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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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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1篇

医疗废物的危害

(1)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由于医疗废物具有全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其所含有的微生物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如处理不当,会成为医院感染和社会环境公害源,更严重可成为疾病流行的源头。

医疗废物中含有不同程度的细菌、病毒和有害物质。而且废物中的有机物不仅滋生蚊蝇造成疾病的传播,并且在腐败分解时释放出的氨气(NH3)、硫化氢(H2S)等恶臭气体,生成多种有害物质,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同时也是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和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由医疗废物引起的交叉感染占社会交叉感染率的20%。

(2)国内外医疗废物的危害现状: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可能通过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肌肤上的切口、破损或刺破的伤口,通过黏膜等途径进入人体。另外,体液也是病原体的传播途径。所有面对医疗废物的个体都是高危人群,处于潜在的危险之中。

(3)目前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存在的危害:常见的医疗废物处理方法有:焚烧、化学消毒、压力蒸汽消毒、辐射消毒、卫生填埋等。如焚烧过程中还释放出几十种乃至上百种的金属“飞灰”和酸性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医疗废物填埋处理需占据大量土地,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由于医疗废物有机物含量高,难分解,势必造成环境、土地和地下水源受到二次污染,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医疗废物的监管措施

目前,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很完善,与实现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从源头控制医疗废物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目标还有距离。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如城市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配合。

(1)领导重视、政府投入,是有效监管医疗废物的重要保证。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场所。医疗机构应加强自身医疗废物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避免多头管理,无序管理。建立内部检查、考核机制,制定有效的奖惩办法,及时督导落实。

(2)依法加大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医院要专门设置有盖、坚固、封闭的容器收集医疗废物,对废物严格分类收集,按要求规范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混入生活废物。充分利用医院现有的焚烧设施,对可焚烧医疗废物进行密封式焚烧处理;医疗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当日产生的废物必须在2日内进行处置。医疗废物根据材料性质将可焚烧处理和不可焚烧处理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的不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应在设立医疗机构时严格考核处理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的处理,不仅需要医疗机构自身守法,也需要监督部门的监测和监督,居民的参与。这些可推动医疗废物的合理处理。通过社区居民的监督可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提高各界对医疗废物处理的关注,促使采取相应措施。

医务工作者要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上有关规定,“污物的消毒处理”,即医院的废物可分为生活废物和医疗废物两大类,必须严格要求做到分类放置,分别收集,分别处理。

从事医疗废物运送、贮存、处置、收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并要持证上岗。

根据国务院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 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周期中各环节的管理。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 处理至最终处置进行全过程管理,建立相应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对每个环节进行跟踪管理,这是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必要手段。医疗废物要与普通废物分开,并按类收集,专业人员操作,实现废物收集容器化、封闭化、运输机械化,安全化。每个待处理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都必须贴上或印上生物危害识别标志,包装容器上还应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地和清运者的名称。其次,持有医疗废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方可运输医疗废物,而且必须将医疗废物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最后,处置单位应该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专业医疗废物焚化站,其应具有完善的焚烧处理的运行配置系统和风险管理体系,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

(3)落实相应的法规及政策。我国环境保护管理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环境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健全管理机构,依法强化管理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手段,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中一条成功的经验,目前国际上医疗废物管理状况如美国于1998年11月1日通过了《医疗废物管理法案》(MWTA),日本于1991年颁布《医疗废物处理法》,1988年英国环境保护部颁布了《废物收集处理法案》等,鉴于其他国家已取得的成效,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于2003年10月颁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4)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联合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根据各地医疗废物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协商,尽快出台适合目前发展情况的可操作性医疗废物管理细则,保证有效的执法监督。同时卫生监督部门和环保部门等应与医院感染部门密切配合,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研究与编写医疗废物监测技术和制订医疗废物排放标准,加强卫生、城建、环保、环卫部门合作,明确医疗废物处理主管部门职责。如何在短时间内完善医疗废物监管,保护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将成为未来几年卫生部门和环保等部门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5)加强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是管理医院废物的关键环节。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 做到法规与宣传相结合,加强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医患双方的环境意识,齐抓共管,建立群众参与的良好的环境保护氛围,保证医疗废物监管的规范化。明确分类标准,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查、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高认识水平,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遵守条例、规范。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安全

医院感染管理贯穿于医疗活动始终,随着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深入,感染管理越来越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关注,已成为医疗安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1]。我院自2005年起对临床科室定期督查,严格控制,确保了医疗安全。

