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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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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用体系建设

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以健全信用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市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为依法治市和社会文明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目标

完善信用征信系统、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确立;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取得进步,市场和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诚信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

三、2018 年重点工作

(一)完善“诚信江油”服务窗口。完善统一对外服务窗口“江油诚信网”,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网络建设,归集整合信用信息,实现平台网络互连。(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二)进一步完善征信系统、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人行江油支行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三)推动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江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

(四)严格执行《绵阳市市场主体信用行为联合奖惩暂行办法》。运用征信系统成果,广泛褒扬诚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市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五)加强信用宣传,增强社会的信用意识。逐步将各部门信用宣传相关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科学安排,适当整合,放大效果。(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六)市级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职责,牵头组织本系统或指导

联系行业开展信用培训教育、信用专题活动。

(七)探索研究制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推动信用信息在行

政管理事项和重点领域的运用。(市政府办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配套完善信用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发改和金融的领导为副组长、市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在市发改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社会信用管理办公室),由市发改局、人行江油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抓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政策拟定和综合管理工作;配套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江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关键词:征信体系;信息共享;信用信息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5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1-0052-02

一、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和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缺少统筹规划

近几年,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引起重视,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目标,但由于缺乏统筹规划,也没有出台协调全市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更没有明确负责协调管理的机构和管理机制,社会征信体系实际上仍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社会征信体系作为一个有机的系统尚未真正开始启动。

(二)缺乏法律法规的规范与支持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全国性的征信法律法规,对征信体系建设有关方面的责、权、利,以及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和使用等环节都没有明确。包头市的地方性征信法规也属空白,不能依法开展征信工作。

(三)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

包头市公共信用信息集中分布在公安、工商、国税、地税、法院、海关、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质监局等十六个政府部门和业务部门。由于部门利益分割、财政资金不能按时按需到位,导致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四)缺乏专业化的信用中介机构

信用服务主要由信用中介机构来完成。包头市普遍缺乏信用信息产品的意识,对信息产品的需求十分有限,市场难以在短期内形成。截至2006年6月末,包头市尚无一家专营或兼营信用评估、信用调查等征信信用服务机构。

(五)社会诚信意识淡漠

一是由于正处于市场经济深化的关键时期,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企业守信和失信的成本均不能得到清晰的体现,甚至发生明显的反向引导。二是信用观念仍十分淡薄,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很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加快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政府推动,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市场经济的自发演进是异常缓慢的,必须要有政府的积极作为,即要发挥政府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倡导和推动者的作用。要按照征信体系建设的要求,形成政府牵头领导、共同研究、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示范引导的共促机制,才能确保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启动。

要根据包头市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征信体系建设的长期规划,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一是切实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包头市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总体规则,解决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征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二是将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相关单位的目标考核,并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三是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四是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任务、指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由“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和主要指标监测表,定期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部门主要领导追究责任。五是建立征信体系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半年对全市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六是加强对征信体系建设情况的信息反馈。七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建设良好信用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加快征信法律、法规建设

国家应积极推动征信的立法工作。当立法条件尚未成熟时,包头市应出台相关的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来约束和规范征信行为,为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保障。要以规章的形式确立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市工作中的地位,明确征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使用者的法律地位。要尽快出台《包头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异议信息处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使公共信息尽早得到整合,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

(三)建立征信体系的组织和运作机制

一是选择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且有一定征信工作管理经验的部门牵头、政府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二是在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建立共同分担机制,对征信体系建设的费用由政府监督,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从实际出发,采取财政列支一点,部门自筹一点,以达到合理分摊征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成本和人力成本,从源头上堵住“化整为零”给征信体系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网络

