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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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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整治

土壤环境整治范文第1篇

2月9日,佛山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来自全市各级有关部门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其中包括180家重点行业企业代表。这是佛山2017年春节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市性的综合会议、也是多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环保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于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上,佛山市市委书记鲁毅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大的决心、想更多的办法、用更严措施,从年头抓到年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各级政府、党委联动到各行各业,坚决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把生态文明发展好。

成绩显著,屡获称赞

“大气污染防治不易,但事在人为。”佛山市市长朱伟在总结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时表示,2016年佛山制定大气污染精准防治方案,建立“技防+人防”“执法+督查”工作机制,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实行分级管控。特别是2016年10月下旬以来,佛山环保、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通力合作,开展“5+2”“白+黑”不间断巡查执法,出动8万多人次对企业、工地、机动车、露天焚烧等污染源严防死守,建成113个大气微型站,在极端不利气象下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2016年佛山空气质量指数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4、41、55、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4.7%,达到310天,比2015年的307天多了3天。

“优良天数增幅看是很小,但这是在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大气污染成因日趋复杂等诸多不利条件下取得的,实属不易。”鲁毅说,近年来,佛山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确实下了苦功。仅2016年,佛山完成整治134家X型材企业、150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600家餐饮企业,淘汰346台高污染燃料小锅炉、2.16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还完善扬尘污染协同共治机制。

在水环境整治方面,佛山搭建“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的管理体系,佛山“河长制”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长期保持100%,广佛跨界河流水质提升。启动第二批90条“一河一策”重点河涌综合整治,前两批重点整治的132条河涌有68条基本达到Ⅴ类水。

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期间,佛山上下思想高度统一、全员24小时待命、全程积极应对,坚持执行交办案件“一案双查”,落实“铁心督查、铁腕处理、铁面问责”机制,有效解决了一批环保“老大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

佛山迎接督察工作扎实有效,从督察组进驻广东时,三水区对驿岗污水处理厂违规操作运营导致进水浓度数据异常问题实施快速追责,到第一阶段南方日报省版每日均报道佛山工作,第二阶段中央督察组下沉了17个地级市却没有到佛山,再到督察结束前,佛山市委宣传部主导果断处置涉环保领域网络谣言事件,佛山迎接督察工作全程获得中央督察组的信任和表扬。

截至1月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佛山的环境问题共32批562件,其中重复案件62件。截至目前,佛山已办结案件507件,扣除重复案件后,仅有20件案件未办结,赢得了中央环保督查组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称赞”。

正视问题,明确方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佛山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朱伟认为,尽管佛山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空气质量仍未达标,2016年佛山空气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特别是PM2.5的年均浓度为38毫克/立方米,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佛山空气污染从传统工业型污染转变为来源复杂的复合型污染,治理难度加大。

生活源和农业源是造成佛山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从目前整治情况来看,佛山城镇生活污水的收集还不够有效,污水处理管网建设还不到位,大范围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河涌,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进度慢。畜禽养殖废水、渔塘排水对水环境也造成较大影响,广佛跨界流域水质还不稳定,与广东省要求的“到2017年达到Ⅴ类水质” 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而且整治涉及3个区、12个镇街,流域面积达到1633平方公里,人口394万,治理难度很大。”朱伟说。

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和集中招商,村级工业区的环境整治仍是以低端内循环为主,存在“清理一批旧的,原地出现一批新的”等污染问题,很多村级工业以游击战的形式对抗环境执法,污染问题难以根治。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佛科院(北区)周边和南国桃园周边环境污染整治就是典型例子。

“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我们不能放松懈怠,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绿色富市、绿色富民,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佛山。”朱伟指出,2017年,佛山要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牛鼻子”,全面打响“水、气、土”三大污染防治战役,通过全方位、全区域、全污染物的精准防控和精细治理,推动各项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加快提升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砥砺前行、继续努力

2016年9月、12月,广东省委书记分别在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省环境保护及河流治理汇报会上,两次强调广佛跨界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并将此列为全省重污染河流整治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佛山持续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整治,力度有增无减。根据佛山2017年环保工作部署,涉及广佛跨界河流的禅城、南海、三水区要加快推进河涌及支涌综合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养殖业污染整治和重点河涌闸站应急净化设施建设。每年按10%比例淘汰广佛跨界流域的重污染企业,未完成淘汰任务将实施区域限批、行业限批。

