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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13722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220575的96.89%。其中缴费人数为131141人,征缴保费1648.92万元,缴费率98.17%;发放养老金82581人,累计发放养老金6777万元,发放率100%;成功签订代扣代缴三方协议人数为23万人,签订率100%。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筹措资金966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2051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967万元;截至目前,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69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664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到位205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50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参保进度到位36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到账进度98.92%。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至目前,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8835人,完成上级下达任务485941人的120.8%。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385人,基金征缴649.81万元;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5450人,基金征缴30518.87万元。
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XX区人社局共做了8批次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XX区已经获批的征地项目共有1670.2155亩土地被征用,涉及被征地农民39955人,其中符合养老保障人数8716人。截至2017年9月27日,XX区有30个批次共有1613人缴费参加被征地养老保险,其中1061人领取待遇,发放养老金901184.3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我局于7月6日下发了《被征地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我区机关事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自制度改革后一直稳步推进:①2017年8月份前基本完成XX区340个单位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基数申报及基数审核工作,为2017年进行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②4月份正式开展养老金征缴工作,大部分单位已领取各月份的基金征缴通知单,其中已有230个单位领取所属期为2017年9月的征缴通知单,截至2017年9月27日,全区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完成8936万元,其中养老金7831万元,职业年金3186万元。③截至目前按时足额发放原财政统发退休人员2594人,养老金7175万元;原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51人,养老金378万元。根据《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1号)的要求,我局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成功发放了退休人员2017年1月——7月的增资额,涉及人数2706人,金额3717201.90元。为了保证征缴工作正常开展,7月11日,我局以区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2017年6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征缴的通报》的文件,取得一定成效;除此之外,我局在8月与财政局、教育局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共同督促教育线各单位将17年4月正式征缴以来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足额缴费,截止目前教育线各单位已陆续转账。
5、扩面征缴工作。我局认真配合市社保局做好扩面征缴宣传发动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扩面征缴人数为1610人,征缴保费982万元,完成全年扩面征缴基金任务1800人的89.44%。
6、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情况。根据市局要求,我区2017年度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6月1日开始,截至目前已成功认证2672人。
二、社保工作亮点
(一)全民参保工作。按照市局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了宣传动员、入户调查、系统录入及考核工作,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业务指导及通报督促。截至2017年5月底,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入户调查48368人,完成率100?,系统录入48368人,录入率达100?,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是今年我区人社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上级推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文件精神,我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增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能,完成了原新农合管理职责、人员、资金全部合并,按双轨制运行。
三、存在问题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资金缺口大。1—30批政府应补助74709682.89元,现已补助19399651.81元,还欠55310031.08元,目前已收回未落实资金为0元,所欠资金落实期限目前政府部门未有明确答复。
(二)办公场所租用问题。XX区社保局目前业务繁多,但办公场所从2011年至今有一半办公场地都是租用民宅,对业务的经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原新农合办工作人员无法合署办公;社保业务经办窗口与社保其他股室分别在两栋楼办公,多数群众反映很难找到相应的窗口;而且私人民宅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也因办公场所有限,给社保档案规范化管理造成困难。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依法征缴力度,加强排摸及促保力度,不断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防止参保人员流失,力争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全民参保实时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全民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人口户籍数据的实时对接与更新,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现象,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继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一是按照社会保障卡制发实施方案,加强与贵港市银行部门的对接沟通,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扩大完善社会保障卡“一站式”服务内涵。二是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以“阳光医保、规范医疗、控费控药”为目标,利用医保智能审核,不断规范完善对医保两定单位的智能审核监管,继续加强与卫生部门信息系统的沟通对接,积极推进阳光医保监管平台的联网建设和应用,把医保监管触角从事后向事前、事中前移,有效提高医保监管水平。
1、“十一五”期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市、区两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的开展着各项工作,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保持了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1)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克拉玛依区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优势,加大了投入力度,扩大就业和培训宣传深度和广度。建立了高效的促进就业资金保障机制,按照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经费预算方案,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十一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向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宣传各项优惠政策,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各项补贴金额逐年增多。(补贴40.52万、补贴87.35万、补贴86.39万、补贴870.8万、2010年截止目前补贴348.47万)
(2)培训促就业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技能,贯彻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的就业准入制度,切实做到以培训促就业。“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拓宽培训思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确定了失业人员培训工作思路和计划,建立健全各类培训台帐,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合格率达到了90%以上,有80%的学员实现了就业,真正的起到了培训促就业的良好实效。(培训321人、培训1038人、培训733人、培训1268人、2010年截止目前培训1019人)
