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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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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信息

安全监管信息范文第1篇

1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现状与问题

煤矿安全监管有其特殊性,相当多一部分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研究人员、乃至安监部门都充分考虑了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打造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此类研究包括如下三种:(1)基于某种技术来探讨如何构建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例如以NET技术为基础打造监管信息系统,以Web地理信息系统为架构设计监管信息系统。(2)研究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功能结构,例如将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分为日常监管、生产隐患治理、事故情况以及统计分析等多个不同模块。(3)结合煤矿生产作业现场来研究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方面表现出如下几个问题:(1)系统用户和目的不够清晰。煤矿安全监管通常涉及诸多实体,各个实体的目标、流程以及责任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系统所需数据以及功能设计也是迥异的。现有研究一般以煤矿为出发点,针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并不多,但是在研究实践中经常发生混淆的问题。(2)对高层功能架构较为重视,但不够关注信息采集体系。信息输入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系统运行的有效性,及时准确采集所需信息并精准传递是安全监管系统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在研究实践中这一问题并未得到充分关注。(3)需要进一步研究信息管理模式。全国煤矿生产规模极为庞大,且煤矿生产具有连续性特点,安监部门需要面对巨量多样化的信息,如何存储并予以有效管理,进而加以分析和挖掘,确保安监部门及时察觉问题和危险,是设计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时需要优先考虑的问题。

2以物联网为基础的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

在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中,其信息结构体系应符合国家、省、市、县四级安全监管层次。按照安全监管信息危险程度将其设置为四个等级,各等级监控都对应相应类型的数据。一般来说国家级监管仅仅以重大危险隐患为主,县级基层安监部门应对安全相关信息实施全面监管,并据此完善安全监察策略。各个层次面对的信息具有包含关系,也就是说越是底层所面对的信息越详细,涉及范围越小,但实时性要求也进一步提升。以物联网为基础打造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将云计算技术和物联网相结合,该数据管理模式具有分布集中式特点,包括两大层次,即国家级安监信息中心数据库、省级及以下云安全平台。考虑到煤矿安全信息种类繁杂、实时性较高以及层次复杂等特点,可考虑增加物联网云数据存储平台,利用无线网络或者互联网将煤矿安全信息传输至云安全平台服务器,后者按照预设安全管理模型实时计算存储数据,最终得出相应等级数据,对煤矿生产乃至工作面安全作业情况做出实时反映。

3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解决的问题

在物联网的基础上,煤矿安全监管和信息管理模式因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迎来新的挑战:

3.1统一数据标准

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在以物联网为基础的同时面向全国煤矿,所以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数据标准,确保各煤矿采集反馈的信息格式等标准一致,以便于安监部门及时、全面地掌握目标煤矿作业情况,也有利于展开横向对比。

3.2安全影响因素分级

安监层次不同,则关注目标信息的内容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越高层的安监往往对重大安全隐患信息越关注。因此,如何合理分级煤矿安全相关影响因素,结合安全形势和作业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动态合理的调整,是该系统不断适应生产形势变化,加强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关键环节。

3.3物联网技术面临稳定性以及经济性问题

虽然在当前诸多行业中都已经广泛应用了物联网技术,然而煤矿生产环境较为复杂,很容易干扰电磁信号,所以在应用实践中如何确保物联网技术的稳定性,合理有效地控制应用成本,是当前煤矿行业能否广泛应用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3.4调整安监信息管理部门职能

一般来说,安监部门包括办公室、规划室、安全健康监督室、政策法规室、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监管业务部门以及人事部门等等,需要设置一个具有较高层次的信息管理部门。在物联网的支撑下,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需要成立高层次、独立性的国家级以及省级安监信息管理部门。这样一来,现有部门需要做出调整,相关管理流程以及考核内容也发生变化,而且这一变化存在从安监系统开始向其他矿业集团以及煤矿延伸的可能性。

4结语

在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过程中,以物联网为支撑的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满足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以及信息甄选加工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建立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发展,提高监管效率,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需要我们深入研究,解决信息标准、安全因素分级、系统稳定性等多个关键性问题。

作者:刘文杰 单位:瓦斯灾害监控与应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黄刚.中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模式对比及启示[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13,9(04):156-160.

