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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是会计核算原则中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不确定性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本源,对不确定性的量化从而提供相对准确的会计信息是会计谨慎性原则所要达到的核算目的。
谨慎性原则又被称为稳健性原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它的概念框架研究中将其表述为:谨慎性是对于不确定性的一个审慎反应,以确保商业中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被充分考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对于谨慎性原则的表述是: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其实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即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这种基于职业性的判断本质上是对历史成本的修正,对不确定性的量化,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直接相关,实践中如何合理使用谨慎性原则且避免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笔者浅析如下。
一、对谨慎性原则的诠释
谨慎性原则自产生以来,受到了广泛关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第18条的规定表明,要选择合理的相对保守的评估资产和利润的会计方法,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持合理计算的态度。换言之,对于可能发生的收入或利得,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一般不予确认,但可以在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对于影响企业未来价值的不利事项,如果可以合理预计该事项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同时满足负债确认条件,会计实务中应采用预计负债的方法进行核算,如果不满足确认条件,企业不需要加以确认,但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中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是因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金融资产的交易形成了较为活跃的市场,具备了引入公允价值的条件,出现了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等一系列新的价值衡量方法,为此谨慎性原则的使用成为必然。
不确定性是谨慎性原则产生的本源,不确定性就意味着风险和潜在的损失。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可分为外生性和内生性两种,外生性包括会计政策法规本身存在的不确定性、会计对象的不确定性、经济事务的不确定性、外部环境变化的不确定性等;内生性则包括会计要素、会计定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会计基本原则内部的矛盾性、具体会计准则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及会计人员主观原因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等,人们在面临不确定性时会产生种种不理性的行为,谨慎性原则的存在是自然的,有其必要性。无论从纳税主体的利益角度或是管理层的监管需求方面以及股东及债权人,都有采用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内在需要,也使该原则得以广泛使用。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如何使谨慎性原则在各个会计行业得以广泛使用而又避免滥用造成会计差错,在会计实践中应值得思考和重视。在收入准则中对商品销售收入的确定基于五个基本条件: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五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能够确认收入,而这五个条件本身又都具有很大的隐蔽性,需要会计人员做出充分的职业判断,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有些情况下,企业虽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比如企业有可能在商品的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企业销售商品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代销方或受托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等都不能确认收入。特殊行业如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的确认,在收到款项时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待提供服务收回果岭券时,再确认收入,合同期满未消费的果岭券全部确认收入,会员在消费时购买的果岭券于会员购买时确认收入等都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使用。
在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问较高者确定。准则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等都做出了解释,企业在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并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的调整,以使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且规定在以后会计期问不得转回减值损失。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时才可予以转出。这些规定是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历史成本计价的补充和完善,也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但某些上市公司基于保盈利、保配股资格的需要,通过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达到调节利润和资产净值,利用该原则进行会计报告的粉饰。
或有事项准则也体现了对谨慎性原则的沿用。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或有事项的结果可能会产生负债、资产、预计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不符合负债要素或资产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应当进行相应的披露。影响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多种因素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企业应持续地予以关注,除未来经营亏损外凡符合确认负债条件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如果能基本确定收到该潜在资产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企业资产。在预计负债计量时应确定企业最佳估计数,充分考虑货币时问价值、交易性质等。比如企业重组,应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不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即使资产的出售构成重组的一部分也不用考虑。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中也会经常性使用。比如在对偿债能力的分析中会使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这样的财务指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对流动负债(速动负债)的保障程度,而实际情况中往往有些资产不能很快转变为资金方便企业使用,如被挪借的公款或呆坏帐,长期应收款、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不能用于交付的偿债基金等,会影响流动资产的可流动性(负债类似),应当进行专业甄别后予以剔除,而进行调整后的该项比率指标往往又不具有可比性,所以只有现金比率才是更为谨慎的分析指标。
