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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采用问卷调查法等,对血站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提炼岗位胜任素质,应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管理体系中,使培训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性,形式更加多样化,培训效果评估更具体化,提高了培训成效。
关键词 岗位胜任素质;培训;血站
Competency Refining and Training Practices on Blood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osts/YU Wei.//Chinese Health Quality Management,2015,22(1):115-117
AbstractThrough questionnaires survey on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in blood station, the job competency was refined to be applied to the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training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made the training with more operational, targeted, diverse forms, more specific on training effect evaluate, and effectively increased the training effect.
Key wordsJob Competency; Training; Blood Station
First?author’s addressBlood Center of Jiangxi Province, Nanchang, Jiangxi, 330052, China
在保障血液质量的诸多因素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1]。《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应接受不少于75学时的岗位继续教育。《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共55处提到培训。培训在血站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是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2]。
1存在问题
血站培训管理体系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盲目性。一方面深感培训的重要和迫切,另一方面缺乏系统且专业的需求分析。二是方式单一。多关注课堂集中式培训,忽略日常工作指导、案例研讨、岗位轮换等方式,培训方法缺乏针对性。三是效果评估能力差,多停留在评估授课老师授课能力和学员满意度层面。四是职工普遍积极性不高,培训效果欠佳[3]。上述尴尬局面不仅在血站,在其它组织也同样存在。众多组织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以摆脱上述困境,如尝试采用岗位素质模型开展培训等。
2岗位胜任素质概述
1973年,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哈佛大学教授麦克里兰博士提出胜任力概念。1993年,美国心理学家斯班瑟对岗位胜任素质给出了较完整定义,即在特定环境中,在具体工作岗位上 ,做出优秀业绩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行为[4]。这些行为和技能的基本特征是可衡量、可观察、可指导,并对员工个人绩效以及组织成功产生关键性影响[5]。
根据不同岗位的胜任素质,确定培训需求,结合岗位要求以及现有人员素质状况,为员工量身定制培训计划,突出培训重点,提高培训成效。将提炼的关键胜任素质作为设置培训课程的依据,可避免盲目制定培训计划现象;灵活多样的培训手法可提高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建立岗位胜任素质模型,便于管理者明确优秀绩效职工所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为每位职工指明努力方向,有利于提高职工岗位胜任力。
3岗位胜任素质提炼
岗位胜任素质模型构建的基本原理是通过辨别优秀员工与一般员工在知识、技能、社会角色、自我认知、特质、动机等方面的差异 ,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并对数据进行科学整合。
提炼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胜任素质:(1)确定目标岗位,定义岗位绩效标准;(2)选取样本组,通过行为事件访谈法、个人访谈法、问卷调查法、小组座谈法等收集整理信息;(3)分析提取信息,提炼岗位胜任素质。
中心根据胜任素质模型提炼基本步骤及方法,结合工作特点,对照目标岗位绩效标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调研小组讨论、专家论证等制定胜任素质模型问卷,内容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2大类,通过效度和信度检验。调研对象科室涉及质管科、检验科、研究室、成分科、体采科、血源科、供血科等,由调研小组成员指导填写,确保问卷有效性。调研历时2个月,发放问卷108份,排除岗位调动、弃权、填写不规范等无效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99份。
心态及亲和力最重要。对于血站职工而言,任何一个小差错、小失误都可能引起严重后果,引发群体性事件,故严谨性和执行力至关重要。由于血站工作的特殊性,拥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和积极心态也比较重要。
由表2可知,专业能力方面,岗位知识、采供血知识、法律知识和学习能力最重要。对于普通职工而言,具备岗位知识和采供血知识方能胜任日常工作。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为避免采供血纠纷,具备相应法律知识也比较重要。排在第4位的“学习能力”说明越来越多的血站职工感受到社会竞争的激烈,意识到只有拥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才能具备更好的竞争力和适应力。
表3显示,不同岗位素质在不同科室本岗位工作中的重要性有差异。有3个科室的工作人员全部认为严谨性素质非常重要;体采科胜任素质中的亲和力、积极心态和表达能力较重要,这与其工作性质吻合;质管科、体采科工作人员均认为法律知识很重要,90.32%的供血科职工则认为该素质重要。
通过上述调查分析,中心提炼了职工在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胜任素质以及不同岗位、不同科室的胜任素质,为培训奠定了良好基础。
4胜任素质培训
培训一般包括需求分析、计划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4个环节。
(1)需求分析。依据提炼的岗位胜任素质,由职工、科室及调研组成员共同对职工现实胜任力状况进行评估,找出差距,分析原因,针对性改进。如调研中发现部分体采科职工存在职业荣誉感差、工作积极性不高等现象,通过设计恰当的培训方案予以消除。
(2)计划制定。根据培训需求分析,针对岗位工作中非常重要但目前职工有差距的胜任素质进行重点培训,选择适宜的培训方法及讲师,改变盲目制定培训计划的做法,提高培训针对性。
(3)实施。改变以往所有培训全体职工“一锅端”的做法,采取“五结合”方式展开培训,即中心公共培训和科室分散培训相结合;中心目标培训与职工个人生涯发展计划相结合;普通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重点人群培训相结合;通用内容与胜任素质专题培训相结合。
(4)效果评估。注重培训效果转化,努力做到“三个评价”,即评师资、评课件、评效果。特别重视效果评估,通过技能大比武、评选服务标兵、演讲、情景剧比赛、案例研讨等,开展多形式的培训效果考察与评估。
5小结
在明确岗位胜任素质的基础上,找出差距,开展针对性培训,可使培训更加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效果评估更加具体化,有助于培养更多的优秀职工。如对体采科重点开展塑造健康心态、服务体系建设、人脉资源开发与利用、服务礼仪等培训;对实验室人员加强生物安全、职业暴露、采供血科技档案管理等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学课题研究专题培训等,在全体职工中进行法律、采供血新国标讲解、团队建设等培训。培训方法尽量多样化,如服务礼仪培训采用演示法,生物安全培训采用角色扮演法等。多方式评估培训效果,如塑造健康心态培训结束后组织编写职工修身理念读本,涉及做人理念、成功理念、质量理念、创新理念、责任理念、团结理念等,要求每位职工撰写读后感。服务体系建设培训要求每位职工结合岗位实际,围绕“我为采供血创优服务做了什么”等内容进行演讲。针对性的培训内容,灵活的培训手段,多样的评估方式,营造了良好的组织学习氛围,为培训效果转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刘芳兰,张明哲,杨春玲,等.行业培训是输血事业稳步发展的关键[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1,18(2):9-11.
