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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京剧视觉元素与文创产品设计的联系
(一)京剧视觉元素
京剧是集文学、音乐、美术等多个领域于一体的综合表演形式,其视觉艺术形象多种多样,可以分为服饰以及舞台道具、装饰这两种类型。其中服饰涵盖了服装和化妆这两个方面,主要涉及京剧人物的脸谱、服装以及附属用品,用于表现京剧角色的人物身份以及性格特点。舞台道具以及装饰物品包括文房四宝、烛台、船桨、马鞭、各种武器等,同时也涉及到整体的舞台摆设。例如桌椅是最常见的舞台装饰道具之一,结合不同的戏剧情节可以充当不同的用途,像桌、山石、床等。这些视觉元素是组成京剧的重要部分,也是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载体。
(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视觉形象
综合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视觉形象来讲,主要指的是当消费者针对这一产品进行初步浏览时,第一时间可以通过视觉捕捉到的相关元素,例如构图、形状、颜色、文字搭配、背景画面等(张琦、周杨静、曹艺馨:《中国传统纹样在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创新应用探索――以南京博物院文创产品为例》,《大众文艺》2019 年第19 期)。这些元素能够为消费者评价这款文创产品提供依据,同时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产品设计融合的主要桥梁。通常来讲,这些视觉形象可直观反映该产品的实际用途和设计意义,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再现。近些年,国家大力推动非遗文创产品研发,故宫博物院以及各地的博物馆和文化机构均进行了文创产品设计。结合具有历史文化气息和底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设计具有实用性的文创产品,不仅能够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力度,也可以使消费市场内的产品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
(三)京剧视觉元素与文创产品设计的联系
在京剧表演过程中,蕴含了多种多样的视觉元素,这些元素具有极强的个性化和独特性特点。视觉元素和视觉形象之间有着本质上的联系,在设计非遗文创产品的过程中,为了凸显京剧的实际内涵和文化寓意,需要将京剧表演中的诸多视觉元素转化为视觉形象,并且与文创产品的实体结合起来,通过视觉形象来体现产品的实际功能和想要表达的内涵,当这样的产品流通到消费市场后,不仅能够提升文化产品的实际价值,也可以有效实现京剧文化的传扬和发展。在设计文创产品的过程中,挖掘京剧表演中的文化元素,并且将其转化为视觉形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文创产品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京剧视觉元素在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形象转化方式
(一)常见的京剧视觉元素
常见的京剧视觉元素通常有以下几种。首先是京剧脸谱。脸谱是京剧的代表元素,也是观众在观赏过程中能够非常直观感触到的。当人们看到色彩多样的脸谱时,第一反应便是京剧,因此对京剧来说,脸谱是应用价值最高的视觉形象符号。其次是京剧服饰。京剧服饰按照其功能可以分化成蟒、靠、帔、褶、衣这5 种形态。京剧服饰不仅沉淀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韵味,也表现出极为强烈的视觉美感。再次是京剧头饰。京剧头饰也分为多种类别,例如旦角的头饰有正凤、偏风、六角花、包头帘、串蝴蝶、蝴蝶顶花以及泡条等。京剧头饰涵盖了繁复的中国传统手工技艺以及极为丰富的文化底蕴,集技艺和精巧于一体,已经成为京剧的主要代表元素。
(二)京剧视觉元素在非遗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形象转化方式
进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其目的不仅是做京剧文化的科普,也需要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因此在提炼视觉元素的过程中,要与当前主流文化的发展趋势相符,与消费者的实际认知相符。对客观的视觉元素进行形象转化,打造出符合消费者视觉观感以及消费心理的视觉形象符号,需要具备极强的艺术性和专业性,才能够真正实现京剧文化传承和文创产品价值提升的双重目的。1.脸谱视觉形象转化由于脸谱已经成为了京剧独特的代表符号,那么在利用脸谱进行非遗文创产品设计的过程中,其形象转化方式不仅要突出脸谱的固有特征,也要在当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合理创新。传统的脸谱视觉形象是以平面绘画以及色彩搭配的方式展现出来的,长久以来这种视觉形象应用极为广泛,很容易产生视觉疲劳。为此,我们可以在脸谱线条以及图案拼凑的基础上,利用单一形象配合镂空技术打造立体图形,例如将脸谱雕刻在毛笔笔杆上,制作成吊坠等。也可以单纯提炼脸谱的色彩搭配方案,将其作为某一文化产品的整体色彩结构,这相较于直观的进行脸谱图案设计来讲效果更好。2.服饰视觉形象转化当前大部分的京剧服饰视觉形象转化是结合其色彩以及花纹进行的,但是京剧服饰自身是多样化的,因此,在提取其基础的色彩和形态的同时,也可以借助其本身的绘画纹样进行转化。例如可以将京剧服饰中的飞禽以及梅、兰、竹、菊等纹样提取出来,和文化用品、古风用具等融合起来,其挥洒恣意的形态能够提升产品的内涵,同时也可以着重突出京剧服饰的细节美。另外也要善于将视觉形象转化为意识形象。例如京剧服饰中有大量的五彩飘带、翎子等,在表演过程中展现出灵动的姿态。这些可以作为视觉形象转化的依据,融入到书签、木簪、扇面等中,通过灵动飘逸的笔触来勾画出动态的形象,不仅能够赋予文创产品生机和活力,也可以展现京剧服饰之美。3.头饰视觉形象转化京剧中的大量头饰极为精致,这些也可以成为文创产品视觉形象转化的主要灵感。由于当前大部分的消费者在进行文创产品选择和消费时,更加青睐于那些极具艺术底蕴的产品,那么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在京剧头饰的既有形态基础上进行艺术加工。例如通过头饰绒花提取,与颈枕结合起来,设计头面眼罩等(张苇、徐雪、姚佳辰等:《地域文化性在文创产品设计中的应用与创新―以盐城水浒文化博物馆文创设计为例》,《美与时代》(上)2019 年第9 期),这可以确保文创产品具有新潮性和实用性,是进一步加强文创产品应用价值的关键。
(一)专业讲座
主要依托于本区域非遗传承教学的各级各类专业学校及各个高职院校的教育资源的支持。在目前,地区通过校企合作形式的非遗传承项目教学开展较为普遍,均取得了一定的传承效果。在这过程中,培养了一批院校专业教师对非遗的传承,也促进了非遗项目传承人对现代教学体制的新型教学方式的体验。专业讲座讲授中的人的视频、物的视频、活动的视频,均以专业性极强的讲述讲解描述非遗项目,传达非遗精髓。以视频的形式来集合优质的非遗传承教育的案例,并通过视频形式的记载上传至网站,为公众所共享。这种形式是远程教育中最为常见、利用率最高的教育形式。
(二)名家授课
非遗项目本身具有典型的活态特征,众多非遗项目传承依赖于传承人的活动。所以,传承人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活的资源、活的教材。他们的高超技艺技能具有极大的磁场,甚至是行业的标杆。名家的社会影响力在网络社会更是具有极大价值。非遗传承教育中名家授课可谓起点高、专业性强、号召力大、宣扬面广。名家授课这种形式,通过专业演示对普世教育来讲,更直观、更能接受消化。同时,名家授课既是个人才艺技能学识的展示,也是对自我项目的推广宣扬。此外,从组织方来看更具有专业性强以及权威性的特点。
(三)教学课件
教学课件包括了PPT、讲课音频、微课等类别。把非遗传承教育的教学课件共享于数字博物馆,可为公众自由下载。教学课件下载后,可以自我更改、补充、完善。这样的教学课件对于企业培训或是学校教学,有着更加明确的针对性,不同的教育对象采用不同的教育方式,课件页面设计可更加灵活多变。
(四)动画游戏
苏州非遗数字博物馆的受众分析中,学生群体占有很大比例。学生喜好、接受事物以兴趣为先导。动画游戏是远程教育中较为受欢迎的一种。由于其参与性强、体验感明显,历来受到学生的欢迎。趣味性、娱乐性、专业性合为一体,使得非遗传统文化更容易被年轻一代接受消化吸纳。
