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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目的
为给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提供指导,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有效控制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减少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_._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定义
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定义(以下简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内,使用已经注册上市的同一种药品或医疗器械对健康人群或特定人群进行预防、诊断、治疗、保健过程中出现的多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或指在同一时段内、同一种假劣药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对使用人群造成的多人中毒、伤害事件。
_._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级
依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和严重程度,将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划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事件: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__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出现_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二级事件: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_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__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出现死亡病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三级事件: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_人(含_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可能发展为二级甚至一级的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_._工作原则
_._._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对应急工作进行布置、指挥和协调。负责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一级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
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尤其在对受害患者的救治中注意与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沟通。
_._._依法监督,科学管理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贯彻依靠科学技术防范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发生的方针,实施科学监管。关注药品和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及相关危险因素,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保障人民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_._._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报告、评价、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群体不良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_._._统一响应,分级管理
根据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不同情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级响应。发生不同等级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
_._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
_._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内发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_应急机构与职能
_._领导机构与职责
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局领导以及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稽查科和__*检验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_._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处理工作。下发应急响应启动或结束的文件通知。负责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
_._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
负责组织对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所涉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区内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属区外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及时上报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加强对区内同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_._稽查科
负责组织对涉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的药品、医疗器械进行暂控、抽样,对经检验确认的假劣药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依法组织查处。
_.___*检验五分所
对怀疑药品进行质量检验,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_应急响应
_._应急响应的启动及级别由办公室在收集汇总信息基础上做出初步判断,报领导小组审定。
_._三级响应
_._._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履行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责任,凡符合_._中所列的三级事件的标准,应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__小时内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市级监测中心,不得瞒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
_._._我局在接到三级应急响应启动通知_小时内进入应急状况,并将应急机构人员名单传真到市局(报送要求见附表_)。区三级联络员应保持__小时通讯畅通。
_._._局稽查科在应急启动__小时内,组织对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涉及的怀疑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对经确认为假劣药品、非法或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_._二级响应
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符合二级事件标准或三级事件发展为二级事件时,一经核实启动二级响应,在做好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_._._办公室将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情况汇总并
