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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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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主要经济配置的手段,不断的发展扩大市场经济需要信用体系的完善,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为了进一步实现和提高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的成本,实现市场经济的有序化、公平化竞争。市场经济必须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发展现代市场交易必要的因素,遵守信用交易的原则。针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影响之恶劣,必须全面的提高信用的重视程度,对于信用缺失严重制约经济发展,建立有效的信用体系。充分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信用监督管理的立法和制度完善入手,加强信用的监督管理,扩大推进产权的改革,强化内外部信用管理,专注国际市场的机遇,以诚信为核心打造企业的发展信用中介机构。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信誉机制,建设国际信誉机制,实现当前市场经济下,跨国公司良好的市场信誉积累,提高技术管理的水平,维持市场运作。开放利用国外先进的社会资本,建立市场秩序,实现信誉的转移。文中在从工商行政管理的理念入手,充分的发展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的提升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符合我国国情的信用制度。

一、当前市场经济信用现状

1.信用缺失的危害。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的危害。信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以市场发展为取向改革的进程缓慢,在很大程度取决于信用制度的缺失,但是由于当前经济运行中,市场经济严重缺失,信用制度的支持匮乏,使得假冒伪劣产品屡见不鲜。在实际的生产企业的资本结构扭曲、债务问题的状况频出。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较热的环境下。尤其是在资本新兴市场上虚假的业绩,已经成为当前市场发展的障碍。说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缺失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进步。社会信用环境制约着社会消费、投资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企业的投资、融资以及引进外资的情况,同样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讲信用所造成的危害加剧了信贷的风险,冲击着市场发展的秩序,造成了信贷危机。信用缺失使得人们心理上缺乏安全感,人们对于未来具有不确定性的预期。信用缺失产生的危机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心理上的期望,加剧了人们对于未来的恐慌,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信用缺失使得企业的生产要素的交易成本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信用缺失使得市场经济的机制漏洞逐渐的增多。使得市场经济发展受到自身局限性的影响,盲目的发展商品造成经济活动和市场秩序的紊乱。缺乏信用制度基础,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使得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公平性难以保证。信用的缺失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金融风险,企业长期的交易设置了障碍,导致的商业信用缺乏,使得企业进入金融市场投融资渠道获取资金的扩大规模、经营受限。2.信用缺失的原因。市场经济信用缺失的原因。信用缺失使得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交易的效率降低,交易的难度增加,严重的信任缺失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额外交易的成本,提高企业的贸易风险。信用的严重缺失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政府对于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落实发挥,造成市场经济混乱秩序的不良市场发展的趋势。造成信用缺失的原因很多,但多数来源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信用不足是当前我国社会转型升级的必然产物,誉国家信用文化道德状况密切相关,在市场建设过程中,与道德情操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经济建设,人与人之间缺乏基本道德。政策的多变加大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市场经济体制的不确定性以及在相应的完善摸索阶段,市场经济发展的政策多变性难以避免,相应的正如摆脱不了计划场经济的思维模式对于市场经济。信用信息的透明度低,使得企业的发展受到限制,政府长期的介入市场经济发展,助长了企业的失信,使得企业对未来发展没有预期。3.市场经济形势下信用建设的新形势。市场经济形势下信用建设的新形势。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信用缺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的信誉和国际竞争力。信用已经当前国家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国际投资环境的重要尺度,但是由于我国当前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国际投资的严重制约因素。信用缺失现象,影响了现代交易支付手段的应用,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信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信用缺失现象的严重状况与市场经济发展背道而驰。

二、工商行政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的构想

1.政府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相关法律的支撑作用,随着市场需求不断的完善,信用管理体系运用各种信用工具,管理使用帮助信用交易方式。信用在现代管理阶段取得快速发展。正确的报告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诚实放贷,积极的借鉴国外的法规,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的各项制度标准,准确的反应企业的经营情况,通过法律手段明确企业的资产,对实现公平准确的评估企业的个人资产,为企业信用活动提供真实的自信。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必须明确政府的管理权限,对于在政府的管理权限之内考虑相关的矛盾,对于缺乏风险意识企业的进行科学的引导。政府加快审批制度的改革,减少审批流程和审批的内容,增加信息的透明度,对违法行为及时的给予纰漏。符合相应的工作人员行使权利的必须规范在执行公务,依法办事,为约束企业的行为对企业的进行监督管理奠定基础。2.企业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加强企业内部信用的管理,提高市场交易信用的透明度,极大的减少因授信不当而导致的企业经营风险,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对于失信的企业和市场机制、使用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在管理中被筛选掉,积极的发展科学有序的市场环境,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发展。制定符合实际的信用管理政策,在制定信用管理政策积极的考虑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围绕企业内外部发展的经济环境对产品的发展现状,资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能力,使得其发展与企业相匹配的信用管理制度。并注意规避交易风险和信用管理,建立客户相应匹配的信息对称性,在企业经营风险的来源上对客户数量和质量进行密切的关注。3.社会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在市场经济体系构建中的地位。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社会道德建设,以互相责任为核心的道德世界,相互信任、相互承认平等的原则,尊重他人的人格。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强化契约精神。对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建立信用体系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开放企业信用数据库向信用中介企业开放,减轻信用中介机构的负担,在通讯技术上提供相应的着支持政策给予引导,在监督管理上加大力度,加强对其信用产品质量的监督,重视信用中介置于需要信用产品开发。加强信用行业的自律,行业管理协会要承担起行业自律的工作。

三、结论

信用经过了数千年的发展历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信用活动日趋成为主体,信用作用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仅次于利益成为第二市场运作的动力源泉,同时信用风险同样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企业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风险逐渐呈现出来扩大的趋势,在合理规避风险,健全市场信用体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共同的努力。通过对工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究明确工商信用体系建设,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指导作用,指导市场经济的发展秩序,确实加强信用监管,做好监督管理的工作。

作者:白一可 单位: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参考文献:

[1]王正源.发挥工商行政管理优势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的思考[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04).