(五)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其他网络教学模式
网络教育形式丰富多彩,例如近年来较为流行的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网络教育形式。以网络化的开发教育学为基础,与传统的学校课程一样循序渐进地让学生从初学者成长为高级人才。课程将分布于各个不同地方的授课者和学习者通过非遗某个话题或主题联系起来。非遗的传承打破了原有的一对一、一对多的传统模式,而将非遗传承、普及教学面向了普通的公众。
二、非遗数字博物馆教育的成果
(一)文献资料
文献资料中的古籍、图书、期刊、典章等所记录的知识,是传播继承的最有效手段,也是非遗活动中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交流传播的最基本手段。通过现代影印技术和翻拍技术将其数字化,上传至网络,形成电子文献资料库,便于信息的保存、检索。
(二)科普视频
由于众多非遗项目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地方性与独特性,一般不宜为公众所详知。普及性的非遗教育通过视频来以浅显的、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大众介绍非遗的科学知识或技艺技能价值所在。
(三)教案教材
在非遗传承中已经有很多院校积累了丰富的传承教学的优质资源。教案教材的编制为非遗教学在大众化的条件下,更显得通俗易懂,尤其是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讲,更具有实战指导价值和参考价值。
(四)传承基地
非遗传承工作有多种形式,既有传承人工作室的师徒制,又有院校现代教育的课堂制,还有校企合作的传承基地模式。规模无论大或小,都是非遗传承的一种实践,但不可否定的是,传承基地的建设为非遗更好地培植公众土壤起到了更直接的影响,更深远的作用。
三、非遗数字博物馆教育的交流
(一)学术交流交流层面具有广泛性
浏览数字博物馆的人群本身具有较多的随机性,各色各样的人群都存在着可能。不同职业专业、不同行业部门、不同教育背景、不同技能专长的人们汇集在这里,思考问题的角度、深度等,使得学术论坛的交流改变了以往严谨的面目,更多的是谈论、讨论、发表观点的平台,具有随意轻松的氛围。
(二)行情交流非遗文化也是行业,有企业、有院校、有民众的多方参与
非遗的可持续发展来自于自身价值在社会经济的价格体现。非遗产品的行情起落在很多关注非遗文化的人来讲无疑是重要的,因此交流内容定会涉及到行情价格问题。
(三)活动交流作为非遗项目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关键词:民族文化产业;少数民族非遗;生产性保护;马尾绣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是近年来学界争议较多的研究课题。在实践中,保护与开发的矛盾冲突仍难协调。非遗大多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少数民族非遗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与精神特质,具有深刻内涵和特定审美意义,对其保护和开发值得关注。作为后发展的特殊区域,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现实需求比发达地区更迫切;而包括少数民族非遗在内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又决定其文化产业的差异化路径。生产性保护使少数民族非遗进入市场,为其生存发展提供驱动力,也给其有效保护带来新的挑战,从中更可看出非遗产业化过程中的机遇和问题。本文以水族马尾绣工艺为例,窥探其在市场化、产业化实践中的困境,从而探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与少数民族非遗保护良性互动的可能。
一、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内生互动性
(一)少数民族非遗是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差异化资源
目前,“文化产业以独特的生命形态和创造力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的文化面貌、生态结构和生存方式”。[1]民族地区民族文化发展战略也将面临重大转型,文化发展目标因此将发生重大变化。民族文化将不仅是保护对象,也是重要的经济发展路径,成为带动全部经济活动的综合发展目标以及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要进入国际主流社会,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市场途径,这是一条被认可的途径,也是市场经济下最可行的途径。”[2]产业化既可以推动民族文化走向全国乃至世界,也可以促进文化的传承、整合和创新,更可以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历程不同。民族地区大多属于后发展地区,经济发展较为滞后,但民族文化多姿多彩,以民族文化为依托发展具有特色的民族文化产业是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可行之路。“民族文化传统与文化遗产正成为一种人文资源,被用来建构和产生在全球一体化语境中的民族政治和民族文化的主体意识,同时也被活用成当地文化和经济的新的建构方式,不仅重塑了当地文化,同时也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3]少数民族非遗的民族性、传承性和稀缺性决定其经济价值的增值性和其必然成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差异的重要领域。其所蕴含的丰富文化符号成为文化产品符号价值生产的原材料,其生产性保护开发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市场前景,文化产品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消费性,是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二)产业化是少数民族非遗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重要途径
少数民族非遗在形式、构成、内容等方面不断演化、变异和发展。形式上的复古不是保护的目标,保护的目的重在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的基本特性,也决定了我们今天的保护不应是静止的凝固的保护,而是为了发展的保护。没有保护,难以发展;而没有发展,保护也就失去了重要意义。”[4]少数民族非遗作为濒危文化,产业化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把非遗资源转化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文化竞争力,赋予它自我发展的能力,保护和发展才能形成源头活水的良性循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明确指出:非遗保护工作要体现“经济和文化发展互补原则”以及“可持续发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七条阐述道:“国家鼓励和支持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特殊优势,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在多元文化的今天,市场化已成为少数民族非遗较好的载体与传播空间,也是其保护与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产业化发展的形式,可以保护民族文化差异性和文化形态所具有的历史性、民族性、地域性特质。发展的民族文化产业有利于增强少数民族非遗自身活力,推动少数民族非遗保护更好地融入民众的生产生活中,为其保护打好基础。
二、民族文化产业化进程中水族马尾绣工艺的困境
(一)传承主体断层现象严重