(3)就业困难群体得到了有效的帮扶。
近年来,随着就业困难群体范围的扩大,就业困难人员也逐年增多,为了更好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克拉玛依区加大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推进困难群体就业,建立了长效帮扶机制。由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每月利用不同形式共同对困难人员入户进行帮扶。及时将每月收集的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就业政策送到困难人员手中,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了入户调查、推荐岗位、跟踪回访“一条龙”的优质服务。通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共同努力,缓解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矛盾。
(4)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工作做为日常重点工作来抓,每季度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创建的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并加强了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社区均能按照“充分就业社区”的7项标准开展工作。末已有34个社区创建成“充分就业社区”,提前并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末要将60%的社区创建成“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任务。
(5)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平台。
“十一五”期间克拉玛依区建立并完善了覆盖区、乡、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并按照“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建设要求,对照“六个到位”标准,实现了各工作平台办公设施高标准、规范化。同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信息、就业再就业统计等工作下移到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目前,我区已基本形成了劳动保障工作重心下移、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2、2010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9月底,克拉玛依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人员1133人,完成市统筹城乡就业和职业培训领导小组下达就业目标任务的113%;结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77人;辖区共85家用工单位提供岗位1393个,完成提供有效岗位目标任务的116%;开发公益性岗位93个,完成开发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的155%。
(二)社会保险工作
1、社会保险扩面完成情况
(1)养老保险扩面征缴84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28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58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94人的248%,医疗保险扩面征缴77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500人的155%,生育保险扩面征缴650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00人的325%,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900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00人的900%。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6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26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35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780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67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2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57.2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67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6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1.6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177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4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6万元。
(2)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09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31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8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20人的682%,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9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332%,生育保险扩面征缴884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67人的1319%,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103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550人的189%。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222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822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183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1088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88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4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0.5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4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3.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278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4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5万元。
(3)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86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532%;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46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20人的1218%,医疗保险扩面征缴897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29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91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426%,工伤保险缴费扩面征缴149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50人的427%。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59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541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259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2653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129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68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入93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收入1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46.8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3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15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4.8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46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12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7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4万元。