可以考虑从以下三方入手:一是在全市征信体系平台建成之前,充分利用十六个部门已有的征信资源和包头市政府网络系统,进行行业征信。二是在行业征信的基础上,整合政府信息,建立公共信息系统。由于政府公共信息系统是非营利性的,其使用基本不受限制,因此在包头市专业征信机构空白的情况下,先建立公共信息披露系统,联合工商、税务、质量检查、打假、公安和法院等部门,以披露企业基本情况为主,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警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身份信息、交易信息、公共信息和特别信息。三是在非营利征信基础上,逐步过渡建立商业性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以客观反映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主,主要包括企业识别信息、企业基本情况、主要管理人情况、企业财务状况、银行往来和债务情况,以及公共信息等,信用信息由商业性征信机构进行收费服务。

(五)扶植征信中介机构

一是把开展企业资信评级作为优化地方信用环境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组织宣传发动、协调督促,营造良好的舆论和政策环境,促进社会有关方面重视并积极利用外部评级,扩大外部评级市场需求。三是引入外地有丰富经验的征信评级机构,充分尊重评级机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自主交易行为,培育具备社会公信力的评级机构;四是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评级产品质量,扩大评级市场有效供给。对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防中介机构与企业合谋欺诈的情况发生。

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初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完善基础信用信息,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012年3月底前,依托县政府网站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栏”,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2012年4月,初步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达到专栏开通率100%、专栏链接率100%、目录内容覆盖率100%的“三个百分百”目标。2012年3月以后,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转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阶段,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比较健全并持续完善。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充分利用县统一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相关信息在平台上进行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对各相关股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协调。

(二)统一规范,突出重点。局将按照统一的信息公开规范,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项目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信息。以信息公开为重点,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三)因地制宜,务求实效。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和《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公开相关信息。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和其他部门需求强烈的信息,要加快整理和。

(四)完善机制,强化检查。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完善信息机制和诚信建设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股室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通报。

三、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股室

局办公室、建管股、农水股、水保办及其它相关股室。

四、工作任务

(一)编制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公开相关信息。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责任主体,规范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构建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和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项目信息。基于互联网和政府门户网站,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的原则,依托县级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整合本县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实现页面展现、信息导航、访问权限等、管理及服务功能。在县级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上,建立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信息统一。

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整合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由局相应股室负责。相关股室配合。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整合依托县政府网站,及时收集公开信息。

(三)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制定有关信息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准确、全面更新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促进从业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共享,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采集整理水利行业信用基础数据,基于“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栏”及时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围绕水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制定并行业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信用评级评价等相关规定,加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协调机构。2月底,成立“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制定并上报工作方案。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工程建没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执行和细化行业信用建设规范。按照省水利厅制定省水利行业信用建设相关规定,明确信用信息的范围、征集方式、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评价和监管办法等内容,指导本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并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完善。

(四)落实任务分工及完成时限。县水利局先自行清理2010年1月1日以来建设项目信息拟于2012年3月底在县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五)实施工作进度检查和监督。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的集中度、查找效率、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更新情况等,有关情况上报县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工程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工作。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水利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担任,局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建管股、农水股、水保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

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Abstract] The credit system in the field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in China.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national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redit informa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at the present stage, finds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redit system in the field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n our country, such as the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to be improved, the absence of social and market roles. Meanwhile, the study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problems with the perspective of polycentric theory and credit economics. Findings suggest that credit risk management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the disciplinary system should be constructed at the government level. In addition,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two main bodies of the society and the market should be given, so as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to the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sector credits system.

[Key words] Credit system in the field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Polycentric theory; Information economics theory

信用是整个市场经济的基石,已成为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信用的发展已深深根植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中[1]。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2014年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2]。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全方位、多行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各行各业正稳定、有序地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深化医改和今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单位,已建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网,依托此平台开展卫生计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

1 我国当前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分析

1.1 政府层面

当前,按照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工作安排,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已于2015年底完成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1期项目建设,从国家层面建立了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网[3];在地方层面上选取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较早,并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建设基础的北京、辽宁、浙江作为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省市。

