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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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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管理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地下非煤矿山 外来施工队伍 安全管理 应对措施

地下非煤采矿业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资源性和基础性产业,是为国民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改善和社会文明发展提供原材料、燃料作为物质基础的支柱产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我国地下非煤采矿业产量持续增长,地下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形势、开采条件、用工制度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固定工”身份的井下作业人员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地下非煤矿山的生产建设需求。

由于外来施工队伍用工方式灵活、使用方便等特点,导致大批的外来施工队伍涌入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承担起地下非煤矿山主要采掘任务,据相关部门统计部分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承包施工队伍的人数,已经占到了非煤矿山主要岗位作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由于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素质问题及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矿山事故呈多发上升趋势。据统计,2001~2010 年,全国非煤矿山累计发生事故16791 起,死亡21251 人,平均年发生事故1679 起、死亡2125 人。仅2010 年全国非煤矿山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09 起、死亡1271 人;发生较大事故43 起、死亡179 人,其中就有8起较大事故是由外来施工队伍在矿山建设外包工程施工作业中发生的,共死亡30 人,分别占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6%和16.8%。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矿山事故严重困扰着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了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和社会稳定。

1.原因分析

通过多年对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实践总结,外来施工队伍引发的地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外来施工承包不规范

部分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外来施工承包内容不全面,只以出矿数量、掘进进尺等生产经济指标作为承包考核手段,忽略了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个别时候甚至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类似“发生工伤概不负责”、“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的违法合同。

1.2 外来施工队伍自我建设存在问题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核心制度不完善或不健全,导致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无章可循,一切靠行政命令和经验式管理,容易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3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多数外来施工队伍由于规模小、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随意性强、专业技术人员缺失,造成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管理和施工力量薄弱,安全教育培训条件不具备或根本不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致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1.4 不能摆正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

因为利益关系导致外来施工队伍短期行为严重,不能摆正安全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只追求生产效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安全生产,不能真正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严重制约了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1.5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对外来施工队伍缺乏有效监管

地下非煤矿山缺乏对外来施工队伍的有效监管,部分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现象,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没有完全将外来施工队伍纳入自己的管理考核体系,造成安全管理缺位,导致安全管理出现漏洞,不能及时堵塞,而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应对措施

针对目前地下非煤矿山使用外来施工队伍的现状,要合理解决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问题,应采取以下几方面应对措施。

2.1 把好资质审查关,确保外来施工队伍的合法性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证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安全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包括挂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入非煤矿山承包工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引进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合法性。地下非煤矿山外来施工队伍应提交如下材料:(1)外来施工队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外来施工队伍企业资质复印件;(4)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6)外来施工队伍企业安全管理网络以及机构名称、组成人员名单;(7)外来施工队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复印件;(8)外来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证书复印件;(9)外来施工队伍为从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10)外来施工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体系。

2.2 严格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和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职责

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地下非煤矿山之后,发包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和外来施工队伍一定要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技术交底、日常安全管理活动、事故报告与处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并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不缺位。

2.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外来施工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所有外来施工人员接受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使外来施工人员熟悉地下非煤矿山生产作业环境和特点,掌握必要的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发包矿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外来施工队伍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传授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现场应急救援措施等,不断增强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外来施工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第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第二、地下非煤矿山企业的性质及主要生产工艺;第三、本企业安全生产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第四、企业内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注意防护事项;第五、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第六、有关防火防爆和消防知识;第七、有关防尘、防毒等职业卫生的知识;第八、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2.4 做好地下非煤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发包地下非煤矿山必须对外来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外来施工队伍明确地下非煤矿山采掘工程方面的作业特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以及其相应的具体安全防范措施、作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以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同时要求外来施工队伍提交施工作业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监控,给予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监督。

2.5 加强特殊作业的审批,规范特殊作业程序,确保外来施工队伍人员作业的安全

外来施工队伍在地下非煤矿山施工过程中,需要从事井下动火、进入废弃作业场所、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必须按照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审批手续,严格制定作业程序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证特殊作业的安全。通过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审批,让作业人员知道作业现场的情况,有什么危险物质和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外来施工队伍安全作业。

2.6 认真执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

外来施工队伍在要建立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每班有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上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安排解决;外来施工队伍的专职安全人员要负起检查责任,对隐患整改加强督促落实,切实抓好井下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7 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

地下非煤矿山要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外来施工生产区域得到例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外来施工队伍井下作业现场,结合采掘工程特点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立即安排整改,对于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于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由其组织协调解决问题。