“佛山处于广州的上游,有责任、有义务、有担当,要加强水环境整治,特别是广佛跨界河流的整治。”鲁毅强调,接下来,佛山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全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打好城镇截污、纳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四场硬仗,确保今年广佛跨界河流达到5类水质。“这是刚性指标要求,没有价钱可讲。”

此外,2017年佛山计划完成建设管网300公里以及46间城镇污水厂提标改造任务,实现75%的城镇污水厂COD、氨氮月平均进出水浓度差符合环保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建成216个日处理能力达1.18万吨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继续巩固第一批42条重点河涌整治成效,实现基本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深化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整治,基本消除黑臭。做好第三批95条重点河涌整治前期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6条黑臭水体在年底前要全面消除黑臭。

在大气治理方面,佛山将实施精准治理。提标整治重点行业,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范围,完善天然气主干管网规划和各区燃气管网建设规划,全面提速天然气管网建设;实施扬尘精细化管理,全市将于9月底前完成在人口密集区内施工地安装PM10、PM2.5浓度实时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加强淘汰高排放车辆,采取对非法营运及违章超10宗的黄标车进行查处等措施,引导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

土壤环境整治范文第2篇

一、主要内容

(一)土壤环境安全保障总体情况

2019年,县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土壤污染源源头管控,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努力保障土壤环境安全。本年度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县制定印发了《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成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保完成2019年度全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行业及筛选要求,我县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3家,县政府与3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县政府对各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严格按照市级监督考核要求推进落实。

(三)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满分15分,自查得15分)

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要求,确定重点行业企业3家,布设点位11个。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完成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调查清单筛选上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业务人员参加了全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技术培训,参训人员对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有了清晰地认识,学习了相关技术规定、工作规范,掌握了点位核实的工作要点,有针对性地为全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源头预防(满分24分,自查得分24分)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情况(自查得分9分)。我县每年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未发现我县辖区内有涉重行业企业。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自查得分5分)。我县辖区内一般固体废物企业有五家,均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10327.7吨、薯渣5916.88吨和污泥137.28吨,炉渣大部分销往外单位修路、建筑等综合利用,少部分本单位综合利用和贮存,无外倾外倒、随意堆放现象;薯渣全部销售给养殖户,用于畜禽养殖饲料;污泥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我县辖区内涉及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县洁卫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8年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121.729吨,处置损伤性医疗废物31.03吨,共计处置医疗废物152.759吨,消毒处置后的废渣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2019年的正在统计当中。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自查得分2分)。我县在近3年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成效,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化肥零增长行动工作基础上,根据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现状,进一步推进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制定和指导服务等工作,统筹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2019年,推广配方施肥技术240万亩,使配方肥使用面积达到86万亩,全县完成取土化验392个,田间试验5个,耕地质量等级持平或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85%以上,全县肥料利用率达39%以上,农用化肥使用量增幅低于0.6%。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情况(自查得分3分)。一是继续建设回收网点。县废旧农膜回收由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已在全县设立19个收购网点,网点设在全县28个乡镇,并结合县农膜使用量不均匀的实际,在适宜设流动收购点的地方设置了流动站点。二是建设加工企业。县已建成并享受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补助资金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6家,其中较大型加工企业2家,职业收购贩子30多人,季节性临时贩子40多人,2019年年回收量达5000多吨,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现已形成了田间回收有网络,生产加工有设备,产业发展有龙头,市场营销有平台的产业模式。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情况(自查得分5分)。2018年,省上下发我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7处,经排查柴家门镇10处为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甘沟驿镇15处为移动式垃圾箱不属非正规垃圾点已进行日产日清;郭城驿镇1处位于郭城文化广场区域,没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河畔镇2处经排查分别是垃圾收购点和固定垃圾收集点,已组织人员全部清运,垃圾收购点已劝导收购点工作人员对收购的垃圾进行分类整理;侯家川镇3处为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会师镇2处,其中东河村1处为钢材加工厂,不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南咀村一处为会师大道征迁建筑拆除垃圾,已清理完毕;汉家岔镇4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头寨子镇3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新添堡乡5处,其中4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进行日产日清,1处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翟家所镇2处,其中1处为开放式垃圾箱,已日产日清;1处为建筑垃圾已全部清运,累计清理垃圾85.45吨。

(五)农用地分类管理情况(满分27分,自查得26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自查得分4分)。为积极响应国家级各部门的政策、方针,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2013〕7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3〕46号)和《市环保局关于编制〈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函》(市环函发〔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县实际,在我县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工作,制定印发了《县土壤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自查得分11分)。

