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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年1月10日,*省长签发第13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施行。这是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非煤矿矿山企业的一件大事。为切实落实《办法》,依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9号令,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委托颁证问题
《办法》第六条规定:颁发管理机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委托颁证机关(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局),及其受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向受委托颁证机关颁发《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委托书》,明确受委托的单位、委托范围等事项。各受委托颁证机关在办理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场所张挂委托书正本。
各设区市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凡独立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经各设区市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后另行授权。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江西安全生产信息网公告全省受委托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市、县(市、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名单和委托范围。未受委托的单位不得颁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关于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向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一是企业应向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提出申请;二是受委托颁证机关收到不属于自己受委托颁证范围企业的申请,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之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三、关于安全生产条件
《办法》第七条中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和国家标准。
安全生产条件指的是要符合《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国家标准,其中:
1、小型露天采石场还应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的要求。
2、开采地热、卤水、矿泉水的生产系统还应当做到:开采范围内的地表按要求布控监测点;进行地表下陷监测,建立监测台帐;建立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的制度。
3、砖瓦粘土矿(场)、采砂场的生产系统,不需进行安全评价,只需进行安全评估。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即采掘作业必须分阶段开采,采用机械铲装的,阶段高度不得大于机械的最大挖掘高度;人工开采的,砂状岩土阶段高度不得大于1.8米,松软岩土阶段高度不得大于3米;工作阶段坡面角不得大于所采粘土的自然安息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必须满足铲装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行走。
四、关于提交文件、资料
《办法》第八条规定:只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的非煤矿山企业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文件、资料。
1、关于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在申请领证时,应当提供上述证照原件供受理人员验审,同时将上述证照复印件提交给颁发管理机关。其中采掘工程施工企业无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
2、关于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相应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受委托颁证机关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①主要负责人指的是非煤矿山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场)长和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大中型以上企业的总工程师。
②安全管理人员为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③*年起,全省统一使用新印制的《江西省非煤矿矿山负责人安全生产资格证》和《江西省非煤矿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分别作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明材料。原已取得《江西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或《江西省注册安全主任证》(非煤矿山行业)的,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应依据颁证权限,向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申请换取新证。
④从*年起,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需经相应的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受委托颁证机关考核,即谁发证(包括受委托发证)、谁负责考核。
3、关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该材料由非煤矿矿山企业提供,内容包括:应参加培训的人数、实际培训的人数;培训的内容、培训用时;参加考核人数、合格人数等,安全评价机构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予以表述。
4、关于工伤保险的问题。
鉴于我省工伤保险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工伤保险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对尚未开展工伤保险工作的地方,在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可以不要求企业提交“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但企业必须提交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作计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发〔*〕3、8号文件精神,企业应当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并及时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具体办法由我局会同省保监局另行协商。
5、关于安全评价、评估
①安全评价机构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要求、内容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价,评价时要合理选择评价方法和合理划分评价单元,评价报告要全面、真实反映非煤矿山的现状,结论只能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出现“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等模糊性结论,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②安全评价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必须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其中对一时难于整改完成的,还要向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报告;企业落实整改意见情况应向评价机构反馈;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必须核实,并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再次反映。企业对安全评价机构建议采纳情况,也须在安全评价报告中反映。
③对含有尾矿库的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评价,评价机构的评价人员中应具有从事尾矿库管理、技术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④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需事先由相应的颁发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认可后交由申请单位作为申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材料。
