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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社;财务预算;重要性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以为参与社员提供金融为最终目标的金融合作机构。在发展的历程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当地居民的存款和贷款等基本性货币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的法人代表,以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但是农村合作信用社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财务管理制度不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等,这些都给信用社的运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为了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能够稳定地、有效率地为当地居民提供金融服务,本出了以下研究。
一、内部控制和财务预算的内涵
(一)农村合作信用社内部控制的内涵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独立性企业或者单位为了实现既定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信息和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而确定的一系列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方法、程序的总称。现有内部控制在运作过程中主要目标可以解释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银行监管规章制度有效的贯彻和执行;确保法人在运作的过程中能够合理规避包括经营风险和环境风险在内的各种不确定性风险,以降低成本和减少损失;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能够全面地实施和开展,这是内部控制最直接的目标。
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运作的过程中内部控制是一项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两种。内部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信用社会计事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主要指会计部门为了防止个别人员侵吞财务和其他非法行为的发展而制定的各种财务会计处理程序和措施。内部管理控制主要是对信用社在运作、管理过程中的各部门提出方针政策以提高农村合作信用社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信用社能够以较高效率为社员提供服务。
(二)农村合作信用社财务预算的内涵
财务预算是内部控制的一种方法和手段。财务预算反映了企业或者单位未来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运作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总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预算的要求较高,一般涉及到现金预算、销售预算、生产费用预算以及利润预算等。农村合作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一方面要为社员提供储蓄、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经批准的委托业务;另一方面要保证信用社的日常开销和费用。财务预算工作能够帮助信用社对未来一年度内日常开销、经营业务额度以及整体收益等价值指标提前做出计划。
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预算管理现状
由于专业性和管理能力的不足导致信用社在财务管理工作上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金融服务机构中的地位,尤其是财务预算工作的不到位不利于农村合作社在市场经济浪潮中的长期发展。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在财务预算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财务预算管理意识薄弱
信用社作为一个独立性的金融组织和经济实体,要想长期发展下去,必须要实现经济核算制度,在专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指导下实现一定的利润。只有在实现利润的前提下,农村信用合作社才能继续生存下去,否则就没有能力维持生存和发展。目前,一些信用社的行为与以上理念背道而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树立存款立社的思想,认为提高信用社的存款率是硬道理,因此不计成本和费用,高息收揽存款,与此同时,由于费用管理不当以及利息设置不当导致信用社呈现亏损的状态。其二,管理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在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的工作人员文化水平都较低,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很少能从科学的角度提出对信用社运作有推动作用的方案,在财务预算方面做得工作更是较少。
(二)财务预算制度不完善
财务预算能够反映一定时期内单位的运作水平和盈利效果,给企业和单位提供信息和数据,指导领导层做出科学的决策。财务预算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在建立财务预算制度的时候要注意企业财务预算的目标、预算编制、预算实施以及预算评价等环节,并且财务预算有一定的科学方法。目前,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工作的主要内容围绕存款、贷款、财务收支、利润四个方面计划展开,并且侧重于事后核算,缺少事前预测和事中控制环节。预算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信用社在日常的运作中对预算工作做得不到位。
(三)内部控制效果不佳
内部控制是企业和单位为了保证资产、信息的安全和完整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和程序等。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并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诸多投机行为的发生。主要表现在:随着信用社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借款人和担保人因无力以资金抵偿贷款而以固定资产代替的情况也随之增加,也就是说信用社取得的抵贷资产有所增加。农村信用社在处理抵贷资产的问题上缺少科学性和准确性,使“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成为农村信用社转移不良贷款的“避风港”。这种做法带来的后果是信用社抵贷资产名不副实,价值相差甚远。
三、信用社提高财务预算管理的对策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不仅包括传统的会计控制制度,还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只有将两者完美的结合起来,才能从整体的角度看待企业的运作,也只有从系统的观念出发才能提出对企业发展有建设性的意见。在完善内部控制方面的对策主要有:
第一,明确产权关系,制定清晰的法人治理结构。信用社作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法人企业,必须明确产权关系。积极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是明确产权关系的主线,具体措施有三点:首先,制定合理的增股扩股计划,广泛吸收社员股金,提高股本在资本总额中的比重。其次,扩宽入股范围。在原有农村信用社社员的基础之上,积极吸纳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企业入股。再次,为了解决股权结构分散化与控制平均化造成的社员对农村合作信用社的关切程度不够可以适当提高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
