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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城市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中转、消纳、利用、回填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道,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弃土等固体废物。其中,弃料是指各种废弃砖瓦、混凝土、木材、管材、沥青等建筑废弃物;弃土是指渣土、余泥和土石方等。
前款规定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房地产管理、价格、质量技术监督、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减排和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建筑废弃物可以再利用或者再生利用的,应当循环利用;不能再利用、再生利用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处置。
第六条 建筑垃圾实行分类处置制度。可作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砖瓦、混凝土、沥青等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处理,工程开挖产生的渣土优先用于工程回填。
第七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按照用途分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场是指经政府许可后按特许经营方式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处理,生产各类再生建筑材料的场所;建筑垃圾消纳场是指对渣土等材料实施临时堆存或对不可再利用的弃土采取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的场所。
原则上每个县区至少设置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布局设定,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第八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产生地点、数量、消纳地点、资源化利用等事项;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运输车辆证明文件;
(四)与建筑垃圾处理场签订的处理协议或回填证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查,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并根据实际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的数量配发相应的核准文件副本;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禁止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条 建设、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不得有浮土、积土,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淀池、排水沟,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城市管理监管平台。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成立的运输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车辆运营、安全生产、质量、保养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符合技术规范标准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运输建筑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副本;
(二)运输车辆厢体完好、密闭、整洁;
(三)按照核准的路线、时间要求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不得乱倾乱倒,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四)实行分类运输;
(五)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接纳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非建筑垃圾;不得接纳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以及不按照核准规定时间、地点、种类运送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城市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需要利用弃土的,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查询有关建筑垃圾处置信息,申请调剂安排。
第十五条 拆除、拆迁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由拆迁人负责运输至指定场所;因装饰、装修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由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统一堆放,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十六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处置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工作机制。
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制定安全应急方案,并报城市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抛洒、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城市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三)擅自变更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以权谋私的;
(五)暴力执法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寿县、凤台县、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建筑垃圾的危害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得渣土、弃土、弃料、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以500-600吨/万平方米的标准推算,到20xx年,我国还将新增建筑面积约300亿平方米,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将是一个令人震撼的数字。然而,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征用土地费、垃圾清运费等建设经费,同时,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灰砂飞扬等问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去年6月1日起施行,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指定地点,建筑垃圾中转站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还对不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罚,以此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主要处理方法是将其填埋地下。其危害在于:
首先是占用大量土地。仅以北京为例,据相关资料显示:奥运工程建设前对原有建筑的拆除,以及新工地的建设,北京每年都要设置二三十个建筑垃圾消纳场,造成不小的土地压力。
一、工作目标
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彻底清除镇区、村庄、路旁、江边、塘渠、房前屋后等范围内的垃圾,实施国道、城郊结合部“洗脸打粉”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实行垃圾分类处理,促使农村基本达到“卫生状况改观、镇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村民素质提升”。
二、实施步骤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乡镇、村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区卫生、爱卫、环保、水利、行政执法、农林、环卫、畜牧水产等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各村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鼓励村委会组建农村环境整治协会;建立对口指导制度,采取“区联点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形式,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宣传发动
⑴各乡、镇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动员大会,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研究部署本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明确此次农村环境整治的意义和目标,充分调动全体村民积极参与此次整治活动。
⑵各乡镇在城郊结合部、国道、乡村河渠旁等醒目位置设置农村环境整治宣传牌;各村在村部或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⑶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
(三)整治农村垃圾
⑴清理陈年垃圾
村民房前屋后、晒坪、承包的水塘,自留的旱地、山地、水田的陈年垃圾由各家各户自行负责清理;村(组)道路及公共场所的陈年垃圾由村(组)负责清理;各部门、单位负责清理各自责任区域内的陈年垃圾。
⑵规范垃圾处理
①提倡垃圾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所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每家每户配置垃圾分类装置,生活垃圾按厨余垃圾(如剩饭剩菜、动物内脏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金属、废塑料等)、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农药瓶等)分三类投放。厨余垃圾采取分户沤肥回填的办法进行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实行资源再利用。有害有毒垃圾先集中到村(组)的有毒有害垃圾池,再统一清运到乡镇或片区的垃圾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然后按指定地点填埋,或用于本村庄和农户的填沟平地,修道铺路;医疗垃圾由卫生部门严格按规定处置。
②垃圾处置方式因地制宜。根据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垃圾处理采取自行处置与集中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自行处置采取沤肥、回收、填埋等方法,集中处置以村为单位采取统一收集、统一清运、统一填埋的方法。姜畲镇、鹤岭镇、楠竹山镇、响塘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自行处置为主、集中处置为辅的原则,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的垃圾处理坚持以集中处置为主、自行处置为辅的原则。
③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各农户自行建设配备一池(沤肥池)三桶(沤肥垃圾桶、可回收垃圾桶、有毒有害垃圾桶);每个村民小组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池;各村为无法建设沤肥池的路段、集镇每2-3户(门面)配备一个不小于100升的塑料垃圾箱;各乡镇或片区建设一个有毒有害垃圾填埋场;区环卫所规划在姜畲镇、鹤岭镇或其它有需要的地方建设垃圾中转站。
⑶重点整治国道和城郊结合部镇容村貌
实施“洗脸打粉”工程,全面取缔设置在国道上的马路市场。坚决拆除主次干道两侧私搭乱建的房屋、棚架和擅自设置、不符合技术规范、残缺破损及影响美观的户外广告。清除路旁杂草,清理乱堆乱放,疏通路边沟渠,杜绝污水横流,大力植绿补绿。引导有条件的村实施农房墙面清洗和粉刷,搞好环境美化,打造美丽农村。
三、保障措施
⑴加强示范引领。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创建省、市级卫生乡镇(村)的目标;响塘乡、长城乡、护潭乡、先锋乡、姜畲镇要将农村环境整治与创建省、市级卫生村相结合、区财政适当投入,每乡镇打造1个以上农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通过这些乡镇、村的示范效应,带动我区农村环境整治深入进行。
⑵加大经费投入。2012年区财政根据各乡镇行政村的数量,按每村3000—5000元的标准为乡镇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为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鹤岭镇、楠竹山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0000元;为响塘乡、姜畲镇的每个村拨付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经费5000元。各乡镇为村拨付配套经费。村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农户垃圾清理实行有偿服务,解决部分经费。
通过以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建立“组(自然村)保洁、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统一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实现全镇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
二、生活垃圾的界定
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具体指:
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接受的垃圾:即环卫作业单位正常运送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厨余、废纸、废塑料、废木器、草叶、树干以及可处理的商业废弃物与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废弃物。
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可接受垃圾为:医疗废弃物、有害废弃物及废弃钢制品和家用电器、金属零部件、各类渣土或污泥、各类危险废物、液体废物等不可处理废弃物。
以上两种垃圾处置的方法:
1、垃圾焚烧发电厂可接受的垃圾由镇环卫所免费进行转运处置。
2、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可接受垃圾由各产出单位和个人按环保要求和行业规范聘请有权处置机构。
三、具体要求