1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保证医疗安全

1.1 实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控制科科室感染小组三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1.2 制定并持续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相关医院感染管理法规及《医院管理年活动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修订医院感染管理各项制度,并对医院重点科室重点督查,使医院感染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 重点环节加强管理,提供安全医疗环境

2.1 做好消毒灭菌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工作 每月、季按规范对灭菌器、无菌物品、使用中消毒剂、内窥镜、透析系统、重点部门空气、物表、医务人员手等消毒效果进行生物学监测,每半年对紫外线灯强度进行监测。对不合格者立即查找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同时做到每季进行医院感染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2 落实质量规范化,按照质量标准,对感病科、口腔科、手术室、ICU、血透室、新生儿室、产房、导管室、内镜室、供应室、清洗房等重点科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科室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职业防护,检查感染控制方案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每月进行全面质量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深入科室,对医院感染控制执行情况、无菌技术操作监督检查,检查出问题集中反馈,当场指正,科领导记录。每月感控科对督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通过院质量考核分析会进行讲评,全院通报,结果与科室经济挂钩,当事人按规定质控扣分,院长、科主任、护士长负领导责任,按比例扣分,形成了落实医院感染制度人人有责。

2.3 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依照条例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及开污梯的人员进行相关法规、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实施医疗废物全程控制,从科室产生、分类、贮存、运送到处理均由专人负责;回收人员与临床科室严格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字;按规定时间、专用通道、车辆密闭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处;针头等锐器置利器盒内避免职业伤害;收集容器、包装袋、运送车辆、暂存点、集中处理焚烧处均有医疗废物明显警示标识,防止个人转让、买卖、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确保医疗安全。

2.4 管理严谨,大事件反应迅速 发现临床科室有特殊传染病、感染流行趋势或某种特殊菌感染等情况反应迅速,做好应急预案,密切关注动态,采取有针对性控制方案,有效阻止传染、感染的发生;对院感及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制定措施并指导培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技术、强化院感管理工作并持续改进,对问题采取追溯调查,召开现场会,问题严重者及时通报,以杜绝院感暴发流行。

2.5 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对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相关证明进行审核,采取定期与随时检查方式对设备科、药材科购进其索证复制备案,对存贮环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医疗安全。对有质量问题或改进意见认真记录,及时反馈给生产厂家[2]。

3 协调各部门间工作,开展多样培训

3.1 医院感染管理涉及面广,搞好部门间协调工作,也是保障医疗安全重要部分。多年的实践我们体会到:医院感染管理必须取得各职能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不但要在医务部、护理部、总务科、药械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还要在临床医技科室的协同配合下,才能使感染管理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开展形式多样培训

随着医院感染新的办法出台,我院安排重点科室人员外出培训,更新知识;在院内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电教培训;利用下科室机会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交流;进修、实习、新上岗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将医院感染规章制度、诊断标准、手卫生规范集中印刷成册,使培训贯穿于管理全过程,在人人参与中得到巩固和提高。通过培训加深了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感染新规范,掌握医院感染的基本技能,保证医院感染管理环节质量,促进医院感染的有效控制。

参 考 文 献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3篇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对医疗垃圾管理不严、处理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医疗垃圾被列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号危险废物”,其对环境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几百甚至上千倍。因此,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自20世纪60年代起,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继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处理法律制度。而我国对医疗垃圾的研究及系统管理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国家先后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的医疗垃圾进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我们也应当认识到,我国的医疗垃圾管理仍然存在着相关法律规定滞后、管理执法不严、监督体系不完善以及公众环保意识薄弱等问题,我国对医疗垃圾处置技术的研究投入也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可以为我国医疗垃圾科学、无害化处理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对医疗垃圾的界定

(一)医疗垃圾的定义及特点

医疗垃圾亦称医疗废物或医疗废弃物,目前,在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此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世界卫生组织认为,卫生保健废物是指卫生保健机构、研究机构和实验室产生的所有废物及各个分散点(如家庭卫生保健所)产生的废物,并将卫生保健废物分为一般性废物和危险性废物,而危险性废物又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组织、体液)、锋利物、药物性废物等[1]。美国环保局采用医疗废物的称谓,将其定义为在诊断治疗病人和动物及相关研究、生物实验及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废物[2]。在日本则采用感染性废物的称谓,其在法律上是指医院、诊所、动物医院、研究机构等医疗机构产生的含有或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废物,包括血液、手术后废弃的病理废物、残留血液的锐利物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用培养物、器具、残留血液的手套等[3]。我国采用了医疗废物的称谓,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将医疗废物定义为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俗称“医疗垃圾”。它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与一般的生活垃圾相比,医疗垃圾的环境污染风险更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还会形成危险的疾病传播源。医疗垃圾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度传染性。医疗垃圾不同程度地含有病菌、病毒、寄生虫卵及其他有害化学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在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若稍有不慎,这些医疗垃圾就会成为传染病传播、流传的重要源头。二是生物毒性。医疗垃圾含有多种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这些都可能通过人体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伤口、黏膜、体液等途径进入人体,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三是多样性。医疗垃圾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各分类中又包含多种小的类别,体系纷繁复杂。四是二次污染性。由于技术、资金限制,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致使一部分细菌残留而产生新的危害性物质,这都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而且用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消毒物质清理不干净也会造成环境污染。