[2]杨陶.工商部门在构建市场主体信用工程中的定位与任务[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12).

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资市场问题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重大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信用缺失。针对当前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缺失的状况,各级工商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探索农资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

一、农资行业的发展与特点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农资流通领域改革开放,农资经营由供销社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农资生产企业、农技推广部门、农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都纷纷涉足农资流通市场。农资行业发展到现在,已形成国有农资公司、农技站(土肥站)和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的多种经济成分、多形式、多渠道格局。但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进步,农资市场日趋复杂,出现了监管主体乱、市场主体乱、农资商品乱等问题,在资源配置、流通体制、竞争机制上畸缺而无序,致使农资商品流通秩序发生紊乱现象。这些问题使监管执法的难度也相应增大,简单的市场巡查、农资质量定向检测等普通监管手段已不适应当前农资市场的发展需要,急需建立科学高效、监管有力、行动协调、反应快捷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维持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保证。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礼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举措将有力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

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以培养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遵纪守法为核心,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和运行机制建设,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从而从根本上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实现农资产品监管关口前移。

二、农资市场信用缺失原因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产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遵守行业信用。近年来,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遵守行业信用,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产品。综合分析,农资经营者不遵守行业信用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行业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农资行业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致使部分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而暗地里降低农资市场生产和流通的标准,以至于不断出现农资质量问题。只有加强相关立法,才能迫使农资生产者和经营者将农资质量保障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提高农资质量监管水平。

第二,当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发展,这与我们注重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是分不开的,但与此同时,我们却在相当程度上忽略了社会的信用建设,特别是市场参与者的诚信建设。个别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获取高额的经济利润,坑蒙拐骗消费者,不求企业的长远发展,不求自身信用建设。农资行业之所以出现屡禁不止的质量问题,也与这一行业的参与者忽视自身信用建设分不开。

第三,缺少社会信用建设的氛围。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和法律不健全,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导致社会的各行各业都缺少信用建设的氛围。这种缺少信用建设的社会氛围对于农资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导致农资市场不断出现问题。

三、构建农资行业信用体系的对策

2011年8月1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工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建立世界上最大的“国家级经济户籍库”,对全国多达上千万家企业划分不同的信用等级,相应给予不同的监管方式。建设农资市场监管信用体系,是新时期顺应社会诚信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农资行业加强市场建设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构建这一信用体系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农资市场信用管理体系

建立以“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参与、协会配合”的农资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农资企业综合信息数据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市场信用管理体制,明确农资市场信用管理工作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手段等。工商部门对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框架进行总体设计,并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具体建设方案组织协调。

加强农资企业综合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实行辖区管理,及时更新,确保企业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逐步实现工商、农业和质监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1.公开企业基本登记事项记录。企业登记事项是企业最基本的信息,属于社会公共信息,是了解企业信用的原始数据,依法通过网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2.公开违法行为记录。对行政处罚结果按照分类监管的不同要求进行公开,作为企业信用信息予以记录并可提供社会查询;对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吊销公告。

3.公示典型违法企业。对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将该企业违法情况通过网络等形式。

(二)建立农资市场信用标准

农资市场信用标准是评价农资生产和销售企业信用等级的尺度和依据。只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市场信用标准,坚持独立、公正和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评价,保证评价结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2007年1月,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加强行业信用等级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是为我国农资市场信用标准建设而做的初期努力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我国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农资市场信用标准还存在不足之处。为此,一方面要在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继续朝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从而做到对信用评价单位的信用等级核实无误。只有这样,农资市场信用标准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取得成效。

(三)完善农资市场信用评价制度

农资市场需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运行的信用评价制度,以保证评价结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建立由政府部门、农资行业和社会三方组成的评价主体则是必然选择。例如由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农资市场信用作出相应的评估,积极借鉴农资行业协会意见和建议,并采取听证的方式多方听取社会意见,对企业农资市场信用作出正确的评价。

工商部门可以农资经营者“经济户口”为依托,结合对经营主体市场交易行为的动态监管,对所掌握的

与其信用相关的主体资格、经营行为、遵纪守法情况、商标注册认定、广告行为、合同管理、质量认定、受表彰奖励情况等信息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确定各类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将其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守信企业,B级为警示企业,C级为失信企业,D级为严重失信企业),从而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A级农资经营户的扶持力度,适度管理B级农资经营户,强化C级农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严管D级农资经营户,定期向社会农资经营者的信用信息,预警和引导农资消费。同时,在农资经营者中大力开展“文明诚信企业、商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农资商品放心店”争创活动,引导农资经营者诚实守信,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诚信的良好经营氛围。

同时,鉴于政府能力的有限性,有必要引入专业评估部门来帮助政府分担农资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压力。专业的农资市场评估部门作为独立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之外的独立评估机构,由于与其他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因而在评估过程中更能体现独立性与公正性。因此,政府有必要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鼓励专业农资市场评估组织的发展。

(四)建立农资市场信用披露制度

农资市场信用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存档,是做好农资市场信用工作的基础。政府应当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方式来将农资行业信用状况向广大消费者公布,确保行业内其他相关企业和普通民众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了解这些信息,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和生产提供借鉴,为消费者的消费选择提供依据。鉴于当前信息传播技术和手段的现状,保证农资市场信用披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1.构建农资消费预警网络。充分利用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的检测手段和专业技术优势,实现检测结果共享。同时,不断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管,及时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和农资消费指导信息,保证农民用上合格放心农资。

2.政府担任农资市场信用披露的主体。不论是利用电视、报纸、广播或是互联网等传播手段,政府必须作为农资市场信用披露的主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由于政府能力所限,无法确保每次披露的农资市场信用完全真实准确,需要通过社会反馈进行修正和调整。

(五)完善农资市场信用奖惩体系

工商、农业、质监等农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信用等级状况,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要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如在年检、抽检、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便利;在农资直补政策享受和农资龙头企业评选等相关优惠补助政策方而优先,建立有效保护和激励机制。