6、关于开采方案设计和图纸
在生产矿山开采方案设计应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资质的采矿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开采方案,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省属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当布置和开采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编制开采方案并审查;实测图应由企业自行提供,也可由企业聘请具有测量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帮助测量制图。
五、关于两个独立的生产系统及申办需提供的材料
《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两个以上独立生产系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并分别提交相应的文件和资料”,即独立生产系统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尾矿库的其尾矿库应属独立的生产系统,需单独申请,并应当提交《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四项文件、资料。
六、关于征求意见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本级有关部门的意见”。指的是与颁证机关或受委托的颁证机关同级、且是非煤矿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为方便、快捷实施许可,征求意见也可由企业到相当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取得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日常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提出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意见,对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报告不做审查。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关于新建、改建、扩建
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并按照颁证或受委托颁证的权限,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专篇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矿山基本建设,矿山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并按照颁证或委托颁证权限,经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对新建的,按《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改建、扩建的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安全评价报告、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时,应请矿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八、关于公布已取证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情况
颁发管理机关和受委托颁证机关每年1月份、7月份在一种以上媒体公布一次颁证情况。
九、关于农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场(点)
农民自采自用的采石场(点),指的是农民用于自家建房、农村自修小型水利和乡村公路,且不以经营为目的的临时性采石场(点)。
十、关于建设项目的时限
非煤矿山企业在初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对*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实施以后投入生产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均需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必须依法补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盖章
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其正副本一律盖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章。受委托颁证机关许可审查时,使用受委托颁证机关公章或按照有关规定制作的安全生产许可专用章。
十二、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负责人签字
颁证管理机关和受委托颁证机关作出颁发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必须由其负责人在审查书上签字。这里所说的负责人即可以是颁证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具体分管业务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实施,由颁证管理机关或受委托颁证机关自行决定。
十三、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时限
关键词:矿山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探讨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矿山安全是矿山企业稳定、持续、高速发展的根本保证,安全问题历来是矿山生产的头等大事。然而,近几年来,矿山事故频发成为我国矿山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难题。中央政府在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把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作出了具体的部署。并多次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 矿山安全生产的概念
一般来说,矿山事故具有以下分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安全是指没有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入,安全的概念已经不是传统的职业伤害或疾病,也并非仅仅存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科学关注的领域应涉及人类生产、生活、生存活动中的各个领域。具体地,安全生产就是为使生产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以防止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对家庭、企业、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由于事故的发生,而造成家庭的破裂、企业解体、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遭受损伤,甚至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2 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现状
2.1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一些大中型国有矿山企业根据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开展了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但投入的经费有限,而大多数矿山,特别是一些经济效益差、小矿山、民营矿山基本上在矿山安全科技方面没有投入。再者,非煤矿山企业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考虑,致使项目中配套的安全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安全生产不能健康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
2.2 矿山企业人员素质低下
由于矿山企业生产准入门槛很低,导致低素质人才大量进入,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大量雇佣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经验的农民工,而高素质人才由于待遇等原因又留不住,从整体上造成了矿山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即使国有矿山中采掘一线工人对文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是很高。特别是在经济效益较差的西部地区,多数工人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安全意识较差。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极低,不重视员工培训。这种状况,既埋下事故隐患,也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违法生产,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纪律的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
