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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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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施工卫生管理

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第1篇

一、提高管理水平,打造精品教育基地

主导和推动学校教育持续发展的不是外部的力量,而在于系统内主动力、学校教育的内在禀赋、内部动力、内部潜力和内部创造力的不断优化重组,从而促进学校教育的发展。

为此,“中心”在2008年下学期开学之际,巧借“思想大解放,教育大发展”的东风,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用三个“精益求精”的实际行动来打造精品师训基地。

第一,管理上精益求精。为了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每一个岗位的管理、服务作用,主任、书记在充分听取意见,多次商讨、酝酿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行政分工,明确岗位,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规定行政、职员上下班时间,张贴在办公室的门上,实行“亮牌上岗”制,以便全体师生监督;实施“五个一”工程,督促行政人员上好一门课,帮助一个学困生;下好一个教研组,带好一个班,指导一个青年教师成长。同时实施一天一句警示,一周一次班会,一月一次排查,一期一张“安全责任状”,一期一次专题讲座,以优质的服务、严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教学上精益求精。“中心{”的办学特色是以优良的校风、浓郁的学风留住学员、吸引学员,以优良的质量帮助学员重树信心。为此,学校积极推行优胜劣汰的教师聘任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教师集体备课制、互帮互学师徒结对的成长制、推门听课指导提高的会诊制;在教学业务上精益求精,上好每一堂课,向课堂45分钟要质量;学校定期进行考核,定期召开学员座谈会,收集学员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民意测验,及时予以反馈,帮助教师提高上课的满意率。

第三,服务上精益求精。在暑假教师学习班上,“中心”就提出主题为“解放思想,我为创精品学校作贡献”的大讨论,教工分别从“按时上下班,保证服务时间;热忱关怀,提高服务质量;尊重学员,展示每个岗位的服务水平”这三个方面进行热烈的讨论和发言,力争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为广大师生服务,真正形成“后台围着前台转、校长围着教师转、教师围着学员转、全校围着教学转”的工作局面。

二、提高科研水平,提升师训工作品味

教育科研是学校教育的第一生产力;是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树立新思想、新理念的重要先导;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促进教师队伍从经验型向科研型、学者型、专家型转变的重要基础;科研意识、科研能力、科研水平是促进学校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通过科研来反思教育行为才能分析、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探索新途径,总结新规律。中心通过以下措施在全县建立起一体化管理体系。

“中心”以学科教研员为基点构建了纵横双向的管理体系。纵向管理体系:以学科教研员为主导组织确立一个项目,由重点校辅导一般校承担主要研究工作,由承担校校长担当主持人,由副校长负责实施,教研组长具体落实,研究人员操作实施。横向管理体系:“中心”领导结合自身学科优势,蹲点到校相应课题组织参与策划,指导活动过程。

“中心”组建由学科教研员牵头,“中心”领导、承担学校领导参与,教研组长为核心,主要参与研究人员为主创的课题研究队伍。“中心”鼓励研究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进修,不断拓展专题研究项目,争当科研型、创新型教师,形成以学习为起点,以研究为重点、以总结为关键、以推广应用为目的师训特色。

为了使教研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中心”优化教研组织,在全县建立学科教研联组和课题中心组,在学校建立学科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并制定了约束激励机制,力争让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决把《教师教研目标考核方案》《教研制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落实,及时检查、总结、反馈,通过量化管理,使教育科研由“软”变“硬”,促进科研的发展。

“中心”用“四抓”来不断提高教师科研水平,不断催生科研成果。

第一是抓尖子,培养科研骨干。要求骨干教师运用教育理论和科研方法,结合学科特色,选择科研课题,进行教学研究的实践操作,上示范课,开专题讲座,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成为教育科研的实践者、示范者、带头人。

第二是抓全员,形成整体联动状态。“科科有专题,人人都参与”,中心主动承担和申报一系列的教研专题,这些专题与新课改教学要求紧密相关,与每任教师的专长息息相关,使广大教师产生了一种积极的内心需要,从而调动了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使其成为自觉行动。

第三是抓外援,借“脑袋”促提高。拜名家为师,请专家讲座是“中心”开展教研一贯的好传统,近年来,“中心”请了一大批名家来衡东主办讲座,参与听课的全县研究人员有一万多人次,有效地提高了研究水平。在课题研究中,请省内外专家担任顾问,请专家指导开题,请名家指点、纠错。

第四是抓设施,以先进科技的手段促教研。中心在全县完成了信息化建设普及工程,全县所有中小学都配备了电脑教室、远程教育接收平台,构建了全县教育信息局域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充分利用网上信息,了解了国内外科研前沿动态,提升了科研水平。

近两年,中心教研室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课改实验工作,教研教改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五”期间共有立项课题15个,其中省级课题4个,市级重点课改3个,一般课题8个,这15个课题都有中心人员参加,有的课题正在研究中,有些课题正在省里参评。2005年我县《高中理科“问题创新、探究”》获省一等奖,刘美扬主任主持的《湖南省农村回乡普、职高中毕业生比较效果调查》获省二等奖,中心党支部书记颜亚华主持的《课前限时阅读、积极感悟,全面提高中学生英语素质》获省三等奖;2006年《特色教育与职业指导并轨研究》《自主学习与小学生主动发展》《涉外型学校教育与实践》《学、导、帮、创四阶梯式教学课堂教学模式研究》四个课题获市一等奖,《腾飞的大浦校本课程开展与实施》等三个课题获市二等奖。

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第2篇

为加强建筑(拆迁)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给城市居民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通知如下:

(一)建筑(拆迁)工地必须设置遮挡围墙。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必须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沿街面要粉刷成灰白色,在明显位置写好施工单位名称标语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标语,陈旧脱落要及时刷新。施工工地由施工企业负责,待建地块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未拍卖土地由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负责。房地产等开发单位在围墙上张贴广告的需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

