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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企业资质的一致性
检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明的企业名称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企业实际生产场所、生产范围等是否与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内容一致,是否存在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变化,是否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变化后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第十四条:企业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检查企业采购的原辅料是否向供货者索取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肉类原料是否索取了检疫证明,猪肉是否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场);企业采购进口原辅料需法定检验的,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企业进货查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保存期限是否不少于2年。
(二)检查企业原辅料库房,记录企业采购原辅料的数量、名称等信息,与企业进货查验记录进行比照,验证是否与实际使用的原辅料品种一致。
(三)检查企业原辅料库房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有防鼠防蝇等设施;原辅料是否做到离地离墙存放,食品添加剂是否单独存放;涉及冷冻、冷藏等特殊要求的,原辅料贮存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实施出入库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厂区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保存自查记录;现场察看企业周边是否有变化,是否增加了对食品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的污染源;厂区内是否保持清洁卫生,是否有裸存的垃圾堆,是否存在妨碍生产、有碍食品安全的其他产品;厂区路面是否平整、有无积水,企业生活区、生产区是否有效隔离,是否饲养家禽、家畜。
(二)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保存自查记录;现场察看企业生产加工场所是否清洁卫生,屋顶(天花板)、墙壁表面是否清洁,地面是否有积水;供水、排水、清洗消毒、废弃物排放、通风、照明、温控、消防等设施是否完好;防蝇、防鼠、防虫、洗手、更衣等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三)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对生产加工设施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查,是否记录停产、复产情况及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情况;现场察看企业生产加工设施是否有污垢和灰尘。
(四)检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现场察看企业生产加工设施是否清洁,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是否维护保养完好,使用前后是否及时进行清洗、消毒,是否保存有关记录。
(五)现场询问技术人员、投料人员对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如何进行计量控制,检查是否如实填写投料记录;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物质。
(六)检查企业是否合理确定生产过程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根据工艺作业指导书实施有效控制,是否保存相关记录。
(七)检查企业人流、物流走向及设备布局是否合理并满足工艺要求,是否按照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设置不同区域;检查企业的加工布局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往返交叉现象。
(八)检查企业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记录仪等,是否定期检定、校准和维护,是否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对照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核查企业必备检验设备、设施是否存在缺项;检验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计量器具是否有合格有效的检定证书。
(二)必要时,可对照相应的检验检测规程、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及检测方法,检查企业检验所需的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存在缺项,检验所需的辅助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检验所需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检查检验人员有无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及培训记录;必要时,可对照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询问检验人员有关检验过程,了解检验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检测方法。
(四)检查企业是否合理划分产品批次,对照企业生产加工产品的入库记录,验证是否做到出厂产品批批检验;检查企业出厂检验是否存在漏项情况,是否保存出厂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检查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
(五)检查企业是否设立留样场所,是否保存留样记录;对照出厂检验报告,抽查企业是否批批留存实物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实物样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实物样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是否保存比对记录。
(七)检查委托检验项目、批次是否符合规定,委托检验机构是否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查阅企业送检记录和检验报告,抽查企业委托检验是否符合检验要求。
第十七条:企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二)检查企业是否保存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记录;对照企业进货验收记录,检查企业对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料的处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原辅料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
(三)检查企业是否保存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查阅出厂检验记录台帐、委托检验报告、监督抽检报告,检查企业对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是否进行了有效处理,是否存在出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检查企业是否采取措施,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后产品是否复查合格。
第十八条:企业回收食品管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回收食品管理制度。
(二)检查企业对回收食品是否进行登记,回收食品是否单独存放,明确标示。
