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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职业教育的对象是务农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它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重要的、特殊的教育类型和层次。由于它的基础性、公益性、公共性和社会性特征,更是政府重要的公共基本服务内容。中国农民职业教育必须走自己的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农民职业教育制度,走适合农民学习教育特点和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道路。
一、正确认识几个关系
开展农民职业教育,首先要正确认识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密切联系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认识教育和培训的关系
职业教育是对某个职业或各个生产劳动行为知识、技能和道德的长期的、持续的素质培养,是解决个性长远发展的引导性学习。它是引导性、持续性的学习,着眼于个人的长期发展,是政府的公共行为。职业教育既有职业性又有教育性;不仅是知识技能的传授,还有职业道德的培养;不仅使受教育者有业,更是受教育者主体性的乐业和设计性的创业。职业培训是针对某个特定岗位的知识技能进行的短期专门训练,是解决受训者近期发展的实践性学习。不管是职前的或是职后的培训,大多数是社会组织的职业性目标,使受训者只能就业、有业。因此,农业职业教育包含职业培训,但是培训绝对不能代替教育。
职业农民的典型特征是高素质,不仅需要知识技能,更需要宽广的视野、综合的管理能力、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诚信经营意识。农民培训只是侧重于技术和技能,是短期的一事一训,只是告诉农民怎么做,而农民职业教育是全面系统的综合素质提升的综合性职业素质教育,不仅解决怎么做,还要解决怎么办、为什么这么做,从观念、理念、道德、技术、能力等全方位提升农民素质。
另外,要注意农民教育培训与农技推广不要混淆。教育培训和推广在对象、内容和规律上都有所不同。从对象上看,教育是对群体的,推广往往是某一品种,某一个环节一对一的;从内容上看,教育是系统的、持续的,推广是单项的,只解决近期需求,不解决长远需求;从规律上看,教育主要提升素质,培训是教育的一部分,推广只是为提高产量品质做一个技术环节的讲解,所以教育、培训与推广既有联系又不相同。
(二)正确认识农民职业教育和农村职教、农业职教的关系
农村职业教育是区域性概念,这个概念随着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也将随之淡化。农业职业教育是产业性概念,这个概念随着农民职业化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也逐渐不再适应我国农民教育的实际。这两种教育制度一般来说,无论从内容、学制、方式上都难以适应现阶段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现代农民可分成两个群体,一个群体是进城或就地就近转移到二、三产业成为产业工人;另一个群体就是留在农村务农,成为在农村兴业创业的职业农民。
提出农民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一大进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农民职业教育的对象是人,关注点是农民,不是对产业或者区域,是真正对农民的教育,这是农民职业教育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二是体现了以能力为本位的职教特点。农民职业教育一定要以能力为本位,通过提升人的能力来推动产业发展和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经济发展最终目的是要为人的发展服务,单纯以经济发展为本位的农民职业教育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农民职业教育要始终关注人能力的提升。三是体现了培养职业农民的教育方向。以前农民是一种身份,是贫穷的身份,现在终于形成共识,农民是职业而不是身份。农民职业教育就是要培养能在农村留得下、用得上、扎住根的新型职业农民,就是要通过送教下乡,把农业知识和技能送到农民家门口,就是要不断调整农民职业的教育方式和内容,适合农民的学习规律和特点。
(三)正确认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关系
目前,在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没有形成较为科学的界定,社会认识比较混乱。一些西方国家以学分值来划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年学分值不足12个学分称为非全日制,超过12个学分就称全日制。我国只是简单地限制在学习形式上的区分,即全日制是限定在学校吃住、上课,其他教育教学形式统统归为非全日制。
事实上,现代职业教育要求逐步增加学生对学习形式选择的自由度,不能简单地把全日制职业教育限制在围墙学校里面。农民受生产生活等多重因素限制,不能围在学校里接受所谓全日制教育。因为农民职业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更要增加农民学员的自由度,实现多点进入和多次教育。这决定农广校开展农民职业教育,不能向传统意义上的全日制上靠,要有自己的全日制教学模式。
新时期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主要方式应是全日制的、系统的、规范的职业教育,不能简单照搬围墙式学校的全日制教育,要坚持农学结合、弹性学制的农民职业教育。这种教育模式只是教学地点在村支部、田间地头、企业、合作社,一样有条件进行课堂学习,一样可以达到全日制的要求,不仅可以达到围墙内的实践要求,而且与作物生产季节同步教学效果更好,更加突出产教结合。实践证明,这种教育模式是实践教学和远程教育相结合的一种好形式,是符合国情、农情的一种全新的农民职业教育形式。农民职业教育就是要把课堂办到企业去,办到乡村去,办到合作社去,建立独特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体系,把实践环节有机地融入所有的教学过程之中,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任务和要求。
(四)正确认识远程教育和农广教育的关系