同时,还要建立严格的不合格农资退市制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质量不合格农资严厉查处,及时追回、收缴、罚款;对虚假宣传的,及时警告并消费警示。对严重违反农资管理制度,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可采用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商品以及其他行政处罚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快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快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创新农资市场监管体制和提升行业监管效能为主线,按照“引导、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通过实施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农资打假,建立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监管机制,进一步深化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农资企业加强自律建设,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良好经营环境和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农资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涉及农资市场建设的诸多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信息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农资市场信用法制建设水平。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有关农资市场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守信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农资市场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农资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农资基本知识,提高农民对农资的鉴别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积蓄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原动力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在推进市场信用建设中,责无旁贷,大有作为。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不仅从根本上约束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而且还会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有序。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是全国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二十多年来,它从“鸡毛换糖”起步,“马路市场”、“棚架市场”起家,五易其址、九次扩建,逐步发展到现代化的国际商贸市场,走过了一条极不寻常的发展历程。其中信用危机曾一度成为困扰市场继续发展的绊脚石。过去,少数心术不正、见利忘义的不法分子从事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义乌市场也由此遭遇了“信用危机”,曾被列为全国打假重点区域:随着义乌市场逐步融入国际经济一体化,市场主体要走出去、走得远、走得好,提升国际竞争力,必须以信用作为国际交往的“通行证”:当前全社会信用建设步伐加快,打造“信用义乌”已成为义乌市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建设一个诚信的市场、文明的市场已成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强烈呼声。特别是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工商部门面临的压力更大。义乌市场经营面积达260万平方米,商位5.8万个,而工商监管干部仅40余名,繁重的监管任务与薄弱的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工商成了“市场消防员”,传统的监管模式已经难以适应现实监管需求。

面对这些来自历史的、国际的、社会的和责任的种种压力,我们深刻意识到,要彻底改变这一现象,重树义乌市场形象,必须坚持“质量立市、信誉兴市”不动摇。坚持工商监管创新不动摇。失信,只能给市场带来昙花一现式的繁华;守信,才是支撑市场持续发展、持久繁荣的关键。在新时期,工商部门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打造义乌“信用市场”的重任,这不仅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工商实现科学监管工作的需要。只有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才能进一步提高工商监管效能,加快促进市场的信用建设步伐,促进市场的规范有序与繁荣文明,才能做到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消费维权、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

二、依托信息化平台。提升信用分类监管的公信力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部门依托信息化技术,根据市场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将经营者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者、不同类别商品和不同经营行为实行不同监管方式的监管模式。为确保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包括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反馈、信用激励、信用公示、信用预警、信用维护等制度,建立起一套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反映经营户信用状况。符合大型批发市场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为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搭建总体框架,注重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以信用评价结果为基础和依据,是对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实践与运用。义乌市信用评价体系由市场主体准人、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广告管理、日常检查、商标管理、案件管理等模块构成,分别录人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时的原生性信息,年检验照时的再生性信息,工商、公安、税务、银行和市场业主等部门在市场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发生性信息,以及经营主体荣誉性信息,通过信用管理平台整合形成经营者素质指标、品牌指标、行为指标、监管指标等63个信用指标,经综合运算生成信用评价结果;初步实现了市场主体信用由一个抽象概念,向可分析、可量化的信用指标的转化,为实现精确监管提供了可能和依据。

(二)设定等级评定,注重市场信用分类的科学性。整个信用数据是由信用基本分、信用积累分与信用流失分三部分构成。信用积累实行守信加分制,信用流失实行失信扣分制。通过计算机整合各个模块信用信息,每半年自动生成评价结果一次。为使评价结果更具科学性。我们将市场经营户信用等级分为六个级别,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B、C、D六级。AAA级表示优异,AA级表示良好。A级表示信用稳定,B级表示信用波动。C级表示信用低下,D级表示信用丧失。评价结果是工商机关对市场及其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目前,共评出AAA级经营户601户。AA级5787户,A级50908户,B级176户,C级78户。D级20户。

(三)运用公示反馈。注重对经营者的警示性。我们通过三种途径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反馈,突出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化运用。一是星级商位评定,制订了《星级信用商位评选管理方法》。对信用等级为A级以上的商位,实行逐级递增、定期授牌、动态考核,“星级”恰如其分体现了商位的诚信度,人们将星级商位称之为市场经营户的“诚信指数”。二是公示查询,在市场内设立200多台“信用查询系统”电子触摸屏,采购商与消费者通过输入商位号码,就能方便查询经营者的信用等级。三是监管预警,依托工商综合管理平台,对有问题的经营户及时提示性和限制性警示,使经营者信用情况始终处于工商动态监管的视线中。同时还通过设置一系列的惩戒机制,使信用评价的警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四)汇集综合指数。注重单体信用与整体信用的一致性。最近,我们在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义乌市场信用指数”平台。市场信用指数以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为基础,由信用管理指数、经营者素质指数、公平竞争指数等8个分类指数综合而成,较为全面反映义乌市场信用发展变化,对市场整体信用起到“风向标”的作用,较好地实现了信用管理、风险预警、政策实施三位一体的高度统一。市场信用指数的,预示着市场监管真正进入“指数时代”,实现了单体信用与整体信用的互补。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执行力

信用评价结果可以让市场监管部门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衡量每个经营户的信用状况,从总体上把握整个市场的信用波动情况与发展趋势,为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提供一定的参照标准和科学依据。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表现形式是差异化监管,手段是事先预防,目标是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核心是以人为本。

