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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珍贵知识和技能的世代相传,从重要性方面而论,这种传承不亚于技能和知识本身。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艺人有很好的技能而且能够创造璀璨的产品,却没有徒弟继承,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要保护某种非物质文化,寻找能够学习从事这种非物质文化技能的人远比尊崇艺术家并为他的手艺寻找市场重要。
再者,文化遗产是某个群体或社团所共享的财产,而不是一个可以允许某个中间商给它贴上商标或品牌,在某种文化层面上牟利的“传统”产品。如果文化遗产被转化成一种品牌形象,那么,它就难以再与拥有这个文化遗产的社区的需求和利益去产生有效的互动,也无法再以任何的方式被不断地被再创造下去。
耍弄清楚被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范围,最好的办法也许就是去查一下一个国家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的要求提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了便于与中国比较,我们来看―下我的祖国苏格兰所提供的某些项目。苏格兰的人口比济南要少,却居住着众多的少数民族。
在被称之为传统手工艺的目录中,有“Harris Tweed”粗花呢纺织和干石堤(dry stone dyking)两种传统工艺。“Harris Tweed”基本上是一种家庭作坊产业。纺织工人在自己的家里用传统的手动织机织布,生产的产品销往全球,从而谋取高额利润。在苏格兰西北部的Harris岛上的一小部分与世隔绝的村落群体里,这种工艺通常是以家长教给子女的方式,在纺织工人中是世代师徒相传继承下来的。织机是就地取材做成的,纺织粗花呢所用的羊毛也是用传统的方式从当地的绵羊身上剪下的。干石堤是用田地里捡来的没有加工过的石头垒成的墙,石头和石头之间不用任何砂浆粘附。全国各地,这种墙到处可见,有些已经服务过当地几代人了。学习砌这种干石堤的惟一办法就是跟着一个真正懂得石头,并知道如何把各种不同形状的石头粘合在一起的人去做这个工作。有经验的干石堤工人经常周游全国去教授他们的技术,因为干石堤造价低廉,而且格外环保。就此,我们可以看到两种迥异的技能和他们的不同的产物不但对其所在国家的文化做了贡献,而且有益于当地的经济和环境。
我们还可以看―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类别中的例子。在苏格兰东北海岸的3个渔村里,有―种被称为“禁酒风笛漫步”(Temperance Flute Walk)的传统。每年岁末的时候,当地人在一个吹风笛和敲鼓的乐队的带领下,要围着每个村庄游行或“漫步”。游行“禁酒”的目的是鼓励渔民要放弃在冬季假日里经常酗酒的恶习。这个习俗虽然局限在个很小的社区内,但是已经被遵循流传了至少200年。
相形之下,格拉斯哥市的凯尔特音乐节(Celtic Connections)则已经发展成为了所有凯尔特民族(爱尔兰、苏格兰、威尔士、柯尼斯、布雷顿)音乐人和散落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的凯尔特人的重大国际节日。利用这个节日,他们聚集在一起,共享和交流如何保持和丰富凯尔特传统音乐。2008年,大约有12万人参加了在格拉斯哥市区9个地方举办的活动,并吸引了全世界数百名音乐家来到格拉斯哥。此外,音乐节的“教育项目”吸引了数千的孩子参加免费的早司音乐会,从而让他们体验了凯尔特音乐的风格。同时,通过举办“年轻传统和大师与学徒”等系列音乐会,凯尔特音乐节在培养新的音乐天才方面扮演了个很重要的角色。在完成保护非物质音乐遗产任务的同时,凯尔特音乐节也为格拉斯哥和整个苏格兰的经济做出了贡献。组织音乐节本身不是为了牟利。但是,对2007年音乐节的个调查表明,对音乐节每投入1英镑,从被吸引到音乐节的游人身上就能收回30英镑。
然而,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为了金钱和利润,而是为了表达对拥有这些遗产的社区的尊重。在苏格兰有一个很大的华人社区。苏格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中的两项内容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在“节日”(Festivals)的类别中,我们可以找到1万多名居住在格拉斯哥、爱丁堡以及整个苏格兰的中国人庆祝的“中国新年”。在更大的一些的城市里,春节期间,不仅仅有中国背景的人庆祝节日,而且还要举办所有种族的人都欣赏的中国文化展。
与此类似的是,以赛事的名义,龙舟赛成为了社区之间沟通桥梁。最近,苏格兰的华人组织了4艘龙舟进行比赛,通过这种方式为堤塞区华人小区中心和邓迪中文学校募集资金。
关键词:数字化,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微电影
一、数字化传播概况
数字化传播形式,范围广内容丰富,即为通过媒体方式进行文字、图像、音乐、影像等组合的传播。例如新媒体、短视频、直播、AR技术、纪录片、微电影等。纪录片作为数字化传播的常用手段,具有思路简单清晰,纪实的特点。现代纪录片传播就是把传统风格的事物“消化”,用风格平实的剪辑风格去阐述剧情,有节奏,有风格,有思想地介绍人们所遗忘的历史文化和历史故事。中国纪录片前后经历了一百多年的电影发展简史历程(图-1)。从最早1905年的由中国人拍摄的《定军山》纪录片《到农村去》,再到1983年《话说长江》发展到中期的中国人民反抗压迫的纪录片《农奴》一直延续到1991年《望长城》和《沙与海》,为中国文化纪录片影视产业新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真正地使文化类别纪录片产业融入了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纪录片艺术表现真实作为创作本质,并以专业的制作方式对素材的加工和运用,进行艺术展示。所以不难看出纪录片是以真实故事作为拍摄核心。新媒体本身应该是被称为一个数字化的新媒体。清华大学的熊澄宇的张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就是微电影(microfilm),即微型影视电影,又称小型微影。微电影的“微”和纪录片的“实”非常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记录和传播,由此可知,微电影和记录片作为优秀的传播媒介,能达到极好的成效和功能。
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