安全监管信息范文第2篇

一、三种信息不对称情况

在食品安全领域,主要存在三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1.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和职能的执行者,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代表,肩负维护食品安全的重要职责,有权对不法食品生产者进行处罚。然而,有些监管部门未能严格履行职责,甚至会,故意隐瞒一些在执法过程中获取的重要信息,从而导致监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埋下引发食品安全的隐患。

2.消费者与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是食品产业链的下游终端,是生产者回收成本的最终依靠。然而,由于食品知识水平有限、专业知识不足,消费者仅凭经验很难对食品内含的各种元素进行科学的鉴别,更不要说其安全特性。此外,食品加工企业和销售商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愿意也不会向消费者披露相关信息。

3.初级农产品生产者与食品生产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初级农产品的生产者即农户与食品生产者之间可能会由两方面的因素导致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1)是农业生产要素供应商与农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农户与食品加工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是农户故意隐瞒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信息,把初级农产品提供给食品生产商,而生产商为了节省成本而省去检测环节,可能会导致走向餐桌的食品本身品质不良而存在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

二、四大监管困境

1.劣质品驱逐优良品。食品市场是典型的“柠檬市场”,消费者在无法预知产品质量的情况下,将会根据产品的平均质量水平来支付费用。但产品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生产商和经营商由于成本过高,不太可能接受“中间”价格,于是被迫退出市场;只有产品质量等于或低于平均质量的卖者愿意进行交易,由此将导致“劣品驱逐良品”的结果。如此一来,对监管者而言,无疑会增加监管的难度。

2.消费者权益难保。普通消费者,一则受制于自身专业知识的限制,不可能对食品安全有深刻的理解;二则受制于信息来源渠道的稀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掌握不足,只能从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单方面介绍和宣传获得食品信息,不可能对食品安全性做出准确的判断;三则受制于食品检测成本的高昂,即使消费者清楚应该找专业机构去做检测,但是囿于昂贵的检测成本,也会选择放弃进一步了解的机会。但监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也存在困境:监管者一则无法对每个消费者都进行宣传,无法保证哪怕是大部分消费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二则它不可能要求产销商承担过多的告知义务,比如在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必须告知与食品有关的每一类信息,这一点首先不可能做到,即使做了也会增加产销商的额外成本;三则一旦发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安全事件,无疑也会加大监管部门的监管难度。

3.监管者协作难度大。我国当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综合协调为辅”的监管模式,这一监管模式决定了各监管部门在实践中对占有的信息难以真正实现共享,导致了监管者协作难度大的监管困境。“分段管理”,看似每个部门都有自身的法定职责,然而食品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到走向餐桌,其中要经过很多环节,而其中的各环节往往会出现反复和交叉。它并非一个静态的封闭的流程,在这个流程中必然造成众多监管机关之间信息难以真正实现共享,一旦信息传递出现阻塞,必然会造成协作难度加大的难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多个监管部门中,基本都是平级部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就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才能最终解决。《食品安全法》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定位是“议事协调”机构,其本身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权力的能力,难以约束各监管部门,不可能形成强有力的协调管理,难以就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一种合力。

安全监管信息范文第3篇

(1)传统意义的安全防护措施各类产品只关注安全的某一方面,这些分散独立的安全事件信息难以形成全局的风险观点,导致了安全策略和配置难于统一协调,安全事件无法迅速响应。

(2)由于安全相关的信息量越来越大,关键的安全信息和告警事件常常被低价值或无价值的告警信息所淹没,一些全局性的、影响重大的问题很难被分析和提炼出来。

(3)网络系统和安全系统的日益复杂在不断地增加运行维护的难度、工作量和人力成本,对于位置分散的、数目众多的各类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进行逐一管理耗时耗力。整天忙于“救火”,却不知道先“救”哪一个。

(4)由于新的安全威胁总是出现在安全应对措施之前,完全依赖安全技术的安全防护系统无法真正确保网络的安全和提高企业的安全防护能力。

1 系统技术方案

1.1 研究目标

建设一个全方位、集中式的电力企业信息安全监管平台,集中采集各类分散安装的主机、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的安全信息和事件记录,进行关联性分析、优先级判断和可视化展现,对企业信息安全状况(物理安全、边界安全、应用安全等)进行全局性、局部性的风险评估,对安全策略和配置进行统一协调,对安全信息和安全事件迅速、准确地做出响应、处理和统计。

1.2 系统技术要点

(1)基于异构模式的监控信息采集平台。通过Agent、SNMP、WMI、Telnet等多种数据采集方式对各种防火墙、路由器、操作系统等日志进行收集,实现对IT基础架构日志的全面掌控,同时对收集的日志进行标准化和格式化。

