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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选取惠民县有代表性的部分村庄进行调查,采用入户走访、实地 调查等方式,同时,充分发挥同学、亲戚优势利用电话、短信获取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资料完成此报告。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困难。就业是民生之本,是解决农民增收的根本条件。然而,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就业问题严峻,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并且,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土地规模经营的推进、农业科技水平的逐步推广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过剩程度必然会进一步增加,相应的需要更多的劳动岗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然而,我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吸纳劳动力的能力较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2.农民素质偏低,与农业现代化不相适应。在农民素质方面,我主要调查了以下四点:一是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8年,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占90%以上,高中文化程度只占7.8%。二是农民的科技素质。调查结果显示,我县农民农业科技素质不高,进行农业活动大多依靠传统经验,接触过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的不足15%。三是思想观念。我县农民思想观念保守,缺乏进取精神,很多农民表示只要能够吃饱穿暖就别无所求,因此,很多农民仅依靠传统的种植业维持生计。四是农民对农业政策的关注力度。调查结果显示,有70.13%的农民从未关注过三农政策,33.7%的农民不知道三农指哪几方面,63.64%的农民仅靠听说获取农业政策信息。从这四方面来看,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偏低,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一大障碍。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女性农村劳动力;培育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04202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在深化农村经济改革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促进农业发展的新机制,是继之后的又一次农村经济体制的制度创新,也是河南省农业生产实现长远发展目标,走向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现实选择。但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广大农村劳动力,其中农村女性劳动力已经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一半,因此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其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贡献不容忽视。
1 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概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约有46046823人。其中男性劳动力和女性劳动力各约2300万人,女性劳动力略高于男性劳动力,占50.1%,高于全国水平近1个百分点。尽管女性劳动力已经成为河南省农村劳动力的主力军,但是由于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其社会地位还是比较低。一些传统观念、保守思想仍然在影响着广大农村地区的女性。“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造成的社会对妇女的性别歧视依然存在,农村女性接受教育,获得培育和发展的机会要远远低于男性,由于长期受此思想的熏陶,很多农村女性缺乏自主自立意识,依赖性较强,而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家庭非生产性劳动中,相夫教子成为她们生活的中轴。另外,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比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年龄明显偏大。第一产业劳动力中51岁以上的人数占42.8%,60岁以上人数占14%,分别比第二产业高33.2个百分点和13.6个百分点,比第三产业高36.7个百分点和10.2个百分点。同时根据调查结果,河南省农村劳动力中,从事第一、二、三产业的女劳动力人数分别占69.9%、18.5%和11.6%,前者比后两者分别高51.4个百分点和58.3个百分点,但其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却是比较少,不足20%。
2 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培育现状调查
为了进一步深入了解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课题组通过实地问卷调查进行详细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2.1 调查说明
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课题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和实地采访农户相结合的方式,于2012年7月5日至20日先后走访河南省洛阳、郑州、新乡和开封等地区的周边县区及农村,随机发放问卷302份,共回收有效问卷288份,本次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年龄、教育程度、劳动技能、培训经历、婚姻状况、家庭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等。另外,除问卷调查外还与56位农村女性劳动力进行深度访谈,以期了解河南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对目前生活状况和劳动培育的真实想法。
2.2 调查结果
通过对问卷的整理,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河南省农村女性劳动力存在一系列问题,综合素质明显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1)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育意识普遍较为薄弱。
通过调查,78%的女性没有意识到培育的重要性,75%的女性没有意识到需要技能培育。她们有的是自身尚无意识,有的是有投资意愿但承担成本能力有限,这些原因都制约着女性农村劳动力对自身培育的投入。很多农村女性认为技能培训都不是需要自己考虑的问题,随着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广泛推进,很多女性都进入到自己村办企业进行务工,这样既不耽误自家农活,又可以额外补贴家用。所以大多数农村女性都是进入村办企业以后接受企业临时的上岗培训,由于技术含金量不高,都是特别容易复制性的体力劳动,所以广大农村女性没有意识到技能培训的意义,也不知道劳动力培育其实不仅仅只是简单的操作培训。另外被访女性也大都认为自己在务农方面比较熟练根本不需要培育。问卷中设计一道题目“您是否愿意花钱去参加培训班学习农业技能或者其他技能?”,95%的回收问卷都选择的是“不愿意”。由此看来,仅仅靠农村女性劳动力自身参与培育,还存在相当大的困难。
