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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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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范文第1篇

一、台湾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概况

1. 植基时期(1891―1961)

服务学生:盲生、聋生、肢障生、智障生、自闭生。

特教机构:台北盲聋学校、台南聋哑学校等12所学校(院)。

法规:一般教育法规。

2. 实验推广时期(1962―1983)

服务学生:盲生、聋生、智能不足学生、肢体障碍学生、资赋优异学生。

特教机构:台北盲聋学校、台南聋哑学校、私立惠明盲校、和美实验学校、台南启智学校、屏东基督教胜利之家等6所学校(单位)。

法规:《特殊教育推行办法》(1970年)。

民间团体:特殊教育学会、障碍者声晖协会。

第一次台湾特殊儿童普查在本期展开。

3. 法制建置时期(1984―1996)

服务学生:(1)资赋优异学生,包括一般能力优异、学术性向优异、特殊才能优异学生;(2)残疾学生,包括智能不足、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语言障碍、行为异常、学习障碍、颜面伤残及其他显著障碍学生。

法规:《特殊教育法》(1984年)、《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1987年)、《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5年计划》(1993年)、《中等学校资赋优异学生辅导及升学要点》等。

教育措施:教育途径呈现多样化,教育形式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资源班、巡回辅导等。

民间团体:心路文教基金会、障碍者家长总会、声晖联合会、视觉障碍人福利协会。

第二次台湾特殊儿童普查在本期展开。台湾身心障碍教育会议在1995年召开。

4. 蓬勃发展时期(1997―2007)

服务学生:特殊学生分类更加细化。(1)资赋优异学生,包括一般智能优异、学术性向优异、领导才能优异、创造力优异、艺术才能优异学生;(2)残疾学生,包括智能不足、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语言障碍、严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自闭症、身体病弱、发展迟缓、多重障碍及其他显著障碍学生。

法规:《特殊教育法》修订公布。

特殊教育服务年龄:3-22岁。

教育措施: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不分类资源班、巡回辅导、在家教育、床边教学等,教育措施更加人性化。

民间团体:资优教育学会、学习障碍协会、赤子心协会、自闭症总会、脑性麻痹协会。

亮点:特殊教育咨询会、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会、身心障碍教育专业团队、个别化教育计划、特殊教育统计、特殊教育评鉴、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特教经费、家长参与、辅具提供、无障碍校园环境。

5. 精致服务时期(2008年至今)

服务学生:(1)资赋优异学生,包括一般智能优异、学术性向优异、领导才能优异、创造力优异、艺术才能优异及其他学生;(2)残疾学生,包括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体障碍、语言障碍、情绪行为障碍、学习障碍、自闭症、身体病弱、发展迟缓、脑性麻痹、多重障碍及其他显著障碍学生。特殊教育学生基本覆盖全体特殊人群。

特殊教育服务年龄:从2岁开始。

身心障碍类:各类特殊教育学校27所,特教班1681个,巡回辅导中心642个,不分类资源班2496个,同时提供在家教育和床边教学、特殊教育方案等精致的特殊教育服务。

资赋优异类:开设资赋优异类资源班与特教班1038个,为不同阶段教育学校的资赋优异学生提供精致的特殊教育服务。

法规:《特殊教育法》第二次修正。

二、台湾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1. 从最初的慈善事业发展转为纳入法制化轨道

台湾特殊教育机构最早出现在1891年,由英国籍牧师甘为霖创办台南训瞽堂,日本军医木村谨吾创办台北盲哑教育所,最初作为慈善事业性质办学。近代以来,台湾重视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特殊教育行政体系及管理制度,推进特殊教育向规范化、法制化发展。1984年,台湾颁布《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从法制层面推动发展。此部法律规定了特殊教育的对象范围、实施机构、经费、队伍建设、管理等。《特殊教育法施行细则》《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儿童福利法》《中等学校资赋优异学生辅导及升学要点》及《发展与改进特殊教育5年计划》等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助推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2. 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帮助学生加快融入社会

台湾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完整,分类科学合理,政策定位始终贯穿着“有教无类、零拒绝、多元化适性安置”的理念,从学校延伸至社会各层面并尽可能做到无缝衔接,着力培养特殊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生活技能。