[2]王恒瑞.如何做好血站培训管理工作[J].中国医药指南,2013,11(6): 359-360.
[3]张晓君.建立以胜任素质为核心的培训需求管理体系[J].航天工业管理,2010(2):22-24.
[4]姚凯,陈曼.基于胜任素质模型的培训系统构建[J].管理学报,2009(4):532-536.
[5]李芝山.基于岗位胜任素质模型的人力资源培训系统设计[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1,133(27):138-143.
通信作者:
余薇:江西省血液中心业务科主管技师
E-mail:ywjxbc@163.com
收稿日期:2014-04-11
关键词: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
一、智能建筑与建筑智能化系统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为平台,兼备通讯、办公、建筑设备自动化,集系统结构、服务、管理及它们之间的最优化组合,向人们提供一个高效、舒适、便利的建筑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就是在建筑(包括环境)平台上,利用系统集成技术实现的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建筑设备自动化系统(BAS)、办公自动化系统(OAS),它们与建筑环境一起构成了整个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术是现代建筑技术与通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逐渐发展和充实,它的技术基础是现代建筑技术(Architecture)、现代控制技术(Control)、计算机技术(Computer)、通讯技术(Communication)、图像显示技术(CRT),即所谓的“A+4C”技术。“A+4C”的发展,推动着智能建筑不断集成化发展的进程,并在一些现代建筑中形成一种崭新形式的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从而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的共享与综合管理,充分体现智能建筑投资合理、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目标,这也是人们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特点
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学、施工管理技术等学科知识的全面支持。同时,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首先是一项建设工程,必须科学地进行投资、效益、工期规划,并按建设总目标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但是,作为一项新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在系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行业监管方式都与传统的建筑机电系统有所不同,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间、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其它机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与土建和装饰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配合与协调。因此,在系统实施过程中,将对系统规划设计、工程施工与管理的人员在工程技术、管理经验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图)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各子系统与相关工程的配合配套情况。
建筑智能化系统系统相关工程配合表系统名称相关技术、知识配合工程配套与监管楼宇自控自控、建筑设备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电梯、装饰安保电子、电视、安防知识安装、装饰、消防报警、门禁公安技防办消防报警与广播电子、控制、消防知识安装、强电、空调、给排水、装饰消防局综合布线通信、计算机安装、装饰卫星电视接收与CATV电视土建、安装、装饰音像管理处门禁电子、自控、安防知识安装、安保、装饰背景音响音响、广播安装、装饰程控交换机通信综合布线、装饰电信电话通信综合布线电信无线直放站通信安装无线电管委会停车控制自控安装LED大屏电子、计算机安装、装饰、综合布线BMS计算机BA、消防报警、安保、综合布线等办公自动化网络计算机、管理综合布线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跨越诸多专业技术领域,在工程实施中又有许多相关工程的配合协调要求,且在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工程公司选择、施工安装、工程验收等环节上,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还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督和保证体制。现在大多数系统集成公司从属于IT行业,而设备安装公司又属于建设行业,因己方利益的驱使和行业的局限性,设计院或系统承包商在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难免犯重技术、轻效益或重设计、轻实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统功能盲目升级,增加业主投资,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规划与投资、二流施工管理、最终落成三流的系统。施工、调试期间,因设计、施工、集成、设备供应等界面划分不清,造成设计、安装、集成、设备供应各方相互扯皮,业主忙于调解,不堪重负。类似情况严重损害了用户利益,也影响了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健康发展和功效体现。因此,利用社会力量对建筑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队伍选择、施工管理、调试验收等全过程实施技术咨询与监理是确保工期、质量、减少投资的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法,这在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成功实施中已经被证明了。以下是笔者对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如何实施工程监理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性质和特点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众多单位和机构,它们有业主(或建设单位)、设备生产制造单位(设备供应商)、管线与设备安装单位(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统集成公司)、建设或设备监理机构,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职责范围,同时处理好与其它单位和机构的关系。
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是受业主委托承接监理任务的。经业主授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可代表业主对系统的规划设计、工程承包商的选择、设备选型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性能、建设工期、投资进行监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业主间关系是一种被委托与委托关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咨询和监理服务,该服务贯穿系统的整个建设过程,服务内容在委托合同中体现。