在对企业资产营运效率分析中,往往会使用应收账款周转率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这样的指标,而基于赊销业务产生的应收票据不包括在应收账款中,基于成本法核算的存货没有考虑市场因素,基于历史成本核算的固定资产没有考虑价值因素等,谨慎性原则的引用使以上分析指标相对更为准确,比如存货建立“存货跌价准备”“商品销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上改变了单一的平均年限折旧方法,规定企业有权选择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在内的四种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所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及其他环境的变化也可能使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重大改变,新的会计准则允许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改变会计估计,使企业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换代有了一定的资金来源,符合企业自身利益。
公允价值能够更加可靠地提供有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信息,能够优化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资本定价,进而在某种程度上增进了会计信息价值的相关性。公允价值的产生有其特殊的背景与意义。从资产这一会计要素的计价历史沿革来看,经历了农业社会即小农经济社会评估价值时代、大工业革命的历史成本时代、和通货膨胀条件下的一般物价水平计价的时代。这说明资产的计价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各种适合各时代特征的计价方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SC》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我国新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一般可理解为某项财产或权利大家共同认同所拥有的价值量度数额。这里的“公”一般可认为对价值有较为理性认识的人的集合。“允”可理解为认同。可以看出,在内容上,公允价值定义非常简单,它是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但是这个金额是在许多限制和假定条件下取得的,即公平交易、持续经营、平等自愿、完全市场、时间性和价值的估计性(相对公允的价值),正是这些限制和假定条件才使公允价值具有了特殊的内涵。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应用的体现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既考虑了会计国际协调与趋同的要求,又坚持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但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有条件的,即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或难于取得的情况下,就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具体有如下方面运用:
(一)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规定,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债务人或债权人在债务重组中所换出或收到的资产或资本,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以公允价值计量。将旧准则中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等。于是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高每股收益。而这种以净利润为基础的每股收益指标应结合每股经营净现金流量分析才有价值,没有现金流的收益不是真金白银。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以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计量基础必须满足两个条件: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未满足以上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同时还规定,在判断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对具有商业实质的,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收益的行为。
(三)长期股权投资
新准则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了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应当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旧准则未对此作出要求。投资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可辨认资产净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该调整可能导致净利润减少;可辨认资产净资产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该调整可能导致净利润增加。
(四)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规定,如果存在活跃市场、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地取得,应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并对公允价值的取得等问题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就目前情况看,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取得的。但考虑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还不够成熟,交易信息的公开程度还不够高,该准则未完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如果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则不需对其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而是在每一会计期末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五)股权激励
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方式作为股票来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因这些权益工具是一种金融工具,符合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的原则,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六)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是公允价值应用最全面最充分的准则。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将金融衍生工具表外业务表内化,并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有利于及时、充分反映企业的衍生工具业务所隐含的风险及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会计实务运用中的困难及对策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运用中遇到的问题
