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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省将进一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一考多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毕业考、中考合二为一
这次改革主要有五大任务:包括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强化招生管理。
那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又有什么区别呢?
《实施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在过去,我省包括成都在内的大多数地区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但名称、要求不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全科开考
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
《实施意见》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综合实践活动的其他相关情况(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劳动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应结合实际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考试各科目分值的设定,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设定的课时、课程容量等为主要依据,避免个别科目分值过低、科目之间分值差距过大。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主要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进行设计,一般仍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没有纳入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
统一命题
语数外由省教科所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实行纸笔闭卷考试,有条件的市(州)外语考试可增加听力测试、口试。
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可每个科目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算作为学科总成绩。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按我省相关要求执行。
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由体能和技能项目组成,鼓励多项目抽考选考,由市(州)统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成绩由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由市(州)确定具体要求。地方课程的考试方式由各市(州)确定。文化学科可以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考试。
改革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由省教科所组织,其他科目考试命题由各市(州)组织实施,各地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联合命题。
考试时间
语数外6月中旬进行其他7门学完即考
考试时间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语文、数学、外语考试一般于每年的6月中旬进行。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信息技术7科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及时安排;体育与健康考试、音乐和美术技能测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安排考试。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采取等级呈现方式的,可以分为A、B、C、D、E等若干等级。音乐、美术用等级或采用“合格”“不合格”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应用,由各地制定学业水平衡量和招生录取相关实施意见予以确定。将体育与健康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其分值权重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8%。
素质评价
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此次改革,还涉及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内容上,《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和学校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
录取改革
逐步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
此次改革试点包括两项具体任务:高中录取计分科目的选择构成和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使用,其中现已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录取计分的,不再减少计分科目。
确定绵阳市、宜宾市、眉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外地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但高中招生录取可按现行的方式进行。全省最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取消加分
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加分项目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结合中山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为改革总目标,坚持理论导向、政策导向、问题导向三统一,通过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正确导向功能,构建有利于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有利于促进初、高中教学衔接,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减轻课业负担,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普职沟通,优化教育结构;有利于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整体提高教育发展水平;有利于推动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良性教育运行机制,形成生动活泼的教育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基础教育的基础性,为学生终生发展打牢基础;注重发展的差异性,为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通过改革切实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回归基础教育价值原点。
2.注重整体设计。加强统筹谋划,着力系统优化。充分考虑初高中学段学科衔接与学习能力续接、学生全面发展与禀赋差异、普遍提高与拔尖人才培养、均衡配置资源与学校多样化发展、适度扩大学校招生自主权与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普教职教互联互通与学籍、课程制度改革等各方面关系,整体设计改革方案,系统研究关联性措施,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重点、分步骤、分阶段稳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
3.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水平考试功能弱化、科目设置重理轻文、操作性实践科目考试不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流于形式、优质资源过度集中等主要问题,精心设计改革方案,精准推出改革措施,逐一解决主要问题,逐次破除发展障碍。
4.促进教育公平。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完善考试招生规则,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
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工作策略,2018年4月正式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各项改革配套方案,基本形成改革框架,侧重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全科目开考、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设置、改进体育考试内容和方式、优化指标生分配制度、改革招生计划编制方式与招生录取办法等方面推进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全员全程发展、学段衔接紧密、普职相互沟通、具有中山特点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政策导向机制。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强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明确考试性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全面设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9年级)规定的初中阶段所有学习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达到合格要求,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3.科学确定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内容。试题应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着重考核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宽度和广度,试题试卷的整体难度适当,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增强应用性,注重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的联系,侧重考核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创新性,增加探究性和开放性试题的比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门科目笔试继续采用省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由市统一组织命题,各镇区负责具体实施。继续实施英语听说能力考试,推进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和信息技术等科目考试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体育与健康从体质体能、兴趣项目两个方面进行考试,采用平时体质健康检查(含心理健康)和现场测试体能、兴趣项目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和信息技术均采用现场测试实施项目考试。
