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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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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

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抗辩式教学;案例设计

传统法学教育缺乏职业技能培养、执业实践训练的倾向日益突出,因而兼具实用性和实践性的抗辩式教学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相比而言,抗辩式教学的实用价值毋庸置疑。但是如何推进抗辩式教学在法学教学体制中的应用和设置、抗辩式教学需要哪些教学手段、如何整合现行教学资源等等具体问题,都有待进一步论证和研究。于此,本文以“案例教学”为索引,微观探讨抗辩式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

一、法学抗辩式教学中案例教学的重要意义

(一)案例教学是还原法律适用场域的最佳手段

在抗辩式教学的实际应用中,案例教学无疑具有重大作用。抗辩式教学关注法律执业实践训练、关注法律职业技能培养,这种面向司法应用、司法实践的培养理念,必须回答和解决实际发生的问题:法官、检察官面对疑难案件时,找出破解难题的办法;律师面对互相抵触甚至是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则,论证出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适当规则。毫无疑问,我们不能把课堂带到真正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但是我们可以把发生在司法实践部门的问题,浓缩设计成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来还原和再现法律发生的真实场域,在课堂上,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现实问题,最大化地激发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在真正的体验中锻炼和充实学生的能力。这就好像技工学校的学生,面对真正的机床,看到机器的故障,必须进行现场故障排除的检查和维修的训练一样。体验和感受,才能全面展现以问题为中心的思维能力和推进问题解决的创造能力。

(二)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导向的最佳教学手段

传统教学方式强调以老师为导向的一言堂式教学模式,老师在上面讲得津津有味,可是学生未必有所收获。问题不在于老师讲授了多少,而关键在于学生真正习得多少。也就是说,以往我们只用硬性的指标(如教学大纲、教学讲义、教学周历)去规定和关注老师的知识讲授,却忽视了最为重要的问题――学生的接受和理解。学生不接受、不理解,所有老师的讲授就是零,甚至是负效应。抗辩式教学,就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做了一个互换,这种模式强调以学生为导向,强调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导地位。其中,案例教学就是以学生为导向的最佳手段。

在案例教学的方式下,老师退出了讲台的中心,学生要主动学习和了解浩如烟海的法律规则,懂得查找运用这些资料的最佳方法,还要掌握相关方面的许多知识,特别是有关案例的法律渊源、历史背景和它涉及到的各种逻辑关系,只要能发现问题,并加以系统论述和批判,提出让专业人士信服的独到见解,就是案例课程最大的价值。学生的主动学习和老师的适当指导,就会导致:学生不在被束缚于老师教学大纲涵盖的知识重点范围内,不在被束缚于老师所提及和思考内容的范围内,而是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不断地探索和发现。学习探索的范围也会最大程度地扩大和拓展,随着而来的是对自身能力和素质的不断反思和调整提高,而这正是职业能力和实践技能迫切需要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案例设计

案例的设计与指导是案例教学的最为重要的环节。因为如果案例不具有对抗性、不具有争议性、不具有典型性,就无法增加辩论的激烈性,进而无法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无法充分实现“以学生为导向”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因而案例教学必须进行科学设计和指导,否则只会事倍功半、费力低效。故笔者认为,下述原则是案例设计与指导要遵循的重要指南。

(一) 案例的设计应该关注法律思维的培养

当前,我国法学高等教育中也存在案例教学。但这种案例教学的设计,是一种三段论式的设计方式,即为了证明某一个法律规则(大前提),找到一个实际案例(小前提),进而得出结论法律规则判断为合法或非法。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大前提),现有欲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出资1万元(小前提),那么这个投资人的出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呢?不符合(结论)。因为1万元没有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很显然,这种案例的设计毫无专业水准。对于没有受过法学专业训练的人,也可以根据逻辑推理,轻松得出判断。说到底,这种案例教学的失败之处在于,案例设计不须要分析思考、推理论证,说到底,这种案例不会锻炼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而如果案例设计,是一种发散式的设计,没有老师提前的归纳和总结下对案例的剪裁,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不仅仅是正确答案的获得,而是把相关问题的原生态模式展现出来,不限定分析的思路,不设定确定的答案,重要的问题在于:学生通过对案例中所涉猎的基本问题的分析和判断,独立地设定和探索思考和论证的角度,其所查阅和分析的资料范围可以远远地超出案例本身,案例只是提供讨论的论点和中心,而整个的论证过程完全是发散式的、创造性的。