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网投入使用,实现卫生计生委内部各部门间,以及与其他各部委间的信用数据共享,形成了卫生信用记录的数据资源中心。具体内容如下:①信用目录如图1所示,包括基础信息10项、不良信息14项、优良信息1项,信息主要为许可信息、处罚信息和执业信息。其中,涉及到基础信息11 552 775条,黑名单信息122 648条,不良信息104 951条,优良信息3 272 285条,平台所收集的信息量十分庞大,为卫生计生领域信用的持续建设和信用体系机制奠定了数据基础。②设置公众查询。公众查询信用信息记录分为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个人层面为信用目录中的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和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组织层面为信用目录中的各许可等基础信用信息。③开辟信用信息公示专栏。信用信息公示的信息分别来自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医政医管局、综合监督局等,涉及的信息类型分别为不良信息、基础信息,信息性质分别为处罚信息、执业信息、许可信息。

1.2 社会及市场层面

当前,相对于政府层面,社会、市场在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2015年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取得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的资质,将建立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信用评价与服务能力星级评审制度[4],但到目前为止还没取得实质性的信用评级进展,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多处规划或者起步阶段。在市场层面上,卫生计生领域也没有出现信用产品和服务,征信市场还未建成,信用市场规范还没有迈入法制化的轨道。总的来说,当前我国的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依靠政府推进,未来,社会、市场的潜力作用有待进一步开发。

2 我国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

2.1.1 信用信息范围有待拓宽 虽然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到的信用信息种类较多,信息量较大,但我国卫生计生事业自身体量也较大,按照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的发展需求,现有的信用数据覆盖范围和应用还不够全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因此,需要继续拓展卫生计生委内部和部委间的信用信息范围,特别是在开展联合惩戒方面需要共享其他部委的信用信息,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不断完善卫生计生信用体系。

2.1.2 失信惩戒机制尚未建立 卫生计生信用体系的运行核心为失信惩罚机制。当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从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设置了信用信息查询,但在查询内容上仅为执业注册、行政许可等单一基础信息,没有将孤立的信息归集、整理、分析形成个人和组织信用评估报告,从而很难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相对卫生计生信用体系的建设来说仍显单薄。对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分析不仅可以降低医疗卫生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此约束相关机构主体的信用行为,而且经过归整后的信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调控提供详细“情报”,方便“对症下药”精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2.1.3 信用信息披露作用不明显 信用体系的建设关键在于信用信息共享[5]。信用信息公示一栏主要涉及到公共场所、涉水饮用水、消毒产品等许可信息。首先信息量十分庞大,仅仅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息的公示就有261 362页,公众要想通过信用信息公示查找到与之相关的信用信息难度非常之大,且耗时耗力;更重要的是按照当前的公示方式无法起到信用信息公示该有的效果,也就无法谈及约束相关主体的信用行为。其次,信用法律制度建设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尚未制定专门法律、全面规范信用信息的公?_和使用等[6],结合到卫生计生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当前我国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中的公开信用信息与非公开的信用信息区分及使用缺乏法律依据,这也导致相关行政部门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过于谨慎,“摸着石头过河”,延缓了建设进程。

2.2 社会、市场角色“缺位”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较短,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社会信用环境比较薄弱,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并非仅靠政府部门就能建设好,需要在建设过程中运用治理的多中心理念,协调处理好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之间在建设过程中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自发展动力”[7]。信用这种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最终性,具有增值属性,这种特殊属性决定了它完全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来进行运作[8]。而当前,我国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来承担,社会、市场角色“缺位”情况突出,主要表现在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社会信用环境比较薄弱,信用服务业发展滞后[9],没有发达的健全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作为组织保障。虽然国内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私营的信用评价机构,但规模普遍较小,专业化程度不高,更没有针对卫生计生领域的信用服务机构。另外,卫生计生行业组织没有发挥行业自律的优势,行业协会组织更应积极主动地加入卫生计生信用体系的浪潮中,推动行业信用自律进程。

