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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托老所管理和服务水平,明确敬老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职责,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托老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牌楼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特制定《**区牌楼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托老所管理职责。
街道分管领导是敬老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等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街道要与敬老院、托老所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聘请管理人员,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10〕第37号)的规定,街道、敬老院、托老所应根据五保对象申请,与所在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托老所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托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敬老院组织五保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经济与则务制度》、《供养人员分级护理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托老所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托老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和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五保户托老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竞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敬老院、托老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院、所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建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托老所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区政府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实行问责。
**区牌楼街道办事处
牌楼街道
敬老院(所)
【关键词】 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问题;现状调研;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留守儿童托管服务行业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行业,其主要功能是为留守儿童提供住宿、餐饮和课余教育辅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为了解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情况,5月中旬,笔者先后深入到白河县城关、冷水、构扒、凉水等留守儿童托管机构进行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托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共同解决了留守儿童的看护和教育问题。
一、基本情况
白河县每年劳务输出约6万余人,导致约7000余人成为留守儿童。据统计,白河县父母双方外出的小学留守儿童人数占小学生人数的23%,初中留守儿童占中学生人数的32%,高中留守少年占高中生的39%。其中进入民办幼儿园、托管中心、家庭式托管所的留守少年儿童达到近2000人,占留守儿童总数的33%。这些留守少年儿童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亲情缺失和家教缺位,在学习、生活、安全、健康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可以说,留守少年儿童成为外出务工人员心中最大之忧。白河县部分私人利用私宅自办留守儿童托管处所,解决这些留守儿童的住宿、餐饮以及课余教育辅导问题。于是,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也就应运而生,并成为外出务工无暇照顾子女家庭的主要选择。据统计,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约30个,其中托管人数20人以上的18家,如冷水镇“爱之家”托管中心,有1000余平方的专门场地,有单独的学生宿舍、餐厅、学习区和室内活动区。10-20人的12家,如构扒镇、凉水村等民办幼儿园。还有很多10人以下的亲属邻居集中托管点。全县托管机构条件较好的占总数的25%,条件较差的占75%。托管工作主要为上学时间以外的食、宿两个方面,采取包吃住、包接送,包课外辅导等方式。托管费用一般每人每月750-800元左右。托管中心采用家长委托制管理,入托时与家长签定委托合同书与安全责任书,部分托管中心入托时办理了保险业务。乡镇民办幼儿园也涵盖有周托、月托甚至年托的留守儿童托管业务。城关镇及部分其它镇还有不同规模的家庭式托管所,以经营者家庭住房为经营场所,托管人数不等。
二、存在问题
1、综合管理弱,监管漏洞多
由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白河县各类托管机构均未取得经营资质许可。一旦出现意外,后果十分严重。部分镇的托管机构和民办幼儿园日常食品安全和托管处所安全由当地政府临时监管,情况相对好一些。但家庭式托管所因无任何部门监管,成为监管盲区,食品卫生及安全隐患就较大。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监管主体,这些经营户多数都未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等有效合法经营证件,教育、民政、物价、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也没有法律依据及相关政策的许可进行监管,经营户得不到正确的指导和管理,导致留守儿童的人身、食品卫生、生活等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2、生活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目前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都是由经营户利用私人住房或者出租房进行经营,有绝大多数托管所条件简陋,住房拥挤,无消防安全通道,多名儿童合住十来平米的房间,有的甚至一张床位两人同住,空间狭小,房内空气流通不畅,也未办理卫生、餐饮、健康等证件,存在食品安全、疾病传染等隐患。同时,由于无室内外活动场地或受活动场地面积限制,入托儿童无法开展体育锻炼、游戏等活动,少年儿童活泼爱动的天性受到抑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3、教育内容少,服务层次低