第二,重塑监督检查体系。监督企业和单位的运作情况,并将实际运作情况与计划作对比,对于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对于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完成计划的部门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因此监督检查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信用社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在组织结构设计的过程中要保证监督检查部门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这样才能保证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价时保证一个公平公正、科学、可靠的态度。其次,合理配置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对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以及指标评价有较为深刻的认知,这样才能帮助其在稽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再次,强化对稽查人员的管理。保证稽查效果的准确性首先要保证稽查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对稽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于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三,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制度。结合信用社自身的业务特点以及属性,借鉴国外先进的金融业风险管理和控制方法,建立重要业务风险评估与监测制度以及预警体系。农村信用合作社应该围绕经营业务、业务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资产安全等问题建立定期业务分析和信贷资产质量评价体系。预警机制是指对某个业务指标设定一个底限,一旦业务数值接近该底限值提醒信用社业务人员做出一定的措施,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完善财务预算制度
第一,明确财务管理目标。财务管理目标是财务预算工作的前提的基本导向,是制定财务预算的根本依据。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制形式的金融机构,是为扶持和发展农村经济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区别于一般的盈利性组织。信用社的财务管理目标不仅保保证实现组织利益的最大化,同时还要保证社员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预算编制是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年度计划的预算活动。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一定要符合以下原则:量入为出原则,即以信用社的资本总量为依据进行各项业务活动资金的分配,一定要保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原则,即做到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安排;部门预算原则,信用社各个部门的业务活动不同,产生的费用也不同,所以要以具体部门的实际情况为依据进行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的种类要全面,包括成本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预算编制的过程中结合信用社的业务属性采用零基预算方法。
第三,有效的预算执行。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结合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各部门设定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监督稽查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对于预算执行效果较佳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帮助其分析原因,如果是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结果则吸取经验教训,如果是主观原因造成的超出预算则找出相关负责人给予一定的惩罚。
四、结束语
取消乡级信用社法人资格,建立以县为单位具有统一的法人代表资格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改善民生,实现县乡级资本统筹的一次重大改革。目前,由于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举步维艰。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本文分析了目前信用社在运作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最终认为完善财务预算体制和内部控制体系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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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了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农机户、农机专业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今后我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经验。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目前已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1家,总资产927万元,,从业人员78人,拥有大型拖拉机76台,小麦联合收割机44台,玉米联合收割机22台,免耕播种机15台,其他配套农机具126台,全年营业收入272万元,纯收入190万元。
2、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主要类型和组建模式。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建立 ,主要是对原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如农机作业队、农机大户等带有股份合作性质的农机服务组织的改制、扩建、整合与规范,鼓励和引导农机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不同的方式组建农机合作服务组织。
依据我区实际及实践经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主要类型为:种植型,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统一耕作;维修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户,统一维修服务等农机化专业合作社。
3、加强引导,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内部管理机构健全,成立了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监事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实行法人负责制,负责日常的经营服务工作。股东大会是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向、经营决策、财产处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机械管理制度、职工奖罚制度、利益分配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产权关系明晰,责任、权力、义务明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内部运行机制科学有效,形成一套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经营体系。
二、 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的作用和效果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全区农机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发展数量少、影响带动小,难以满足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影响力和带动力明显不足。