(一)讲究效能。实施差异化信用

监管。差异化监管的根本是以效能为先。它贯穿于市场监管的全过程,不仅表现在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实行不同频率的监管,而且还表现在对不同商品类别、不同经营行为实行不同等级的监管。一方面,我们以市场经营户不同的信用等级,实施ABC三级分类监管。A类监管为较低频率的监管,适用信用等级A级以上商位,一般每月巡查一次;B类监管为适度频率监管,适用信用等级B级商位,一般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C类监管为较高频率监管,适用信用等级C级商位。可根据需要随时巡查:对于信用等级为D类的经营户,通过吊销执照,责令其退出市场。另一方面,我们以商品的重要性、易侵权性为标准。实行商品种类分级监管。对易产生政治性错误、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商品,列入一级监管。实行严格的备案准入:对有可能损害我国商品质量形象、容易引发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商品,列入二级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并择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其它商品,列入三级一般性监管。以引导规范、行政指导为主,着力提高商品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注重预防,前移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关口。长期的工商监管实践表明,将失信行为处置在始发阶段,“防于未发、管于人市、控于未萌”,是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事半功倍成效的关键。对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以人为本。以防为先,前移监管关口,确保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实施。

一是狠抓经营者素质的提升。几年来,我们以建设商业文明为使命。以培育诚信商人为宗旨,着力提升经营者的综合素养。开全国之先河,创办个体工商户培训学校,先后启动了“6300”、“5511”培训工程。开展从商道德、电脑、英语、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免费轮训;签订“不制售假冒伪劣责任书”,提升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学习型市场”创建、“春蕾行动”和“市场带百村”等活动,注重对经营户生存价值观的引导,突出人文精神、社会责任和道德操守。此外,我们加强对市场业主教育培训,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二是实行品牌准入与比对监测。为建立较为完善的品牌保护体系,我们建立了全国首个商标品牌数据库,对一些国际品牌、驰(著)名商标进行品牌明示,对总、总经销等特殊经销品牌商品进行挂牌经营,发挥品牌比对、验证、公示、查询等监测功效,实现“小网络监管大市场”。三是推行重点商品准入制度。对食品类商品,我们自行研发了“1311”准入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一张商品质量反馈预警网为核心,以实施“索证验证、购销台帐、商品检测”等三项制度为保证,通过发放一张“商品索证明示卡”和粘贴一张“备证标记”,实现商品质量“事前过滤、事中监控、事后追溯”。四是落实合同保障制。为降低信用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合同履约率,我们推广使用符合内外贸交易、中英文对照的市场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成立了由工商与个体劳协组成的纠纷调解机构,在市场的24个工商监管区设立了调解室,及时处理市场内发生的合同纠纷和经营纠纷。2007年,共成功调解合同争议1405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有力地保障了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良好的交易秩序。

(三)维护秩序,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是推进信用市场建设,建立一个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此,我们痛下决心。敢于亮剑,严厉打击市场违法失信行为。

一是严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始终是国内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几年,我们始终对此保持高压态势,通过经常性的专项整治以及“打防控管”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商品、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同时依托“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推出举报重奖等多项制度,使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始终处于多维监控状态。2007年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67件,移送公安机关38件。二是切实履行维权职能。强化“12315”受理、分流、督查、反馈等功能,以信息汇总与分析为基础,发挥指挥预警作用:积极构筑群防群治的消费维权网络组织,维权组织延伸到了市场各监管区:在市场旅游购物中心设立消费预赔基金,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去年受理消费者投诉852件,成功调解850件。三是构建质量监测防控机制。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定性和定量检测中心。去年定量检测商品776个批次,立案查处102件。对有失信行为的经营者,通过口头告诫、书面警示等形式予以警戒,直至清除出市场。

四、成效初步显现。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力

(一)促进了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和监管效能的提升。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的建立,是工商市场监管体制上的一个重大创新和突破。它将工商监管与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分解为可以量化的数字指标,将市场监管模式转化为数学模型,开创了运用信用指标进行市场分类监管的先河。由于信用评价指标具有类似指数的预测功效,为市场监管部门把握市场秩序、分析波动走向提供了帮助和支持。也为市场信用预警、监管决策提供了依据,使市场监管更具科学性、针对性与前瞻性。同时,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注重自律与他律的结合,行政资源用在了最前沿的地带、最需要的区域和最关键的环节,有效地解决了工商监管力量与监管需求不平衡的矛盾。目前,我们基本保证了对B、C类对象实行每周两次以上的巡查,监管频率较以往提高十倍左右。

(二)促进了市场规范有序和提升发展。自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以来,市场的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的规范。2003年。中国小商品城被浙江省工商局认定为浙江省首家五星级“文明规范市场”,2006年分别被总局和省局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浙江省信用示范市场”荣誉称号。同时市场的信用建设,强有力地推动了市场的繁荣与兴旺,2007年,市场总成交额达348亿元,连续17年位居全国商品批发市场之首,市场知名度与美誉度不断提高。培育了10万多个市场主体,催生了1.6万家工贸企业,形成了一个跨区域的“义乌经济圈”。上市商品日益丰富,档次不断提高,市场内汇集了43个行业、1900个大类、40多万种商品。来自世界各地的6000多家知名企业在义乌设立总经销、总。全面带动了义乌当地产业的快速扩张与提升。每天吸引20多万国内外客商来市场采购,常驻外商10000余名,年出口标箱达50万只,商品辐射全球215个国家和地区,国际性小商品流通中心的地位逐步确立,联合国难民署以及家乐福等10多家国际零售集团在义乌设立了采购信息中心。

(三)促进了现代商业文明和信用义乌建设。信用分类监管,倡导了诚信和谐的社会风尚,弘扬了义乌人文精神,信用成为义乌商业精神的绝

对主流,“诚信”成为新时期义乌精神的灵魂。信用提升了经营户素质,2007年市场经营户违法率仅为0.59%,比2000年同期的1.5%减少三分之二;2007年的消费投诉率下降26%。对客商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对诚信满意率高达92%。信用培育了一批具有现代商业文明理念、有国际视野的商人,市场内有60%以上的商位从事外贸经营。三成以上经营者能与外商直接沟通,“走出去”成为义乌商人的一大亮点,足迹遍布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信用直接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工商部门牵头,政府投资近700万,汇集全市行政、司法、金融等26个部门信息的政府企业信用工程全面启动;信用也成为税务、公安、银行、市场业主等相关部门实施促优扶强政策的参照标准,“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奖惩机制正在形成。义乌通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繁荣发展信用市场,全面带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一、__县企业信用建设现状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企业信用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以完善信贷、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已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企业信用建设日益重视