(二)案例的设计应该关注辩论技能的培养

“由于法律规则本身的模糊不清、法律规则相互间的冲突和竞合,再加之具体案件中当事人证据的事均力敌,在很多案件中,律师都有抗辩的余地。”因此,在法庭诉讼活动中辩论就是不可或缺的技术能力。而辩论技能恰恰又是不经培训,很难拥有的技能。如果不掌握辩论技能,就无法找到对方的论证核心和重点,无法快速找到其论证的破绽和不足,无法形成有的放矢的回击。因此在这个看似简单的过程中,要充分掌握下列技能:破题――找到论述的核心和方向,破题不好只会南辕北辙;立论――确立分析了进路和资源,立论不足只会独木难支;论证――形成缜密的思维推理和准确的言语表达,论证不利就会全军覆没;驳论――快速找到对方破题和立论的破绽,形成有力回击。这些技能是在长期的辩论实践基础上积累起来的,而且毫无疑问,为这些技巧做支撑的是强大的知识储备、多角度的思考方法、深入的分析研究、高强度的言语表达训练。因此辩论是一门技术,又不仅仅是一门技术,它是学生必有的经历、必备的素质。

三、现行教学体制下案例课程的设置构想

(一)案例课程的评价标准应从结论走向过程

以往的案例课程评价标准是学生的结论。答案是合法,学生的答案正确,那么是否有论证过程并不重要,只要把相关法条列出即可。而抗辩式教学模式下,评价学生的标准,不是以结果为导向,也就是说,学生得出的结论并不重要,如果结论对了,但是没有对案例资料的分析整理、没有理论和实践资源的结合论证,那么这种结论只是空壳,学生并不能因此得到高分,相反,高分的获得必须建立在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论证基础上――对案例资料仔细地分析和整理,最大程度地扩大对所涉猎问题的查阅和研究范围,法律本身就是生活,因此真正深谙法律的人,应该是掌握更多生活知识的人。恰当地分析和论证所得结论的合理性。这样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会激励学生的学习方法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法律人自身的法律思维。所以,以过程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与培养具有法律思维的人才目标相匹配。

(二)案例课程设置中必须增加辩论课程的环节

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案例教学法;策略

一、案例教学法的含义

案例教学方式即在教学中通过对生活或法律案例的引用,实现对学生思维活动和课程能力的培养。在案例教学课堂中,教师处于引导地位,通过案例导入,创设交流的情境,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从而提升教学效果。在案例的甄别与选择环节,教师围绕单元课程的具体内容,选择具有一定相关性、真实性、典型性以及多元化的案例,多视角、深层次地为课程内容进行辅助讲解。

二、案例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现状

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属职业型教育,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教育及技能培训,目的在于为社会培养大量的专业型、技术型人才,实现社会劳动人才结构的多元化。《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内容说教性质较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课堂知识接收率。为提升教学效果,部分教师采用案例教学。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案例与课程缺乏典型联系性;第二,案例导入缺乏情境渲染;第三,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处于主体地位,忽视师生双向交流活动。为提升案例教学效果,下文对其应用策略进行分析。

三、案例教学法在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提升策略

(一)关联案例导入,强化学生理解

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课程内容中,以法律基础单元为主的部分单元课程在内容设计方面具有理论性和政治性较强的特点,涉及到法律知识与国家政治机构的组成模式,中职学生在理解和吸收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基于此,教师在采取案例教学方式的过程中,可以围绕该课时的具体内容,选择关联性和典型性较强的案例,在进行课程知识讲解时将案例与理论知识有机结合,通过生动直观地讲解与分析,帮助学生理解课程含义,牢固掌握课程的知识点,强化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整体把握。