2.8 结合非煤矿山数字化建设,提高矿山安全管理水平

非煤矿山数字化建设对下井工作人员的出入井监控、工作活动轨迹、人员井下区域分布、避灾线路指导等各方面起到很好监控管理作用,充分利用非煤矿山数字化系统,从多角度对外来施工人员行为和其作业环境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减少或避免人的不安全行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一步提高矿山安全科学管理水平。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今年2月份以来,各地认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进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四川、辽宁、广西、贵州等4省(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国现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11799座。其中:已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6826座,占地下矿山总数的57.9%,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4973座,占地下矿山总数的42.1%(详见附表)。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河北、山西、辽宁、福建、广东、海南、青海、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已全部建立了机械通风系统。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矿山数不足地下矿山总数50%的地区有:重庆(3.9%)、陕西(4.9%)、甘肃(14%)、贵州(15.4%)、云南(19.9%)、黑龙江(27.1%)、北京(33.3%)、湖南(35.5%)、宁夏(36.4%)、四川(39.9%)、江西(39.9%)、河南(45%)、江苏(48.3%)。

今年1-4月份,全国共发生一起3人以上中毒窒息事故,同比减少4起,少死亡1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重大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显现了治理效果。

二、各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各地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除上海、天津和外(上海、天津没有地下矿山),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了单独的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山西、浙江、江西、海南、新疆等5省(区)将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整合到*年非煤矿山整治方案中。大部分地区制定的实施方案目标明确,针对性、操作性较强。如重庆市成立专门的治理工作机构,在充分摸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年9月底前所有地下矿山均实现机械通风的工作目标。同时,提出了完善通风系统硬件设施、管理系统、落实治理经费等具体要求;河北省在工作方案中的检查验收阶段,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检查验收表,统一检查验收标准,明确检查验收内容,量化检查验收结果,层层把关,层层负责;贵州省要求在*年6月30日前,全省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保障地下矿山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作业标准要求,坚决淘汰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的生产工艺;山东省的治理工作目标,一是到*年底前,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134家地下矿山必须全部建立;二是针对存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矿井,加强局部通风,采掘工作面、带班区队长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突出了专项治理的重点地区和对象。如安徽省将芜湖、池州、铜陵、宣城等井下矿山较多的地区列为整治的重点地区,将私营小型矿山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强力推行地下矿山机械通风,把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和通风管理混乱的矿井作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四川省在煤系矿山、甘洛铅锌矿区等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中,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作为主要工作来抓,督促企业强化通风管理,完善通风系统。130家煤系矿山安装了主扇风机,采掘工作面安装了局扇,实现了机械通风;辽宁省确定了私营、民营地下矿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入手,确保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的强制实施。

(三)结合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推进机械通风工作。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中,一些地区明确将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作为审核颁证的强制条件,为机械通风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山西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以来,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实行机械通风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省内576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地下矿山企业全部具备了机械通风的条件。辽宁省要求省内的841家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并形成通风系统,否则不予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开展了自查自纠和督查工作。各地组织企业对照规程等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此基础上,大部分省(区、市)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督查。安徽省对全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检查率达95%以上;广西壮族自治区11个市(地)安全监管局已完成了检查工作并报送了工作进展情况,共检查了272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占地下矿山总数的72.1%;广东省组织对首轮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并将地下矿山是否具备完善的通风系统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重庆市对彭水、北碚、梁平、大足等重点地区进行了专项督查;浙江省经过近两年的整治,投入整改资金1.3亿元,以是有否安装和实施机械通风等六项刚性指标为重点,整治关闭了161家、整合地下群采矿硐300多条,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条件明显得到改善;江苏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回头看”为契机,认真开展了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组织对徐州、连云港进行了专项督查;江西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组织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机构,对全省527家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检验,目前已完成第一批53家。同时要求采用自然通风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在*年8月底以前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通风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在督查中,对一些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和通风系统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同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逾期未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关闭。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检查中发现的21家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的矿山企业,实行了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湖南省对4家存在机械通风管理混乱、通风不良等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对3家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限期整改。

三、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基层监管机构和人员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中有关机械通风的要求在认识上存在误区,未将地下矿山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作为必要条件,错误地理解为靠自然通风和局部通风也符合规程要求,尺度不准、监管不严、力度不够。