4.合理确定考试时间和方式。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其中由省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物理、化学和生物科目考试分为笔试和实验操作,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纳入相应科目成绩,分值不低于科目总分的10%。生物实验操作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信息技术、艺术(含音乐和美术,下同)安排在九年级第一学期进行,英语听说考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并当年5月底前完成。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理化生实验操作、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可以组织多次考试,学生可以多次参加考试,以相应科目成绩作为毕业和升学依据。各科考试结合学科内容和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面试、口试、实践考察、实验操作和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考试。
5.优化成绩呈现方式。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避免学生分分计较、过度竞争。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呈现,其中文化科目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A(25%)、B+(25%)、B(20%)C(20%);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四个等级:A(60分)、B+(59—50分)、B(49—30分)、C(30分以下)。其它科目均以等级呈现,分合格(6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构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既要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以及劳动技术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事例、突出表现,又要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实际状况。
2.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管理。以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充分利用全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由市统一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由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应将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根据需要向学生公示。初中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真实和准确记录学生日常行为和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开始,学校要指导学生及时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便于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中使用。在每学期结束时,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实施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及时将公示后确认无异议的事实材料统一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学生毕业时,学校要根据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分别对五个方面作出写实性评价,并以等级呈现。
3.切实做好评价工作。各学校要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明确本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要建立由年级组长、班主任和相关教师组成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在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科学、真实可信。班主任和相关教师及学校党团、学生组织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标准,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4.积极稳妥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明确使用要求。高中阶段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考试招生政策和本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可对综合素质评价五个方面指标分别提出等级要求,也可以突出学生某方面的发展情况作为录取依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既可以直接采用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可以另行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按要求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出客观评价,并确保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三)改进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转变计划性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计划性质由指令性计划转变为指导性计划,各类计划均可根据当年招生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保持计划必要的弹性,进一步提高计划预测与招生实际的吻合度。
2.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制度。进一步调整实行指标生分配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优化指标生分配方式,指标分配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根据改革整体进程逐步增加指标生分配比例,分配比例不低于50%。指标生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指标生计划录取合理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3.探索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镇区的办法。以专业导向为基本原则,探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镇区的实施办法。
4.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政策。非本市户籍学生入读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单列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单列招生计划的比例,并根据人口和教育资源变化逐年调整。适度降低随迁子女入读普通高中限制性条件。探索实行面向全市与分片区相结合的招生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学生入读普通高中。
(四)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
1.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设置。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实行“4+6+N”模式。“4+6”为录取计分科目,其中“4”为基础计分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按30分计入英语总分)三科卷面分值分别为120分,体育与健康总分值60分,均以原始成绩纳入投档总分;“6”为比例计分科目,包括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卷面分值均为100分,以一定的比例纳入投档总分。物理、历史分别以80%计入投档总分;道德与法治、化学分别以70%计入投档总分;生物、地理分别以50%计入投档总分。N为等级科目,包括艺术、信息技术等。2021年首先将信息技术纳入等级科目,其余科目随省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程逐步纳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A、B两种类型,其中A类计划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A)按所有录取计分科目计算,B类计划的投档总分(简称总分B)按基础计分科目和物理、化学等六个科目及其比例计算,其它科目在普通高中录取时设定等级要求。自主招生和指标生计划投档总分按总分A执行。A、B计划比例和数量由各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确定。
2.改革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继续实行自主招生、指标分配、普通生等综合招生录取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高中阶段学校录取采取“等级+分数”的模式,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从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起,将等级科目考试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将录取计分科目等级和总分作为学校录取的择优条件。招生学校自主设定综合素质评价和录取计分科目等级具体要求,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设基本条件,各专业投档总分按总分A执行。
3.健全招生录取机制。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平台,严格规范招生办法和程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须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通过招生录取平台,按照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录取。适度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适当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含体育和艺术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自主招生方案必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自主招生时可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主要依据。