2.3 政府监管弱化
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在少数地方有逐级弱化的现象。主要体现在: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监管人员从事安全生产的执政能力亟待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的联动性不强;应进一步理顺监管部门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对“责、权、利”的关系,强化服务功能,真正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安监部门对安全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足。
3 确保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3.1 建立安全事故应急计划和评价
安全事故应急计划是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的方法、程序的安排。应急计划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有效的减少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是事后的处理方式。事故的发生有时候是我们忽略或者说我们没有办法解决的,所以事后的计划就非常的有必要。同时还要注意对计划的评价。
3.2做好分区通风的划分
分区通风的各个通风系统具有各自独立的动力系统及完整的进回风井。分区通风应该合理地划分通风区域,以防止各通风系统间的相互干扰、影响。应该根据矿体埋藏条件及开采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区划分,一般是将矿量集中,生产有密切联系的地段划分在同一通风区。分区划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3.2.1 按中段划分
如果矿体处于侵蚀基准面以上,而每个中段都有几个通地表的独立出口,各中段的工作面新风的进入和污风的汇集都可经由本中段,中段之间联系很少,在这种条件下可以按中段来划分通风系统。
3.2.2 按矿体划分
如果矿体分散,各矿体或各组矿体除矿石经由统一的井巷运出外,人行、材料运输、生产管理等都自成体系,则可以按矿体来划分通风系统。
3.2.3 按采区划分
当矿井范围较广且划分成几个采区进行生产,各采区除矿石经统一的井巷运出外,人行、材料运输和生产管理等都自成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采区来划分通风系统。
3.2.4 按机械通风区与自然通风区划分
当某些生产矿井靠近地表的浅部矿体已基本采完,并形成大量采区和旧巷与地面相通,将其纳入主扇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可将该部分从主扇通风系统中隔离出来,单独构成一个自然通风区(有时安装临时辅扇加强通风)。这样做,不仅使浅部矿体形成一定的风流系统而且使深部主扇通风系统更加完善。
2.3 抓好安全检查
要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推动作用,就要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做到检查工作的经常化、多样化。安全管理必须要以预防为主,要把工作的重点从事故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预防为主首先从设计上着手,提高设备的本质安全程度,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学技术,加强监测、检测手段。其次,要认真贯彻“三同时”原则,绝不让不安全、不卫生的设施、装备、工艺投入运行。预防为主需要我们了解很多情况,摸清很多问题,包括事故原因、规律、危险源状况、职工的安全素质等,采取多种相应措施。坚持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同时,还要重视抓好重要节日前的检查、恶劣天气的检查、季节转换前的检查等等。在安全检查中要坚持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与岗位提问、考试和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相结合,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对边远工作场所、危险作业环节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间,建立整改情况信息反馈制度和复查回访制度,做到小隐患不过夜,大隐患及时改,没整改验收前,做好防范措施,通过检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采取有效的管理体制
实行安全责任制,把保证矿山安全的责任细分到所有参与矿山生产活动的管理人员中,层层落实安全管理控制,对失职者进行严厉的问责处分,绝不姑息,让矿山安全问题时刻浮现在各层管理者脑里,实现管理者制定各项生产决策都是在保障矿工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扩大对安全的投入,改善矿工作业条件,安全基础工程的建设水平与矿山安全生产密切联系着。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力度,增强安全工作科学性,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更换陈旧设备。矿工很多是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兄弟,安全知识薄弱,容易在作业中操作错误,造成安全意外事故,因此,必须落实矿工安全教育保障制度,提高矿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水平,提升操作技能,加强矿山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必须标本兼治,长抓不懈。在现场管理中,通风降尘、防炮烟是关键,顶板管理是根本,提升运输最重要,爆破安全要记牢,高处作业要小心,交通安全不放松,把细节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就能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虽然国家对于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视,对于其监督管理的投入也较大,但是毕竟从时间和空间上的作用是有限的。对于日常的生产来说,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但是就当前的情况来说,很多企业内部缺乏较为健全的机制,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的防范和责任追究没有落到实处。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管理对策
2.1完善管理制度
首先国家要制定专门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的相关条例,为这一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支持;其次企业内部要把每一个系统和环节的规范性制度完善,并在实践当中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最后是要改善管理状况,防止管理上出现盲区。
2.2严格按照井下矿床开采的标准流程进行操作
井下作业因为其环境的特殊性,对于操作的流程和细节要求十分细致和严格,比如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安全梯的电动绞车能力不得小于5t,并应设有手动绞车,以便断电时提升井下人员;在地表陷落的地域要设立标志并禁止人员进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特别是对于细节处更要认真执行。
2.3井下爆破必须严格进行
爆破作业必须有设计和作业规程;爆破作业人员需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爆破器材的生产、储存、购买、运输及使用。井下设有炸药库的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2.4保障供电系统的安全和可靠性
供电系统是地下矿区安全的重要保障,它为各项开采和安全设施提供动力,因此必须要建立一套合理且可靠的供电电网结构。在设计和改造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两个回路分属两个电源的供电模式,要及时的优化内部线路结构,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线路,缩小主变压器的负荷压力,使整个供电系统稳定有效的运行。
2.5保障排水和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对于地下开采来说,渗水和空气流通不畅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保证防排水和通风是最重要的工作。在井下要设置能够满足需求的排水设施,必要的地方要有防水闸门;通风设施一定要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和安装。防排水和通风设备一定要定期的检查,超过使用年限或已经不能满足需求的要及时的更新淘汰,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
3结束语
关键词:矿井;通风管理;安全;问题;对策
引言
煤矿开采最重要的就是安全,矿井通风是煤矿开采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矿井虹作,用井下通风点对井下的空气进行更换,改善安全与卫生条件,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率。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矿井工作的安全与健康,更影响着矿井的生产安全与经济利益。目前,许多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到位,影响着矿山安全生产。重视矿山安全生产,是矿井发展的必要前提。