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农机合作社大都由清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缺乏专门的技术人员、专业的管理人员、专职的信息人员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方面的人员;合作社大都以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为主要服务内容,且以从事单一的机收服务居多,林牧渔等各个作业环节的服务明显不足。
管理制度有待规范、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许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工商登记、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以农机大户牵头组建的合作社,往往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偏低;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扶持政策少。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的场库棚建设用地短缺,集公益性、服务性、经营性于一体的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等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地方的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工商登记、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
三、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一)积极争取,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立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二是建立部门互动机制,积极协调农业、财政、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注册登记、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库房用地等便利。
××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尝试,近一年多来得到较快的发展,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动力,在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及基本情况
××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同全国一样由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三种形式组成,发展分为能人领办型、企业带动型、政府创办型三种模式。至今全县有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会员余人,社员人,其中专业技术协会个,专业合作社个,综合服务社个,主要发展产业有五倍、黄牛、茶叶、乌鸡产业,主要经营茶叶产品加工、农副产品流通、农资供应、商品黄牛、商品乌鸡、鸡苗供应等。这些合法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推动了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急剧变化,我县部分农民、能人、加工企业渴求致富的新门路,寻求适应市场需求的新技术、新品种以及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寻求先进的生产管理、市场营销、抵御市场风险的新模式。因此,我县出现了自发、自主、自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良好态势。早在年前牛寨新华成立过五倍子专业协会,也是全县××年前唯一的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因市场等各种因素,现已名存实亡。在××年盐津宏发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带动组建了“××乌鸡专业协会”,重新拉开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序幕,紧接着县供销社创办了“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今年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自发、自愿要求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区进行指导和帮助,建立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个。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分别是:兴隆乡蒿芝村创办的“养牛专业协会”;兴隆乡远江黄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型“大田村养牛专业协会”;普洱供销社茶厂带动型“串丝乡龙溪茶叶专业社”;盐津乌鸡协会和宏发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带动型个乌鸡专业合作社,即:牛寨胡家湾、牛寨包谷厂、兴隆灯草田、盐井田坝、庙坝大坝专业合作社;滩头乡能人领办型“新田村农资综合服务社”。这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特色产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科技进步,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全县个合作经济组织也有部分初见成效,促进了产业的发展。今年,盐津县乌骨鸡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在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形成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服务格局发展乌骨鸡产业。在个多月的时间里,相继成立农民自发组织的农村乌骨鸡专业合作社分社个,申请入社会员人,通过讨论,批准入社会员多人;培养小鸡孵化户户,每户年可孵化小鸡至万只;建立盐津生态乌骨鸡县外销售点个,分别是重庆、昆明、宜宾、昭通。通过盐津乌骨鸡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引导,盐津乌骨鸡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年全县年养鸡万只,今年—月,全县养鸡万多只,比去年全年养鸡增加多万只。乌骨鸡产业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以来,成立农村养牛专业技术协会个,起到了发展农村产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丰富的草资源和大量被浪费的植株桔梗,促进了黄牛产业的发展。已取得了明显成效。××年月蒿芝村“养牛协会”成立以来,发展会员名,产生了《协会章程》。成为盐津县第一个真正由农户自发组织的养牛协会,该协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成一个冻精改良站,现已配种头,有的已经产仔,且效果明显。通过该协会的引导,已有个会员从大田中心牛场引进西门塔尔牛头,一部分会员与大田中心牛场实行利益分成饲养良种牛,该种牛长势喜人且肉质优良,已逐步得到大家的认可。目前,蒿芝村黄牛存栏达头,产值近万元,年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串丝农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使近亩失去管理的高标准良种茶园得到科学的管理,新田村农资综合服务社,解决了该村农资难的问题,社员和农民十分满意;其他协会目前正在发展中。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生产的产品不愁销路,利益有了保障。
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方式