加强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升检测化验能力。县农技中心成立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专家指导组,提出具体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各地分区域、分土壤类型提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提升耕地质量,确保技术人员能够准确掌握、熟练应用新技术,为项目区实验示范技术不走样,显著增产、增效奠定基础。

3.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自查得分11分)。按照“以水带肥、以肥促水、水肥耦合、高效利用”的技术路径,根据不同地区气候特点、农业种植方式及水肥耦合技术要求,重点在镇、镇、镇、镇、新塬镇、刘家寨子镇、草滩镇、四房吴镇、新庄镇、汉家岔镇、柴家门镇、甘沟驿镇、河畔镇、白草塬镇、郭城驿镇、土高山乡等16个乡镇选择荷兰豆、甘兰、辣椒、西蓝花等大棚设施蔬菜生产,水肥一体化技术覆盖塑料大棚3万座。鉴于文丘里施肥器损压严重、注肥时间长,压差式施肥罐供肥不均匀等诸多施肥问题,首部枢纽选择配置“加压式注肥泵+施肥桶”组装配套的简易可移动式轻简化施肥装置,能够快速均匀注入水溶肥,解决了传统施肥肥料浪费利用率不高、费工费时。每户示范户共4个棚,配置一套首部枢纽(加压式注肥泵+施肥桶),覆盖种植农户7500户。

(六)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满分20分,自查得19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情况(自查得分10分)。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甘环发〔2017〕159号)要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通了管理账号,实现了多部门联动监管及信息共享。我县以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农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对照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由生态环境局会同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全面排查确定疑似污染地块,我县辖区内无疑似污染地块。

2.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情况(自查得分5分)。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用地项目预审制,限制其它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积极将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镇村公共设施、扶贫产业及农民宅基地建设。认真执行“两规定、两规范”,严格出让程序,对工业、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情况(自查得分4分)。

严格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对需要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严格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重点说明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现状和风险评价结论,并有针对性提出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满分7分,自查得7分)

经排查,县没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情况。

(八)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满分7分,自查得6分)

1.部门协调配合(自查得分2分)。充分利用县现有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相关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有关部门按照其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享数据信息,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和指导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环境信息公开(自查得分2分)。在政务网站上提供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以及公布联系方式,及时妥善地处理公众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提出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转办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2019年度县环境保护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是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是0件。

3.宣传教育(自查得分2分)。规范土壤环境信息,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和统一制度。建立县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土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保护土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把土壤环境保护教育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环境宣传和干部培训工作,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通过热线电话、公众信箱、社会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众意见和建议。

(九)地方特色、经验和成效

大力开展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节水效应研究、加强示范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在镇,镇,镇、镇选择荷兰豆、甘兰等大棚蔬菜,开展水肥一体化技术、高效施肥技术、水溶肥科学利用技术示范应用工作,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应用。

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有关建议

(十)存在的问题、困难

一是基层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相关部门没有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的专业人才、仪器设备。二是全社会对土壤环境保护意识不够,法律意识不强。好生态应该“水气土”共治,“雾霾天”能看得见,“水污染”也能看得见,唯独土壤污染看不见。因此,土壤污染容易被忽视,而土壤影响过程漫长,危害性极大,不但影响农产品安全,还会影响到生物多样性,最后影响到整个生态产业链。三是土壤污染底数不清,相关法规依据不健全,基层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培训跟不上需要,土壤污染防治缺乏专项资金。四是因县级财政困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资较大,全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未配套建成。五是农药使用过程中,存在农药过量施用情况,农药包装物收集管理不规范,对土壤环境造成了一定污染。

(十一)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培训与土壤污染防治与保护相关的专业性人才。二是加大科技支撑,及时跟踪国家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名录。三是规范土壤环境信息,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信息报送和统一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土壤污染详查、状况评估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一是大力开发利用优质有机肥,限制大化肥和高残留农药的使用量,实现大化肥用量“零增长”。

土壤环境整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锦州农村;对策及建议;环境污染问题

1引言

近年来,锦州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国家、辽宁省农村环保工作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示范区建设、土壤调查及农业污染源普查等工作,使得部分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污染问题依然严重,环境问题亟待解决。

