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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我们的发展理念是绿色、环保、和谐,城市建设的脚步永不停歇,建筑工程不断发展壮大,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一些问题,施工的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工程建设要解决的重中之重。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污染的控制力度也在逐渐加大,抓住施工中的环保要点,全方位对施工进行把控,达到绿色环保的要求,满足我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规定,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1.工民建施工中环境污染现状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的工期都比较长,对于资源的消耗量十分大,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而这些都会对当地的居民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有些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做的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种污染方式:
空气污染:施工作业中的空气污染源主要是粉尘,在施工时的挖填土、砂石装卸、水泥搬运、混凝土搅拌、切割打磨等工序都会造成扬尘,当天气不好,风力较高或者机械操作过程中,扬尘的现象会更为严重,直接影响了当地的空气质量,污染环境,还会诱发当地居民如尘肺、砂肺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在施工现场往往会不可避免的用到各种大型机械,在机器设备工作时就会产生很大的声音,比如说挖掘机、搅拌机、打桩机、用于运输的大型拖挂汽车,这些都是噪音的主要来源。并且产生的噪声音量很大,再加上经常是多种机械一起工作,噪音叠加后会传的更远,辐射范围更大;另外在装卸脚手架、焊接、切割时也会产生噪音,施工音量已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音量限值标准,还有一些施工单位不分昼夜的加班干活,持续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干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损害了居民的身心健康。
固体废弃物污染: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在施工过程中通常会有一些旧建筑物的拆除或者维修工作,因此而产生一些固体垃圾,虽然各建筑的构造、用材各不相同,但是整体来说有砖瓦、渣土、钢材、木材、混凝土等,这些废物往往体积较大、自身排放量大且不能自行降解,处理方式通常是堆放或者填埋,传统的处理方式不仅是对可回收利用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与破坏,而且垃圾清理、运输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成本的消耗。
废水污染: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比如钻孔灌注、砼养护、混凝土浇筑、冲洗作业时都会排放大量的废水,废水中不仅含有沉淀性物质,更可能会含有酸、油等污染性物质,这些废水如果不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可能会造成下水道的堵塞,水中的化学有害物质会污染附近的土壤和地下水,对周围的水系、植被、引用水体都会造成危害,影响十分恶劣。
光污染:相对于前面几种污染,光污染是一种全新的环境污染,比如说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所产生的弧光,对人眼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损坏人的视力,工地夜间施工时的照射灯光、散光、眩光都会使工地如同白昼,经过反射照入居民家中,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作息。
核辐射污染:建筑中所使用的某些建筑材料和装璜材料会含有放射性物质,比如花光岩、大理石、粉煤灰等,如材质不达标,生活在这样的居室中就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以上的总结是在施工时常会产生的几种污染现象,另外人为的因素对于环境污染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如果不注重工程整体规划,质量的把控,材料的挑选,不注重工程环保,一味追求工作进度,那么工程完成后很可能会造成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出现,进而返工改造,这样就会加大工程的资金投入,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本身就是一种重复的浪费,对环境也带来了重复性的压力,致使环境破坏进一步增强。
2.加强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建议
2.1施工环境保护的原则
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方针规定,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强化环境管理、谁污染谁治理,贯彻执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推行清洁型生产技术,成立环保监管机构,建立环保专项资金,全面开展环保工作。
2.2加强施工环保监管力度
(1)提高环保意识,实行文明施工
要想在施工过程中有效保护环境,首先在思想上要把环保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工程所有相关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环保意识,尤其是现场的施工人员,要让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加强文明施工建设。对于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及时采取治理、补救措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要保证员工们严格按照环保规定作业。
(2)加强环保管理,进行全程把控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做的比较到位,但是对于环保工作的重视度还有所欠缺,因为环保工作在短时间内无法显现出监管效果,往往是在工程完成后才会发现问题,但那时补救已经为环境和企业造成了不可逆的影响和损失,因此,环保的管理工作不能停留在最后的验收阶段,要从一开始施工就全程把控,建立相应的环保监管队伍,以加强预防为主,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显现出管理成效。