传承人是马尾绣保护的关键,能否吸引更多的传承人是衡量保护工作成效的首要标准。如今绣女们的知识结构,文化结构已发生明显改变,其思想观念受到现代工业文明的极大冲击,对于传统的老样式、老技艺多有轻视而不愿坚守,动辄以创新和艺术为借口,大肆改造传统绣法。就马尾绣的发展历程而言,掌握马尾绣全面工艺、具有深厚功底的多是老艺人,且人数极少。故依靠口传亲授方式传承的技艺,随着一些老艺人的辞世导致有些绣法接近失传,马尾绣艺人出现断层现象。
(二)管理混乱,产业化水平低且规模小
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马尾绣经营者对自己的马尾绣产品分类管理不够,没有明确对产品做出分类,对马尾绣产品分类收购管理也不足。目前,马尾绣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以小企业为主。以三都县为例,主要是由两位省级马尾绣传承人韦桃花和宋水仙在政府的支持下,利用获奖奖金以及融资等渠道,开办马尾绣工艺品店以及由县政府主导开办的凤之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农户”模式进行马尾绣的宣传、生产与销售。缺乏大企业的带动,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同时缺乏完整的营销渠道,市场占有率低。
(三)创新不足,传统与时尚没有实现有效整合
当前,旅游市场上的马尾绣商品以传统绣品为主,无论是从功能上,还是从款式和造型上都不能满足现代消费群体既追求时尚又寻求古朴自然的视觉与心理审美需求,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虽然当地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并进行了一些改善,如马尾绣片装裱画,现代服饰、女包等与传统马尾绣工艺结合,北京奥运会吉祥物的马尾绣图案等,但仍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三、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少数民族非遗生产性保护的良性互动
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少数民族非遗生产性保护要协调进行,既要考虑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更要坚守非遗保护的基本原则,寻求保护与开发的合理度,争取良性互动,促进双赢。
(一)坚持积极保护与利用并重,实施分类保护和开发,打造少数民族非遗资源链
从产业开发角度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非遗项目都能产业化。然而传统工艺类本身就具有生产性,对于这类非遗采取生产性保护方式是合理的。对于附加值高、已获大众消费认可、与市场经济属性结合度较高的非遗文化,可运用市场化策略进行规模化生产销售;而一些不被现代大众消费认可的工艺,就不能单纯从文化产业层面运作,而应从文化事业或文化遗产的属性思考如何保护传承。要对少数民族非遗项目的类别特点及其生存状态进行研究,尽快制定出符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的分类保护与开发的标准规范。另外,还要区分传承人所从事的非遗传承与开发商所从事的非遗产业化开发。前者是生产性保护,后者利用非遗文化元素进行产业开发发展民族文化产业,不宜用统一方式去评估。通过分类评估,对少数民族非遗资源进行整合、规划,形成资源链,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打下基础。
(二)坚持政府管理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构建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化支撑体系
文化产业本身具有社会效益的要求,而非遗相关的文化产业更为特殊,兼具的公益性更明显,政府的引导作用就很关键。政府要鼓励非遗市场化,以实现非遗现代转型。要制定少数民族非遗的分层保护开发管理政策,在文化分层保护的基础上实现非遗的良性开发。要对少数民族非遗产业的发展进行规划和引导。应扶持非遗类民族文化产业,提供优惠的财税和投融资政策,设立开发基金,激励非遗产业化发展。非遗生产企业要充分利用市场运作机制和产业运作力量,盘活和开发含金量高并可以经营的非遗资源。针对民族手工技艺生产的现状,按照现在企业制度建立一定规模的民族文化艺术企业集团,实现家庭作坊企业化、生产方式产业化并做大做强。引导文化企业对非遗的保护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寻求少数民族非遗保护的途径和与商业良性互动的模式,以促进文化企业和民族文化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注重文化创新与传承,在保持原真的基础上创新,延长民族文化产业链
保持原真性是少数民族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关键。“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包括生产性方式和产业化方式,都必须以非遗项目的核心技艺(而不仅是技术)和核心价值(原本的文化蕴涵)得到完整性的保护为前提,而不是以牺牲其技艺的本真性、完整性和固有的文化蕴涵为代价。”[5]但坚持原真并不等于不能有创新。在充分尊重非遗项目的真实性,保护好本真形式和核心内涵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对项目进行再创作、展示以及产品开发。比如对于手工制作和机器生产的矛盾,一方面可以走纯手工的高端市场,不必担心没有市场,科技越发达,传统工艺越复兴;另一方面可根据市场的需求在守住手工制作核心技艺的前提下,寻找生产性保护与产业开发的良性互动,适当引入机械生产。尝试传统手工生产方式与现代机器工业生产方式相结合。要通过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不断发掘,以传统文化和技法为核心,进行深入性、延续性和创新性的开发,生产更多适合现代人审美需求的产品,开拓文化市场;将现代科技与传统手艺相结合,提升附加值,延长民族文化产业链。
四、结语
当前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发生了巨大变化,民族地区的发展模式也在发生重大变化。民族文化已经摆脱了传统依附性的地位,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组成部分,并将继续上升,成为引领性、主导性、支配性的部分。《国家 “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 “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促进文化资源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实现传承和可持续发展”。在这一重要的文化转型期,少数民族非遗必然会成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其产业化过程可视为民族文化资源产业化的一个缩影。手工技艺类非遗在少数民族非遗产业进程中起着率先示范的作用。虽然目前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化进程曲折难以避免,但利弊得失都具有许多可借鉴的意义。笔者认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少数民族非遗本身具有内生互动性,以少数民族非遗为代表的民族特色文化保护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不是能否开发、应不应该市场化产业化的问题,而是应面对现实,积极探讨其在用做资源开发、走产业化道路的过程中如何不被非正常变迁、消解或消逝,以实现保持现有各民族特色文化多元共存的基础上,达到文化保护事业和文化特色产业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胡惠林.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的思考[J].东岳论丛,2009,(2).
[2]柳斌杰.探索文化产业的理论和实践[J].大学出版,2003,(4).
[3]方孝莉.遗产:实践与经验[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8.