(二)加强医疗垃圾管理的必要性

医疗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非法利益的驱动。例如:由于我国医疗垃圾管理工作起步比较晚,管理理念相对落后,管理体制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导致一些具有高度传染性的医疗垃圾流入生活垃圾之中,这对环境的污染相当严重。由于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从事医疗垃圾的非法买卖活动,更有一些黑心商贩将经过简单消毒或者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再次利用并以成品的形式流入市场,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在规范医疗垃圾的处理中,既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更重要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科学的管理体制以及良好的法治环境,来预防其对环境造成污染,这是防止医疗垃圾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基础。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产生的医疗垃圾量逐年增多,2010年我国产生的医疗垃圾已达100万吨以上,如不加强管理,任其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因此,无论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还是从卫生防疫的角度,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科学管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垃圾处置设施。但在实际中,医疗垃圾管理现状堪忧,医疗垃圾污染环境、传播疾病的报道和投诉频繁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中,医疗垃圾非法买卖在有些城市甚至成为公开的商业活动[4]。由此可见,我国在医疗垃圾的管理、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的完善、环保意识的增强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缺陷。

(一)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医疗垃圾全过程管理处置的要求,还存在许多法律上的漏洞和不足。尽管我国先后出台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医疗垃圾的管理工作,对医疗垃圾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过程做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过于宽泛,缺乏实施的细则。《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笼统,对不同性质的医疗垃圾的分类过于模糊。例如:国内因胎盘、死胎是否为医疗垃圾而引起的纠纷已见诸报道[5];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产生的污水目前没有列入医疗废物的分类目录中;现行有效的GB1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中尚无疾控、检验等相应机构的污水排放标准及化学性医疗废物处置或排放标准[6]。此外,对于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登记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严格的执法力度。医疗垃圾的登记制度应当包括对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的登记、医疗垃圾的登记以及处置产业资质的申报登记。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此都有相应的规定,各省、市也对登记制度颁布了相应的政策和办法,但还未对这些登记形成有效的监督,存在不少漏登、错登的现象。例如:很多个体诊所未申报登记医疗垃圾处理,而将产生的医疗垃圾私自处理或混入生活垃圾之中;一些不具有医疗垃圾处置资质的企业逃避申报登记。对于这些违反登记制度的行为,法律并未有相应的制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些不法行为。此外,在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上,缺乏对医疗垃圾处理程序的相应技术规范,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医疗垃圾处理处置者的任职要求没有明确的限制、对医疗垃圾的正确处理也没有明确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都是我国医疗垃圾法律体系中亟待完善的问题。

(二)医疗垃圾的管理主体职责不明确

1.医疗垃圾行政管理主体职权划分不合理医疗垃圾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境、社会公众利益、经济和技术等多种因素,涉及的权、责、利的行政部门有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4、35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垃圾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可见,各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着执法交叉冲突的现象,这是一般环境行政执法中经常遇到的老、大、难问题。由于政出多门,使得医疗垃圾的监管工作更趋复杂、效率更加低下。2.医疗机构管理者消极行使管理职权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处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而大部分中小医院和乡镇医院、个体诊所以及乡村卫生所的医疗垃圾处理问题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部分医疗机构只重视医疗质量和经济效益,忽视了对医疗垃圾的处理。医疗机构的领导往往由于处理医疗垃圾的成本太高,而政府又无相应的贴补政策,导致其对医疗垃圾的管理抱有消极的态度,使医疗垃圾管理处置制度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此外,各类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医疗垃圾分类混乱,尤其是一些中小城市和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常常与普通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有的医疗机构把医疗垃圾承包给缺乏处置能力的个人或者其他单位处置,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者消极地行使其管理权。

