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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可持续发展探讨
近年来,土地开发成为重要的工程之一,进行的如火如荼,如何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做好土地开发规划的统筹工作成为目前土地利用的关键工作之一,本文就对我国的土地开况进行分析并且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1、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现状
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土地开发整理赋予了高度的重视,很多政策做了调整,其中主要包括资金的重新分配与项目管理制度的变革,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发生了重大的转变,面对市场发展的新形势,的新任务,必须编制新的土地整理规划,明确我国的方向,确定的重点,整理的方向与目标,推进我国的发展。
2、实施存在的问题
从实施的情况来看,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影响的推进,影响我国的发展,从发展的问题分析,我们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2.1 传统规划与改革形势不适应
随着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土地形势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根据过去土地形势所做的规划显然无法满足现代市场的发展,过去的规划目标是为了补充耕地,实现占地与补地的平衡,将土地的数量作为重点开发,忽略生态保护,导致土地开发数量增加,土地污染严重,大量的土地后备资源被破坏。我国的大部分农民思想观念没有转变,对土地的使用认识不清,农村居民点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真正的规划实施范围却十分小。
2.2 过去的土地规划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从目前我国土地规划现状来看,各省对土地的专项开发不够重视,部分提交的规划成果没有正式公布批准,导致其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土地整理工作没有按照既定的规划区实施,缺乏重点,综合治理的效果也没有预期的理想,没有体现规模效益,土地规划工作没有切实有效地得到开展。
3、如何实现土地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3.1 土地开发规划指导思想的转变
近年来,人口与土地的矛盾日益上升,如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土地规划的关键,要贯彻执行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的基本理念,根据实际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在群众中树立生态环保的观点,一定要避免只顾利益忽略可持续性,威胁到土地后续开发,要在保护中开发;处理好土地数量与土地质量的关系;要将改善生态环境放在土地开发规划的重要位置。
3.2 我国土地整理的潜力
了解我国土地的利用现状,详细分析土地整理的各项影响因素,提高其生产耕地的潜力,降低其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补充耕地潜力等几方面来对土地整理的潜力进行分析、评价。
3.2.1 提高耕地质量的潜力
通过实践发现,可以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来改善土地的生产能力;尽量减少耕作中的限制因素,提高其生产能力。
3.2.2 提高耕地质量的潜力
首先要完善耕地的基础生产设施,提高生产能力;改造消除在耕作中的限制因素,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
3.2.3 降低生产成本的潜力开发
要想节约生产成本,就要注意集中田地与土地的合理规整,机械化耕作以及完善耕地的灌溉设施,提高水渠的利用系数,减少输水损失,降低灌溉成本,从多个方向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2.4 改善生态环境的潜力提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工艺的提高,可以采用科学的措施来加强农田建设,提高区域景观价值,改善农田与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对中低产田的改造来实现水土保护,减少由于沙化、盐碱化造成的耕地破坏,改善生态环境。
3.2.5 补充耕地的潜力改善
要想实现补充耕地就是要通过对现有的田地中的可利用资源重新利用,利用零星的散地来提高可利用土地的可利用面积;加强农村城镇化建设,合理规划农村布局,加强对宅基地的利用,增加土地的耕作面积;对矿山废地的利用,恢复其植被,平整土地;仔细分析辩证,增加后备耕地资源,提高可利用面积。
3.3 确定土地整理的重点
从近年来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现状来看,要想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明确其开发的重点,根据各地的情况,结合实际开发土地,实现全国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3.3.1 农田建设与保护
作为土地开发整理的重点工程,农田保护与开发是实现土地管理的重点,必须注重农田的整理,提高资金与资源的配置能力,尽量倾斜于粮食主区与重点工程区域。
3.3.2 治理荒漠化工程
我国的土地资源形势十分严峻,荒漠化形势十分严重,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紧治理土地荒漠化,组织耕地荒漠化,保护现有的耕地不受荒漠化影响成为当前形势下迫在眉睫的问题。
3.3.3 治理水土流失工程
我国的丘陵占土地面积很大部分,受到气候的影响,其降水不均,水资源明显布局,导致土地贫瘠,肥力不足,地面植被差,无法发挥保护水土的功能,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加紧治理水土流失工程,控制水土流失,减缓土壤侵蚀,保护生态环境。
3.3.4 复垦矿山工程
由于采矿破坏的土地成为土地资源破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复垦率却较低,破坏了大量的植被,很容易受到侵蚀,导致恶性灾害的出现,威胁当地的环境与农业生产,国家对此制定了一系列的对策,必须对矿业土地采取复垦,重新整理,恢复其生产能力,保护周边环境,促进土地整理的可持续性。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认识到我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仍有待完善,必须根据当地的情况,结合实践,不断地探索、创新来加强土地管理,实现土地开发的可持续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关键词: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空地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审批、实施管理的模式基本固定,控规在城镇建设中所产生的作用举足轻重。正是由于控规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故控规制定的时候也必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但纵观当前城镇建设的实际情况,控规的单调僵化与城镇发展的复杂多变冲突,往往“控则死、变则乱”,管理之被动显而易见,也对城镇建设带来不良影响。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管理、技术等,而本文仅对控制编制中的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提出些许粗浅想法。