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机构经营人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有的只是短期接受过师范类教育和当过民办教师,既要照顾入托儿童的生活起居,又要进行家庭作业辅导,精力和能力有限,除了管好吃住之外,没有能力对入托儿童进行德育美育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进行更深的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大部分家长将孩子委托给托管机构照料,半年甚至一年才与孩子见面,有的孩子在家庭式托管所生活十年以上。由于成长过程中没有父母的陪伴,临时监护人无法完全代替父母,留守儿童在生活、教育等方面的保护都严重缺乏,身心成长、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引导,使留守儿童在心理上和行为上都与正常孩子有所偏差。据托管中心负责人了解,大多数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落后,对父母有抵触情绪。
三、几点建议
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亲情失落、安全失保,成为留守儿童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管理无序、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整治,规范管理。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管理工作
近年来,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在协助家长管理学生生活、学习教育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面对白河县7000留守儿童的现状,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托管机构希望得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指导,取得合法经营手续,但因没有相关政策依据,一直未得到解决。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前提下,各托管机构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自发逐步发展,并确实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就说明它有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留守儿童托管工作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补充。对留守儿童的关心和帮助既是社会需求,也是社会责任。政府应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尽快就如何规范管理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监管方案,各部门齐抓共管,对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规范,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扶持和支持,使白河县留守儿童托管中心工作逐步完善、不断提高。
2、明确职责,落实部门齐抓共管
留守儿童托管工作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镇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日常监管。所在镇要按照县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根据所在镇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进行初审,并落实专人对托管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由于托管服务对象都是在校就读学生,教育主管部门也有着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教体局要掌握白河县留守儿童校外托管状况,对托管中心开办地点、规模、人数、教育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和监督,对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托管中心,按照标准要求提高或改进,对拟建、新建和改建的托管中心,按照政府统一设定的准入标准进行验收,同时还应对在校生活老师和留守儿童托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做好管护工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指导督促托管机构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餐饮服务进行业务指导、验收和监管,确保留守儿童食品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对托管中心治安、交通、周边环境和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其配齐配足消防器材设施,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托管中心员工和学生的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从客观上讲,留守儿童托管是一项带有公益性质的事业,有着相当大程度的社会需求,也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从主观上讲,托管中心也带有营利性。建议工商部门比照民办幼儿园完成各项前置审批的基础上给予工商行政许可。县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应主动介入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民生工程,利用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在发展情况较好的托管机构建立联系点,为社会爱心人士搭建关爱帮扶平台,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留守儿童的热情。
3、家校联动,加强德育美育教育
托管机构设立应靠近学校,便于加强相互联系。外出家长应提高对托管儿童的安全保护意识,选择设施条件好、营业许可证件齐全、责任心强的托管机构委托管理。学校要及时登记和更新在校留守儿童档案,与校外托管中心工作人员经常沟通,了解学生校外生活和学习情况,和留守儿童家长不定期电话联系,指导外出家长与留守儿童生活上的关心和情感上的沟通,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发展,及时给予疏导和帮助。同时,建议政府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增设寄宿制学校生活指导老师,多方面指导关心寄宿生、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留守儿童托管中心除了对入托儿童生活方面的照料和学习方面的辅导外,应加强课余和假期的美育教育,可临聘体、音、美教师在课余时间为入托儿童开设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类兴趣辅导,丰富入托儿童的课余生活,提高艺术鉴赏能力,培养发展特长爱好,使学生把课余注意力转移到个人兴趣爱好上来,减少社会不良现象对儿童的负面影响。