1.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特色。但在继承和传播上仍存在问题:从宣传上来讲,人们对于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不足,没有推广导致关注度不够。例如桂林市兴安县的华江瑶族刺绣,它的宣传方式还停留在口口相传,以及较少新闻的报道,没有数字化的影像来作为非遗传播的杠杆,传统文化正在不断地丢失。从文化上来讲,传承人的缺乏,以及非遗文化受到现代文化的不断冲击是文化缺失的主要原因。以川县阳氏石雕技艺传承人为例,这种延续了四百多年的家族式非遗,因为石雕工作辛苦且粉尘较大,没有年轻人愿意拜师学艺。从阻碍上来讲,没有广泛的群众的参与,没有国家的大力扶持,自身魅力不够大,并缺乏文化的保护机制。例如国家级的广西非遗“桂剧”,全靠着十余名七旬以上的老人来进行表演,服装、道具妆容全部都由老人们自己负责,“桂剧”作为广西非遗的地方特色剧种濒临灭亡。总而言之,数字化形式传播方法面对宣传问题、文化问题以及阻碍问题时,使用微电影的记录传播方法是有效的处理方式,不单单体现在微电影作为媒介的优秀记录功能,更是以其易于传播,通俗易懂的特点来面对大众。
2.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调查
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化形式的传播过程中,需要进行何种方式的数字化形式传播也是需要进行数据调查的,针对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受到青少年或大学生的关注较少,多数人说不上几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手工技艺。对此进行了市场调研,其中调查对象以18-25岁的100名年轻人展开。分析调查数据图表(图-2)发现大多数年轻人更喜爱喜欢数字化的形式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例如网络、小视频、微电影、纪录片等形式进行学习,大多数年轻人更希望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微电影形式来获得更好的学习和观看体验,以微电影或者纪录片的形式所纪录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能更好的用数字化的形式进行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并且更能被年轻群体所接受,因此在数字化传播形式上,选择微电影或纪录片的传播方式更适合非遗的实际需求或应用。
3.广西非遗微电影案例分析
以《侗听》微电影为例,这部微电影以侗族大歌为主题,将其作为核心进行介绍,通过视频风格,传统音乐,镜头语言,丰富的文案和当地人民实际演唱的活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潘萨银花的采访,对她以歌声对侗族大歌传承的故事的进行概述,讲述她为一千多个学生教唱侗族大歌的故事,侗族人民唱歌作为他们生活的一种方式,以声音模仿大自然,以侗族大歌人数众多来表达震撼的感觉,以侗族小歌歌唱年轻男女谈情说爱,并有相思情歌、麻雀歌、蝉之歌作为代表等两三百首歌,将侗族大歌的音乐,故事情节,人文情怀分析,用较少的时间来展现民族的文化风采。通过分析这部《侗听》微电影,得出非遗微电影制作的大致流程图(图-3),通过对其流程进行梳理,分析其重要特点。①非遗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研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在剧本创作,分镜头绘制以及拍摄计划传承人访谈等都需要在前期的调研工作中完成,非遗的田野考察更需要一些较为特殊的资料,例如:家族故事,民族特色语言,祖上传说等一些区别于传统调研的资料。针对不同非遗类型所做出的前期准备,非遗的类型多种多样,针对这些不同的非遗来进行的拍摄方法及所运用的拍摄手法,声音语言及画面感的颜调等,都有一定的差异性。②非遗拍摄:非遗的拍摄是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进行的步骤,在确定剧本、分镜头拍摄计划之后完成的重要步骤,在非遗的拍摄中基本包含五个类别:人、景色、物体、声音和饮食。非遗的纪录片中选取主要拍摄对象,并根据其原有特征来使用不同的拍摄手法进行拍摄,例如侗族大歌,该非遗对象最主要的部分即为人和声音,在针对人物以及声音类别的对象拍摄时,人物的面部特征,嘴唇,神态,或以故事性为主题通过声音引出人物,引出故事的发放往往多被采用于纪录该形式的方法,对不同非遗对象使用最表现其特征的拍摄手法以及镜头语言能使成片效果更加丰富。③声音语言:声音语言也是非遗纪录片中十分重要的一环,一般我们将声音分为三个部分:原始音频、配音音频、配乐音频。原始音频的使用在特定场合下所纪录的声音能够极大的还原其真实性,并引人入胜,例如歌声,乐器声和人声,自然声和特定场景下进行活动的声音。配音音频一般为专业配音员进行配音或拍摄人物的画外音及旁白。配乐的选择则直接决定视频整体质量的高低,“合适的配乐”将更能凸显视频风格及沉浸感,例如年味为主题的纪录片对接为喜庆欢快的配乐,制作工艺类通常是较有节奏感配乐,而故事性纪录片配乐好比循序渐进的配乐。配乐音频还包含拟音师所作出的音频,模仿视频中所需要的特定声音等,对声音语言的掌握将抓住观众的听觉感受,丰富听的“美感”。④视频调色:画面的颜色将直接影响到观众对于视频的最直接的感受,眼睛是最主要的用于感知外在颜色变化的器官,非遗记录片的调色也将最直接的影响观众的观看体验。对于画面的颜色最基本的区分即为暖色和冷色两个色调,暖色多用于饮食文化、室外晴天等,冷色多用于室内、冬天、金属等,对画面协调而不同的冷暖变化,将提高画面的丰富程度,也是提升画面质感和补充画面效果的重要手段。这部微电影使观众在短时间内对侗族大歌这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基本概念,且让侗族大歌在《侗听》这部微电影的情感表达得到发挥,让微电影中的传播优势能得以体现,这也是适应时展所需要的表达。(1)微电影流程案例应用以《中山国青铜器》这部微电影为例进行流程分析,使用非遗为电影的制作流程图为拍摄方法进行梳理,首先前往非遗调研,确定拍摄对象,后进行微电影的剧本创作,准备拍摄设备、资金、摄制组、拍摄计划并确定该非遗微电影的拍摄地点,并进行实地考察。在中期拍摄期间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体内容的拍摄,在《中山国青铜器》微电影中,突出表现为非遗传统制作技艺具体流程,并拍摄成片中所需的空镜头,根据非遗文化的梳理具体组成微电影的大致顺序。在后期剪辑中最先进行拍摄素材的整理,对素材按照剧本需要的风格进行剪辑,并对音频进行处理,例如;配音(低沉),背景音乐(传统),音效(环境声:蝉鸣鸟叫)等,最后进行字幕制作和非遗微电影成片的调色。(2)案例的一致性分析在个人微电影《中山国青铜器》的拍摄过程中有与《侗听》非遗微电影中有较多相似的流程,详细分析如下:①拍摄方法,在拍摄方法的选择上,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人物类特写,以及面部表情刻画,分别体现在《侗听》中老者在进行歌唱时,对老者详细进行了歌唱表情的刻画,歌唱欢快歌曲、悲伤歌曲、劳作类歌曲等,不同歌曲在老者进行歌唱时的面部表情被刻画下来,表现在镜头内。