2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间关系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之所以能够担任工程监理职责是经业主授权,业主应向规划设计部门、设备供应商、安装公司、系统承包商及时通报委托与授权事项,明确那些机构和人员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工程监理的职责,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不签任何合同,监理活动是以业主与这些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机构与这些单位间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3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与建设监理间关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既有项目建设监理及其分支机构,又有建筑智能化专业监理机构。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监理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资、质量、进度为控制目标。从监理的业务看,建设监理机构通常是对一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包括土建和机电设备部分的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则仅对其中的建筑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进行监理,两种监理的内容有所覆盖,却各有侧重。因建筑智能化技术发展迅速,且愈来愈专业化,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进入施工现场,可以弥补建设监理机构、人员在专业技术、监理方式和管理经验上的不足。从实施监理时间跨度来看,建设监理通常是土建施工开始,项目整体验收结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机电设备验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的业务可从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体竣工以后一段时期。在全过程的监理中,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服务形式,有不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介入,体现出专业化监理机构特有的优势,这是一般建设监理公司所不及的。总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是一种专业化的、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对建设监理从专业技术和监理制度上的补充和完善。
四、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主要任务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阶段和任务。
1规划设计阶段
(1)帮助业主明确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总目标
(2)对系统的实现
目标、投资规模、可行性作出综合评估分析
(3)按业主要求制订系统规划书或对设计院的系统规划书作出评估分析
(4)对系统设计过程实施监理与提供技术咨询
2系统承包商选择与设备选型阶段
(1)按业主要求,制订或审核项目招标书
(2)协助业主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审核系统承包商资质、资历、工程业绩
(4)作出系统方案、设备性能价格比分析
(5)为业主商务谈判提供技术咨询
(6)审核设备供应和工程承包合同条款
3施工准备阶段
(1)审核承包商施工计划、设备供应计划
(2)审核承包商项目实施组织设计
(3)组织召开设计、安装、工程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协调会,做好技术交底
(4)科学划分设计、安装、设备供应、调试工程界面
(5)审核设计院、承包商的系统深化设计图
(6)监督完成相关系统(如消防、安保、电话等)施工报批手续
(7)审核系统调试、验收方案和相应计划
(8)审核人员培训计划
4安装施工阶段
(1)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协调各方关系和进度
(2)审核批复施工联系单、技术核定单
(3)组织系统设备到货开箱、验收、移交
(4)按施工计划实施进度控制和工作量认可
(5)协助建设监理实施设备、管线安装质量监理和隐蔽工程验收
(6)参与土建总包组织的工程例会,协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与其它工程(如机电、安装、装饰)间进度与关系。
5系统调试阶段
(1)线缆测试、单体设备性能测试监理,签署认可测试报告
(2)单项系统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超级秘书网
(3)系统联动调试监理,签署认可调试报告
(4)调试计划进度控制
(5)组织实施系统阶段验收
6系统试运行阶段
(1)组织实施系统试运行
(2)协调业主、物业、系统承包商间关系,明确职责界面
(3)审核系统技术培训资料和人员培训监理
(4)审核系统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
(5)审核与确认试运行记录
7系统验收阶段
(1)审核系统竣工资料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
(2)按设计要求、合同条款对系统性能、试运行情况进行审核
(3)分阶段、分步骤协助业主组织系统验收
(4)协助业主组织第三方测试与行业主管部门验收
(5)督促落实系统保修责任制度
(6)按工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变更记录审核系统造价决算。
新的世纪已经到来,随着城市信息化发展进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有了蓬勃发展的机遇,如何在一些投资大、技术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中实现投资、质量、进度的有效控制,对包括业主、承包商之内的各方人员都提出了极高的专业技术和工程管理知识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监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无疑是提供了一种较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
1.1可以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
传统管理模式中,因为管理范围大、任务繁,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管理运行成本高,通过电子信息化的网络传送、办公自动化、电子化处理等方式,大大提高了信息处理速度,减少了中间环节,也降低管理漏洞发生的机率。
1.2可以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向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职能转变。而电子政务可以通过信息化处理,建成统一的数据库,完善信息采集等方式,更快地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是政府实现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
1.3提高公共行政能力和运行速度
传统政务管理因为受条件制约,处理速度慢,传输渠道不畅,影响了行政管理能力与速度。电子政务则通过方便、快捷的信息处理工具,打破时间空间的制约,实现无纸化办公,畅通了部门之间的联络,节约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了行政效能。
1.4提高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网络平台为政府决策者们提供了最为全面的信息,为他们提供了最为齐全的反馈渠道,能最快地收集到民意,这就为他们作出科学准确的决策提供了条件。
1.5电子政务可以畅通民众参政议政的渠道
借助网络手段,方便民众办事、投诉、发表建议等,减少面对官员“脸难看”的机会,强化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密切党群和于群关系。
2当前发展电子政务存在的问题
2.1建设水平滞后
目前,电子政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性设施建设水平较低,包括网络系统、终端设备等开发水平不高,重复开发严重,缺乏结合地方实际的自主开发。而政府网站建设水平不高,公共服务、办公自动化、信息处理等方面协同办公程度较低,现有应用系统更新缓慢,业务流程固化,与真正实现电子政务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2.2规划标准不一
当前现行的电子政务体制缺乏统一的规划,网络设施和传输通道设置不科学,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统筹规划与协调,信息沟通难度大,造成信息渠道堵塞,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如在人事系统中,公务员工资数据库只能在本系统中公开,不能在政府系统共享。而其他政府系统中因为数据格式不同,平台不同,工资信息没有与人事系统统一规划协调,数据不同步,这样就造成公务员调动时,工资相应变动手续繁琐。
2.3服务功能单调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目前政府在建设电子政务时,更多利用在政府办公自动化、政策指令传达、政府信息等内部管理上,电子政务的功能仅体现在政府的办公管理和工作效率上。但在面向广大群众实现公共服务的功能上,却不能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功能。如咨询服务、网上诉求、网络办事、信息分享等方面,没有给广大群众带来根本的转变,“管理型”角色转变不明显。
2.4技术人才短缺