(三)检查企业对回收食品的处理记录,是否将回收食品进行销毁;若未销毁,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或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销售给食品企业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
(二)检查企业对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是否进行登记,是否合理放置。
(三)检查企业对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废弃油脂等废弃物用于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
(一)检查标签是否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等项目,标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前标注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二)检查标签是否标注食品成分或者配料表,标注的成分或配料是否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是否标注生产加工食品中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
(三)检查标签是否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产地,标注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是否真实,是否为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产地是否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联系方式是否真实有效。
(四)检查标签是否标注保质期,保质期的标注是否符合规定。
(五)检查标签是否标注现行有效的产品标准代号。
(六)检查标签是否标注贮存条件,标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七)检查标签配料表中是否标注了生产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标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八)检查标签是否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九)检查标签是否按照标准规定进行了营养成分标注,标注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规定。
(十)检查专供婴幼儿主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可与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对照,检查标注的主要营养成分是否真实。
(十一)检查专供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标签是否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可与进货台帐、生产投料记录对照,检查标注的主要营养成分是否真实。
(十二)检查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企业销售台帐制度
(一)查阅企业提供的质量管理文件,确定企业是否建立了销售台帐制度。
(二)检查企业成品库,查阅企业销售台帐是否完整,记录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包含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是否记录及时;是否有记录人员签字。可以通过核对销售台帐与生产记录的一致性,检查销售台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检查企业成品库房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是否有防鼠防蝇等设施;是否做到离地离墙存放,涉及速冻、冷藏等特殊要求的原辅料贮存温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条: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一)查阅企业提供的执行标准目录及现行有效的标准文本,了解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检查企业标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核对企业产品品种,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标生产情况。
(二)查阅企业质量管理文件,检查企业是否规定有部门或人员负责收集、记录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检查具体记录情况;查阅企业培训记录,检查企业是否对新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企业食品召回制度
(一)查阅企业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召回制度。
(二)检查企业当发现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不适于食用的情况时,是否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是否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检查记录项目是否完整,并能够相互印证;检查企业对召回产品是否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措施,是否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二十四条:企业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
(一)查阅企业质量管理文件,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是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
(二)查阅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记录,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是否制定培训计划;是否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现场抽查工作人员,了解其对近期进行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的掌握情况。
(三)现场抽查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
(四)现场检查食品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进入作业区域的生产人员是否穿着洁净的工作服、鞋,头发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是否配戴饰物、手表,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是否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第二十五条:企业委托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有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行为是否在协议有效期内,是否履行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二)现场检查委托加工的食品及食品标识是否与委托加工协议、委托加工备案手续所记载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六条:企业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是否有专人负责受理及处理。
(二)检查企业登记的投诉记录是否载明投诉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食品品种、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具体质量问题。(三)检查企业是否对消费者投诉的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作出相应处理,检查处理记录。