(2)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文化素质是农民整体素质的基础,其主要体现指标是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从总体上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整体的文化水平仍比较低,河南省作为全国农业人口大省,农民整体受教育程度不高,尤其是河南省农村女性,长期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受教育程度更是普遍偏低。通过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农村女性中,学历构成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劳动力仍然占多数,文盲半文盲还占很大的比重,农村女性劳动力中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8%,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2%,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文化程度较高的女性劳动力多数从业于农村的非农产业领域,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文化素质更低。
(3)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专业技能培训普遍缺乏。
调查资料显示,河南省女性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占17.5%,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人数分别占8.1%、48%和43.9%,前者比后两者分别低39.9个百分点和35.8个百分点。而荷兰90%的农民受过中等教育,12%的农民毕业于高等农业院校;联邦德国35岁以下的农民中,70%以上受过农业职业教育,35岁以上的农民受过农业职业教育的也高达50%。我省农村女性劳动力技能培训程度较低,说明政府和企业对农村女性技能培训的投入不够。在农村女性自身缺乏加强技能培训意识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和企业又不加大对农村女性技能培训,势必会影响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但仅靠政府的力量去承担农村技能培训的高昂成本是无法解决培训缺乏的问题的,而仅靠企业又不现实,因此,唯有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法才能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发挥主导作用,联合企业发挥市场资金来源等作用。另外,即使受过技能培训的小部分农村女性劳动力,她们接受培训的时间都较短,大都少于两个月,而且她们普遍反映培训形式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这也要求日后在培训内容上要更贴近现实,更加务实。
3 政策建议
(1)摒弃传统思想束缚,增强女性农村劳动力参与培育的意识。
随着社会发展,尽管传统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但观念的变化比较缓慢,一些传统观念仍然在影响着我们,尤其是对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村女性的影响更加严重,因此,就必须要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增强女性自身培育意识,提高其社会地位。首先可以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意识到培育的重要性,同时加大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她们摒弃依赖性、封闭性的弱势心理和不思进取的思想,消除“重男轻女”的陈旧观念,克服自给自足的闲适观念,解放思想。其次,通过加强素质教育使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参与培育才能提高其自身的素质修养,增强劳动能力,并意识到要及时了解党和政府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鼓励性政策,增强自信心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劳动,意识到农业产业化发展是离不开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
(2)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其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方面的服务职能。
在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方面,政府职能的转变主要是:首先,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逐步消除全省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体制障碍,为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制定宏观的政策法规、提供资金支持、搭建教育平台;其次,政府要倡导全省各级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组织、农民合作组织及相关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分类的多样化培训,通过建立双向选择平台,提供个性化服务,成为女性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实施主体。据了解,焦作市几十名农村女青年接受培训的基地是河南科技学院,每人接受培训的资金标准为2500元,培训重点是比较效益高、增收潜力大、有利于规模化经营的行业或专业,如规模化养殖业、高效种植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物流业等,培训的产业会更加具体细化,如规模化养殖业要具体细化到类别或品种,如肉牛、奶牛、肉鸡、蛋鸡等;最后,省政府应该把女性农村动力的教育培训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切实承担起培训的基本职能。
(3)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投入的有针对性的女性农村教育培训机制。
借鉴国外的农村女性劳动力培育,如日本、美国等国都是把培训费用纳入了预算,保证了劳动力培训的顺利进行。我国也实施了“阳光工程”,设立了专项资金,进行农村劳动力培训。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参与,我们至今还没有针对这个群体的专门培训机制。考虑到河南省作为一个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大省,以及女性农村劳动力自身的特殊性,省政府应该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多元化女性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投入体制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智力投资保障机制,应积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由省内各级政府、个人、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共同负担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的培育投入机制,从而共同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对参加培训的女性农村劳动力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对于经济困难的以及家庭情况特殊的,政府帮助提供低息或无息贷款,以保证更多的女性农村劳动者能够接受知识和技能等各方面的培训。另外,应该加强我省农村职业技能培训和成人教育,使广大女性农村劳动力能够接受专业培育,基础教育固然重要,但后天的技能培训也不能忽视,因此,要加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教育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夜校、干校、电化教学、学生帮教等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女性扫盲活动,并创办农村职业教育示范基地。最后,各级培训机构要将培训质量放在首位,广大妇联干部要当好培训机构和广大农村妇女中间的桥梁和纽带,发现、推荐适用于农村女性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好教材、好教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沟通配合,想妇女之所想,急妇女之所急,加强与政府、各级妇联、劳动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各方支持,最终通过对广大农村女性劳动力的积极有效地培育从而促进我省农业产业现代化进程更上一层楼。