一、 矿井通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与其它的行业相比,煤炭矿井工作的环境较为恶劣,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面对的阻碍仍然很多。越来越多的矿井安全事故被曝光出来,使更多矿井管理者开始重视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通风管理工作不足,会加大矿井煤炭生产的安全隐患。目前,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一) 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力度不足
矿井通风管理工作不到位,极大地影响了矿山安全生产。在社会经济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许多矿井的管理工作者只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目标实现,忽视了矿井开采环境的打造,不重视矿井安全问题。矿井开采的地点繁多,管理工作不到位,会让开采点变得混乱,影响有序安全生成。另外,煤炭开采工作的战线很长,开采人员的工作量很大,管理人员对通风管理工作的忽视,影响了通风管理工作质量。
(二) 矿井通风管理设备有限
通风管理工作一直是矿井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矿井管理工作的大难题。矿井通风工作不只由管理者的重视力度影响,还受到其它条件的限制。矿井内的设备,对于通风管理工作有着较大的影响。许多矿井管理者为了节约成本,很少对煤炭开采设备进行更新。设备的陈旧,必然会影响通风管理工作的质量,不利于通风安全,加大了矿井下的通风安全管理隐患。出于成本控制考试,多数矿井单位很少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不足,影响了通风系统的建立与通风设备的更新,抵制了通风管理工作的升级。
(三) 矿井下结构设计不科学
矿井的地下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矿井的安全程度。不同的矿井设计,对应着不同的通风管理方案。大多数矿井单位为了加强矿井内的通风工作,会增加通风设施的数量。然而矿井下通风设备数量过多,必然会提高矿井的通风门数量。通风门数量过多,会加大矿井的安全隐患。在采矿工作实施过程中,管理者很少考虑通风管理工作。在煤炭采集过程中发现通风管理工作不足,会让通风管理工作显得十分仓促。煤矿采集工作的设计不合理,会改变矿井内风的流向,影响通风管理工作的最终效果。
二、 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的对策
考虑到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做好通风管理工作,已经成为煤矿开采单位的必然选择。要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新形势,矿井开采单位要实施有效的策略,优化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具体策略如下:
(一) 重视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安排安全专门人员
重视矿井通风管理工作,安排专业人员落实通风管理工作,才能保障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质量。矿井通风管理者的专业素质对于矿井通风管理工作有直接影响,当前,大多数矿井的通风管理工作效率有限,矿井管理者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与处理问题的能力。在矿井开采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出现,如果通风管理者无法及时处理问题,很容易引发大的安全事故。作为矿井通风管理者,应当主动安排专业的通风安全管理人员,并在上岗之前做好专业培训,定期进行通风安全工作考核。在通风管理者上岗之后,采矿单位要重视通风安全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利用培训活动去丰富执行者的通风管理知识,提高其业务能力。如果资金允许,采矿单位还可以邀请一些通风管理方面的专家,到矿区内为通风管理者进行实践讲解,有针对性地提供通风管理的对策。丰富的经验,对于矿井通风管理工作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 重视风量调节工作,重视安全隐患检测
矿井下的工作环境复杂,生产过程中有许多安全隐患。通风管理工作不足,会加大矿井事故发生的机率。重视煤炭采集工作者的安全意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小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隐患检测工作,加大矿井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消除,才能让矿井通风管理工作的效率得以提升。重视风量调节工作,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通风管理工作者要积极去发现采矿工作者的违规操作行为,应当在第一时间改正。风量调节,是通风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对总体风量进行调节。在控制矿下总风量调整中,要最大程度上降低矿井风阻,让总风量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其次,要对矿井内各个区域的风量进行合理调节。在对各个区域的风量进行调节前,将每一个区域的风量进行有效设计。最后,对分支风量进行控制,利用的减阻的原理对矿井内的风量进行控制,才能保障矿井内的通风安全,给井下工作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三) 重视通风管理系统,做好系统设计工作
通风系统的建设,对于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工作的影响很大。矿井的通风系统建设不合理,会加大矿井的安全管理隐患,影响矿井内的煤炭采集效率与质量。因此,矿井单位管理者要重视安全、合理通风系统的建立,利用通风系统建立,明确通风管理所用的基础设施,设计好进下的通风路。充足基础设施与井下风路的配合,能够加强进下安全控制工作。要做好矿井内的火灾预防与通风工作,必须要做好通风管理系统的建设。在建立通风系统前,矿井单位要建立一个专业的小组,专门负责通风管理工作,对矿井内的每一个安全影响要素进行分析。在这个专业小组中,需要具备矿井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坚持安全原则进行通风路的设计。在矿井通风安全工作中,预防瓦斯爆炸是通风管理工作的重点。瓦斯爆炸需要极为严格的管理标准,保障施工现场的通风条件,才能杜绝瓦斯气体的聚焦。在对巷道进行布置与设计时,要多考虑通风的阻碍性。在通风路选址上,要尽量选择宽度较大的地址,在不影响矿井生产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做好通风工作。选择温度与风量都合理的地址,让通风系统的作用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来。
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煤矿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矿井采掘的技术不断更新,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善,是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在矿井的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抓好通风管理工作,减小通风的阻力,才能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以安全为天,技术为地,重视预防,才能抵制矿井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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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简述
由于我国非煤矿山种类多,分布广,整体呈现小规模开采,开采工艺技术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员工文化素质差,基础管理薄弱,导致生产事故多发,事故总量大,时有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尽管近年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类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许可,强调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在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数量、死亡人数、财产损失等指标逐年下降,呈现出向好的方向发展的趋势。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现状仍不容忽视,形势依然严峻。
二、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义
(一)完善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需要