(4),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84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30人的560%;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57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50人的1052%;医疗保险扩面征缴1007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60人的387%;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566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280人的559%;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6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300人的56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3330万元,失业保险费收入339万元,医疗保险费收入1762万元,生育医疗保险费收入161万元,工伤保险费收入94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入110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收入1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1万元,其中支付生育保险金199万元,支付工伤保险金28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55万元,支付医疗保险金527万元,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支出5万元,养老保险丧葬抚恤及其他支出16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支出6万元,进城务工住院医疗保险支出5万元。
(5)2010年1-8月,,养老保险扩面征缴171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56%;失业保险扩面征缴1398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55%;医疗保险扩面征缴969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700人的139%;生育保险扩面征缴1442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900人的160%;工伤保险扩面征缴1383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1100人的126%。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08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缴费300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4000万元的75%;失业保险缴费307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370万元的83%;医疗保险缴费156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950万元的80%;生育保险缴费13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170万元的80%;工伤保险缴费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95万元的85%,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75%以上。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6万元,其中:养老保险转移支出0.2万元,养老保险其他支出2.8元,失业保险救济金支出5万元,困难企业补助5万元(失业),医疗保险支出349万元,生育保险支出142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2万元,按月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28号),克拉玛依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于7月开始,9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下移,参保人员可在就近的街道(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报销,方便居民。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小拐乡、乌尔禾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克政发[]31号),克拉玛依区积极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工作。
两年来,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即待遇发放),突出两个主题(即征缴、扩面),实现三大突破(即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征缴清欠率)的工作思路,以全面增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种保险抗风险能力为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不懈努力,确保了社会保险基金实力持续增强的良好势头,社会保障在我市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加突出,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和谐新密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
(一)社会保险基金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是社会保障工作的生命线。要想提高基金的支撑能力,征缴是前提和保证。为此,长期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影响征缴工作的核心问题,重点在“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征缴清欠率”上求突破,努力扩大参保范围,增加缴费人数,强化基金征收,从而使我市的社会保险基金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2006年,完成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19002万元,较2005年同比增长12%,基金累计结余达23800万元;2007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达到了26064万元,较2006年同比增长45%,基金累计结余过3亿元。基金实力的持续提升大大增强了基金的支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近两年来,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前提下,我们把部门联动形成的外部力量和加强内部考核激发出的内在动力有机结合起来,外促内驱,不断把扩面工作推向深入。2006年至今,共为包括私营个体企业、自由职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9635人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是1999年8月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参保人数总和的3倍。截至2007年底,我市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总人数已达到30584人;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数达到37816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总人数达到44692人;参加工伤保险总人数达到35995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3808人;参加生育保险总人数达到18115人。各项数据均创下了自2000年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
(三)参保职工社保权益得到有力维护。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是社会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始终把待遇发放当做一项民心工程和增强社保信誉的有效手段,严格以“四个一”为标尺,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支付,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养老金发放方面:累计共为12244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4992万元。由于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养老金发放程序和责任机制,从而保证了发放工作做到了无少发一人,无错发一人,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和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失业金发放方面:按政策规定共接收1163名失业职工,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230万元,保证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了全市大局的稳定。职工医疗保险方面:2006年来,累计共为参保患者支付住院医疗费6200多万元,有效地利用医疗保险互助共济优势和“病有所医,医有所助”的作用,确保了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权益。同时,为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正减轻参保职工的经济负担。从2007年7月1日起,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得到了大幅提高。