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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24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8%;拥有市区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劳动者)近5391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55%.“非典”疫情过后,三季度全国90个城市劳动力市场景气回升,主要特征如下:
1.供求总量均出现大幅度增长。
根据90个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所采集的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三季度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各类人员约266.4万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求职者约294.9万人,求人倍率 约为0.9.与上季度相比,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88.9万人和94.9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50.1%和47.4%,岗位需求的回升幅度略高于求职人数,从而导致了求人倍率略有上升,上升了0.01.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需求人数和求职人数分别增加了68.3万和41.9万人,上升幅度分别为34.5%和16.6%,岗位需求的回升幅度略高于求职人数,求人倍率上升了0.12.与二季度相比,“非典”疫情比较严重的城市如北京、天津、石家庄、包头,三季度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明显回升,用人单位需求分别上升69%、99%、137%和455%;求职人数分别上升35%、87%、136%和407%,用人单位需求的上升幅度高于求职人数的增长。
2. 第三产业需求大幅回升。
三季度,第一、二、三产业需求人数所占比重依次为2.1%、31.5%和66.4%.受“非典”疫情的影响,二季度各产业需求大幅度下降,三季度开始回升。三季度第三产业的用人需求增长了近60万人,上升幅度为51.2%,第二产业增加26.5万人,上升了46.2%.
3.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等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用人需求大幅度回升。
从行业需求看,各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依然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制造业和社会服务业三大行业,其用人需求分别占总需求31.4%、25.4%和17.2%,三者合计约占总需求的74.2%.与二季度相比,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近30万人,增长55.9%;制造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近21万人,增长43.3%;社会服务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15万人,增长49.3%;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近4万人,增长66.2%;建筑业的用人需求增加了4万余人,增长61.7%.
4.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大幅增长。
从用人单位看,企业用人占主体地位,所占比重达93.7%,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用人需求占多数,所占比重分别为36.8%和26.7%,两者合计达63.5%.从需求总量看,企业的用人需求比二季度增加了86万人,平均上升幅度为52.3%.其中,私营及个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分别增加了约30万和24万人,分别比二季度增长了48.1%和56.8%.
5.商业和服务业人员供求总量大幅增长。
劳动力市场中供求两方面的总量均主要集中在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商业和服务业人员这一职业群体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总量增长幅度较大。
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两大职业既是需求主体又是求职者主体,两大类职业的需求比重和求职比重分别是72.4%和65.2%.从需求总量看,与二季度相比,各类职业的供求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增加了近38万人,上升幅度为56%;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增加了8万人,比二季度增长了48%;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了7万人,比二季度增长了37%.从求职看,与二季度相比增加较多的是商业和服务业人员,增加了近34万人,上升幅度为51%,其次是专业技术人员,增加了近11万人,上升幅度为50%.商业和服务业人员用人需求的增长幅度高于求职者人数的增长,因而导致求人倍率的上升,其求人倍率为1.