(三)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

在我国,医疗垃圾的收集和处理都是有偿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的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成本。但是法律却未规定一个明确的收费标准,导致各地医疗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不统一。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医院是按照实际床位数或实际占用的床位数收取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的,例如,杭州、湖州、深圳、珠海、广州、西安等医院,大约按每床1.7~2.5元收取[7]。有的医院则按产生的医疗垃圾的重量来收取,例如北京等地,收购1kg的垃圾应向处理中心缴纳3元的处理费用[8]。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增加了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难度,不合理的医疗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重了医院的负担,若盲目地将医疗垃圾的处置费用纳入医疗成本,也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四)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效益刺激机制

医疗垃圾是一种高度危险的废物,它的收集、运输、处理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是政府的一揽子工程,从投资到建设、运营以及监管都由政府承担,这样的处理模式存在低效率、高成本的缺陷。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在医疗垃圾处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各地医疗垃圾处理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中小城市的医疗机构虽然建立了医疗垃圾的焚烧设备,但由于资金有限,设备大多简单、粗陋,很难达到《医疗垃圾焚烧环境卫生标准》的要求,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甚至并未建立专门的回收处理机构。资金投入较少也使得我国在医疗垃圾处置的科研力量培养和技术成果研究等方面相对落后,严重滞后于人们对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正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其中,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并为医疗企业提供哪些优惠条件等成为有效处理医疗垃圾问题的关键。现阶段,各地医疗垃圾收费标准不统一,使得一些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有的难以继续经营,现行的法律法规或地方政策也未对这些处置产业有相应的扶持,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一次性医疗器具二次利用过程中的高额利润使得许多处置产业不惜铤而走险。缺乏科学、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就难有健康的市场环境。

(五)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但医疗垃圾处理的监督机制还未健全,医疗垃圾的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处置机构及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法律责任不够清晰,导致监督管理机构缺少对医疗垃圾处理的有效监督措施。此外,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一些问题;医疗垃圾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的、全面的、严格的、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9]。一旦监督机制出现漏洞,医疗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体系就会相继出现问题,致使医疗垃圾不能得到科学无害的处理,反而流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甚至为不法商家回收利用,成为传播病毒和细菌的重要污染源。同时,我国大部分公众对医疗垃圾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医疗垃圾的管理缺乏群众参与和主动监督。虽然我国在2003年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是根据某地的调查资料显示,公众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管理的认知、了解程度为:4%完全了解、30%基本了解、39%了解一点、27%完全不了解[10]。因此,公众遇到某些医院不合理处理医疗垃圾的情况时,往往不能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采取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态度,在接触有医疗垃圾的环境时不能进行有效的自我防护,致使自身健康或日常生活环境受到医疗垃圾污染。

三、完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健全医疗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1.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医疗垃圾立法既属于环境立法范畴,也涉及产业立法领域,要通过立法来促进医疗垃圾的合理、科学化管理及其处置产业的发展。医疗垃圾的管理体制、技术标准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与义务等都应当通过法律的规定使之明确化,完善医疗垃圾管理的法律体系,使医疗垃圾处理做到有法可依。例如:德国在1972年通过了第一版《废弃物法》,提出了建设无害化的处理设施,随后在1986年通过了第四版《废弃物法》,首次提出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在1994年再次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提出要遵循物质闭合循环的废弃物管理,实在不能利用的,则要采用环境无害化的方法处置[11]。此外,还应当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如医疗垃圾的分类应当更加明确、具体,将医疗废水、死胎、胎盘等纳入医疗垃圾范畴中,明确规定可回收利用的和不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制订详细的《医疗垃圾处置标准》及实施细则,保证医疗垃圾的科学化、无害化处理;制订《医疗垃圾处置技术规范》,将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其中,对医疗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和程序、医疗垃圾处理者的资质认证都应有详细的规定。2.明确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医疗垃圾管理处置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不仅涉及行政部门,还涉及产生医疗垃圾的医疗机构、医疗垃圾处置企业以及一些个体商户等。任何一个机构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有关医疗垃圾的法律法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医疗机构违规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放纵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一些个体商贩违法倒卖一次性医疗器具的,应根据主体的性质、违法行为的性质、造成危害的后果等,确定其应承担的责任,违法主体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可见我国环境法中对污染环境的行为人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原则,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过程。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既有事前的警示和预防作用,又有事后的惩罚和补救作用,可避免由医疗垃圾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或灾害。

