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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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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处理办法

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1篇

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和谐**的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增强服务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环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城区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等(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城市垃圾处理费是指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社会、企业共同负担的原则。

县城区域内(含城中村)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学校、城区居民和城区暂住人口等都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三条:县物价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财政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资金和票据的管理工作;建设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垃圾处理费征收

垃圾处理费由建设局环卫大队收取。

第五条:收费标准

1.县城居民每户每月3元,暂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

2.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按在职人数(含临时工),每人每月1.50元;社会福利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按教职工在册人数每人每月1.50元,由所在单位交纳,企业在税前列支。

3.室内餐饮业,按餐桌实有数的50%交纳,2—7人桌每桌每月4.00元,8人及以上桌每桌每月8.00元。

4.大型商场、商城、购物中心、超市(含以场地、柜台出租形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按实有从业人数每人每月2.00元交纳,出租场地、柜台的由出租方交纳。

5.三级甲等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按床位实有数80%交纳,每张每月8.00元。其他医院(不含医疗垃圾)按床位实有数50%交纳,每张每月8.00元。

6.旅店业按床位实有数50%交纳,每张每月8.00元。

7.其他行业的室内门店,按营业面积交纳,每月每平方米0.50元。

8.各类市场(包括早市、夜市、室外冷饮摊点、经营性停车场),按摊位或市场内门店交纳,摊位每个每月5.00元,由市场经营者统一交纳。

9.汽车客运站:中、小型客车(L≤9m)每车每月4.00元,大型客车(L>9m)每车每月8.00元,由各客运站代收代交。

10.市内出租汽车每车每月1.00元,由各汽车出租公司(汽车服务中心)代收代交。

11.工程建设单位或建筑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每立方米4.00元,由环卫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收性取。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单位执收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确定的专用票据,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额上交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收费用专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社会资本投入垃圾处理事业补贴等支出。其中40%用于垃圾收集、运输,60%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新晨

第七条: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纳入县政府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同时纳入建设局对城区市容管理考核范围。

第八条:对拒不缴纳或弄虚作假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县环境卫生执法部门可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157号)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征收范围

凡在**县城区范围内所有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收购)货物的摊(货)主;新建、扩建、改建、拆迁、装修、维修等建设单位(业主)均应按照规定交纳城市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及征收办法

1、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1)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2)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2、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3、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4、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5、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6、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7、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8、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9、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10、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11、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m3,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12、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13、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1)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20元/吨(不含装车费用)。

(2)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定在建设工程申报新建、扩建、改建、拆迁、装修、维修等时在县建设局统一按收费标准征收。

(3)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核算:

建筑垃圾产生量=基础实际产生量+(基础以上的建筑面积×0.087吨/平方米)+(拆除旧房面积×0.5吨/平方米);

吨位折算:二类土按1.65吨/立方米,三类土按1.90吨/立方米,四类土按1.95吨/立方米;

劈山、回填计算:按红线图上原标高与现标高的差距,结合面积计算。

三、减免对象

1、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2、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3、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4、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5、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证》,残疾人持《残疾证》,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证》或《失业证》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证明》,烈属持县民政局出据证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局审批;经县建设局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证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局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四、收费管理

1、县建设局是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的主管部门,县环卫站具体负责实施征收工作。

2、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证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3、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局、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局审批拨款。

五、法律责任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按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给予处罚,并依法催缴。

县物价、财政、审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施“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年底,全市初步建立覆盖城区的垃圾收集、运输网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面开征,征收率达到80%以上;到年,形成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的全覆盖体系,城乡生活垃圾基本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城市餐厨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机制。各县、区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逐步建立“全面覆盖、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保障有力”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到年,全市(市区除外)共需配备县(区)、镇(办)、村三级清运、保洁人员约11000人。全市34个镇(办)或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至少建设一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密闭运输车辆,以满足区域垃圾转运的需要。全市村庄(组)要按照各自的实际,建设两个以上的标准垃圾收集点(池)。