今年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促进产业化,推动农民市场化组织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上初见成效。在我县农业生产水平不高,产业不强不大、农民市场组织程度低,导致农业增效不高,农民增收难的情况下,探索到一条创新农业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协会专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新型经营模式,把产、加、销联为一体,整合企业与农户,集中力量面对大市场,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就有希望。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用制度引进先进的使用技术,达到农业产业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管理、规范化发展,走良性发展轨道,实现利益双赢、共受益。
(一)规范管理。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具备一的基础条件,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⒈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机关干部、农业技术人员带头创办和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活动。均可以发起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凡从事同一专业生产经营者不受行政区域限制,都可自愿加入,但其专业技术协会不少于人,专业社和综合服务社成员一般不得少于人。
⒉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围绕某个农产品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或产品组建,在购销、加工、储运、信息、技术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确定适宜的项目作为合作的载体,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成员的共同经济需求得到满足。
⒊有比较规范的合作经济组织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章程和相关制度要结合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实际来制定。
⒋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向农民提供服务和参与市场竞争,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土地、建筑物等经济要素。合作经济组织建立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政府资助、经营收入、利息及其它合法收入取得。参与合作的成员可以土地等经营要素以及其他自行商定的方式筹集经费。
(二)加大扶持力度。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弱势群体为解决自身困难,改善自身处境而成立的合作组织,必须加大扶持力度。
⒈加强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营销网络及示范点建设,积极引导企业、能人参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项目和科技推广项目,经论证筛选后,优先纳入各级政府农业开发、扶贫开发和科技开发项目,实行扶持,享受农业开发、退耕还林、整村推进等各项政策。农村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贷支持,扩大农户小额贷款。
⒊涉及农业支柱产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地方财政给予贴息贷款和扶贫贷款倾斜。
⒋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人才、技术、信息,加强沟通,强化政府服务功能,同时,在不改变资金投入的情况下,集中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⒌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产品运输检疫,减化手续,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征收,符合条件的享受“绿色通道”待遇。
⒍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税收法规规定,免征增值税。
⒎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社员分得的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
⒏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征占用土地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前提条件下,优先办理用地手续。
⒐适当放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条件,同时,注册登记、年检只收取工本费。
⒑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挪用或平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不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
⒈新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政府给予每建一个元筹建经费补助。
三、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
一是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和引导示范,促进了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普及推广;
二是通过闯市场、组织产品销售、解决卖难的问题,增强农民群众的商品经济意识,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通过引进开发和推广,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结束和优势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是通过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技术和农资、产品购销综合服务,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五是通过协会与会员之间的利益联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政府职能和领导方式的转变,使协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存在困难
我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发展势头较好,但还处于初级状态,管理粗放,发育不充分,发展不平衡,也不很稳定。目前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活动比较松散,组织能力较弱,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二是缺乏应有的政策支持,在其登记审批、市场进入、土地利用、产品流通、信贷、税收、企业扶持、资金等投入方面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发展后劲不足。
三是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及成员的整体素质不高,接受新事物难,管理和协调能力差。
四是初具规模小、层次低,连接不紧密,市场竞争力弱。
五是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市场组织化意识不强。
六是部分相关部门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视不够,把合作经济组织看作是单纯的协调组织,认为作用不大。
五、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建议