(3)加强施工设施建设,防止环境污染
完善施工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污染环节严格控制,比如电力设施、作业工具、减排设施、运输工具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4)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和回收再利用
建设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这些废弃物并不是一无是处,很多材料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并且能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对这些废弃物要做好分类处理,可回收的就回收,加工再利用,不仅是对环境的保护,也是对资源的节约,同时还可为施工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节约施工成本。
2.3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治施工污染
防治水污染:对于搅拌废水要设置沉淀池,首先将废水中的固态物质进行沉淀过滤,然后才可排放;要设置好排水路径,禁止污水肆意蔓延;进一步处理含油、含化学物质的废水,净化废水至可排放标准,严禁污染附近水域或地下水源。
防治空气污染: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对于粉类材料要在室内存放,如放在室外时就要采取一定的遮盖措施,对于施工的道路要进行固化处理,控制车辆运输荷载,减少扬尘。
防治噪声污染:对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噪声大的机械在不影响施工的情况下尽量远离居民区;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专用墙,尽量隔音降噪;尽量选取使用噪声低的设备,有条件的话对器具进行全封闭的施工作业。
合理处置废弃物:施工废弃物或者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入垃圾池,适当覆盖并及时清运;木工作业、电气焊材料、废弃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玻璃等要及时收集,分类存放,统一处理。
3.结语
我国的城市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工民建工程为推动城市建设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助力作用,由于施工技术、管理漏洞、环保意识的欠缺,我们在施工中还存在一些污染的问题,对当地的居民和环境保护带来不良影响,这需要我们重视起环保问题,严格把控,做到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才能减少施工污染,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对策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由于人为的过度开发和不妥善的治理使得我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不断恶化,不仅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同时使得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人类的生命财产都受到了损失,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一 我国矿山地质存在的环境问题
这些年随着国家政府和人民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为生产方式不科学、生产技术不达标而勒令停产整顿,并对大多数不合理的矿山企业进行封闭,使得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整治和处理,也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是在工作中因为未曾彻底实施相应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要求,使得往年的废弃岩石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从而造成环境恶化。
1、 破坏了自然景观
就我国矿山企业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矿山都分布在风景名胜区周围,受到矿山企业大规模开采和生产的影响,使得整个风景区的交通受到严重的影响,同时对风景区环境更是产生了重大危害。
2、 形成矿山地质灾害和隐患
露天开采是当今矿山企业工作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在开采工作中对于废弃物堆放的不合理而导致的矿山边坡失稳问题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严重的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也影响到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特别是那些个体私营的矿山企业,因为企业规模小、分布广且开采力度大等特点,使得整个矿山地质灾害更为突出。
3、地面出现严重的沉陷、塌方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矿山内部会形成很多的采空区,随着矿产资源开发进程的不断加快,采空区的面积也会随之不断的增大;当其内部岩层大面积的时,会出现严重的弯曲断裂现象,以至于采空区岩层、地表间会形成连续性变形与弯曲,进而出现较为严重的塌方现象。一般而言,地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即地面塌陷会导致大面积的严重积水现象,而且耕地面积也会随之减少,甚至出现绝产、地表农耕地大量沉陷等问题。
4、矿山地质资源开发中的固定废弃物处理问题
矿山地质资源开发过程中,通常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造成严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矿山开采过程中,通常会伴随着很多的废渣产生,比如煤矸石、尾矿等废弃物,因其长期堆积和存放,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一旦遇到阴雨天气、废弃物中的重金属酸水等,会随着雨水逐渐渗透到土壤中,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实施
