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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市里召开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了书记和市长对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通报了全市火灾情况,分析了当前火灾安全面临的形势。同时,会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防火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旗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任务,号召各单位、各部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专项行动上来。
刚才,同志通报了我旗今年以来的火灾情况,政委宣读了《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任务已经明确,我看关键在于落实。当前,我旗正处于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的特殊历史时期,阶段性消防安全隐患表现较为突出,消防管理难度和防控压力空前加大。同时,我旗作为鄂尔多斯市城市建设核心区,各大园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新建在建续建工程不断增多,商贸流通业日益发达,人流、物流、资金流日益巨大,人员密集场所云集,新旧建筑交织,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从季节来看,当前正值秋冬交替,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气量大幅增加,按照往年惯例,已经进入了火灾事故多发期。另一方面,农村防火工作也不容忽视,秋收结束后,粮食和秸秆大量堆积,加之北方地区这个季节风多风大,气候干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任务也较为繁重。因此,近一段时期防火工作必须引起我们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当前防火工作专项行动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切实增强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消防工作事关全旗人民生民和财产安全,事关全旗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是各镇、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们必须抓好的生命线。近年来,旗委、政府非常关心消防事业的发展,逐年加大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健全消防装备,消防事业也实现了质的飞跃。尤其是今年以来,市旗两级投资2400余万元,建成了阿镇大型消防站,配齐配全了相关设施,预计年内投入使用;并在现有消防车4辆的基础上,由旗财政拨款,购买了1辆51米多功能智能型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21吨大吨位水罐车,计划还要购买1辆60米高喷消防车,消防车辆基本能够满足火灾整治需要。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小火小灾接连不断,公共场所火灾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还没有真正到位;二是消防工作的社会基础还很薄弱,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仍很淡薄。三是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薄弱。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从公安部报道的数字中可以看出,1991年以来我国经历了1994年、1997年、2000年三次群死群伤火灾高峰,发生134起群死群伤火灾,造成3514人死亡,群死群伤火灾的规律特点及火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呈上升的趋势。分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的原因,主要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人为造成了大量火灾隐患。上世纪80年代,我国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2.4亿元,是70年代的1.3倍;90年代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10.6亿元,是80年代的3.3倍;本世纪前几年间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15.5亿元,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4.8倍。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财富逐年递增,城市单位空间里集聚的人员越来越密集,一旦发生重大、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将会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从全旗火灾情况来看,今年火灾“四项指标”比去年同期都有所下降,但是“3.20”碧海木业火灾事故给了我们深刻的教训,各大园区、各煤矿、各项土建工程以及阿镇新区高层住宅小区的火灾隐患如果得不到及时排除,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消防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从全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状况,找准薄弱环节,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努力把我旗的消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保障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健全消防安全体系,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
健全的消防安全体系,科学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是实现消防安全的重要基础保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实现消防安全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在体制、在制度,而落实好各项消防安全体制、制度的核心,关键在人。更进一步说,在于落实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各镇要切实增强此次专项行动的主人翁意识,不管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真正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在手上,摆上位置,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审批发证规定,对消防安全不合格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不准发给相关证照,超出法律规定已发放的,要尽快清理和整顿,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变更或吊销。目前,全旗部分建筑工程已处于竣工验收阶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工程是否设置消防水源作为验收的一项硬性指标,要会同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设置消防水源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商务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大宾馆、饭店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政、教育、卫生、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内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发放证照的前置条件;防火办要将森林草原及农村牧区防火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各基层政法综治中心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牵头部门,要加大对各大园区、煤矿、加油站、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公共场所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隐患,限期整改,要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下大力气消除火灾隐患,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活动,将于下周全面启动,准备将“冬季防火攻坚战指挥部”分为几个工作组下去排查隐患,各工作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依法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职责。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单位内部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好自防自救的各项预案和基础工作。要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保障疏散设施的完好,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同时,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遇到问题,及时会谈商讨,共同研究对策,切实形成强有力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三、强化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社会化进程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单位乃至每个公民都是消防安全的主体。全旗“防火墙”工程已实施半年多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工作“四项责任”落实、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夯实以及消防监督管理“四个环节”把握的情况如何,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各工作组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带着这个课题,一并进行调研,进行检查督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市里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刚才xx局长传达了我区《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清单会后由安委办整理并下发到考核涉及的单位。下面,我就抓好这次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冬春火灾防控,进一步做好迎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整改、狠抓预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夏秋百日攻坚”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与效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隐患和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通过前期的督查检查,我们发现还有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没有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掌握不清。部分乡(镇)、街道没有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部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执法检查不规范,现场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上还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从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区安委会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会后会将方案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属地、行业、企业三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按照这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围绕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冰雪旅游、非煤矿山、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方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区上下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排查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一是组织机构人员到位、二是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及宣传到位、三是检查准备工作到位、四是制定抢险方案到位、五是是信息报送到位)的情况。认真排查“五个一”(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省)工程建设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和其他企业全面启动情况。认真排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检查执法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惩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推进整改,凡是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都要逐条逐项记录在台账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全体动员的强大声势和良好工作氛围。