2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2.1农村生活污染不断加剧

全市农村每年生活垃圾排放量约60万t,生活污水约0.5亿t。由于农村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污水缺乏有效收集治理措施,生活污水排放分散,水量小,污水收集难度大且建设成本高,致使管网覆盖率低,少数村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处理效果差;农村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处理,生活垃圾在沟渠、村头路边,随意乱倒堆积,成为新的污染源。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的生活垃圾的组成日趋复杂,有毒、有害物质增多,农民的垃圾还田积极性不高,土地消解比例下降。垃圾处理率低、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和管理落后,导致大部分污水随意排放,垃圾排放多为填沟、填坑、沿河排放和露天堆放,严重影响村容村貌,雨季被冲入河流造成水体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向农村转移的现象仍然存在,清运车将垃圾倾倒在农村,成为农村环境的“潜在污染源”。综上,由于对农村生活污染缺少行之有效的建设和管理模式,导致农村地区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2.2畜禽粪便污染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养殖专业户越来越多,规模逐渐扩大,但是,大多数养殖专业户对畜禽场排放废弃物的处理和贮运能力不足,畜禽产生的固体粪便随意露天堆放,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无害化处理,造成臭气四溢,粪水横流;畜禽场产生的废液污水,多数就近直接排入沟渠,导致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污染加剧。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含有多种致病病菌和寄生虫卵,直接作为肥料,或一遇大雨,粪便污水随地表径流入水体,必然会导致疾病传播,威胁到人体健康。

2.3新能源利用率低

多数村屯对太阳能、秸秆生物能等新能源利用率低。大量秸秆在农田直接燃烧在浪费能源的同时,还造成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2.4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农药、化肥及农膜的大量使用,使农产品的污染居高不下,“白色污染”有增无减。农民盲目追求农产品单产,超量或不科学使用化肥,使农产品质量降低的同时过量的农药化肥随地表径流造成对地表及地下水潜在污染威胁;此外过量或滥用农药,使粮食、果蔬等农产品受到污染,同时还影响到有益生物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致使生态失去平衡;大量使用地膜或塑料大棚,可以使农作物早结果、早上市,但不容忽视的是,大量使用地膜,又不进行清理或科学处理,长期使用,对土壤十分有害,造成了农用地膜污染严重。这些都使农村及农业污染日益加重,农业面源污染比重逐步上升。

3环境污染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3.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锦州市目前各县政府所在地均拥有一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营,但各乡镇和村民居住集中村屯的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根据锦州市农村现有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现状,全面启动乡镇(中心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实现各乡镇都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同时对于规模较小的村屯修建排水沟及出户排污水管道,修建氧化塘接收污水,种植水生植物,实现污水自然氧化并有效利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农村人口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实现可收集污水基本得到治理、配套管(渠)网初步形成、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3.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力争在现有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基础上建设规模较大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大力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在重要水源地、交通干线沿线、主要河流域沿岸和城市近郊等重点区域的村庄,充分依托现有的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理,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乡)中转、区(县)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地区,实行垃圾不出村,除沤肥、回收利用外,自行将不可利用垃圾填埋在合适的地方,采用“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模式。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由县区政府统一负责,或乡镇政府直接负责,或乡镇委托公司市场化运营。积极推进农户或村庄实行源头分类,就地减量收集,分拣回收可利用垃圾。鼓励收集废家电、废电池、农药瓶、废灯管(泡)等有害垃圾,并定期交送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各镇建立专业环卫保洁管理队伍,负责镇区内(包括自然集镇区域)及交通干道两侧垃圾清运和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各村建立保洁队伍,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户、企事业单位的垃圾清运和公共区域保洁。全面推进农村垃圾“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县(区)处理”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与运转的四级集中处理模式体系,以及“市、镇(街道)、村(居委会)、组”四级联动、分级负责、城乡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到2015年,所有行政村设置垃圾箱,聘用保洁员,配备垃圾转运车,保障垃圾的统一集中焚烧处理或填埋。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分别设置垃圾中转站,中心村及其他大型农村居民点设置垃圾收运点。各村(居委会)负责选点建设垃圾池,组织落实保洁人员和设备,将属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并负责对本村(居委会)保洁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各镇(街道)中转站压缩处理后的垃圾由区环卫办统一转运至县(区)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专业环卫保洁队伍,环卫保洁员按大村4人,小村2人配备。