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8%、90%分别提高为93%和95%,市外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72%分别提高为83%和85%;慢性病人的门诊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5%提高为75%。工伤生育待遇发放方面:2006年以来,累计为397名工伤事故受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金556万元,为200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金67万元,切实维护了工伤职工和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均衡了企业之间工伤生育支付费用畸轻畸重的现象,为企业的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持续推进。两年来,我们以突出建设亮点所站为目标,努力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使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处在领先地位,成为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亮点。为了使这项亮点工作“亮上加亮”,我们克服资金短缺和工作协调方面的难题,加大站所建设力度,目前已建成12个亮点所和26个亮点站并投入使用,另有4所8站正在建设中,即将投入使用。所(站)建设居郑州市前列。由于我市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4月,华南、中南六市退管工作年会在我市召开,与会代表到我市进行了实地参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领导对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把新密的经验和做法向全国推广。2007年,河南省、郑州市又相继在我市召开现场会,与会的省、市领导和其他兄弟县(市)、区的同行在实地参观,听取了我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后,对我市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目前,“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先进、服务优良、设施齐全”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在我市已基本形成,并继续朝着更高的目标和标准发展,从而为广大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搭建了一个优质服务平台,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的和谐社会建设。
(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有序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2007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和难点工作。为加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步伐,尽早实现全民医保目标,从去年3月份我们就开始进行筹划准备,在完成大量而繁杂的调查摸底和数据测算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8月底出台了《新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新密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9月11日在郑州市所属县(市)、区中率先召开了启动大会,拉开了正式实施的序幕。在三个半月的艰难摸索中,逐步确立了以多方位、立体式的全覆盖政策宣传为先导,以乡(镇)为依托,以职能部门为中坚,以党委政府推动为保证的有效工作机制,从而调动了社会一切力量,营造浩大声势,全面出击,重点突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截止2007年12月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完成参保4.1万人,按时完成了郑州市下达的参保目标,参保人数居郑州市六县(市)第一位。从今年4月起,我市城镇居民已开始全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实现我市全民医保的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社会保险稽查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为了堵塞用人单位瞒报、漏报、少报、错报职工缴费工资的漏洞,积极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以来,我们充分运用社会保险稽查审计职能,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人数进行了全面稽查。通过稽查,共查出少报职工缴费工资基数680多万元,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01万元,查出企业少报缴费人数1180人,并及时督促他们办理了参保手续。为了充分发挥稽查审计在社会保险工作中的作用,经市编委批准,今年专门成立了副科级规格的社会保险稽查大队。通过公开招录,选拔了10名素质高、业务精的人员,并配备了车辆、电脑等装备,目前已形成了接受举报,立案查处,督促整改的规范机制。社会保险稽查大队的成立,必将为社会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今年工作安排
2008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一是以私营个体企业和自由职业人员为重点,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力度;二是以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平安计划”的落实力度,全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年终要达到100%;三是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力度,确保年内全市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0%。
(二)强力征缴清欠,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一是要继续巩固原国有集体企业的正常缴费,不出现新的欠费单位;二是要做好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保证其缴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自由职业人员和离岗职工积极按时缴费;四是要协调有关部门对长期欠费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及时通过资产变现等办法,督促其清欠,确保应收尽收;五是要坚持一票式征缴,避免发生各项险种之间征缴失衡问题,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同步缴纳;六是要以居民所在地劳保所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责任主体,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工作。
(三)完善机制,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健康运行。要加紧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建立城镇居民医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和可操作性,提高参保人员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之既能进得来,更能留得住,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健康正常运行。
(四)开拓创新,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一是要把拓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内容做为主题,在管理上创新意,在服务上创特色,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要加快示范所(站)建设进度,年内示范所达到100%,“六到位”退管站达到90%,示范站达到35个。要通过加大投入,提升水平,努力打造社会化管理服务优质品牌,确保在河南省、郑州市的领先地位。
(五)规范业务运行,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一是要对现有的业务操作程序和流程进行再调整和再设置,建立一套更加科学、严密、完整的业务运行和防控体系,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业务办理链条,杜绝各种差错和漏洞的产生;二是要以增收节支为目的,加强对退休、失业、工伤事故、女工生育、各种慢性病、医保体检等各项资格的认定把关工作,实行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主管领导核定、办公会认定的“四步走”程序,并将认定结果向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反馈或向社会公示,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考核指标体系,扩充考核内容,提高考核标准,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考核和监督。同时,要逐步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引导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机制;四是要加大对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有效解决“进得来,出不去”的难题,真正实现失业保险的良性循环;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算机系统功能,进一步细化需求,全面核实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历史缴费情况,逐步完善参保人员的缴费记录;六是要按照职工医保管理模式,加强工伤职工的住院管理和费用结算,提高效率,减少基金浪费;七是要进一步加快各险种网络系统建设步伐,以业务信息化促进管理规范化。同时,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数据备份和异地保存,及时、准确上报各项数据;八是建立业务手续会审制度,每半年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对业务手续进行一次抽查。