(二)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宇能热电公司要立足目前的处理能力,加大技术升级改造力度,适时进行产能的调整,以满足全市城镇(宿永路以北)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要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等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边远地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濉溪县南部的双堆、南坪、孙疃、五沟、韩村、临涣和烈山区临海童办事处、任楼办事处等镇(办),可依托临涣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杜集区段园镇、朔里镇和石台镇等镇(办),适时调整生活垃圾转运线路,选择适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工艺,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快无害化处理建设步伐,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学习借鉴省内外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经验,结合实际,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年底建成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的单独收集和循环利用体系。同时设立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筹建工作,协调管理城区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运行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规范管理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各县、区要根据《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和《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可行的征收方式,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拓展征收面,提高征收率,切实做到“应征尽征”。要建立垃圾处理费“收支两条线”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垃圾处理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等环节,严禁挪作他用。

(四)创新环卫作业管理体制。城区范围内的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事企分开、管干分离的环卫管理体制,在坚持市场准入制度、统一质量服务标准、统一价格的前提下,放开环卫作业市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转运工作。市、县(区)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加大日常督查考核力度,确保环卫作业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力。农村的环卫作业体制要采用镇(办)、村与农村保洁人员以承包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农村保洁人员可以采用以工代赈的形式,优先从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军烈属、伤残军人、特困户、低保户中选择。

(五)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各县、区要加强和规范合同用工管理,对聘用的环卫工人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要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确保环卫工人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增幅。要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环卫作业条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发改委、财政、国土、卫生、审计、商务、环保、物价、规划、市容、招标、地税、供水公司和县区政府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定期研究和解决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相关的问题,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纳入目标考核,兑现奖惩措施。按照省政府目标考核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规定,制定和出台《淮北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考核评分办法》,并将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考核工作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乡垃圾管理运行情况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市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垃圾转运量的县、区给予补贴,超额部分每吨补贴25—30元。对财政、地税、市容、卫生、招标、商务、供水等7家市直征收主体和各县区政府的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额和征收率进行明确,合理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处理达标。宇能热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处理工艺流程,确保进场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要制定各种应急预案,防止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市容环卫部门要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加大对处理企业日常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综合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处理企业进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适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对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补贴数额进行认真核准,及时拨付处理补贴费用,保障垃圾处理企业运转正常。

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三化、四有、五洁净”为目标,即:全镇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洁机制达到有队伍、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镇村环境达到村组洁净、道路洁净、河塘沟渠洁净、村庄周围洁净、房前屋后洁净的要求,建设生态、秀美、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4年主要实施三大目标任务。

1、统一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全镇的生活垃圾统一按两种模式处理:一是中转处理模式,即按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要求,城区附近的社区和村结合县城各垃圾中转站,将垃圾统一清运至县垃圾填理场处理;二是离县城较远,暂不具备条件将垃圾装运至各垃圾中转站的村采取集中或分户焚烧处理模式,即分户或集中建垃圾池,分别进行垃圾无害化焚烧。各村(居)要根据各自人口数量、环卫现状,落实好商户、居民的“门前三包”,完善垃圾桶、垃圾池、垃圾清运车辆等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环卫保洁队伍,完善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2、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点和扶贫重点村的垃圾处理。2014年度全镇的美丽乡村建设点和扶贫重点村,都要规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做到“户有小垃圾桶或(池)、片有大垃圾桶或(池),自然村组集中清运”,将垃圾统一集中处理。

3、着力推进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的卫生保洁。结合主干道沿线改造提升工程,其他区域2015年推进,2016年全面完成。

三、工作措施

1、统一垃圾分类处理方式。各村(居)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厨余垃圾放入沤肥窖或沼气池,转化为有机肥料或清洁燃料;废弃电池、农药、油漆等有毒有害垃圾统一封存处理;碎砖碎瓦、沙石、炉渣、石灰、水泥块等土建垃圾运到统一指定位置铺路填坑;金属、塑料、橡胶、纸类、玻璃陶罐、毛发等可利用垃圾统一回收;其它可焚烧垃圾实行就地焚烧。村(居)医疗垃圾按卫生部门要求处理。