1、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1)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全镇的生活垃圾必须进入镇垃圾压缩中转站进行压缩、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全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构建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各村、各企事业单位应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工作。“组(自然村)保洁、村(社区)收集、镇转运、市统一处理”。是指“行政村负责收集全村的生活垃圾,并运送至中转站;镇负责将全镇的生活垃圾集中压缩,并运输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市负责统一处理。各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的收捡集中由各单位自行负责,运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单位在镇区的由镇环卫所负责,单位在行政村的由各村代为运送至中转站。
(3)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各村应按照合理布局和科学收运的原则,设置垃圾收捡房和小型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防止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像发生,采用拖拉机装运的村,拖拉机要加盖并办好正规的上路行驶手续。各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垃圾箱、桶配置由各单位自行解决,达到方便生产、生活和环卫标准。
2、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卫生科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此项工作由镇城管中队接管。镇环卫所具体负责对全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管理。
3、明确目标任务。各村要建立和完善好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要指派一名村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具体名单报主管部门;要确保按质按量往压缩中转站运送生活垃圾,具体的垃圾运送数量为:按压缩成形后的重量计,所辖地常驻人口每人每天一公斤。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实事工程。各村要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尚未按规定进行垃圾收运的村,应迅速行动,制定规范有序的收运方案。与各村签订生活垃圾收运目标任务书,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2、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是每个单位责无旁贷的工作职责,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市一同部署,一同实施,任何一个单位都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该建的设施要建起来,该收的垃圾要收起来,确保生活垃圾足量送往镇中转站,确保全镇每天送达焚烧发电厂58吨的基数。
[关健词] 马市岛 垃圾 水源 污染 防治对策
前言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同时,农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但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对环境的认识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许多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生态环境令人担忧。关键在于,农村无法与城市享受同等程度的关注,其中垃圾处理问题更是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农村甚至成为城市垃圾的消化地,环境不断恶化。特别是马市岛特殊的地理位置,其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丹东市70万市民的饮用水安全。
1.马市岛概况
马市岛位于鸭绿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点上游,是一个较大的岛屿,隶属于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岛上有5个自然村,总面积为2.1万亩,共有居民3368户,常住人口1万余人,南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四面环水,全岛为鸭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陆域保护区,岛外分别为饮用水水源水域一、二级保护区。
2.垃圾产生情况及处置情况
2.1垃圾产生情况
马市岛5个自然村的年垃圾产生量约为2.8万吨,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垃圾与其它垃圾三大类。
2.1.1生活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48%,是农村垃圾的重要来源。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含固体废弃物和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厨房废弃物(剩菜剩饭、煤渣、没用的食材等)约占8%,日用品废弃物(废玻璃、废金属、破旧衣物、各种废弃塑料包装盒、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等)等约占29%,其它废弃的生活垃圾约占11%。
2.1.2农业生产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35%。马市岛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采用一年三茬的棚户生产模式,产生大量的生产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地膜、用完的农药包装袋、废弃的农药瓶、秸秆等等,由于其数量大,难处理,逐渐成为影响农村垃圾处理的关键。
2.1.3其它垃圾,约占年垃圾产生总量的17%。工业、农林业、畜牧业、医疗卫生业等生产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占到5%,如机械加工厂、服装加工厂、村内私人诊所等产生的废弃物,其中的部分废弃物带有一定的毒性。还有占据很大的空间的建筑垃圾包括部分外来建筑垃圾等占到12%,这也是不容小觑的问题。
2.2垃圾处置情况
现产生的垃圾主要以填埋为主,小部分垃圾进行了焚烧。由于马市岛仍属于农村式管理模式,市环卫部门不负责垃圾的清运与处理,居民只能将垃圾堆放在很简易的垃圾堆放点,由镇政府花钱雇车定期清运,由于经费紧张等原因,垃圾的清运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同时也未能运出岛屿,只能在岛上自行消化,采用的较为原始的方法,统一寻找可以填埋的场所进行填埋处理,现已有垃圾填埋场所24处,不仅占用了岛上的土地,而且严重地影响了垃圾填埋场附近农作物的生长,同时由于渗滤液的大量产生,直接危及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3.对饮用水源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可随地表径流进入鸭绿江,或者随风迁徙落入鸭绿江,从而将有毒有害物质带入水体,杀死水中生物,污染人类饮用水源,危害人体健康;固体废弃物产生的渗滤液危害更大,它可进入土壤污染地下水,或者直接进入鸭绿江,造成水资源的水质型短缺。
固体废弃物中的细小颗粒、粉尘等可随风飞扬,燃烧废物时产生的部分有毒有害颗粒物会随风进入大气并扩散飘入鸭绿江甚至很远的地方;一些有机固体废弃物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还可发生生物降解,释放出沼气,在一定程度上消耗其上层空间的氧气,使植物衰败;有毒有害废物还可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扩散到大气中危害人体健康。