体现在《中山国青铜器》这部为电影中的则是传承人认真对待青铜器具花纹的刻画,在详细刻画的过程中,汗滴流下,将此画面表现为工艺的繁琐、困难及人物神态刻画。人物神态的特写拍摄都是能重要体现人的美感,认真的态度,通过画面展现人物的喜怒哀乐,流泪、流汗等,这些丰富的表情都能触动观众内心,并提升画面效果。②故事性记录,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故事性记录的方法,从《侗听》微电影中通过侗族歌声引出故事,从一位老者的身上不断作出故事的体现,并穿插以访谈、歌声、故事,通过故事性记录的方法不仅贯穿整部微电影,也让视频变得更加整体,有故事,有看点。在《中山国青铜器》则体现为从历史中引出故事,中山国青铜器由位于赵国和燕国之间,后迁都灵寿。一句话引出之后的传承人故事,两部微电影都使用了故事性记录的方法,并分别由传承人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也是微电影中较为重要且具有说服性的方法。③传承人访谈,两部微定影中出现了传承人访谈的较多镜头,传承人访谈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仅体现在影片的效果上,通过解说词和旁白进行故事性说明或旁白说明都不具备说服性,而由传承人本人访谈过后,能得到其从业多年的心得体会,而不同于普通剧本和解说词,其具有一定的人物色彩和特殊意义。(3)镜头应用镜头的应用作为视频类中最基本的操作方法,能体现出高水准与低水准的区别,因此拍摄镜头的语言也是拍摄技巧的重要方法,在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根据不同的拍摄主题则选择不同的景别和镜头,长镜头、短镜头、空镜头都是最为基本的拍摄方法,特写镜头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拍摄中的重中之重,例如,通过拍摄特写镜头来展示其工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这里以《中山国青铜器》中的特写镜头举例(图-4),特写镜头也包含与人物特写等,增强其细节体现,不仅将细节放大,也增强了非遗的传统魅力。
结语
摘 要:当今世界,文化的作用日益突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被誉为“人类精神的家园”。面对现代文化商品化的巨大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从文化资源到文化产品的转化过程中,其原生态与本真性受到一定冲击。文章通过分析作为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商品各自的特性,发现其均需要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走传承与发展并行的新路,以促进文化创新和多元发展,从而实现维护国家文化和文化安全的战略需要。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文化商品;社会责任
“十”政府报告中指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要“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冯骥才先生认为,“文化直接关联民族的性格、精神、意识、思想、言语和气质。抽出文化这根神经,一个民族将成为植物人。”①尤其在当今世界,文化的力量更加不容小觑。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与失真化
(一)作为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文化产业日益成为我国当今和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文化遗产资源也随之获得了更加深入且全面的挖掘与开发。文化遗产资源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全部的文化积淀之所在,同时也是解释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显示文化个性的依据,是一个民族和国家自尊和自信的精神归宿。它是一个民族进步与发展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源头活水。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中华五千年文明沃土中滋生繁衍的本土文化,是人民智慧的结晶,它延续古今,传播中外,其涉及的民生、民俗、民习、民艺等文化形态,启示着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脉络,蕴涵着民族情怀和质朴豁达的审美观念。
各地文化精神之不同,究其根源,最先还是由于自然环境之区别,而影响其生活方式,再由生活方式影响到文化精神。②原生态体现自然的形态与生态特征,是民间的乡土环境、人文历史、民族风俗融为一体的多元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表达了本地域、本民族的纯真感情,这些反映和美化自己生活的民间文化,经过历代相传,集中了无数劳动者的智慧和创造,有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研读前辈学术成果,在马克思等思想家、艺术史家的论著中早已多次阐释出:进化观念至少对于艺术发展的历史是不适用的。并非越是新出现的,就总是越科学的,也并非现在的总是优于过去的。此外,这种社会进化论中所隐含的话语霸权对于艺术的保护发展是极为有害的,历史上的前车之鉴已足以令我们警醒,对此洛秦也做出了确切的描述:“社会进化论不以空间上的文化差异为概念,而是以时间上的先进或落后为标准的结果是以‘帮助’、‘扶贫’的慈善面孔来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毁坏他人的社会运作,中断他人的文化延伸。”③总之,从学理的层面而言,传统的一元制的评价体系缺乏存在的合理性。多元的艺术存在需要多元的评价机制。与多元的评价标准相伴随的,应是多元的生存方式。就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它的生存方式就是原生态,即在其生活环境中的自然发生、发展、传承。
(二)文化商品化过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真化