3.3农村畜禽粪便治理

目前,各县区养殖业发展迅速,养殖种类涉及肉牛、奶牛、肉鸡、蛋鸡及猪等5类,且饲养量不断提高,为县域农畜业发展、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及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供给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没有普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散养户居多,畜禽养殖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显现,对畜禽粪便治理应按照规模化养殖场、分散式畜禽养殖小区及庭院养殖户分类治理原则。(1)对规模化养殖场,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种养结合、达标排放的要求,指导养殖业主进行综合配套治理。采用节水措施,减少污水排放;铺设污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完善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建造与养殖量相匹配的防雨水冲刷(流失)的干粪堆仓和污水处理池,保持养殖场整洁卫生等措施,强化养殖面源污染的“源头控制”。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2)鼓励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对污染物集中收集和治理。(3)对分散的小规模庭院养殖,主要依靠加强宣传,推进人畜分居,实行畜禽圈养,鼓励建设沼气处理设施,配套“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等技术措施,引导粪污还田利用。针对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积极推广诸如发酵床养殖等新的生态养殖技术,做好粪污处理技术筛选及推广。到2015年末,全市10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已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但要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80%以上。

3.4农村新能源

利用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秸秆综合利用、沼气利用、氢能、核能、风能等,结合目前锦州市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推广生物质能转化、太阳能综合利用和沼气发电等农村新能源。

3.4.1太阳能开发利用与推广

太阳能目前在农村正在普遍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主要用于取暖、洗澡、日常生活用热水、冬季养猪拌饲料等。至2015年农村30%住户采用太阳能供热。

3.4.2沼气技术综合利用

随着北方冬季沼气应用技术的成熟,以及农技部门的大力推广,沼气应用的优点在广大农村被普遍认识,被采用的越来越多。主要技术以“一池三改”、“四位一体”为主要内容,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发展沼气生态农业,也包括乡村级农村沼气服务网点和县级服务站。

3.4.3秸秆综合利用建立

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秸秆收集和物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设必要的秸秆储存基地。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大力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和机械化直接还田。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等发展生物质能,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推进利用秸秆生产燃料乙醇,逐步实现产业化。合理安排利用秸秆发电项目。鼓励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纸浆。引导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餐具等产品生产,减少木材使用。积极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和秸秆编制业。到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到90%。

3.5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对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应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进行,具体措施如下。

3.5.1逐步建立农村土壤监测体系

开展粮食主产区、瓜果和蔬菜产地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地区和“以奖促治”政策实施村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土壤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专门人才。

3.5.2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按照《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和《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等环保标准的要求,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推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等环保标准要求,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

3.5.3启动农用地土壤修复试点

工作开展农村地区污染场地调查与评估,建立农村地区污染场地清单,严格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以环境纠纷多发区等环境热点地区,以及以地下水为水源地的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为重点,查明全省土壤污染状况、污染程度和污染成因,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组织筛选农用土壤、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通过“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加快农村地区历史遗留工业污染场地治理修复。

3.5.4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力度

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污染的危害以及保护土壤环境的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把土壤污染防治融入学校、工厂、农村、社区等的环境教育和干部培训当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4结语

农村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治理力度,至2015年末农村环境已得以初步改善,同时随着中央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末农村污水、生活垃圾及畜禽粪便治理率可实现100%,同时土地流转政策的实行,便于机械化种植和科学、合理施肥,也便于土地涵养,秸秆综合利用率可实现100%。

参考文献:

[1]刘青松.农村环境保护[M].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03.

[2]张雪绸.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及其保护对策[J].农村经济,2004(12).

[3]冯燕,周梅.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污染[J].山东环境,2002(13).

土壤环境整治范文第4篇

1.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3月28日,我市召开2013年环保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各辖市、区签订了《2013年生态文明在行动目标任务书》。市政府制订印发了《市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市辖市、区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细则》和《201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现场督查方案》。今年下达的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达5741个,包括生态建设、太湖治水、清水工程、蓝天工程、环境安全和污染减排6个大类,比去年增加2012个。每月开展督查和点评,并在媒体公开通报进度和尚需整改的重点问题,有力推进了项目进度。

2.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按照《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调整了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范围,并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要求,全市生态功能区面积已达总面积的20.6%。组织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开展了生态环境监察4次。市8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均已划定明确范围,并树立标志。完成市天目湖湿地一期工程,建成2000亩湿地。启动区新龙生态林建设工作,小黄山旅游休闲保护区一期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建立了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召开了市土壤调查工作推进会,在去年完成35家污染场地土壤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2013年度40家污染场地调查任务,其中化工企业25家、涉重企业15家,为建立全市污染场地档案打下了基础,也为土壤污染防治和区域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4.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强调研和督促指导,提升我市连片整治工作完成质量,市、区第三期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均已通过复核,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组织申报并通过省环境咨询中心评审。积极开展“康居乡村”建设,全市已有9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通过验收。