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同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
_._._启动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每日一报制度,每日下午_时前将上报情况和累加情况(报送要求见附表_-_)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市局汇总;
_._._在二级响应启动__小时内,对辖区内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中所涉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全面暂控,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_._._×××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需要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区委、区政府请求帮助,派出应急事件指导工作小组等。
_._一级响应
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符合一级事件标准或二级、三级事件发展为一级事件时,一经核定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_._._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的现场检查。
_._._对全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巡查,要求覆盖面达到___%。
_._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一级事件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为准。二级、三级事件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为准。
_应急保障
启动应急机制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专人__小时值班,接听电话、传真。
_善后处置
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
_总结评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群体不良事件撰写调查报告,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总结报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政府。
_附则
_._报送资料要求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⑴事情发生、发展、处理等相关情况;
⑵药品说明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国外说明书);
⑶质量检验报告;
⑷是否在监测期内;
⑸注册、再注册时间;
⑹药品生产批件;
⑺执行标准;
⑻国内外药品安全性研究情况、国内外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文献报道;
⑼典型病例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⑽报告书及联系电话。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其企业:
⑴事件发生情况、事件描述、报告情况、事件跟踪随访和最终结果、企业对事件的分析、企业对产品采取的措施、涉及用户的联系资料;
⑵产品注册证;
⑶产品使用说明书;
⑷质量检验报告书;
⑸执行标准;
⑹国内外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发生不良事件的数量、程度及涉及人群资料);
⑺《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企业汇总报告表》。
医疗卫生机构
⑴事件描述:患者资料、事件主要表现和陈述、时间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名称、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依据和使用情况、不良反应/事件主要表现、诊断过程、转归情况、在该地区是否为计划免疫药品;
⑵典型病例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或《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⑶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_._预案制定、解释和修订
本预案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调整。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生重大缺陷时,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修订。
_._本预案自之日起施行。附:_、应急机构人员名单
_、本辖区暂控(查封)不良事件涉及药品(器械)汇总情况统计表(经营单位)
_、本辖区暂控(查封)不良事件涉及药品(器械)汇总情况统计表(经营单位)
关键词:医疗安全教育 临床护理带教 现状 问题 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人们在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对健康需求越来越旺盛[1]。同时,人们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和要求也随之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人们对护理工作的期许也逐年提高。护理教学作为构建医院未来护理人才梯队和提高医院竞争力的关键环节,是影响医院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临床教学作为护理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护理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减少医疗纠纷,维护医院形象的关键,受到了医院管理者前所未有的关。
1 临床护理带教现状
1.1 带教老师方面
目前,我国多数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对临床护理带教的重要性认识的还不够全面,临床带教老师的整体素质和能力都不尽相同,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着教学方式单一、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脱节、教学实效性过低等方面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往往理论教学作为主要的教学重点,而忽视了医疗安全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运行秩序。
1.2 护理学员方面
现阶段的临床护理带教过程中,护理学员在学习过程中,学员与带教老师之间、以及学员之间的沟通较少,缺乏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教学过程中过于被动,导致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不同步,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2 医疗安全教育在临床护理带教中的应用现状
2.1 提高了对带教老师的培训力度
医院作为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特殊的场所,直接影响和决定着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护理工作管理,提高护理安全和护理质量,对减少和控制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几率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2]。医疗安全教育作为培训护理学员安全意识的关键,对临床带教老师的要求较高,需要选用业务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术过硬的资深护理人员作为医疗安全教育的临床护理带教老师。同时,由于护理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的重复护理服务流程,过程漫长且十分枯燥,护理学员在教学过程中很难坚持到最后。因此,临床带教老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迅速的转换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将自己融入护理学员当中,严格按照职业道德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充沛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开展相关的教学活动和教学课程。