(二)加强对医疗垃圾的规范化行政管理

1.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医疗垃圾处理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减量化、集中处理化和无害化的效果,许多国家的医疗垃圾处理已经达到这个标准,他们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并且开发了相应的处置装置和技术。欧共体在医疗垃圾的处理问题上设立了特别委员会,提出了欧共体各国共同遵守的规定,如:确定医疗垃圾包括切除的人体脏器、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床位在100个以上的医院设立专职的管理人员;将医疗垃圾分类为安全的和危险的两类,危险医疗垃圾要完全消毒焚烧,并对焚烧炉的构造和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以及有关的技术等程序都制订了详细的规章制度[12]。我国更应该在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中坚持减量化、集中处理化、无害化原则,并将这些原则贯彻始终。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医疗垃圾管理模式,逐步改善我国医疗垃圾管理落后的局面,形成国家立法指导、专业公司社会化服务、行政部门监管的医疗垃圾管理新模式[13]。同时,还要加强技术研发,引进先进的处理技术,确保做到无害化处理,并集中处理,节约资源,有计划地建立相应的规模化的处理中心。2.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监督《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医疗垃圾的管理更加规范化,相关行政部门除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还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医疗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笔者认为,可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行政机构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同时,各级部门间的行政关系也要明确。市、县级的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医疗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协调、组织工作。各部门之间责任明确,分工细致,就可以避免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3.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针对医疗垃圾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制订详细的登记规则,相关的行政机构应严格把好登记关,由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还要不定期地抽查登记记录,有错登、漏登现象的要及时更正和补充。医疗垃圾的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按照医院的规模、级别确定交费方式,如大型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产生医疗垃圾量多的就采取按床位收费,一些个体小诊所、精神病院等无床位或者产生医疗垃圾少的就按重量收费。具体的收费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大型医院为逃脱高额的处置费用而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同时,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负责收取医疗垃圾处置费用,并将大部分费用交给处置单位,其中一部分费用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医疗垃圾的工作,例如用于购买装医疗垃圾的特殊垃圾袋、桶,建设符合标准的暂时贮存点,对负责收集、贮存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培训等。这样既能保证处置产业的运行成本,又能减轻医院的经济负担。4.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资金投入,支持医疗垃圾处理技术改革医疗垃圾的处置设施、技术等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除了处置单位应当加大投资以外,政府也应给予一定的补贴,并且利用行政手段保证资金的顺利到位。医疗垃圾的处置涉及的不仅仅是医疗机构与相关行政部门,还关系到我们生存环境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健康。因此,医疗垃圾的处置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应当发挥政府职能,保证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些国际合作的机会,引进国外的先进处理技术,并采取一些奖励性措施,鼓励关于医疗垃圾的科研项目,鼓励开发、使用新技术,从而减少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也可以实现一些可回收医疗垃圾的再利用,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经济运行机制

目前,我国医疗垃圾的处理模式基本是政府监管、医疗垃圾处置企业负责运输和集中处置,这种模式也是最为可行的。但是医疗垃圾处置产业属于公益事业,具有投资大、回报小、风险高、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倘若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经济运行机制,投资者便会缺乏热情,处置单位则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而不愿意改进技术,使得医疗垃圾不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经济运行机制的建立是推进医疗垃圾可持续管理的必要支撑手段。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工程建设、设施运营环境等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商业化协作、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一系列政策,鼓励投资者对医疗垃圾处置产业的投资,并且将回收利用权交给处置产业,增加企业的利润回收率,从而提高企业的投资热情,同时减小企业对技术投入的压力。具体的经济运行模式如下可知,将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交由处置产业,处置产业严格做好分类,将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垃圾予以回收利用,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成为其利润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就直接处理掉。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医疗垃圾处理费,则由行政部门(环卫部门)收取,收取后将大部分费用划拨给处置产业,剩余部分用于医疗机构分类收集和暂时贮存工作。同时,政府制订相关的财政补贴、减少税收、低息贷款等政策,提高处置产业的投资热情,相关行政部门予以监督。这样的运行机制,既减轻了医疗机构和处置产业工作者的负担,减少了医疗垃圾的流失,并保证了医疗垃圾集中处置单位得以正常运转,同时又可获得可观的利润,政府也能在此过程中充分地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4篇

对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细心修改及时更新数据,并针对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拟定了家庭指导计划,对新增以及流入流出人员的档案进行分类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年度工作自查报告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医院年度工作自查报告一

20XX年度我村卫生室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有关执业活动,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并能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上做到小病不出村,获得了村民的认可,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科学管理

我村创卫组团结一致,高度重视、积极带头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思想素质、卫生意识和保健能力:

1、领导重视。村级主要领导参加并亲自指导本村的卫生创卫工作,把创卫工作以及新农合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

2、组织、制度落实。有分管卫生工作的村干部,有健康教育、除四害防病、环境卫生等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

3、有切合实际的卫生村建设规划或计划,各项创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合理。

二、健康教育效果明显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卫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村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形为,不定期地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提高村民对健康卫生知识的认识。