(2)构建IT资源运行模型库,智能分析资源运行状态。系统可以根据采集到的数据,生成一个资源运行模型库,并将实时采集的数据与模型库对比,变化超过预订范围即产生报警。

(3)通过对通信包数据的检索、智能分析,准确定位运维问题设备。

(4)通过对运维数据包的中转,控制运维人员对服务器、网络设备等资源的访问,并在访问过程中记录相应的操作,以备日后审计,实现对运维人员操作的控制、监控、审计。

(5)使用Shark工作流引擎,串联运维工作的各项环节,实现IT运维规则联动。

2 主要功能

2.1 信息安全事件集中采集

(1)信息采集:采集来自不同设备的事件记录(如防火墙、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程序等)后,进行日志分析、事件优先重要性分析及可视化呈现,是所有安全信息处理的中枢。

(2)报表服务:基于不同设备类型日志定制实现不同展示方式的报表。特别是合规性的报表。

(3)日志库管理:系统将采集来自不同设备(如防火墙、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其它应用程序等)的各种格式的事件记录,通过统一的格式转换存储到日志库中。

(4)日志文件下载:FTP日志下载功能,可以方便的从FTP服务器上下载日志文件到系统所在服务器上的指定位置,方便值班人员的查询、浏览、管理重要日志文件。

2.2 信息安全事件日志分析

作为通用事件日志存储库分析中心,分析所有企业的事件数据,这些数据进而又用于检测威胁、快速排除故障和简化合规性监控。安全事件日志分析系统可以分析所有企业日志数据,同时提供压缩的、低耗高效和自管理的日志存储库。

2.2.1 全网日志的集中分析评估

通过综合日志审计系统实现了对网络中的不同类型安全设备(如防火墙,IDS等)、网络设备(如路由器、交换机)、操作系统(如Windows、 Linux)等多种产品及系统的日志数据的分析,支持对不同格式日志的统一的格式转换和分析,省去了管理人员以前的单一、逐类进行日志信息分析的模式。

2.2.2 全网业务合规管理

综合日志审计系统具有对网络内的非法攻击、病毒爆发、违规外联等事件进行综合汇总分析,从而了解全网中的安全与业务合规状况。

2.2.3 深层次的数据挖掘分析

采用了先进的数据挖掘分析技术,从收集到的大量数据当中进行深层的数据挖掘,该技术融合了数据库、人工智能、统计学等多个领域的理论和技术,从而提取出一些隐含的、潜在的有用信息来为决策系统服务。

2.2.4 报表定制和发送功能

为用户提供自定义报表功能,客户可通过简单灵活的定制方法定义日报、周报或者月报,报表内容包括状态统计报表等,展示形式包括饼图、柱状图等,不同类型的报表可以定制不同的统计方法,以邮件的形式按照设置的制表时间自动发送给定义的报表接收人。

2.2.5 存档和报告事件

日志分析系统能从分布式的Windows和UNIX主机,路由器,交换机收集事件日志或系统日志。日志将被自动存档,并立即生成报表以显示网络重要的系统信息,直观地呈现主机的重要事件和所有事件相关的进程等信息。

2.3 信息安全事件报警

本系统提供图形化报警提醒界面,如果某个特定的区域发现符合报警条件的情况,则产生告警。并且将报警信息相应的图形显示为红色扩散状的小球,以提示管理人员问题点所在,管理人员可通过网络平面图直观查看网络运行情况。当点击相应的红色小球,则显示具体的报警信息,同时可以进入详细页面查看原始日志和标准化后的报警日志。

2.4 运维流程管理

将传统工作模式中的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中,通过电子化的审批模式,将运维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达到工作量化、电子自动化、流程可控、办事透明、降低成本的效果、帮助企业实现高效管理。

2.5 信息安全事件定位取证系统

从安全信息的来源入手,对各种安全信息进行集中分析,从而有效地发现安全问题,包括攻击、故障和安全事件,并通过事件和攻击痕迹,向管理者阐明当前IT环境的安全状况;同时安全信息监管还包括对安全信息原始数据的保存,为今后的取证准备了必要条件。

3 应用效果

系统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信息安全局面保持良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3.1 构建起了完备的信息安全监管防护体系