(四)对投诉属实的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检查企业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查看整改记录和整改报告,必要时可联系投诉者核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建立收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的制度,是否保存了记录和资料。
(二)检查企业是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防止风险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一)检查企业是否制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制度和处置预案,是否有专门部门负责。
(二)询问企业负责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是否熟悉处置流程,检查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防范措施落实的自查,查看有关工作记录。
一、工作准备情况
我们认真制定了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明确了效能监察的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并分阶段组织实施:工作目的:大力推行物资采购“阳光工程”,堵塞漏洞,降低采购成本,杜绝违纪违法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工作方法:通过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采购招议标程序。步骤:4月3日-4月30日为学习宣传阶段;5月1日-5月31日为自查阶段;6月1日-8月15日为检查阶段;8月16日-8月31日为整改阶段;9月1日-9月15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二、自查情况:
物资供应部、设备部等职能部门在自查阶段能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部门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对相关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大唐甘肃公司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对照。各部门结合公司实际进行修订,对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完善;能认真履行物资采购的流程管理和建立质量可靠、服务及时的供应商队伍信息库,并与各供应商签订了廉政合同。以上部门均将自查情况报告按时上报效能监察工作办公室。
三、检查情况:
在自查工作结束后,监察审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物资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1、首先进行了系统基础检查。对物资部、设备部20__年有关物资设备采购基础资料进行了查阅。检查各类招标、议标工作中程序资料以及廉政保证书、打分表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规范。通过检查,各类资料都较规范、齐全,符合要求。
2、对执行程序、制度的规范性进行了检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文件要求,30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或大唐甘肃公司授权我公司组织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可由我公司组织进行议标。在公司各项目招议标工作中,监察审计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通过检查,职能部门能按要求执行各项制度,按程序开展工作。
3、我们重点对集体商务谈判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抽查,各项程序执行较好,但也发现有个别不足。如:在生水管道阀门更换项目中采购的金属硬密封蝶阀,由于当时正处于全公司联修阶段,工期紧、任务重,分场要求时间紧迫。物资部按急件进行了办理,未按照公司有关集体商务谈判制度进行议标。事后,物资供应部及时补办了相关议标手续。
4、对物资材料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我们对设备物资采购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进行检查,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查阅合同是否规范,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经过统计分析,1-10月份设备材料采购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47次,签订合同47份,为公司节约采购费用159.76万元。设备大修、技改招议标及商务谈判共计58项,签订合同58份,为公司节约费用74.5万元。
三、监察建议:
1、物资供应部要规范执行《议标性集体商务谈判实施细则》,对采购数额较少的材料必须要按相关规定进行;
2、要把学习掌握管理制度作为提高执行力的前提,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要进一步完善急件急办工作程序,要加强对公司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制度的学习,提格按制度办事的认识和自觉性。不断加强部门人员廉政建设,严格防范和杜绝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四、整改提高情况
在效能监察检查小组的督促下,各职能部门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1、物资供应部、设备部认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制度执行力。
1.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把好招聘关。人力资源部要明确招聘入职标准及操作,员工入职时要有明确的标准,不同的级别、岗位要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性别、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完成业绩等。要重视员工品德,把品德考核作为第一位,坚持品德一票否决,品德不合格的不得录用。操作要求:入职前要做详细调研,了解原单位、社会对其评价、查询征信信息、查询公安系统有无案底。
2.规范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试用、转正、劳动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与发放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新员工入职时,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得安排上岗。员工离职时必须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送达本人或者网上、媒体公告送达。经过试用,合格的要按时转正,对试用不合格的应该立即劝退。要明确劳动保险缴纳办法,对不需要单位缴纳的要书面签字确认。要明确工资计算与发放。对上述所有问题均要当事人签字确认报集团工会审查备案,工会加盖公章后报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备案。
3.坚持科学管理企业,注重人情化管理。如何处理好劳资双方的关系,改善与员工的关系,实现集团公司与员工的和谐发展是企业管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各级、各单位要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要把同志情、战友爱、兄弟姐妹心,贯彻整个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以情动人、以情感人、以情召人,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和谈心活动,以心交心,心心相印,当共同为企业工作时,不论男女老少都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当离开企业时都是朋友、兄弟姐妹。尤其要重视员工离职的交流工作,必须由上级领导、单位领导做离职面谈,再由人资部领导做面谈,加强沟通,减少纠纷,不能一味采取“霸道、生硬”的作风,激化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