6.与二季度相比,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新成长失业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回升;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求职人员中,新成长失业人员、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比重略有增长。
在所有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 所占比重高达60.8%,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占26.9%,新成长失业青年占22.2%,其他失业人员占11.7%;下岗职工占7.9%;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占23.5%.与二季度相比,求职人员中,失业人员增加61.5万人,增长幅度为52%,其中,新成长失业青年增加约25万人,增长幅度为63.2%,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加28万人,增长幅度为53.4%;下岗职工增加5万人,增长幅度为27.3%;其他人员(主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 增加20万人,增长幅度为41.9%.与上季度和去年同期相比,新成长失业青年的求职比重分别上升了2.2和1.5个百分点,就业转失业人员的求职比重则分别增长了1个百分点;下岗职工的求职比重分别下降了1.3和2.6个百分点。
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和求职人数增长幅度较大。
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的要求来看,87.3%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文化程度有要求。要求高中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占总体需求的39.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需求比重为30.4%;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求职者的需求比重为17.7%.从求职者的文化程度来看,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是劳动力市场的求职主体,占全部求职者的45.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为30.8%;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大专)占了总求职者的23.7%.求职人员文化结构和用人需求结构基本一致。
从供求总量看,与上季度相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用人需求共增加了近18万人,上升幅度为61%;求职人数共增加28万人,增长了67%.求职者的增长幅度高于用人需求。
“非典”疫情过后,各地开展了一些针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聘会,从而导致劳动力市场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供求人数的增加。
8.各技术等级(或职称)的求人倍率均大于1,劳动力需求大于供给。
关键词:劳动力市场;竞争;分割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的自由人。所谓“理”,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从目前中国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来考察,也大都可以从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程度低中找到根源,这些问题同样有待于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来解决。因此,提出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确认劳动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式,不仅是理论探索的必然,也是中国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和劳动力资源配置方式转换,如何适应整个经济体制市场取向改革客观要求的必然选择。
三、现实经济运行中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理论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配置,表现为市场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通过自由交换而自动平衡的结果。这种纯粹由市场力量决定的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形成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在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作为流动行为主体的劳动力供给者(即流动者)具有完全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力,即劳动者作为流动行为主体,对于其是否流动,以及怎样流动,具有完全决定权。对于流动者即劳动者来说,流动行为是否发生,主要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程度,还要受经济结构变动因素的制约。正是经济结构的变动,直接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行业间、区域间的流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或者说,现实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是不充分的,存在着形形的劳动力转移障碍,以及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西方经济学家把它称为劳动力市场歧视。劳动力市场歧视,指的是在所有经济因素方面都相同的个人之间的报酬差别。这些劳动者具有同等的生产能力,但由于某些社会性、制度性因素的作用,从而引起劳动报酬或待遇上的悬殊差别。对这种现象的研究,旨在确定歧视对报酬差别的影响的重要程度,并由此引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新概念。