其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物化形态的文化商品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真化。虽然其商品化有助于传统文化遗产的传播,但在现代商业社会,破坏文化遗产的商品化行为却相当普遍和严重。为了利益,商人可能会对文化遗产断章取义或者任加演绎,让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从而打破了传统文化遗产的完整内涵。经过无度演绎,甚至篡改,文化遗产的真实内涵遭到破坏,后人很难再享受到原汁原味的文化遗产。如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苗族民间传统刺绣工艺――苗绣就面临着商品化带来的危机。不同于四大名绣花鸟虫鱼一类的图案,苗绣更侧重展现天地、祖宗、人类、生灵、图腾等,是苗族人生命观、宇宙观的体现。但是近期市场上竟然出现富贵牡丹、龙凤呈祥等图案的苗绣。这种迎合旅游需要赶制的苗绣不仅做工粗糙且缺少文化内涵,更重要的是,商品化会使苗人失去刺绣时那份对祖先、对神灵顶礼膜拜的心境,将刺绣的性质变为赶活儿。
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变为行为形态的文化商品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失真化。以舞台表演为例,一些学者经常批评认为舞台表演丧失了文化的原真性,特别是在一些人工模拟的民俗村里,缺乏实地背景的依托,完全通过舞台艺术和民族妆扮来展演民族文化。对于表演者来说,会产生对自身文化的轻视,似乎本民族传承已久,被祖辈、父辈极为珍视的传统,只是愉悦大众、供游人逗乐的休闲形式,当他回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情境时,原有的神圣感和作为民族认同的情感会逐渐削弱甚至消失。近年来兴起的实景舞台剧虽然有了实地背景的依托,同样也存在为了迎合游客的需要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真性流失的问题。民俗文化实际上已经沦为一种仪式的展演,失去了民俗生活所具有的历史感与当下性。
二、文化商品的意识形态性与公共责任性
(一)文化商品的意识形态性
文化商品既具有可供交换的商品属性,又具有文化的意识形态性,这就构成了文化商品的双重属性。这两个方面的属性完整地统一在一个对象上,须臾不可分离。它的文化成分,才是真正属于文化商品的本质属性。文化商品之所以是文化商品,就在于它的使用价值的文化性和意识形态性。④如果仅仅把文化产业看成是经济领域里的一个产业部门,就不可避免地片面强调文化产业的产业功能,从而损害了文化产业的文化功能的发挥。⑤
(二)文化商品的公共责任性
由于我国文化产业市场还尚未为消费者充分提供高品质、多种类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因此公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还未得到充分发掘和满足。“根据国际经验,当一国一地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时,文化消费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以此推测当前中国文化消费总量,应当已经达到4万亿元。事实上,在中国人均产值超过3000美元的2007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仅仅有0.6283万亿元,人均文化消费为476.73元;到2011年,全国城乡文化消费总量也只有1.0126万亿元,人均文化消费为753.36元。即便以2011年来衡量,其间差距约达3万亿元。”
面对如此广阔的文化消费蓝海市场,有学者认为: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是以经济效益优先的产业,它和以社会效益优先的事业不同。更有众多文化生产者只注重“产业”而忽略“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可见两者均未意识到文化商品具有其自身的公共责任性。
文化商品就像粮食、空气与水一样,是人们须臾所不可离开的物品,成为人类社会共有的、须臾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而一切为了人生产的物品都有它的公共责任。只要这种物品是提供给人们消费的,无论这种消费是物质消费还是精神消费,它都必须是有益于、有助于人的生存、发展,并且是健康的生存与发展的。因此,凡是有害于人类社会这一整体性消费需求的物品都将在被禁止之列,而不论这一物品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⑥文化商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文化商品对消费者及社会在观念层面会产生长久的、深刻的影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符号引入产业化,在为文化产品增加附加的符号价值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宣传、发展和保护这些文化符号,文化产业的生产模式,如果运用得当,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生命力,从而达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标。
三、原真性保护的重大意义
综上所述,作为文化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与文化商品的公共责任性均要求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过程中应注意对其原真性的保护。
中国是首屈一指的文明古国,有着异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点燃文化发展的动力,需要我们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发挥它传承民族文化精神所起的重要作用,具体而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有以下两大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保护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性和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今天,我们的传统文化和多样文化普遍面临着危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传统文化和多样文化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的性质、功能和形态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或不复存在,文化的标准化发展趋势导致了对文化个性的压制和对文化多样性的破坏,传统文化和多样文化逐渐丧失生存基础并走向消亡。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家族亲缘关系或师徒关系得到传承的,但传承的范围有限,扩散面窄,传承的速度慢,传承实效性差,所以一旦出现某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接班人断档,这个项目就有可能失传或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这些特点加剧了传统文化的生存危机。我们要采取一切积极措施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防止人为破坏,正确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开发与利用的关系,保护好中华文化的丰富多样性。