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依法依规办企业,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所有方针、政策。生产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其生产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和繁荣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承担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完善其自身的现代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就应建立起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符合现代化管理模式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生产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辩识、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生产所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地改菩提高生产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正是动态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化模式。
(二)开辟建立完善生产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途径
从过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历史状况看,安全生产的状况呈现正弦函数图像,此起彼伏。近些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指标均呈逐年下降之势。如何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状况向好的方向发展,变正弦函数图像为余切函数图像,是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解决的课题。在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是其有效途径之一。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立,为各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生产安全监管提供了充足的依据,改善了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监管的环境条件,有效地督促企业强化其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促进企业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助于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朝好的方向发展。
(三)促进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体系由多个元素组成,它涵盖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执行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障,风险管理,安全教育与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管理,职业卫生,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应急管理等。它包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和内容。因此,在非煤矿山企业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能有效地促进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各领域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从而改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保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提供保障条件。
三、对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探讨
(一)考评办法的改进优化
现行的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根据生产系统的不同分别为: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尾矿库等3个评分系统,每个评分系统由若干个元素组成。根据系统原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每个元素的分值按照策划、执行、符合、绩效4个方面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标准化分为5个级别,考评方式采用标准化的得分和实际成效(百万工时伤害率及百万工时死亡率)相结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到2013年底全国非煤矿山100%达到安全标准化5级以上水平。
本文仅以地下开采矿山为例做一些粗浅的探讨。
地下开采矿山安全标准化5级的条件要求是:标准化得分率≥45%,百万工时伤害率≤25,百万工时死亡率≤2.5。
假设某地下开采矿山企业员工总数为210人,其中后勤管理人员30人、井下作业人员180人。年300个工作日,井下一个作业班次60人,计算得出其年总工时达5×105以上。在现行的考评办法下,如果该企业一年因事故伤害达1 2人、死亡达1人,标准化得分率≥45%,仍然可获得安全标准化达标(5级)单位的称号。在前期实行许可制度的推动下,绝大多数矿山企业在相关的策划、执行、符合等三个方面已经做了相当量的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按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模式稍加努力,在标准化考评上要取得2574分(即得分率≥45%)较为容易;其二,考评和评定的前置条件为企业按安全标准化模式运行满6个月,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以安全标准化运行期计算。一个企业为了办(换)安全生产许可证,在6个月内实现其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并不困难。因而在现行的考评办法下,可能产生的结果:一个每月因事故伤害1人、年因事故死亡1人的企业,居然是获得安全标准化达标(5级)单位。因此笔者认为现行的考评办法需要进行改进优化:(1)提高生产安全实际成效的指标:(2)提高标准化评分的得分率:(3)适当调整评分系统的权重分布。权重比例的分布要能够体现出有利于矿山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促进企业真实地落实提高其生产的本质安全水平。现行的评分办法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三个元素占元素构成的比例为21.4%,而其分值占总分的比例为19.9%。因此应适当增加这三个元素的内容和分值,使其分值占总分的比例为25%左右。
(二)加速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从2009年实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以来,工作进展较为缓慢,距离即定的目标尚有不小的差距。分析其原因:(1)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现行的考评办法存在着导致安全标准化达标单位荣誉感削弱的因素,弱化了企业的主观能动性。(2)2006年始,非煤矿山实行安全许可制度,集中的安全许可证换(发)工作第一轮在2009年完成,下一轮将在2012年进行,在时间上给那些缺乏主观能动性的企业留有无紧迫之感。(3)由于我国绝大多数非煤矿山企业为小型企业。在众多的小型非煤矿山企业中,人员少、文化程度低,不具备掌握以系统工程理论体现的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缺乏建立满足安全标准化建设所需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能力;在安全生产管理上遵循安全标准化运行模式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存在一定的难度。(4)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数量少,影响了安全标准化建设进程。
针对上述情况,要加速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企业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认识,改进优化安全标准化的考评办法,增强安全标准化达标单位的荣誉感,促进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运行模式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变被动为主动。(2)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教育培训,使众多的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能够掌握安全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帮助建立满足安全标准化建设所需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引导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运行模式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活动。(3)建立充足的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