岛上大部分的地区没有建设排污水沟,生活污水随意倒泼,家家户户排出来的污水,到处横流,有的直接流入农田、积水塘,有的流到村巷道,还有一小部分直接流入鸭绿江,有的流到村边与垃圾堆浸泡,散发出浓浓的恶臭味,孳生大量的蚊虫,传播疾病,不仅危害农民身体健康,而且流入鸭绿江进入丹东市的饮用水源地的污水直接影响到水源地的水质。
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这类废弃物进入水体或渗入土壤中,将会严重影响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长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残留毒害物质在动植物体内积蓄,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长,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当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质积累的动植物时,又使毒害物质积存在人体内,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诱发癌症和导致胎儿畸形等。
岛上的居民的饮用水主要以水井为主,垃圾堆放和直接填埋,不仅直接危及岛上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危害农民身体健康,更会对鸭绿江水源地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尤以汛期为甚。
4.马市岛垃圾处理的对策
马市岛100%居民对现有的垃圾处置情况不满意,同时认为垃圾的存在与处理方式对居民的生活有直接的影响。岛内垃圾从产生到处理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要合理解决农村垃圾问题就必须处理好农民、政府、市场这三者之间的关系。
4.1 强化宣传,提高村民环保的意识和积极性
建议由镇政府牵头,汇同环保部门、新闻媒体和教学单位,结合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深入宣传垃圾对人体、农业生产及饮用水源的危害性和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重要性,让村民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了解不同性质的污染物会给环境造成不同的危害以及常用的处理方法,做到家家有多个垃圾筐,人人懂得如何将垃圾分类。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积极向村民倡导绿色消费,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等;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科技运用到农村的垃圾处理上,对垃圾的处理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把村民眼中的垃圾变成宝贵的可利用资源。在自然生态基础良好的农村,尽量实现用生态的方式实现垃圾的自净处理,减少清运垃圾的成本和费用。
在垃圾处理过程中,要使用创新的方式来提高农民对垃圾有效处理的积极性,引导村民从自身做起,提高农村参与垃圾治理的积极性,共同把农村垃圾管好。
4.2加强政府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马市岛垃圾污染只是我市农村垃圾污染的一个缩影,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要强化政府在农村垃圾治理中的作用。
4.2.1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投入
资金短缺是限制乡村垃圾处理的主要因素,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上农村经济收入本来就少,更应该加大对农村垃圾处理的直接资金投入。
4.2.2税收方面优惠
农村垃圾治理市场化难、风险大、报酬率低,资本的趋利性决定了社会资本不愿意将资金投向不能或很难盈利的农村垃圾治理行业,因此适当减免专门处理农村垃圾企业的税收。
4.2.3建立相应制度
要制定和执行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通过地方立法手段明确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必需承担责任;建立适当的惩罚制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等行为进行惩罚,以规范垃圾处理行为。
4.3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市场导入制度
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政府在保证对城市环保经费的投入外,要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经费的筹措政策。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吸引国内外直接投资等方式进行农村环保设施的建设,确保农村环保工作与城市环保工作的同步发展。
4.4因地制宜的农村垃圾处理方法
4.4.1马市岛现已纳入我市中心城区,应将岛内农村的垃圾处理纳入城市垃圾处理范围。建立城乡环卫工作队伍和垃圾处理专设机构,指导和统一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扩大原来城市垃圾处理规模,能够争取到更多的财政拨款,而且可以导入市场机制,资金来源多样化。
4.4.2政府设立用于农村垃圾回收处理的专项资金,用于对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及其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监测,同时做好危险垃圾物品的收集和处理;同时引导农民建设沼气池,使秸秆和畜禽粪便得到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和畜禽粪便的处理。
4.5建立农村垃圾处理处置考核体系
制定和建立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将此工作作为文明生态村、优美乡镇考核评定的重要条件之一,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领导和组织保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有1名主要领导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坚持常抓不懈,努力实现农村环境面貌的根本性转变。各级要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本着为民谋福祉的态度,努力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力避“人造环境美化,自然环境退化;城市环境优化,农村环境恶化”的不和谐现象发生。
以创园达标申报、创卫完善设施、创佳优化环境和市县联动为工作重点,今年三城联创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结合关中--经济区规划和市委、市政府“1135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项目实施为推动,以单位、社区开展创建达标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一步优化乡村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下面我就落实好今年各项创建任务,全面推进三城联创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快园林绿化达标步伐,以建设园林精品为重点。