(二)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文化创新和文化发展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类社会的文化创新和文化发展。文化创新是文化发展的生命之源,而文化遗产又是文化创新的源泉。文化创新的内涵十分丰富,包括文化思想和文化观念、内容和形式、体制和机制、领导方式、管理模式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在这些方面促进各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创新。我们对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质是一种创造性的转化,就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所具有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来改造、更新传统文化,使之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在自我超越中获得新的生命力。为了中华文化的发展,为了在世界多元文化格局中保持中华文化的竞争力,为了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我们必须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创造性转化。
四、结语
历史上,殖民主义者要消灭一个民族或国家,除了用炮火征服外,更有效的是消灭这个民族的文化,特别是民间文化。因为民间文化具有相对的传承性、乡土性和自足性,是民族精神的表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举措,对民族文化的繁荣与复兴具有重要意义。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敏锐地看到了文化因素在塑造全球政治格局中的核心作用,国家文化安全问题随着软力量理论的提出而进入到国家安全战略的层面。对一个国家而言,文化可以创造生产力,提竞争力力,增强吸引力,形成凝聚力,文化建设事关立国之本,治国之道、兴国之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于中国崛起问题的研究表明,中国的崛起在最终意义上应当是文化的崛起,是中华文明的复兴。中国历史上的崛起都是和平崛起,主要是通过文化的融合和辐射,这已经成为中国国家战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⑦
在当代社会,人类文明和文化的发展与传播,已经到了不能脱离文化产业这样的具体的文化存在方式去抽象地谈论文化繁荣与发展的历史新阶段。由于文化产业应成为人类社会把握时机的一种全新的力量和形式,因此,这就决定了发展文化产业并不是一般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是对一种战略资源的掌握,是一种对于新的文化存在主导权的控制,由于这种控制的结果将直接决定一种文化在全球化背景的前途和命运,借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开发文化产业,用这样具体的现代文化传媒形态和系统来实现国家文化安全意义,同时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使传统文化的振奋精神和高尚品格支撑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这既是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国家维护国家文化和文化安全的必不可少的战略需求和战略选择。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注解:
① 冯骥才:《冯骥才自选集》,河南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序言。
② 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5页。
③ 陈宗花:《浅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标准问题的反思》,《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5期。
④ 胡惠林、李康化:《文化经济学》,书海出版社、山西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页。
⑤ 胡惠林:《论文化产业的公共责任》,《社会科学》2009年第10期。
一、必须是在保护文化生态、尊故融新理念指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1.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保护文化生态理念指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物多样性就是地球上所有的生物――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综合体。它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组成部分或称之为三个层次。生态系统是生物与其所生存环境构成的综合体。所有物种都是各种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每一物种都在维持着其所在的生态系统,同时又依赖着这一生态系统以延续其生存。生态系统的类型很多,但是所有生态系统都保持着各自的生态过程。不论是对一个小的生态系统而言或是全球范围来看,这些生态过程对于所有的生物的存在、进化和持续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生物多样性也可以说是地球上所有生物物种、各个物种所拥有的基因和由各种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生态系统,以及它们的生态过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的概括。