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二课第一节“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课程中,教学目标包括帮助学生了解基本的劳动权益保障途径。教师可以选择劳动权益保障案例帮助学生直观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拒签合同的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同时出现了合同签订短期化的新问题,小李在广州某企业从事销售职业近六年,与企业的合同签订以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该方式使得小李对公司的用人理念缺乏安全感,小李认为,在该工作环境下,自身工作能力技能无法的到培养,并且随着年龄增长,再次求职的难度呈伴随性增加,如果被公司解聘,自身的劳动权益无法的到保障。案例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化,帮助学生认知到合同的短期式签订侵害了劳动者的权利。教师通过导入案例深化了学生对课程知识的认知。

(二)创设案例情境,引发学生思考

传统的课堂教学采用“填鸭式”教学模式,教师可以通过采用情境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围绕案例内容在课堂上创设案例情境,通过提问、演示等方式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促使学生在案例导入的过程中自主思考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意识。

例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十课的第一节“运用刑法武器依法制裁犯罪行为”,教学目标包括帮助学生认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对其判罚措施。教师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选择具有一定探讨价值的案例,重点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某省发生一起八毛钱抢劫案,犯罪人员沈某、王某在对学生安某、陈某进行抢劫,结果只在陈某衣服内搜出八毛钱,事后两位犯罪人员被警方抓获,法院判定抢劫事实成立,判处刑期一年并缴纳八千元罚金。教师根据案例特点,提出问题:抢劫金额只有八毛,法院的判决是否过重?以此激发学生结合课程知识进行独立思考:抢劫行为的危害性在于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危害了社会安定,因此对该行为的判罚不以抢劫金额的量度为转移。教师通过创设案例情境,引导学生对课程要点进行自主思考,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开展案例讨论,实现双向交流

教师在以课堂讨论为基础的案例导入过程中,可以适当减少案例辅助效果中的说教性和指导性,注重联合学生进行案例的讨论与分析。学生在接触到案例后,通过捕捉和收集与案例相关的课程理论知识,同时进行缜密的思维活动,针对讨论主题提出思考与判断,教师将讨论观点进行整合与补充。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强化了对课程知识的理解,锻炼了理论知识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同时深化了教师的思考,有助于教师完善教案内容。

综上所述,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案例教学模式的应用可有效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效果,提升中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从而推动我国素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忠华.案例教学法在中职德育课教学中的运用[J].现代教育,2013,14(03):116.

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案例教学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市场对大学毕业生需求旺盛的同时,对其职业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大学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职业发展中出现不少新问题,国务院在国办[2009]3号文件中要求高校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程。如何上好这门课程,突出课程的实践特色,充分发挥教学效果,这是每位授课教师关注的焦点。在实际教学和研究中,笔者发现把案例教学法灵活运用到教学中去,同学们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一、案例教学法的定义

案例教学法(Case Study),是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郎道尔教授在1870 年提出和创立,不久就被广泛应用于法学院、商学院的教学。案例教学法是利用以真实的事件为基础所撰写的案例(case)进行课堂教学的过程,让学生对典型事例分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以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它突出学生为中心,师生进行交互式探索和实践,从而提高其实践能力。在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中运用案例教学,是从教学目的出发,以学生在职业规划、求职择业、职业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作为教学材料,通过课堂教学过程的设计和实施,再现真实的职业指导、就业推荐、职场发展的场景,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并作出判断与决策,加强学生对就业知识的理解,提升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能力。

二、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案例教学法应用到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中,能发挥以下重要作用:

1.能由内到外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长期以来,传统的教育过于强调教学是教师主导下,学生认识、接受人类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单向灌输和居高临下的特点过重,势必束缚和阻碍学生个性和创新精神的发展。而案例教学法从学生主体需要出发进行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的教学,经过教师精心准备把抽象的理论转换成具体生动的事例即案例交给学生,由于精选发生身边同类、真实有针对性的典型案例,且每一个案例“卖点”突出、各不类同,对青年学生有特殊的吸引力,激发他们独立思考、主动探讨,在分析案例、讨论案例、解决问题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求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能由点到面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受中学传统教育模式影响,不少大学生仍把中学应试教育“课堂记笔记、课后看笔记、考试背笔记”的僵化学习方法和习惯延续到大学学习,被动式学习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而案例教学法从活生生的具体事例出发,由“点”入手,从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辐射到一串串知识点,把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让学生在启发、讨论、分析中形成“面”上的知识点,进而提炼出教师要传授给学生的指导理论。从案例讨论、分析的实践中推出的“理论”是来源于学生原生态的思考,更容易让学生在案例中把所要掌握的知识理解并记牢,并顺畅地应用。

3.能培养学生的独立意识和动手能力。网络时代下,信息的总量和速度日新月异,催生90后的大学生对信息和知识更热衷于“快餐式”的少劳多获,甚至“COPY式”的不劳而获,导致学生在课堂上人云亦云、盲从大流,不喜欢自己独立思考、不重视在课堂上表达个人观点,更不喜欢没有唯一标准答案的案例分析,结果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没有得到锻炼。由于案例教学不追求现场能否得到唯一、正确的答案的结果,重视的是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重视集体讨论和相互交流,学生要在课堂上完成任务或有所表现,就必须磨练自己的独立分析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学会与他人的沟通,力争在以理服人的讨论中说服对方、得到大家认可,在 “学以致用”的案例教学实践中积累解决问题的动手能力、操作能力,最终学习能力得到提升。

4.能实现指导全渗透和“软着陆”,是实践通向理论的有效途径。如果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只喜欢用一套套高高在上的理论来直接指导学生,不重视从来源现实、贴近学生的实际案例出发,从不同角度来对理论进行渗透式的指导,再好的理论也无法成为适合学生消化吸收的知识营养,教学效果也将被大打折扣。应用案例教学,理论从现实生活的具体事例出发,来源实际、亲近生活、贴近学生,这既符合青年学生思维活跃的特点,还让他们获得不亲身实践也能在课堂上接触、处理各种各样实际问题的机会。在案例教学中,实践通向理论的途径变得通畅,理论与实践得到自然紧密的融合。

三、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和实施

1.厘清教学目标。通过激发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促使学生理性地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求职能力、职业发展能力是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教学目标。案例教学就是通过发挥学生主体地位,让学生投入案例,充分表达意见,锻炼学生的独立分析和实际操作能力,在启发式教学中完成上述的课程目标。

2.精选教学案例。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基础和核心,它源于现实,高于现实,与学生实际越接近,教育效果越明显。这要求老师们要细致地观察学生在求职期间的生活,群策群力收集具有典型性、影响性的案例素材,供集体备课使用。选取的案例一要引起学生的注意,能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展开讨论;二要有弹性的伸缩空间,能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和多角度的思维;三是针对性和时效性要强,能与时俱进地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设计课堂组织。在课堂组织设计中,一是将学生分为4~6个小组,每组6~10人,同时准备投影仪、多媒体、道具等教学设备为案例的展开做好准备;二是做好教学案例的充分展示,学生以个人或小组的方式进行准备或案例分析,写出分析提纲和思路;三是案例教学要与小组讨论紧密结合,设计出讨论辩论、指导点评、归纳总结等步骤;四是突出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角色扮演。

4.营造课堂热烈讨论的氛围。课堂中,学生们能否围绕演示的案例进行热烈的讨论是取得理想教学效果的前提。在进行课堂案例讨论阶段,教师要注意控制讨论进度,想方设法鼓励学生角色投入和全程参与,让学生相对独立去分析、发现、探讨,找出破解问题的最佳方案。课堂上案例讨论时,有些教师习惯倾向于自己的总结,却不重视学生的总结,这恰是容易被忽略的教学关健环节。案例教学法关健点之一就是要求教师善于引导学生进行恰当的总结,有意识引导学生深化观点,善于总结学生的总结,多给予学生认可、肯定的鼓励。同样的知识点,让学生全部或部分总结出来,比老师直接说出来的效果好得多,且影响力更大。