由于信息技术起步太晚,信息技术教育普及不广,造成政府工作人员掌握信息技术能力不强,特别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政务的复合型人才数量不足,直接制约当前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而在信息技术行业高素质人才,却可能因职务、工资等原因,不愿意在政府部门就职,从另一方面也造成懂电子信息技术人员的欠缺。在政府职能中,没有专门信息技术单位,没有专业的信息技术维护人员,单位中电脑出了问题,基本上是依赖外来人员的维修,可见电子信息技术人才的短缺。
2.5安全问题严重
电子政务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安全成为当前政府信息化中的关键问题。我们在电子政务使用过程中,过多依靠大量的国外技术和产品,信息安全方面问题严重。在日常维护方面,杀毒软件、检测设备、防火墙安装不齐全,甚至有的地方连基本杀毒软件都不安装,或者就是系统数据备份不及时,当网站受到攻击时,轻易中毒,造成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或泄漏。另外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高造成面对信息安全问题时,应对不力,反应不快,防护水平低下。
3推进电子政务发展的对策
3.1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政府要加大对电子政务建设的投入,在通信系统、宽带业务、信号性能上加大研发力度,提高开发具有较高适用性和易用性的业务应用系统的能力。要加强部门统一筹划协调,避免设备和软件的重复采购,使网络设备和传输渠道分配更加合理,促进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增强政府网站的互动性。要提高政府部门网站内容的信息量和更新速度,在办公自动化、决策支撑、应急指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
3.2扩大电子政务服务范围
针对当前电子政务重管理、轻服务现象,要多管齐下,扩大电子政务服务范围,体现电子政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要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电子政务要通过自动化办公、信息数据收集与处理、信息与反馈、网络办公等功能,实现政府职能全面转变。要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网络普及程度,满足弱势群体对信息技术的需求,为广大民众提供快捷便利的上网平台,解决“信息鸿沟”问题。使他们能够通过信息渠道了解并反馈信息,从而得到更满意的服务。
3.3以行政手段促进电子政务建设
一方面是从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评估、审批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体制,实现电子政务建设的统一性,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采取考核手段,来促进电子政务的建设。把电子政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内容,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使电子政务建设与部门的业绩、奖金、效能挂钩,促使各部门加大力度,完善网站建设,提高网络安全,加强信息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从而促进电子政务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作用。
3.4着力解决好信息安全问题
必须重视网络和信息安全,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应尽快提高信息产品的自主化水平,减少对外国技术的依赖。从部门层面来看,要加强网络防范意识,建立计算机安全机制,要实现防火墙、杀毒软件设备、杀毒软件安装“三位一体”化,特别是内网电脑上,严格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责任到位,确保政府信息不泄密。从工作人员层面看,要加强安全意识,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维护能力,尽力确保电子政务安全。
3.5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要加大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如建立信息化培训制度,将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纳入政府工作人员考核体系,采取必要的奖惩措施;编制电子政务培训大纲,编写一批高质量、实用的电子政务培训教材;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的教育资源开展电子政务知识和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培训;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使广大公务员尽快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应用技能,掌握上网、收发电子邮件、日常办公、英文翻译、搜索引擎、网络安全、提高计算机性能、播放多媒体文件等信息技术应用技能。
(一)基本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政府财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应急队伍组织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二)建设目标。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建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应急队伍体系。即到年底,建成市、县、乡三级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矿山)、气象和地质灾害、公共卫生、水上搜救、公用事业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农业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员等重点领域的专业应急队伍得到全面加强,重点企业单独建立或联合建立相应行业和领域的专项应急队伍,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重点和任务要求
(一)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市、县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分别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集公安、安监、卫生、民政、交通、环保、质监、建设、气象、地震、民防及驻军、武警等优势专业力量,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协助有关专业应急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乡镇(街道)要整合现有力量,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消防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下,发挥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就近优势,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主要是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转移安置人员、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3.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及各县(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建。集开发区(工业园区)公安、消防、环保、建设等专业部门人员、重点企业及单位技术人员和基干民兵,建立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任务。
(二)建立健全专业应急队伍体系