台湾设立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聘请卫生和有关机关代表、相关服务专业人员及学生家长代表为委员,定期开展特殊学生鉴定、安置及辅导事宜,有关学生家长可列席会议,充分表达个人意见。此外,在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还设立了特殊教育巡回辅导中心,安排专门特教教师定期进行教学巡回辅导,指导各普通学校特教教师开展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台湾注重分类而融合的教育,重度残障学生对应进入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轻度残障学生则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特教班、资源班就读。就读特殊学校(班)及一般学校普通班之身心障碍者,学校依据其学习及生活需要,提供无障碍环境、资源教室、生活协助、家庭支援、家长咨询等必要的教育辅助器材及相关支持服务。组建家长会协助教育,促进家校及学生与社会的融合,为特殊学生身心健全发展、尽早融入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尤其值得肯定的是,台湾积极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把资赋优异学生列为特殊教育对象,要求降低入学年龄或缩短修业年限,这类学生的学籍、毕业资格及升学均按应届毕业学生办理,为资赋优异学生的成才发展提供了绿色通道。

3. 组织架构健全,服务全面到位

台湾特殊教育行政支持及运作架构较完善,多方联合推动特教事业的发展,特教机构和组织向专责化方向发展。为执行特殊教育工作,各级主管教育部门均依法设立了专责单位。此外,还组建了“特殊教育咨询委员会”“特殊教育学生鉴定及就学辅导委员会”,分区建立了“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了“身心障碍专业团队”等支持机构。

4. 重视师资的培养提升

台湾师范大学1974年成立了特殊教育中心,1986年开设特教本科专业,1990年开设特教硕士班,1992年开设特教博士班。彰化师范大学1975年成立了特殊教育系,办学层次也涵盖本科班、硕士班和博士班。目前,台湾有3所综合性大学、9所师范学院成立了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和开展特教科研的系(部)或专门机构,形成了以学士、硕士、博士共同组成的系列完备的师资培养体系。此外,培训研学活动也十分活跃,仅2011年,台湾各地共举办33类、5853场特殊教育相关研习活动,参与者达231528人次。其中融合教育特教专业知能参与最多,共计558场、25826人次。

从2003年起,台湾推行《特殊教育教师师资职前教育课程专业课程科目及学分规定》,要求师范毕业生修满40个特殊教育学分后才能进入特殊教育机构任教。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国语能力测验、教育原理与制度、特殊教育学生评量与辅导、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等,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目前,在普通学校特教班任教的教师拥有特教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达76%以上,在特殊教育学校的比例则高达84%以上。

5. 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重视开展相关科研

按照台湾《特殊教育法》规定,各师范院校应设立特殊教育中心、非师范类高等院校鼓励设立特殊教育中心,负责协助其辅导区内特殊教育学生的鉴定、教学及辅导工作。台湾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也主动委托有关机构和学校对特殊教育进行研究,用研究成果指导教学实践。此外,《特殊教育法》还规定,设有特殊教育系的师范大学、师范学院或一般大学,应附设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班),为开展特殊教育工作提供各项实验研究和教学实习。如台南大学依法设立的附属启聪学校,开设幼儿部、国小部、国中部和高职部,依托台南大学充沛的教育资源迅速跃升为全台最好的特教学校之一。

三、台湾特殊教育对广东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启示

截至2013年,广东省有特殊教育学校99所,残疾学生21814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11263人,在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的学生222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10329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3521人,其中专任教师2822人。广东和台湾隔海相望,两地文化同根同源,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都存在不少相似之处。借鉴台湾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有益经验,对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省颁布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推进广东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和幸福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1. 加快特殊教育立法,提高特殊教育的法律地位

目前,《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是我国仅有的残疾人专项法规和残疾人行政法规。除此之外,虽然也有一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行政文件论及特殊教育及相关问题,但因缺少一部专门的特殊教育法规,对涉及特殊教育的有关问题大多仅作简单性规定,针对性不强,表述模糊,可操作性不强。立法的滞后直接导致特殊教育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普遍存在普及水平低、保障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加快特殊教育立法,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特殊教育的范围和对象,建立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学校责任,使特殊教育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沿法制轨道顺利推进。