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环境问题防治的根本保障。加强法治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项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结合本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技术规范,其立法和监督管理应该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从矿产资源的勘查、规划、项目设计、开采或加工直到矿山闭坑和生态恢复等各个阶段,为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同时,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落实管理规章责任制,确保工程实施与质量,能很好地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制定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制,依法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矿区范围的矿山地质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严重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治理,并依法处理。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始终以法律为依据,依法办事,依法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是矿产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的重要保证措施之一。
2、技术措施
① 清洁生产。最有效的环境治理就是从源头上进行遏制,所以,对矿山环境的保护、治理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利用清洁生产技术,尽量减少“三废”的产生。常用的清洁技术有离层注浆、钻孔溶解开采、原位浸出开采以及无尾矿选矿等技术。
② “三废”治理。“三废”是矿业活动对环境的直接污染物,包括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对于固体废弃物,可以使用多级利用,反复提取有用物质,以减少环境污染。矿业活动中的废水可以利用高技术,对其进行净化,反复利用,使矿区用水得到有效的改善。对于矿业生产制造的废气,则可利用种植物吸收以及路面洒水等对其处理。
③ 废弃地生态恢复。我国矿山地区生态恢复主要采取回填方式并结合利用动植物改变土质的方式进行,其中,土壤环境的恢复是基础,主要利用微生物和植物的独特作用,对废弃地进行修复,如植物提取、植物降解、植物稳定化等,同时还可以用灌溉、施肥和化学有机物对废弃地进行恢复治理。
④ 矿山开采中产生的废水治理
因矿山环境污染发生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水土污染,这是矿山开采过程中非常普遍的问题。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矿坑积水、冶炼废水及尾矿池水等。要将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再实施排放,以避免当废水排放量增大时,大量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⑤ 废石、废土、矸石等固体废弃物的治理
化工、黑色金属矿山中,尾矿的量要占矿石量的50%~80%;有色金属矿山中,尾矿量则要占到70%~95%;而在黄金、钼、钨、钽、铌等稀有金属矿山中尾矿量更是占到99%以上,几乎可以说是来多少矿石就得丢出去多少尾矿,尾矿量是十分巨大的。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首先就是尾矿的资源利用、开发。尾矿作为一种原料、材料已得到一些实际利用。用作建筑材料,尾矿作为建筑材料需要非常慎重的考虑,要对尾矿的化学成分进行详细分析,看是否存在对人体健康不利的物质。利用尾矿作为矿山井下充填的材料,现在已经取得很多成功的经验,许多矿山都在应用。这使矿山的尾矿资源利用程度和开采率大大提高,减少了尾矿的堆存量,同时又将尾矿这一资源保存在地下,以利今后重新开采、利用。
利用尾矿进行造地、复垦造田,对于在含有一定有害物质的尾矿上种植作物,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尾矿,采用不同的化合方式、生物分解方式等多种方式处理,消除尾矿中的有害物质,使之变有害为无害,然后进行农作物种植栽培。
综上所述,我国是矿产资源大国,每年由于地质灾害造成的矿山开采事故,给国家一级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加强对地质灾害的了解与掌握,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降低灾害发生的频率,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玉武,徐友宁,张江华.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闭坑地质环境一体化防治研究[J]. 石油仪器. 2014(02)
[2] 徐友宁,张江华,柯海玲,陈华清,刘瑞平,乔冈,史宇飞.某金矿污染区人群头发重金属累积及其变化[J]. 地质通报. 2014(07)
[3] 孙韵,谢娟,杨育娟,田恬,易秀,孙亚乔,张江华,徐友宁.某尾矿堆积区土壤重金属分析与评价[J]. 黄金. 2014(01)
一、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工作包括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勘察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勘察和检查,是检查建设项目是否能够开展验收监测、确定验收监测范围和制定验收监测方案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验收监测环境保护管理检查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监测方案的编写及需注意的问题
(一)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是对一个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监测的计划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前言部分:一般是简述建设项目和验收监测任务的由来,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的时间,委托单位,负责验收监测的单位,现场踏勘的时间等等。
2.验收监测的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法规、办法、技术规定;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环保技术文件;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有关的批复意见;建设项目方有关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自检报告及委托验收监测的委托书。