一、社会转型冲击下“托管班”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1.宏观方面———社会流动的需求“社会流动”是从动态角度用来描述社会分层结构分化的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的社会学概念,主要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的整体时空范围内,从某一种社会位置向另一种社会位置转移的现象,一般从方向性上分为两种主要的流动形式:一是指从地位、职业或阶级的下层向上层或者从上层向下层的垂直流动,二是一个人在同一社会职业或阶层内的横向流动。社会分层的客观现实为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这种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存在的流动具有社会普遍性。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随着信息化社会突飞猛进的发展,教育已成为衡量知识经济时代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与个人的社会地位息息相关。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个体通过教育获得文化技术等资源,是实现在不同社会阶级与阶层、不同职业领域的地位转换的重要手段。受教育越多者越有机会获得更多优质的资源,大大增加了参与竞争并取得优势社会地位的机会,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就像索罗金在其著作《社会流动》一书中所描述的,“学校是使人从社会底层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电梯”。教育已然成为个体改变命运、求得发展并促进社会良性流动的重要因素。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流动基本呈平稳水平。但随着社会竞争日益强烈,就业形势也越来越严峻,许多家长在自感危机与压力的同时“见缝插针”般送孩子参加各种托管班,期望孩子在自己暂时无暇照顾到的时间里也能得到充分的优质的教育和辅导,以达到向社会上层流动的目的。
2.中观方面———城市家庭职责的社会性外化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核心动力。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2%增长到2000年的36.22%,到2011年达51.27%,我国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将人力、能源、信息等社会资源高度集聚,并通过流畅的互通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节省资本,以追求最大化利益。新世纪的人们,尤其是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和以前大不相同,比如结婚礼仪有专门的婚庆所,酒店承办各种宴会,家政公司分担家务,养老院赡养老人,照顾病人有专门的护工,托管班代管小孩等。这些服务性生产逐渐成了产业中心的主要部分,按照“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较第一、二产业在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步上升是必然趋势。到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4.6%,比2000年增长7.35%,比改革初期增长22.4%。服务业的繁荣发展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同时,自1978年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人口规模不断缩小,尤其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在工作繁忙、家庭内人手紧缺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像“托管班”这样专门的社会机构来承担部分家庭职责,将一部分家庭内部的分工转变成社会分工,这样原本由家庭承担的职责向社会外化了。
3.微观方面———家长的需求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家长对子女的期望和教育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家长对托管班的需求是使托管行业新兴繁荣的直接驱动力。总体来看,目前家长对托管班的教育需求主要分三大类:一是因为工作繁忙,对孩子放学后到下班前这段时间和中午休息与用餐的照料上实在无暇顾及,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一部分家庭里虽然有老人或保姆,具备照看孩子的条件,却担心孩子不能得到良好的专业性辅导而将其送到托管班,期望其在专业教师的教育下养成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三是一些家长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或者经过长久时间遗忘了大部分知识,面对孩子的课业辅导不知所措,无奈只能送孩子参加注重课业辅导的托管班。需求决定市场,于是一些人捕捉到了这一商机,开始在学校周围、居民小区等地方成立各种“特色服务”的托管班,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托管行业的新兴和繁荣得益于家长的教育需求和吹捧。
二、从教育功能理论看托管班的社会意义
教育社会学的功能理论以社会学功能理论为基础,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期得到深入发展。在这期间,对教育社会学功能理论影响最为深刻的是以社会学家斯宾塞和迪尔凯姆为代表的早期功能理论思想,以及后来发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功能学派。在结构主义功能学派的主要代表莫顿看来,在对社会现象进行功能分析时,需要看到两种同等重要的功能———显功能和潜功能。显功能是有助于系统地调整和适应的客观后果,这种调整和适应是系统中的参与者所预料所认识的;反之,潜功能是没有被预料也没有被认识的客观后果。通俗地讲,显功能指实现和预期相一致的主观目标并能被人意识到的功能,而潜功能则是指客观实现与预期目标不相一致并一开始就没有被人们期望或意识到的功能。
1.“小学生托管班”的显功能小学生由于年龄尚小、独立性和自理能力都不够成熟,需要父母的照料和看管。而很多城市父母忙于生计,工作和休息时间一般来说较刻板不够灵活,外加拥堵的城市交通加剧了人们的出行困难,父母的确对孩子放学后就餐和午休问题、上下学接送和下班回家前近两小时孩子无人看管的问题“心有余而力不足”。托管班以学生的时间为主导,有针对性地提供灵活性的服务,首先,迎合了部分家长的需求,为其减轻负担解决了实际问题;其次,从学生的角度来看,托管班里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教师为孩子提供课程辅导,及时帮助孩子解决课业难题,有益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在教师的督导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再次,托管班作为一种“小集体”生活,孩子在一起食宿、游戏与学习的过程中也接受了一种集体教育的熏陶,对锻炼小学生的独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都有一定的益处;最后,在目前我国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不足的情况下,托管班无疑是孩子最好的去处,避免小学生被一些不安全、不健康的外界环境影响,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课后教育的问题。