农广教育不同于围墙里的教育,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远程教育,更不是函授,而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的一种教育形式。培养职业农民必须适应农业生产,要求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地域性,农广校不仅要通过远程教育,解决农民职业教育和培训量大、面广问题,解决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问题,还要进行课堂教学、要在田间地头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使农民能够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不仅使农民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农广教育绝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远程教育,而是远程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教育。
(五)正确认识农广教育和开放大学的关系
开放大学是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其服务对象面向全体从业人员和社会大众,目标是培养一大批应用型的高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基于这样的思路,我们正在着手探索建立现代农业开放大学,汇集、整合、共享各类教育资源,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远程教育规律、继续教育规律和农民职业教育规律,面向基层、面向农民、面向不发达地区、面向贫困人口促进教育公平。现代农业开放大学的核心是开放:一是距离上的开放,实现农民教育培训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和国际化;二是年龄上的开放,是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三是制度上的开放,是公益性的教育、宽进严出的教育,从中等职业教育一直到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上打通的教育。农广教育不是简单的远程教育,无论从年龄、距离、制度和教学设计上,都是远程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的职业教育。所以说,农广校教育方式是先进的,是符合时代要求和今后发展方向的。
二、遵循农民学习规律和特点,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的农民职业教育制度
构建中国农民职业教育制度,要从以下九个方面去考虑。
(一)性质与原则
一是基础性和战略性。农业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农民是现代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首先是人的现代化,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农村的建设、农业科技的应用、发展理念的传播、组织的创新等等都需要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承担完成。
二是公共性和公益性。农民在取得收益的过程中更多的是保障了国家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提供了安全合格的农产品,并且保护生态环境,传播农业文明,更突显其服务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特征。另外,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终身教育的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教育。针对农民个体发展的职业教育,更要求政府实行免费教育,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的教育需求。
三是社会性和服务性。农民职业教育的特点是面广量大、居住分散、学历层次低,需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运行体制。特别是农民职业教育长期薄弱,在农民的职业教育意识、政策体系、教育制度和社会心理等欠缺的情况下,更需要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转变观念和作风,使农民得到更加满意的职业教育。在具体实践中要坚持四个并重:第一,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广泛参与并重。政府要在农民职业培养中起主导作用,要求责任到人,保证培养经费,统筹教育资源,提升培养能力,提高培养质量。同时要坚持服务产业的原则,以现代农业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先培养紧缺人才,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农民培养全过程。第二,坚持学历教育与技术培训并重。农民职业教育的对象不仅需要技术,更需要知识,需要提高其整体素质。所以不仅需要开展持续的技术辅导和技术培训,更要为农民提供全面系统的学历教育。第三,坚持现实需求和长远需求并重。利用先进教学手段,遵循教育规律,实行分类教育,满足农民的长期和短期教育需求。人才的成长就是需要共同作用的综合效益,也需要不断实践的累积效益。农民的职业教育实践性更强,更需要形象化的教学手段,使理论问题感性化,抽象问题具体化,深奥问题通俗化,复杂问题简单化,要严格遵循教育规律稳步发展。第四,坚持远程教育和课堂教育并重。根据我国农民教育特点,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有效集聚优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根据农民的学习特点,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在生产过程、流通环节中开展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二)对象和目标