3 我国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3.1 “治理多中心”理论视角

以“治理”理论的多中心思想为支撑――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职能。多中心、多元化和网络化是治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它不同于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思想[7]。当前,基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十分迫切,但卫生计生领域信用市场优胜劣汰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还不是很强烈,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普通的就医患者等都没有强烈的信用需求,导致在其进行决策时往往忽略信用因素,给自己的决策带来风险。其次,当前我国卫生计生领域的基础信用信息往往是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过程中产生,主要服务于监管,信息零散分散在各个部门,其内容涉及到两个层级,即职业层和社会层,也牵涉到信息隐私、安全等,由此也导致了卫生计生领域信用建设的复杂性和特殊性[10]。这时,只有依靠政府才能够协调和强制性地要求相关部门和组织将其拥有的信用数据无偿贡献出来,并且利用政府的公信力保证个人隐私不受非法侵犯[7]、机构信息安全。

3.2 信息经济学视角

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信用市场的逆向选择,容易产生信息优势方的道德风险行为,造成信用市场严重的信息制约,从而出现诚信危机[11]。信用信息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大量、可靠、安全的信用信息无从谈起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发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指挥棒”作用。当前我国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失信惩戒机制没有建立,社会、市场“角色”缺位,难以发挥建设、监督作用的根源在于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的不对称。在医疗卫生领域这种信息不对称程度更加严重,例如作为消费者的患者对医学知识不了解,因此,无法辨别医疗广告的真伪,在就医选择时出现一些盲目求医的现象。极端的信息弱势是患者受害、医院信用缺失的重要原因[12]。

4 政策建议

4.1 加强卫生计生信用信息风险管理

卫生计生信用体系本着解决行业信用问题为目标,在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尤其要重视本身的信用,防范信用危机,规范信用风险。当前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所收集的数据量庞大,未来信用信息源、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这就对信用信息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严峻挑战。①信用信息隐私权。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和谐关系的构建在于如何对信用信息的既利用又保护。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应正常获取个人和组织的资信调查征信数据,不得涉及或公开商业秘密、行业秘密和个人私生活领域的私密信息,由于卫生计生行业的特殊性,许多信息较为敏感,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切勿逾越法律界限,而应维护公众和组织的合法民主权益[13]。当公众和组织对信用信息或信用报告提出异议时,本着“谁收集、谁负责”的工作理念,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要求信息收集主体调查核实,及时删除不准确的信息,以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公正性。②加强信用立法。社会信用体系的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信用信息能够被合法地公开、收集和处理[14]。随着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的归集以及与其他各部委间的信用数据共享,信用数据之间相互关联,数量庞大、涉及面广,如何规范利用信用信息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国家层面应加强信用立法,规范和指明信用信息的使用权限和使用范围,以免造成因信用信息的泄露而被非法利用;个人层面,对个人的卫生信用信息或信用报告的查询应实名制,形成卫生计生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系统,从而规避信用信息的泄露风险。

4.2 建立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失信惩罚机制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其主要功能是对所有失信行为的法人或自然人实施实质性打击,让不讲信用的法人和自然人不能方便地生活在社会中,使人们轻易不敢失信。同时,维护诚实守信者的利益,并在有利条件的情况下对诚实守信者进行物质奖励[15],避免“逆向选择”或者“道德风险”的行为倾向。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是信用制度建设的核心[16],结合到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情况,可先行重点针对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医疗机构“号贩子”情况建立“号贩子”黑名单信息库,以省为单位收集信息,并对数据分类归集、整理、分析,例如全国号贩子案件发生地域分布、高发医院分布等,进而有针对性的加以管理和打击,并反馈到医院,一旦出现号贩子信息,在医院挂号系统中予以提醒,不容许号贩子挂专家号等,超过一定次数,扰乱医疗秩序者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3 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