(二)建筑工地外不能随意堆放物料。施工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物品。在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区域,应严格按批准的占地范围和使用性质存放。

(三)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建筑(噪音)污染。

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湖内、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

2、建筑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第3篇

1、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直到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木工间、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订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以上各条希望人人遵守,违者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提请追究法律责任。

卫生保洁制度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平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第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渣土,是指在城市建设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余渣等废弃物。

第二条区城(景)区范围内渣土的排放、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是本区渣土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渣土管理办公室(设区环卫局,以下简称渣土办)负责本区渣土管理的日常工作。

区规划、国土、住建、财政、房产、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渣土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渣土办行使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组织实施渣土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审验渣土处置单位、车辆及工程设备,审批制发渣土处置许可证和渣土运输核准证;

(三)监督渣土的清运和消纳,依法查处违章行为;

(四)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五)督促社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加强对居民住宅修缮、装饰渣土的管理,并签订渣土管理责任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职责。

第五条建立渣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城建副区长负责召集,区规划、国土、住建、房产、公安、交通、城管、环卫、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和研究渣土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

第二章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管理

第六条渣土运输实行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渣土运输单位经招投标产生,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运输公司进入渣土运输市场进行资质认定,对符合条件的运输公司核发渣土处置许可证(含运营车辆标志);对已核准的运输公司在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并制定考核办法对渣土专业化运输公司实行考核和行业管理。具体考核办法由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商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渣土专业化运输公司申请从事渣土运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对货物运输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具备5辆以上符合条件的密闭式加盖渣土运输车辆(总载质量不少于100吨),并具有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运输车辆停放场所;有一个长期合同关系的汽车维修企业;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渣土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区环卫部门不得核准其运输渣土及核发渣土处置许可证。

第八条渣土专业化运输公司资质实行年审制度。渣土专业化运输公司获得渣土处置核准证件后,在渣土运输活动中应当自觉接受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审:

(一)单个车辆在一个年度内有两次以上违反规定的;

(二)违法行为情节特别恶劣的。在一个年度内有3台以上(含3台)车辆因违反规定不能通过年审的,取消该单位渣土运输资质。

(三)无专职卫生保洁人员,公司无冲洗设施的。

第九条运输公司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和《渣土运输核准证》;

(二)具备完整、良好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并具有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

(三)驾驶室两侧车门按规定喷印所属公司名称、标志及编号;车身两侧粘贴反光标识,车身颜色统一为橘红色。

第三章渣土处置管理

第十条产生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在工程开工前,持工程规划用地红线图、工程设计图(复印件)、洗车平台验收单、渣土承运合同等资料,到区政务中心环卫窗口申办渣土处置许可证

第十一条区渣土办对窗口受理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勘查。对未与渣土运输公司签订承运合同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不予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

第十二条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运输;建设、施工单位和渣土运输公司不得雇请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敞篷车等车辆参与渣土运输。

第十三条从事渣土运输应做到:

(一)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密闭式专用车辆,统一车型、统一标志;

(二)运输过程中车辆必须符合密闭要求,装载适量(不准超过车箱边),不得沿途撒落、飘扬、滴漏、带泥运行;

(三)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倾卸,运输路线应绕开城区主干道,渣土运输的时间和路线由区环卫部门会商公安交警部门确定。

特殊时期的渣土运输,区环卫部门依照实际情况下达书面通知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不得在运输途中偷卸、乱倒渣土,非密闭式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倒土后空车途经城(景)区道路也应冲洗车辆,严禁带泥上路。

(五)渣土准运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运输车辆须将《渣土运输核准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处,以备随时接受区渣土办执法人员检查。

第十四条渣土处置收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由物价部门核定。渣土收益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章建设工地现场管理

第十五条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好渣土防污准备工作,根据工程场地实际,硬化进出场道路,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洗车设施和专门冲洗保洁人员,设置排水设施、污水沉淀池和必要的灯光照明设施,安排专职作业人员实施施工全过程现场管理,由区环卫部门现场勘查验收后出具洗车平台验收单。

第十六条城(景)区临街、临路建设工地和道路、桥梁建设以及管线埋设工程,都必须用实体性材料围档作业。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不得将建材及渣土堆放在围档物以外。

第十七条道路管线埋设工程施工工地,其余土必须有边挖、边运等防污设施,不得随意堆放。建设工程施工或旧房拆除施工,必须采取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堆放渣土,建设工程竣工后,须及时清运剩余的渣土。

第五章渣土消纳管理

第十九条渣土的堆放、处置场地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预留和建设。

第二十条渣土消纳场地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由区环卫部门商区国土、规划部门选定,国土部门负责渣土消纳场地管理。

第二十一条渣土消纳场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卫生标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职管理人员;

(二)配备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排水、消防设施;

(三)必须设置防止扬尘、污水流溢设施;

(四)临近城区或者城区主干道的渣土消纳场视同建筑施工现场对待,应做到出入口路面硬化,并配备洗车设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环卫、城管等执法部门,分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渣土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渣土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渣土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建筑渣土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渣土,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施工单位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处置建筑渣土的单位在运输渣土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或清除不干净的,由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委托他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渣土处置核准文件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渣土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渣土的。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渣土的,由区环卫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改正,有下列(一)项行为的,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二)项至(三)项行为的,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施工单位不围档作业;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三)不按规定地点倾倒渣土的,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条无牌无证照车、套牌车、敞篷车参与运输或非法营运的,由交警、交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第三十一条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城市渣土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施工卫生管理范文第5篇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早在的时候,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整理工作;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新晨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