1.当前开发强度指标体系利弊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第十条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第二项是主要对控制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限定了区间。其中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之间存在换算关系,建筑平均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确定两项指标便可推演出另一项指标。当前指标体系有以下利弊:
1.1.控制指标体系简单方便规划操作管理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规划控制指标简单、通用、易懂,方便了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相关部门及企业、集体、个人等之间的沟通协调,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效率。通过多年实践表明,该指标体系对城镇土地开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断完善。在对盈利性房地产开发方面,该指标也起到了很大的调控作用,遏制了城镇空间过度开发,有利于保护公共空间和留出更多的开敞空间。也正由于该指标体系的实用性,加快了规划编制的普及和规划管理的规范,使城镇土地开发建设有依有据。
1.2.指标常数控制难以应付现实复杂多变
不管是美国的区划、德国的空间规划、英国的结构规划还是香港的图则,每一种规划体系或者技术都有一定的科学性,也同时存在缺陷。我国的控规体系虽然历经而多年的不断完善,具有比较成熟稳定的运作模式,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功能、利益主体、利益诉求等趋向多元化,控规往往难以对发展趋势做出准确的判断,而没有准确判断的情况下凭着经验或者理论,制定了一套表面合理控制指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难以避免的挫败,其结果便是频繁的调整控规。如右图,Far代表容积率,BD代表建筑密度,假设某商业地块的建筑密度上限BD=60%,容积率Far上限=3.0,若该商业用地的价值高,开发主体一般追求利益最大化,虽会同意建筑密度上限,但认为容积率偏低,申请提出提高容积率4.0,通过各种论证可能最终容积率上限确定为4.0。总之,规划控制没有达到预想的目标。
1.3.指标制定草率规划调整修改过程曲折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设计人员未必都有规划管理经历,对当地城市实际情况和发展演化历程了解不够,对规划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不清楚,对规划相关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研究不深,直接影响了对指标数值的确定。在制定指标时,主要依据为上层次的规划、国家和地方的技术管理规定和对当前城市发展定位的判断,没有对土地价值、产业结构、征地补偿、利益主体等动态变化因素足够重视,导致了规划指标制定有一定程度的草率。但是作为控规的法定地位很高,一旦通过审批的控规便不能随意调整,确实需要调整必须经原审批程序。控规调整实际上还是走同样的路,只是把数值调到需要的目标而已,但需要花费了一年半载的时间。
1.4.指标数值简单导致城镇空间缺乏特色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通常相同的用地性质其指标相近,这样基本框定了城市的空间形态。如某片区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2.0,建筑密度上限30%,建筑限高24米,则该片区的住宅多为6层。如某工业区主要为二类工业用地,其容积率上限为1.8,建筑密度大于35%,建筑限高24米,则该片区建筑多为6层或24米高。在固定常数规定性指标的控制下,片区内的建筑呈现同质化,从而各个城市的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都相似面貌,难以形成有特色的空间景观。
2.克服开发强度指标体系弊端的试探
由上述,当前控规指标体系有其方便通用的优点,但其控制效果却未尽人意。应当回到原点,控规的初衷是有效控制城镇空间的开发利用,创造宜人的在城镇环境。在这个过程中,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地理、水文、气候以及不同利益主体等各种因素均可能导致空间利用的多样化,但应当明确政府鼓励和禁止的是什么,市场主导并造成什么后果,规划需要平衡和协调的又是什么。政府鼓励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而禁止浪费土地,市场最大化效益使用土地并带来各种城市病,规划平衡则要公共利益而协调其他不同利益。明确了这种关系后,在土地开发强度指标制定时,应当具备此消彼长的平衡牵制关系。
2.1.引用空地率指标
城镇空间资源总量是有限的,长期以来控规控制的对象是建设部分,即在哪里建什么和建多少了,由于其复杂性困扰了控规效能。假若从另一个方面来控制,即不能建什么和空多少,是否会增加控制指标合理性呢。空地率(Open Space Ratio)来自美国区划技术,为了居住区获得更多地面空间而设置,指空地面积随建筑面积增加而增加。由于空地率指标与容积率指标正相关关系,同时指标控制又具有相互牵制作用,故将尝试将空地率指标扩展应用于各类经营性用地,形成一套具有弹性的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指标体系。
2.2.空地率的计算
空地率=空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空地面积÷(容积率×用地面积),空地面积是指非建筑占地面积,包括道路、绿化、停车等用地。由上推导出建筑密度(BD)=1-容积率(Far)×空地率(Osr),其函数图象右图。
有上公式函数关系可以看出,建筑密度成反比关系,高容积率要求预留更多的开敞空间,表面向空中要地,则应腾出地面,其符合集约用地和环境效益兼顾的政策导向。与常用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所不同的是,该引用空地率指标后,土地的开发强度控制指标是一个变量,在空地率固定的情况下,开发强度便有上限和下限,建设单位可以从中选取符合自己需求的一组数据,如下表,表中Far所在灰色行为容积率变化,Osr所在蓝色列代表空地率变化,表中数值代表BD建筑密度。
2.3.空地率与当前控规指标的对比
当空地率Osr为40%以上时候,对应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公园广场、地层住宅等;当空地率Osr为30%~40%时,对应用地可用于多层住宅区、工业区等;当空地率Osr为20%~30%时候,对应用地可开发为高层居住小区、商业区;当空地率Osr为10%~20%时候,对应用地应该是中心商务区。规划部门通过把控空地率指标,相应的控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给容积率和建筑密度一定的动态调整空间,使得指标体系具有更强的适应力。