同等劳动不能获得同等报酬,由此引起的劳动报酬上的显著差别,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具体表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把这种被分割了的劳动力市场,看成是同一个劳动者由于从事不同种类的工作,因而领取不同的劳动报酬。换句话说,这些劳动者之所以领取较低的劳动报酬,并不是因为其劳动素质低,而是由于他们无法进入可以领取较高劳动报酬的那部分劳动力市场,失去了在其中谋职的机会。出现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报酬不相对称的情况,即同工不同酬。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所形成的城乡就业隔离政策,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在城乡两种就业体制的差别性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况下,彻底启动城乡之间长期隔离的劳动力市场闸门,即建立全方位开放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其风险性是不可忽视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80年代中后期以来,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逐步放松,以及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收入差距,使得流向城市寻找就业机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呈日益增长的趋势(目前已突破1亿人)。但是,至今还不可能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机制,城市劳动力市场还没有条件对农村实行全方位开放,农村劳动者和城市劳动者还不可能真正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利。在相当程度上还存在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分割的状况。由于城市的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尚未确立以及政府对城市劳动者就业采取不同于农村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制度,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市场性流动方式进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还无法同城市劳动力一样,进入同等待遇的职业领域并获得制度性工资。流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从业于劳动强度大的、劳动条件差的非技术性行业,领取比城市劳动者相对低得多的劳动报酬。这种对农村流动劳动力的就业限制和歧视,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它使我国劳动力市场规模难以通过无障碍流动而迅速扩大,也不可能使劳动力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平均价格。
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集中反映在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别上。改革初期由传统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城镇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与农村居民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或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的比率(简称城乡收入比率)高达2.37。当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在农村地区展开后,城乡收入比率开始下降,到1983年达到1.70这一最低点。随着的进行,从1984年起,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速率有所加快,1992年开始超过1978年的差距,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2.86,此后虽然有所缩小,但1999年仍然达到2.65。
劳动力市场分割,也表现在行业之间同工不同酬的劳动报酬的差别上。即在行业之间,也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竞争型劳动力市场。1998年,我国最高行业的平均工资为10633元,最低行业的平均工资为4528元,相差6105元,极值比2.35。我国垄断行业高工资、高福利状况的存在,说明城镇内部不同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相互分割的状态,缺乏必要的竞争性和流动性。垄断行业在缺乏适当约束机制的条件下,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如金融保险业、城市供应业、邮电通信业和房地产等行业。这既是市场化不够、市场机制不健全的结果,也是国家对这些企业监督管理不力的结果。
劳动力市场分割,还表现在地区间居民个人收入差别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选择渐进式道路,东部地区率先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较快地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从而使得东西部的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拉开了距离。1949-1978年,以现价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东西部之比为7.08:7.52。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到1978年东西部年人均收入差距缩小到200元左右。而1979-1995年的17年间,我国经济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速度为12.8%,西部增长速度为8.7%。东部地区高出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使一度缩小的地区差距又呈拉大之势。在近几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比率中,东部地区占65%以上,西部地区仅占15%左右。在全国人均创造国内生产总值中,东部地区超过平均数4成以上,西部地区只有平均数的一半左右。农民收入的地区差距也进一步拉大。1978年东西部农民人均收入不相上下,1998年东部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600元,比西部高出3倍。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从1989年的1.01∶1,上升到1997年的1.40∶1,绝对收入差距则从西部高于东部的11元变为东部高于西部1793元。不同地区居民个人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与不同地区之间劳动力缺乏流动性和开放性有关,市场不能通过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平衡区域间的工资水平差异以及相应的收入差异。归根到底,在于东西部地区间还存在着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过去的20年里,越来越多不拘泥于传统理论的经济学家,对劳动力市场的运作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释,并试图构建新的范式。很多人放弃了居于主流地位的劳动力市场竞争式分析法,转而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强调制度性、社会性因素对劳动力流动、劳动者就业以及劳动报酬的重要影响,这种理论就被冠之以劳动力市场分割学派,并被确认为劳动经济学的前沿问题。