系统集运维、监测、告警、分析、联动等功能集成于一体,构建了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监管新模式,辅以策略联动、知识库管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建立起了“事前告警、事中响应、事后追查”的信息安全监管体系,降低了信息安全的风险,避免了由于信息安全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3.2 严密的审计回放功能确保操作“可控、在控、能控”

针对系统关注的设备操作进行监控、记录回放,让所有运行的设备操作正确、规范。

3.3 严格的操作监视控制功能有效防止“误操作、非法操作”

系统通过对不同用户化分权限设置和管理,并监控用户的所有操作,防止合法用户的的误操作,非法用户的恶意操作。

3.4 解决了一直以来网管工作的被动局面

量变引起质变,要想改变信息安全工作从被动的问题处理模式到主动的预防问题的发生,就必须从问题的“量变”开始预防,该平台的实施,建立起了完善的预警策略,避免信息安全问题“质变”的发生。

3.5 优化固化管理流程,实现信息安全管理提升

通过科技流程实现了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将事件、问题、变更过程有序的管理起来,建立可视化的工作管理平台,实现了对管理流程的梳理与再造。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自己的权限和角色,通过网上审批的刚性执行,实现“行为约束”和“制度落地”。制度直接落实到流程节点,规范了各级人员行为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控性,实现了优化固化流程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信息安全管理。

安全监管信息范文第4篇

农产品是民之食,食之主,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农业发展新阶段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之一。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切入点。

为推进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1 工作目标

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建成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将生产基地的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信息、部门监管信息等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分析、有效决策,消除安全隐患。

2 主要建设内容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由“一平台五系统”组成,即构建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农产品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等五大系统模块,形成集生产、检测、监管、追溯于一体,实行内外网分别管理,外网面向公众,内网由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使用。

2.1 总体架构

系统建设依据不同角色权限和功能的不同,分为农资门店、生产单位、监管部门、检测机构、消费者五类对象:

2.1.1农资门店:主要是指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投入品进行购销台帐、商品库存和财务软件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备案、实名登记购买的网络化管理。

2.1.2生产主体:主要是指已纳入追溯体系管理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管理情况、生产档案记录进行日常上传、更新。

2.1.3监管部门:主要是指市、县、乡镇三级监管部门对生产数据、质量安全检测结果进行动态查询、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

2.1.4检测机构:主要是指市、县、乡镇、农产品主体四级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农产品检测结果实时上传和更新维护。

2.1.5消费用户:是指消费者对纳入系统管理的可追溯农产品通过网上查询、短信查询、自助终端查询等方式对产品信息进行查询、溯源、信息互动等,满足消费者对购买产品的知情权。

2.2 五大系统

2.2.1农业投入品备案与实名销售系统。包括农业投入品备案准入、农资实名购买监管、电子台帐监管、农资监管执法等系统,系统运行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网站上,对公众开放,肩负对外宣传、公示等功能。

2.2.2农产品生产管理系统。农产品生产主体通过登录系统,根据追溯要求对生产过程信息进行录入上传,由此实现对追溯试点企业自律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该系统由农产品生产主体使用系统主要包括生产基地基本信息、投入品记录、生产过程记录、产品自检信息、追溯码打印管理和视频监控管理等。

2.2.3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系统。各检测机构在系统中如实录入检测数据,包括样品信息、检测单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详细信息。本系统供各级农产品检测部门、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和生产主体监测点使用。

2.2.4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系统分成市、县、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子系统,通过权限分配,市、县、乡(镇)三级根据级别、职能和所辖区域进行管理,通过网络、移动设备等查询方式,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对平台功能模块、操作用户信息等管理参数进行审核设置;对本区域范围的农业生产主体、产品生产、农产品执法巡查和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控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安全检测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通过农产品追溯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以快速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产生的环节,锁定问题源头,追踪产品流向,以加强对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监测、预警。系统操作用户为监管部门。

2.2.5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系统。系统为农产品消费终端用户在产品分拆前提供追溯查询服务,为公众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留言投诉服务。该系统使用对象为消费者。

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中心

该数据中心围绕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需求,编制统一的基础数据库标准,实现基础数据的唯一性、一致性,确保基础数据的采集、传输、调度和共享,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的数据统一。基础数据库预留统一标准接口,方便各类相关系统间的数据对接。

3 实施计划

晋中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从2015年开始,周期5年,建设可追溯示范点80个。

3.1 准备阶段(2015年1-4月)