参考文献
按照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我市紧紧围绕“抓好一个贯彻(即贯彻落实国发[200*]36号文件精神),主攻两大工作目标(即扩大就业再就业和职业培训)、奋力完成三大任务(即技能培训、统筹城乡就业和整体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表彰暨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切实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上半年,全市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预计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5%,其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00人,完成56%,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405人。完成73.6%;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4.0%,比年度控制目标低0.6个百分点;实现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2万人,完成52%,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7500人,完成50%;实现统筹培训2.8万人,完成53.8%,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400人,完成53%,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5万人,完成50%。我市培训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上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重点,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上半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切实加大了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一是按照省厅的安排和部署集中开展了以宣传国家一系列就业再就业政策为主的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作用,广泛开展集中宣传、送政策上门以及开辟宣传专栏等有效形式,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通过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为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对一的政策服务,强化了政策宣传效果。三是组织开展政策培训会,我市6月13日至6月16日在赤水市成功举办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会,针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深入讲解政策理论,使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为切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外,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还强化了对基层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增强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活力,同时较好地提高基层机构服务水平。
2、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上半年,我市相继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多项专项行动,对不同服务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不仅提高了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还为促进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开门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在元月份集中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再就业援助月活动,不仅强化了政策宣传和服务,还通过送岗位、送补贴服务,充分利用基层机构优势,采取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开发出各类就业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就业和为“4050”人员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累计提供服务3000余人次,其中安置4050特困对象就业达到400人。二是在春节前后广泛开展服务进城务工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我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领导,部份县、区还专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行动,在广泛宣传农民工就业和维权政策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为农民工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与此同时,我市各级劳动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面向农民工开放并实行免费服务,广泛开展搜集岗位信息、订票、联系运力等实实在在的服务,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春运期间全市共组织举办了15次专题招聘,其中市、区联合举办大型专题招聘会2次,累计为农民工提供各类用工信息2万余条,实现劳务输出1万余人。三是在4月份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一方面深入挖掘民营企业吸纳就业潜力,大力拓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为民营企业招聘搭建良好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也为民营企业招聘急需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民营企业招聘周期间,我市共有700余户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有近3万名各类人员参加招聘活动,共促进6000余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达2200人。