5.积极打造生态亮点。编制了生态文明亮点打造工作方案,制订了《市绿色机关(镇级)建设标准》和《市生态文明餐饮示范街(饭店)建设标准》,修订了市生态村标准。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顺利通过环保部、科技部、商务部的综合验收;经发区和高新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规划通过评审,取得环保部、科技部和商务部同意创建的批复;经济开发区已编制完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并上报。区街道和区街道通过国家级生态街道创建现场核查。全市生态文明示范村、生态村、绿色机关等创建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6.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的全社会参与。在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媒体上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市生态文明宣讲团,印发了《2013年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已开展生态文明大宣讲8次。组织实施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调研课题和“生态地图”编制工作。“生态地图”已上线试运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反映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种亮点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市民可以通过生态地图了解全市环境质量等内容,并提出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建议。

(二)着力解决市民身边的环境问题

将“三解三促”工作与领导“大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紧密结合,推动疑难、复杂环境问题的解决。开展“压复环境”专项行动,将进京、赴省上访、重复致信领导同志及来市集访等积案列为重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后向所属辖市、区环保局集中交办,建立责任体系和网络。每月召开环境与执法工作会议,掌握突出问题的成因及发展趋势,强化跟踪督办。在处理涉及多方面问题的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共同解决。对不属环保管辖的,落实“首问责任制”,由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及时转办并告知人。

继续开展常态化环保找差,修订完善《环保找差义务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落实每月考核制度,新增环保找差义务监督员7人,调整2人,目前共60名监督员。共找出各类环境问题290个,完成整改246个,完成整改率84.8%。

(三)着力狠抓污染减排

2012年减排完成情况在全省位居第一,其中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已动态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按2012年GDP测算,除氮氧化物外,其他三项指标已达到现代化指标要求,氮氮化物累计削减率仅为3.24%,尚未达到“十二五”减排的时序进度。制订2013年度减排计划,共上报各类减排项目208个,141个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或关闭到位,其中,我市列入国家对省年度考核计划中的6个项目已全部完成。预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将完成半年目标,由于钢铁产量上升等原因,二氧化硫完成尚有难度,具体结果有待国家、省半年核查认定。

(四)着力实施清水蓝天宜居工程

1.实施清水工程。一是太湖治水。我市列入省政府今年下达的太湖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类479个项目已完成180个,在建279个,20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完成率37.6%,在建率58.2%,总体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太湖、滆湖蓝藻预警监测体系,新增2艘高效自动打捞船和1辆藻水自动分离车,配足打捞力量,累计出动打捞2278人次,765船次,打捞蓝藻40224吨。二是河道水环境整治。编制完成《2013年市河水环境生态提升方案》,通过生态修复、补充截污和清淤工程,对13条市河进行生态提升,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等措施,对23条黑臭河道、6个黑臭河塘进行综合整治,共计100项工程。目前,25项已完成,29项正在实施。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并上报省厅。督促区推进魏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船舶修造厂、煤沙码头搬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日报制度,每周组织对水源地巡查监测,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

2.实施蓝天工程。一是深化“禁燃区”建设。今年,我市“禁燃区”面积将由152平方公里扩大至230平方公里,共涉及45台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已完成23台;懒汉炉拆除范围由73平方公里扩大至149平方公里,计划拆除93台懒汉炉,已完成57台。市、市、区等积极推进“禁燃区”划定工作,正在开展前期调查。二是实施燃煤锅炉治理。我市锅炉烟尘治理方案已基本完成,纳入方案中今年需完成治理任务的151台燃煤锅炉中已有118成治理,完成率达78%。三是强化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废气治理。今年我市计划关闭24家化工企业,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目前,已有11家化工企业停产,15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四是推进化工园区整治。对市盐化工集中区等5家化工园区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初步核查,对照考核要求对各园区进行评分,并提出针对性整治措施,督促相关园区整改,确保年底前达到省环保厅阶段性验收要求。五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我局于5月2日全面启动机动车尾气净化器激光打码工作,并与市财政局、公安局召开专门会议,推进非绿标车抓拍系统建设,加大对高污染车辆驶入限行范围的查处力度。目前已进入软件开发和设备采购程序,力争10月份左右形成能力。上半年,我市共注销汽车5755辆,转出汽车3646辆。六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从5月25日到6月25日,每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共出动860人次,夏收期间共发现火点75个,比去年同期减少31个。七是开展大气监测预警与科研。全面启动PM2.5源解析工作。编制完成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将报市政府出台。