3.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的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情况、生产的原辅材料,主要污染源,环保设施的情况。并交代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和建议,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书批复要点及审查意见。
4.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和监测内容:评价标准应列出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环评当时适用的和现行的)。监测内容应按照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分类,全面简要地说明监测因子、频次、监测点位布设情况,附示意图,采样、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的质量控制措施等,能有监测点位照片附上更好。
5.环境管理检查:项目建设初期、建设期间和试生产阶段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环保设施、竣工及运行情况;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保护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落实情况;施工期、运行期扰民现象调查;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编制验收监测方案需注意的问题:
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和初步设计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方案中列表对照说明。
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要选择正确。
3.验收监测因子和频次选择合理。
4.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筛选出主要环境因子,确定调点。
三、签订合同关于合同经费问题
我们应该根据收费标准和所测项目核定收费明细,签订监测合同。
四、现场监测及注意的问题
(一)现场监测情况。监测职能科室项目负责人应明确怎么监测,包括出发前定员、联系车辆、安排仪器与实验室准备,把握现场监测情况及人员安排,及时向业务室项目负责人反映产生的可疑数据。
(二)现场监测时需注意的问题。1.现场采样期间应经常查看工况是否正常。另外,在写报告时需要的资料在现场要及时收集,包括工艺情况、设备运转情况、环保处理设施设计参数及运转参数、环保处理设施清单、环境保护管理内容资料、文件档案齐全检查等内容。2.有关敏感点监测时要讲策略,不要因为测试引起新的纠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3.监测职能科室现场发现问题,可以直接补测;监测结果出来后发现问题,业务室项目负责人应分清是本站责任还是企业责任后安排补测,如是企业责任,应收取一定监测费。
五、报告中编写的内容及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验收监测报告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环保验收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和验收监测评价标准的部分的编写应在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加入需要补充的内容。除此之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监测期间工况分析:主要交代在监测期间该厂的生产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有否达到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二)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介绍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执行情况和结果。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验收监测结果,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根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和指标,对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
(四)环境管理检查:根据验收监测方案检查内容,逐条进行说明。
(五)编写监测报告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建设项目实际建成与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是否一致,有什么差异都应在验收监测报告中说明;
2.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及其应用要合理;
3.验收监测结果的评价准确;
4.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核算;
5.环境管理检查结果详细、公正;
6.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建议。
六、报告报出
爱护环境建议书的作文300字(一)
亲爱的沈老师:
您好!
近来我发现本班卫生明显退步,因为有许多垃圾总是在本班放肆地游荡,可怜的是没有一个同学为他们找到合适的归宿垃圾桶。又常有同学带零食回校,不宜会儿垃圾桶便填满了五颜六色的食品袋。
虽然广州亚运会已经结束,但是文明的举止是我们要继续保持下去的。我认为发生这类状况的原因有三:一、同学们很愿为班争光,却不愿为班里的垃圾弯腰;二、同学们没有正确的金钱观,从而导致了同学们花父母的血汗钱买零食并带到班里来吃;三、卫生委员不够尽职尽责,看到这类情况没有及时督促,看到垃圾桶附近有垃圾也没有及时清理干净。
分析以后,我针对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宣传委员应该加大宣传力度,多宣传环保知识;
二、老师应多与同学单独沟通,并督促同学们做好保洁工作;
三、老师应该多与家长沟通,并让同学之间互相提醒,让同学们共同进步。
希望我的建议能被采纳。让我们以全新的班风迎接新的一年!
爱护环境建议书的作文300字(二)
亲爱的同学们:
经过这次调查,我们小组发现:
一、生活中垃圾到处都是,垃圾不但占地方,而且臭气熏天,让路人觉得非常恶心,现在垃圾箱到处都有,可是人们都懒得到那么臭的地方去扔垃圾,于是便随手把垃圾扔到了小河边、小树旁,让河水变得发黑、发臭,让小树的叶子枯萎。现在人们都这么懒,我要用行动来让他们知道乱扔垃圾的后果。
二、中国水环保境正面临三个严重的问题是水体污染、水资短缺和洪涝灾害。已被污染的水危害人体健康。引起人的各种疾病,甚至死亡。
三、我们每天都在使用的塑料袋,一次性塑料用品,这些都是白色污染。现在我国已经发出了禁塑临,建议不再用免费的塑料袋,最好完全不用,而使用环保袋。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环保作奉献!
爱护环境建议书的作文300字(三)
亲爱的市长:
您好!