通过对当前控规指标在实际规划管理中存在不足的分析和研究,提出空地率弹性指标来弥补其缺陷。当然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关系到土地有偿出让,空地率的弹性指标可能会造成土地出让金成为变量而影响土地出售,故对于空地率确定还需要更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本文抛砖引玉,探讨从不同角度探讨控规中土地开发强度指标的制定,以适应城乡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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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制定;农村土地;深度性;广度性
二十一世纪以来,人类在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空间和海洋等六大领域取得了重大的突破和进展,其中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尤为突出,这场革命在深度、广度、速度和力度等方面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次技术革命,促进了人类新的社会经济产业和经济形态——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推动人类进入一个崭新的信息化社会。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对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和行为等经济活动有直接影响,而且还强有力的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信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成为社会生产力、竞争力的关键,信息化将为各类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共享、处理、分析等提供全新的技术可能性,促使人们的工作方式、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富有远见的提出,以信息产业和信息化建设带动国民经济和国土资源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省厅要统筹考虑全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每年的建设用地指标是一定的,而我县要实现社会经济的超常规发展,建设用地指标是很重要的一环,如何争取更多指标只是一个方面,而立足于我县原有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也是保证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本所在。
带着这个问题,我作了一个小调查。 选择了南楼乡二十二个村庄行政村除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之外的其他建设用地作为调查对象。之所以将范围缩小在一个乡之内,原因有几点:
一是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了解更多,更深层次的问题,而不是走马观花;
二是南楼乡作为正定县传统的农业大乡,其占地情况较其他乡来说要少得多,对此分析建设用地的内涵挖潜,能够代表一个县的整体情况;
三是有利于对乡镇总体规划中下一轮修编工作进行探讨。
一、目的
通过本次调查能够将南楼乡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情况摸清楚,分析其有没有内涵挖潜的可能性,找出乡镇土地利用的特点和规律,讨论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制定的可行性,试图找出一种内涵挖潜的方法,摆脱以大量浪费土地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
二、内容
南楼乡原有建设用地重点是独立工矿,永久性建筑,公共设施,科教文卫,土地利用状况包括用地数量、闲置数量、用地手续的办理;调查每宗地的权属性质、权属单位、以及各权属单位发展情况、经济效益,及涉及矛盾纠纷情况;而不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及部分特殊用地的调查。
三、范围
南楼乡二十二个村庄和乡直独立的工矿行政区域内,关于建设用地情况的调查。
四、方法
采用普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内业判读所有目标地块位置,量算面积,外业逐宗一一核实,并纪录闲置土地面积,及问询权属单位、用地性质等情况。重点调查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重点沟通。
将土地调查、地籍测量、土地登记等工作交由中介组织去做,既不用政府投资,又不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直接向土地权利人收费,而土地权利人,也不会因为不熟悉土地手续的办理,而多跑冤枉路,国土资源部门、中介组织和土地权利人各得其所,职能分工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既提高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又转变了政府职能。
五、步骤
(一)调查的准备阶段。将涉及范围内的图件、文本资料整理好,准备必要的测量仪器及其它工具。
(二)实施阶段。春节以前,由于时间上的关系,只做内业工作,判读调查范围内地块的位置,编号,量算面积,设计调查内容表格及调查线路等。
(三)整理阶段。安排上班以后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将调查内容汇总、分析、讨论,得出结论。
结论如下:
1、在这个工矿行政区内原有建设用地闲置率很高,为43.4%,很多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
2、土地管理混乱,大部分没有正式的用地手续,或是手续不完备、不正规;
3、乡政府对这些地块实际行使着管理权和收益权,土地监察对此是一个真空;
4、砖窑复垦工作进展程度缓慢;
5、由于土地管理的混乱,也一定程度上给该乡企业的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6、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该乡的招商引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有,将原有的建设用地内涵挖潜足可以,用地指标分配并不合理;
对于以上结论,我认为由于调查工作仍然还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调查结论只供参考和讨论。
对于本篇主题,建设用地指标的问题,根据调查结果和反映出的问题,我得出的观点是:
当前,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是贯穿整个大矛盾体系的主线,是搞好整个农村工作的主动环节。而经济的发展必须要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相互协调起来。农村经济的发展,二、三产业是主要带动力量,因此二、三产业用地的规划布局是整个建设用地治理的牛鼻子,以此为切入点,确实将农村建设用地的治理和农民的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宅基地问题,也才能使我县的土地规划工作变被动为主动,极大的促进我县招商引资工作。