依照达标要求,2010年是市确定的创建国家园林乡村达标年。两区全年必需新增各类绿地30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1%36%和7.5平方米。为实现这个目标,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园林绿化工作会议已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和安排,市三城联兴办公室和市建设局对绿化未达标的单位和小区今年的任务专门发文提出了要求。承担任务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抓住绿化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全面完成。要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
完成藉河南路景观工程,一是全面加快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由市城司负责。藉河上游湿地公园,渭滨北路景观长廊,岷山路、迎宾路、罗玉河入口景观工程等重点绿化项目建设,增加绿地20万平方米以上。秦州区要加快北山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年内完成50万平方米的绿化规划及局部绿化任务。麦积区要加快铁路城区段绿化带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年内完成5万平方米的绿化任务。五县要力争全面完成年内确定的公共绿化项目。二是下大力气抓好单位庭院和小区绿化达标的考核验收。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各开发企业和物业公司要严格依照国家园林乡村规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对已经建成但绿化未达标的小区强制达标,新建小区绿化未达标的不得验收,不得审批搞新项目,对重点房产开发项目和小区要加大绿化督查力度,确保新建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旧城区改造项目绿地率达到25%秦州、麦积两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驻在单位绿化工作的督查,列入今年绿化建设任务的第三人民医院等62家庭院绿化单位和长城电器厂等12家绿景工程建设单位必需完成年度计划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快道路和乡村出入口绿化进度。两区要在年内完成永庆路等34处街道花坛建设,完成天庆路、马跑泉大道、天府路、罗玉路等道路的行道树栽植和绿化,并对城区所有道路行道树进行补栽更新。由市交通局牵头,完成泰山路等4条公路及两侧坡地绿化。由市林业局牵头,完成颖川河、赤峪河、罗玉河等三条河谷和皇城路等6个乡村出入口的绿化,同时,市林业局要组织开展好全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义务植树进行登记,确保南北两山植树成活率和保管率不低于85%尽责率达80%以上。四是切实加快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进度。要围绕创园达标的要求,抓好重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市城司在五一”前全面完成岷山路改造,年内完成马跑泉大道建设和马跑泉市政广场主体;市供热公司要进一步加快藉河南片和道北供热工程建设步伐;燃气管道铺设要与道路建设等市政设施配合,优质、文明、高效施工,加快燃气普及率的提高;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万人公交量拥有标准,进一步抓好乡村公交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两区要加强对乡村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与完善,确保乡村道路照明装置率和亮灯率均达到98%以上;市建设局、环保局要加强乡村供水监测,使乡村用水普及率和水质综合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100%五是深入实施亮化工程。两区要将乡村亮化纳入规划建设管
切实加大乡村亮化的投入,理,以两区标志性建筑,反映历史文化名城、富有民族特色的建筑以及渭河、藉河两岸作为亮化的重点。积极把乡村亮化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六是完成创园申报和准备工作。对城区绿化进行综合整治,对缺损的绿化带及时进行补植,进一步巩固园林绿化效果。由创园处负责,年内完成创建国家园林乡村申报工作,并邀请专家进行全面评估指导,依照专家意见和建议逐项对照、查缺补漏、全面整改,全力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准备工作。
二、提高乡村环境卫生水平,以完善设施为重点。
必要的环卫设施是保证乡村环境卫生水平的前提,乡村环境卫生是创建工作的基础。因此,要以完善设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创卫水平的提高。
年内全面完成秦州垃圾处置厂、麦积医疗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两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麦积污水处置厂建设进度,启动使用麦积区老虎沟垃圾处置厂,两区政府和市城司各负责新建10座城市公厕,五县在加快垃圾、污水处置厂的同时,县城积极筹建水冲式公厕,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置率、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置率和市区公厕密度。两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卫设施配置的投入力度,夯实环卫保洁基础,城区主干道要按规范配置果皮箱,城区延伸5公里之内的城乡结合部要配备垃圾收集设施,积极规划建设垃圾分拣站等必要设施。特别是秦州区,要尽快在城区主街道配备必要的果皮箱、垃圾筒。各县要按实际情况,逐步在县城和重点镇按规范配置果皮箱、垃圾筒。二是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作。两区城区道路机械清扫率达20%以上,全天保洁率达到80%以上。各县区在抓好主城区环卫工作的同时,要对重点乡镇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区出入口、铁路和主要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并建立长效的环卫保洁机制,要加强环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环卫部门的主体作用,延伸环卫清扫的覆盖面,从根本上解决卫生死角问题。两区要协同市水利局制定对渭河、藉河、罗玉河、颖川河、吕二沟、豹子沟等河道内垃圾清理整治方案,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下大力气解决河道污染问题。各县要认真抓好城乡联动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方案的落实,下决心解决县城和重点镇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卫主题活动。市创卫处和两区要继续将全民参与主题活动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手段和载体,认真组织、监督各有关单位参与活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服从辖区政府的布置,广泛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卫主题活动,依照创卫工作要求自觉清理和维护各自责任区域以及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四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维护工作。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确保全年乡村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天数达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三类以上的规范。五是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市卫生局及两区政府要采取综合防制措施,系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有效降低“四害”密度;加强污染病防治,开展医疗废弃物处置专项整治,努力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教育、卫生部门要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城区中小学校按要求设置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70%以上。