3、开展专项调查调研活动,为政府制定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上半年,我市分别开展了三次大型调查调研活动。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培训专题调研,我市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的《遵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调研报告》为市委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提供了可靠依据,得到了有关领导的好评;二是根据省厅的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采取逐户调查登记造册,分级汇总上报的方式,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力求搞准数据,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开发,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提供可靠的数据,目前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市将对调查数据作进一步的分析。三是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我市作为省厅确定的两个调查单位之一,认真开展了灵活就业情况调查,基本摸清了我市灵活就业现状,将为我市制定灵活就业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就业竞争力。2006年元月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把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人员、农民工统筹纳入培训计划,上半年,共统筹培训各类人员2.8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6400人,农村劳动转移培训1.5万人。极大地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为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民工外出务工拓展了就业渠道。
5、积极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努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2006年,针对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数量增加,就业难度增大的现状,我局未雨绸缪,与有关单位有关院校主动衔接,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工作,积极联系用人单位,认真组织收集和用工信息,并在部分院校组织开展大中专毕来生就业指导和供需见面洽淡会。同时,我市在中职院校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组织中职院校毕业生通过劳务输出到广东、江浙等用人需求较大的地区实现就业。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上半年,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1、地方就业再就业资金严重不足,相当一部分地方出现了拖欠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补贴费的情况。由于各地普遍存在资金缺口,地方财政又无力投入,致使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乏力、落实有关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困难。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极为不利。
2、由于有关补贴政策操作办法不明确,我市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灵活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工作方面缺乏政策支持,较大程度地影响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有相当一部分下岗失业人员表现出不满。
3、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滞后。近几年来,我市在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劳动力市场建设初具规模,但由于涉及县、区较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实现联网运行较为困难,对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就业服务质量以及实施农村劳动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等工作造成了极大制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我市6月中旬在赤水市举办了就业再就业政策培训会,会上,除深入讲解各项政策,还客观全面地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以及我市面临的就业再就业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全面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工作。我市下半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将继续按照“抓好一个贯彻、主攻两大目标、奋力完成三大任务”的总体思路,奋力不断确保完成全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加大政策理论培训力度,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下半年要继续以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通知》为重点,全面宣传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强化针对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政策理论培训,力求使各级从事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人员都能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以扩大就业再就业为重点,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一方面要继续不断地依托经济发展,挖掘民营企业、工业园区以及社区就业岗位,全面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扩大劳务输出为重点,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城乡统筹就业。
3、进一步提高职业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要统筹整合培训资源,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在继续抓好下岗失业人同和城镇其他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尝试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努力扩大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