我是河南省濮阳市实验小学三年级三班的一名小学生。目前,我们濮阳市正在创办国家文明城市,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美,到处都令人心旷神怡。作为一名濮阳人,我觉得很骄傲,很自豪。但是,我发现还有一些市民环保意识不强。所以,我给您写了这份建议书,希望您能听听我的心里话。
1。不乱砍树木,每年一个家庭种三棵树,爸爸树,妈妈树,孩子树。
2。少开车,车辆排放的尾气污染环境,还对人们有害。
3。可以组织一个环保队,一旦抓住贴小广告的人,重罚他们五百元以上。
4 建议一些遛狗的人随手带一个垃圾袋。狗狗大小便的时候主人自己清理干净。
5。建议大人买菜时少用塑料袋,多用菜篮,布袋。
希望濮阳以后垃圾变少,变得越来越美丽。
爱护环境建议书的作文300字(四)
全体市民:
大家好!
近几年来,我国发展迅速,不断的有许多奇异的发明涌入我国的生产线,虽然有那么多发明,可是,这不仅要耗费巨资,而且还会污染环境。所以,我建议全国市民们行动起来,保护环境!
为此,我提出的几点建议如下:
1. 不乱扔垃圾,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随意采摘一草一木,爱护公共绿地。
2. 爱护公共设备和公物,使公共设备和公物减少损坏。
3. 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减少水污染;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光线充足时不要开灯,避免白昼灯,长明灯的情况发生。
4. 节约用纸,尽量少用纸,不能拿纸玩。
5. 生活节俭,不随意浪费粮食,不剩饭,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6. 尽量少用塑料袋,及一次性用品。
从我做起,从大家做起,让我们宣传环保吧!
爱护环境建议书的作文300字(五)
亲爱的同学们:
地球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生活在这个蔚蓝的星球上,有明净的天空,湛蓝的海洋,温暖的阳光,洁净的淡水,肥沃的土地......但是,如果我们只顾肆意地享受地球给予的一切而不保护地球的话,地球母亲就会变得面目全非,支离破碎。
保护环境,善待万物,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为了人类的家园,我们都要行动起来,我们人人都要做一件重要的事保护环境
1、不乱丢弃废电池,如果我们乱扔,就会污染大量土地和地下水。要是我们把它们收集起来送进回收站去,就能做到既环保,也循环利用。
2、节约每一滴水,水龙头关好,防止浪费。
3、将垃圾分类投放,变废为宝,使资源循环再生。
4、保护自然环境,爱护珍惜动物、植物。
【关键词】检察机关;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机制研究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07-125-02
检察机关对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行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职责。然而,环境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使得检察机关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进行机制创新面临诸多难题。
一、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的现实性
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确定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督,是忠实履行宪法赋予职责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通过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督,有其合法性和现实性。
为有效打击生态领域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降低了入罪的门槛。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增强打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新解释与2006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比,减少了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使得大量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无需造成危害结果,只要实施了违法行为就可以进入刑事程序。同时,现行《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规定,也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现状与影响发展的瓶颈
(一)司法立法不足
从立法渊源上看,关于环境公共利益保护的立法位阶,从宪法、环境基本法到国务院的行政法规都有相应的的立法规定,然而分析环境公共权益监督的立法内容可以看出,这些关于环境公共利益监督的相关法律规定仅是停留在实体方面,而在程序法中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程序,缺乏操作性。
我国的程序法中,除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讼外,另外两大诉讼法均未对公益诉讼作任何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看,虽然建立了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扩大了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确定了计罚按日无上限、强调了政府管理职责,但对环境司法保护制度规定仍然不足。在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颁布的3400条司法解释中,与环境案件审判有关的仅有18条,而且针对地也主要是环境刑事案件,环境民事案件和环境行政案件涉及地极少。相对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职能而言,现有刑事规范与环保法律法规有相互渗透尽管令人欣喜,但其不足之处也非常明显。
(二)监督途径单一
检察机关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途径有五:一是强化批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二是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判决的执行进行监督;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四是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五是面对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支持、督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以上途径不仅使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责与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相契合,更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监督机制缺失
职能属性方面,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部门,是接触环境执法的具体部门,但法律规定的局限性和“事后监督”职能性质约束了其部门执行力的提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律赋于的抗诉权来加以监督,但是对于没有达到抗诉条件但生效判决确有瑕疵的民事申诉案件,以及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执行等一系列活动如何进行监督,法律上都没有明确规定。
民事行政方面,职能特点决定了检察机关是提起环境公诉讼的适格原告。检察机关以维护公共利益为价值追求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是“能动司法”理念的具体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公众环境利益的要求。但是,检察机关是否具备公益诉讼原先资格,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现行《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仍不明确。