对发现有问题的手续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精心准备,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郑州市今年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已制订出初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当中。预计下半年,郑州市所属各县(市)、区将要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我市将会形成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对于改善我市民生状况,稳定社会大局,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我市有60多万城乡居民,届时我们所面临的工作将会十分繁重,需要做好实施前后的调查、测算、制订方案、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参保办理等大量工作。虽然工作千头万绪,但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市人大、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下,我们一定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把这项惠及新密数十万城乡居民的好事办实、办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两年的社会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解决,主要有:
(一)私营、个体企业参保难。虽然近两年的扩面工作效果明显,成绩突出。但从参保面上看,还没有一家企业达到全员参保的要求。私营个体企业参保少、参保人员比例低的局面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观,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为职工办理参保的心理仍比较普遍;二是缺乏相应的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制约,无法强制企业参保的难题暂时难以解决;三是部分乡(镇)、办事处的领导对扩面工作不够重视和缺乏热情,主动督促企业参保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二)停产企业欠费难以清理。尤其是国资公司所属的16家停产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欠费时间长,欠费数额大,职工反应强烈。但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要清缴其欠费非常困难。这也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各位领导、委员:
摘要新医改方案确立了“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并正式实施。山西省目前虽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仍存在着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特征,城乡医疗保险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问题亟待改进。
关键词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路径
一、山西省医疗保险制度面临的问题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差距仍然较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还比较小,仍然有一部分农民没有参加新农合,城镇从业人员还有几类人群参保率还比较低。
2.制度设计上缺乏总体规划安排。制度设计以不同人群为覆盖对象,险种之间存在筹资水平、保障待遇、财政补助等方面的差异,不仅影响了社会公平,而且容易形成社会矛盾。
3.管理体制不科学。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多元分割运行的体制,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管理,多部门管理造成管理界限混淆、管理效率低的问题,不适应城乡一体化、人口流动性的要求。
4.相关配套措施未完全跟上。现行城乡二元分治的管理模式导致了卫生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优质的医疗资源和人才涌向了城市,而农村的卫生机构则明显不足。医疗费用支付机制不科学,尚未建立有效的医疗服务购买机制。
5.制度运行缺乏法律保障。当前,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相互独立运行,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障法难以形成。由于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威性不足、独立性较强,从而导致基金流失的风险较大,难以足额征缴保险基金,继而提高医保资金的风险。
二、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1.制度普及化的初级阶段。
应彻底打破职业界限,建立一个覆盖所有就业人员的多层次、敞开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坚持“权力与义务对等”原则,主要体现雇主的缴费责任,雇主和就业人员根据各自的承受能力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1)在推进全民覆盖的具体措施中,要坚持“与户口无关,与需求挂钩”的原则,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新农合之间建立城乡医疗保障“过渡区”,实行城乡居民参保平等。
(2)要加大对城乡无保人群的医保宣传力度、提高对城乡,尤其是乡村贫困群众的医疗救助。并以此为切入点构建覆盖城乡、一体多层的卫生网络体系。
(3)在医疗保险帐户身份卡的建立上,实行与个人身份证号码相一致的原则,为未来全国跨区域统筹提供条件。
2.从制度碎片转向制度衔接的过渡阶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与整合。
由于两类参保者都没有雇主缴费,其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类似,补助标准、付线、报销比例等待遇标准都大体接近,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加以衔接和整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整合难度很小。
(2)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与整合。
首先,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是一种暂时性的非正式制度安排,最终必然要融入其他制度。其次,农民工群体与城镇职工一样同属于被雇佣群体,其筹资模式都是“企业+个人”模式,财政原则不直接补贴,两者可以融合。
(3)失地农民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对接与整合。
首先,失地农民大多是因为城镇扩张以及近郊工商用地而产生的,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城镇居民无异;其次,失地农民由于不再拥有土地这种基本生产资料,他们的性质实际上已经等同于城镇无业居民,因此它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接轨更为合适。
3.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终极阶段。
打破身份界限,最终建立以家庭为参保缴费单位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即全体公民不分城乡、年龄、职业等,统一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保障待遇层次,并按家庭人口数统一缴纳参保费用。这一步的制度整合需要在家庭缴费、雇主缴费和政府补助三者之间划定界限并明确各自责任,但在待遇享受上应尽可能做到同一筹资标准下保障水平的一致性。
在完成了各自制度内的相互整合以后,两种制度将长期并存。因此应不断完善制度和政策的设计,使其最终形成制度设计相衔接、保障水平互为补充、信息资源充分共享、费用结算方便快捷的省级城乡统筹医疗保险制度。
三、实现山西省医疗保险一体化进程的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医保覆盖面。政府应加大经济支持,不断拓宽医疗卫生经费筹措渠道、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支出比重;同时,坚持强制性原则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充分重视预防工作,发展小病门诊的保障,让人人都享有医疗保障。
2.给予政策支持,改革配套设施。政策主要向弱势群体倾斜,政府既要有医保政策出台,还要有经济扶持政策、管理政策、法律保护政策,更要有综合协调政策相互促进;政府必须着眼于提高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效率,同步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管理体制、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提供体系和药品生产及流通体系的改革,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
3.深化户籍改革,理顺管理体制。首先,政府应实现城乡居民身份一体化平等政策;其次,政府应该尽快整合各项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实现统一管理,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监督实施效果;再次,应在国家总体方针政策指导下,立足于山西省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本省的城乡统筹医疗保险模式,制定相应的有效路径、改革筹资方式、优化经办机制。
4.改革筹资机制,优化经办机制。应建立一个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并进行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特别要提高大病补偿的比例;同时,三大医疗保险项目应当尽快实现由同一经办机构管理。即在制度分割状态下,实行三大医疗保险基金的分账管理,当制度整合后即自然过渡到统账管理。
参考文献:
[1]郑成功.社会保障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21―28.