在全面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规划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专业应急队伍,具体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牵头负责组建。特别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以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防汛抗旱队伍。市、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牵头负责,组织水利、农业、国土、气象、交通、环保、卫生、水文等部门人员,以及基层民兵、预备役人员、水利技术人员、村(居)民等人员参加,针对水旱灾害常发地区和重点流域,组建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要地段的村(居)委会,组织本地村(居)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居)抗旱防汛队伍。对水库河道以及洪灾易发地段,县、乡、村防汛抗旱队伍,要做好汛期的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并加强平时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隐患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培训演练,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市、县(区)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公安消防、经信、质监、交通、环保、卫生等部门人员,以及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专业人员参加,组建危险化学品(矿山)市、县两级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大型矿山、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3.气象、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气象、国土资源部门分别牵头负责,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组织灾害隐患点排查,划分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4.卫生应急队伍。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根据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市、县、乡三级卫生应急队伍,完善专家库,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核与辐射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市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
5.水上搜救队伍。市、县(区)交通海事部门牵头负责,整合水上搜救应急资源,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海洋渔业、卫生、环保、气象等部门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组建市、县两级水上搜救队伍。水上搜救队伍在当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水上搜救活动。在船舶、设施、航空器及其人员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活动,发生或可能发生人员遇险、水域污染等突发事件时,搜寻救助遇险人员,控制、减轻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市、县(区)政府各主管部门协调辖区相关运营单位设计、施工、维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组建市、县两级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经信部门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组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负责组织供电公司、供热公司组建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和城市供热保障应急队伍;水利部门负责协调环保、卫生、自来水公司等组建城市供水保障应急队伍;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运营企业组建城市排水保障应急队伍、天然气供应和管道泄漏应急队伍;交通部门负责组建城市交通保障应急队伍;城管(环卫)部门负责组建市容环境保障应急队伍。8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各负其责,必要时联合行动,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任务。
7.森林消防队伍。市、县(区)林业部门牵头负责,针对森林防火任务重的地区、林(农)场、森林风景区等,组织辖区乡镇、村(居)委会、林(农)场干部职工,组建市、县(区)、有关乡镇及重点林(农)场森林消防队伍,并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森林消防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森林火灾的隐患排查、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工作,配合开展扑灭火和组织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8.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畜牧兽医、海洋渔业、卫生、公安、工商、质监、林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组建市、县两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畜禽、野生动物、水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9.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市、县(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气象、水利、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建突发性重大低温冻害、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应急队伍。要加强基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做好防治药械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10.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依托现有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村(居)委会干部、基干民兵、应急志愿者等组建突发事件信息员队伍。信息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参与隐患排查整改、预案制订、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建设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合理确定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数量和规模,明确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队伍资质认定管理,保持队伍相对稳定,提高队伍应急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大对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应急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公安、国土、交通、建设、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民政、卫生、安监、海洋渔业、气象、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专业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县(区)工业园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及县(区)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县(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新区、市科教创业园区应急队伍和市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要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与装备建设。各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拓宽应急救援队伍经费渠道。危险化学品(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工业集中的地方,当地政府应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库,按标准配置专业器械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重点配备抢险救援特种器材设施,提升应急装备水平。严格装备管理维护制度,保证装备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大型专用设备统筹调用征用机制,实现应急资源共享。各企事业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装备建设,满足应急需要。