(二)地区之间的进展还不平衡。已颁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需要整改的多数地下矿山相对集中在欠发达地区,云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西部欠发达地区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矿山数量较多,工作难度大,专项治理任务繁重。

(三)部分地区行动迟缓、工作滞后。未按《通知》中对工作进度的要求,如期进入专项督查阶段,现仍停留在企业自查自纠阶段,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四)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影响了治理质量。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点多面广,民营小企业多,多处于交通、通讯不便的欠发达地区。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匮乏,难以应对越来越专业和具体的监管工作需要,工作质量难以保障。

(五)部分地下矿山企业机械通风工作存在严重缺陷。主要集中在:

1.缺乏通风专业人员。多数小矿山缺乏通风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按规定配备通风工,不能正确使用通风设备设施。通风设备安装位置不正确,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不完善,造成矿井通风系统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规定,通风工作达不到要求。

2.缺乏警示标志。临时停工的巷道没有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盲巷或采空区没有及时封闭,人员进入后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3.通风系统漏洞较多。部分矿山由于多年的无序采掘和采矿方法的不规范,造成采场通风困难,存在串联风或利用空区、废巷通风,即使安装了机械通风设施,也难以发挥作用。

4.缺少必要测风、测尘的检测手段。风质、风速、风量无检测依据,风机开停全凭经验、凭感觉,甚至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风机时开时停,或者从不运行,通风设施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严格源头把关,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原则,确保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能够如期保质完成。所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全部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井下风量、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二)进一步补充完善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要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时间表,将各个环节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地下矿山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地下矿山要挂牌督办,限期完成,确保工作不留死角,安全不留隐患。

(三)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督查工作力度。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又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地下矿山和通风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与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相结合。结合即将开展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行动,把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作为地下矿山的安全生产隐患,纳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加大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有关研究、设计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在检查过程中充分依靠有机械通风经验的专家和企业技术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达到有效防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毒窒息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继续加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宣传贯彻力度。要强化私营、民营小型矿山企业负责人对矿井建立机械通风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坚决纠正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等现象,防止因通风不良和施救不当而导致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黄金矿山 安全隐患 对策 治理

中图分类号:O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黄金矿山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基础工作,大力改善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提高中小型黄金矿山的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中小型黄金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一、中小型黄金矿山的界定和它的特殊性

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部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中所指中小黄金矿山,即:年采矿能力20万吨以下的矿山。中型黄金矿山:年采矿能力20-100万吨的矿山。这些矿山主要特点是:矿床的赋存条件不稳定、地质结构复杂、矿物组成和矿石品位变化大、矿岩的硬度较大、矿岩具有含水性。中小型黄金矿山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其规模、投入、人员、素质、技术、管理、教育、开采工艺等的特殊性。许多中小型黄金矿山开采不正规,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差、从业人员素质差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保障能力较弱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加大对黄金矿山管理的力度,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改善矿山作业环境,已迫在眉睫。

二、中小型黄金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和开采范围的扩大,中小型黄金矿山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顶板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没有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顶板来压现象时,没有先设临时支护进行护顶就冒险作业。采空区安全隐患。工程地质复杂、地压活动频繁,没有及时进行采空区治理,造成塌方、冒顶事故。通风排烟安全隐患:风筒维护不及时,工作面空气质量不达标,通风时间不符合要求,作业人员出现晕烟等事故。提升系统安全隐患:矿车链环、插销、钢丝绳不符合安全要求,斜井挡车门、阻车器、安全门等防护设施不健全,造成“飞车”安全事故。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没有严格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领用、运输、发放、清退等管理制度,出现私自转让、转借、私藏爆炸物品等安全隐患。防排水安全隐患:由于不打探水眼,涌水量大,排水泵不能正常使用,排水沟於堵不畅通,造成淹井事故。

三、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的主要根源

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较差,我们必须倍加警惕,清醒认识:

一是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规章制度只是纸上谈兵,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表现在有的项目建设不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安全投入常常被忽视,现场作业不规范,重大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和技术设备不足,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监管工作不论在机构队伍方面,还是在技术装备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某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态度不坚决,效果不理想。

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低。从业人员对从业的应知应会知识和业务技术技能不熟悉,不掌握,对产生事故隐患及发生事故严重后果不明白,造成安全隐患,引发安全事故。