一、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准备情况 二、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相关领导对照《**热电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以及发电一部、发电二部、各检修分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宏大热电公司也认真组织进行了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了效能监察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小组对此进行了检查和督促,经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都重视做到了自觉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良好。
三、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情况
由监察审计部、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计划营销部等部门组成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部门自查结果进行了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了各部门制度管理中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部门间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检查在执行管理制度过程中是否科学严谨;奖惩适度是否还存在不全面和漏洞。根据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四、监察建议
监察小组通过严格、认真检查,也发现了不足之处,通过汇总、分析,提出监察建议:
1、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2、进一步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追究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安全长效机制。
3、个别部门之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彻底解决;
4、各部门继续加大对危险点分析预控,加强两票三制、技术监控、点检定修工作;
5、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做到与责权利管理机制相统一,以责论处、奖惩分明。
五、整改提高情况
公司各部门根据效能监察小组发的《监察建议书》,将问题细化分解到专业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各项具体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人监督、有人验收、有人考核,形成了闭环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力水平。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有序进行。确保整改取得了实效。
1、加强两票管理,规范人员工作行为。针对两票在执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司重点加强了“两票”的管理工作,先后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集团公司与****热电公司《两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两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具体情况专门组织了14次讲课,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两票的理解和认识。效能监察小组、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干部深入班组,组织学习各类事故通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事故案例培训教材》,监督检查学习情况,切实提高了全体员工对无票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落实“两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两票管理低标准、执行随意的问题,把集团公司两票执行“三个100%”落到实处。 3、技术监控方面,我们召开了各专业技术监控会,参加**分公司召开的技术监控
会,完成了技术监控星级评定工作。
4、春季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从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着手,对照本岗位职责,重点从防人身伤害、两票三制、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全厂停电、设备治理、节能降耗、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安全整改工作的整治等各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闭环管理,力求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在防汛工作上,重点从机构的组织、人员的配备、物资的储备、预案的制定完善与演练、防汛制度的修订方面入手,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立足防大汛、防洪水、防局部大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三防一保”。并要求各部门做到防汛物资专用,储备充足、通讯24小时畅通、人员随叫随到,确保安全渡汛。
6、针对目前发承包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强了对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规范人员作业行为,使我公司的发承包工程的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
公司还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加大设备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设备消缺管理,修订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做到节能降耗,改善运行人员的工作环境。以便达到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增强公司经济效益。
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制度”)在广东已经实施了八个年头,这一项旨在督促企业持续改善环境行为的制度,在广东到底发挥了多大作用?对企业又有多大的约束作用?笔者专门就此走访了广东省内相关环保部门。
限贷是“杀手锏”
“以前,很多企业宁愿被罚,也不愿意认真整改,因为整改成本往往要比罚款高得多!”广东省环境监察局(以下简称“省环监局”)工作人员感慨地说。存在这样的问题,症结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而环保部门监管手段较少、执法成本高。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从2006年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着手研究并开展信用管理制度。
至今,省环保厅已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2007至2012年连续六年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并将信用评价结果通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纳入信用评级的企业范围也从2006年的104家增加到2012年的1251家,数量增加了10倍。
实践表明,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企业每年的信用评级结果都会被发送到各大银行,对于被评为红牌的单位,银行将对其停止贷款,甚至提前收回已经贷出的款项。2012年,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存在环境问题被评为红牌企业,这个在东莞存在了近20年的老牌企业,其环境问题长期饱受群众诟病,这一次,通过信用管理制度促使银行限制其贷款,企业发展陷入困境,最终被迫进行搬迁。