参考文献:
1科斯.契约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一、2004年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状况
2004年全省劳动力市场继续保持供求两旺的态势,供求总量达475.51万,与上年相比,增加134.64万,增幅达39.5%。其中需求236.99万,增加70.95万,增幅42.73%;求职238.52万,增加63.69万,增幅36.43%;求人倍率0.99。
(一)需求
区域。珠三角地区需求177.14万,同比增加51.82万,增幅41.35%;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需求分别为41.87万和17.98万,同比增加13.08万和6.06万,增幅为45.42%和50.77%。
产业。第一、二、三产业需求分别为3.09万、113.25万和120.65万,分别占需求总量的1.30%、47.79%和50.91%。与上年相比,一产业下降0.43万,降幅12.18%,二、三产业分别增加32.46万和38.91万,增幅分别为40.19%和47.16%。
行业。制造业需求87.70万,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需求58.60万,社会服务业需求17.55万,三者合计163.85万,占需求总量的69.14%,同比增加55.37万,增幅51.04%。
单位性质。企业需求206.75万,占需求总量的87.24%,同比增加61.48万,增幅42.32%。其中,私营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需求居前两位,分别为74.49万和37.09万,占总量的31.43%和15.65%。
职业工种。生产运输设备操作工、商业服务业人员需求量最大,分别为85.45万和74.41万,合计占需求总量的67.46%。
性别年龄。16-34岁年龄段是需求主体,达175.89万,占需求总量的74.22%;男性需求69.07万,女性需求108.64万,男性需求比女性少39.57万。
(二)求职
人员类别。新成长失业青年、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分别为58.91万、53.14万和57.24万,合计169.29万,占求职总量的70.98%。比上年增加37.47万,增幅28.43%。
性别。男性127.93万,女性110.59万,同比增加30.82万和32.86万,增幅为31.74%和42.28%。
年龄。16-34岁年龄段196.80万,占求职总量的82.51%,同比增加66.34万,增幅50.85%。35岁及以上年龄段41.72万,占求职总量的17.49%,同比下降2.65万,降幅5.98%。
文化程度。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77.24万,占求职总量的74.31%,同比增加34.40万,增幅24.0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61.28万,占求职总量的25.69%,同比增加29.28万,增幅91.52%。
技术等级职称。具有技术等级或职称的为112.16万,占求职总量的47.02%,同比增加45.58万,增幅68.47%。其中具有技术等级的65.99万,具有技术职称的46.17万,分别占求职总量的27.67%和19.35%。
二、2004年广东劳动力供求的特征
2004年广东省的劳动力市场供求运作属于正常状态,但有如下特征:
(一)劳动力市场供求增幅和企业缺工明显。
从第二季度开始,广东企业缺工明显。去年省劳动保障厅两次组织企业缺工调查,7、8月份调查了1138家企业,有普工缺口的395家,缺工企业面超过1/3;11月份,又调查了290家反映有技工缺口的企业,技工缺口人数占在岗技工的18.3%。同时,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两旺,而且大幅增长。一是供求总量。03年需求总量166.04万,求职总量174.84万;04年需求总量236.99万,同比增长42.73%,求职总量238.52万,同比增长36.43%。二是流动就业。2004年末本省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总量约600万人,新增量由2003年的47.8万增加到2004年的67.5万,同比增长41.21%。外省在广东就业半年以上的达1600万人,比2003年的1300万增加300万,同比增长23.1%。三是广东新成长劳动力。据劳动力市场的数字显示,新成长劳动力2003年48.05万,2004年58.91万,同比增长22.60%。各类需就业的应届中专、中技毕业生,2003年15万,2004年25万,同比增长66.7%;大专以上,2003年17万,2004年20万,同比增长17.7%。
(二)行业、企业间需求增长失衡明显。
近三年全省城镇年均新增就业岗位95.3万个,大大超过上世纪90年代70万个的水平,2004年创记录达到105.4万个。但在行业、企业间,需求增加不是平均增长。比如,2003年第二产业需求81.66万,同比增幅136.21%,而第三产业增幅只有8.23%;2004年第三产业需求达120.65万,同比增幅49.17%,而第二产业增幅38.67%,比03年大幅下降。需求的变化导致劳动力供求的失衡。
(三)工资、综合福利对供求的调节作用更加明显。
在广东市场就业机制比较完善,市场运作也已规范,因此,工资价位对供求的调控成为主导。改革开放后,广东经济总量二十多年增长了86倍,与此同时,广东企业外来工的工资也在提高,2000年前广东外来工月均工资约在450元左右,2004年底达800元左右,但员工工资与经济增长和企业效益未能合理对应,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比,总体工资水平低100-150元。据组织对有缺工反映的1138家企业调查,有69.42%的企业普通工月均工资(含加班)在800元以下,而11月又对缺工状况没有改变的100多家企业回访调查,有54.70%的企业普工工资在600-800元之间,由于企业工资缺乏吸引力,老员工留不住,新员工又难招。去年据部分企业反映,有30%的员工流向长三角。据四川、江西等地区反映,近两年新输出劳动力有超过50%的流向长三角地区。
(四)劳动力供求结构错位更加明显。
广东企业缺工主要是劳动力供求结构错位,且表现越来越突出。从全省劳动力市场供求数字显示:一是性别错位。用人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男女工需求严重偏离,比例高达1:4,而劳动力市场男女求职比例为3:2。二是年龄错位。绝大部分企业要求招用18~34岁年龄段,尤其是25岁以下的,求人倍率达到1.16;而35岁以上年龄段的求人倍率均小于1,特别是45岁以上的求人倍率只有0.56。三是劳动力素质错位。对有技术等级劳动力需求去年76.96万,而求职65.99万,缺口10.97万;专业技术等级越高,求人倍率越大,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求人倍率是1.56、1.69和1.88,技师、高级技师是2.32和2.21。随着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经济、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调整,企业对劳动力文化技能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从去年的调查看,有八成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50%的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工以上技术等级的熟练工。目前我省技能型劳动者约有400多万人,其中高级以上技工(包括技师、高级技师)20.37万人,仅占4.26%。而“十.五”期间,据测算,我省劳动力市场中级工供需缺口约180万人,而高级工以上技能型人才缺口在100万人左右,劳动力市场技能型劳动力需求明显大于供给。