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立以后,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和弘扬文化的多样性。2001年,它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宣言》。在《文化多样性宣言》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里,文化的多样性都被比喻成生物的多样性。因为人类的文化创造和遗存,就好像人类的基因,包含了过去世代累积的信息和发展的可能性。文化如同一种生态环境,在这种生态环境中繁衍、生长了不同的民间文化之树和民间文化果实,民艺也正是这种生态环境的产物,但是,如果仅仅局限于对文化产品的研究显然是冷落了传统文化的底蕴和内在生命力。如果文化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文化也就会凋零、失落或者畸形发展,即使新文化也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正是文化的生态性。我们所关注的“文化生态”不仅是那些以保护环境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或这些作品所反映的与大自然的关系,或是描述一种文化现象,而是从自然生态与人的关系、文化与人的关系入手,去关注那些已经或正在被社会丢弃的人类文明,那些与自然、与人类和谐相处的文化生态,并侧重于以手工文化和民艺为重点内容。文化生态,包括有形的文化资产与无形的文化资源,涵盖着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文化与民众生活方式之间关系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审美境界等相关的文化存在。
2.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尊故融新理念指导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保持其活态性。活态性怎么才能保持呢?只有靠传承。传承有两个要点:一是继承,二是发展。而继承和发展的前提就是“尊故融新”。文化是靠积累与传承而存在、发展的。同一文化中的故与新一般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近似于生物进化中遗传与变异的关系。故,如同父母;新,如同子女。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故与新之间虽有扬弃和变异,但二者的关系不是后者否定前者,而是一脉相承、相依为命、相生相融的关系,新以故为基础、故以新为方向不断发展。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出现了一些不恰当的态度和做法。例如:或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过时的、落后的东西,没有现实价值,对之持否定的态度,不予保护;或囿于二元对立的习惯思维,否定或无视传统,割断历史一味搞“创新”,使非物质文化活动成为无根的“插花”;或不把关注点放在保护核心价值、延续文化生命上,而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当成装饰、幌子、“做文章”的题目,甚至是卖点,追求眼前的“形象”、“政绩”和经济利益,结果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畸变。凡此种种,分析原因,根子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故与新的关系缺乏正确深刻的认识,继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真正和足够的尊重。
“尊故”,与“破旧”相反,它要求对待传统充分肯定其价值,持尊重态度,但也不是盲目崇古,不是将过去的东西全盘照搬。它的关注点是蕴含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文化基因――即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由特定民族精神(心理)积淀而成的核心价值观。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根子,我们保护的就是这个命根子。只要找准这个命根子,充分地尊重它,有效地保护它,并忠实地把它传承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就能保持活态。
二、必须是在活态保护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遗产。活态文化遗产的保护决不是放在博物馆保存,而是要保存其固有的生命活力,通过保护促进传承,在传承中得到保护。例如昆曲的保护,不能认为保存了剧本、服装、道具等有形的形态或者是对老艺人的唱腔、唱段进行了录像就是保护了昆曲,这样的保护是“标本”式的保护,无法和老艺人的口传心授、耳提面命对昆曲的传承相提并论。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特点决定它只有依靠活态的传承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在这个意义上,传承人的保护就显得犹为重要。目前有的学者提出了“无形文化有形化”的观点,希望通过多媒体等科技手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想这只能是辅助手段而不能代替活态传承。
活态保护不仅仅是传承人的保护,还要包括传承环境的保护。有专家提出“活鱼要在水中看”,那么水环境的保护就显得更为重要和关键。这是一个比保护传承人更难的命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传统文化所赖以生长和存活的农耕文化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已急剧变迁,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了存活的土壤,一味的复原显然不现实,怎样让优秀的文化遗产适应变化了的时代和环境并保存其精神实质,怎样有意识地创造优良的传承环境和真实而非虚构的文化空间,为遗产的传承营建良好的文化氛围,是一件需要精心思考而又十分重要的工作。