三、村容整洁、环境优美

1、配备专(兼)职的环境卫生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责任制。

2、主要街道、巷道路面砂石化平整、沟渠畅通,生活污水有监管措施,绿化美化好。

3、环境清洁,村内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村内设有垃圾池,及时清运或简易填埋垃圾。

4、村民住宅的院落、住室、厨房整洁卫生。

5、禽、畜圈养,圈舍清洁。

四、除害防病

设立了除“四害”工作小组,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特别是春、秋两季,组织人员开展灭鼠、灭蚊、灭苍、灭蟑螂工作,有效地控制了“四害”密度:儿童“五苗”(卡介苗、麻诊疫苗、白百破三联疫)

医院年度工作自查报告二

一年来,在县卫生局和茨芭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村委的领导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恪守卫生职业道德,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有关执业活动,完满的完成了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并能保障了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基本上做到小病不出村,获得了村民的认可,在卫生院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扬长补短,更好地开展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组织健全,科学管理高度重视、积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思想素质、卫生意识和保健能力:

1、领导重视。村级主要领导参加并亲自指导本村的卫生工作,以及新农合工作纳入村委会议事日程。

2、有切合实际的卫生村建设规划或计划,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合理。

二、公共卫生任务

1、首先对本村居民的家庭和成员的各种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核对,对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细心修改及时更新数据,并针对他们的家庭实际情况拟定了家庭指导计划,对新增以及流入流出人员的档案进行分类管

2、定时对本村60岁以上老人以及平时有各种疾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等)的年轻居民进行上门的健康体检和适当的治疗指导。实行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

3、对本村所有的孕产妇及0~7岁儿童进行摸底上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健康体检。对岁儿童进行建卡及预防接种,接种率达到100%。

4、及时上报传染病报告表及公共卫生的各种数据。

5、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村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不定期举办卫生知识讲座,提高村民对健康卫生知识的认识。多次向村民进行防病治病的宣传教育,发放健康知识折页1000余份,使村民的卫生防病意识得到提高,增加了村民的健康知识。

三、参加学习培训

按时参加卫生院的各次例会,无缺席无迟到早退行为。

四、基本医疗服务

20xx年我室全年诊疗患者中无药物过敏反应、药物不良反应,未出现误诊等差错行为,无违规行为、无警告、记分或其他行政处罚。

20xx年,我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奋发图强,锐意进取,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为我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院年度工作自查报告三

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管理,为更好的为辖区居民做好健康保健服务,核对各村公共卫生工作落实及实施质量,在院领导的组织下,我们成立了督导小组,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进行了上半年的督导。从督导情况看,我镇公共卫生工作固然比上年度有一定的进步进步,但依然存在很多题目。

一、督导内容

1、全镇0-6岁儿童摸底,建卡、建证工作。

2、每个月冷链运转情况。

3、传染病管理工作情况,门诊日志使用、监测情况。

4、村卫生室建设情况及各项工作展开情况。

5、资料上报、回档情况。

6、基本药物执行情况。

7、建卡宣传、教育、讲座及妇幼工作情况。

8、其他工作。

二、督导结果获得的成绩

1、全镇0-6岁儿童卡、证吻合,接种率基本达标;

2、儿童及育龄妇女花名册少数村健全。

3、多数村都进行了人口摸底工作。

4、都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存在的题目:

1、杜包:整体环境卫生差,资料搜集不齐、未回档;宣传栏宣传内容更换不及时,健康教育、健康讲座未及时完成;资料上报不及时,欠规范;门诊日志填写缺项;无传染病管理登记本;无疫苗收发登记本;冰箱无温度记录本;慢性病管理不及时;药房仍有非基药存在。

2、仁和:资料回档有待完善;宣传专栏欠规范;讲座台太小;门诊日志使用率低且缺项;。无疫苗收发登记本;冰箱无温度记录本;慢性病管理不及时;药房仍有非基药存在。

3、小湾:接种室摆设临乱,病房卫生差;资料上报不及时,未留底备查;宣传栏宣传内容更换不及时,健康教育、健康讲座未及时完成;门诊日志使用率低,何邦銮的处方未登门诊日志;门诊日志等奖缺项;传染病管理欠规范;接种报表有逻辑性错误。

4、三涨水:整体卫生差;药房有非基药存在;无任何资料可查;无宣传专栏;未使用门诊日志;传染病管理无资料可查;至今仍未启动冷链运转;其他均无资料可查。

5、白果寺:卫生室太小,内外环境差;资料只有妇幼资料可查;其他无资料;宣传栏宣传内容更换不及时,健康教育、健康讲座未及时完成;门诊日志使用率低,不规范,内容缺项;其他工作基本上没有展开。