具体措施有如下几条,以供讨论。
1、对原有建设用地,特别是独立工矿、公共设施、行政机关等用地,综合考虑交通区位,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等因素,采用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在做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好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制定和执行工作。
2、对于农业用地,以调整农业结构为出发点,合理利用各类农业用地为原则,促进农业经济发展为目标,制定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3、原则上将各乡镇的建设用地指标降到最低,除留给村镇进行空心村改造的建设用地指标外,其余建设用地应对每个乡镇土地利用详细规划进行详细审批的基础上,在适当分配指标。
4、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有条件的地方,对利用价值高的土地,实行资产管理和经营。
关键词:土地开发整理;现状;对策
土地开发整理主要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土地整理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的标准;土地开发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土地开发整理是补充耕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土地开发整理作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可持续利用问题解决的重要措施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农民的欢迎,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起步晚、认识浅,当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土地开发整理的成效
1.土地开发整理制度建设显著。在提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以来,国家制定了许多土地整理的规范、标准、条例和意见等。2000年以来,为了指导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而对于土地开发整理中的项目管理,国家也专门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来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对于土地开发整理中的资金管理方面,国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法律法规,初步构建了我国土地开发整理的制度体系。2.土地开发整理成效显著。自1997年国家提出实施土地开发整理以来,中央政府及省、市、县级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深入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的耕地面积占新增耕地面积的60以上,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多位于耕地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区域。此外,土地开发整理中大量资金投入,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的收入,降低了耕作运输等生产成本,增加了粮食产量。
二、土地开发整理存在的问题
1.土地开发整理重数量轻质量。虽然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是追求耕地数量动态平衡,耕地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实际上,在具体的操作中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是以增加耕地面积为主要指标,而对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土地生态效应等都没有定量指标要求,容易导致土地开发中重耕地面积而轻土地质量等问题的出现。2.土地开发整理中群众参与少。土地开发整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但由于农民实际情况不尽相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致,少数农民抱有抵触情绪,工作难做。此外,土地开发整理从制定规划到实施,群众的参与都比较少。3.土地开发整理中环保意识不足。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是一项周期长且投资金额大的工程,但是一些地方,为了缩短工期,急于当年开荒、当年收益,但是却没有将当地的气候环境、水土环境加以考虑,从而导致毁林地而变耕地、破坏果园重新开发等行为的发生。4.土地开发整理没有完整的考核激励机制。当前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重前期评价和建设管理,而轻运行管理、后期评价。而这个问题存在的原因是缺乏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导致土地整治过程中经常出现“偷工减料”、“重过程,轻结果”、“重形象,轻实效”等问题。
三、土地开发整理的发展对策
1.将土地质量提高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土地开发整理应把提高耕地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只有重视质量,才能提高土地生产率,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土地开发整理中应通过加强土壤改良和农田基础实施建设来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生产率。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可操作的土地开发整理质量标准,使土地开发整理质量的提高有章可循。此外,在土地开发整理中,应将生态环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评价,研究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破坏。2.鼓励群众参与。群众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关系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因此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编制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应加强群众的参与。各级政府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编制过程中,健全项目编制的专家咨询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项目的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同时要注意将群众的利益考虑进去,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而在土地开发整理实施的过程中,建立和完善规划公示制度,提高项目实施的透明度,实行土地整治“阳光操作”,引导大众参与到规划的实施中来,同时自觉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3.