要与保就业的目标紧密结合,从就业入手创造国内消费需求,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更可持续的源泉。本文对当前就业压力和失业状况做出估计,概括并解析中国转轨时期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并从此出发提出稳定就业和治理失业的政策建议。
如何看待当前劳动力市场
在2008年以前的若干年中,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和劳动力供给速度减缓的双重影响,我国就业形势良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幅度减少,甚至许多地方遭遇到劳动力短缺。但是,当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并对我国实体经济产生影响以后,就业的这种局面就发生了变化,即劳动力需求大幅度减少。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88个城市收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我们看到,劳动力市场求人倍率(岗位供给数与岗位需求数之比)从2001年的0.75大幅度逐年回升,并持续到2007年的0.98。但是,到2008年的第四季度,求人倍率急剧下降到0.85,系2002年以来的最低点。可见,我国实体经济增长显著减缓的后果,主要表现为就业增长的减速,以及失业率的上升。
如果失业率上升得到证实,很显然,其性质属于直接受经济增长波动影响的周期性失业率。我们可以利用有关分析机构提供的采购经理指数(简称PMI)的情况来理解这个性质。PMI是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先行指标。它主要通过企业调查,将以下五类指标合成为一个综合指数,即企业的新定单情况,存货水平,生产情况,供应情况以及就业环境等。一般认为,PMI在50以上表明经济处于上升的区域,而低于50则表明经济处于收缩。考虑到PMI的先行性,因此,它是预测其他宏观经济指标走向的一个有用指标。从PMI中的产出指数与就业指数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来看(图1),它们从相对景气的水平上同时下跌到50以下,从而证明了当前失业率的周期性质。
图12008年下半年的周期性失业
资料来源:MarkitEconomics《CLSA中国制造业PMI报告》,2008年12月1日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8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仅比2007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与大多数人所预期的情形不尽相符。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根据一项样本为7139个城镇居民的抽样调查,发现在2288个经济活动人口中,有215人符合失业的定义,据此推算城镇调查失业率为9.4%(汝信等主编,2008)。这个结果的积极意义在于,采用更具有可比性的调查失业率指标,及时反映了经济下滑对就业的影响,以引起决策者对周期性失业的关注。此外,这个关于调查失业率估算的优点,还在于它把农民工的失业状况首次包括进来,而这在正式的统计中和以往的调查中是一个缺项。然而,由于以下原因,如果以这个调查的结果推断整体,并不令人十分信服,应该说高估了城镇调查失业率。
首先,这个调查的样本量太小,难以推断整体。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是一个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及工作地点截然分离的就业群体,他们在地区的分布是非常不均匀的,因此,把他们混在一个仅7000人的样本中,实在无法具有任何代表性。
其次,农民工的抽样是难度极大的,该调查没有足够的信息让我们确信其具有对农民工的代表性,尤其是农民工与城镇本地劳动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在经济处于下滑区间的时候,农民工又是最先遭到冲击的群体,就业损失最为严重。如果在城镇调查的抽样中高估(或低估)了他们的比重,在正常的年景中就会低估(或高估)城镇调查失业率,在危机年景则会高估(或低估)城镇调查失业率。
最后,根据调查失业的定义,农民工的劳动力市场状态通常难以精确判定。面对农民工群体,我们常常难以精确地区分失业与退出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差别,简单把失去某一项工作看作失业,与调查失业率的概念是不符的。
怎样估计就业冲击程度
认识当前劳动力市场状况,判断失业严重的程度,从而正确地制订应对政策,的确需要借助失业率指标。但是,中国目前的统计信息相对复杂,不了解统计定义就难以准确理解。因此,我们先从关于失业的统计谈起。
我们通常从公开的统计年鉴上看到的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个指标在2003年以前并不能充分反映劳动力市场的实际状况,这是因为当时在城镇还有一批没有工作的下岗职工,他们不被统计在登记失业中。但是,2003年以后,由于实现了下岗人员与登记失业并轨,这个指标对城镇就业状况的反映程度就提高了。不过,登记失业仍然有一些条件,如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登记,没有当地户口的不予登记,那些不愿意登记或暂时没有登记意愿的人,即使处于没有工作的状态,自然也没有被统计在内。
根据公开发表的统计数据,我们还可以计算一个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因而可以进行国际比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失业人员和就业人员都是针对16岁以上的劳动年龄人口。如果满足下列三种情况,他们就处于失业状态:(1)调查周内未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即就业不到一小时);(2)有工作机会可以在一个特定的时期内(现规定调查时点之后两周内)应聘就业或从事自营职业;(3)某一特定期间(现规定调查时点前三个月)内采取了某种方式寻找工作。否则,如果不符合第一种情况就属于就业;如果不符合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就属于退出劳动力市场。根据中国的统计特点,这个调查范围仅仅能够包括少量在城市务工的外来常住人口,所以它主要还是反映城镇户籍人口的失业情况。可惜的是,尽管中国已经开始了可以计算该指标的调查项目,但是,迄今为止没有官方的关于调查失业率数字。
我们在(图2)中提供了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两组数字,前者是国家统计局实际公布的,后者则是我们估算的。鉴于这些数字分别代表的意义以及不同的来源,特别是由于一些数字带有估计的性质,这里的失业率数字只能作为一种有胜于无的参考信息。从图中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自2003年以后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直至2008年再次上升到4.2%。由于登记失业率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失业者必须自愿主动进行登记,才可以反映在整体登记失业人群之中,城镇就业在2008年较晚时期才开始遭遇明显的就业冲击,因此,该指标对就业市场的状况反映相对迟钝一些。因此,我们仍然需要用调查失业率作为一种补充,以便更全面和及时地认识劳动力市场的最新变化。
图2两种城镇失业率的统计和估计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8》及作者估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开发表的数据,我们可以间接计算城镇调查失业率。1997-2005年期间为实际计算数字,2006年及以后为估算数字(在图2中用虚线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虽然没有公布调查失业率数字,但指出近年来该指标与登记失业率的变化趋势相同,并且比后者高1个百分点左右。以此作为估算的依据,我们在2006年和2007年登记失业率的基础上加1个百分点,作为调查失业率的估计值。