三、以后工作建议

1、往后的工作从严要求,工作效力和经济挂钩。

2、加大培训力度,进步村医基本素质,增加村医知识面。

3、增强村医工作责任心,指导督村医与村干部调和合作。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5篇

一、过去两年以来工作进展情况

20**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我市政府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大环境整治和源头治理。

(一)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积极整治水库保护区内生活和产业污染”列为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同时,又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源头生活污水治理和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列为市重点实事工程。近两年对饮用水源保护取得一定成绩。一是到目前为止完成了五个湖库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二是切实加强了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己召开梅湖水库上游源头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并完成各项任务的整治方案。三是于8月底前完成9个水库源头污染治理方案的制定,对9个水库源头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为明年继续有效开展源头污染治理作好准备。四是加强饮用水源生活污染治理。今年要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启动窖湖、长溪、外杜湖、白洋湖、邵岙湖5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源头污染治理。五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餐饮经营点的打击取缔。六是加强畜禽养殖禁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严打”态势抓禁养。七是做好水库禁泳工作。今年将加大执法力度基础上,对水库游泳现象进行曝光。

2.水利工程有序推进。总投资7.8亿元、日引水20万吨的汤浦水库引水工程20**年9月初建成并正式通水;总投资8.4亿元、年引水量2.4亿立方米的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圆满完成;总投资为2891万元的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

3.加快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及工程污水纳管工作。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确保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正常投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扩建工程的建设。继续推进与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配套的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完成新华路等10条道路(10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确保今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5%。继续推进镇域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和支管铺设工程建设,完成市域污水工程C6包建设,完成C7、C8包工程量的70%。力争实现今年我市集中污水处理量增加6万吨/日的目标。二是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4.加大力度进行城河治理。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治阶段。从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投入1亿元,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提升城河水环境容量,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今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1、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2、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3、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以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再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4、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的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和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工程。5、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开展了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

5.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关于鼓励城乡污水治理设施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了《慈溪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一是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20**年有13个村开展了农户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20**年完成12个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今年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20个以上村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二是粪便无害化处理。20**年有9个镇在建设粪便集中沼气处理站。目前中心城区已建成150吨/日的公厕粪便无害化中心并投入试运行,各镇己建(观海卫、天元2座还未建成)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2009年继续推进2个镇的农村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实现全市各镇公厕粪尿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全覆盖,并确保各镇粪便处理中心投入运行,以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二)实施“蓝天”工程,不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1.落实节能减排指标。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吨,比上年削减12.2%,20**年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2.宗汉镇铜熔炼集中区关闭,新浦镇铜熔炼集中区落后工艺改造,慈溪市热电厂异地改造,并组织开展燃煤污染、扬尘粉尘污染、秸秆(垃圾)焚烧污染整治和食堂油污染整治。实施燃煤锅炉脱硫改造工程,25家企业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

3.积极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重点节能领域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完善节能项目奖励政策,组织开展千吨标煤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审计)评估工作和1000万度以上重点用电企业电平衡测试工作,完成80家企业能耗对标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业、建筑、流通、交通领域的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降低单位GDP能耗,减少燃煤的消耗。

4.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已建成投用,33台风力发电机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完成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

(三)实施“绿色”工程,加快生态绿色创建,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1.扎实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生活环境。20**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省级生态镇2个、宁波市级生态镇3个、宁波市级生态村34个、宁波环保模范(绿色)单位44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20**年有4个镇创建申报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单位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的现场考核验收,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2009年组织2个镇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4个镇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宁波市生态村、环保模范单位和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创建成省绿色社区1个、宁波市生态村40个、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20个。

2.大力推进绿色工程建设。20**年新建了3个万亩以上的大型绿色产业基地和万亩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0**年进行环境整治,新增宁波市级全面小康村6个,326个庭院整治示范村完成复评工作,新增环境整治村35个。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4397亩。2009年力争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4.5%以上。环杭州湾沿海防护林工程,确保累计建设生态公益林8.26万亩、建成6.2万亩,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递增0.1个百分点。

3.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按照《省级生态市创建标准》要求,以城市周边、风景区和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等视野可及范围的破损山体为重点,开展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力争完成20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任务,完成美人山5座连体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部工程量的50%。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防治理范围内出现新的采矿场(点)。