2.2 规范护理人员的行为
在临床护理带教过程中,带教老师需要向护理学员们渗透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的重要性,让护理人员能够全面的掌握和了解医疗安全知识、护理操作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相关的内容,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技能的熟练度和娴熟性,提高护理人员对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确保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及时遇到了突发事故,也能够客观的做出准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能够认真的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断的充实和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
2.3 提高护理学员的沟通能力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持续发展,我国人民对护理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的期许越来越高,医患纠纷、护患纠纷的发生几率也呈持续走高的趋势[3],严重影响了医院卫生机构的运行秩序。针对这种现象,医疗卫生机构在临床护理带教过程中加大了对护理学员沟通能力和培养,提高护理学员的沟通能力,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和患者家属交流和沟通,取得患者和患者家属的信任,提高患者的配合度,建立和谐护患关系,从而有效的减少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几率。
2.4 正确对待差错事故
护理人员作为医院卫生机构的日常运行过程中的主要执行者和参与者,其从事的是一项十分复杂和繁琐的工作[4],具有极高的专业性和重复性,护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麻痹心理,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发生后,护理人员需要对整件事情进行回顾,查找自己是否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如果有,则需要汲取经验教育,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避免发生同样的事情;如果没有,护理人员则需要正确的对待差错和事故,继续不断的充实自我,提升自己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护理效率和护理质量,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地位。
参考文献:
[1]徐云云,淦细红.安全医疗教育在临床护理带教中的应用及意义[A].2009年浙江省骨科学学术年会论文汇编[C].2009.
【关键词】 荨麻疹;依巴斯汀;IgE;点刺试验
荨麻疹是一种常见的过敏性皮肤病,病因复杂。目前临床多使用抗组胺类、葡萄糖酸钙、维生素C等药物治疗,但均存在着疗效较差、停药后病情易复发等缺点。为评价依巴斯汀治疗荨麻疹的疗效及安全性,我们自2006年1月以来应用依巴斯汀治疗156例急、慢性荨麻疹患者,取得了较满意的疗效,同时观察治疗前后患者血清IgE的变化及其抗组胺点刺试验情况,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入选标准 所有入选患者在治疗前1月内未应用过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半月内未应用过抗组胺药物;无严重心、肺、肝、肾、胃等器官及系统性疾病;排除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对本类药物过敏者。胆碱能性荨麻疹及皮肤划痕征患者不入选本试验。
1.2 临床资料 156例荨麻疹患者均为2006年1—12月在我院皮肤科门诊就诊者,均符合观察的入选标准。156例患者中急性荨麻疹65例,男29例,女36例;年龄15~53岁,平均27.9岁;病程2~28 d,平均12.7 d。慢性荨麻疹91例,男42例,女49例;年龄16~59岁;病程2个月~20年,平均39.6个月,1年以内32例,1~5年43例,5~10年10例,10年以上6例。接受组胺点刺试验的10名健康志愿者均为在我科实习医师,男7名,女3名,平均23岁。
1.3 治疗方法 156例急、慢性荨麻疹患者均口服依巴斯汀(商品名:开思亭,西班牙艾美罗医用药物有限公司生产)10 mg,1次/日,急性荨麻疹患者在首次服药后留观2 h,连续服药7 d。慢性荨麻疹患者连续用药4周,在治疗过程中若患者连续1周无风团及瘙痒出现者,依巴斯汀减至原来剂量的一半,即5 mg/d,若减量后病情反复,则再恢复到原来剂量至疗程结束。分别于2周、4周观察并判定疗效。治疗期间避免接触可能致敏的食物及吸入物。
1.4 观察及评分方法 对急性荨麻疹患者治疗前、治疗后2 h、第7天,慢性荨麻疹患者分别于治疗前、治疗7、14、21及28 d时随访,根据患者的瘙痒程度、风团数量及大小、体征情况,按0~4级评分方法纪录,见表1,各项评分相加为总积分。同时通过对患者的询问和体检发现并记录不良反应,药物不良事件发生率(%)=(不良事件发生例数/总病例数)×100%。
表1 临床症状体征4级评分标准症状体征01分2分3分瘙痒无轻度瘙痒中度瘙痒但能忍受重度瘙痒不能忍受风团大小无直径≤0.5 cm0.5 cm<直径<2.0 cm直径≥2.0 cm风团数目无1~5个6~12个>12个皮肤划痕征无稍高起,缓起条索状隆起,较快起条索状隆起,迅速1.5 疗效判定标准 症状积分下降指数(SSRI)=(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计算。以SSRI判断疗效。首次服药以后症状积分下降指数>50%的时间视为起效时间。痊愈为SSRI≥95%;显效为95%>SSRI≥70%,进步为70%>SSRI≥30%;无效为SSRI<30%,有效率以痊愈加显效计。
1.6 检测方法 急性荨麻疹于治疗前及治疗第7天、慢性荨麻疹于治疗第28天分别检测患者血清总IgE,采用ELISA试剂盒(天津新传公司)检测。在包被有抗人IgE抗体的微孔中加入标本及缓冲液后保温;洗掉未结合的血清组分,加入酶结合物二次保温,最后将结合上的酶结合物通过与氧化物和四甲基联苯胺反应显色,显色的光密度与最初结合在微孔中的IgE成比例。正常值<150 IU/ml。
1.7 组胺点刺试验 用75%乙醇消毒前臂屈侧皮肤,待皮肤干躁后,将10 g/L的盐酸组胺溶液滴在点刺部位,用特制的点刺针将滴液垂直刺入皮肤,20 min后口服依巴斯汀。在组胺溶液点刺的同时,于其上方5 cm处用生理盐水点刺作阴性对照。于点刺15 min、服药后1 h和2 h测量风团和红晕的最大直径(D)及垂直直径(d),求出平均直径[(D+d)/2],按下列公式:A=3.14×[(D+d)/4]2分别计算其面积×100%。
1.8 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处理,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2 结果
2.1 急性荨麻疹疗效 65例急性荨麻疹患者中有51例(78.46%)在首次服药后1 h起效,其余患者在首次服药后2 h起效。65例急性荨麻疹患者治疗后1 h和2 h的总积分由治疗前的(6.721±1.655)分下降到(3.206±1.769)分(P<0.05)和(0.929±0.874)分(P<0.05)。疗程结束时痊愈38例,显效21例,进步5例,无效1例,有效率达90.77%。对痊愈的38例患者于停药7 d随访一次(电话随访或患者复诊),结果有2例复发(5.26%)。
2.2 慢性荨麻疹疗效 91例慢性荨麻疹患者治疗后1、2、3、4周的总积分分别由治疗前的(6.437±1.740)分下降到(3.601±1.537)分、(2.119±1.679)分、(1.563±1.831)分、(0.832+1.265)分(P<0.05)。治疗后疗效见表2。开始有效时间最短2 d,最长5 d;同时对痊愈的72例患者于治疗结束后1个月及2个月各随访一次,1个月时复发率为9.72%(7/72),2个月时复发率12.50%(9/72)。
2.3 血清总IgE治疗前后比较 急性荨麻疹治疗前为(569.32±143.19)IU/ml,治疗后为(135.42±67.68)IU/ml,慢性荨麻疹治疗前为(537.97±106.35)IU/ml,治疗后为(97.90±24.63)IU/ml,急慢性荨麻疹治疗前后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0.01)。