三、必须是具有美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美感是指在审美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美在审美主体身上所引起的愉悦感受和欣赏、评价等心理活动与心理过程,又称审美感受。广义的美感又指审美意识,即审美对象在人们头脑中的能动反映,它包括审美趣味、审美能力、审美观念、审美理想、审美感受等审美意识活动各个方面和各种表现形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感具有直觉性。当人们接触到美的事物时,往往无需经过认真的思考、逻辑的推理或理论的论证,就能一下子直接感受到事物的美。古琴音乐具有深沉蕴藉、潇洒飘逸的风格特点和感人至深的艺术魅力,最擅长用“虚”、“远”来制造一种空灵的美感,追求含蓄的、内在的神韵和意境,它既有丰富的内涵,又有表面上看极简约、自由、散漫的外在形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感具有情感性。人们在审美活动中,总是伴随着好恶爱憎,充满了情感色彩,审美中更是如此。一个特定民族(社群)的非物质文化,又总是凝铸着她的民族精神,体现着民族的性格,因而与那里的民众有着深深的情感纽结,密不可分。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感具有共同性。审美活动中尽管存在着个体的、时代的、民族的、阶级的差异,但我们不能把这种差异绝对化。事实上,即使是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阶级的审美主体,对同一审美对象往往仍能找到一些相近或相似的审美感受,这便是审美活动中的共同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感还具有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的特点。审美活动,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它必然要受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制约与影响,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习俗也发生相应的变化,这种变化反映到审美实践中,就表现为美感的时代性。美感的民族特点同样是非常明显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同一民族成员受到这些相同条件的影响,必然在审美活动中表现出某些共同的因素来,而这些因素对于其他民族来说,就构成了鲜明的民族特色。阶级差异同样会在审美活动中表现出来。
四、必须是具有核心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传承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价值准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传承价值主要表现在:
从根源上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集团或个人的创造,面向该集团并世代流传,它反映了这个团体的期望,是代表这个团体文化和社会个性的恰当的表达形式”。由此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反映了民众集体生活,并长期得以流传的人类文化活动及其成果,因而具有不容忽视的历史文化价值。尤其重要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民间的、口传的、野史的、活态的历史文化价值,可以弥补官方历史之类正史典籍的不足、遗漏或讳饰,有助于人们更真实、更全面、更接近本原地去认识已逝的历史及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深深蕴藏着所属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这些在长期的生产劳动、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的民族精神,是世代相传沉积下来的民族的思想精髓、文化理念,是包括了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在内的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因此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潜在威胁下,确保民族特性、民族精神的代代相传,就是每一个民族无法回避的重要任务,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人类文化传递和保存的生动有效的手段、工具和载体,能够很好地将民族精神等文化信息传递到每一个人、每一代人这些活生生的载体上,从而造就一个有独特文化个性和崇高民族精神的伟大民族。
五、必须是能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中华文化是多民族文化,而民族文化又有其地域性,每个地域文化又集中体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要发扬中华文化,就应充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重要资源。那么,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包括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也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我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法律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如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传统体育和游艺;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内蒙古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当丰富,为群众文化建设提供了广泛的资源,也为群众文化的大发展,为弘扬民族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精神特质