4.加大“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力度。开展“三沿五区”无坟化建设。完成全市经营性公墓园林化改造和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任务;完成观海卫镇卫山、掌起镇洪魏、横河镇上剑山等地的生态墓地建设;完成杭州湾大通道观海卫段、掌起段可视野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及生态覆绿任务。确保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三沿五区”坟墓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公墓绿化率达到80%以上。

(四)实施“清净”工程,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1.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继续贯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彻底消除乱堆、乱放、乱排现象。电镀污泥、医疗垃圾、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均按宁波市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集中定点处置。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市环卫作业中心和粪便处理中心建成投用,镇级粪便沼气处理中心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建设,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基本完成,管线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竣工投入使用。

(五)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为手段,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1.每年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工作。20**年,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镇和街道组织开展了9次“零点行动”,调处1973件环境投诉案件,作出436件行政处罚,罚款金额达到926.3万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达到210件,对9家企业作出限期治理,关闭或停产整顿55家,挂牌督办企业15家。20**年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并整体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全部进入漂印染基地,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在新区配套建设了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漂印染废水处理厂和3000吨/天的电镀废水处理厂。今年又完成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达标改造,力争年内完成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扩建工程量的60%。

3.2009年底计划完成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投入使用,辖区内小轴承企业产生的含油废水将通过收集并送至建成后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

4.有序取缔小印花加工业。全市共有小印花200家左右,其中城区范围内有128家,按照城河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法取缔非法小印花加工,环保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已下发取缔小印花的通告,要求业主6月底前自行拆除。

5.废塑料行业整治重拳出击。继续加大了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加工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同比案件由**年的247件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对废塑料行业的进一步治理作出了部署。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

6.开展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行动,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7.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20**年,慈溪市委、市政府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列为年度市“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的内容之一,出台了《慈溪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和《慈溪市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年关闭、搬迁禁养区内46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实施排泄物治理工程的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成为污染治理示范场。2009年计划关闭、搬迁禁养区内79家畜禽养殖场,完成禁养区及非禁养区内7家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拟建畜牧示范小区5个。

(六)多种形式开展创模宣传教育,深入发动群众,营造全民参与环保浓厚气氛

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开展大力宣传,及时公布环境质量状况,各镇、街道生态建设考核结果。二是在各镇(街道)主要道路和公路出入口竖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在城乡(镇、村)显要位置(车站、商业区、居民区、道路两侧、公众场所等)设立环保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张贴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画;编制和发放环保宣传手册,把生态文明、生态理念、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水利、节能降耗、环保常识、“两创”指南等相关知识汇编成通俗手册进行发放和宣传。三是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成立村级环保自治组织193个。四是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实现环境宣传教育进村入户、进企到校,形成全民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参与率和满意率,力争市民的环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六是市生态办认真创办“生态简报”,生态建设工作进展信息。

二、两年多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与环境、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突出

环境专项整治困难重重。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不快、力度不够。部分河道水发黄、发黑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现象较为普遍,水环境质量的潜在危害较为突出,饮用水源水库蓝藻时有出现。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

(三)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市镇两级环保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力量、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四)虽然畜禽养殖关闭和污染整治有序开展,但是慈溪养殖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比重基本保持在14%左右,目前全市20个镇(街道)有1500余家养殖场,其中规模养殖(牛50头、猪300头、鸡、鸭、鹅5000羽)养殖专业户300家左右,如果按照现在的整治力度,畜禽养殖禁养区关闭和污染整治需要很长的时间。

三、针对我们慈溪环境存在的问题,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决议,确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饮用水源保护是重中之重

今年市政府已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市政府实事工程,并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源头污染治理。我们应该以切实提高慈溪人民的饮用水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饮用水源上游农业、生活、三产等污染问题,确保饮用水源保护系列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完善对各镇、各单位生态任务的督察和考核机制

加强对各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督察和考核。市生态办以促进落实为己任,专门设立了督导组,将生态任务的督导工作列为日常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频率,务求督查实效。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生态建设任务书的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和镇、街道的考核力度,对不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出现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将在生态任务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加大环保“国策”的宣传力度

今年提出了4个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把市委党校建成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教育培训基地;把全市50%的中小学校建成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把电视台办成生态文明传播基地;把《慈溪日报》办成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基地。努力落实好这项艰巨的任务,扩大环保“国策”的宣传面和知晓率,扩大环境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

一是今年市政府安排15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们要确保相关工程的顺利实施。二是抓好生态系列创建镇、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粪便处理中心服务范围外的村庄公厕生态化改造,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三是开展农村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以点成线、多点成面上出成果。力争在农村环境整治、改善村(居)民房前屋后的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家园等方面上求突破,努力提升农村环境档次。

(五)进一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