4.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增强招生吸引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探索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省重点以上专业,在春季学期自主组织入学考试,从初中招收部分优质生源入读职业学校。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5.改进招生录取方式。继续实行考后填报志愿方式。适度减少普通高中志愿数设置,改进投档录取模式,高中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学校志愿投档,职业学校原则上按专业志愿投档。执行非中山户籍学生划片招生计划的录取时,遵循学业水平优先原则,招生计划可根据不同招生区域学生的学业水平情况进行动态调节,确保学业成绩优者入选。
6.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根据改革主要任务,成立相应专责小组,对考试招生改革的重点内容、重要措施进行细化研究。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二)制定配套方案
各相关部门、各专责小组和学校要根据改革总体部署,制定配套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方向正确、内容清晰、措施得力、推进有序、实施平稳。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规范成绩,不得炒作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2.健全诚信制度。凡涉及学生、家长和社会关注的重要内容、重要措施、重要环节,必须公开透明。切实执行公示、举报、申诉和仲裁制度。采用签订诚信协议等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和全程监控,营造规范、公正、和谐的制度环境。
3.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市、镇(区)、校三级考试考务督查制度,对制度建设、方案设计、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逐级自查和督查。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4.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开展标准化考点建设,改善考试条件,维护平安考试的良好环境。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严格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充分发挥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招考业务管理系统的技术保障功能,确保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体育考试管理系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毕业生验证系统等各项技术系统的全面对接,提高考试招生的信息化水平。
5.加强初中学校教学管理。各学校认真做好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要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课程;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不得在各学科之间违规增减调配学时;不赶进度、不增难度,不突击教学。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高考不分文理对现在的中小学生有何影响?下面采访省教育厅权威解读
14门科目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2019 年入学高一学生实行新方案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全面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3日,记者就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热点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
1、改革亮点
体现广东特色,分项目分步骤推进改革
问: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何亮点和特点?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高考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3条具体措施。我省改革方案体现了广东特色,如分类考试招生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和高校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等都是我省的改革特色。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通过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一年多考制度、分类考试制度等,有效地引导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考试负担,增加了学生成长发展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我省改革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分项目、分步骤稳步推进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如201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2019年的调整和优化二本招生录取批次,2019年增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2019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等改革内容,既有已启动的单项考试招生改革,也有未来改革的任务和路线图。
2、中小学招生
实行学区制度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
问:如何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统筹推进,对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全省统一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逐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比例。
具体改革办法由各地市制定。
3、学业水平考试
14门科目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和次数是多少?
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学考范围,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4门。学考分散安排在各学期进行,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同时计最好成绩为最终结果。
从2019年开始,我省学考就已提供1年2次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定成绩。学考考试管理与高考一样,全部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进行,考试全程监控录像。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学考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学考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4、综合素质评价
今年制定方案实行631录取模式
问:怎样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于高考基础上综合评价录取是指什么?
省教育厅: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一是规范评价内容,确保全面真实。如实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活动和表现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全面、充分反映学生高中阶段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考查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和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情况及突出表现。三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记录和评价程序,建立公示、申诉和诚信责任追究制度,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准确。
省教育厅将于2019年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对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出具体的规定。
2019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学试点进行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招生改革,即在学校录取的标准中,高考成绩占60%,学校测试占30%,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占10%,简称631录取模式。
5、改革衔接
今明两年入学高中生仍执行现方案
问:我省高考综合改革什么时候启动?从现在到实行新的高考方案期间,我省高考实行什么方案?
省教育厅:《实施意见》明确我省2019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高考综合改革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制定并公布。
我省2019年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即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实行新的高考方案,现在在读的高中学生以及2019年、2019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仍执行目前的高考方案,考试科目、内容和方式不变,从2019年起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在实施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前,这几年过渡期,各中学和考生要按照目前的高考方案要求安排好教学和备考工作。
6、考试科目
不分文理科,学业水平、外语可考两次
问:新一轮高考改革是否分文理科?考试科目如何组成?哪些科目提供一年多考?