任何民族的精神都蕴藏在它的文化中,而这个文化也是保持其生存,推动其发展的强大生命力。正如庞朴说的:“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决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的大厦。这样看来,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既定的“地基”,正待我们去好好勘察,从而建立起更加稳固的中华文化大厦。由此可见,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我国现代文化的基础,它蕴含着民族的价值观念、心理结构、气质情感等群体意识、群体精神,是民族的灵魂、民族文化的本质和核心。也就是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性、活态性和民族性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所在。如剪纸艺术,它既是我国工艺美术有的一种艺术样式,民间表达情感的手段,有很普遍的用途(用于日常的装饰,或用于节日的庆贺),又是一种象征符号,内涵丰富,是中国人特有的祈福和祝福方式,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不仅如此,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其民族性。每一个民族特有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个性都会在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所保留,构建传统文化的内容,规范本民族群体生活方式、思想内核,以及价值取向,因而维系着民族团结、社会巩固、族群和谐,是民族凝聚力、社会价值认同的重要载体,对民族文化认同、和谐社会构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状
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在笔者几年间的走访调查中发现,一些民间艺人或年事已高,或已经离世,造成民间艺术的传承人断层;一些民间曲艺由于从事者文化素养较低,精华与糟粕共存。有关资料也显示,如2014年11月22日开始的第七届潘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易博览会,诸多手工艺品使广大观众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熏陶。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与传承,也引起了研究者和艺人的担忧,有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如风车、风筝等传统玩具,二人台、晋剧等戏曲,受众越来越少。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传承,这是当前相关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也曾看到,一些能坚持制作传统玩具、秉承二人台艺术的老师们,只是坚持了自己心里的信念,要把自己的信念传承下去,不能让传统的手艺在自己手上断送了,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多么艰难。究其传承困难的原因,不外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风气轻浮,艺术传承难收徒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首要问题就是收徒弟,这也是多年来艺人们传承技艺的重要方法。但是,现在社会风气轻浮,人们急功近利,做任何事都要先考虑投入和产出比。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学习,本身就费时费力,一个学徒想要系y学习制作工艺,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事情。期间徒弟没有其他收入,生活就面临着很大的经济压力。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无人,已经是十分严重的问题。
(二)生活方式改变使许多乡土文化失去了生存的土壤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娱乐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对大多数的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从小就熟悉,因而对它们失去了热情和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代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以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学校教育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教育已经开始走进学校,广大师生也能够近距离学习简单的非遗技艺。但是,不可否认,由于学校教育都是为了学生的分数而教学,并没有把素质教育真正放在学校教育的首位,学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能学习不积极,有的学校只是展览性地开办展览室,以备检查了事。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堪忧,“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亟待加强。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方式
(一)鼓励家族式传承
一些民间曲艺和戏曲的从业艺人,他们大多是从祖辈、父辈或亲戚中得以传承的,传承给后人是他们的使命、也是责任。因此,他们在传承中就应主动把手艺传给后人,以使祖传的技艺能够传承下去,使自家的手艺后继有人,同时也为社会、为国家、为群众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如内蒙古土右旗的二人台、蒙古族的呼麦等,它们多是家族式传承的。因此,应鼓励传承人承担起传承的责任,为群众文化发展创造条件。
(二)师徒式传承
师徒式传承在过去十分普遍,但近年来,由于社会生活方式改变,加之经济利益的驱动,师徒式传承在民间已经比较少了,但它仍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群众文化建设中,政府应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对师徒都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以打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顾虑,使师徒传承更加有效果,使群众文化得以发扬光大。
(三)学院式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