2.“小学生托管班”的潜功能教育不但是关乎个人和家庭的事业,更是国家强盛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国社会学家孔德从“社会秩序和进步”的视角将教育看成是联系和组成社会的中心要素,并有协调、稳定社会的作用,认为社会是个集体性质的有机体,只有集体的所有成员同时得到发展,社会才能得到发展。教育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协力并承担责任。托管班作为一种新型教育机构出现在第三产业中,家长需求决定其市场供给,二者属利益相互满足的供需关系。在本应由政府承担的课后社会教育责任而政府暂时无力担负的情况下,只能使其流向利益导向的市场途径。目前我国在青少年课后社会教育的健康活动场所建设方面仍不健全,甚至是很缺乏,另外学校教育又受其单一性限制在学生课后教育方面也“无力和无奈”。从这一点来说,托管班的出现对学校教育向家庭教育延伸过程中的“教育空白”无疑做了有益的补充,弥补了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盲点,为小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课后教育场所,一定程度上担负了部分社会教育责任;另外,托管班应市场需求而出现,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为一部分抓住商机的人带来利益,增加了就业机会,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三、目前“托管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托管班作为新兴行业必然有一切新事物发展的特点,存在很多问题和不适应。目前市场上的托管班主要存在两大主要问题:
1.“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阻碍托管班规范发展由于托管机构提供的服务范围除了教育、管理学生,还包括中午餐、接送等不属于教育范畴的服务,所以不能将其单一归类于民办学校或者是教育培训机构,也不能将其界定为民办教育机构;托管机构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属于市场和需求相互满足的利益关系,具有赢利性,但因其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使得它又区别于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家政服务,不等同于一般赢利机构。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使托管业更具复杂性。对托管机构的性质界定模糊,导致其处在了“家长无奈、学校无力、社会无视”的尴尬处境,到底应该由工商、教育、卫生还是由其他执法部门进行监管呢?出了问题谁负责?托管班到底应该有哪些规范性要求和标准?诸多问题,目前并无明确规定。规范缺失造成了大多数私人开办在学校周围或居民小区的托管班自行规定收费标准,制定服务内容的“无注册、无资质、无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托管班规范化地良性发展。
2.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阻碍托管班良性发展由于托管班的巨大市场需求,社会上不乏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参与到此行业中来,他们简单地认为只要租一个场地,提供桌椅,再招些人员负责做饭和作业辅导就可以了。加上目前政府对托管班并无相关规范的审核和要求,导致市场上的托管班质量良莠不齐,大多数办学条件不够标准,存在诸多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相关执教人员没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不具备教学资质,导致学生学习质量下降。有的业者揣着“看孩子”的心理在招进大量学生后,任孩子打闹、看电视、玩游戏养成种种不良习惯,对家长所作出的“精心辅导孩子学习”的承诺成了空话。二是一些托管班的饮食服务人员无健康证明,对食品的采购来源和操作过程缺乏安全保证,操作间卫生条件差,学生碗筷随意堆放,有的托管班虽然提供消毒柜,但常常只是摆设,或者不规范操作,这些都对孩子的饮食造成安全隐患。三是托管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投资成本压缩到最小,这就导致狭小的空间内拥挤着几十个学生,师生比例成问题。没有电子空气净化设施,容易引起病毒感染。消防设施也不具备,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这些都威胁到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提高小学生托管服务水平的对策
1.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让托管班经营合法化、规范化托管班的出现对学生、家长、学校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但目前托管班市场质量良莠不齐、缺乏监管的无序状态严重阻碍了其健康、良性地发展。因此,政府应及时给予重视与关注,协调工商、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相关监督与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相关条例准则,将托管班在市场准入的资质标准、收费标准、场地环境的安全标准、采购食品及操作环境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消防设施标准和教学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审批程序纳入合法化、规范化的渠道。同时应建立监督与检查机制,不定期对托管班市场进行整顿检查与指导,使托管班的管理和运行有法可依,才能保证其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托管班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政府的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的空白,具有弥补社会教育职责的潜功能。所以政府应积极发挥托管服务行业的引导作用,认真调研分析并尽快明确托管行业的性质界定与主管部门,并适当给予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以确保托管行业尽快走上规范化、合法化的发展之路,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社会教育环境。
2.放宽政策,鼓励和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课后社会教育活动场所方面的建设较欠缺,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因其功能单一和局限性也对小学生离校后的教育表示“担忧又无奈”。一些学校尝试以公益项目活动的形式以本校教学资源和场地为基础,在学校内部成立托管班,受到了很多家长的青睐。但这无疑给学校教师增加了工作负担,占据了教师的私人时间。以免费的义务服务方式开展校内托管不切实际,而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学校不得私自以辅导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这让一些无力自己承担财政压力的学校对校内托管无能为力。因此,政府可以给予学校适当的财政支持,相关部门放宽政策,鼓励并允许学校以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小学生托管服务,让家长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同时加强对收费标准、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