关键词:民间艺术;推进;农村文化礼堂;长效发展;思路
绍兴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风尚良好、文化繁荣发达、地域特色鲜明的文化强市”目标,以“文化礼堂、精神家园”为主题,按照统分结合、软硬结合的建设思路,已建成491家功能齐全的农村文化礼堂。礼堂建设力推其移风易俗、传道教化、文化传承、乡愁乡风等软功能的延伸,打造农民群众共有精神家园,对加快推动“两富两美”的现代化浙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实践意义。2015年下半年开始,绍兴市委宣传部委托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对农村文化礼堂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大规模调研,看到了收获也发现了问题。
一、传统农业的终结和新农村建设下民间艺术的困境
虽然绍兴市历来注重文化传承,注重城市文化的营造,但随着经济大潮的冲击,村民对传统民间艺术依然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间艺术的生存环境不容乐观。优秀的民间艺术传统的家族式传承后继乏力,岌岌可危;民间艺术不注重系统资料存留造成其资料素材难以妥善保护,文化资源流失严重;部分依赖口述的戏曲艺术等传统民艺更是在现代化推进下日趋衰退、消亡。分析其衰退原因如下:
(一)文化主体性及其困境
经济格局的改变很大程度上打破了村落原有秩序。祖辈沿袭下来的道德伦理逐渐瓦解,传统宗法趋于碎片化、边缘化。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公共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都造成了农村青壮年人口大规模迁徙,乡村人口或农村青壮年人口(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大量地涌入城市的工商业循环过程,乡村逐渐成了“无主体的熟人社会”,整个村庄主体性的缺失,间接造成了乡村内在内聚力的消弭。因此民间艺术赖以生存的土壤渐渐贫瘠,民间艺术生活环境内村民的主体意识逐渐衰亡,使得民间艺术的自发性原动力显得格外惨白无力。
(二)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村社会形态和文化格局产生了巨变
到2015年底,绍兴市城镇化率达到了63.2%。农村土地大量的开发征用,农民获得高额的拆迁补偿款,改变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生活水平更是对其生存范式、生活观念等带来的冲击。如此时代背景下,新生代的农民意识形态完全不同于父辈,渴望积极拥抱市场经济,融入城市生活。村庄权力精英不再考虑公共道德问题,权力运作突破了村庄伦理。因此,怎样在城镇化进程中应对村社共同体解体,抑制乡村社会的个体化趋向,重建村社集体的公共性,成为一项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三)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从初期的有形的物质设施向无形的精神建设需要转变
经过几年的建设,浙江省的文化礼堂早已初见规模,有效地提高了农村现有各类文化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丰富了农村居民的业余生活,全面展示了村落文化的魅力。目前文化礼堂建设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政府支持下的外部推动力,转化为获得村民普遍认同感的文化认同和内在需求,实现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从外部物质形态转化转化为村民精神、情感的归宿,显得必要而迫切。
二、“小地方大社会”:民间艺术之于文化礼堂的“生命”意义
先生提出:“我们现在不光要发展经济,也要重新认识人文资源,另外,还要利用这些原有的资源给我们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来服务于我们新的生活”。广布在乡野的民间艺术不仅有着大量精美的建筑与丰富珍贵的物质遗产,还有那一方水土乡民对生活的美好期许以及庞大的无形文化遗存。
(一)凝聚村庄精神力量,提升文化礼堂建设的认同感、参与度和创造力
村民既是文化礼堂的建设主体,又是农村文化礼堂服务的对象。民间艺术是乡间民众智慧的产物,但不直接关乎农事,它来源于乡村生活但高于生活,是自古农民心理和乡间文化的忠实反应。如绍兴市兴浦村将一千多年的制扇传统文化融入礼堂建设,通过对扇文化的集中展示和深刻解读,生动阐述了兴浦人的“真、善、美”;下方桥社区将非遗搬进文化礼堂,设立“三六九”伤科陈列馆,实现实用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结合,让社区居民近距离感受非遗文化的魅力。
(二)传承民族传统文脉,增强文化礼堂建设的生命力,提高文化软实力
民间艺术自农耕文明以来,历经时空演变依然保有盎然的生命力,正是因为它是广袤田野上乡民文化认知、道德修为、生活观念和审美情趣的直接折射。优秀的民间艺术是新时期农村文化建设的精神血脉和延续基因,充分挖掘其文化底蕴,发挥其功能优势,不仅是新农村文化的强劲动力,也是有效地传承和保护本土民间艺术的重要举措。如浙江省文化馆已连续两年举办文化礼堂优秀民间艺术展示,让大批优秀节目脱颖而出,有效地增强了文化礼堂的文化内涵。
三、利用民间艺术资源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长效发展思路
在中国艺术体系中,民间艺术始终保持着功利价值和审美价值的统一,有着认知、教化、记志、表意、抒情和娱乐等多重的积极社会意义,非常适合成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中的重要资源。因此,合理利用区域性民间艺术资源破解当前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瓶颈,转变建设思维,完善相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保障文化礼堂建设的质量,提高文化礼堂建设的创新性和深度,对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的推进有重大的意义。
(一)主体重塑
利用民间艺术传承的文化自觉性,因势利导的树立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推动农村文化礼堂深入建设的良好基础。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立足于乡村文化根源的实际需求,确立农民文化建设主体地位不动摇。如绍兴市政府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过程中,不仅着眼于完善农村公共文化体系确立,同时还要关照到弘扬农民间艺术,传承传统文化等,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点的书法、戏曲、石刻等民间艺术项目。做到既能科学合理地利用现有的农村文化资源,加以积极拓展推广,同时也能和时代需求紧密结合,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引导农民珍惜自己的文化,寻求自己的精神归宿,能主动承担传承民艺,发展优秀传统艺术的使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层次丰富,内容饱满的健康文明新生活。
(二)空间拓展
农村文化礼堂还需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充分整合农村现有公共文化空间资源,秉承“一堂多能、一室多用、灵活多样、功能齐全”的建设原则,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等形式。使礼堂从建筑群落向乡村文化、向旅游休闲地进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矩阵的一大景观。如坝内村古采石场遗址陡峭险峻,路经村内的美丽西桐线还是绍兴东部的最美骑行线,是绍兴市的生态运动线。通过区委区政府(镇政府)与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商,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建设坝内石文化主题公园和石文化旅游特色体验小镇等方式的开发,将东湖旅游与坝内石文化体验串联起来,尽最大可能的开发东湖石文化与绍兴东部的最美骑行线,从而促进并提升坝内村及文化礼堂的建设与运行,实现双赢局面。