(五)劳动力区域分流日趋明显。
随着我国长三角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西部及东北老工业基地,这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改变了过去的“东西南北中,打工到广东”的局面,使劳动力的流向分散,不再像10年前那样大规模流向广东,也不会再现80年代广东的“民工潮”,当时在深圳,一般的企业一个岗位几十甚至上百个人应聘,这样的状况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以后难以再现。2000年前在广东流动就业半年以上人员占全国1/3强,2004年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据了解,去年底仅北京(409.5万)、上海(398万)、江苏(1200万)、浙江(369万)、福建(591.1万)五省市的流动人员总量达2967万人,已经超过广东省2200万现有总量近700万。可见,这种分流对广东企业招用工影响很大。据企业反映,近2年36.96%流失的技工和29.81%普工离开广东,分流到其他省。同时,由于国家对农业农村工作扶持力度的加大,务农收入显著提高,如2004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8%,创下1997年来的最高点,从而使当地农村劳动力务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导致这些地区的劳动力更多地选择就地就近就业或务农。
三、当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几个问题的反思
从广东劳动力市场供求和企业缺工问题分析,有几个问题值得反思:
(一)关于工资调整问题
在目前情况下,企业工资标准是缺工的一个关键因素,员工的劳动报酬要与其创造的产值相适应,与自身的劳动价值相对应。如果低于其劳动价值,将极大地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归属感;如果过高,势必会造成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生产竞争力削弱,企业很难生存;所以调整企业员工工资必须二者兼顾。这里有四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是对规模小、产值低、效益差、工资调整空间基本没有的企业,企业缺工问题要解决是很难的,从政府的角度,也很难帮助,这类企业只能逐步退出市场;二是有工资调整空间的企业,但为了掠夺员工的劳动价值,不积极甚至不愿意调整员工工资,价值与工资严重偏离,这类企业,政府应干预,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合理的工资指导价位,促进企业提高工资;三是对混淆员工工资结构,将加班费也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或加班不发加班费,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政府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纠正,保证员工合法工资的权益;四是加强在民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提高员工集体谈判能力,通过工会工作,帮助员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
(二)关于教育培训问题
人才的培养教育要突出实际效果,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一是培训与市场需求要紧密结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主要通过市场完成。目前不少的毕业生找不到工作,而市场又缺乏所需人才,这是教育培训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体现。因此人才的培养教育要加强规划,要有前瞻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培养的周期一般比较长,要加强对产业结构升级中可能短缺的工种预测性研究,提早制订培训计划,在市场变化中力争主动。二是强化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前,我省技能型人才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也低于其他的一些省份,有技能、具实操经验的人才尤其短缺,而我省已属于经济大省,经济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快,对人才的市场需求量大,为此我们必须全力搞好技能人才的培养。三是企业内部也要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欧美发达国家投资的企业比较重视员工培训教育,而国内有的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一些港澳台投资企业就不太重视,所以这类企业缺口比较大。按规定,企业的培训教育经费投入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不少企业达不到这个标准,由于企业不重视内部员工培训,使企业缺工问题增大,企业的生产效率也难于提高,因此要很好引导企业重视解决这个问题。
(三)关于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升级改造的问题。
根据当前世界企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缺工实际,要使企业缺工问题有效解决,企业一定要加强技术升级改造,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要依靠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走品牌发展道路,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减少用工量,尤其是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要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至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这样可减少缺工压力,同时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又可发挥当地劳动力充足的优势,促进经济发展。
(四)关于提高招用工现代化水平的问题。
要加强改进招用工手段,加强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要借助先进的网络和多媒体技术,远程可视招聘系统,实现招聘服务手段的多元化,消除劳动力市场中供求信息不联接现象,同时也要大力推进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科学的方法对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引导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也是解决企业缺工问题的好办法。
四、2005年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走势判断