三、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和发展环境,以项目推进为重点。
大力实施旅游产业三年翻番与质量提升计划,创佳工作要继续以旅游富市战略为统揽。全面加快创建步伐,由市创佳处负责,年内完成创建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乡村的申报工作。
一是加快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世行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
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旅游局要围绕实施百里生态旅游线项目,然遗产维护项目、伏羲庙展览中心、秦州古民居维护开发建设项目、桃花沟和卧牛山景区的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等重点旅游设施项目的责任单位麦积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博物馆、市建设局、小陇山林业局要严格按项目进度要求。规划建设好与之相适应的农家乐项目,加快游客中心的规划建设,完善现有航线的基础上争取开辟新的旅游航线。火车站要积极争取在旅游旺季始发至西安的列车,市交通局要积极规划建设县区之间的旅游交通环道,全力构筑立体交通网络,改善旅游出行条件。二是加强旅游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各县区和市旅游局要以推进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饭店晋等升级为重点,抓好人员培训、停车场所建设、公交通行、公共旅游信息触摸屏设置、各种旅游服务标识规范等工作,力争全市新增星级饭店和A级以上景区景点各3家以上。秦州区要在乡村主要道路口设置中国优秀旅游乡村标志牌一处。要进一步健全旅游平安应急处置机制,出台《市旅游平安应急预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和联合执法,全力维护和保持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年内市旅游局和统计局要认真开展一次旅游者满意度和市民获益度、满意度及参与度的调查,真实反映游客和市民对我市旅游的认知水平。三是突出旅游资源开发与推介。市旅游局和相关县区、部门,要以国家级、省级文化名镇为依托,积极培育和拓展乡村旅游,开发具有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产品。要进一步宣传和推介羲皇故里游、百里石窟艺术走廊游、名城古韵游、陇上江南游、温泉康体游等五大特色旅游品牌和线路,与关中地区在旅游线路编制、宣传促销、产品开发、行业管理等方面开展协作联合,使成为丝绸之路旅游以及西安至九寨沟黄金旅游线路的重要连接点。四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世界华人寻根祭祖圣地”目标,突出历史文化旅游的主线,不时强化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建设部门和两区政府要在建设乡村雕塑和景观小品时,充分反映历史文化内涵和民俗风情,突出特色,提升文化旅游品位。文化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护和挖掘工作,全面展示具有地域特色的民族民间优秀文化遗产,加强各级各类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推出一批精品文物展,要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力争在主要景区景点有固定的文艺演出,特别是节会和节假日期间展演地方戏曲、扮演民间民俗节目。
四、进一步优化创建环境,以提升乡村形象为重点。
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乡村管理要坚持“精细管理、重点突破、梯次推进”原则。三级管理”体制,管理重心下移,消除管理盲区,针对乡村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使乡村形象有明显提升。
督促经营人员配置垃圾收集桶,一是加大对城市“八乱”行为的治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全面清理整治乱摆乱放、乱倒乱挂以及各类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区流动摊点及马路市场的规范管理。及时清扫和维护摊点周围卫生;两区要在青年南北路和火车站周边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统一临街广告、门头牌匾制作规范;市、区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所管理的步行街、广场等流动人口集中、临时摆摊设点现象较为突出区域的整顿,集中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二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公安交警和综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完善城区道路禁停标志标牌,解决车辆停放无序、违章占道等影响乡村形象的问题;要集中对车辆和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进行整治,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营运车辆在站外拉人、中心城区、城区出入口随意停车拉客行为的管理,遏制客运混
联合行动,乱局面。三是规范城区市场管理秩序。市场建设处要和综合执法、工商、质监、卫生以及两区积极协调。对集贸市场和社区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与清理,督促业主和经营者重视市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做到商品摆放有序,垃圾收集设施完善,给、排水设施通畅,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防蚊、蝇、鼠措施落实到位,无市场外溢现象,坚决撤除不符合市容标准的临时建筑和经营设施,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四是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管理。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市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馆和小网吧开展集中整治,使从业单位在证照、室内外环境、布局设置、卫生设施、自身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合格证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进一步夯实创建工作基础,以落实责任为重点。
三城联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总体来看,经过两年来全市上下的扎实工作。创建工作的态势是好的但客观地讲,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创建工作和国家规范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级各部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将三城联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力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