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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听取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怀义关于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汇报。
会议认为,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全年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538起、死亡119人,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少5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与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持平。安全生产主要存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打非工作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充实不到位、小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和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二、会议听取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安委会《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细致地排查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市安委会将专题研究。
三、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市长曹勇作重要讲话。
安全事故猛于虎,必须警钟长鸣。去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小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二是较大事故偶有发生;三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四是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加强。曹勇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牢记“安全事故猛于虎”的教训,用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紧抓细抓实,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安全生产大于天,必须谨小慎微。今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着力落实预防为主;着力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春节临近,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任务到人、人员到岗、责任到位,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切实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管理。
按照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6类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重点式监察“回头看”等四项工作的函》的通知要求,现做如下汇报:
一、安全体检
为保证矿井生产安全,全面查找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和隐患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矿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体检”要求,我矿在3月份和5月份先后两次组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改工作,对煤与瓦斯突出、瓦斯防治、冲击地压、水害防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全体检,通过对井下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和图纸报表等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隐患问题18条,形成了“两清单一报告”,18条隐患问题现均已整改完毕。
二、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1.钢联煤矿最大单班入井人数为175人,其中采煤工作面1个,单班作业13人;掘进工作面11个,每个工作面5人,单班共计55人以内。
2. 按照《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龙煤双矿【2019】36号)文件要求,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效率,引导和推动煤矿企业加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简化生产系统,优化劳动组织,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数量,从源头上防控群死群伤事故风险。结合钢联煤矿实际情况,制定有《钢联煤矿单班入井限员分配方案》,并制定有相应的考核方案,钢联煤矿生产能力为90万吨每年,根据文件要求,单班最大入井人数不得大于180人,我矿实际八点班入井平均人数为296人,超出规定116人,经矿相关领导研究决定,将八点班116人调整到四点班和零点班入井,其中调整到四点班入井58人(综合采煤队14人、机电设备安装公司8人、综合掘进队12人、生产辅助14人、方圆公司10人),调整到零点班入井58人(综合采煤队10人、综合掘进队18人、生产辅助18人、方圆公司12人),调整后我矿八点班、四点班、零点班入井人数均在180人以内,其中采煤工作面单班入井人数在13人以内,掘进工作单班入井人数在5人以内,在全部采掘工作面悬挂了限员牌板,人员数量符合《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龙煤双矿【2019】36号)文件规定。
钢联煤矿目前使用KJ150型矿用人员定位系统,在井下相关位置布置 KJF82 矿用人员定位分站,同时在需要精确定位的位置布置 KGE41 矿用射频定位器,入井人员全员发放标识卡,利用入井人员矿灯上安装的随身携带的人员标识卡向人员接收分站发射ID信号,井下设31个人员定位分站,分别在各石门、工作面进、出口均有接收器,实现井下人员考勤、跟踪定位、灾后急救及日常管理等功能,目前该系统运行稳定正常。
3.钢联煤矿于2005年5月开始筹建,2013年9月末正式投产;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t/a,服务年限90.6年。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主要灾害类型为煤层自燃与煤尘爆炸。矿井总入井人数832人。开拓方式为立井,多水平,集中大巷,分区石门开拓方式。现生产水平为-450水平。现有3个采区,其中生产采区2个,开拓采区1个;生产采区为南一采区、北一采区、开拓采区为北二采区;有1个采煤队组,11个掘进队组,采掘机械化程度100%。
三、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钢联煤矿制定有《钢联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龙煤双一矿发〔2018〕130号)文件,成立了以矿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各系统副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岗位的工作职责,通过事前预控(风险分级管控).事中监控(隐患排查)和事后处理(隐患治理),形成了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理,促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显好转。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我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连续三年进行全员培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形成风险清单,绘制风险四色图,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在风险较大的作业(如巷道贯通、采掘过断层、过地质勘探孔、防灭火、煤尘、顶板、提升运输等)等风险源进行辨识并订制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了重大风险。
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标准化要求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及专项辨识评估,辨识结果全部应用于指导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制定下发了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矿长为第一管控负责人,分管副矿长为分管负责人,施工单位为管控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按照制度规定,矿长每月组织“月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检查分析”、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分管负责人每旬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并形成会议纪要。矿领导跟班入井跟踪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现场立即组织整改。