省教育厅:考试科目设置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对此已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即实行3+3考试模式,也就是普通本科院校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每科满分150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门科目成绩组成。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组合上不分文、理科。
为减轻考生集中应考的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统一高考的外语科目,将创造条件为考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由考生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考试,并选择最好的成绩使用。
7、高考录取
六大变化!兰州市中考改革试行方案公布
《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去年12月3日公布之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3月21日,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之后,《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出台。这次兰州市中考第三次改革将改写2018年初中新生的中考命运,计分科目增加;英语听力与口语人机测试;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增加实验操作考试;综合素质单独成为录取前置;命题减少机械记忆等将使未来中考更趋向于灵活。
12门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12门课程,分为全市统一考试和考查两类: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共10科: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全市统一考查科目共2科: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
统考总分740分
确定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等10科,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形式计入录取总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等4科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等6科实行相近学科合卷考试。统考以原始分计入,总分740分。
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外语分值中包含30分的口语与听力测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中包含10%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分值。考查科目艺术、信息技术各50分。
笔试与实践结合
考试方式根据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6科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其中外语加试听力与口语测试,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实行书面纸笔闭卷考试和现场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每科两项考试成绩合并计为该学科总分;体育与健康实行现场测试考试;信息技术教育实行无纸化上机操作考查,艺术(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
分卷与合卷组考
各科目考试时间为:纸笔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各120分钟,外语90分钟,物理、化学合卷共15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共100分钟,地理、生物合卷共100分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各15分钟,外语口语与听力30分钟,信息技术30分钟。
地理、生物合卷八年级即考
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地理、生物(含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教育的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6月底前进行,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的纸笔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6月中旬进行,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艺术(音乐、美术)考查、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的考查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5月底前进行。
综合素质1A4B是省级示范“底线”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计等的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评价维度,评价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待提高。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c等及以上者方可毕业,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2A3B及以上作为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和“珍珠班”等优惠政策的基本依据,其中思想品德维度必须为A等;1A4B及以上作为享受自主招生录取政策和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的基本依据,其中自主招生具体的A等维度由各招生学校拟定;5C及以上作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录取的基本依据。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予录取。
四条控制分数线保“底线”
新中考政策确定实行最低录取控制线制度,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城区优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区其他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远郊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实现学生的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
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
坚持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政策,对口分配比例不低于75%。进一步完善名额分配办法,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进一步严格分配名额的享受条件,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
5%自主比例不得跨界招生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范围与普通生招生范围一致,不经允许,不得跨市(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人数在当年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内执行,一般高中原则上不超过5%。自主招生所有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预录取,录取结果都要公示。
中考改革方案“六变”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兰州市于2018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本次中考改革招生方案将于2021年中考执行。记者注意到,和现行政策相比,新方案最重要的变动有六个方面。
01
将科目Ⅱ四科由等级变为计分纳入中考录取总分
按照目前的招生方案,中考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
此次中考改革方案调整了部分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的成绩由以等级形式呈现作为中考录取的前置条件调整为以分数形式呈现纳入中考录取总分。统考计分科目增加4科。
02
实行听力口语人机测试,实验操作从笔试变“动手”
目前的中考外语考试实行闭卷笔答,含听力。而新中考方案将改革了部分科目的考试方式,
其中,增加了外语口语考试,将外语听力测试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实行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同时,更加重视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操作技能考查从笔试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实验操作技能考试。
03
各科卷面分值均有调整
今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卷面分值均为150分;物理卷面分值为120分;化学卷面分值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合场分科合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地理、生物两科合场分科合卷考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而新中考改革方案调整了卷面分值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体育与健康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50分,地理、生物各40分,总分740分。外语的分值包含30分口语与听力测试分值,物理、化学、生物的分值各包含10%的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分值。
04
实行计分计等结合录取
改革了普通高中录取办法,实行计分计等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制度。由现行的“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办法”调整为“以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评价等级为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10科录取计分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办法”。
计分计等结合录取,使得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资格认定和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以及作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参考依据。
05
命题将加强能力考查