1公允价值可靠性的问题
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一直以来很难同时得到满足。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不成熟,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例如:关联企业在购销往来、资产转让和出售等业务中,通过操纵购销差价来获取利润,问题的根源在于关联交易存在单方面垄断性,如进货渠道垄断、技术垄断、供应链垄断等。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的规模优势促成的,因为企业的规模发展本身就是在促进技术垄断的出现,提高了垄断产生的频率;另一方面政府的无效管制也责无旁贷。再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中,上市公司通过非同类资产置换,达到“互利互惠”,即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后,两家上市公司通过“约定”互换资产使置换资产升值,实现人为的“报表重组收益”,其原因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和债务重组缺乏透明的监督机制。如果说技术因素是监督匮乏的“瓶颈”因素的话,那么制度本身的漏洞就是制度运行失灵的主要原因。
2公允价值计量难度较大
公允价值的计量,我国和国际上的条件差异比较大。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有一个成熟的信息系统,有相应的机构每个月相关信息,有很多公允市价和相应的行业参考价格、模型、指数和参数,公允价值较容易取得;而在我国市场价格不成熟,其信息数据并没有在一个公开的网络或相应全国性行业价格平台披露,也就是说价格体系不完善,无法给公允价值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者评价。有不少财务报表项目如一些没有相关市场价格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不容易确定。由于“公允价值”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并容易控,其广泛应用极有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从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波动。许多会计要素如资产和负债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在的现金价值的现值计量,就成为估计公允价值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但是,因为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货币时间价值等都是不确定的,在计量的操作上面临着很大困难,因而现值计量的复杂性亦是公允价值计量不易推广应用的难点。
3盈余管理问题
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改变了通常的收益观。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将会产生利得或损失,这将改变现在会计实务中短期投资只确认减值不确认升值收益的情况;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不仅将增加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同时也将影响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结果可增值也可减值,可能使证券易投资较多的公司,其股本“账面富贵”并反应在当期业绩中。企业会利用会计计量属性的选择权,以新的盈余管理手段来“创造”账面利润。由于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它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不同的准则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不同会计主体的利益。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避免像以前再次成为企业随意操纵业绩的工具,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二)解决公允价值计量在应用中遇到困难的措施
1规范公允价值运用条件,保证实务中严格遵守
企业滥用公允价值行为,主要是违反准则规定条件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并由此对企业损益形成调节甚至操纵,因此有必要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实务操作专门形成法规条文,不仅要明确公允价值运用的条件,而且要对条件的判断给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依据,尽量减少企业财会人员不必要的职业判断,同时使企业外部审计、监管有据可依。
2规范关联交易的公允价值计量,加强关联方关系的披露
规范关联交易的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对所有的关联交易禁用公允价值,而是要针对各种关联方交易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制定保证定价公允的相应措施。同时加强对关联方关系的披露,以避免企业通过隐蔽的关联方滥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
3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形成由使用者监督的机制
“财务报表列报”具体准则规定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中应单独列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信息。“金融工具列报”具体准则要求披露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估值技术影响、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差异及确认政策等信息。为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时形成由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监督的机制,建议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息披露进一步加强,如非货币金融类资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及公允性的说明,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当前市场价格的比较及差异的说明等。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及对损益影响进行说明,会更有力度。
4建立健全实施公允价值的良好环境
随着企业新业务不断涌现,未来会有很多业务涉及公允价值,因此,必须加快具体准则制定步伐,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公平、开放、自由、诚信的交易规则体系;通过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管理层的约束;建立监管部门定期检查制度,充分发挥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和国家审计部门的作用;鉴于会计造假的违规机会成本远低于其预期收益,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借鉴美国高昂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会计造假进行严惩,以震慑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心理;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给公允价值的实施创建一个良好的环境。