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配套制定相应的奖惩和激励约束机制。基层政府与群众在土地开发整理中首先考虑的是当地及自身的相关利益,对于全国土地整治大局考虑较少,因而上级政府在制定土地整治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通过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得基层政府与基层民众的利益与上级政府的考虑集合起来。比如,在对基层政府的激励机制方面,通过实行耕地质量提高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的积极性。而在其他方面,应当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贴力度,构建区域资源补偿机制。通过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重点地区的支持,积极探索建立对履行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义务较多的地方政府的奖励机制;而在对基层群众的激励机制上,有关部门应研究农民的直接建设补贴,让补贴费用真正的到农民口袋里,充分调动农民耕地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4.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一支高素质的土地整理专业队伍是保证高质量、高效益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必要条件。没有高素质的专业技术队伍,就不可能编制出高质量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最终也就不可能收到土地整理的预期效果。因此在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应当加强土地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土地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此外,为了保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施工质量,还需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工程质量监理和管理队伍,来提高土地开发整理中各项工程的质量。
四、结语
自土地开发整理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土地开发整理相关的法律体系,目前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但是由于开展时间短、认识不够深刻,我国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今后应当将土地质量提高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鼓励群众参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专业队伍,逐步解决我国土地开发整理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保证我国土地开发整理大业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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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区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区政府负责年度土地复垦计划的审批。区规划土地局是本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本区的土地整治规划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年度整治计划,负责我区北部五镇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的编制、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和确认的报批、复垦补贴资金的初审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日常管理。同时负责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的业务指导、竣工验收和资料整理以及与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协调沟通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新增建设计划和年度土地整治计划安排土地整理复垦专项补贴资金及复垦经费的资金管理,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区农委负责整理复垦项目的土地培肥和土壤肥力监测,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指导各镇做好复垦耕地管护利用工作。区水务局负责整理复垦项目涉及的水利设施的质量监管,以及根据水系规划调整对坑塘、河道等的填埋确认,参与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立项论证、验收、监管和技术指导,并结合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部门是区农村土地整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指导和验收,并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镇政府是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对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理复垦地块情况的调查摸底、方案编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
基本条件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应严格按土地整治专项规划、计划,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等有计划地组织实施。2.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原则安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一般农地保护区域。3.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地块必须进行确权登记,其地类现状清晰无误。4.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要符合自然生态环境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计划编制