2、着力抓好三个主体建设。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必须充分发挥农(居)户、保洁员(回收员)、村(居)民理事会这三个主体的作用,突出垃圾源头分类这一重中之重的工作环节。一是教育农(居)户主体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和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力争垃圾在村(居)民家庭层面一次性分类到位;二是建设好保洁员主体,原则上按每50户的基数配足一个保洁员,每个村点最少要有一个保洁员,要将有责任心、肯吃苦的人充实到保洁队伍,并做好公共场所垃圾的清扫、对可利用垃圾和不可利用垃圾进行合理处置;三是理事会主体,各村(居)要选择有奉献精神、威信较高的村民作为理事会成员,着力抓好理事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切实解决好有人管事、有人办事这一关键问题。

3、大力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完善村点集中收集设施和保洁员用具。每个村要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棚屋和土建垃圾堆填点,棚屋要尽量利用村内现有的空闲旧房,用于暂时存放可回收利用和有毒有害的两类垃圾,对于人流量比较大的公共场所,也要放置垃圾分类桶,便于过往行人分类投放垃圾;保洁员每人要配齐“一车一铲一钳一扫斗一扫把”等保洁用具,每天定时清运各户垃圾,定期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并对棚屋及其设施进行清扫消毒,确保卫生和安全。完善户有垃圾处理设施。每家农户要配齐“两桶一池”,“两桶”一个用于装可回收的废旧塑料、纸类、金属、玻璃、橡胶等无机垃圾,另一个用于装不可回收的食物残渣、果皮、菜皮等有机垃圾,“一池”是指建户用垃圾池或沼气池。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镇级奖补、各村为主、农户自筹、社会支持”的原则积极筹措工作经费。镇财政对各村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奖补投入,各村(居)建立专业保洁队伍,并可通过村规民约建章立制,对垃圾处理受益的相关农、居、商户收取适当卫生费以弥补经费不足,对今年新建的垃圾处理设施,经镇清洁办验收后,将根据实际投入的规模和效果分类实施奖补。

5、强化宣传培训和督导工作。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为让广大群众积极投身保洁工作,要通过民歌、童谣、漫画、宣传栏、标语等多种方式,将“3+5”操作规程形象地表现出来,把日常生活中可能涉及的生活垃圾物品种类列出来,让群众一看就懂;对村(居)民开展面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操作水平。增强村(居)民环卫意识,激发净化洁化美化家园的热情,以身边的典型、身边的变化激发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热情支持参与卫生清洁工程的积极性。

6、强化考核和竞赛评比。全镇各村(居)今年要全面启动垃圾处理长效保洁工作,尤其是干道沿线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村点要尽快开展,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和机制;村“两委”要加强对村点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组织、监管,不定期检查保洁员工作及农户的垃圾分类、室内外卫生保洁情况;村点理事会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订立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评比办法,并对农(居)户垃圾分拣分类和保洁工作进行评比和公布,积极探索适合实际的垃圾处理长效机制。

医疗垃圾处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世界垃圾问题

由于世界新城市的不断出现和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液和废渣,而废渣,即人们平常所指的垃圾,又是“三废”中最伤人脑筋的问题。就城市垃圾的组成而言,发达国家多以食品废弃物、纸张、衣物、金属、玻璃、塑料制品、废旧汽车和家用电器为主。垃圾种类如此之多,它在英语中的表达形式也多种多样,如trash,garbage,refuse和rubbish等,意思都是指社会的弃物。

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丢弃国家。在全世界每年产生的约450亿吨固体垃圾中,美国人所产生的污染物和垃圾就要占世界污染物和垃圾总量的25%和30%,而其人口仅占世界总人口的5%。美国人均产生固体垃圾1960年为441公斤,1988年为662公斤,到2010年预计可达到806公斤。美国每年废弃的各类纸张就多达三四千万吨,超过北欧造纸工业最发达的荷兰、瑞典和挪威3国年产量的总和。每年美国扔掉的金属罐头盒达500多亿个,即平均每人每年扔掉200个。堆积如山的垃圾给绚丽的“美国梦”涂上了一层阴暗的色彩。

除了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存在问题外,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日益繁荣,越来越仿效富裕国家诸如美国人的纯消费生活方式,因此,研究垃圾处理的专家们认为,世界范围内的垃圾问题已经十分突出。