2. 加快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的服务能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1〕50号)提出了加快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的具体要求,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不断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但目前我省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等各阶段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把特殊教育列入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立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提升特殊教育的服务能力。

3. 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特殊教育的条件保障

我省部分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展较慢;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与普通学生一样,保障水平低;欠发达地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资金缺口大。建议从三方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2)加快推进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争地级以上市和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教育、康复设施设备。(3)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服务体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按要求建设随班就读资源教室,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定期委派教师到普通学校巡回指导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提高随班就读的质量。

4. 加快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

目前,我省已有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大学、湛江师范学院等多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培养特殊教育师资,但因起步迟,规模小,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未能够满足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重点打造盲、聋、智力残疾、自闭症等特殊教育师资骨干专业,扩大培养规模,逐步满足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同时,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教师、资源教师、特教班教师的业务培训。支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院校建立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开展特殊教育研究,并使之成为促进所在区域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5. 加快建立健全特殊学生鉴定机构和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体系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范文第2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体育教学目标;体育氛围

【中图分类号】G633.9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4-0048-01

特殊教育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我国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提高残疾学生教育质量,是广大残疾人的心愿,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在我国,教育事业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他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对残疾人体育教育问题进行研究,将具有非常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学目标

在我国,特殊教育按其学段属义务教育阶段。但由于学校体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教学校体育目标又有别于普通教育,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特殊教育学校把功能缺陷补偿与康复作为学校体育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使他们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的知识和技能;初步掌握补偿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所谓补偿,“是指机体失去某种器官或某种机能受到损害时的一种适应,是一种与正常人发展过程不同的有特殊性的发展过程。在这种有特殊性的适应和发展过程中被损害的机能可以被不同程度地恢复、弥补、改善或替代”。体育在这种补偿过程中具有积极的意义,是功能缺陷补偿和康复的积极、有效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特教学校体育较之普通学校更重要。其二是特教学校体育更突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特殊教育理论认为,残疾学生的生理缺陷为第一性的缺陷。而盲、聋、哑等生理缺陷导致的认识活动和情感意志等方面的缺陷为第二性缺陷。体育以其独有的功能在改善和矫正残疾学生第二性缺陷方面同样具有重要作用。体育又可以培养人勇敢顽强、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竞争意识。而这些,都是残疾学生将来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创造财富的劳动者所必需的。残疾学生更需要通过学校体育培养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发展对策

2.1 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创造良好的体育教育环境。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赋予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残疾儿童接受体育教育的意义,严格管理并协调好各个部门关系,从政策和经济上对特殊体育教育给予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条件,关心特殊教育学校师生生活。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加大对残疾人体育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强普通中、小学与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多为残疾学生提供一些与正常孩子一起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督促高等学校体育院系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定期举办一些对残疾学生体育教育进行帮助的志愿活动。这些将会极大的促进人们对残疾人体育的了解,对关心、爱护、帮助残疾学生的体育环境的形成也非常有利。

2.2 加强特殊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影响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育发展的关键。建设一支懂得特殊体育理论、教学水平较高的体育师资队伍是目前各级政府和学校应着力解决的首要问题。体育教师培训形式多样化是完善体育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最有效的捷径。1各级政府和特殊教育学校应当积极鼓励和支持体育教师利用寒暑假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班、提高班、培训班、函授班;多为体育教师提供机会见识观摩各个规模的残疾人能够参与的运动比赛,使体育教师能够从中学习和掌握特殊体育理论知识及比赛经验,全面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和教学经验,从根本上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师资水平,为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才打下基础。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范文第3篇

1.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六大转变

2.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发展与评介

3.陕西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

4.中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研究

5.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胜任特征模型研究

6.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与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研究

7.国外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及其对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8.安徽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调查

9.特殊教育研究热点知识图谱

10.论特殊教育从人文关怀到行动支持走向

11.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分析及其启示

12.从政策解读我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的建构

13.特殊教育最佳实践方式及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14.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实施背景、内涵与积极作用的探析

15.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现状研究可视化分析

16.特殊教育信息化环境建设与应用现状调查研究

17.信息化视角下的特殊教育发展对策探究

18.宁夏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19.中国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状况及地区比较——基于2001-2010年《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相关数据