区规划土地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及年度整治计划,编制北部五镇的年度土地整理复垦计划,报区政府审批。批准后予以下发。
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确认
立项申报和审核。镇政府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土地开发整治、整理复垦年度计划,依据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地块,按规定程序向区规划土地局申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立项,并经同意后上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组织实施。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所在镇政府按本市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验收标准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管理推行项目法人、公告、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等制度。镇政府为项目承担单位,履行法人义务,具体组织项目实施工作。镇政府应成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项目招投标方案由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编制,经所在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审计等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中标确定后,镇政府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和监理等合同,并组织项目实施,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负总责。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确认。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镇政府向区规划土地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区规划土地局应及时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后地类变更和面积核定,并会同区财政、农委、水务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验收,出具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由区规划土地局按规定程序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报新增耕地面积确认。
补贴标准
区政府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进行补贴,补贴面积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市新增耕地确认书》确定的新增耕地面积为准,按区政府统筹面积,经费标准按下列不同项目进行核准,经区规划土地局初审后报区财政,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相关镇。通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项目,每亩补贴原则上高于市要素市场指标调剂价格,该标准每年按区政府核定的价格为准(暂定40万/亩,每年末重新拟定价格报区政府审批确定)。历史违法用地拆除复垦的项目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获得的节余土地指标,每亩补贴120万元。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等。
使用范围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贴使用范围:1.复垦成本支出;2.农民社会保障、居住转移等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支出;3.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土地增减挂钩等支出;4.其他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相关的支出。
资金管理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实行“三专”制度,即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和专项管理。各镇要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并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的管理。区规划土地局、区财政局、区农委、区水务局等部门应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区审计局对土地开发管理复垦项目资金结合实际进行审计。
指标管理
新增耕地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统一管理。区规划土地局应建立完整的耕地占补平衡台帐,动态反映补充耕地指标储备、使用等情况。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获得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年度计划内的,20%区统筹使用,80%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建设项目(如镇、园区放弃,由区统筹使用),区统筹使用指标按标准下拨复垦补贴;超出土地整理复垦年度计划的,由区统筹使用,按标准上浮20%下拨复垦补贴。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土地指标,20%区统筹使用,80%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建设项目(如镇、园区放弃,由区统筹使用),区统筹使用指标按标准下拨复垦补贴。各镇通过历史违法用地拆除复垦并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确认的耕地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统一管理,直接用于各镇、园区的项目开发。根据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市新增耕地确认书》,对直接用于各镇、园区建设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区规划土地局核发《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使用单》。
新增耕地管理
区规划土地局应做好新增耕地的地籍变更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及时反映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后的新增耕地情况。新增耕地的用途不得违反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