有了垃圾问题就要研究怎么处理。刚开始时,发达国家处理垃圾的手段很简单,除了采取焚烧、掩埋外,还想出了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落后国家不是很穷么?我们出点钱,然后把垃圾倾倒在这些国家里,更何况我们当作垃圾扔掉的东西对他们说不定还有用处呢!于是,成船的垃圾被“出口”到不发达国家,使这些国家深受其“益”。

垃圾侵略

曾几何时,非洲的尼日利亚成了意大利倾销垃圾的场所,尼日利亚的一名地主专营此业。他每月为意大利存放400吨有毒废料,得到100美元的报酬。这样的收入,在当地人的眼里是望之莫及的,这位地主因此过着比一般人富足的生活。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位地主干这一行仅仅两年时间竟一命归西了。经医疗检查,他死于呼吸道疾病。他的死使整个尼日利亚震惊。尼日利亚政府为此作出决定:禁止从国外进口垃圾。

无独有偶。印度尼西亚在几年前也允许从外国进口垃圾,使之成为发达国家倾倒垃圾的场地,其严重后果除了发生类似尼日利亚那位地主的惨剧外,还威胁到了某些人的生计,带来了种种令人想不到的问题。

多少年来,印尼各大城市里有一群靠拣垃圾勉强糊口的人。在这些人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被称作“扒墓郎”(pamu1ung)。他们搜集瓶子、玻璃、金属、旧橡胶轮胎、易拉罐和纸,其中最重要的是塑料。“扒墓郎”们先把拣到的垃圾洗刷、分类,然后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转卖给塑料再生工厂。“扒墓郎”在印尼已形成一个社会阶层,而他们多年来就一直靠这种方式过日子。

但是,从90年代起,他们的生活规律被打破了,因为印尼政府同意从外国进口垃圾。1991年,共有1.4万吨塑料垃圾从美国运到了印尼。中间商们过去从“扒墓郎”那里买废塑料,如今直接从外国公司买进了。“扒墓郎”们的生计因此受到威胁。于是,他们到印尼议会游行。他们说,由于外国塑料公司的来临,他们的收入因此下降了60%。他们的5位代表要求议会向苏哈托总统递交了一封公开信。最后,印尼政府决定,从1992年11月起禁止进口废料垃圾。这一禁令使德国准备向印尼出口的的4.8万吨垃圾的计划化为泡影。

令人高兴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觉醒了,也越来越知道保护自己的环境免受外国垃圾的“侵略”。1986年,禁止进口垃圾的国家仅有3个,1988年为33个,1991年就猛增到83个。

垃圾处理

世界范围内的垃圾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一问题如何解决,已经越来越为各国所关注。现在,世界上一门新的学科—垃圾学正在兴起。美国一位垃圾学专家法莫博士指出:“不懂得垃圾的处理和利用,视垃圾为废物的人们属于原始民族。”

目前世界各地对垃圾的处理主要有三种办法。其一是废物回收法,又叫资源再生利用法。这种方法被认为是目前最佳的处理方法。由于人们已经认识到垃圾实际上是“第二资源”,因此在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采取措施利用垃圾。如德国在其西部地区实施垃圾分类制,即首先将垃圾分为废纸、玻璃、旧衣物、大家具、普通垃圾、特殊垃圾(指含有毒化学成分的东西)等几大类,然后规定不同的垃圾丢进不同的垃圾桶或置于不同的垃圾场,再分别处理。德国西部的一些地区还规定了专门处理大家具的日子,人们戏称这一天为“旧家具节”。在“节日”期间,居民们把用旧的或不再用的装饰柜、床、垫子、桌椅、电冰箱、电视机、衣柜等大个垃圾,在规定的时间内摆在屋外,听任别人挑选,拿回去用。而被挑剩下的东西则由垃圾车最后拉走。

其二是堆填法。这种办法是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采用的一种办法,其优点是比较简便易行,但缺点是容易造成地下水源污染,甚至会从地下排出有毒气体。这使许多国家开始注意加以管制,并要求堆填高科技化。对于已堆填的地区,日本和美国正在研究填平整理后改造成公园、运动场和游乐场的问题。香港将绝大部分固体废物堆填区填平后作为建房的地皮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