安委会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统一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监督检查到人到岗,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要求逐级弱化、安全信号层层衰减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要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要紧紧把握防控重点,严查严管全面整治各领域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易燃易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汗蒸等重点场所开展整治,严处违法行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之外,对各类场所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自主达标建设。公安分局要紧紧围绕“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要立刻动员部署,持之以恒的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整个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涵盖圣诞元旦、两节两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重大活动庆典、餐饮娱乐场所、夜间营业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前部署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要健全消防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筑牢火灾防控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对本领域内的社会单位开展排查检查,要以“摸排-建帐-培训-整治”的工作模式,推动单位持续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建立隐患互通、会商协办的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督促社会单位强化自主管理意识,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要树立大应急工作理念。区应急局要将各乡(镇)街、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验收,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应急局要与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抓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办要下派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我强调一句,消防宣传不仅是“119”宣传活动月这一个月的工作,要贯彻始终。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不断创新宣传理念,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正确用火用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本次考核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我区作为通化市主城区,责任更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迎接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迎接考核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抓、负总责,迅速行动、细化责任、高效推进。
第一,吃透精神,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新要求。这次考核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要求,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把握综合性考核原则。本次考核将原安监、消防、林业分别承担的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业务合并,实行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和要求非常高,哪一方面出现纰漏和问题,都会对整体考核结果产生影响,必须要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要把握一个组考核原则。本次考核不再按业务分组对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分别考核。在迎接考核时,各部门必须统一行动听指挥,保质保量满足考核组的各项要求。要把握大应急管理的原则。本次考核的内容注重体现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具体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部门“点”和“面”要求都非常具体,突显“实”的支撑要件多。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吃透吃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把迎考工作做实、做细,做全面。
第二,认清形势,严格对标考核工作的新标准。我区此次考核是涉及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的延伸考核,考核组不但抽查区政府和各部门,还抽查各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涉及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单位,并现场随机询问一线工人应知应会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要按照省政府《考核细则》逐条对标研究,会前下发的只是省政府的考核初稿,各单位先行准备,对已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准备佐证材料,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充分利用今年剩余的时间,查遗补漏抓紧完成。待正式考核细则下发,由安委会办公室再行辅导,确保各项迎考准备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一、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一是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亲自进行安排部署,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了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了工作开展中的各种困难问题,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投入。一年来为安监部门解决办公经费4万元,安全装备经费5万元,专项整治经费1.5万元,会议经费0.6万元。三是县委、政府继续对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综合考核的“八个一票否决”。四是县人大、县政协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18次主任会议上专题听取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对安监局近三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民主监督,促进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落实“民生问题”。五是县、乡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各乡镇、各部门也适时建立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落实责任,狠抓措施
年内两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落实责任,部署工作。同时与8个乡镇、23个生产安全监管部门(企业)、2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企业)签订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同时将责任制逐一分解落实到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县安委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成员单位会议,及时总结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部署好下步工作。严格考核制度,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兑现2007年度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奖金51550元,其中安全生产奖金34450元,道路交通安全奖5600元,消防安全奖11500元。
(三)突出重点,深化隐患整治
2、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巩固和扩大对煤矿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
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煤矿安全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经委、安监两家紧密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职能,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煤矿安全大检查,坚持每季度一次的例会,及时总结和部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狠抓“一通三防”工作,依法查处和取缔私挖滥采行为,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了企业生产安全,保证了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工作开展中深入大庄、鄂嘉三矿四井进行检查12次,查出事故隐患36条,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14份,矿主限期进行了整改。
深入贯彻党的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发电〔〕5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四项行动、四个延伸,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3人)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以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1、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关口前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使监管工作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每一个环节。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停产,或者依法予以关闭。切实加强对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对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和隐患治理、领导现场带班、班组安全建设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2、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落实隐患治理资金,帮助企业安全发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况。以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各乡镇、街道和经科、商务、交通、国土、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必须三自行三加强”,即: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必须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必须按规定投入安全经费,自行落实安全制度、自行开展安全工作、自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企业安全基础。
3、确保安全问责制落实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目标责任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对问题较多、隐患较重、安全工作成效较差的,责成单位主要领导向区政府述职,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建设关、运行关,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准投入生产和建设。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程序,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要进行跟踪督查,确保生产企业和单位持续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2、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设计时,应当依法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业园区已建工程项目未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的,经济和科学技术局、园区管委会等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3、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落实“打非”主体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主管和属地乡镇、街道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企业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行为,特别针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各类企业、作坊,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打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行业(属地)特点分别制订安全检查标准,细化、量化安全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档案,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对非法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
4、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道路(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地质灾害、民爆物品、文化娱乐、宗教场所、工矿商贸、用电用气、食品卫生、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十小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继续实行较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继续实行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层层实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第一、二、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隐患治理前要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治理中要加强安全监管,治理后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核、上报区政府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销号,并随时公告(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其安全隐患涉及市上相关单位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社区要主动衔接、汇报情况,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千方百计采取多种方式会同市级相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夯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基础。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要求,全面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和“安全文明社区(村)”建设经验,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行乡镇、街道、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划片包干“网络化”管理。乡镇、街道、社区、乡镇场镇所在村要逐步建立志愿者消防服务队,配备基本消防设施器材,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安全应急处突能力;创建安全文化广场、长廊、安全知识橱窗等,为深入开展安全工作提供活动阵地。教育、卫生、商务、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在“十二五”期间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较大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并邀请消防、安监、公安和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参加,学校、医院安全应急演练每半年不少于3个单位,通过安全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经营和人员逃生能力。