为充分发挥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夯实小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推进我省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托管地方煤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煤经发[2007]10号)精神,结合我市煤炭行业发展现状,现就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托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我市地方小煤矿点多面广,在全市385座保留矿井中,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共266座,占矿井总数69.1%。小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技术人员匮乏,职工队伍素质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成为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推进全市地方小煤矿托管工作,可以借助重点煤炭企业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有效解决地方小煤矿安全保障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推动地方小煤矿建设、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做大做精做强全市煤炭产业。
二、托管的内涵
对地方小煤矿实施托管,是指在采矿权、所有权、利税关系和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重点煤炭企业或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负责对地方小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并获取相应报酬的劳务交易行为,旨在提高地方小煤矿的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托管的形式
(一)全面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组建管理机构,抽调或组建成建制队伍,全方位负责托管煤矿的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
(二)部分托管
托管企业针对被托管煤矿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活动中的一个或多个环节进行管理。
(三)管理或技术服务
托管企业按照被托管煤矿的需要选派管理或技术人员,按达成的协议提供相应的管理或技术服务。
四、托管的对象
(一)全市地方煤矿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企业,重点是矿井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达不到《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小煤矿。
(二)生产矿井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改造矿井除具备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必须取得准予改造的核准批件。
(四)新建矿井必须取得采矿许可证及准予建设的核准批件。
五、托管的主体
(一)对小煤矿实施托管的主体为晋煤集团、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二)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组建坚持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以煤矿企业集团和重点煤炭企业为依托,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
(三)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必须经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煤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担负起被托管煤矿在生产和建设中涉及的组织、技术、管理及其它配套工作。
六、托管的程序
(一)托管与被托管双方必须签定托管协议或合同,明确托管方式、托管时间、托管内容、托管报酬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地方重点煤炭企业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托管地方煤矿,托管双方签定合同后,须经各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三)晋煤集团及其组建的专业化管理公司全面托管地方小煤矿,须经市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省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七、政策措施
(一)全面托管的煤矿日常建设、生产、安全和经营等管理活动交由托管方负责,同时接受煤炭工业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二)被全面托管的煤矿企业在节后复产、地方煤矿停产整顿复产时,优先予以安排。
(三)被托管煤矿需进行改扩建时,优先上报其矿井改扩建手续。
(四)被托管煤矿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煤矿转产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五)各级政府及其行业管理部门对被托管企业的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职能不变。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细化方案,认真组织,鼓励、引导重点煤炭企业积极组建专业化煤矿管理公司。
公务机托管,一直都是个看起来很复杂的问题,《托管协议》上各种专有名词、关机维修养护的各项法规要求,常常把私人机主们弄得头晕脑胀。在这种双方专业知识、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私人机主通常只能管中窥豹,搞不清自己对托管服务有哪些选择权利、怎样选择才能享受最物美价优的服务。
以柳先生为例,在签订《委托协议》时,他并没有注意飞机清洁费用虽然每次是定额的,但每架飞机的清洁频率却可由机主在一定程度上自行选择,如此一来,选择不同频率,费用自然有所差距。类似的情况在飞机托管时还有很多,那么在寻找托管公司、签署《托管协议》时,你要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我们请飞机托管问题专家为你解答这些疑问。
飞机机主:同一型号的飞机由同一家公司托管,托管费用是一样的吗?
答案:不一定!