我们估计2008年城镇调查失业率为6%,即偏离了该指标与登记失业率相差1个百分点的规律,比2007年提高约1个百分点。关于这个估计有两个依据。第一,根据对美国经济中采购经理指数(PMI)与失业率关系的经验,根据中国2008年后期PMI的下降情况,我们推算了失业率可能的提高程度。第二,根据有关研究机构估算的出口下降对GDP增长率的影响(Green,2008),以及“奥肯法则”显示的GDP增长率与失业率变动之间的关系,推算出的失业率提高幅度也大致如此。值得指出的是,这个估计并不精确,但是也不失参考价值。一般来说,美国PMI与失业的关系也好,美国经验形成的奥肯法则也好,都不能直接应用于中国的情形。但是,中国与美国相异之处通常表现在前者的劳动力市场结构特殊性,而这主要影响自然失业部分。鉴于此次失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所以,用美国经验印证中国在经济下滑情况下失业率的变动,在一定的范围内有其合理性和参考价值。
至于谈到农民工遭受的就业冲击,根据农业部调查,因失去工作提前返乡农民工2000余万,占1.3亿的15.3%。我们根据投入产出表数据,模拟了2008年因出口下降而导致的非农就业减少量为1763万,其中服务业664万,制造业969万。我们的判断是,迄今这些岗位损失主要压在农民工身上,这是因为容纳大规模就业的外向型企业大都集中在沿海地区,雇用的主要是农民工,而且解雇农民工的制度成本很低。这样的话,看上去我们的估计就与农业部的调查结果十分接近。
这两个数字的接近纯属偶然。实际上,我们还利用投入产出表还估计了投资和消费对2008年就业的拉动效果,两者都是正数,形成的该年度总就业是净增长的(图3)。不过,我们并不尝试把这个推算的结果与有关部门公布的就业增长数量进行一致性比较。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模拟中,出口、投资和消费的就业效果都是理论数值,即按照常规的系数关系,相关因素的变动会引起就业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但是企业实际应对的方式可以不同,例如他们并不采取立即裁员的办法,因此实际结果并不一定符合理论模拟。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前述估计,即认为城镇劳动力所受经济危机影响,一方面是因房地产等行业滑坡,及其通过产业关联关系使前向和后向产业遭到冲击以后才发生的,另一方面主要是增量意义上的,如表现为大学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难等现象。到2008年底,城镇失业的增加可以用前述1个百分点的调查失业率所包括。
图3就业受三大需求因素影响的分解(2008年)
资料来源:张华初、王德文、蔡昉《抵御就业冲击的最佳宏观经济政策组合——利用投入产出表的模拟分析》,2009年备忘录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特殊性
中国虽然已经接近其劳动力无限供给时代的尾声,但是,经济结构的二元特征仍然十分明显,由此也构成劳动力市场制度的二元性甚至多元性。依照劳动经济学教义,劳动力市场状态无非三种,即就业、失业和退出劳动力市场。但是,中国劳动力市场上的状态,比教科书上所讲的这三种类型要丰富得多,我们分别描述如下。
1.城镇正规就业。主要指拥有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大多数从未经历过下岗或失业,在国有部门、集体部门和一些相对正规的新兴部门就业。他们具有稳定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会保障网络、随着工作年限而逐年提高的工资。宏观经济遇到危机的冲击时,他们总是最后被裁员的,他们的工资甚至具有一定的刚性。对于国有企业职工来说,其工资刚性来自于制度性的保护;对于某些新兴的非公有企业来说,工资刚性则来自于效率工资。如果忽视细节上的差异而仅仅以单位的注册类型来划分的话,这类就业人群占不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约40%。而按照某些更有针对性的定义来划分,城镇户籍就业人口中大约60%-70%属于这个正规就业群体。
2.城镇正规失业。主要形式是登记失业,即在拥有本地户籍身份的前提下,享有进行失业登记,从而在规定的时期中取得失业保险金的权利。除此之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为同一群体提供更加保底的社会安全网。在政府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情况下,各种瞄准到企业、社区、个人和家庭的就业扶助措施,也主要针对这些有本地户口的人群。在2008年4.2%的登记失业率下,这个登记失业群体大约有886万人。
3.非正规就业。他们的特点是在非正规的部门,如一些用工不规范的个体、私人企业,以及没有进行工商注册的经济活动;或者在正规的部门却不享有正规劳动待遇,如没有稳定的劳动合同,工资低于市场决定的水平,没有加入法定的基本社会保障项目。城镇居民中一部分经历过下岗或失业的再就业人员,以及一些新成长劳动力目前处于这种状态,大约为全部城镇户籍就业者的30%-40%。不过,由于具有本地户口,他们通常可以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覆盖,也能够享受到一些地方性的就业扶助。
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处于非正规就业状态的比例就更高了,据调查大约在2/3以上。目前,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中,那些在城镇居住超过6个月的,已经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而另一部分则具有更强的流动性,统计对他们的捕捉能力有限。但是,无论是否被统计为城镇常住人口,农民工和他们的随迁家属大都没有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网络,迄今为止也难以被纳入登记失业统计和就业扶助对象之中。此外,本地和外地农民工在乡镇企业的就业,也具有这样的非正规性质。
4.农业就业。在二元经济中,非农产业发展和城市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劳动力,都来自于农业中的剩余。由于把城乡劳动力市场割裂开的户籍制度的存在,每当发生经济周期,城市对劳动力需求降低时,劳动力转移就会遇到系统性政策阻挠,农民工只好退回到农村的承包土地或其他家庭经营上面,而农业和农村家庭经济则周期性地执行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功能。这种中国特色的“工资分享制”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临时性、农村就业的不充分、农户收入的不稳定,以及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存在。
在农村务农的劳动力,可以被划分为常住务农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两个部分。常住务农劳动力的人数大约在1.78亿-2.28亿之间,他们呈现出年龄偏大的特点,只有18.8%在30岁以下,而81.2%超过31岁。至于返乡劳动力,在常规的情况下是个体行为,即有来有去,他们的年龄结构大致与上述常住务农劳动力相似。然而,受经济危机影响和劳动力市场冲击的返乡行为,则是以成批成群的方式进行的,而且返乡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更接近于外出农民工,即61.3%年龄在30岁以下,38.7%超过31岁。
这种劳动力回流现象既有其积极的意义,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从积极的角度说,由于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大幅度减少,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已经遇到一定程度的劳动力短缺,而且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已经趋于老龄化,因此,这些相对年轻的劳动力返乡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由于许多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没有了承包土地,其中年轻劳动力从未有过务农的经验,因此,他们中许多人回到土地上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加上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尚不完善,就业机会不足和社会保护不充分,会使他们陷入比较脆弱的劳动力市场状态和生计境况。
应对就业冲击的政策建议