⒈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推进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工作力度。我县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传统农业仍占主导地位,农业基础薄弱,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单一,农民的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这一切需要深化农村生产方式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农村合作经济这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正是顺应农村改革的最好组织形式。各乡(镇)党员、政府从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识发展农技协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切实加强领导。建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协调、定期研究、明确职责、形成科协、农业、供销、民政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引导不领导,帮办不包办,扶持不干预,推动不强迫。本着先发展、后规范、再提升的原则,使我县各类农技协会数量上、规模上、质量上有所发展和提高。
⒉优化政策环境,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为农村合作经济发展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强化政策支持。尽快研究制定出一个鼓励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意见。凡兴办农村合作经济的,可否享受国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技推广、乡(镇)企业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对兴办农村合作经济、在其登记、审批、市场进入、土地征用、产品物资流通、信贷等方面尽可能降低了门槛,放宽条件限制。在税收上,对围绕会员的生产和销售从事的服务活动,享受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大资金技术力度。适当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农业、科技等部门在农业科技推广费、科技实验、示范和推广“三项”费、科普专项费上应给予一定支持,让其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服务的社会功能。并鼓励社会工商企业参与农民合作兴办农村合作经济,形成多元化支持合作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三是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的合法地位,依法保护农村合作经济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⒊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的管理和引导。一是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和“自愿入会、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原则,帮助农村合作经济建立健全以章程为中心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及使用制度、理事会议制度、内部领导制度等,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领导职能和责任;二是要完善协会的利益分配机制,处理好农村合作经济与会员、与公司、与公司个人所办实体等各方面的利益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一、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发展及融资概况
(一)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北美地区农产品价格下跌,极大影响农民收入,削弱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当时在国际市场上,面对欧洲国家和亚太地区农产品竞争,北美地区农产品出口减少;而国内农产品需求降低,居民食物支出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下降,出现了农产品相对过剩、价格下跌的情况。为了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美国许多州出现了农民自己筹资建立的合作组织,主要从事具有附加值的农产品加工[2]:1992年1月,北达科他州农民成立以小麦加工提高其产品附加值的面食食品加工公司;此后,明尼苏达州、南达科他州等纷纷建起创新的合作组织,被称为“新一代合作社”(NewGenerationCooperative,NGC)。其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是明尼苏达州的美国方糖合作社、南达科他州的大豆加工合作社、北达科他州的通心粉种植合作社、北达科他州的北美野牛加工合作社以及爱荷华州的火鸡养殖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也很快在加拿大南部地区发展起来。
(二)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融资特点
北美新一代合作社与传统的合作社模式有较大区别,融资方面更具有自身特色。美国的新一代合作社的融资特色表现为[3,4]:第一,社员入社的股本出资额较高。为了满足合作社的发展要求,新一代合作社实行交易份额制,每位社员必须按照交货量来支付相对应的股金,每股金额根据原材料加工数量与总投资之间的定额来计算。一般来看,社员的入社支付股金在5000~15000美元之间。社员也会因为入社费用较高的关系而更加关注合作社的发展。第二,对社员持有的股本有最高与最低等诸多限制。社员不能自由退股,但允许股份转让,合作社一经建立,成员数就基本稳定,不再吸纳新社员。社员持有的股本占总资本的40%~50%,其余资本通过发行优先股,吸收外部投资而获得。第三,社员持有股本与非社员持有股本的权益不同。社员缴纳股本之后,享有同投资额相当的交货权。社员须按自己缴纳的股金数额交纳数量充足的初级农产品,如果交货不足必须补偿合作社的损失。社员资格受限制,但社员的交易权在经过董事会同意后可以转让和买卖,不仅可以转让给社内社员,还可以转让给社外人员。非社员可以购买优先股获得投资入股的报酬,但是没有投票权。第四,发展新项目需要增资,增资方面主要通过发行新股由原有社员认缴,或是通过向外借贷的方式获得。由于合作社的资本存量固定,它就可以获得银行的优惠贷款。第五,在特定条件下社员有赎回权。社员死亡或者达到一定年龄,可以由合作社赎回其股权或是转让交付。赎回义务履行的前提是该合作社的董事会愿意购买会员权益,以及有明确的规章政策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对于赎回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种情况在会员之间很少见。加拿大新一代合作社尽管各社利益联结机制不尽相同,但是和美国新一代合作社一样,也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也采用权益融资方式,发行两种具有不同权益的股票,给社员的返利一般根据社员的惠顾额进行,分红则按照股份分配[3]。如萨斯喀彻温省的小麦合作社对外发行A、B两种股份,A股为社员股,持有者具有投票权,但没有参与分享投资收益的权利;B股是上市股,社员和非社员都可以认购,持有者没有投票权,但有参与分红的权利,任何持有者的持有量不能超过B股总量的10%。这种融资方式不仅为小麦合作社带来巨额资本,也稳固了它的资本存量和社员构成,便于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北美新一代合作社通过高额入股、股金和交货合同可以转让、社员的进入和退出有一定的限制等做法,一方面使得合作社有了数目可观的启动资金,另一方面使合作社有了固定的资本存量,从而有效解决了资本不足的问题。它以权益融资为主、负债融资为辅的方式筹集资本,在权益融资的基础上向专门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这样既能以固定优质的资本存量获得银行贷款帮助,又能多渠道的扩大资金来源。新一代合作社还积极地进行商业化运作,取得了农业产业经营上的较大成功。
(三)政府对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融资帮助
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在这方面较为典型。美国政府将合作社视为自治、社员所有和管理的企业,给予巨额财政税收扶持。设立农业部农业合作社管理局专门为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帮助,并从法律上对主要与社员进行交易的合作社免除公司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一般农业合作社享有只有工商企业纳税的三分之一左右的低税赋,比一般的企业更占有融资优势。美国国会通过《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案》和《海外合作社发展法》,使合作社免受垄断的限制和扩大了在海外业务上的授权。政府还给予农业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援助,除设有中央合作社银行外,在全国12个农业信贷区分别设立一个合作社银行。这13家银行以全国约6000家农村合作社为贷款对象,是合作社资金的主要提供者[4]。合作组织能够享受到合作银行提供的低于市场利率的贷款和保险保障[5]。