从中考改革方案可见,未来中考命题将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查,更加注重发挥对课程与教学的导向作用,更加注重减负增效,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密切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中考方案的命题要求上可见,未来中考将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试卷难易适度,难、中、易比例原则上定为1:2:7,充分体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杜绝偏题、怪题。
06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夯实基础,为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
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二)坚持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综合评价、科目设置、考试组织、录取实施等环节着力完善规则,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坚持科学规范。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结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以“考改”促“课改”,以“课改”推“考改”。
(四)坚持稳步推进。
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不断深化”为原则,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三、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的部署和要求,从2017年起,有序、科学、规范地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机制,实现“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核结果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试点工作要求,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九个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通过3年的过渡,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实现“全科开考”,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2.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科学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将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
3.改进考试成绩呈现方式,进一步推行等级表达,学生学业水平结果呈现采用“分数+等级+评价”形式。
从2017级初一新生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六科外,其余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采用分数计分,等级公布,即:依据学生成绩的常态分布规律,按照比例,将相关学科考试成绩分别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0分不计等级。各等级基本上表现为,A等占考试总人数的约20%,B等占35%,C等占35%,D等及E等不超过10%,力求每个学生都有优势科目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二)全面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我市综合素质评价将遵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统一要求,在现有方案的基础上,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重新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重新修订的切合我市实际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在2018年另文公布,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7级学生在2017学年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执行原有的方案,2018秋季起使用新修订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2.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在整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的作用。
综合素质评价贯穿整个初中阶段,一学期一汇总,毕业评价由6个学期的评价结果分别按一定权重累加得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并按一定权重直接纳入高中录取。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审核、公示,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简洁明了,客观真实,便于在招生中使用。初中学校和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指导,促进学生发展进步。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学习借鉴一些地区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多元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
2018年公布重新确定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计分科目数量及分值。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科目4门科目外,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和化学6门成绩以原始分呈现,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物理、化学和生物中的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须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低于物理、化学和生物每门科目总分的10%。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未纳入录取计分的其他科目,将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反映和体现。
2.允许学生根据自身学力情况提前参加考试,为学生在初中学习期间提供多次考试的机会,把选择考试的权力还给学生。
改变过去学生只能在初三结束时“一考定终身”的模式,学生在初中阶段同一学科最多可以参加三次考试。初一结束时,学生可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初二结束时,可参加除化学外的其他各科考试;初三结束时,可参加初中阶段所有文化学科考试。学生如对初一、初二已考过的学科成绩不满意,可在初三时选择再考。高中录取时,以学生每门学科的一次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提前通过相应科目考试并已确认不再重考的学生,可利用相应科目学习时间选择其余所需科目的学习,所在学校应统筹安排,为其提供走班学习的便利条件。
3.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我市将依据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要求和实施细则,并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进一步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坚持普职并重。
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5.加大自主招生步伐。
继续以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市田家炳中学为试点,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三校自主招生比例,给予上述普通高中学校10%的自主招生名额,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学校自主考核等多种灵活方式,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19年起,逐步扩大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试点范围(试点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另文公布)。
6.采用综合录取、推荐录取两种方式进行高中招生录取。
综合录取主要依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分数+等级”的形式呈现。
推荐录取包括综合素质优秀推荐录取和特长推荐录取。主要面向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的学生,这两类学生招生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经过高中学校专家评估、公示备案等环节,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达到录取最低保障线即可录取。
7.完善和落实其他考试招生政策。
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调配教育资源,继续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继续按不低于50%的比例扎实做好“指标到校”工作,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8. 建立完善借考及异地考试成绩比照录取制度。
建立与高考制度相适应相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允许符合条件且在我市就读的外省户籍、本省外市户籍初中考生借考;探索异地考试成绩互认办法,从2019年起在有学位保障的前提下,选取部分高中学校试点本市户籍考生异地考试成绩比照补录制度,为百姓提供便利(相关规定另文)。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进一步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继续坚持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我市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清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完善工作措施。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内容多、影响大、任务重、要求高,稳步推进是确保改革成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工作责任,研制配套的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改革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深化教学改革。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四)提升保障能力。
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要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如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所需经费。
(五)做好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