从上述几个就业群体的划分,可以看到具有中国特色的错综复杂的劳动力市场结构,相应的则是劳动力市场上寻求就业岗位人员的多样化。例如,对全国88个劳动力市场的监测显示,在城市职业介绍市场上,寻职者的构成十分多样化和分散化,没有哪些组成部分占有绝对优势的比重。根据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历年分季度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就业转失业人员占17%,本市农村人员占15%,其他失业人员占13%,在业人员占5%,失业青年占22%。外埠人员占22%,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的一般结论是,虽然我们可以针对每一组特定人群制订相应的就业扶助,或者分别提供有效的社会保护,但是,除了稳定和恢复经济增长这个普遍有效的举措之外,并不能指望用某种单一的劳动力市场手段来一揽子解决所有群体的失业问题。
自2008年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很多具体的保增长和促就业的措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末以来形成的积极就业政策基础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是要求把保增长、调结构和扩内需,更加紧密地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具体来说应该包括政府积极就业政策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拓展。
1.以扩大就业为目的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就业扩大的前提,但是,同样的经济增长率却可能产生不同的就业扩大效果。特别是在刺激经济增长的投资计划中,偏重哪些产业会产生十分不同的就业拉动。在利用投入产出表对16个非农业部门进行分析时,我们可以发现,产业的GDP拉动效果与就业拉动效果没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实际计算的相关系数为-0.225。中央政府进行的大规模投资和实施的产业振兴规划,通常以基础设施等大型项目和重化工业部门为关注重点,对于替代房地产等行业不振影响到的对上下游产业的需求,预期能够产生显著的拉动效果。而对于吸纳就业效果最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则需要利用上述投资计划的地方和民间配套投资,以及减税、减负等财政手段给予扶持。
历史经验显示,经济危机的时期也是进行创新和产业重组的大好时机,包括在东部地区进行产业升级的同时,把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仍然具有比较优势的中西部地区转移。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竞争压力加大,创新和产业升级成为生存的必需;另一方面生产要素价格相对低廉,有利于进行重组和产业承接。例如,返乡农民工为中西部地区带回有制造业技能的人力资源,劳动者接受更多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成本也下降了,投资者和创业者可以利用这个时机积聚人力资本;一部分机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通过形成租赁和转让市场低价转让,可以大幅度降低产业形成的投资门槛;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以及鼓励性的产业政策,为东部的产业升级和中西部的产业转移承接,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就业和创业扶助的瞄准点是青年劳动者。在整体就业压力加大的同时,青年就业难问题更加凸显。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在正常的经济增长情况下,青年就业遇到的难度就比其他群体要大,失业率也更高。例如,2005年按照城镇调查失业率口径计算,16-24岁年龄组失业率与平均水平相比高83.7%。在经济增长减速,就业机会减少的情况下,即使一些企业努力不解雇现有员工,也会大幅度减少对新人的雇用。目前在每年需要解决的就业人群中,各类毕业生大约占一半,他们在经济危机中面临着最严峻的就业困难,各种扶助就业和创业的措施应该更加瞄准青年人。
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创业与产业结构升级、转移和承接相互促进。把就业指导、信息服务和就业扶持等政策扩大到城乡所有需要就业的对象,消除对农村劳动力的政策歧视。这包括将农村劳动者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就业扶助政策范围;探讨适当的方式,将税收减免、信贷担保和岗位补贴等政策覆盖到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培训是教育的补充,在经济危机中加强培训,不仅有助于改善求职者的就业能力,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从而整体经济的更快恢复。此外,提供对路的职业培训,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工尽快回到劳动力市场,在达到这个目的之前,还可以延缓青年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时间。
3.保持劳动力市场规范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劳动合同法》的严肃性决定了不应该因为经济形势变化而在其执行力度上有所减弱,更不应暂缓执行。因为经济波动周期是永远都有的,因为经济周期波动就对一部法的执行力度有所差别,显然是非常不严肃的态度。另一方面,企业遇到困难,职工自然会受到影响,依法守法,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对保持社会稳定尤为重要。在规范的同时,制定更多的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的措施,应该说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的正确思路。在困难的时候,灵活的就业渠道对保持就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劳动合同法的目标不是伤害劳动力市场灵活性,而是规范后者,因此我们要在执法中格外重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等。
观察过去不同时期的GDP增长速度和就业的关系(图4),我们发现1991年—1996年GDP平均增长率(历年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下同)是11.9%,1997年—2002年是增长率较低的时期,平均增长8.4%,2003年之后又达到了11%。但是,在上述三个时期就业的增长是同样的,增速都很快,差别在于凡是GDP增长率下降的时候,非正规就业,也就是说灵活就业就加速增长,而正规就业有所减少。特别是在1997年以后一段时间里,正规就业增长是负数,但是通过灵活的就业渠道,这个损失是可以补回来的。在困难的时候,灵活的就业渠道对保持就业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图4经济增长表现与就业渠道消长
一、设施蔬菜发展情况
(一)阳泉市郊区基本情况和设施蔬菜发展情况
阳泉市是一个高度工业化、城市化的城市。2010年11月,阳泉市人口城市化水平为63.74%,在全省首屈一指;阳泉市经济结构中,2010年第一产业增加值仅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53%,在全省首屈一指。阳泉市郊区总人口28.6万人,耕地7133hm2,以玉米作物为主。阳泉市城镇人口密集,是农产品的巨大消费市场。根据统计,在政府支持发展设施蔬菜以前,自产蔬菜仅占阳泉市消费量的10%,发展设施蔬菜为城市服务是郊区农业的方向。2008年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及京晋蔬菜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鼓励发展设施蔬菜。政府从资金、技术、市场等方面为发展设施蔬菜提供了良好条件,财政为一个温室提供两万元的财政补贴。政府委派农业技术人员长期提供技术支持,村庄从山东聘请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政府在市区规划了蔬菜销售超市和市场,提品直接销售渠道。设施蔬菜发展的土地、资金、技术、市场都得到了较好保障。截至目前,郊区建设320hm2高标准温室大棚,一家工厂化蔬菜育苗中心,众多村庄作为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全区形成了“近郊稀特菜、远郊瓜果菜”的区域生产格局。