二、我国农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我国农业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我国农业合作社成长速度快、涉及面广、影响大不容小觑,农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融资问题更是不可忽视。据调研资料显示,我国农业合作社有80%以上的机构普遍处于融资难困境中[6]。农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量大,而已获得金融支持数量相对较小,缺口很大;融资渠道狭窄,大量合作社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以辽宁省为例[7],截至2010年5月,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053个,社员总数达到48.2万户,合作社为社员及非社员农户代购农资达到35.56亿元,合作社销售农产品达到89.8亿元,从合作社流动资金占有量来计算融资需求很大;共有26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业务,为2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合计发放贷款4.85亿元,其中对社员发放贷款4.04亿元,占合作社贷款总量的83.43%,而专业合作社以法人身份获得贷款仅为141个,占合作社总数的3.33%,金额只有0.8亿元,占专业合作社贷款总量的16.57%,远低于合作社社员通过小额信贷形式获得的贷款数量,无法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
(二)我国农业合作社融资难的原因
1.农业合作社内在制度限制其筹资能力农业合作社是“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它采用社员缴纳一定数量的股金入社的方式进行设立,没有最低的股金限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并按照为社员销售的产品数额分配盈余[8]。因此,它的股权融资极其有限,资金积累能力差,难以取得负债融资。我国农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以社员出资入股的股权融资为主,这些资本金除去各种营业费用之外,用于经营的剩余资金并不多,而社员大多数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只能将小部分资金投入到合作社,这样也就无法聚集大量股金。很多合作社依靠自有资金维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都存在困难,就更谈不上提高盈利能力了,所以农业合作社盈余积累较少,而且现有的盈余分配机制也不具有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而我国农业合作社负债融资则主要来源于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正规商业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农村金融机构数量不多,而且农业合作社常常不具备办理贷款业务的资格,资产难以成为抵押品,经营风险、对贷款需求的多样性等更使得金融机构对其开展贷款业务难上加难。
2.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问题导致经营可持续性差我国的农业合作社大多建立时间不长,经营管理方面还处于摸索时期,缺乏管理经验,管理人员也常常变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财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财务公开性差;业务经营也缺乏相关专业人士的指导,产品销路有限,盈利数额少等。这些不仅阻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其进行贷款审查,也导致了农业合作社可持续经营困难。
3.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资格审查条件不够灵活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抵押贷款金额能够符合农业合作社的借贷资金需求数额,而小额贷款的要求对象和数量都不符合。抵押贷款需要有符合金融机构规定的抵押品,农业合作社缺乏抵押品,有资格作为抵押品的农村土地也因为其作所有权、使用权、抵押出让条件等多种因素的法律限制丧失了抵押资格。农业合作社由于自身经营和收入来源不稳定,也使得金融机构很难为其办理贷款业务。我国缺乏真正的合作金融机构,也使农业合作社无法获得发展所需的信贷支持[9]。
4.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我国的农业合作社从建立之初到现在,它每一步的前进都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资金帮助。中央、各地方政府纷纷努力,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资金帮助,但受扶持的合作社数量较少,资金支持力度不大。而且合作社的发展不能总是过分依赖于政府的帮助,它更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现在,农业合作社的融资缺乏有效的担保机制,缺少抵押担保品,没有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也没有更多地生产、加工、销售的扶持政策,这些都需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积极、深入的扶持和帮助。
三、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农业合作社融资的启示
(一)对初创期农业合作社融资的启示
对处于初创期的农业合作社,要借助内部制度的健全完善、扩大外部融资渠道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问题。首先,完善农业合作社的内在制度,增强筹资能力。可以规定社员缴纳股金的最低限额,提高合作社自有资本额;“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也需要在进入合作社后,有一定的持续时间,不允许在短期内退社,即使有退社的社员也需要将这部分股份转让,来保证资本金数量的充足和稳定[10];合作社的分配盈余方式也可以进行改善,在一定比例的积累下,剩余数额按照销售比例进行分配;积极地吸引外部资本的投入。其次,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需要借鉴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明确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经常性公开财务状况;为员工举办定期培训,招聘专业人员;聘请专家指导,拓宽产品销路,扩大宣传推广,合理预算降低成本等,从根本上来解决农业合作社持续经营上的困境。第三,以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为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借鉴北美新一代合作社的经验,对于缺少抵押品的合作社可以通过合作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方式给与发展的支持,并且可以配合少量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贷款。建立针对不同种类的合作金融机构,为生产不同产品和加工工艺的合作社提供贷款。而且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多以风险较大,期限较长的贷款为主,商业性金融机构的贷款则可以提供风险相对较小、金额较少、期限较短的贷款。第四,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处于初创期的农业合作社由于缺少资金来源,还需要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间接资金帮助。在资金帮助方面,可以由政府建立合作金融组织,专门为合作社提供贷款扶持;可以由政府建立担保机构,为合作社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服务或是给与贴息支持;也可以制定合理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经营支持方面,可以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和专家,加大对合作社的生产、加工、销售的扶持力度,提供生产销售的宽松政策环境。