5.坚持评估反馈。一是在授课中,将学生考核成绩与案例教学讨论环节的课堂表现挂钩。避免学生对讨论应付了事、不主动独立去思考、发言不积极,真正让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主体。二是在一个阶段的学习完成后,指导教师应注重听取学生的反馈,并对上一阶段的教学效果做出评估。三是课程教研室要通过对学生、教师的反馈对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做出及时的评价和调整,以确保案例教学的效果。

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案例范文第4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一、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融入案例教学的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集思想性、政治性及实践性与应用性于一体的课程教学中,为了让学生深入了解其精神内涵,从心灵深处感受到并自觉自愿地践行,需要融入一些鲜活的案例及实践体验,让教学内容通过案例的解析传递给学生,避免教师生硬的灌输造成学生的反感情绪。作为入门课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其教学成效对其它思想政治理论课具有很强的示范性。而案例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仅有利于教师在进行案例分析时有针对性的正面引导,而且由于学生参与了案例的解读分析,更容易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唤醒他们的正义意识。

二、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可行性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和心理需求的新的教学尝试。有学者说,把案例教学模式灵活运用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无疑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新的契机,必将同多媒体教学一道成为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改革的新的突破口。

1.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有专家提出,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务必要在提高课堂讲授效果、加强实践环节、引进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考试方式、增强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下工夫。而案例教学法的特色在于其采用的开放式、自由式、互动式授课方法,这一特色恰好改变了传统的课堂“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和以教材为中心”的“三中心”模式,实现了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系统性与专题性相结合、教师引导与学生思考讨论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平时表现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等六个方面的有机结合,这正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2.案例教学法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以法律基础案例教学为例,高校法律思想教育的教学目标要求学生通过一定的法律学习和法制教育,使学生能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制现状,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目前各高校的教学依据主要是以教材即《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为主,按现有的教材来看,其内容以宪法为首,囊括了行政法、经济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劳动法、诉讼法等各法律专业所有主干课课程,内容相当广泛。再加上法学理论的抽象性和法律基本知识的复杂性、学生的不重视等原因,如果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那教学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3.案例教学法这种教学方法适应学生的特点。一是典型案例现实性、针对性较强的特点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从心理学角度看,越是靠近自己的事物,人们越关心;越是具有权威性的东西,人们就越崇拜,即所谓的“邻近效应和权威效应”。当代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普遍较强,对现实生活中的诸多问题大都有自己的看法或观点。案例教学法将来自生活、来自社会的活生生的案例摆到学生面前,一下子就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住。二是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从身心发展规律看,大学生正处于“第二断乳期”,正从幼稚走向成熟,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随着生活、学习环境的改变,他们的内心世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观开始成熟,思维能力进一步提高,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他们根本不满足于教师单一的知识灌输,不喜欢教师在课堂上一个人从头讲到尾,不满足于被动接受结论,他们希望有自己发表看法的空间,渴望展示才华、锻炼自我、发展自我。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实际上就是大学生自我表现、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过程。

三、结语

“基础”课教学存在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如何让大学生快乐地去学习掌握相对抽象枯燥的理论。笔者两年来实行案例对比教学法的教学实践证明,此方法能极大地激发大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对案例的对比分析,能够深化他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理论的说服力。通过富有历史性和时代性、思想性和文艺性对比型案例的分析讨论,使得课堂教学变得既能体现出历史性的终极关怀又充满时代气息,既有思想的深邃又不乏生动活泼,这样能够较好地增进“基础”课的厚重性和实效性,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王晨光.法学教育的宗旨――兼论案例教学模式和实践性法律教学模式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作用和关系[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6):33-44.

[2]侯淑波.法律案例教学与教学系统观[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