据省环监局负责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介绍,对于一些被评为黄牌的企业,银行都会打电话来了解企业违规的情况,再考虑是否继续同意其贷款。特别是在银行银根收紧以后,贷款条件更加严格,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进一步受到银行重视。那些存在环境违规问题且需要从银行贷款的企业,日子自然更不好过了。曾经被评为红牌企业的江门市益胜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其负责人郑雄伟就表示,“被评为红牌之后,企业在银行贷不了款,发展好像被戴上了‘紧箍咒’,我们只能赶紧进行整改并提出信用修复。”江门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还提到,企业的信用评级结果要面向社会公开,那些被评为红、黄牌的企业,业务很快就下降了,因为在日益收紧的环境政策面前,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大家心里不免要打上问号。
不过,对于那些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由于没有银行贷款的后顾之忧,信用评级结果对他们的约束力要小得多。其次,目前广东纳入信用管理的企业主要是各大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大量省控、市控企业并不在此范围。郑雄伟就愤愤不平地说:“一些没有纳入信用评价的省、市控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并不比我们低,我们被评为红牌他们却一点事都没有,这样很不公平。”对此,省环监局正在考虑由各地市对各自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信用评价。
此外,部分地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信用管理制度原本是考核企业,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但是随着评级结果运用范围的扩大,这一制度好像变成是在考核地方环保部门了。”例如,在地方环保考核工作中,存在红牌企业的地区就会被扣分,但是一些资金充足或者对地方经济奉献较大的企业,对信用管理工作并不太重视,对他们进行评价之后的压力最终只会落到环保部门身上。一方面是部分企业对评价结果并不在乎,一方面却是评价制度对地方环保部门提出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该如何协调,在未来广东信用管理工作的实践中有待进一步的探索。
政府重视成效显著
“佛山的环境信用管理制度是在2008年开始的,最先是运用在汾江河整治工作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提起佛山的信用管理制度,曾经负责过汾江河整治工作如今已是佛山市环保局副局长的杨永泰记忆犹新,并对制度给予了较高评价。
为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督促排污单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佛山环保局从2008年开始实施《佛山市汾江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这一办法,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按照各自的环境行为信用状况,将被评为绿牌、黄牌和红牌。对于绿牌企业,在其申请上市、再融资或申报名牌产品时,可给予有限审查或免予现场核查;对于黄牌企业,依据违法情形依法实施责令补缴排污费、罚款、提请政府停产停业整顿等;对于红牌企业,则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罚款、责令停产和提请政府实施关闭等。
杨永泰提到,由于佛山市委市政府对汾江河整治非常重视,所以企业评价结果被充分运用起来,企业一旦被挂了红牌或者黄牌,面临的将会是严厉的处罚。此举旨在通过评价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汾江河沿岸的排污量。制度实施以来,汾江河流域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重点污染企业由2008年的125家减少到2012年的68家,近半数的污染企业通过这一评价制度被淘汰掉。
2012年,在总结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佛山环保局进一步把环保信用评价范围扩大至全市重点污染源,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佛山全市纳入信用评价范围的企业由2012年的68家增加至155家,评价范围大大扩展。值得一提的是,佛山部分区环保主管部门在省、市信用管理的基础上,延伸评级范围,其中,南海于2007年开始实施《佛山市南海区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至2012年时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多达295家,基本覆盖辖区内较重要的污染源企业;三水区于2012年7月1日实施《佛山市三水区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企业有41家。
鉴于信用管理工作属于回顾性评价,对企业当前或未来的环境行为没有约束力,佛山市的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在每年的1月份,环保局将确定并公布拟纳入本年信用评价的企业名单,令企业产生心理预期来改善当前的环境行为,预防和减少环保失信行为。
对于被评为红牌、黄牌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加密监测频次等。在佛山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之后,红、黄牌企业也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网格责任人采取点对点主动服务措施,督促这些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指导企业逐级申请信用修复,取消红、黄牌标识。
“佛山的企业很多是民营企业,留有充足的周转资金,信用管理制度中的银行限贷措施对他们作用不大。”佛山市环境监察局的工作人员提到。另外,镇区当中的一些大型企业,是政府推荐上市的重点对象,信用管理制度对他们的作用也会比较弱。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信用管理制度允许一些被评为红、黄牌的企业,在完成整改任务之后给予信用修复。一些被挂牌的企业,就有可能会通过种种关系,迫使环保部门尽快启动修复程序,信用管理制度的惩戒作用也因此而大打折扣。
制度规范执行有力
“罚款多少都没有关系,但是千万别挂红牌。”在东莞,提起信用管理制度,许多企业都发出了共同的心声。
“因为东莞许多企业都是做出口生意,有很多国际订单。一旦企业被挂红牌之后,不单银行会停止贷款,海关还会限制企业产品的进出口。更为严重的是,现在外国企业对环保十分重视,他们可能会因为担心红牌企业的生存问题,从而减少甚至停止交易。”东莞市环保局知情人士透露说。
而且,东莞的许多企业在银行贷款,都会请一个关系较好的企业进行担保,几个企业之间会形成一个资金链条,其中若有一家企业受到银行限贷,同时影响的就是几家企业的资金流转,所以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十分重视。2007年东莞信用管理制度开始实行的时候,评价结果只是反馈给四大银行,但是随着制度的深入推行,四大银行之外的招商银行等单位都发函向环保局获取每年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评价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这样的市场环境,使得信用管理制度在东莞有着极大的威慑力。例如:东莞东霖五金电镀有限公司,2013年被检测出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东莞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的信用评价预评结果为红牌,得知这一评级结果之后,该公司马上投入300万元对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整改。据当地环保局介绍,该公司所处范围为电镀产业园区,政府已经规划今年6月份建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届时园区内的企业废水将统一进行处理。既然废水很快就可以集中处理,企业为何还要花费这么大的投入呢?该公司负责人解释说:“现在银行都已经不让我们贷款了,压力很大的。而且集中处理设施还有几个月才能建成,我们是希望赶紧整改好,能够有摘牌的机会啊。”
鉴于信用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2013年,东莞环保局制定了《东莞市企业环境保护信用管理会审制度(试行)》,通过集体审议的方式,确保做出合理的综合决策,保障信用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