__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企业信用工作,分管工业、商贸流通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企业信用的具体实施和指导工作以及日常活动事务工作。还成立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负责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整合、评价、使用和管理,承担全县范围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网站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并把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列入县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在__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把“信用__”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举措来抓,提出了“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加快形成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相互衔接的信用体系”的建设目标;在《__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提出了“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企业、政府和个人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的建设措施和要求;为使工作有抓手,狠抓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20__年2月,我县专门成立了__县企业信用促进会,加强组织推动,充分发挥企业在“信用__”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企业信用宣传日益浓厚

在企业信用建设中,我县十分注重培育和引导广大企业树立信用意识,加强诚信经营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企业信用建设宣传氛围。一是将企业信用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并把它作为全县改善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中心工作和重要内容来抓。二是充分发挥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企业信用宣传中的合力作用,深入开展了“企业信用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各部门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县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企业信用建设内容,开设专栏、专刊开展了企业信用教育活动。国税、地税部门每年开展了“诚信纳税、利国利民”的税收宣传月活动,20__年5月县国税局与地税局还联合举办了以“倡导诚信纳税、共建和谐关系”为主题的座谈会,47家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以上的企业参加了座谈,并在会上向全县纳税人发出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倡议。金融部门在20__年、20__年二年中每年都上街摆设咨询台和发放资料等形式进行“信用企业服务”等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工商部门开展了“诚信兴业”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实信用理念,积极参与“信用__”建设。宣传、工商、发改等部门还联合开展了“百城万店无假货”宣传和创建活动,专门对县城溪滨北路开展了示范街创建工作以及在农村、社区中开展连锁超市、示范放心店建设工作。这些活动的开展,都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提高了全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

(三)企业信用监管日益加强

企业是信用建设的主体,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为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和监督,严惩失信行为,营造良好诚信环境,我县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采取措施,加大信用监管力度,积极有为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专门制定了《__县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__县企业信用信息交换目录》和《__县企业信用信息工作人员从业守则》,努力促进科学监管到位。工商部门围绕企业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誉状况、失信记录等情况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建立了个人信用查询、市场信用查询、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查询;开展了企业等级评价、守合同重信用、消费者信得过企业、诚信企业、信用商户、著名(驰名)商标、知名商号、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评定和确定工作;在工商网站开辟了“诚信企业光荣榜”、“失信企业公开栏”,对年度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等级aaa级和d级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根据企业的

信用监管等级,对其实行相应的监管方式和监管频度。金融部门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全面采集、保存、整理企业、个人的信息,一旦有不良信用记录,在办理贷款上就会“禁入”限制。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个人偷逃骗税记录,采取欠税公告制度,对欠税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示,而且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也不予享受。质监部门不断加大对“制假售假、以假乱真”等失信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建设部门以实施透明销售为抓手,实施合同网上备案,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同时,以农民工工资按期足额支付为抓手,联合人事、公安等部门强化对建筑企业的信用监管。并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促进行业诚信经营和行业守信自律,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价格信用建设。(四)企业信用服务日益改善

工商部门坚持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确认等活动,建立了信用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部门注重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信用供给渠道增多。税务部门进一步强化为企业和纳税人服务的理念,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窗口创建活动等,营造规范、严谨、诚信、公平的税收环境,以良好的形象引导企业和纳税人诚信纳税。经贸部门联合金融部门开展了“扶持小企业、培育小巨人”工程活动,研究适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促进小企业信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__年就有118家信用小企业由经贸局推荐给县人行,由4个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给予扶持贷款。信用中介服务也稳定发展,自1999年9月9日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成立以来,目前,全县已成立了6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充分发挥担保基金的放大功能和杠杆作用,按照择优重点扶持原则先后为14家中小企业累计担保37笔,累计担保3058万元,帮助企业解决贷款4423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事业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__县企业信用缺失表现及原因

(一)信用缺失表现

企业的信用问题一直是企业界谈论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县企业的信用缺失主要表现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这些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广大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1、融资信用缺失。融资环节中的信用主要体现在借入资金的使用及到期款项的归还。一些中小企业缺乏对融资信用的重视,在向银行借款时虚列融资项目、虚报报表数据;借入资金后随意安排资金使用,违反借款合同;资金到期时,没有积极准备资金还款,甚至根本没有还款打算,严重威胁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有的甚至以高于银行利率的方式,变相吸收公共存款,采取借条、借款协议、融资协议、入股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量吸收存款,最终无法把公众存款还给当事人,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对企业的再融资造成了极坏的影响,__的“祥和事件”就是其中一例,该企业主伙同他人共向175户群众非法吸收存款8074.895万元,由于高利贷的还本付息,导致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和信用缺失而东窗事发。

2、生产信用缺失。生产信用是指生产者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不欺诈消费者。许多中小企业在生产中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产品生产缺乏严格的质量管理,大量使用劣质、有害的原材料,甚至采用非法生产方式,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如20__年3月__工商局查获的一个地下加工洗洁精加工厂,就是一家非法假冒传化、雕牌、蓝月亮等品牌商标的加工厂,其产品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是生产信用缺失的典型案例之一。

3、商业信用缺失。商业信用是指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款项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我县中小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商品交易,为了节约成本和扩大销售,常常利用信用合同、协议、授权、承诺等信用交易方式。而中小企业的商业信用缺失,却给采用信用交易方式的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据《__县民营企业生命周期报告》,我县各行业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中,商业服务业的生命周期最低(不到2年),生命周期低与他们的信用缺失不无关系。