2.强化班前会在风险防控中的作用:一是所有作业人员、下井人员都要参加班前会,一个都不能落下;二是每一个人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有什么风险,怎么防范,一定要安排清楚,所有人都要知道;三是做好交接班,上一个班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隐患,怎么处理的,本班还要注意哪些事项、做好哪些防范措施,都要交代清楚;四是每一次班前会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矿每月组织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各系统按每周一采煤系统、每周二掘进系统、每周三机运系统、每周四通风系统、每周五地面和地测系统的顺序组织开展循环事故隐患排查,职能科室区队每天检查,班组每班排查,岗位人员随时自检自查,形成了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利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严重程度分级管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现场监督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有困难的,按照“五落实”原则限期整改,划分整改责任、制定措施、明确资金来源和整改时限、并制定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双鸭山分公司煤矿安全隐患界定标准及处罚办法进行管理。
2.能够现场处理的隐患,检查人员盯在现场处理:危及安全生产的,检查人员责成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或施工人员)立即停工(或停止作业).制定措施.进行处理;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安全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分类.建立隐患台帐.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上报安全隐患信息进行分级处理。重大隐患由安全矿长负责向分公司汇报,并有汇报记录。
3.安全隐患需要矿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负责下发安全隐患处理指令,一式三份,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隐患处理,监管部门负责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处理完后,施工单位负责向安全信息中心汇报,监督部门确认隐患处理后安全信息中心方可把隐患注销。隐患达到注销条件前,仍按隐患进行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到期没有完成的安全隐患仍纳入闭环管理,直到整改销号为止。安检科负责分析隐患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对照制度进行处罚,并将到期没有完成原因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并建立督办台账。
今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主要议题是通报1—8月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努力压降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安排部署全州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先旺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按他的讲话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抓好今年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州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先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整治,强化监管,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得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基本稳定。1—8月25日,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53起,同比下降11.5%,死亡207人,同比下降6.7%,伤132人,同比下降9.5%。但是7、8两月全州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1起,死亡81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2%、24.6%、2.9%、25.2%,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4.5%。其中重特大事故5起,死亡38人,特别是7、8两月以来,各类事故频发,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接连发生两起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死亡31人。其中“7.16”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7人,“8.24”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4人。截止8月25日,*市已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107.8%,巴东完成85.7%,建始完成59.1%,宣恩完成57.1%,来凤完成53.3%,利川完成49.6%,咸丰完成48.2%,鹤峰完成30.7%。道路交通事故90起,死亡14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67%;煤矿事故26起,死亡2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4.4%,这29人分散在167对矿井中,也许大家认为不算多,但生产100万吨煤在美国死亡率只有0.*,全国每生产100万吨煤死亡率是4,而全州1—8月生产约150万吨煤,每100吨煤死亡率近20。全州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工作稍有放松,就会造成事故反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识,真正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认真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安全生产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努力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扎扎实实开展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今年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这“三率”环环紧扣,必须配套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中虽然事故知情率有了,但整改率没搞好,整个安全工作的成效一样是“零”。检查要取得实效,要做到三个“到位”,即组织领导要到位、检查要到位、整改要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就是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领导同志要带头参加,引起全社会的普遍重视;检查到位,就是检查要严、细、实,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就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迅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秋冬季的安全生产检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搞好交通道路的安全检查。进入秋冬季,人流、物流、车流大幅增加,学生开学、放假和大批农民工返乡或外出,将出现几次大的“学生流”和“民工流”,进入冬季,我州雨雾冰雪天气时间长,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和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交通道路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客运安全检查,根据客流量调整车次。一是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船超载、超速;二是要认真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加强客运“门检”制度,对不按期进行门检的车辆,要扣押行车证照,取消客运资格;三是要严肃查处农用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的行为;四是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五是要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座交通工具;六是要对过境客运车辆,加强检查和监控,要向外来客运司机宣传*境内的道路状况,严防司机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公安、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拿出治理的硬措施。