(三)服务下乡
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一项政府的政策工程,在农村文化礼堂的建设中应突出以满足、丰富、提升农村群众的精神需求为本,不管是在政策指导、文件下发,还是送文化下乡,都应设身处地地站在农民群众的实际环境、层次、需求等视角出发,避免官本位的思考或处事方式。如对于偏远乡村,村民以老年人与小孩为主的空心村,又如柯桥区、上虞区工业经济发展较高,外来人口众多,如何让本地人与外来人口共同获得文化认同,共同体会一种归属感和成就感,使得在工作、生活、娱乐等方面均能获得满足。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的教育、管理等现实问题能在“春娃学堂”中得到解决与提升,最终使得该部分子女获得跟城里孩子一样的素质教育与素养的提升。
(四)传承再造
近年来民间艺术发展遭遇整体衰退的困境,民间艺术的支撑力量和创作主体日益老龄化、边缘化,个别民艺类别濒临失传。那么合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现有条件基础,发挥民间艺术骨干力量,拓展民艺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有别于传统家族式的传承机制,未尝不可。民间艺术的传承,除了政府大力支持外,更多的还是要让传统民艺文化后继有人,传承有道。因此要利用农村文化礼堂的平台,充分发挥“乡村知识分子”“民艺传人”等乡村文化能人的骨干作用,打破家族式传统的封闭落后做法,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广泛的民艺基础,激发农村的文化艺术活力,最终达到教化认知的目的,这是柔性治理最直接、最理想的形式之一,是民艺生命力历久弥新的长久之道。
(五)价值深挖
文化礼堂建设要充分挖掘地域资源,用散落于民间、存活在百姓记忆之中的民间艺术等文化元素,把区域文化艺术资源发掘出来,形成一个一个的“项目”,让农民记得住乡愁,守护好文化根脉。同时利用文化礼堂项目的推进,以创新体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加强文化产业化运作,增强民间艺术产品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补充。在建设农村文化礼堂的过程中,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本村的传统文化特色项目,继而通过文化礼堂这个平台,实现最佳输送。如绍兴东浦镇就可以利用东浦黄酒小镇的政策红利,整合“酒乡、水乡、桥乡”的元素,将文化礼堂的一部分改造成旅游服务中心,在此间能为游客制定系统性的旅游服务体系,将酒文化、古村形象、名人资源、特色小吃等能反映当地风土民情、地方特色的东西打包推出。综上所述,要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建设好农村文化大礼堂项目,利用好现有的优秀民艺资源,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文化软实力的提高,需要我们利用现代管理学的知识重新梳理传统文化脉络,引导农民对传统民艺的认同,积极拥抱市场经济浪潮,重视优秀文化的传承,探索多种建设途径,立足“两富”“两美”浙江美丽新农村建设的基调,砥砺前行。
参考文献:
[1].文化的传统与创造[A]
关键词:大运河杭州段;文化线路;整体性保护;遗产运河
Abstract: As one kinds of Cultural Route ,Heritage Canals have some Typically characters, It include Multiple types Heritages, The overall value is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the parts. Although The Grand Canal (Hangzhou Section) Applying for World Heritage as Heritage section ,but the Protective behavior must Focus on the whole. This paper Starting from the Problems The Grand Canal (Hangzhou Section) facing at present ,Aim to the Rule of “integrated conservation” 、“Authenticity”and“integrity”, Presented some Feasible solutions by the Angle of Canal Heritage Corridor construction,to Promote The Grand Canal (Hangzhou Section) Protection.
Key words:the Grand Canal (Hangzhou section) ; cultural route ; integrated conservation ; canal heritage corridor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6)-08-76(7)
作为杭州市的重要文化遗产,杭州市对于运河(杭州段)的保护治理已经持续了十多年,而申遗成功之后,在运河遗产的长效管理过程中,在运河沿线城市建设急速发展中,仍然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研究当代情况,做好后申遗时代运河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1 运河遗产概念的几种表述
目前国内对运河遗产的表述仍然存在一定的混淆,存在着“文化线路”“线性遗产”“遗产运河”“线状遗产”等多种不同表述。弄清楚这些表述之间的关联和区别,将会有助于我们找到大运河遗产自身的突出特征,同时更好的引入与之相应的保护方法。目前这几种与运河遗产相关的表述被大量引述,但是其出处各不相同,由于这些表述多原出于英译文,厘清它们的所指,宜从它们的英文概念出发:“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 “线性遗产”(Sequential Heritages)、“遗产运河”(Heritage Canals)、“线状遗产”(Linear Heritages)。孙华先生认为线状遗产是指遗址本身呈现连续的线条形态的文化遗产,属于不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的视觉形态或者空间形态下的分类;线性遗产应该定义为从线状遗产发展而来的文化遗产的一种分布形态,指由人工营造的线状遗迹串联起来或沿自然形成的线形边界排列起来的点状遗产的组合,这些遗产有着内在的历史文化联系[1]。无论是线状遗产还是线性遗产概念虽然在国内得到较多应用,但都不是国际通用的遗产概念。在世界遗产的文件中出现较多与运河遗产相关的概念为“文化线路”和“遗产运河”。2003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在《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加入了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的内容。2005年的《操作指南》中列出四种特殊类型的遗产可入选世界遗产名录(UNESCO,2005),其中包括:C.遗产运河(Heritage Canals);D.遗产线路(Heritage Routes)。从以上的分析可见,这几种表述都与运河遗产有一定关系,但是线状遗产更强调遗产的物质方面,也就是指的是运河河道本身,而遗产运河把运河作为单独的遗产类型来看,当然包括了运河中动态的变化和非物质文化因素,但是仍然是着眼于运河河道本身,未能包括因运河而产生的其他更大范围内的文化、社会影响。而文化线路的概念强调水路、陆路的运输特征和文化交流,包括了两种受到关注的遗产类型,丝绸之路和遗产运河,2003年ICOMOS提交给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行动指南》对文化线路定义如下:文化线路是一种陆地、水道或者混合类型的通道,其形态特征的定型和形成基于它自身具体的和历史的动态发展和功能演变;它代表了人们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一定时间内国家和地区内部或国家和地区之间人们的交往,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这些滋养长期以来通过物质和非物质遗产不断地得到体现。因此,遗产运河是对运河遗产名称的国际通用表述,考虑到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强调历史地区整体环境、精神感觉对遗产真实性的重要作用,因此,对于运河遗产较为标准、妥当的表述应该是文化线路。