4、财务信用缺失。财务信用是指企业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当前,由于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够完善,为追求企业自身利益,个别中小企业都曾作过假账、提供过虚假的财务信息,而这些虚假的财务信息又进一步导致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资金流失。在我县个别企业中,企业主主动安排和要求财务人员做假帐的情况也有不同程度存在着,这也反映了一些企业财务信用缺失的一个具体表现。

5、纳税信用缺失。纳税信用是指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中小企业特别是一些新办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减少资金流出,往往采用偷、漏税的方式少向国家缴税;甚至有些企业采取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的做法,制造虚假的财务信息,少向国家纳税或不纳税。如__国税局日前查获__县某轮胎

公司的严重偷税案件,该公司以出库单代替销售发票、销售产品不入帐等手段,共计隐瞒销售收入1042119.8元,少缴增值税62527.19元,应缴未缴消费税142850.40元,两税合计少缴205377.59元。

(二)信用缺失原因

企业信用缺失产生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信息不对称,往往导致信息弱势方上当受骗、失信方频频得手。一是缺乏规范的信息搜集渠道。我县信用信息数据的市场开放度还很低,政府部门和一些专业机构掌握的可以而且应该公开的信用信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开放,个人和企业很难获得相关的信息。二是缺少信用中介机构。目前我县社会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发展十分滞后,且规模小,没有发挥对信用行为的奖惩作用。一方面因为信用中介市场供需严重不足,企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意识;另一方面信用信息的采集有很多障碍。难以依靠商业化、社会化并且公正、独立的信用调查、征信、资信评估等方式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对称程度。

2、缺乏明晰的产权基础。企业信用的基础是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的产权对企业行为最大的影响在于提供了内在的约束、激励机制。产权清晰使得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有动力维持企业长期经营,维护企业信用;而产权混乱或产权模糊,企业不仅没有动力去追求信用,甚至会故意破坏信用。由此可见,信用制度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产权与信用是不可分割的,只有产权明晰,才能保证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

3、缺乏专门的信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体系。法律措施是社会信用机制赖以维持和运行的保障。转型时期我国的信用法制建设还处于摸索阶段,社会没有完全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国家还没有一套公布实行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法律,信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缺乏刚性约束,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收益大。

4、缺乏信用文化环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企业管理者自身的信用观念非常淡漠,一些企业在向银行借钱时就根本没有还款打算。在这种思想支配下,社会主体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守信意识和信用道德理念,整个社会没有真正树立起以“讲信用为荣、不讲信用为耻”的信用道德评价标准。

5、缺乏基本的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企业应把信用管理当作财务管理的灵魂。但不少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普遍缺乏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因避税不愿建立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或因家族式管理不愿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信用严重缺失。

6、缺乏惩罚机制导致失信成本过低。由于我国信用方面的法律不健全,大量处于罪与非罪、刑事与民事之间的失信行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失信者侥幸得逞的心态恶性膨胀。社会没有建立系统的信用联防网络和运行机制,失信者的“黑色记录”得不到合法搜集和有效传播。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经济惩罚和道德惩罚。政府对信用领域监管薄弱,对从事企业信用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监管,进一步造成虚假信息盛行。

三、__县企业信用建设对策与措施

要解决我县企业信用缺失问题,必须把构筑企业信用制度的体制与机制基础摆在首位,迫切需要对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建设、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信用法律建设、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等关键问题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有一个统一的目标、有一个统一的战略。

(一)要加快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

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包括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两大数据库,这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这一平台要由政府主导建设,统一管理,确保信用信息采集、披露的唯一性、权威性,其数据库要不以赢利为目的,按照共建共享原则,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提供无偿服务,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信用信息,向金融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依法、有序提供服务,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采集信用信息,向公共征信机构及时、全面、真实提供相关信用信息,确保公共信息实时、真实、全面、连续,规范信用信息使用和传播。在构建公共征信数据平台过程中,全县只建一个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可以在__县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基础上进行完善健全,实行与省、市联网,使数据平台包括全县所有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实现“三个基本覆盖”,即基本涵盖涉及信用的主要部门或单位、基本涵盖全县所有的工商企业、基本涵盖企业的信用信息,确保信息的唯一性,并与省、市公共征信数据平台实现交换共享,逐步改造成为以应用为主要功能的平台。要把信用信息征集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经贸、财政、建设、科技、文化、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自主申报,进一步提高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二)要加强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要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应用。应用是数据库建设的生命,要以“应用促完善、完善推进应用”为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工作。省信用中心向地方开放属地企业信用数据,为地方政府在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中提供信用信息,因此,我县要主动积极地做好应用工作,要建立或明确承担此项应用工作的组织机构,保障建设和运行的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用工作方案,作为加强企业信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二是要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信用评级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信息使用各方对企业的信用情况有一个客观的了解,当前,在中小企业贷款未批准的原因中,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是属于各类原因的首位,其中欠息、贷款逾期、逃废债、挪用贷款等占到了前列。信息管理机构可以首先根据收集的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然后依据这些记录,会同银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对企业的综合信用度进行客观评级。三要有步骤地组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经济、技术等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由政府出资大部分或引资组建中介公司,逐步接收信息管理机构的职能,并逐渐吸收社会资本注入和购买政府的出资,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全市场化,达到以市场化的运作来保障信用

信息的科学价值。

(三)要加大企业信用法制建设力度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法制上的诚信经济。现有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统计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条文中,虽有不少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条款和内容,但有不少与建立信用体系的内容不相适应,急需进行修改和重新解释,同时,国家应根据信用建设需要尽早制定出台《个人征信管理条例》、《企业信用征集促进条例》、《商业账务催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作为地方政府,也应尽快完善和制定一个地方企业信用建设的管理办法与措施,切实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四)要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一个健全的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坚持“警示在先、惩戒在后,立信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道德等手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信息记录机制、预警机制和披露机制,突出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信贷、诉讼等方面的信用记录,强化政府部门对企业的信息监管,建立“黑名单”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失信成本。根据失信性质,构建起多层次的失信惩戒制度,一是由信用主管部门作出监管性惩戒,如列入黑名单等;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行政性惩戒,如市场禁入等;三是由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作出市场性惩戒,如降低信用等级等;四是由政法部门作出法律性惩戒,如对非法融资、诈骗等进行定罪和处罚金等;五是由新闻媒体舆论、社会公众传播形式的社会性惩戒,形成企业失信“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关键词: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1问题的提出

