和数字化手段探寻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传播的手段和方法,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络传播平台,有效地保存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传播规律和大众传播规律。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化“牵手非物质文化遗产,试图探讨虚拟旅游产品开发的可行性。
三、非遗旅游开发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特殊的旅游资源,既要通过旅游开发,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游客体验的层次性,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价值,更要通过旅游开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在价值的传播拓宽途径,要实现这一目标,对旅游和文化两方面因素都必须认真审查,之后才能确定如何对其进行开发和管理。对“非遗”进行适当的旅游开发,一是增加民众对“非遗”认知的机会。由于“非遗”自身特性,所知者、所深知者很少。如果只在大众媒体上呼吁对它的保护,而大众却又对其“不甚了解”,那么这种宣传效果会大打折扣。二是有益于“非遗”传承。如向云驹所说,当文化遗产的价值经过专门学科和专门家的研究,得到充分揭示的时候;当文化遗产在大自然的霜刀雪剑、日晒雨淋、风吹雾蚀下面目全非的时候;当文化遗产在人类新生活、社会新发展中不相适应、淡出历史舞台之际,保护保存这些文化遗产的课题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旅游,就有益于保护和传承。各地以民间文化特色形式开发开放旅游市场也一地热过一地。如民间工艺、民间艺术品就极具市场潜力。三是丰富文化旅游资源。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旅游相结合,发挥旅游对文化消费的促进作用。“旅游资源的种类很多,而高品位的文化旅游资源尤其值得高度关注。“非遗”的众多项目,无疑丰富了各地文化类的旅游资源。四是对于以保护为前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进行旅游开发既需要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文化内涵、存在形态,也需要考虑遗产地的物质与非物质资源组合状况、遗产地的地理区位、可进入性、遗产的市场吸引力等开发条件,更需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分析遗产-资源-产品的适宜性转化,分析旅游开发对遗产造成负面影响的程度和遗产的承载力,慎对“产业化”。 近年来,随着文化旅游的发展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商品化和市场化。
参考文献:
[1]杨艳丽;旅游业与非遗文化产业融合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第33期
[2]拉斯韦尔;《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