组织开展农业主导产业生产情况调查,编制农业生产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及经费申请报告等。

3.2 试点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

建立3个追溯示范点,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方法和制度,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3.3 推进阶段(2016年1月―2017年12月)。

全面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拓展系统应用领域,建成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新增80家可追溯点建设。

4 职责分工

4.1 市、县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生产主体的业务培训等工作。

4.2 乡镇政府:承担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指导检查本乡镇生产主体追溯体系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安全监管信息范文第5篇

(内蒙古师范大学 餐饮管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1517)

摘 要: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广大群众最关心的话题,食品的安全监管也无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正是以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为切入口,科学地分析了我国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的主要方面,以及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的实践,最终为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提出了创新思路。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管评估;创新

中图分类号:R1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3-0194-02

1 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1 餐饮企业数目多、分布分散、监管难度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不断加大,越来越多的人到餐馆里就餐,因此餐馆行业不断发展壮大。进行国家注册的餐饮行业越来越多,这就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餐饮企业,冷热饮、大排档、食堂、农家餐、夜宵等,形成了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的餐饮市场发展新局面。在为人们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的同时,也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然而事物都具有双面性,由于餐饮企业多以城市的中心地带及人流量较大的商业中心或景点为聚居点,同时又星罗棋布地分布于城市空间,餐饮企业的蓬勃发展也给食品安全部门对餐饮行业的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1.2 餐饮设施、器械简陋陈旧

由于我国餐饮行业的发展起步比较晚,再加上对餐饮行业的管理还存在着不足,一些中小餐饮企业特别是一些小摊小贩,多利用陈旧的设备、设施进行“创业”。他们的经营场所多为一些老旧的房屋或临时搭建的露天篷,这样的餐饮环境不仅卫生条件差,餐饮食品的卫生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当出现一些高峰期时,就餐的人很多,一些碗筷用别人吃过的,简简单单用水冲洗一下即可,用的水也是自来水,甚至水的渠道也很不明,这也是我国传染病传播的主要途径。即使一些餐饮企业配备了保鲜、保洁、消毒等器具,也只能成为餐饮企业的装饰品,因为它们仅仅是摆设,从来不用,仅仅是告诉顾客放心食用,岂不知这也算对顾客的欺骗。大多数餐饮企业根本没有专门的原料的加工、清洗、刀切、贮存、烹饪、售出等的独立空间,全在同一单间中操作,质量安全无法保证。

1.3 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及意识缺乏

大多数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缺乏职业道德,它们仅仅对于利润、工资感兴趣,甚至为了赚钱使用一些危害性食料,包括使用地沟油和廉价的食材等,给食用者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此外,这些人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仅仅凭借经验进行经营,无法真正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大部分小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穿着随便,没有统一的服装,并且没有行之有效的规章进行管理,在原料采购时不索要发票,也不进行台账记录,食品加工过程中也不注意生与熟的安放,也不考虑食品之间的交叉感染。综上所述,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不足及意识缺乏,给食品卫生安全及监管带来了困难。

2 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的主要工作

2.1 探索创新宣传教育机制

宣传教育机制始终是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工作的基础,要通过多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站,包括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对食品安全进行大力宣传,也可以采取现场咨询、专家讲演、宣传下乡等手段,深入宣传我国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群众进行深刻教育,增强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让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自觉抵制一切危害自身安全的食品问题。最终让人民群众成为遏制食品安全问题的主力军,坚决抵制无食品安全保证的餐饮企业,让他们在社会中无法立足,努力营造出人人对健康负责的食品安全气氛。此外,还要对餐饮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让他们懂得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自觉产生安全责任意识,使之能够安全负责地做好餐饮管理工作,最终提升餐饮行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为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2.2 探索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探索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能够有效地推进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的创新。通过打开餐饮安全信息共享的通道,积极构建资源共享的平台,保证各方的横向联动,密切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通过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督打击力度,形成监督打击合力,最终形成强大的监督管理局面。

此外,还可以利用网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通过对网络的健全完善,把网络打造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顺风耳”,使之成为治理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对餐饮行业进行监督指导,增加他们的诚信意识,使其遵守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观念,打造一个好的餐饮行业形象。

2.3 探索创新基础保障机制

把培养监督餐饮行业安全的人才队伍,作为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行政监管与技术监督的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餐饮行业监督机构进行改革,优化人才队伍,灌输监督管理的新鲜概念,提升他们执行力,不断补充后备人才队伍,提升餐饮监管系统的综合能力和执行水平,为餐饮安全提供强大保证。