20.特殊教育教师的职业压力、应对方式及职业倦怠

21.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22.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23.中美特殊教育教师政策比较研究

24.新疆特殊教育的现状与发展对策

25.医教结合:现阶段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对路莎一文的商榷

26.国内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素质研究现状与趋势

27.融合教育理念下的特殊教育财政:历史、现状及未来

28.“复合型”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基于复合型的内涵分析

29.融合教育背景下我国高等师范院校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考

30.上海市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31.西方特殊教育研究进展述评

32.美国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现状及启示

33.特殊教育应是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优先保障的领域

34.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职后培训模式新探

35.中国残疾人特殊教育制度转型——福利政策体系化与福利提供优质化

36.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家庭冲突对工作投入的影响:情绪智力的调节作用

37.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制度的比较研究

38.新疆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39.医教结合:特殊教育中似热实冷话题之冷思考

40.积极心理学视角的特殊教育教师情绪劳动策略研究

41.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理论依据、相关概念的探析

42.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的影响因素研究

43.美国特殊教育师资问题及对我国的启示

44.普通幼儿园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在园生存现状

45.中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师资队伍现状调查

46.吉林省特殊教育信息化现状与对策

47.多元文化视野下少数民族特殊教育发展的思考

48.云南省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现状调查研究

49.我国特殊教育信息化研究现状述评

50.特殊教育学科体系探析  

51.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实训师资队伍建设探析

52.提高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的政策建议

53.全国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队伍结构及需求情况调查

54.从师范教育到教师教育: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范式转变

55.上海市学前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调查研究

56.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问题研究

57.特殊教育设施布局需求分析与发展规划研究——以北京市为例

58.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标准及发展模式的研究述评

59.浙江省学前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对策

60.韩国特殊教育现状的研究

61.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特殊教育的政策与实践走向

62.特殊教育立法问题研究——人文关怀的视角

63.多学科合作是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兼论“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发展政策

64.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现状及发展研究

65.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任职标准的演变和特点分析

66.中国特殊教育研究的热点领域与前沿主题——基于近十年《中国特殊教育》刊载文献可视化分析

67.台湾地区特殊教育及对大陆特殊教育发展的启示

68.中国特殊教育的投入与产出:基于面板数据的潜变量增长模型分析

69.山东省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

70.澳大利亚特殊教育师资与中国特殊教育师资的比较研究

71.改革开放30年北京市特殊教育发展及现状研究

72.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中非歧视性评估原则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73.关于特殊教育教师流失问题的思考

74.美国特殊教育就业转衔服务解读及启示

75.隔离与融合:特殊教育范式的变迁与分析

76.四川省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现状与职业倦怠的关系

77.台湾地区特殊教育法律的特点及启示

78.试论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79.医教结合是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

80.美国特殊教育立法中的家长参与

81.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82.特殊教育的循证实践取向

83.我国特殊教育法律体系的现状与发展

84.特殊教育学校经费投入与支出状况分析及政策建议

85.国内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倦怠述评

86.新疆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现状调查研究

87.关于四川、重庆等地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

88.河南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素质现状调查

89.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转向及其改革逻辑与重点领域

90.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研究的热点领域与知识基础——基于CSSCI学术期刊1998-2013年文献的计量分析

91.社会支持在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业枯竭与职业承诺之间的调节作用

92.韩国特殊教育法的演变及特殊教育发展历程

93.融合教育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职能的转变

94.质的研究范式与特殊教育研究:基于方法论的反思与倡议

95.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及启示——基于美国学科教师专业标准

96.改革开放30年中国特殊教育的发展及政策建议

97.教育技术学范畴下特殊教育资源建设研究

98.当代日本的特殊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特殊教育;师资建设;现状调查

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比如师资数量严重不足,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此要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建设数量充足、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刻不容缓。本研究选取了乌鲁木齐市有代表性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附设特教班及民办康复机构的特教教师为样本,利用走访和网络调研的方式调查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得出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参考依据,以加快新疆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

一、特殊教育师资现状与分析

(一)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队伍的结构不够合理,男女、民族比例均严重失调。其中男教师仅占17.58%,合理的教师性别比例应该是男女相当,如果比例失调则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此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尤以少数民族居多。而据调查,少数民族特教教师仅占23.08%,特校以汉族教师居多,并以汉语教学为主,难以满足少数民族特殊学生需求。