一、总体目标
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底,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乡镇(区)、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队伍的学习、培训、演练、管理制度,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原则
(一)整合资源,分级负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队伍资源,合理划分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的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坚持立足实际,针对常发的、影响较大的灾种,确定队伍建设,先急后缓,兼顾县、乡镇两级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县乡两级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依靠公众力量,充分发挥乡镇(区)、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提高应急队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内容和标准
1、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公安局牵头,以县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和民兵等力量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建立200人左右“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指令要求,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公共安全维护、消防等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我县实际,目前暂由县直有关部门牵头组建15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相关牵头单位内部力量组成,并依托下属单位或相关企事业单位力量组建。
县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务部门牵头组建,依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等,组建100人左右的防汛抗旱专业队伍。主要负责水旱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县防汛抗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人员安全转移和干旱紧急情况下应急供水等,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
县气象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气象部门牵头组建,要依托人工增雨、防雹、防雷等气象灾害专业技术力量,并会同县民政部门组织乡镇(区)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民政信息员、气象灾害危险区域防御责任人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40人左右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承担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组织群众转移和避险,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县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建,聘请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等相关领域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地质灾害危险点防灾责任人、乡镇(区)有关人员等,组建30人左右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趋势分析,指导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县林业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林业部门牵头,充分发挥林业系统站所企事业单位、民兵、基层干部群众等力量作用,组建40人左右的林业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以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重大林业生态破坏、林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林区社会治安突发的应对。
县防震抗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由县地震部门牵头,聘请地震专业技术人员,依托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力量,组建100人左右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任务是开展地震监测会商,宣传应急避险知识,上报地震灾情等信息,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要建立与驻县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的协同机制,并加强区域性应急联动,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县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企业具体负责组建,人数100人左右,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要依法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除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外,还要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矿山、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要组织应急队伍积极参加社会化应急救援。
县环境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环保部门牵头组建,要组织环境监察、监测机构专业力量和相关单位人员,组建50人左右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应急救援。县环境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开展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等重点领域环境监控,开展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及污染隐患调查,对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现场进行即时监测,确定危险污染物质的成分浓度及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事故应急处置的建议方案,对事故原因、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参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县水上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务局牵头组建,依托现有的南、中、北3支溺水救援队伍,人数15人左右,主要负责水上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的应急救援,开展水上搜救、打捞等应急处置工作。县水上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充实装备,不断加强日常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县电力抢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供电局牵头组建,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组建60人重要的电力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电力设施运行维护、应急抢修等任务。