水利工程的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从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设备材料供应等每个环节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为保证国计民生,做好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势在必行。自水利部建管司《关于建立水利施工企业监理单位信用档案的通知》(水建管F20041415号)以来,水利建设市场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的法制环境、行业管理与运行机制、市场发育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水利建设市场仍然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勘察设计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不严格按基本建设基本程序运作;施工企业间围标和低价抢标或靠不正当手段中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未按照合同要求甚至偷工减料、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等;建设监理单位借用其他企业或非本监理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资质进行越级承搅监理业务;工程设备、材料等供货单位提供劣质设备和材料等等,这些失信行为严重地扰乱了水利建设市场的秩序,也为水利工程建设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建立和健全水利建设市场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行业自律的关键之举,也是保障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构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指标评价体系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2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的概念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下文中简称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建设的主要企业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机械制造、招标、质量检测等单位。信用评价是指由独立中立的专业评级机构或部门,根据“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以评价事项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关标准化的规定为依据,采用规范化的程序和科学化的方法,对评价对象在特定时期或特定条件下履行相应承诺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进行调查、审核和测定,经过与评价事项有关的参数值进行横向比较和综合评价,并以简单、直观的符号表示其评价结果,公布给社会大众的一种评价行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指标是反映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状况某种特征的专门概念,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对水利建设主体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以客观的反映各企业单位的信用情况。为了能够全面的反映企业信用情况,评价指标的选取包括企业合法签订的工程合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资质设施、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内容。

3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是衡量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标尺,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构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遵循科学性、全面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3.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并接受公众监督。公开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防止腐败;公平最重要的价值是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公正最重要的价值是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

3.2科学性原则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原则包括2个方面:一是要确保指标选取的客观性,评价指标要尽量能够量化,做到有据可依、依据统一、核算准确,以确保评价结果能够使企业单位信服;二是评价指标的权重和计算方法要科学,整个评价模型的建立要与实际相符,确保评价结果的价值。

3.3全面性原则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该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影响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全部指标,以免造成因指标不全面而使信用评价失真[1]。不仅要考核过去的有关情况,而且要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不仅要研究市场主体本身的情况,而且还要考虑周围环境及其影响[2]。

3.4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标准化是一个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在体系建构之前应有明确统一的数据采集规范和质量标准,整个体系的规范标准的制定要完全遵循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行业规范标准。

3.5可操作性原则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原则包括2个方面:一是确保操作的简洁性,要尽量选取实用性强、便于获取和计算简便的数据和信息;二是建立合理的评价层次和指标数量,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中应考虑尽量实现计算机运算程序化,提高评价指标的可操纵性。

4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内容

企业信用实现是主观品质与客观能力在实践上的统一,前者是信用实现对企业信用特征的要求,后者则是对企业信用能力的要求[3]。因此,信用评价指标应该包含市场主体的主观品质和客观能力,从基本信用信息、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记录3个一级指标对市场主体信用进行评价。

4.1基本信用信息

市场主体的基本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市场主体的质量安全体系、资质设施、财务状况和工程业绩4个方面。其中资质设施、质量安全体系和财务状况直接决定着市场主体的客观能力,以往的工程业绩也直接反映了市场主体的施工状况和工作态度。从质量安全体系、资质设施、财务状况和工程业绩4个方面评价市场主体的基本信用信息可以全面而不重复的对市场主体的基本信用信息做合理有效的评价。

4.1.1水利部信用评价等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2015年9月我国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分为三等5级,分别为AAA(信用很好)、AA(信用好)、A(信用较好)、BBB(信用一般)、CCC(信用较差)。为了合理利用水利部的评价结果,促使企业积极参与到水利部信用评价中去,该体系将水利部信用评价等级纳入评价指标中,按照水利部的评价等级给市场主体加一定的分值。

4.1.2企业质量安全体系

随着基础建设项目的推进,项目施工技术复杂、施工工期趋于更短、工程成本趋于更低,客观上对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因此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安全体系尤为重要。在施工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达到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全面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预防预控、分级管理、分层负责,使安全生产工作与施工生产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因此,企业质量安全体系在水利建设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中非常重要。

4.1.3资质设施

资质设施是评价市场主体施工能力的基础。资质是企业在从事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水利施工企业的企业资质是企业综合实力的客观反映,资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施工能力、技术实力、人力资源实力、管理水平和工程业绩[4]。设施包括市场主体的办公场所、机械设备等,设施设备是保证市场主体施工可以正常进行以及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基础。对市场主体的资质设施进行评价,能够直接反映市场主体的硬件设施是否齐全到位。因此,资质设施在水利建设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中必不可少。

4.1.4财务状况

市场主体的财务状况是单位一定日期的资产及收益情况,是资金运动相对静止状态时的表现。为使数据简单明了,便于考察理解,财务状况主要对市场主体的年度合同总金额和纳税情况进行评价。年度合同总金额是评价市场主体财务状况的重要指标,可以直接反映出市场主体的运营能力,对年度合同总金额进行评价,可以简单直接的反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的财务状况。纳税是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向国家缴纳一定税款的责任,市场主体的纳税情况可以反映其诚信程度和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

4.1.5工程业绩

市场主体以往的工程业绩直接反映了单位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行为,工程业绩主要包括在以往的项目工程中建设单位合同履行是否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规定的标准、有无质量安全事故、是否及时完成竣工验收等,所以市场主体以往的工程业绩直接反映单位合同履约和工程完成情况。评价市场主体工程业绩可以使水利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信用习惯,起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作用。