5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应用;建议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第四条规定:“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制度的实施,其实质是用价值计量代替成本计量,并将账面金额大于价值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保证了各项资产的真实性,符合谨慎性原则。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旧准则对不使用、不需用和闲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有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任意调整固定资产的类别,将在用的固定资产列为闲置,降低因计提折旧而增加的费用金额来调整利润,使得财务报表不能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而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保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的连续性,更真实的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收入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第二条将收入的定义如下:“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更加稳健。如商品销售交易中。要求企业正确判断是否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卖方;企业是否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的权利,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收入的金额是否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企业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是否能够可靠计量。只有企业的销售满足了上述五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否则。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即使收到贷款或已发出商品,也不能确认收人,这些规定使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更加谨慎,可防止高估收入。
(四)或有事项的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同时对或有事项确认作了明确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作为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负债的会计处理主要运用“预计负债”科目,合理地预计负债。此规定有效防止虚增资产,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五)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第二条规定:“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具体要求如下:①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②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③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④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该准则的与实施限制了企业利用关联方交易来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符合谨慎原则。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客观地了解和分析企业的经营业绩。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运用的两面性
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来看,扩大谨慎性原则的使用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作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样,运用谨慎性原则也有其不利的一面。随着谨慎性原则应用范围的扩大,人为调节费用、操纵利润的空间也增大,其会计提供的信息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由于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较强。使资产和利润达到客观性要求的目的不一定能够完全实现。如:(1)实际成本计价下,发出存货的成本按什么价格计价。是采用先进先出法,还是采用加权平均法。企业作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使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3)固定资产采用快速折旧法还是采用直线折旧法,也会影响到当期利润偏高或偏低。(4)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时,可分别按投资总体、按投资类别、按单项投资计提。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比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金额10%及以上),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计提跌价准备,但究竟采用哪一种,企业自定。(5)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和比例由企业自定。诸如以上情况。都会由于选择性较强而出现不同的结果,形成资产价值和利润不实的情况。
三、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建议
(一)建立相关条款使谨慎性原则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与制度规定不够明确,才给虚增资产和操纵利润等现象创造了一定的空间。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性规定,限定上市公司具体业务的操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适度稳健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人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关键词:金融企业;会计实务;金融企业会计
金融企业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不确定因素的企业,在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当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导致金融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风险的威胁。在金融企业会计实务工作处理当中,一定要加强谨慎性原则的使用。当程序和处理方法不一样的时候,要尽量的以正确的衡量评估企业利润和资产,衡量企业的费用和负债,从而将企业的评估把握在一个正常的范围之内。
一、分析谨慎性原则在金融企业会计中的运用
在新的会计准则推出之后,规定了金融企业既不能够低估了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的实际状况又不能高估了企业收入情况,要求务必使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始终把握在一个权衡的基础之上。同时,对于一些寄生在金融企业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要求其要和金融企业一样纳入一定的审核范围之内,从而更加谨慎的核实会计计量以及确认问题。
适当的把握好金融企业衍生的金融工具等相关业务应当在固定的表内进行披露,在附属的条件当中要确认金融工具的相关信息和内容、比如说财务报表编制对金融工具所采用的相关政策以及计量等信息,改变寄生在金融企业的相关合同的审核制度和批判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衍生企业的相关业务中所蕴含的财务状况以及风险、经营所造成的结果。