加强专业应急装备、交通工具配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区域性联合应急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县通信保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电信局、移动分公司和联通分公司、安广网络分公司依托专业力量组建,人数80人左右,主要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设施损毁事故的应急抢修。要加强区域性应急通信合作,增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县特种设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质监局牵头组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人数15人左右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承担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平时要积极开展或协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出现特种设备事故时,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市政设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建设部门牵头,县市容管理配合组建,市政、供水、排水、燃气、市政公用事业运营单位,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懂技术和有救援经验的职工,分别组建40人左右的各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要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设备,提高应急抢修保障能力。
县道路抢通和运输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路局配合组建,组织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养护管理部门、路政部门、公路养护工程企业等,组建60人左右的道路抢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重要干道损毁的抢修和各类突发事件需队伍调运、群众疏散、物资调运时的运力保障。县交通局要充分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依托重点客、货运输企业组建运输保障应急队伍,完善应急运输车辆储备管理机制和征用补偿机制,提高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
县卫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组建,人数80人左右的县卫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县卫生局要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县重大动植物疫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畜牧水产局牵头,县农委、公安、林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配合组建,人数60人左右的县重大动植物疫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动物疫情和生物灾害的应对,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县畜牧水产局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以上每支应急救援队伍人数,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充,并由组建单位配备各种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各乡镇(区)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需要,参照县级专业队建设模式,整合、组建相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3、应急志愿者救援队伍。由团县委牵头组建,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在社区、企业、学校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各乡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组织。要采取有效方式,积极鼓励应急志愿者队伍投身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等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
(二)乡镇(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1、乡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区)要整合镇村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各类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3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各类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等方面,乡镇(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要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
2、乡镇(区)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乡镇(区)要依托镇直有关单位和村委会、社居委等组织,组建1支人数不少于20人的志愿者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三)村(居)委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村(居)委会应根据本地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1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救援队,并根据财力,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1支由企业员工组成的、人数不少于员工总人数10%的专(兼)职综合应急队伍;规模以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标准由企业自定。并由建队企业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县经委负责督促落实。
(五)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建1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
四、健全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管理体制和保障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队伍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综合性应急队伍和专业性应急队伍建设,具备一定数量和规模,确保本区域、本系统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需要。县公安、国土、农业、水利、建设、卫生、交通、林业、气象、安监、环保、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方案,采取切实有力的具体措施,积极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二)完善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集结到位,在县突发事件总指挥部和15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各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乡镇(区)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关应急预案,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的社会化程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各相关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组织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应急志愿者组建单位要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志愿者队伍建设给予适当人、财、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