同一型号的飞机由同一家公司托管,托管费用也可能不一样。因为机主使用飞机的频率不同,因此产生的燃油费和航线申请费等费用也会有所不同,所以飞机使用频率越高,托管费用也会越高。
不过即使飞行时间相同,两架同型号飞机的托管费用依然可能有差异。就像柳先生的情况,因为两架飞机的检修频率、清洁频率、机组人员的差旅费用、配餐的标准都可能有所不同,这就使最终的托管费用产生很大的差异。柳先生在签署《托管协议》时并没有对清洁服务有特殊选择,所以按照托管公司的标准,飞机每次起飞、降落和短停都进行了清洁工作,而朋友的飞机只选择在每次起飞前清洁,这就令柳先生多支出一些费用。
这里并非说频繁的清洁有问题,关键是在签署《托管协议》时,机主应该更多地了解哪些服务是自己可以选择的,再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托管服务方式。
飞机机主:有些托管项目收费,因为金额不起眼,所以不必斤斤计较!
答案:错!
究竟付给一位维修工作人员一天1500元还是3000元,对于柳先生这样的私人机主,似乎完全无关痛痒。这种托管合同中的细枝末节,忙碌的老板们通常都不会太计较。不过当你算清细账时会发现,小项目也可能产生大费用。
事实上,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飞机在使用中的维修和养护频率。许多机主认为只有每次飞行之后,才需要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检查,而国内的很多私人飞机使用率并不高。所以他们会觉得一个维修人员究竟是1500元还是3000元,产生的费用差异不会太大。但如果赶上飞机正常定检的时候(每一架飞机飞行一段时间,就要进行正常定检),你的飞机可能要花费60天时间进行定检,一人一天1500的差别,最终就变成了几十万的费用差距。所以专家提示,如果轻视一个项目收费的小变动,产生的总费用可能会让你大吃一惊。
飞机机主:平均每小时固定托管费用越低,就越划算吗?
答案:不一定!
一般来说,一架飞机的托管费用分为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两个部分。所谓固定费用,例如代管费、保险费用等,是每年定额的。变动费用如燃油费、零部件费用等,会随着飞机飞行情况不同而变化。
在签订《托管协议》时,固定托管费用一般按全年飞行小时数来收取。例如柳先生签订了300小时的年托管协议,那么当年他的公务机只能在飞行300小时以内时,才能享受托管服务,超过300小时,即使一年时间未满,他也要额外再支付托管费。若一年内没有飞足300小时,托管公司也会按300小时的托管协议来收费。
很多托管公司会推出300飞行小时和500飞行小时两种托管合同,但报价却仅仅相差几十万,让很多机主觉得,价格相差不多还不如选择500小时的托管合同。但专家建议,最好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量选择,不要盲目选择,导致大量飞行小时数被浪费。
飞机机主:规模相当的两家托管公司报价差异很大,是否优先考虑报价低的?
答案:不一定!
不同托管公司针对同一型号的飞机固定托管报价可能相差巨大,报价低就是给客户让利了吗?那可不一定。譬如A公司针对柳先生的机型托管报价为一年(年使用300小时)800万,而与之规模相当的B公司的报价仅为500万,后者看上去的确更划算,但专家提醒,小心后续的高昂花费。
许多托管公司的固定费用报价看起来非常经济,不过该公司有可能将固定费用中的部分收费项目转移到变动费用之中,这样的转移使固定费用报价看起来非常诱人,然而随着飞机的使用,你有可能收到昂贵的变动费用账单。所以,在签订《托管协议》时,最好是详细地审阅托管费用的组成,而非简单的看托管公司的固定费用报价。
飞机机主:飞机不飞就不产生变动费用!
答案:错!
很多人认为如果飞机放在机场托管,一年不起飞,只需要支付的是保险费、委托航空公司管理及人员工资等固定费用。飞机使用起来,才需要考虑支付油费,养护费以及起降费等变动费用。
不过,真实情形并非如此。以国内保有量很高的湾流G450和G550为例,按照我国民航局规定,G450每7天需要做一次例行检查,而G550的例行检查周期为14天,这意味着飞机停在那,机主还是要为类似例行检查的服务项目支付费用。由此可见,飞机停在那里每一分钟都在“烧钱”。
飞机机主:找第三方维修我的飞机,还需要支付托管公司服务费吗?
答案:当然!