3.强化其他污染防治。辐射环评执行率、许可证发证率、“三同时”验收率、废源收贮率、污染源监督检查率和整治达标率均达100%。着力推进对国家、省、市危废重点源的分级管理,加强对危废及重点危废产生源的监管,对年产10吨以上危废的单位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装置。进一步完善远程监控系统,全国率先初步解决了放射源发生意外丢失或被盗的监控问题。自4月起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进行抽查,严查违法行为,排除环境隐患。市工业固废填埋场等项目建成投运,有效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五)着力创新环境管理,实施科学监管

将2013年确定为市环保系统的“科学监管深化年”和“作风建设年”,深化“环保3218在行动”,进一步创新、完善各项举措,务求形成机制、协同推进,建立环境质量预警体系,有效地降低各种环境风险;突破瓶颈,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彰显生态文明亮点。

1.建设环境预警体系。为提前介入消除环境风险,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率先制订实施《环境风险信息预警办法(试行)》。将环境风险信息分为特别重大(红色)、重大(橙色)、较大(黄色)和一般(蓝色)四个级别分级管理,规定处置时限和要求;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预警联络员,制订内部处置流程,健全预警体系;综合环境监测、现场执法、举报和环保找差等方面的信息,科学析源,找准对策;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合力整治,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环境风险信息预警482起,均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建设环境风险信息预警处置平台,已上线试运行。

2.深化治理设施标识化管理。去年完成37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试点工作,按规范建设完善治理设施,并在关键点位配上图识、标记,使整个治理流程一目了然,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治理实效。今年起在此基础上,计划分三年完成辖区内工业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设施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工作。年内重点布署国控污染源、污水处理厂及化工、印染、涉重行业等重点排污单位。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定情况,上半年,各辖市、区已上报全流程标识化企业513家,完成标识化建设101家。

土壤环境整治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农村环保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农业的健康发展,事关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当前,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比较薄弱,村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作物秸秆、生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未能得到妥善处置,“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日益突出;城市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和农产品安全;农村生态建设任务艰巨;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机制不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规划不完善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农民健康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文明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构建富裕、文明、生态、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围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建设目标,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主要任务,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深入开展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为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创新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组织管理,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加快村庄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人文状况,根据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民俗等实际,山川有别,采用不同的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突出重点,综合整治。抓住影响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保护的突出环境问题,点面结合,综合整治。以川区和集镇、中心村、生态移民村为重点,抓好垃圾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先支持农村小康环保试点、黄河金岸沿线村庄及生态移民庄点、塞上农民新居开展环境整治。

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扶持、农民主体、社会参与,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和农民投工投劳,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

科技支撑,试点示范。加强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发挥科技在农村环保中的支撑作用。综合应用治理措施,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先易后难,整体推进。

宣传教育,公众参与。注重农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环保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目标。到 2012 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得到保护,农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环境监管得到加强,农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努力把我区建成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示范省区。具体目标为: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新建 600 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农村垃圾收集转运率川区达到80%以上、山区达到40%以上。建设60个重点集镇(农场)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农村饮用水源地100个,农村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

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与综合利用示范工程5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快“一池三改”建设,沼气入户率达到40%,秸秆还田、秸秆气化、饲料加工等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遍推行,粮食主产区测土配方施肥普及率川区达到90%以上、山区50%以上;全面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85%以上。

加强乡村工业污染治理,农村工业污染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沟、渠、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庭院、庄点绿化美化率达到80%以上。

开展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创建50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场)”、1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场)”,建成15个自治区级、5个国家级“园林镇(场)”,建成50个自治区级、10个国家级“生态村”。

三、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农村环境保护

(一)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防治

加强生活垃圾治理。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总结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垃圾处理方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垃圾处理场。偏远山区按照“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处理”的方式进行。加大对农村垃圾运输设备的投入。

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逐步推进县域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中心乡镇或村庄采用净化沼气池、人工湿地、沟塘等方式处理。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镇要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处理。人口聚集的村庄要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防治设施。加强对“农家乐”的环境监管,连片开发的“农家乐”,要建设生活、餐饮污水集中治理设施。