【关键词】农村专业合作社 融资 制度 政策
2007年,中国首部合作社法律《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制定并施行了许多鼓励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对合作社进行标准化生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许多农村专业合作社依托区域性优势产品,突破了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完成了从广大农户小规模分散作业向规模化、区域化转变。据统计,2010年底,全国已有农村专业合作社37.9万家,惠及约2900万农户,经营范围涉及种植、农机、林业、手工编织等,业务活动涉及生产、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降低了单个农户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所面临的市场风险,降低了交易成本,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随着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在经营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困难,比如总体规模偏小、规范性不够、发展质量不高、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其中资金瓶颈正成为困扰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农村专业合作社融资特点
(一)对外营利性
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行为是秉承更好地服务社员,满足市场需求的宗旨,这决定了合作社对内的非营利性。但是,和所有企业一样,合作社的贷款偿还是建立在盈利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对外而言,合作社是以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的营利性机构。
(二)风险性大
和其他企业一样,农村专业合作社面临着许多不确定风险。由于合作社以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作为基本的服务项目,因而合作社不但面临市场风险,还要面对自然灾害所带来的风险。对资金供给者来说,与合作社合作将要面临较大的经营活动风险和较小的资金回报率,因此,合作社能吸引的商业融资有限。
(三)扶
农业在三大产业中属于弱质产业,产业链较为脆弱,且产出效益在短期内较难体现。加上合作社的自身的营利模式限制,如果仅单纯地依靠市场资源配置来完成融资,将很难满足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因此在合作社的融资进程中政府的介入,以及社会的扶助显得十分必要。
二、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
(一)从发展阶段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社进入发展新阶段
随着农产品对外贸易的蓬勃发展,很多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利益,纷纷对农产品进出口设限,建立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面对这些挑战,农业产业标准以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农民加入合作社,共同出资,兴建从事农产品加工的经济实体,成为应对这一挑战的趋势,社员在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得到了更大的利益。
农村专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逐步提升,这是由兴办自己的经济实体的需求所致的。拥有合作社自己的经济实体,不仅能满足社员的营利需求,而且在市场竞争中的表现更为优越,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大大优于没有经济实体的合作社。
(二)从服务功能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社需要大量的投资来解决服务能力问题
农村专业合作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服务内容,资金需求程度有很大区别。
在发展初期,服务内容多为农资农机的代购、农产品的代销、农业技术的推广以及农业信息的服务等等,经营理念多为服务广大社员、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而非合作社的营利,因此初级发展阶段的合作社盈利能力较低。此外,此阶段合作社提供的仅仅为投资较少的服务项目,所以并没有很强的融资。
在高级发展阶段,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建立了自己的经济实体,服务内容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业务范围涵盖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服务等环节。在欧美一些国家,合作社还从事着经营信贷、委托、农业保险等资本业务,盈利能力极强。在此阶段,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量大大提升,融资成为关乎合作社发展存亡的重要问题。
(三)资金匮乏成为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
任何企业组织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劳动力、资金、技术的支持,充足的资金支持是企业取得成功的物质保障。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初期,资金一般来源于入社农户的小本股金,自有资金积累额有限。一般除去一些场地租赁费用、人员工资支出,所剩余的经营资金寥寥无几,而合作社还需要大量资金用于生产技术的引进、农机设备升级、农产品质检、市场开拓等各方面开销,如果仅仅依靠自有资金来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显得困难重重。
资金是合作社正常运作的基础,但由于资金渠道狭窄、自有资金积累量少等原因,合作社的正常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无法与专业化大公司抗衡,更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
三、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缺乏因素的分析
(一)合作社自身的制度缺陷是造成资金缺乏的根本原因
1.按“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建立起来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其构成主体是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所依托的产业是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农业,这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融资能力。
2.农村专业合作社规定,只有在合作社地域内居住且从事相同职业的个人,才能加入合作社,这一资格条件的限定使得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受到了限制。社员“自愿进出”的合作原则使得合作社自有资本难以维持一个稳定的水平,进而削弱了合作社的资信水平,增加了贷款融资的难度。
3.合作社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制度,这种看起来有着绝对民利的管理方式实则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当合作社实力逐步扩大时,社员参加合作社的目的也从单纯的维护个人利益,向实现资本的最大收益进行转变,社员出资比例也会参差不同。而投票权正是社员在合作社当中一种权利的体现,显然,一人一票的投票制度必然会挫伤那些出资较多、对合作社贡献较大的社员的积极性。这就使得每个社员只愿意承担最低的入社股金。①