如果飞机出现问题,而托管公司维修能力不足,怎么办?不用担心,托管公司会为你联系飞机厂家或者其他具有维修资质的公司来进行维修。当然,这笔费用还是由机主来出。
但专家提醒机主们注意,托管公司为你联系第三方的服务并不是免费的,而是需要机主为这项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目前,托管公司一般为这项服务收取大约占总费用15%的服务费。
兴业金融租赁公司
再次完成租赁结构创新交易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公司”)通过不断的金融创新服务,在2014年第二届“中国航空金融颁奖盛典”上,凭借租赁结构的创新模式,再度获奖。本次交易开创了两家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客户新的合作方式,通过增信式联合租赁,两家租赁公司精诚合作,互惠互利,促进交易顺利完成,保障飞机交付客户使用。
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资设立的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资产规模超过600亿人民币,专业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市场知名度不断扩大。
在航空租赁领域,兴业金融租赁公司致力于在公务机、直升机等通航领域及民航客机、货机等商用飞机领域,为通航公司、公务机购机企业与个人、国内外航空公司及航空上下游企业(含机场)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
选择托管商 切勿靠关系
对于机主来说,公务机托管公司的选择至关重要。无论是考虑运行安全,还是经济性,选择托管公司时都应当非常谨慎、理性。然而不难发现,目前在国内,不少机主在选择托管公司时,只是简单的基于相信“老板的关系”,对于托管公司的保障能力、运行基地、成本支出等重要因素,却往往忽略或不予认真考虑。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选择习惯,往往给机主后续带来很多麻烦。
“首先得明确,要放心、正常的使用飞机,客户方必须得有一定的专业能力。”业内人士举例说,飞机托管后,托管公司每月都会为客户出具《托管报告》,一份优秀的《托管报告》应该能够反映飞机所有重要信息和状态,并将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影响飞机使用的因素提前告知客户。但当一份充斥着AD/CAD/SB/TB/EO/DD等各类专业名词的报告出现在客户眼前时,很难说客户方经办人员能够看懂多少。业内人士坦言,即便是曾在公务机公司工作过的人员,如果没有在多个部门的丰富经历,也难以完全看懂托管报告,对于大多数非专业人士来说,托管报告更无异于天书。此外,有些机主认为,既然把飞机托管给了专业机构,那么飞机以后所有的事情都是托管方的,自己只管用和出钱就好了,不用负任何责任。但事实是,所有托管合同签订时,都会明确“运行责任”,这意味着托管期间机主每次签字确认都会承担相应的运行控制责任。“这些问题,实际上都对客户专业能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但在实际中,这些要求往往难以达到,因此考虑老板关系,似乎成了无奈的选择。有机主坦言,在托管公司,公务机的运行保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一整套完整的体系来支持,包括了飞行、机务、乘务、签派、市场、地面服务等各个部门。而在机主一方,通常只有一个秘书或助理来负责与公务机有关的所有事宜。这样存在明显的技术不对等。“如果出问题,我们与托管方之间很难通过有效的沟通保障自己的权利,所以只好寄希望于‘老板间的关系’”。
但是,机主与托管公司在工作机制、沟通机制的不同,也可能会让“老板关系”在实际运营中难以发挥作用。在采访中,不少人士坦言,负责与托管公司对接的公务机助理,很容易从老板那里得到“与对方公司是朋友”的信息,因此合作中是不得不长期考虑这种关系的。张小姐是一个做能源生意的公务机机主的助理,一次,她在工作中发现托管公司的部分账单存在问题,经多次沟通及投诉,最终免去了几千元的费用。然而不久后,在老板与托管公司老板的一次饭局中,对方无意中提及了此事,并调侃式地承认了错误,让老板微显尴尬。饭局后,张小姐就因为让老板感觉“失了面子”受到批评。她坦言,这使自己以后也不愿在这种“小事”上斤斤计较了。
而在托管公司,执行公务机运行保障工作的都是一线的普通工作人员,经过若干层的信息过滤后,“老板关系”对于他们实际上并无影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线员工的工作往往是定时不定量,飞机保障好却难以得到激励体现,如果机主方缺乏监督反馈,相反容易松懈。尤其是对于跟飞机安全密不可分的维修工作,除了硬件条件及人员素质外,良好的监督反馈机制也是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一环。在前述张小姐遇到的情况下,机主方工作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托管公司相反易于松懈,使飞机难以得到良好的维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