同时也要积极引用科学技术,利用高科技设备和手段,行之有效地参与餐饮行业安全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严格、监管有效、执法合理、奖惩分明,为全力做好搭建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的创新打下坚实基础。

3 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创新的实践

3.1 探索创新综合惩处机制

3.1.1 建立能力评价机制

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说明:地方行政管理人员要为餐饮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目前,我国的餐饮行业的设施设备都比较落后,基础比较薄弱。他们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缺乏安全管理能力的人才,缺乏用于检查的设备设施,我们都知道要做好餐饮行业的安全检查,就必须有先进的检查设备,而要想扭转以上问题,就是要加大经费的投入,而缺乏经费也是餐饮安全监管的困难之一。

目前国家已经启动了对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建设标准项目,对餐饮安全检查设备提出了基本标准,并加大了对餐饮安全监管设备的支持力度,这为我国餐饮企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今后监管负责人将逐级地对监管能力进行上报,对监管能力不合格者进行严格检查。

3.1.2 实行信用奖惩机制及典型示范机制

对于我们国家来讲,信用是稀有且珍贵的资源。如何健全和完善科学的餐饮企业信用评价机制,是确保我们国家餐饮行业安全的当务之急。

首先通过网络对各类餐馆开展网络信用征集并系统地统计起来,然后对它们进行科学的评级,对于一些非常差的企业进行警告并予以惩处,并督促它们进行整改,同时还要对餐饮企业进行网络披露,保证广大群众能全面地对餐饮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认识。这样消费者既可以合理地选择餐馆用餐,也有助于对餐饮安全的监管,更能提高餐饮企业的自律性。

我国现在餐饮行业的集成化、产业化还不高,面临着严重的散、低等状况。因此要改变以上状况,就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重点突破,采取餐馆示范工程,推动餐饮安全工作,使其成为示范的培育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及引领作用,并成为餐饮安全监管评估重要指标。

3.1.3 努力推进责任追究机制

没有责任就没有工作的动力,对于餐饮安全监管来讲,责任尤为重要。《国家食品安全法》已经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要负总责,监管部门自身责任如果没有履行,也要受到处罚,餐饮企业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现在我国餐饮安全管理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责任制并没有完全的落实。所以,必须根据现实状况重新对责任进行细化、具体的划分,保证管理责任与责任人匹配,保证餐饮安全问题必有人处理,彻底根断餐饮安全责任人存在的侥幸心理。近年来国家推行责任人约谈制度,对于餐饮安全监管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2 探索创新动态监管机制

3.2.1 积极建构沟通协作机制

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必须三位一体地对食品安全进行把关,这样才能从根处做到食品安全。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明显没有做到以上要求,与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工商、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很难一起对食品安全进行协调,因此落实协调机制也无从谈起,更不用说健全和完善。同时,由于管理部门各自职责不同,信息达不到共享,导致无法形成食品安全的监督合力。

此外,我国的食品监管工作仍存在管理力度不够、效果差等实际情况。目前,我国政府对社会餐饮行业监管力度还不够,与其他国家相比资金的投入还相对较少,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明显不足,监管的手段也相对单一。因此,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出现的漏洞比较多,也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3.2.2 坚定实施分级监管机制及社会参与机制

近些年我国餐饮行业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同,也出现了餐饮行业区域差异性问题。因此要根据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实施分级监管机制,推行分类监管制度与诚信制度,并使它们有机结合,有助于餐饮行业的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同时还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大餐饮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并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中,形成一种人人对餐饮安全有责的气氛。坚定实施分级监管机制及社会参与机制,把政策落到实处,做到我国餐饮的真正安全,餐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负起责任。

4 总结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保证食品安全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当今世界食品安全事件并不少见,也得到了各国的重视,我国食品安全部门也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检查力度,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绝不手软,对社会上一些危害极大的食品事故企业,不仅仅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对企业加大惩罚力度。因此,近年来由于国家的高压检查,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也呼吁我们每个公民都要积极的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徐景和。积极推动餐饮安全监管机制创新[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1(08):16-18.

(2)边振甲。科学探索餐饮安全监管新思路[J]。行政管理改革,2011(09):27-30.

(3)徐晗。湖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状况分析[D]。中南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