金融企业在使用资金的时候,应该从谨慎性的角度出发,要对所有出现的资金损失拟定资金减值的计划。比如说一些可以销售的金融资产在出现减值状况的时候,就算是这类资金没有经过终止确认而直接算入所有者的权益当中,其中所有的损失都应该转出并且算到当期的损益当中,这样的行为就是谨慎性原则的主要体现。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说贷款减值准备,要将贷款中的减值可能性以及比例记录到未来的现金流失当中,减记的金额要确认到起所在的资金减值损失,要遵守谨慎性的原则。
从租赁税务中进行分析。在租赁业务当中,必须将融资收益同相关合同价款中分离出来。在租赁刚开始的时候,先将资金记入到贷方中,这表示资金减少,然后在按期融资收入计算,在转入到别的租赁收入科目。同时出租人必须要对担保的余值进行定期的复查,如果出现增加的现象可以不做任何调整,但是如果出现了减少的现象就应该对其内容重新计算,在计算的过程中,要求其遵循谨慎性的原则。
二、在金融企业的会计实物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在金融企业当中更为注重的就是金融企业的资产的质量控制问题。在资金质量控制的问题上,要扩大金融企业计提减值准备资金的范围,还应该在相关制度当中,从金融企业的实际角度出发,针对相关的内容做出相对应的准备和规定,在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当中,当计提资产出现了减值的情况,要将会计入到本期的损益当中,这样能有效的保障会计报表的资金价值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从而提高了资产的质量。
要合理的计提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够根据人为因素故意缩小或者扩大资金的准本,必须要按照大的会计的错误进行修改,从而能够在相应的会计报表中附注事项以及调整金额,要加强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状况。
要完善金融企业的负债处理工作,要谨慎的对待负债揭示工作,严禁不正当隐瞒金融企业中所应该承担的债务。要在负债表中现实出符合负债条件的内容。这是金融企业中会计实物所体现出来的一种原则,能过有效地弊端在金融企业当中债务出现不合理的现象。
要把握好金融企业的收入问题。一般来说,贷款到期90天以后没有收回,所应该记录的利息必须要放在表外当中而不是记入到当期利息当中,对于已经收回的利息,如果在到期90天以后还没有收到,就应该去掉以前的利息,转入到计算。利息收入是金融企业当中最为主要的收入,所以说为了能够更好地掌握这部分的资金,要利用谨慎性原则针对利息收入做恰当的工作,使其能够反映出应对的真实性。
最后,在处理金融企业所产生的费用的时候,所有在筹建期间产生的费用,要归集在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当中,这其中不包括固定的资产构建,在金融企业经营初期,一次性的转入到这个月的损失和收益当中。如果说长期的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没有办法在以后的会期间得到一定的好处,那么就应该将没有摊销的项目余下来的资金转入到当期损失和收益当中。
结语:
总而言之,在金融企业当中谨慎性原则起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它针对会计实务当中所出现的弊端和漏洞进行了修改和更正,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金融企业阻挡了一些风险,维护了金融企业相关利益应有的权益。而且,就目前国情发展来看,我国已经进入了经济和金融高速发展的阶段,对于金融企业的发展岌岌可危。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利用谨慎性原则,提高金融企业在会计事务中的应用水平,更加有效地核实金融企业的资金收益情况,为企业的最高决策者提供最为精准的数据,为企业长期的发展和经济面貌提供一定的依据,这样才能够保障金融企业能够长期的生存下去。(作者单位: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项目教学法;行业会计;自主思考
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基地。着重于培养面向特定行业和特定岗位的操作技能型人才。动手能力强是高职院校学生的一大特点。在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的讲授中,也是注重实践教学。但是,高职院校学生也有一个很突出的缺点,就是自主思考能力差。而传统的教学往往忽视了学生自主思考能力的培养。传统的会计课堂教学,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写,学生抄;教师考,学生背”的比较呆板的公式化的教学模式,是典型的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费时费力,知识输出量少;不能全面启发学生的思维,忽视了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不能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难以培养出发展后劲足、开拓创新型的会计人才。
项目教学法是指将该课程中的知识、内容转化为若干个教学项目,在课堂中围绕项目组织和展开教学,让学生直接参与项目全过程的一种教学方法。此方法不再把能力作为知识来传授,而是使学生的能力在完成项目、任务中到提升。所以项目、任务的设计就成了项目教学的难点。《行业会计实务》是适应时下各大产业经济的迅速发展,结合新会计准则,以五大行业会计为基础,以就业为导向,从理论和实践两大方面为我院会计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需要而开设的课程。在《行业会计实务》运用项目教学法,能够将以前所学的知识进一步巩固,还可为学生创造一个发挥自我能力的空间。以下是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为例来谈谈项目教学法在《行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1项目目标: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开发成本的核算
2项目任务:对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经济业务做出账务处理,并准确核算出该房屋的开发成本以及结转其成本。
3为完成项目应具备的知识
3.1财务会计知识
3.2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核算知识
3.2.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核算流程
3.2.2土地开发成本的核算
3.2.3配套设施开发成本的核算
3.2.4开发间接费的核算
4课堂设计
4.1导入项目
胜达房地产所开发的金色蓝庭楼盘开发完成。该房地产此次开发该楼盘一并开发小高层、高层、商店、幼托设施各一套。请核算金色蓝庭小高层的开发成本。相关经济业务如下:
4.1.1结转自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13410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前期工程费42,000元,基础设施费675,000元。此类开发支出按各开发产品的用地面积进行分配,各开发产品用地面积如下:
小高层4000平方米
高层6000平方米
商店1000平方米
幼托设施1000平方米
4.1.2将小高层、高层商品房的建筑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标价为2,160,000元,这两栋商品房的预算造价为:
小高层1,260,000元
高层1,440,000元
合计2,700,000元
工程价款用银行存款支付。
4.1.3幼托设施与房屋不同步开发,幼托设施和各项开发产品的预算成本如下:
小高层1,600,000元
高层2,400,000元
商店1,000,000元
幼托设施 175,000元
4.1.4用银行存款支付开发间接费528000元,按各开发产品的直接成本将开发间接费分配计入各项开发产品的成本中。
除小高层未开发完成外,其他各项开发产品的成本如下:
高层2,265,000元
商店 785,000元
4.1.5幼托设施开发完成,实际总成本为186000元。结算其实际成本。由于高层和商店均已出售,所以决定将少提数计入未出售的小高层。
4.1.6将小高层完工验收,并结转其成本,等待销售。
4.2项目要求
4.2.1计算小高层的房屋开发成本;
4.2.2根据与小高层有关的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以会计分录代替)。
4.3展开项目
4.3.1小高层开发成本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