四、是加强中小型黄金矿山安全隐患治理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再生产,以防为主,减少和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具体工作中,狠抓培训过程中的六个环节。一是狠抓安全资格培训,普及全员安全知识;二是狠抓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组织管理人员参加管理知识、矿山救护指挥、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指挥能力;三是狠抓全员技能培训,以新工种、新岗位、新工人为主,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教育;四是狠抓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营造安全气氛;五是狠抓校企联合,不断开拓安全教育培训渠道;六是狠抓安全培训多样性、针对性,采取集中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分片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巩固培训结果。

2、加强现场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现场安全管理要突出动态管理。一是采取区域分片包干制度,责任到人;二是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跟踪管理,设专人监护,每天对重点区域、重点部分实行日报制;三是加强对现场顶板、通风排烟、提升运输、安全用电的日常管理,优化作业环境;四是加强对安全设施投入;五是加强采空区治理,安排技术人员每月八次对采空区地表安全观测点监测,掌握采空区变化情况。

3、加强隐患治理力度,优化作业环境。

一是采取隐患周报制,做到隐患有人查,治理有人管。二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考核力度,每月对各单位、施工队的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实行隐患跟踪治理,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标准,定人员、定时间整改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负责,定期整改。四是加大隐患检查力度。在单位自查、公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节假日专项检查、安全员夜查等方式,避免安全检查断档。五是创新安全检查监督制度。实行“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卡”制度,真正使监督卡变成明白卡、责任卡。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四防”、“五双”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电雷管制度、危化品台账,并监督实行;四是加强对现场危化品、爆炸物品的检查力度,确保使用安全:五是加强日常对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专人进行排查,核对台账,确保账物相符。六是“三品库”配置了联网报警装置,实行双人、双锁封闭式管理,集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从而提高了民用爆破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5、安全质量标准化为重点,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工作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保证。因此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并通过开展“三大”活动,起到了以点带面,引路示范的作用。各单位在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中,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轨道,使企业的人、机、环境始终处在和谐安全状态,彰显安全管理特色构建企业和谐安全氛围,巩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成果。

6、加强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地下矿山企业应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安全管理人员、通风工、区队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等应携带便携式检测仪器,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技术规范》(AQ2013-2008)的有关规定,对井下有害气体进行随机检测,对风速、风质等进行定期测定。地下矿山企业应加强培训,每年应开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建立应急演练档案,并将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7、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杜绝安全隐患

一、下井带班领导干部包括:分包矿山单位的公司高管、总工;各分(子)公司班子成员、主管技术副职及矿区主任、副主任;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经理、副经理。

二、每班带班下井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8小时,并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下井带班领导岗位之责及规定:

(1)带班领导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

(2)带班领导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区域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各项安全规程、标准、规定、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协调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3)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大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巡视,对发现的隐患和“三违”行为不放过、对产生隐患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隐患得不到整改不放过。

(4)带班领导必须对重点工作及重大隐患的处理进行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失误。

(5)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汇报。

(6)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监督检查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内容,填记在交接班记录薄中。

四、建立领导带班下井管理档案,并在矿井口或单位公示栏公示每班带班下井的领导姓名、下井升井时间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参考文献:

1、《金属矿床开采》,冶金工业出版社1979年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11月第一版

3、《金属矿井通风防尘设计参考资料》,冶金工业出版社,1982年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形势严峻

王德学指出,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每年事故死亡人数近千人, 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美国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死亡人数每年只有20人左右,澳大利亚只有10人左右,南非也仅有100多人)。部分地区虽然矿山数量、事故总量也在逐年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大,个别地区每年的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还有个别地区连续多年发生重大事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08-2012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区划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发现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等50个重点县,在矿山数量、事故总量方面均在全国排名靠前,安全生产形势令人堪忧。

截至2013年6月底,50个重点县共有金属非金属矿山4730座,占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总数的5.9%。2008-2012年,50个重点县金属非金属矿山共发生事故971起、死亡1 324人,分别占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4%和19.3%。其中,较大事故46起、死亡198人,分别占全国的21.5%和23.3%;重大事故6起、死亡83人,分别占全国的66.7%和54.9%。

可以看出,50个县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的比例不到2%,矿山数量占全国的近6%,而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却占到20%左右,重大事故更是占60%左右。可以说,50个重点县是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的“重灾区”。

原因探究

50个重点县乃至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之所以严峻,王德学认为存在5方面原因。

安全意识淡漠。王德学说,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没有树立和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没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真正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重经济增速、重财政收入、重企业利润,轻安全生产、轻群众利益、轻矿工生命。一些矿工也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盲目作业、违规违章成为习惯。