(一)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劳动力需求有所减少。
从宏观经济的运行来看,预计05年广东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放缓,主要原因:一是世界经济保持增长,但不确定因素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特别是国际油价飚升后的走势及其对广东经济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是中央宏观调控的总体思路不变。就国家政策看来,宏观调控政策的趋向,财政赤字规模的减少,投资增长速度的控制,仍然是政府高度关注的方向;三是广东社会经济投入增加。广东取消农业税,要减少三十几个亿的收入,最近考虑取消农村的义务教育的一切费用,测试估算增加投入60个亿,另一方面环保规划执行完成也要花费2000多个亿。综合这些因素,省统计局预测,广东2005年GDP增长在11%-12%左右。
经济增长速度的减缓,意味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总量会有所减少。按照一般规律GDP增长速度在10%,新增就业岗位约60万个。如果今年广东的总体经济增长在10%-12%,劳动力需求量将比去年减少,供求矛盾也相应缓和。版权所有
(二)产业结构调整加剧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
随着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加快,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将会进一步加大,结构性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据预测,到2010年,广东制造业的九大产业中,传统产业占了三个,其他都是新兴技术性行业,对劳动者素质都有更新、更高的要求,这使供求结构性矛盾加剧。
[关键词] 劳动力市场;失业;就业弹性
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必要性
事实证明,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和完善的制约因素,直接影响到劳动就业这一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采取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已经日益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解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功能的需要。要解决摩擦性失业的难题,就必须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特别是强化劳动力市场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传递功能,尽可能使不同市场主体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的差异性相对缩小,从而逐步消除信息不对称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为实现充分就业创造必要的信息条件。
2.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扩大异地就业的需要。劳动力市场建设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劳动力流动总量的增加和频率的加快,个人的职业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劳动力市场化程度的影响。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没有劳动力市场,国家通过高度统一的工资和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户籍管理等行政手段,对劳动力在不同工作单位和经济部门之间的流动加以严格控制,劳动力的流动率是很低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我国的劳动力流动率有所上升,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据中国社科院“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调查,在北京、无锡、珠海三城市,劳动者的职业生涯中,从未改变过工作单位的个人比例仍较高,达30%以上。这一比例与日本横滨1970年的比例(34.9%)大致相同,高于美国底特律1970年的比例(13.9%)。这种状况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的流动程度是比较低的,已经严重阻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与国际接轨,也不利于我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提高劳动力的流动幅度(即劳动力流动的频率与跨度)已经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缓解摩擦性失业的社会压力,实现充分就业的需要。摩擦性失业几乎在所有国家的劳动力市场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过在我国问题尤为严重,表现为一定时期内某地某种劳动力严重短缺,而另一地此种劳动力却大量过剩,处于失业状态。这种由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形成的摩擦性失业从根本上说是在劳动力总供求基本均衡状态下的失业,其解决路径主要是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劳动力市场信息的完备和对称。而后一方面问题已越来越成为摩擦性失业问题得以缓解的制约因素,有必要作为我国政府当前一个十分重要的战略性问题加以解决。
4.进一步提高就业弹性,遏制我国劳动就业与经济增长的非对称性趋势的需要。所谓就业弹性是指就业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率。其计算公式是:就业弹性系数=就业增长率÷经济增长率。在正常情况下,就业弹性应在0—1之间。一般地说,就一国长期总量生产函数而言,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成正相关。但在我国,由于经济转型和就业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和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非一致性。一方面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就业增长率却逐步下降,失业人员逐年增多,2003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率达4.3%,1991—1997年间,我国就业弹性系数保持在0.08—0.17之间,明显偏低。2002年的就业弹性系数比1996年又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要遏制劳动就业方面这种非正常状况,除了政府采取有力的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调节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协调就业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劳动力市场建设的路径