笔者认为可从三方面着手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①在国家信用管理法规出台之前,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研讨出公开的信用信息与非公开的信用信息区分依据,逐步完善各部门的信用信息目录,并按规定进行详细的分类,确定信用信息使用范围,哪些信用信息可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哪些需要条件才能查询等。②重点信用信息突出公示,从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按照时间、事件性质等分类重点公开失信行为主体,即公示黑名单。③行政许可等基础信息按照地区、时间等标尺分类,以Excel的形式上传到平台,方便公众及组织下载查询,这样既能起到公示的效果,又能方便公众,此外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界面会显的有序,交互感强,提高公众浏览体验感。

4.4 推动卫生计生领域信用建设重点突破

当前我国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重在建立数据库,意在“铺面”,数据范围较广,而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还有待拓展,未来可在若干重点领域有突破性地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管理是我国卫生计生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六大主要内容之一[17],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可选择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突破口,特别是医保支付、医师信用管理、医疗机构信用评级、非法行医联合惩戒等方面。此外,对于民营医院来说卫生计生信用体系介入将呈现“弯道超车”的机遇,合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以信用等级为媒介积极参与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为促进民营医院发展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提供良好的契机。

4.5 充分发挥社会、市场在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坚持治理的多中心理念,以市场为导向,要做到充分开放卫生计生信用服务市场,创新信用产品与服务,鼓励有实力、有资源的各类社会机构积极参与到卫生计生领域信用服务业中,加快培育卫生计生领域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中介机构的优胜劣汰,提高信用市场的效率和信用机构的市场竞争力[18]。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19]。发挥行业协会在卫生计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管理作用,特别是医师协会对医师信用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对民营医院信用相关行为的监管等,树立行业信用氛围。开展卫生计生行业内的联合征信活动,建立行业内的失信惩戒机制,合法地对严重失信者施以惩罚,改善行业内信用秩序[20]。

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全市食品安全信用环境,规范食品企业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增强社会食品安全信用、责任意识,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为目的,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富有*特色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提高我市的食品安全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全市食品行业范围内有序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培育企业的良好信用,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的示范作用和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在全市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

三、试点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按各自监管环节不同,各区县政府按管辖地域不同,分别选择生产经营管理相对较好、市场规模相对较大、社会影响相对较广的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消费(学校食堂)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开展推广工作的企业不少于30家。

四、工作职责和分工

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评价,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各地分头实施、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牵头工作;

2、负责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3、负责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评价标准;

4、审查确定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活动;

5、组织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

6、督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

7、其它需要完成的工作。

(二)各区县政府,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和商务局

1、负责推荐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企业;

2、负责组织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的相关调查;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4、积极汇总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并及时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5、协助市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小组开展对本辖区或本监管环节推广企业的现场调查和采集试点企业信息;

6、对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制度、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7、协助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做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其他工作。

五、推广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年7月10月)

1、调查摸底: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调研,了解食品生产经营的现状,倾听企业对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的意见,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正式启动推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组织培训: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使其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的具体做法和下一步打算等。

3、成立机构: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4、推荐名单: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推广数量要求,积极向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候选企业。

5、制定方案: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的安排和分工要求,制定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限,并附开展推广工作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于2007年9月14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8133986、电子信箱:xnyjyt@)。

(二)实施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10月)

1、召开动员会: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动员大会,主管领导要亲自动员,同时借助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声势。

2、培训辅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要进行系统的培训,让企业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监管内容,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法、步骤、内容和具体要求。

3、现场指导: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试点企业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信息可追踪”的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建立《生产经营示范文本》;督促企业按照《监管档案》要求,及时提供档案内容;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管,帮助企业发现和纠正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专家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和进企业进行指导。

4、组织评价: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制订的评价标准,2008年9月底前,对管辖的试点企业,完成初评工作。同年10月,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在《*晚报》等相关媒体公示。

(三)总结阶段(2008年11月)

1、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是找出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于2008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经公示后确定的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进行公示的同类媒体中公告,并选择适当形式向参与推广的企业授牌颁证。

六、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这项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目标,落实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分解到有关单位、科室和人员,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