从广义上来说,农民职业教育的对象涵盖全体农民。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对象,在目前农村适龄人口下降的背景下,应该是初中程度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下,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务农农民和返乡的创业农民,也包括有志于在农村创业的两后生、农村基层干部和退伍军人等等。目标是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重点是要培养一大批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资源、具有经营能力、具有高素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培养现代农业的新型主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留得住、用得上、扎住根,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新型职业农民,使他们成为适应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热爱农业农村工作,熟悉农村政策,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农业生产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的管理人才,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另外,农民的职业教育当然包括在城市打工的、现在仍然有农村户籍的农民。对这个群体的教育,要及时培养他们成为城市里合格的工人,同时要通过政策支持让他们有效地融入城市,也培养他们创业的技能,让他们随时可以返回农村进行创业兴业。针对当前农村劳动力素质结构性下降的实际,当前农民职业教育要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主要培养目标,同时要探索针对城市农民工群体开展职业教育,全面推动农民职业教育发展。
(三)教学内容和专业课程设计
农民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不仅是传统意义上只限于生产领域技术的职业教育,也包括农产品销售、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土地规划、农业项目建设、农产品储藏加工,以及农村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等教育内容。农民职业教育不仅包括全面系统的职业教育,还包括在岗培训和职业辅导。从农民工职业教育群体考虑,教育内容不仅要涵盖农业生产,而且要包括城市各产业所包括的教育内容。
农业是多学科多产业的结合,要根据农民特点开发具有农业特色的专业和课程体系,农民教育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在专业设置上,要结合当地特色和主导产业,在种养殖大专业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进行细分。在上好公共课基本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更加细化的专业知识,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课程设计上,公共课的设计要贴近农民生产、生活。例如河北省农广校创新课程设计,新设计公共道德、卫生和健康、普通话与农村应用文课程,受到农民欢迎。要把农民中等职业教育中第三年的顶岗实习分散到整个教学过程中,使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教育内容不变的情况下,通过重新设计和有机组合,使课程安排达到农民能学、爱学、有用、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教学效果。
(四)学制和教学安排
要坚持农学结合、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的教育方式,这是适合于农民生产生活节奏的灵活的教学计划安排。在学制上,从2+1学制改为3到6年完成学业的全新的弹性学制;取消顶岗实习,将实践教学融入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在学时要求上,课堂教学每周要有集中学习的时间,每学年要保证一定的学时,3年内要保证学时总数。在教学计划安排上,要打破教材编排上的顺序,教学要与动植物的生长周期同步。比如秋季入学,许多农作物都处于收获期,按照教材编排,一开始都讲生物学特性,所以看着果实想着出苗,农民学不会、记不住、用不上。不如直接从果实的收获储藏加工讲起,采用“理实合一”的教学方式实施教学,告诉学生当前应知道什么,做什么。同时,在此基础上引入必要的专业理论,让学生知道为什么这么做。按照这种方式,经过一个作物生长周期的教学,学生同样可以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需的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技能。其次,教学安排一定要与农民生产生活节奏同步,根据春耕春管、三夏生产、秋收秋种等关键农时季节的生产生活节奏,以及各种气象条件的生产生活节奏来灵活安排教学时间、教学地点和教学内容。如农闲季节多安排集中课堂教学,农忙季节多安排在田间的实践课,白天或天气好时多安排田间实践课,天气不好或晚上多安排课堂教学课。
(五)办学模式与学习方式
教育农民首先必须是方便农民,这样才能达到服务农民的目的。农民职业教育必须贴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这是农民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职业教育不仅要满足农民需求,更要不断提升培养效果、切实提高培养质量。要大力推进“送教下乡”,把农民职业教育办到基层去,尤其是要办到乡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示范园、农场里去,让农民不离家门、不离土地、不影响生产生活,就可以系统学习中职课程,方便农民边学习边实践边生产生活,既促进生产发展,又使农民自身素质得到提高。
送教下乡的核心是学习方式的灵活性。主要是将现代远程教育与系统课堂教学相结合;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教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个人学习相结合;学历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相结合;脱产、半脱产和短期脱产与不脱产相结合。农广校系统要大力推进“送教下乡”的教学模式,尤其是要建立“四个课堂”,即固定课堂、空中课堂、移动课堂和田间课堂。