4.合作社社员的入股资金不能参与分红,最多只能获得不高于银行利率的报酬,且合作社主要与社员开展非营利性的交易,一定程度上对合作社业务的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5.合作社独特的结构机制决定了其资金积累主要来源于社员的股本。虽然合作社并没有限制入股社员的数量,但是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的农民大多属于低收入人群,能投入到合作社的资金有限,因此,有限的资金能力决定了合作社的规模只能处于较低水平。
(二)不完善的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逐利的本质决定着其信贷资金偏向于投放在有着较大经济规模效益和较强抗风险能力的市场,而非规模小且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贷款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信用贷款,另一种是质押贷款。但受金融改革力度加大,以及全球金融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商业银行加强了信贷的风险管理,更注重贷款的安全性。对商业银行而言,由于绝大部分合作社存在产权制度不清晰、经营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较差等问题,银行贷款时所要开展的资信调查、风险评估,以及贷款发放后的监督,都有相当大的难度,贷款成本居高不下削弱了银行与合作社的合作积极性。
(三)政府制度保障措施滞后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纷纷出台了一些扶持措施,但这些保障措施多以“通知”“意见”的形式出现,效力有限。2007年国家颁布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对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在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此外,政府并没有在财税、银行信贷方面提供更多的普惠政策;个别省市虽然提出了相关政策支持,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规范性程序,很难落实。纵观国外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发展经验发现,政府在合作社发展初期所提供的信贷、税收等政策优惠扶持作用明显,而目前我国专业合作社恰恰缺少相关的政策保障,极大地限制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破解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困境的有效途径
(一)加大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支持
农业是弱质产业,广大农民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主体,需要政府给予各种资金、税收优惠支持。如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参与到国家的涉农投资建设项目中去,鼓励金融机构适当放宽合作社的贷款担保条件,帮助合作社融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检查力度,确保将各项农产品认证、人员培训、农产品销售补助等扶助资金落实到位,避免在实践中出现政策无法落实的情况。在税收方面,各地政府可以适度放宽合作社的税收措施,加大对合作社的税收优惠力度,通过税收来引导合作社的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综合融资能力
1.农村专业合作社传统的制度体系对合作社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影响,大大削弱了合作社的融资能力。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合作社首先应该注重公共资金的累积和管理,修正“进出自由”的原则,为资金退出设置障碍,从而达到维持合作社内部资金稳定的目的,部分解决资金缺乏和资信不被认可的问题。其次,合作社应该打破原有的投票机制,尝试将投票权和资金投入额相挂钩,增加投资大户的控股权,即经营决策权和盈利分配权随会员股金额增加而增大。②第三,对不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的社员,合作社可以赎回其股本并进行转让,以此增强合作社的活力,激励为合作社投资做出贡献的社员,并使他们能完全分享到合作社经营投资所带来的收益。
2.农村专业合作社必须切实完善法人治理制度,明确产权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管理和运作,提高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财务信任度,为自身融资以及发展壮大创造必要条件。其次,要依托当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发掘特色产品,培养专业基地,发展特色农业,通过产供销的立体发展模式,实现合作社的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模式。
(三)完善多层次农村金融网络,深化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多层次的金融网络。政策性及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村商业的可持续经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信贷支持作用。在现有的金融网络服务中,应适度引进竞争机制,譬如逐步在上述机构中开展综合开发贷款业务、技术培训贷款业务、吸收民营机构和外资机构的金融服务等等,盘活农村信贷市场。
合作金融组织有着距离农村金融需求最近、能及时满足分散的农村金融需求的优势,是解决农村专业合作社资金难题的重要力量。国家应该鼓励合作社建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如各种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公司等等,既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发展,又可以解决合作社自身的融资难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为合作金融组织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搭建良好的基础平台;鼓励和支持合作金融组织进行基金投资,扩大其资金来源的渠道。
(四)建立健全农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担保体系,解决合作社担保困境
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的产权不清、规模较小等问题,贷款抵押一直是合作社面临的难题。为了建立有效的农业担保体系,政府应鼓励金融机构对贷款担保形式进行创新,将担保物的范围逐步扩大,探索大型农业生产设备、水域和林区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形式,以及保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方式。其次,也可以借鉴国外合作社成员间互保及联保的担保形式,借助合作社内社员之间的信任来建立信用担保联盟。第三,摸索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户、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相结合的互助型合作担保机制,鼓励各种担保公司为农村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业务,通过联保、担保、保险的形式增强担保能力,加大对农村融资业务的担保服务。
注 释
①胡卓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9(8)
②王文献,董思杰.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融资模式的演变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8(12):12
参考文献
[1]胡卓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J],中国流通经济,2009(8).
[2]王文献,董思杰.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产权融资模式的演变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8 (12):12.
[3]中央党校课题组.创新体制机制破解农村金融难题[J],发展研究,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