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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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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范文第1篇

当前,随着农村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快,作为农业问题之一的农村财务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同时,这也是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以及焦点问题。然而,农村财务管理却是一个难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做不好,将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甚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现状

近年来,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出现,已成为影响干群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各级政府以及相关的部门,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以及相关农村政策的推行实施,一些新的问题也出现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当中,这严重地影响了村级财务的管理,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发展,应该引起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关注及重视。为此,有必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用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新情况,从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健康快速的发展。此外,目前的农村会计核算不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因此,所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多。

二、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队伍素质低下,缺少专业人才,与新形势的要求不适应。

2.监督不力,任用随意,队伍不稳定由于受家族以及近亲等因素的影响,在村干部以及会计的选任中。任人唯亲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监督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此外,由于目前农村换届选举较频繁,相当多的村是每换村干部一次,就要重新选择一任会计,这样频繁的更换以及在任的时间之短。加大了会计队伍的不稳定性,使会计的连续性得不到很好的实行。

3.财务账目混乱不清,挥霍公款现象严重。

4.执行财务制度不严出现以支代收、白条支出等现象。

三、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

1.体制运行缺陷,没有约束机制。缺乏综合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约束力弱化,预算编制程序不到位,支出预算编制粗糙。

2.经济利益驱动,法制观念不强。财务收支活动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严密,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许多乡镇没有制定规范性管理制度,缺乏制度约束。不少乡镇在财务收支审批程序、支出凭据的审核、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等环节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一些财会人员未能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4.乡镇领导和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5.个别部门对乡财信息化管理存在虎头蛇尾现象。

四、对当前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乡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乡村干部要端正思想,摆正关系,搞好财务管理。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领导要从发展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性,要把加强财务管理放在密切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村民合法利益的高度来认识,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着力解决制度不健全、民主理财观念不强的问题。

2.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几点:

(1)实行会计委派。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通过考试以及面试择优录用,并委派到各村。

(2)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对“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3)建立和完善财务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如:现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制度等,使其通过制度来最终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4)确保财会人员工作的独立性,使财会人员的工作不受其他人或事的干扰,村干部不准兼任会计、出纳,并要认真听取财会人员的建议。

(5)加强民主管理以及民主监督,开展村民代表会议,实施好民主决策权,以村民的利益为服务的最根本目标,从而确保村民的基本利益得以实现,进而保证农村的稳定以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3.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有权威性的审计组织,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检查工作。

4.加强并坚持村级财务公开村级财务公开是必须的,同时也是必要的。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范文第2篇

1、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合作社法》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合作社法》知识竞赛;

2、指导合作社做好《法》与《条例》有关工作的衔接;

3、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听取合作社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4、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全面实现合作社的自我管理;

5、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继续开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检查验收;

6、继续开展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推荐省示范性合作社的申报;

7、指导合作社做好部、省等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工作。

二、以贯彻落实《**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新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3个,2/3的县(市、区)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网络管理,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与流转中的纠纷,指导筹建好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1、通过会议、媒体、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落实《**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

2、全面开展未落实土地承包权的调查,分析原因,按规定将承包权落实到户;

3、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4、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5、按《实施办法》要求,积极筹建土地承包仲裁组织、组织开展仲裁员知识培训;

6、妥善处理好农民因土地承包与流转而引发纠纷的来信来访。

三、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到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95%以上的村争取达到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按照“三年一轮审”要求,完成对320个村的农村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完成10个以上村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1、摸清村级债务,探索建立村级债务的动态管理办法;

2、对农村财务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村,分析原因,加强指导,不定期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检查;

3、结合《土地承包实施办法》的实施,开展审计知识培训,开展农村审计优秀案例的评审;

4、组织召开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讨会,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

5、加强会计委托中心建设,切实行使好会计监督职能,开展创建示范性会计中心活动;

6、开展农村财务公开检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以加大对涉农收费案件查处力度为重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对村和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和农户的收费监督,加强其他涉农收费的管理,建立起农民负担考核机制,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1、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继续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发现的案(事)件按规定严肃查处;

3、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农经基础业务工作。

1、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调研。

2、按时、保质完成各类农经报表的统计上报,提高农经统计质量。加强统计资料的分析利用,开展对农经信息户记账质量的检查、指导。按照要求完成固定观察点的调查任务。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范文第3篇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管理服务体制为重点,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范文第4篇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1.依法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选择个别代表性强、领导重视、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扎实的乡、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逐步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继续做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切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地要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开展的延包后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等工作,开展现有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理检查工作,未立卷的要尽快立卷,缺损、残破的要尽快修补,遗失、损毁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弥补,逐步移交到具备条件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集中保管,加强土地承包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加强土地流转工作指导。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依托基层农经体系建立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加快建立村有站点、乡镇有中心、县市有市场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依照《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和《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农经管[2004]18号)要求,实行土地流转规范化合同文本,强化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完善土地流转监测制度。

3.加快构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组织的步伐。没有按要求成立县级仲裁机构的今年上半年都要依法成立。依照《省去年—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仲裁员培训制度,做好仲裁员培训工作。各地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试行)通知》要求,依法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活动规范化水平。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4抓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村级补助资金、征占地弥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高效平安。

6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计划生育、结婚登记乱收费。继续清理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乱摊派,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7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建设。坚持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减负惠农政策全覆盖;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机制,确保减负高压态势不改变。

8继续实施重点监控。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

9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意见》逐步健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做好农村“三资”管理中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规范完善工作。维护好村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0认真做好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和审计监督工作。认真做好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村动态监测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照农业部制定下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合作社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债务管理、土地弥补费管理等专项审计工作。

11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尚未启动,但群众有强烈要求、政府高度重视、资产有一定规模的村有计划地开展试点。

四、加强农经体系建设和基础工作

12加强农经体系建设。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划分好农经部门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的类别,尽可能实行参公管理。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按法律政策规定将农经职能列入政府职责,明确承担机构和人员,保证工作经费,确保职能履行。同时,要加强农经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农经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用自身履职能力的提升来强化体系建设。

13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强化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掌握动态、判断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范文第5篇

本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开展财务规范化管理适用本暂行标准。

一、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一)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及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收支预决算制度、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等。

(三)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在集体资产台账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资产清查制度,定期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执行资产承包(租赁)管理、基建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有关规定,有效保证资产运作的安全和高效,确保保值增值。

二、规范财务处理程序

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工作流程。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并组长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民主管理监督机制

(一)切实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以及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问题,如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承包、租赁,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补偿费使用,集体资产处置,以及年度收支预决算,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收支预决算管理。按照量入而出、收支基本平衡原则,年初编制收支预算,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年终编制决算,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并接受上级农经部门审计。

(三)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制定民主理财办法。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财会人员不得兼任。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财务活动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订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会议报告民主理财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等培训。

(四)规范财务公开。财务公开全面且真实,凡重大财务事项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要逐项逐笔公开。设置便于群众观看、设施牢固、规范统一的固定公开栏,探索创新有效公开载体。公开时间应当及时,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

四、严格财务审计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动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对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土地补偿费使用和基建项目、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村干部任期届满和离任时,应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审计监督。审计结果应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