监督措施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以抗诉和检察建议两种方式行使监督权。由于环境问题的潜伏性和复杂性,尤其需要防患于未然,检察建议对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其作用多体现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高检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也规定检察机关可通过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加以监督,但对检察建议的法律约束力却语焉不详,没有明确其强制性和约束力。检察建议并不具备必然启动法律纠错程序的功能。
三、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机制的完善途径
(一)建议完善立法
在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经济效益,结果导致环境恶化。但从现行《刑法》第四百零八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环境监管失职罪的法定最高刑只有3年有期徒刑,容易诱发环境监管人员的侥幸心理,一些企业可能还会变本加厉破坏环境,轻刑导致生态环境日趋恶化。改善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必须立足我国国情,苛以重罚。特别是对主观恶性极大、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污染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建议增加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刑种,以大幅度提高犯罪经济成本,来达到有效控制环境犯罪的目标。
环境刑事犯罪的刑罚设置,还应注重刑罚种类的多样化,建立宽严有度的刑罚体系,要从立法层面补足生态环境危险犯刑事法网。
(二)严查职务犯罪
环境保护领域问题频发,折射出背后监管渎职问题严重。环境监管失职罪与污染环境罪往往是“伴生的”。检察机关可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涉及民生民利的事情入手,从热点领域入手,依职权主动出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事件、污染环境行为,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积极查处与环境相关的职务犯罪。同时,也要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2011至2012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高检院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2013年开展了“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4年3月至10月,又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专项行动,对惩治和预防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落实“两法衔接”
侦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集中排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况,加大监督移送、立案的力度,防止以罚代刑。健全检察机关与安监、公安、环保、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系和配合,进一步加大渎职案件查办力度。建立案件移送监督及快速受理、审查机制。协调公安、行政执法部门在发现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做出反馈,检察机关应当及时介入案件调查,发现违法行为涉及犯罪的,及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在相关部门移送案件后,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应快速受理,及时流转环境案件办理部门或专门人员进行审查,保证质量的同时从快审查。
2013年3月,最高检专门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民生犯罪案件。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力度,2014年2月底,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为重点的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并将该项工作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相结合,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加强环境司法保护的呼声和诉求。
(四)强化捕诉职能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继续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中的漏罪、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监督,及时督促移送和监督立案,提出量刑建议,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对环境犯罪打击不力问题。
二是适时介入侦查,加强对侦查活动合法化的监督。对于重大复杂的环境破坏案件,检察机关应当派员适时介入侦查活动。
三是强化审判监督,对量刑畸轻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及时提出抗诉,确保打击效果。司法实践中,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惩处有罪判决率偏低,免予刑事处罚及缓刑适用比例偏高。
(五)提起公益诉讼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与传统诉讼类型不同,这是一种新出现的诉讼类型,可称为环境公益诉讼。它对于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有着重要作用。探讨当前阶段我国环境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介入模式,这对理顺检察机关职能、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对建立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对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检察机关进行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摸索还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行环境公益诉讼更是一片空白,这些问题都困扰环境公益诉讼的展开。因此,我国目前应从程序角度上进行环境公益保护的相关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环境公益诉讼权,实现对受损环境生态的司法救济,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六)提出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在把污染环境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的同时,应当结合环境问题执法办案,及时向土地、环保、水务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生态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深挖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积极发出检察建议促使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才能使检察机关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得以健康发展,才能为解决环境问题、建设美丽国家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1]郭英华,李庆华.试论环境公益诉讼适格原告[J].河北法学,2005(4).
[2]郝海青.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前置程序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