尽快改变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不完善、不统一的“三不”状况,使劳动力市场成为解决劳动就业问题的健康有效的平台,并做到与国际劳动力市场接轨,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有必要深入探讨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的有效路径。
1.进一步从理论上给劳动力以科学的市场定位。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劳动力作为商品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为社会各界所公认。现在的问题是必须真正确立劳动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允许其在市场上自由流动,从而实现优化配置,实现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这是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所决定的理论观点。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劳动力的流动,为劳动力的流动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克服劳动就业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各种行政壁垒,正视并解决劳动力自由流动可能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从而为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
2.对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定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一样,是完整的市场体系的一个局部,是市场体系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劳动力市场的健全和完善与否反映一个国家的市场体系是否健全,也是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劳动力市场还不同于其他要素市场,因为劳动力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劳动力,而劳动力的载体是人,所以,劳动力市场是特殊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要素市场。同时,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建设和发展的状况离wto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一些西方国家至今还不承认我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我们必须特别重视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作为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并尽快解决劳动力市场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
影响环湖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是供求失衡推动农村劳动力价格上涨。由于乡村城镇化、计划生育等政策效应的长期累积,适龄工作人口增量逐步减少,农村劳动力供给形势出现变化,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扩张明显放缓,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如:2010年环洞庭湖地区乡村从业人口数(指乡村人口中参与经济活动的全部人口数,该指标反映农村中实际从业人员状况。鉴于统计中暂有该项指标,我们用此指标替代农村劳动力数。)为692.1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比重为42.18%,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为153.78万人,占比高达9.37%,比2000年上升了1.95个百分点。加之多年来生育率持续保持着0.2%以下的低水平,劳动力人口扩张明显放缓。从需求的角度看,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都使得劳动力需求增长速度快于劳动力供给增长速度,“用工荒”现象开始出现并不断蔓延,推动了低端劳动力价格持续上涨,农村劳动力需求市场旺盛,总体上呈现出“用工难”的状况。
二是农村劳动力城乡结构性变化带动价格上涨。随着近年来惠农政策的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新生代农村劳动者在文化水平、劳动技能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普遍对工作选择、劳动待遇有更多的诉求,更加向往城市生活,更加注重行业前景和个人发展规划,从事农业生产的意愿降低,导致农村劳动力的供给比例下降,劳动力价格上涨。据监测网点――湘阴县新泉镇荷花村青年胡某反映,虽然目前农村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在农村每月也能挣2500多元,但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农村大中专生,他宁愿暂时拿1500~1600元的月薪到长沙等地做职员,也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等体力活。而且这种就业观念在其同年龄层次中相当普遍。
三是通胀高企拉动劳动力价格上涨。由于近年来物价整体上涨,劳动者因通胀侵蚀其购买力而相应产生提高劳动力价格的内在需求。同时,粮食等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及其稳定上涨的预期,使得农村劳动力价格同步提高。据岳阳市华容县、益阳市沅江市、常德市汉寿县等地的绝大部分调查农户反映,一个三口家庭的基本生活开销由前两年的450元/月涨到如今的600~800元/月不等,水稻价也由70~80元/担涨到了120~130元/担,相比之下,劳动力价格也应有所上涨。此外,前期农村劳动力价格的上涨推高了农产品生产成本,整体抬升了物价水平,反过来又拉动了劳动力价格上涨,形成劳动力价格的螺旋上升。
四是人口红利的消失迫使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对于很多发展中国家而言,年轻人口数量较多形成的廉价劳动力,能提供给经济发展相对便宜的要素价格,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一点,在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中表现得较为明显,而随着工人工资的持续快速上涨和劳动人口增量的不断下降,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低廉劳动力要素价格优势逐步削弱,特别是低端劳动力将逐渐丧失成本优势,取而代之的是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