(二)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据调查,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仅占39.56%。当前特殊教育机构多为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而一些康复机构的教师甚至没有教师资格证。大部分教师为本科学历,仅有4人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学历。可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学历结构急需进一步提升与完善。

(三)师资数量不足

新疆在2009年颁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该文件提出将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定为8~12人,盲生班班师比定为1∶4,聋生班班师比定为1∶3.5,培智班班师比定为1∶4.5。但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学生有26人,而专职教师只有6人,学生人数大约是教师人数的四倍,根本达不到文件规定的师生比例。可见,师资数量的确有待增加。进一步调查认为,师资不足的原因主要是特教工作压力大。另外,文件中提到要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教补贴费要在现行15%的基础上再增加15%,但以笔者单位为例,特教补贴费并未落实。特教工作本来就较为复杂,应有的工资待遇不落实,也是造成人员流失的一大原因。

(四)教师科研能力有待提高

据调查,教师获得特教论文奖或发表过论文的仅占13.19%;主持或参加过特教课题的也只占21.98%。调查的教师中参与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的人数所占比例更少。教师科研能力不强,认为论文写作与课题研究复杂繁琐,加上这类比赛不多,更加忽视科研。

(五)教师在职培训力度不够

通过调查,教师普遍表示比较需要在职培训,但是教师三年内参加培训的次数比较少,还有一些教师认为培训过于注重理论知识,与教学实际脱节,没有实质性效果。有些教师仅仅只是为了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使得培训成了“形式主义”。为了使培训真正能够提升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研究还调查了解了一线教师认为应重点培训的课程排序,分别是康复技能、特教专业知识、心理学知识、教师基本功。大家认为培训课程要实用,要能满足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才能使教师对培训感兴趣,才能将培训的知识运用到教学中去。

(六)职业幸福指数不高

特殊学生作为弱势群体,社会各界对他们表示同情,认为特教教师是在“做慈善”,没有把他们和普通教师同等对待,其工作性质不被外界所理解和认可,使得一些教师产生自卑感。此外,特殊教育工作非常辛苦,需要比普通教师付出更多的劳动,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而且短期内看不到劳动效果,教师的成就感越来越低,会过早进入职业倦怠期,职业幸福指数也会随之下降。

二、提高师资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完善师资培养体系

2009年,新疆教育学院首开特殊教育专科专业,2010年,新疆师范大学开设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依据新疆本地的实际情况必须大力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做好人才保障。同时还要完善师资培养体系,加快引进高学历教师,合理设置课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新疆有稳定的特教师资来源。

(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保证特教师资队伍水平

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教师中仅有37.36%持有特教教师资格证,其余教师仅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甚至还有17.58%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因此必须完善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以确保特教师资队伍的质量,即便是民办特教学校或者社会康复机构,只要从事的是特教教师这个工作,就要持有特教教师资格证书,这样才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使特殊学生接受科学正规的教育,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三)注重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合理安排培训课程

特教教师的在职培训不容忽视,无论是培训时间还是培训方式或者培训的课程都需要专门规划、组织和管理。培训的内容应该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特教技能的培训。还要让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和医学方面的知识,比如学习特殊儿童心理发展和特殊儿童病理,向“双师型”教师转型。

(四)切实落实特教补贴经费,减少特教人才流失

《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提到要提高特教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可还是有些特校以及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没有落实相关政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特教补贴费按时足额发放,减少人才流失,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特殊教育师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多措并举,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提升区域特殊教育质量与水平。

参考文献:

[1]蒙军.巴彦淖尔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08:15.

[2]杨文.吉林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问题及对策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9:16.

[3]秦枫.基于残疾人教育讨论:排斥与融合[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9(10):88.

[4]唐惠民,王乐,黄烈.江西省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及建设建议[J].大江周刊:论坛,2010(5):91—92.