4.2信用信息记录

信用信息记录包括良好信用信息记录和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可以直接反映市场主体在以往项目中的过失。信用信息记录有一定的追溯期,超过追诉期将不再追诉。

4.2.1良好信用信息记录

良好信用信息是指由国家、省、市或地方认可的荣誉奖励,包括优质工程奖、文明标化工地达标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企业的其他获奖和承担社会责任荣誉受到的嘉奖等。良好的信用信息记录是对企业过去的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肯定,将良好信用信息记录纳入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中,不仅能够使良好的企业在评价中能够突显出来,还能促进一般企业向优良企业看齐。

4.2.2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记录

不良行为信用信息是指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或者违反合同要求、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部门的行政处理所作的记录,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执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资质、招标投标、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公检法、工商、税务和金融等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4]。不良行为信息记录了企业单位过去的不良行为,将该项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使企业单位得到警示,减少和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4.3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

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是通过各水利建设有关监管部门对在建项目的各类监督检查(包括专项检查、质量监督、互查、抽查、稽查等)所产生的信用纪录及评价。从信用评估方面来讲,对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进行评价,及时记录企业(单位)、个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中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保证信用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从信用平台建设方面来讲,为使信用信息评价实现信息化、数字化、实时化,信用信息的平台建设必不可少,将该项纳入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体系中,保证信用信息平台的实时监控、实时修正。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包括招标投标行为、配合市场监管行为、质量安全管理和项目施工现场管理4项。

4.3.1招标投标行为

招投标行为是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包括恶意投诉、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放弃投标、企业或所属从业人员扰乱开标秩序、不签订廉政建设合同等不良行为。投标单位的不正当中标行为严重影响着水利建设市场的市场秩序,为改善市场秩序,维护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利益,必须将该项纳入到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指标评价体系中去。

4.3.2配合市场监管行为

配合市场监管行为体现了市场主体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配合监管,不配合监管的行为也属于失信行为。此处的监管部门包括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级质量监督机构。配合市场监管行为主要考察参加监管会议的情况,监管检查资料提供的情况,被要求整改的整改的情况等。

4.3.3质量安全管理市场

主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施工人员的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安全,如果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造成的后果将十分严重,甚至会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正常工作、生产秩序。质量安全管理主要考察施工方是否建立并落实质保体系,工序及单元质量是否合格,“三检制”(操作者的自检、工人之间的互检和专职检验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一种检验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是否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无上岗证、安全生产作业是否违规、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按合同足额投入、质量与安全是否到位等。

4.3.4项目施工现场管理

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主要考察施工项目经理部是否遵循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和规章,认真管理施工现场,规范场容,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不损害公众利益;项目经理部是否设置在现场入口的醒目位置,并公示相关标牌;是否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相关是否按投标时的承诺或合同约定到位,主要施工人员能否满足施工需要,五大员是否在现场等。

5信用指标体系的权重

某一指标的权重是指该指标在整体评价中的相对重要程度。在该体系中总分为160分,基本信用信息、信用信息记录和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分别占20分、40分和100分,其中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采用扣分制。基本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记录评分的依据是直接客观的,可以根据市场主体上报的资料直接评分,通过监督体制惩罚修正,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可能会因为不同部门在不同时间进行评价有所差异,为保证评价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需要每一季度更新1次,建设主体信用信息也要每一季度更新1次。由体系的权重可以看出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信息在评价中起重要作用,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真实性,考虑到市场主体有多个在建项目或者没有在建项目的情况,在建项目受同不同监管部门或同一监管部门多次评价的情况,以及在建项目未受到监管部门评价的情况。市场主体有多个在建项目的,分别对单个在建项目进行动态评分后,按算术平均法确定市场主体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得分。接受水利建设有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单个项目,工程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得分在100分的基础上,根据信用评价标准及监督检查记录进行扣分;在1个季度内,未列入各级水利建设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单个项目,其动态管理信用基本分保持在80分。被各级水利建设监管部门考核评分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计分占60%,水行政主管部门计分占40%。接受同一水利监管部门2次及以上监督检查的,季度考核评分按倒权重计分法确定在建项目动态管理信用分值。

6评价等级确定

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信用好)、B(信用好)、C(信用较好)、D(信用较差)4个等级。A、B、C三个等级的有效期为1个季度,D级的有效期至少为3个月,若发生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至少保持6个月。其中A、B、C三个等级按上季度的信用评价分计算所得。水利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85以上为A级;水利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70以上为B级;信用评价分60以上为C级。D级按照企业当前信用等级及监督情况实时综合评价所得。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在1个季度内扣分累积达到20分,或者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严重不良行为包括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出借、借用资质证书或资质造假承接工程;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限制投标,并在限制期限内;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被公共资源交易列入“黑名单”公告。

7总结与展望

信用评价是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誉程度和承诺履约能力的全面评价[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种新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具,通过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对企业信用进行打分和评级,为水利部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可作为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和资质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工程投标中,A、B级市场主体投标申请可不受标段的限制,A级市场主体中标资格可为2个标段,B级可为1个标段,D级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在资质管理中,可以给予A级市场主体优先晋升资质的资格,对于D级市场主体暂停受理资质晋升。一个良好的信用评价体系的实施离不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作为载体,为促进水利行业更好地发展,各地应积极建立水利建设主体信用信息评价平台,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应用到实际水利建设单位的评价中去,平台的建设可以更好的共享信用评价信息,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形成全国性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对水利建设单位进行实时监督、实时评价,营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水利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水利行业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恒.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平凉市样本[J].甘肃金融,2015(7):61-65.

[2]孙献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人民长江,2015,46(24):55-58.

[3]李文辉,赵广信.关中天水经济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科技管理研究,2011,15(17):66-68.

[4]李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水利工程评标体系创新研究[D].济南:山东农业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