1994年在加拿大举行关于遗产运河的会议第1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报告(Report of the Expert Meeting on Heritage Canals,Canada,September 1994)详细阐述了运河的概念与具体的评价体系。其概念表述为:运河是一项人类水道工程,从历史或者技术的角度来看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值,或者是一项文化序列中的杰出代表,也可能是一项纪念性工程,是典型的线状文化景观,或者是一个复杂文化景观的组成部分。并提出运河的价值可以从技术、经济、社会和景观要素四个方面来进行评价。
2 对运河遗产整体性保护方法特征的认识
作为文化线路遗产的一种特殊类型,遗产运河具有文化线路的典型特征,即ICOMOS关于《文化线路》(2008年)中所强调,文化线路(Cultural Routes)代表了一种影响文化遗产演变和扩展的新思路,以及对文化遗产背景环境和相关区域的整体价值之重要性的认同趋势,同时也揭示了拥有不同层面文化遗产的宏观结构。”遗产运河囊括了种类繁多的不可移动遗产类型,包括古市镇、古遗迹、运河水工遗产等,并在这些遗产各自价值的基础上形成共同价值。它们之间内在的联系,也引发了对整体性保护方法的探讨。笔者认为,遗产运河保护思路应该重视几个关键因素,一是作为遗产运河基础组成部分的物质要素,即运河遗产申遗文本中所列出的运河遗产的河道、水工、市镇三个层面。二是寻找并明确遗产运河作为整体的跨文化意义,即这里所说的运河文化,形成遗产运河线路的内在连接。三是认识到遗产运河的动态因素,强调在时间空间中引起数千年人类活动的内在精神动因,以及认识到在当下的环境中运河遗产仍然处于使用中,面临生动的变迁并影响沿线居民生活,即它既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四是对自然和文化环境的重视,要认识到区域环境提供了运河遗产的背景,赋予它独特的氛围,成为构成运河精神感觉的文化和自然基底。鉴于作为文化线路的遗产运河具备以上多种复杂的特征,我们不得不强调从整体性和动态性两个方面来认识其保护方法,整体性在这里便意味着从历史地区整体环境极其变迁的高度来思考其保护,动态性即意味着运河遗产与当地发展和当代城市社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不能分割。
因此,在这里运河遗产的整体性保护问题有必要联系到“历史地区环境”的认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6年通过《关于历史地区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每一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应从整体上视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其协调及特性取决于它的各组成部分的联合,这些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建筑物、空间结构及周围环境。因此一切有效的组成部分,包括人类活动,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对整体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除了认识到 “统一体”和“整体价值大于部分之和”之外,其历史地区环境的价值还包括对时间中历史要素积淀的记录和理解,即认识到历史地区是文化和自然价值及属性在历史上层层积淀而产生的城市区域,超越了 “历史中心”或“整体”的概念,包括更广泛的时空背景及其地理环境。基于运河作为文化线路天然所具有的整体性保护要求,对于历史地区统一性的认识应该作为运河遗产整体性保护的基本认识,因而在其保护方法上有必要特别强调有助于整体性进步的策略。首先,应在国家、地区或地方一级制订保护历史地区及其周围环境的清单。该清单应确定重点,以使可用于保护的有限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分配。需要采取的任何紧急保护措施,不论其性质如何,均不应等到制订保护计划和文件后再采取。其次,应对整个地区进行一次全面的研究,其中包括对其空间演变的分析。它还应包括考古、历史、建筑、技术和经济方面的数据。出于同样目的,还应制订一份公共或私人开阔地及其植被情况的清单。再次,对社会、经济、文化和技术数据与结构以及更广泛的城市或地区联系进行全面的研究。如有可能,研究应包括人口统计数据以及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的分析、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土地使用问题、城市基础设施、道路系统、通讯网络以及保护区域与其周围地区的相互联系。最后,在保护计划和详细说明制订之前,原则上应有一个实施计划,其中既要考虑城市规划、建筑、经济和社会问题,又要考虑城乡机构吸收与其具体特点相适应的功能的能力。以上步骤十分清晰的说明了历史地区整体性保护所需要注意的主要方面,并给出了建议性的实施措施。
3 大运河(杭州段)整体性保护路径
从整体性出发,申遗后运河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优先考虑的有以下几个重点。首先,对运河文化遗产的全面整理,正如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刘曙光所言,未来大运河的保护、管理与利用,核心的问题是针对大运河的活态使用、复杂的管理以及广阔的分页范围,做好整体保护和合理利用。整体保护应该把那些自身价值非常突出但又未列入世遗清单的运河遗产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把它们在未来进入世遗清单作为新的工作目标,而合理保护则要围绕发展和改善民生的目标。其次,在当前中国城市中遗产保护所遇到的最严重问题,即面临城市建设等多种变化因素之下,遗产核心保护区、缓冲区设立的有效性,及其对保护运河景观完整性所具备的重要屏障作用。最后,是运河遗产整体性保护中对于运河作为文化景观的价值认知,并应从文化景观特性出发实行相应的保护策略。
3.1 保护对象扩充:从点-段的保护向点-线-面(市镇)扩充