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切实做好农村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优先在饮用水源地环境恶化的农村地区、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和区域,实施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立和完善全区农村水环境监测网络,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及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工作。强化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设置界碑、界桩或围网,坚决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二)切实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加大农药、化肥污染防治。综合采用管理技术、工程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扎实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区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做好农业面源污染的长期监测工作,提高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能力。加快农业节本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等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科学施肥,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和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规模化养殖场、集中养殖区,必须建设污染集中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对分散养殖户,引导科学划定养殖区,探索有效可利用的办法进行处理。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方式。支持企业投资建设畜禽粪便加工或大型综合利用厂,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扶持,提高加工能力,净化农村环境。

加强农村新能源开发建设。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推广“多位一体”(畜禽舍、厕所、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沼气、秸秆等)能源生态模式。在农户分散养殖畜禽的区域,以村为实施单元,集中连片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善农民人居环境。集中养殖区域推行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能源综合利用,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加大土壤环境质量监管。认真做好全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和治理技术研究,重点抓好重金属污染土壤及农药污染土壤的治理和修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示范基地等,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加强土壤监测及监管,严格限制粮食主产区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对农膜定点收集和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减少地膜对土壤的污染。大力开展农业标准生产,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三)切实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加强资源开发监管。坚持开发与治理并重,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新开发的矿山、旅游景点等要坚持“谁开发、谁投资、谁治理”,合理划分开发范围。环境保护部门要联合国土、林业、旅游等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开发与保护协调推进。

加强生态体系建设。坚持山、水、田、林、路、园统一规划,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水则水、宜封则封:坚持人工干预与自然修复相结合,进一步做好荒山、荒滩、荒地治理和湿地保护工作,加大工业用材林、特色经济林、防风固沙林和农田林网体系建设。按照“村庄森林化、沟渠林荫化、庭院庄园化、农田林网化”的要求,构筑以区域绿化为主体,路域、水系绿化为框架,乡村绿化美化相配套的带、片、网相呼应的生态绿化体系。加快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壤退化,防止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和土地损毁。

加大农村工业污染防治。优化农村工业布局,强化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把农村工业发展同小城镇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农村分散企业向园区集中,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加强农村环保监管,提高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加大农村工业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

(四)深入开展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

把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以创建“生态乡镇(场)”“环境优美乡镇(场)”“园林镇(场)”“生态村”活动为内容,深入实施“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引导和推动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乡镇、村,率先实现“生态乡镇(场)”“环境优美乡镇(场)”“园林镇(场)”“生态村”目标,辐射和带动全区农村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措施,构建农村环境保护良性运行机制

(一)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尽快组织力量编制《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和《宁夏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建立完善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各市、县(区)要结合实际,围绕各地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重点,科学编制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0 年底前各乡(镇)、村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坚持高起点区域布局、高标准建设发展的原则,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与农村经济社会、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村庄建设等规划相衔接、相协调。依据规划总体要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到部门或单位,确保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确保影响农村居民健康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创新农村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要切实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持和保障的重点,建立“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机制,逐年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除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20%外,自治区财政每年再安排4000万元,用于农村环保和整治,并逐步建立投入增长机制,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市、县(区)要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多元化农村环境保洁机制,逐步解决保洁经费不足的问题。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一事一议”投工投劳,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改革农村环保设施管理使用方式,实行招投标办法和财政补助的方式,吸引愿意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的单位、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提高农村环保设施的使用率。

(三)构建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推动农村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加强与区内外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联系协作,加大对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农村废弃物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土地修复技术、清洁能源等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推广,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农村健康危害评价等方面的环保适用技术。建立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制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通过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乡(镇)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环保工作,逐步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县(市、区)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管能力和农业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水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宁夏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县(区)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县(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监督管理。禁止不符合区域环境功能、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逐步清理搬迁农村地区有污染的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加大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研究建立农村环境健康危害监测网络,开展污染物与健康危害风险评价工作,提高污染事故鉴定和处置能力。

(五)加大农村环保宣传教育。通过环保电影进农村、环保张贴画进农户、举办培训班、组织文艺演出、发放环保手册等形式,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树立生态文明新观念,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领导,确保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是农村环境保护建设的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和机构建设,为推进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一)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目标责任制,将责任逐级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措施。环保、发改、农牧、财政、建设、水利、卫生、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部门协同、联合推进”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