固定课堂:以县级农广校、县级职教中心为依托,应用直接示范教学和远程教育等教学手段,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专兼职教师开展的系统性、规范性课堂。同时也包括乡镇教学班和设在村里、企业、合作社的教学班。
空中课堂:应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和手段,对农民开展超越时空和距离的教育培训的课堂。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特别是要增强伴随性、检索性、更新性、互动性的移动终端的使用,实施“四上”工程,即“上广播、上电视、上网络、上手机”。
移动课堂:指运用“流动教学车”等流动工具,将教学资源巡回送到教学点和田间地头,实施流动教学的讲堂。可以大大提高教师、教学资源的运用效率。
田间课堂:主要是指通过建立教学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农民通过直接参加农业生产经营的实践教学,获得实践技能的课堂。国家要在县、乡镇建立条件充足的教学实训基地,同时也鼓励职业学校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园等合作建立实践基地。
(六)考核评价与认定
教学效果的考核评价和认定改革是农民职业教育制度成败的核心和关键,不管是从“以用促学、学用结合”,“在岗成功也是就业”去考量,还是从“素质提高”去考量,都应该建立与农民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要把考核评价与认定有机结合起来,传统的考试、考察和实践考核不能丢。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要有严格的考试和考察,实践课要运用实习报告等方式,提出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考核要求。
一是要引入结果考核法。把“规模是否扩大、产量是否提高、品质是否提升、效益是否提升、收入是否提高”等作为衡量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在衡量实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标准上有所突破,这也是今后农民职业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重点探索方向。二是要引入过程考核法。如在规模化生产领域,按照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要求,提出详细的考核指标体系,每个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根据评分来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三是要引入证书考核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要建立认定标准体系。“双证制”是方向,即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同步推进。证书与考核评估相辅相成,要通过学分银行、获证互认等方式,实现不同教育层次、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
(七)办学机构和办学层次
办学主体要向“一主多元”的发展格局转变,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特别是针对务农农民和返乡创业农民的、涉农专业的、农学结合半农半读的中等农民职业教育,农广校是办学主体。同时,广泛吸引和鼓励各类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积极参与,发挥各自优势,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养。
办学层次主要定位于中专职业教育为主,它不同于职业院校全脱产的19岁以下群体的全日制职业教育,而是非脱产的在职农民的学历教育。今后随着我国农民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不断壮大,学历层次将逐步向上延伸,在高职、本科甚至专业硕士等层次进行有序衔接。
(八)教学组织与管理
学校在乡(镇)、村、企业、合作社、现代农业园(区)设主教学点,由学校组织教师、教学任务和教学资源、安排教学计划,常年巡回到教学点安排上课和实践教学;教学点负责安排教学场地组织学员上课等。
制定系统、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对学生作业与考勤、实践教学管理及考试考核办法等作出详细规定。同时要成立专家督导检查组,对教学点的教学计划落实、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和学籍注册等监管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加强与基层组织和乡镇成人学校等的联系与合作,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及合作单位的组织能力来设立教学点,并在教学班上建立支部,由基层组织负责人或成人学校校长与学校管理人员一起管理教学班。这种组织办法既可以免费得到教学场地,同时可以方便非注册农民自愿参加教学班的学习。
(九)支持与保障体系建设
支持体系主要包括内涵和条件建设。这里重点强调内涵建设,尤其是队伍建设,要以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巩固提升行动”为核心,通过开展分层次培训、各类评比表彰活动和建立评估激励制度,着力培养校长、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三支队伍。
通过十大优秀校长评选活动,打造一支适应农民发展,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校长队伍;通过建立导师团制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打造一支“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通过开展优秀教学能手及优秀课件评比活动,办好农民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要进一步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大力推进资源共享,着力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