在运河遗产整体价值大于部分相加的基本认识之下,各列入申遗名录的遗产具有代表性意义,但是运河沿线相关的各类型遗产众多,这些整体中即使是最为微小的部分,也可以对整体价值做出说明,成为其整体关系连接中的一个有意味的环。同时,某些未列入运河遗产名录的遗产已经列入省级、市级遗产保护单位,对其价值的理解也应纳入整体价值的范围。因此,对运河沿线现存遗产做分类调查,对其使用状况、保存状况、遗产价值做出相应评估,并以运河遗产整体与局部有机关系为相应评估标准,列入评定类别并进行分级保护。以运河市镇为例,大运河(杭州段)已经列于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点远远不能囊括现存有价值的市镇遗产,而这些遗产点作为整体之有机部分,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其次是这些遗产多以点、段的形式申报,而不是从整体的意义上,充分考虑到运河遗产作为历史地区的文化和自然环境,因此物质化的保护必然会带来固化。作为遗产点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为三个历史文化街区,在这里作为其遗产的第一圈层部分,这部分遗产多已经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利用,但是仍有两个圈层与之关系密切却并未能够视作其有机联系的部分加以重视,可以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第二圈层是运河沿线所经但是并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作为遗产点,这些地区的遗产具有一定的价值,但是并未得到充分重视,对这部分遗产应该进行充分调查,并且将其作为运河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进行充分考虑;第三个圈层是运河杭州段行政区划范围相交接部分的重要遗产,这些地区并不属于运河(杭州段)的遗产范围,但是基于运河遗产流动性和交融性的特征,运河水道之间的过渡关系不能够截然切断,除这些地区遗产本身的价值之外,作为过渡地带的遗产段相互交流关系也是其价值的体现,将这些分散的遗产点进行联合保护将会扩大运河遗产的总体价值,真正体现遗产整体大于局部简单相加的特征(表1-4)。
3.2 保护区的设定:遗产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控制划定
为确保运河遗产的完整性,要明确运河遗产核心保护区、遗产缓冲区范围,同时应确保沿线保护区、缓冲区设立的有效性。与其他类型的遗产相比,运河河道穿越不同地区,具有较长而用地状况、复杂的岸线,其核心保护区、缓冲区的划定则需要针对所流经的不同类型地面状况进行设立。江南运河嘉兴―杭州段遗产区面积1442公顷,缓冲区面积6464公顷,遗产区和缓冲区面积合计7906公顷。浙东运河杭州萧山―绍兴段遗产区面积683公顷,缓冲区面积1745公顷,遗产区和缓冲区面积合计2428公顷。大运河遗产区的设立多为河道本体外扩5米,道路外扩20米,历史街区外扩40米,缓冲区的设立多为遗产区外扩40-240米范围划定。遗产缓冲区为遗产保护区的附加的保护层,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持遗产区的周围环境完整性,而缓冲区的设立范围、用途要依据遗产区的个案情况而定。如加拿大里多运河规定除码头之外,运河沿线30米作为缓冲区,但是ICOMS仍然认为设定过分狭窄,运河周围的可视环境需要更清晰的设定。仅就目前运河(杭州段)遗产区为岸线外扩5米,缓冲区为遗产区外扩40米-240米不等。单从数据上看缓冲区面积是遗产保护区的数倍,而从遗产边界轮廓来看,缓冲区在不同地带所列入的范围差别却是巨大的。从规划中的江南运河嘉兴―杭州段遗产保护区、缓冲区划定来看,主要是依河道走向来进行范围划定,形成运河沿线遗产廊道空间,这是一种较为理想型的缓冲区划定办法。然而,据实地考察的情况显示,目前处于城市区域的遗产保护区已经被拥挤林立的建筑群所包围,从实地状况看很难找到规划中的缓冲区存在的证明。保护核心区、缓冲区均没有明确的界定标识,缓冲区作为保护区的辅助范围起不到缓冲的作用。由于运河遗产整体景观的不规则,现行规则的、整齐划一的缓冲区设立未能照顾整体景观的绵延。仍应充分论证缓冲区的划定,主要依据为运河沿线遗产要素、景观要素、生态要素的完整性,同时预见到遗产区周边变化的要素对其产生的可能影响。
3.3 保护区的有效性:应对建设发展中的变化要素
历史地区除了遭受直接破坏的危险外,还存在一个真正的危险:新开发的地区会毁坏临近的历史地区的环境和特征。“工业发展会因污染空气或水威胁到遗产。新道路的建设,旅游胜地或机场都会给遗产带来超负荷的游客,危及其存在。”[2]可见遗产核心保护区、缓冲区的设立必须充分与城市整体规划相结合的必要性。在这个快速发展变迁的城市环境中,运河(杭州段)目前要应对的正是房地产业的增长,运河沿线近代以来原本就是杭州工业的主要基底,有大量的人口聚居,在城区范围密集的住宅建筑沿线而建,申遗成功后运河的世界遗产价值得到进一步的认证,以其经济价值为驱动的房地产项目建设速度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兴起。作为城市扩展的配套项目,运河沿线的大规模道路建设项目正在进行。除此之外,运河沿线历来用地状况十分复杂,其用地范围正是在保护区旁边,也就是缓冲区之内,正是这些与运河遗产毗邻的项目在侵蚀着运河历史环境的完整性,要使得保护规划真正有效,便要调动以城市建设项目所属部门的力量,提前确定建设控制地带。在运河遗产保护规划中详细规定缓冲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类型、建筑轮廓线、建筑之间道路交通组织形式等可能影响其景观环境的因素。同时,在制定遗产保护区、缓冲区规划并出台相关规定之后,在保护区附近、缓冲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应该上报杭州市运河管理部门,会同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道路交通局等职能部门,进行勘测并提出协调性意见,最大可能的减少损害遗产区整体环境的建设项目。
3.4 遗产管理:体系化的保护制度和保护规划
应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加大运河周边环境景观的保护力度,落实分级分类管理相关要求”,以及《中国大运河缓冲区管理细则》和《中国大运河环境景观保护与协调导则》制定系统化的遗产保护管理法规。一是制定公布《大运河(杭州段)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针对大运河遗产管理的主要问题,明确立法依据,完善遗产地保护管理权属、保护管理内容、保护管理路径方法。使之成为各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据;二是制定颁布《大运河(杭州段)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划》。明确划定运河遗产保护核心区、缓冲区,用于遗产地核心区、缓冲区日常管理和长期管理,并监督约束各文物、建设、规划、环境各交叉职能部门合作工作;三是制定《大运河(杭州段)文化遗产管理监测日常管理制度》。规定遗产运河各类型遗产日常监测的主要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以促进以运河遗产监测的运作常态化、信息化。四是制定历史地区各类型遗产保护手册。如,制定《杭州市省公共水域及运河条例》对运河遗产的管理,遗产构成,附属建筑物的管理权属以及日常维护单位做详细规定;《杭州市运河遗产管理手册》对运河遗产如驳岸、植被、构筑物、设备等的做出分类描述,对关键性问题和保护措施做出规定;制定《杭州市运河景观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遗产核心保护区、缓冲区景观规划关键问题。制定《运河遗产建筑和船闸、运河住宅和景观管理手册》、《运河植物保护管理方案》等围绕运河遗产保护行动制定的主题性手册,并发放相关城市规划、建设、基层管理机构作为指导运河保护建设的参照。
3.5 在保护中发展:运河遗产廊道建设的整合策略
遗产运河的形成得益于长期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过程,也被认定为一种文化景观。运河遗产廊道建设以运河沿线人的活动为出发点,将运河沿线自然、人文环境的整理,遗产点保护与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提供了一个整体策略。
3.5.1 运河遗产廊道尺度
对于运河(杭州段)遗产保护廊道范围划定应该是怎样的尺度,根据俞孔坚团队对于京杭大运河沿线遗产分布范围的调研,确立以3km为界,可以包括90%的遗产。而基于杭州运河水网的特征,同时依据对沿线景观遗产初步调查,3km虽然大致可以囊括主要遗产点,但是基于沿线多为建设地带,3km范围是不现实的。应该依据对于运河沿线核心区、缓冲区的规划范围为基础,划定景观廊道范围。同时如果以严格的平行线划定运河景观保护范围,实际上是忽视了景观的自然特征,须知运河沿线景观遗产的组合实际上是有机的、变化的,因此景观廊道划定应该是在缓冲区范围基础上结合景观绵延特征划定,而江南运河(杭州段)景观特征应该具江南风情的,如枕水人家式的,而浙东运河(杭州段)应该是山阴水道的明快起伏宛如长幅画卷。