安全基础薄弱。50个重点县所属的矿山绝大部分是小型矿山,这些矿山“五化”(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普遍低下,安全基础薄弱;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水平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安全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尤其是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不扎实、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严重滞后,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应急能力低下,应对事故灾难和抵御各类灾害的水平亟待提高。

“打非治违”不力。王德学指出,部分矿山企业投资人缺乏法律意识,有的矿山未批先建、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安全环保手续不全,长期违法违规生产;有的矿山以资源勘探的名义长期非法采矿;有的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或者超出许可范围开采其他矿种矿产资源。从业人员也普遍缺乏遵章守纪的意识,“三违”问题突出,导致事故频发。一些地方执法不严格,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姑息迁就。

安全责任缺失。表现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能力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一些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一些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甚至无人管、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一些地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责任不明、相互推诿、工作不力。

发展方式落后。王德学列举说,一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不力,发展水平总体不高,过分倚重小矿山来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降低了安全门槛。更有甚者,部分县在矿山企业相关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支持、纵容企业违法违规建设、生产。一些县在矿业开发利用方面,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一些可以整装开发的矿床被人为划分为若干个部分,分别出让给不同的采矿权人,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而且给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对策措施

如何推动50个重点县及全国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王德学在会上表示,要下大气力攻坚克难,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的“五化”水平。

规模化建设

推进规模化建设,以小矿山的整顿关闭工作为抓手。王德学指出,要大力淘汰落后、不安全产能,确保落实小型矿山关闭目标和责任。制定完善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并督促新建矿山整体设计、有序开采。督促存在多个独立生产系统、相互开采存在隐患的矿山整合优化,推动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鼓励组建大集团、大公司。

标准化建设

实施标准化建设,有利于矿山企业强基固本。王德学要求,矿山企业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正规设计,确保按设计建设和生产。地下矿山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用通风、排水、提升运输等设备,建立并确保机械通风系统正常运转。露天矿山要全面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和中深孔爆破,并搞好边坡管理。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以及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也须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

机械化建设

机械化矿山的建设,要依靠科技进步。王德学提出,要强力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性能低下、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设备和工艺。强力推动露天矿山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符合条件的地下矿山使用凿岩台车、铲运机、撬毛机等机械设备。另外,还要强力推动企业开发、生产、使用经济适用且安全可靠的小断面采掘、运输机械设备,推动每个县先建成1~2个机械化开采示范矿山。

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安全监管也是极大的促进。王德学强调,所有地下矿山必须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转。三等以上在用尾矿库和部分位于敏感区的尾矿库,必须建立并确保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有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进行联网。各县都要完善矿山安全法规标准数据库和预警信息系统,建立矿山基础数据库。

科学化建设

地下矿山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员,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针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专项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的,矿山分层高度不得超过20米,安全平台不少于4米,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最终边坡角最大不得超过70度;我县除昌裕糖业公司回良采石场、谢光伟采石场外全部采石场必须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破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作业;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对2009年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小型露天矿山,没有按要求进行开采设计,又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一律不予换发许可证;对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露天矿山,必须及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进行技术改造,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开采。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进行技术改造且发生死亡事故的小型露天采石场,要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实施关闭。

8、露天取土场(砖厂)要采用机械取土作业,原则上不采用爆破作业,并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规定形成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二)地下矿山(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所有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所有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所有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降尘;

5、每个矿井都要建立专项台帐,详细记录每天风机运行情况和每次通风检测情况。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的顶板边帮管理制度,并做好原始记录;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整治方法

(一)安排部署。为做好我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明祥(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立斋晋崇荣陈学才

(二)制定××县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的重点是采石场、石膏厂、金矿、铅锌矿山,并在四月初召开全县非煤矿山法人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三)企业开展自查。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期限和责任人,上报时间为5月30日。

(四)县安监局要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监督企业进行整治。11月县安监局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县安监局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突出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对本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有明确的对策措施。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健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顶板边帮等二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市安监局挂牌督办。一般隐患和其他问题,由县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行政执法

1、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新建非煤矿山,要按照《普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安监[2008]166号)要求和程序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

2、用行政执法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凡是露天矿山应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而没有推行的,地下矿山没有实行机械通风的,顶板边帮管理不到位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实行停产整顿、罚款或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六)加大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加大非煤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在去年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内对全县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一次培训,基本做到非煤矿山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七)协调,强化执法。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