(二)调查村庄基本状况和设施蔬菜发展情况
东村和甘村是在政府扶持下发展起来的两个设施蔬菜村庄。东村位于阳泉市郊区河底镇,现有居民780户,人口3220人,其中农业人口2240人,耕地93.3hm2。东村把温室大棚作为村庄经济的主业,通过土地整治,把小块丘陵梯田改造成大块梯田,在山坡上建起20hm2温室大棚。甘村紧邻市区,全村305户,1100余人,现有耕地20.4hm2,建设温室21个(其中20个投入生产)。东村和甘村通过集中土地,用集体收入建设温室,然后以低价承包给村民经营。
(三)调查方法和思路
文章结合问卷调查、文献调查和入户访谈等方法对阳泉市郊区设施蔬菜生产状况进行研究。选择不同类型的设施蔬菜种植者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10份,有效问卷210份,问卷有效率为100%。走访东村和甘村种植户十余户,了解设施蔬菜经营成本、管理技术和种植业结构等。
二、调查结果
(一)设施蔬菜经营收入
设施蔬菜作为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本意是要增加农民收入。但是从东村和甘村温室经营情况看,设施蔬菜增加农民收入作用有限,农民对经营设施蔬菜的收入并不满意。从问卷结果来看,65.2%的设施蔬菜经营户年收入在一万至二万元之间,还有11.3%的经营户年收入低于一万元。仅有23.4%的设施蔬菜经营户,对技术比较熟悉,经营面积较大,善于经营和吃苦耐劳,年收入在二万元以上。如东村,以温室黄瓜为主,一年两茬,一年农资成本(棚膜、有机肥、种子)约0.4万元,两茬黄瓜销售收入约2.0万元,一年净收入约1.6万元。村集体对一个温室一年仅收取管理费1000元,温室经营的400~500元水费、100~200元电费全免。甘村温室以西红柿为主,一年两茬,一年农资成本约0.4万元、水电费约600元和温室租金1000元/年,两茬西红柿销售收入约1.8万元,一年净收入约1.2万元。设施蔬菜生产比较费工,从穴盘育苗开始,一苗、一叶、一果都要亲手劳作,冬季每天要放帘、卷帘。65.2%的设施蔬菜经营户认为一个温室一年要投劳300工,劳动投入很大。按照一年收入1.5万元计算,平均每天收益不足50元。当地青壮年农民在矿山打工,一天工资在100元左右,年轻女性在宾馆、饭店的月工资为1200元左右。由于地处郊区,务工方便,收入较高,使得设施蔬菜的收入对于当地农民没有显著优势。此外,设施蔬菜经营还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和粮食作物比,设施蔬菜的效益确实增加了10~20倍,是一个较好的富民产业。但是考虑到设施蔬菜的劳动投入,和郊区方便的没有成本、风险的务工收入相比,经营收入远低于人们的心理预期,菜农养家糊口有余而发家致富困难,设施蔬菜产业并不具备显著优势。由于经营设施蔬菜投工多、风险大、收入低,菜农积极性不高。有的设施被闲置,或者被流转出去,有的经营者计划一年两茬改一茬,降低劳动强度。
(二)经营人的技术水平
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75.2%的种植者对技术熟悉和比较熟悉,24.1%的人认为还需要学习,只有0.7%人认为不懂种植技术,由此看来,政府推广设施蔬菜技术是成功的。从调研情况来看,设施蔬菜经营人经过两三年的种植,已经掌握基本技术,但是一些细节性的技术尚不能完全按照技术人员的要求来操作,这是导致蔬菜生产效益不高的原因之一。图3种植者对设施蔬菜技术的熟悉程度(%)设施蔬菜种植对技术要求比较高。一般没有种植经历的农民从事设施蔬菜生产,需要一个长期的技术学习、经验积累过程。如温室内的土壤,技术要求施用较多有机肥,但是目前多数棚内土壤有机肥施用不足。如疏花疏果是提高产量提高品质的主要因素,尽管技术人员经常提醒但菜农还未接受疏花蔬果。再如温室内的水池,由于灌溉用水降低地温对蔬菜生长有影响,但多数温室没有配套水池,即使已配套水池,多数也没有正常使用。另外,温室内部滴灌系统、温室外墙保温系统等都有待完善。总之,设施蔬菜经营有待提高技术水平。
(三)经营人的素质
从调查情况来看,菜农的文化程度和健康状态较好。从文化程度看,菜农中小学及以下的占到12.8%,初中学历的菜农占70.2%,高中学历的仅占5%,高中以上学历为0。初中学历是菜农的主体,文化素质中等。受访者中身体非常健康者占22.7%,健康者占74.5%,亚健康者占2.8%,受访者菜农健康状况比较好。从文化程度和身体健康状况看,菜农整体素质是比较好的。然而,设施蔬菜经营人出现劳动力弱化的趋势。所谓劳动力弱化是指从事设施蔬菜的劳动力主要是中老年女性农民,而非青壮男性劳动力。设施蔬菜的经营者一般以农村家庭妇女为主,家庭男性劳动力主要在外打工或者工作,农忙时作为辅助劳动力来棚内帮忙。如甘村,共有二十个温室,其中十九个温室的经营人为女性。甚至少数妇女也在外打零工,打工之余才经营温室生产。另一方面,经营设施蔬菜的女性劳动力一般以中壮年为主。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从事设施蔬菜生产的劳动者中40岁至60岁的群体占到77.3%,9.2%的经营者年龄在60岁以上,而仅有13.5%的经营者年龄在40岁以下。如我们走访的甘村二十个温室中,经营人年龄最小的一人为42岁,其余均在50岁左右,少数在60岁以上。设施蔬菜经营既需要技术,又需要体力,年龄大身体差者不适合经营设施蔬菜。劳动力弱化在农业生产上是一个比较突出的新问题,即所谓的“386199”部队,或者所谓的“末代农民”。[4]然而设施蔬菜作为一个现代农业的典型类型,即便具有较高收益,仍然无法吸引青壮年农民从事,只有无外出就业能力、不愿外出务工的壮年女性才可能从事设施蔬菜。或许在缺乏工矿业的纯农业区域,发展设施蔬菜能够得到青壮劳动力的支持。
(四)经营人儿女现在工作和从事蔬菜经营的意愿
儿女现在的工作状态是影响以后工作类型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未成年儿女主要处在上学阶段,儿女结束上学以后可能在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也可能在外打工,还有少数子女处于参军、坐监等其它状态。从调查结果看,设施蔬菜经营户41.8%的子女还在上学,45.5%的子女在外打工,只有9.2%的子女已经从事农业生产,而且主要是年龄较大的菜农子女从事农业生产。关于菜农子女未来继承家业从事设施蔬菜的可能性,75.2%的菜农认为子女不可能从事设施蔬菜经营,13.5%的菜农认为子女从事不从事蔬菜生产还“不一定”,只有11.3%的菜农认为子女“已经或者可能”从事蔬菜生产。在郊区就业去向多样化的情况下,菜农子女继续从事农业是困难的。从子女就业现状和就业意愿看,郊区蔬菜生产劳动力接续问题是严峻的。如果子女不从事、不愿意从事蔬菜生产,属于家庭承包且可以继承的土地和蔬菜设施的命运是什么呢?就“假如有一天不能劳动,将怎样处置土地和蔬菜设施”这一问题,74.5%的设施蔬菜经营户要流转出去,这是符合《土地承包法》的,19.9%的经营户要继承给儿女,还有0.7%的经营户要交给其它亲属,还有1.4%的经营户要交给集体。或许,蔬菜设施流转后经营规模扩大了,设施蔬菜经营的前途会改变。
三、完善设施蔬菜经营的对策
(一)增加菜农收入成为郊区设施蔬菜发展的关键因素
设施蔬菜产业对菜农来说,只是增加收入的途径之一。提高设施蔬菜的经济效益,增加菜农的收入是郊区设施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生产优质蔬菜,提高蔬菜市场价格是可以探索的措施之一;在设施蔬菜规划时,设计较大面积温室,扩大菜农经营规模,同时方便劳作,是可以探索的措施之一;甚至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对菜农的农业补贴也是可以探索的措施之一。
(二)继续实施劳动力技术培训
在政府主导下,阳泉市郊区设施蔬菜的发展以村庄基地集中发展,这为菜农技术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要针对设施蔬菜发展的新形势和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就高产栽培技术、播种育苗技术、品种选择、肥水管理、田间管理等开展技术培训,实现设施蔬菜的生产标准化、科技现代化、农民知识化。并且可以探索以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技术培训,向菜农自主学习、相互学习转变,拓展技术培训的途径,提高技术培训的效果。
(三)重点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