一、领导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申办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各乡镇(开发园区)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窗口。 以下为具体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全民医保政策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具体负责接收各类医疗报销材料。
2、积极配合上级医保部门工作,及时提供与医疗保险有关的数据;反馈参保、参合人员意见,协调处理好与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医保审核机构、参保、参合人员的关系。
3、主动向参合人员宣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热情接待各类城乡医保病人,解释政策为病人排忧解难;及时处理参保、参合病人投诉,落实整改措施并予以反馈。
4、负责制定并落实城乡医保政策培训规划,组织全镇及各村干部进行城乡医保政策、制度的学习与培训。
5、组织接待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有关医疗保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6、做好城乡医保政策的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工作,调整服务方式,优质服务城乡医保病人。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二、积极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
1、全面落实居民报销政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一是做好医保征缴工作。2020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采用网上缴费与银行缴费结合的形式,极大地方便参保居民;2020年度共完成参保缴费XXX人,占上年参保比例超过百分之九十六。二是落实医保报销政策。在工作日准备好: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存折等材料,随时可以申请医疗报销;2020年1—11月未在医院直报到本镇报销达XXX余人次,基金补偿费用为XXX元。三是认真做好慢性病卡办理工作以及慢性病卡申办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每周的工作日准备好: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即可申请慢性病卡,我们将定时前往县医保局办理,并做好登记以及与国元保险公司的对接,提高慢病办理的效率;2020年1—11月共受理慢性病材料XXX份,更换新卡XXX张。
2、认真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贫困户、低保、五保等特殊人群未在医院享受过民政救助政策的群众均可申请救助,低收入家庭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也可上交申请材料;全年共受理医疗救助材料XX份,打卡金额XXX元。
3、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为我镇建档立卡扶贫人口按每人250元代缴2020年度代缴医疗保险费用,保障了贫困人口的看病需求,认真落实贫困户“351”、“180”、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商业补充补偿保险及相关政策的资金发放工作,并X次排查贫困户慢性病卡办理情况,向贫困户发放慢性病病种告知书。对于提交了材料但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贫困户发放鉴定告知书并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与扶贫、民政、计生等部门对接,实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参保数据,做好贫困人口的应保尽保工作。加大医保扶贫宣传力度,上半年共从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扶贫政策明白纸XXX余份,安排专人逐一张贴到贫困户和医疗救助人员家中。
4、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5月我县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我镇在宣传月期间举行了相关培训会,在四个主要集市悬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横幅并上街发放相关宣传折页。
5、加大医保电子凭证推广与应用。根据县医保中心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覆盖参保群众,让更多参保群众享受到“医保码”的便利。XX镇医保部门首先召开专题布置会,明确目标和任务。其次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推广氛围。三是动员镇政府工作人员作表率,发挥良好示范作用。制定简单易懂、方便操作的指南,发放激活流程宣传折页,积极动员辖区镇直各单位干部及工作人员积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安排镇医保办工作人员逐一走访各个社区了解工作进度,解决社区在推广电子凭证工作中的疑难杂症。对于不熟悉具体操作的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指导。安排社区工作者下村入户,帮助一些看不懂流程和无智能机的老人进行激活申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镇的医保工作取的成绩有目共睹,得到了干部及群众的认可与肯定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不够到位。干群对医保工作程序及优惠条件理解不深,如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流程、办理报销的流程、办理慢性病卡所需材料、县外看病需到县医院开转诊证明等政策知晓率低。二是工作服务机制还不够完善,不同程度的存在看病难、报销难的问题。三是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不够透彻,在向群众解释政策时不能举一反三,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