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议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特殊教育 师资 岗前培训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1 问题的题出

特殊教育在新疆起步较晚,这些年在国家和新疆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特殊教育有了快速的发展。为了满足新疆特殊教育师资的需要,根据新疆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自2010年起新疆新建或改扩建的特殊教育学校每年要选派部分老师进行岗前培训,为期一年。一年制特殊教育教师岗前培训班已经开班三期,学员大多数是即将从普通教育转到特殊教育的教师,之前没有接触过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了解甚少,少部分学员是来自特殊教育学校的一线教师,但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比较匮乏。培养目标是能胜任特殊儿童的实践教学。

2 新疆特殊教育师资岗前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2.1 教师信念有待转变

教师信念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对相关教育现象,特别是对自己专业以及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所教学生的主体性认识,它影响着教师的教育实践和学生的身心发展信念的获得需要互动和参与,并逐渐决定自己以一种什么样的角色参与到教学中。岗前培训班学员大多数是来自普通学校,即将面对特殊儿童,在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技能上都将发生重大变化。教学不再是培养精英,片面追求升学率的过程。如何正确看待特殊儿童?如何使他们最大程度地获得发展?如何使他们适应社会生活?将是这些即将走进特殊教育领域的老师要面对的棘手问题。而我们的培训课程中没有太多涉及到这些方面的理念、观点,需要在今后的课程中渗透。

2.2 教学实践课程不足

目前,新疆开设的特殊教育岗前培训主要是一年制,课程内容主要侧重于特殊教育的理论知识,缺少实践课程,缺少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案例分析,缺少具体的诊断、评估、康复训练的操作和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实施。学员在一年内要完成特殊教育理论知识的学习,只有两周的实习,缺少感性认识,对特殊儿童的了解不足,实践能力相对薄弱。

2.3 汉语水平偏低

一年制岗前培训学员来自全疆各地州,部分学员汉语水平较低。直接制约了其理论知识的学习。尤其是一些专业术语,理解困难,加之一些学员之前没有教育学、心理学的基础,直接学习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不易理解消化。

2.4 缺少有效的评估体系

一年制岗前培训大多采取班级授课和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参与培训的人数较多,水平参差不齐,知识结构,背景专业差异较大,整体推进的教育教学方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需要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做保证。

3 对新疆特殊教育师资职前培训的建议

3.1 运用全纳教育观念,转变教师信念,提高教师自我效能感

教师的自我效能感是指教师相信自己有能力对学生的学习产生积极影响的一种知觉和信念。它影响着教师对所从事职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教学工作的关注和投入程度以及在遇到困难时克服困难的坚持程度。对于特殊教育教师来说,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较之普通教师更大。特殊教育教师该如何调整自我,正确对待挫折和困难,正确看待特殊儿童身上的问题?运用全纳教育的理念让教师理解“所有学生都是值得教的”“教师对所有学生的最大发展负有重要责任”。

3.2 加大实践类课程在职前培训课程体系中的比重,探索多样化的实习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性管理

岗前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后的教师直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所以教育实践能力应作为培训的重点。这就需要调整特殊教育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突出实践教学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在保证基本教学内容前提下,缩减理论课学时,提高实践课学时。同时,适当延长教育实习工作的时间,探索多样化的教育实习途径与方式。可以采用分散式实习和集中式实习将结合的方法。分散实习就是在培训过程中安排一些实习,时间可以较短,主要是帮助学员了解特殊儿童,对特殊教育有个感性认识,便于特殊教育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在培训后期可以安排一次集中式实习,帮助学员综合应用所学特教知识,积累实践教学经验,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为了保证实践教学的有效性,还需规范整个实习过程,制定统一的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导手册,并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指导手册制定可操作的具体实施计划。

3.3 完善职前培训的效果评价体系

特殊教育教师岗前培训是为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证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而作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培训评估体系却存在评价指标不健全的问题。因此,相关评估体系的构建是特殊教育教师岗前培训的一个重大课题。需要对特殊教育教师岗前培训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尝试探索构建培训评估体系,以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

3.4 建议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并将特殊教育职前培训和汉语水平的考核纳入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体系中

为了保证特殊教育职前培训的质量,提高学员参加职前培训的积极性和学习汉语的自觉性。建议国家制订特殊教育教师从业的专业标准,推行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严格选择优秀的、特殊教育职前培训考核合格的,达到一定汉语水平的教师进入特殊教育领域,将教师的学历要求转为资格要求,从特殊教育教师引进的“入口”把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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