3.5.2 列出遗产保护清单
大运河遗产作为文化线路遗产,其基本特征在于作为整体的价值大于单个部分的简单相加。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尽管运河河道、运河水工遗产等与运河本身关系密切的遗产构成了运河遗产的核心部分,但仍然需要充分重视运河沿线其他各部分未列入世遗名录的各项物质的、非物质遗产,要能够在考虑沿线各类型遗产相互说明的有机关系上理解其价值。因此,除了已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点,运河沿线其他部分的遗产考古发掘和分级保护将会是运河成功申遗后的首要任务。目前列入大运河(杭州段)作为遗产点进行保护的除了有江南运河嘉兴―杭州段河道,浙东运河萧山―绍兴段河道,其他组成部分主要为运河水工遗存、运河沿线历史街区(表1、表2),这些遗产点构成了运河遗产的核心部分。尽管只经过初步考察,也仍然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便是运河(杭州段)沿线的物质的、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种类众多,已经成功申报的遗产点远远不能囊括。从遗产保护的完整性上看,这些未能作为遗产点进入申报名录的部分需要经过充分调查,纳入保护范围之内。保护清单的制订包括:运河沿线区域内自然景观资源、历史资源、历史及考古资源调查,列出详细清单,并对其价值进行分类评估,制定出保护的时间次序;调查并确定沿线区域内所面临的发展压力,列举因受破坏威胁的自然景观资源、人文历史资源清单,评估其价值并制定修复性保护计划。
3.5.3 遗产监测平台
大运河遗产监测系统平台是加强世界遗产地各项管理,获取遗产监测报告基本数据的途径。运河(杭州段)遗产的监测工作虽然一直都在进行,但是监测工作较为分散,申遗后应根据现实情况,打通运河遗产管理部门与河道管理部门的数据平台,建立系统性遗产监测平台。监测内容主要为:遗产本体及历史地区整体环境:遗产保护核心区:①运河河道本体状况;②运河水工设施遗产状况;③运河沿线历史街区状况。遗产保护区缓冲区:①各类型遗产保护状况;②自然环境变化状况;③人为活动变化状况,特别是周边地区开发对保护区文物的影响状况;遗产保护区变化要素的监测。①运河河道自然环境,特别是水环境治理状况;②运河沿线主要节点状况;③运河沿线城市建设变化情况。④道路交通组织变化情况;⑤环境质量和生态变化状况。
3.5.4 绿道系统建设
在景观资源调查清单的基础上,规划建立运河沿线绿道系统,以有机连接沿线自然、人文资源,加强沿河分布遗产点与运河的交通联系,维护运河遗产廊道的完整性。绿道系统应该包括,慢行系统设施―两岸及水生植物系统―生态保护设施系统―遗产标识和解说系统。绿道通廊虽然是建立在运河沿线,但是其走向和组织系统却应不应视为一条简单的步行道,而是以绿道走向和组织实现遗产间有机联系。规划绿道慢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设立沿线的遗产点说明标志牌,覆盖完善的信息服务设施,通过绿道系统连接遗产廊道3公里范围内相关遗产点,除了运河水工遗产的可达性之外,另外还包括街区、市镇、距离较远的河埠头、历史建筑、古遗迹等,连接沿线各遗产点-街区-市镇形成完整的游览系统。除了绿道系统内部联系通达之外,与建成城市区的交通通联也十分重要,打通运河绿道系统(主要为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与城市交通要道之间的节点,设置出口和标志,使得城市中的居民、社区居民能够通畅的进入绿道系统。同时可以绿道系统建设带动沿线生态保育,当前除了市区已经建成绿道之外,主城区以外地段的土地使用者分别为,农田所有者、大型工厂、码头、港口所有者。而这些沿线各异的景观形态其实饶有各自的趣味,应制定相应的遗产区居民保护手册,鼓励沿线各土地使用者保养各自单位所属的堤岸,栽植富有水生特征、维持水土的植物,整理沿线工厂建筑、码头港口景观,保留各自小单位的特色,提升景观生态功能。
3.5.5 遗产廊道景观规划
在建设绿道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景观整体建设。遗产景观廊道应该包括:遗产点、面、线系统通廊(遗产景观、交通、空间关系),绿道系统(河道、堤岸、沿河绿带)以及宣传解说系统通廊(图1)。
考虑到运河作为线状蜿蜒的景观形态,其长卷形的景观特征更应该得到充分展示。许多当地居民有必要了解保护区、缓冲区的说明。保护区规划应该对景观设计留有空间。相当一部分的城市建筑并不在保护区范围,但是其建筑的高度、体量、轮廓、密集度等都会影响运河沿线景观,而这一蜿蜒绵长的运河水线是景观视觉空间的核心,从这个视觉点出发所涉及的范围都是总体景观的一个组成因素。因此景观规划建设应以运河水线景观为中心。运河沿线的遗产形态众多,有点状的遗址,有面状的历史街区,有水系网络联络的市镇,而这些遗产本身的景观特征都是不规则的,因此保护景观规划建设不能够以沿线框线型的围护为准,应该考虑到运河枕水而居的江南水乡景观特色,视运河景观为连绵的、有起伏的、有、有停顿的画卷。
3.5.6 荒野地带景观介入“反规划”角度
在现代城市之间荒野地带景观自成一格,已经十分稀少而珍贵。而在目前城乡建设如此密集的情况下,反规划角度的介入便是要“优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控制规划来保护城市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要首先规划、保护和完善非建设用地,包括各种自然要素,如河流、湿地、湖泊、岸线、滩涂、防风林带、主要山体、森林斑块、栖息地、高产农田等。”[3]当运河从高大的楼宇建筑穿出,两岸仍能看见大量自然荒野地段景观。运河(杭州段)荒野地段景观包括:抛荒的平原行地带,这样的地段往往夹杂在工厂建筑、居民楼建筑之间;乡野地带的农田景观,这些具有江南水乡风味的作物、树木、飞禽等交织的景象,非常珍贵的让人缅怀文人笔下的水乡况味,然而十分稀少;保护地段人工营造的植被景观,这些被人工加固和养护的河岸栽植整齐的树木,繁茂的绿色一直绵延,成为沿线一道工整的屏障。当越来越多的现代房地产侵蚀运河沿岸黄金地段之时,两岸的景观大多被破坏殆尽,在岸上行走或是行船,所看到的便是外表毫无吸引力的高大楼房,而在这样不可避免的现实之下,这些未被人工干预的荒野地段在现在看来是构成运河景观的最好部分。这些荒野地带正保留了运河风景的本来面貌,应该优先得到保护。
4 结语
“最小干预”是一切对于遗产的保护利用方法实施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正如上世纪60年代以来最早提倡整体性保护方法的城市所认识的到的那样,“城市不应发展得太快,这一反发展原则,强调了对于既存建成环境的改善利用优先于新的开发建设”[4]。干预活动真正目的不在于新建,而在于以保护更新活动促进当地生活的改善,“在被保护的历史城区,新要素介入的最直接效应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5]在所有这些保护行为中都应该尊重和认识到历史环境中人的活动,并以当地历史环境中生活的人基本利益为最终目的。思索当代运河遗产保护中真正的难点,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失和博物馆化,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其存在的整体环境的消失,而在当代对于历史地区环境整体性保护方法的实施,就是要通过最小干预手段,介入遗产地区,以提升历史地区居民生活自然、人文环境为主要的行动目标,而只有整体性保护才能较好的保证场所精神,而运河遗产及其精神传承的旨归也尽在于此。
参考文献:
[1]孙华.“线状遗产”、“线性遗产”、“文化线路”关系说[J].世界遗产,2015(3).
[2]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世界遗产相关文件选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1.
[3]俞孔坚,李迪华,李海龙,等.京杭大运河国家遗产与生态廊道[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