(二)搞好煤矿的安全检查。一是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专项治理。州经委要针对秋冬季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彻底排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杜绝产生瓦斯积聚隐患;二是要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的通知》(*安办[20*]35号)要求,认真搞好煤矿安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非法开采和违法生产活动,违法生产矿井必须在9月10日以前彻底炸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58号)的规定,一个乡镇发现一处非法生产或属于“四个一律关闭”应关而未关的煤矿,将严肃追究乡镇长的责任。一个县市发现两处非法生产或属于“四个一律关闭”应关而未关的煤矿,将严肃追究县市长的责任;三是从9月1日起对煤矿实行井下作业人员报告制度。每班井下作业人员超过20人的,必须报告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每班井下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报告州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对下井情况要随时监控;四是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监管,州政府下发了专题会议纪要,明确规定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必须是煤炭生产主管部门和国土、安监三家联合行文,任何一家单位单独行文视为无效,州县市必须严格执行这个规定,不得以上级有规定而擅自发文件;五是州政府研究决定,凡是国家公务人员一律不得在煤炭企业参股,已经参股的必须在9月底以前全部退出;六是各煤炭生产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坚持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原则,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管和领导跟班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不断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度。
(三)搞好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非煤矿山要严禁在省、国道两旁和旅游区及城镇居民附近可视范围内开山炸石,严防死灰复燃。矿山采矿要切实贯彻先排险后生产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坚决取缔非法开采的矿山。安监部门要严格新建矿山的“三同时”审查制度,在采矿权拍卖、转包要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要严查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积极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管理,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实现规模化、机械化、规范化开采。
(四)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秋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运行的重荷时期,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动态管理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质监部门要对化肥生产企业必须坚持每周例行检查,还要对个体餐饮、学校、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开展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或坚决拆除,坚决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搞好重点工程的安全检查。我州铁路、高速公路、电站等重点工程多,要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一流的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要加强指导和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抓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大局意识,履行好监管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对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六)搞好建筑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认真做好秋冬季“三防”工作,严格按建筑工程秋冬季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责任措施,坚决杜绝为赶工程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遏制建筑事故多发势头。同时要加强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化工、石油,以及民爆、燃气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和设备设施要进行反复、深入、细致的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严格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鸣放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存、私运和私销违法行为。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的检查,秋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发生森林火灾,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森林火灾。安全大检查以县市为单位进行,9月1日州安委会将分行业组织专班进行抽查。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抓好安全生产的目的,就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一)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危险源不加强监管,就会成为重大隐患,隐患不排除就会酿成重特大事故。要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的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锅压管特等事故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对事故隐患重点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方案和监控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证工作,严把安全准入关。对煤矿企业今年12月底以前,凡未申报或申报未予受理和受理后未通过审查颁证的煤矿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煤矿山要按照“先申报,后生产,不申报,不生产”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在9月底之前申报,对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和申请受理后审理不合格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一律责令停产。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颁证工作,要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尽早申报。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销售企业或经营点销售许可证的颁证工作,要严格按照“三级发证”的原则进行,对已颁证的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颁证企业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要树立抓好监管,就是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减少事故,就是为企业增加效益的观念,全州上下要从宣传、培训、检查、整改、事故处理等环节体现监管工作的成效和水平。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深入基层和生产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责任追究力度,查处要有力,真正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四)进一步抓好“三项制度”的落实。要继续抓好县市长述职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明白卡制度和说清楚制度。要安排和组织好县市长安全生产述职工作。要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分级负责整改的原则,切实做到责任人、措施、整改期限三落实。对一般事故相关责任人要到州安委会说清楚,3人以上的事故要到省安委会说清楚,通过“说清楚”制度,促进事故单位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