2、加强企业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生产过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能力,推进车间、班组安全基础不断提升。
3、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监管职能,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责任,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区法制办要牵头组织建设、国土、交通、公安、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切实作好“三规范一加强”,即:规范执法范围、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档案、加强执法队伍,对安全生产委托执法人员统一培训,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安全监管和执法水平。
(四)强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1、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安监、卫生、工会、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切实履行调整后的职责职能,建立监管队伍,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狠抓职业危害、作业环境、健康保障等工作。
2、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对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要设置或指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兼)职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工作环境。
(五)严格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
1、交通安全。认真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陆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带”行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水上交通“救生衣、签单发航”行动、“防船舶碰撞、防泄漏”行动、水运企业、渡口、渡船、吸沙船、采石船、工程船、货船、低质量船舶和支小河流通航环境整治,破坏通航安全标志及其设施、砂石开采、岸滩土地开发恶化航道以及在航道内乱挖、乱采、乱堆、乱建、乱占、乱铺渔网“六乱”等专项治理行动。
2、消防安全。深入开展对市场、商场、学校、医院、网吧、歌舞厅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整改和关闭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完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加强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继续落实消防设施建设规划,增添消防设施;强化消防“三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建设,重点整治西门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安全(消防)通道堵塞、私拉乱接电线、燃气管道等消防安全隐患。
3、重点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安全。区发改、经科、建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和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工业园区、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把施工企业准入关、安全条件审查关、现场安全检查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整治,对未落实“三同时”审查的再建(已建)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审查制度。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各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国土、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逐步在高危行业(企业)安装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提高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5、卫生和学校安全。加强学校、医院食堂卫生及公共食品卫生、安全通道等监督检查,防治群体性中毒事件和踩踏事件发生,医院要加强对易制毒药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6、旅游安全。加大风景区、清泉寺等旅游宗教场所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确保游客和参加宗教活动群众安全。
7、森林防火安全。加大重要林区消防安全整治力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社,落实专人看护防守,确保万无一失。
8、地质灾害安全。国土部门和属地政府要认真排查地质隐患,提前制订预案,建立和完善群众监测防御网络,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9、“十小”场所安全。公安、文化、消防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加强“十小”场所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建立安全专项资金保障制度。继续加大政府安全投入力度,按照《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专项资金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投资总体计划,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等预防性投入。
2、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备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工业园区、矿山、危险物品生产和储存、道路、桥梁、铁路、码头等国、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凡未进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不得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所有建设项目应在立项后1个月内送安监部门备案。
(七)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活动。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年“百安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深入村、社区、企业进行宣讲,推动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各项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行。同时,要充采取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宣传车、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安全管理先进典型,曝光隐患整治不力等行为。
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安办字〔2009〕7号)精神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提
高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是省市区隐患挂牌督办企业的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
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按危险程度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村、各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警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已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资金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未签订矿山救护队协议,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区确定需挂牌督办的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仓库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
道路交通:重点是区乡道路、乡村道路,查处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平安农机”等活动,加强农村山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加强对新建、改建道
路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评估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集市、学校危房等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
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
水利:加强水库河道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加强对朱家坝水库、石夹水库及高堡子塘坝等的检查及安全管理;加强对河道淤泥、杂草的清理及坍塌现象的整治。
农业机械:严格拖拉机登记、年度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和审验;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重点是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严格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
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民爆器材:开展民爆火工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并监督所有民爆仓库要依照民爆安全规范加装电子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并将相关数据保留三个月以上等。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突破难
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各方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
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5至9月)。
1.突出重点,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治理。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治理,道路交通超员超载超速超限治理、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
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迎接各级对我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
行专项抽查准备;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需要区级以上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治理结束后,要逐项摘牌;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以及交通运输安
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乡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
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
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企业和
单位,同时要切实加强机械、农机、水利、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
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我乡的治理重点是各非煤矿山,要认真研究,落实人员、责任、措施、经费、时限、扎实开展
隐患治理工作,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
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组织安监、国土、水务、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
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
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严格考核,强化监督。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每月25日以前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和年度考核制度,全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纳入200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
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
,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企业和单位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治理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
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和科研院所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七)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广泛宣传这次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