2.4 依巴斯汀对组胺诱导风团和红晕的抑制作用 见表3。实验表明服用依巴斯汀1 h和2 h后,对组胺诱导风团的抑制率分别为49.28%和87.36%,对红晕的抑制率分别为53.49%和89.27%。 2.5 不良反应 两组患者于治疗后作血、尿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检查,均无异常。5例出现轻微的嗜睡,1例口干。上述症状均较轻,未影响继续用药。
表2 慢性荨麻疹患者治疗的疗效评估(n)时间例数痊愈显效进步无效总有效率(%)1周91363317575.822周91532511285.713周9166177191.214周9172145094.51表3 依巴斯汀对组胺诱导风团及红晕的抑制作用(x±s)时间例数风团面积(mm2)红晕面积(mm2)风团抑制率(%)红晕抑制率(%)服药前1037.971±16.350857.905±1024.636服药1 h1021.236±9.021430.712±375.82949.2887.36服药2 h105.848±4.176103.452±133.05653.4989.27
3 讨论
荨麻疹是一种常见的过敏性皮肤病,约有20%左右的人一生中至少发生过一次,但绝大多数患者找不到确切的病因,特别是慢性荨麻疹 [1],从而导致部分患者病程较长且难以彻底治愈,给患者及家人带来较大的烦恼和痛苦。
依巴斯汀(开思亭) 是一种有效的、具有高选择性的新一代H1受体拮抗剂,其活性代谢物为卡瑞斯汀。国外有报道,依巴斯汀抑制组胺诱导的红斑及风团的作用,较西替利嗪及氯雷他定强[2]。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依巴斯汀对组胺诱导红斑及风团的抑制作用明显而且快速,从急性荨麻疹患者服药情况看,服药后瘙痒减轻时间最快为15 min,一般为1~2 h,治疗结束时有效率达90.77%。依巴斯汀每日5~20 mg均能有效控制慢性荨麻疹的症状,其疗效与剂量有一定的相关性[3,4]。本试验应用依巴斯汀10 mg治疗91例慢性荨麻疹,开始有效时间最短1 d,最长5 d,疗效随治疗时间的延长而提高,治疗7 d时有效率为75.82%;治疗28 d时有效率达94.51%,两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且停药后复发率低,2个月时仅为12.50%。该药不良反应少,患者治疗前后血、尿常规、肝功能及心电图检查,均无异常,其困倦发生率很低,仅为3.21%,与文献报道的基本一致[5]。
IgE是一种亲细胞性反应素型抗体,在正常人血清中含量甚微,但在I型变态反应中含量明显增高,我们的检测结果显示,荨麻疹患者血清IgE水平明显高于正常人,与有关报道一致[6],说明多数荨麻疹与IgE介导的I型变态反应有关。本研究表明急、慢性荨麻疹患者经依巴斯汀治疗后血清IgE水平均显著下降,与治疗前比较有显著性差异,表明依巴斯汀有明显降低血清IgE水平的作用,随着血清IgE水平的降低,患者的临床症状得以明显改善。
通过对156例患者的观察,我们发现服用依巴斯汀治疗急、慢性荨麻疹具有近、远期疗效好,作用时间及缓解期长,复发率低,无明显不良反应等优点,是治疗荨麻疹较理想的药物,值得在临床上应用。
【参考文献】
[1] 张学军. 皮肤性病学[M].第6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08.
[2] Gispert J,Antonijoan R,Barbanoj M,et al.Efficacy of ebastine,cetirizine,and loratadine in histamine cutaneous challenges[J].Ann Allergy Asthma Immunol ,2002,89(3):259364.
[3] Hurst M,Spencer M.Ebastine: An update of its use in allergic disorders[J].Drugs,2000,59(4):9811006.
[4] Kaplan AP.Clinical practice,chronic urticaria and angioedema [J].N Engl J Med,2002,346(3):175179.
【关键词】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investigation on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 zhang hui,huang jianshi,l zhongquan.national center for tuberculosis control and prevention,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beijing 10005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methods one hundced and fiftythree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hospitals in beijing were surveyed by a standardized questionnaire.data related to hospital human resource and beds,emergency plan,laboratory diagnosis capacity,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and stockpiles of drugs were collected.results responses were received from 87.6% of 153 hospitals surveyed.96.3% of hospitals surveyed reported the emergency group established.surgery beds accounted for 8.5% of all the licensed beds.93.3% of hospitals surveyed had emergency plan and none of them reported a laboratory able to isolate and identify all 15 kinds of pathogens(vibrio cholera,infectious diarrhea,staphylococcus,salmonella,meningococcus,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brucella,influenza viruses,anthrax,h5n1 bird flu viruses,yersinia pestis,japanese encephalitis viru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and botulinum toxin).18.6% of the hospitals surveyed had 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for all 15 kinds of diseases.5.2% of them had stored specific drugs for treatment of 16 kinds of diseases(plague,cholera,human h5n1 bird flu,meningococcal meningitis,japanese encephalitis,anthrax,influenza,brucellosis,infectious diarrhea,acut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staphylococcal food poisoning,salmonelleae food poisoning,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 poisoning,botulinum toxin poisoning,and cyanide poisoning).conclusion hospitals’ medical treatment capacities for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should be improved.
key words: hospital;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医疗救治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医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治机构和最先感知部门,是事件受害者就医的首要场所,医院应对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为加强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在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疫情之后,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建设方案》,并投入5 325万元支持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3〕。为了解北京市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现状,于2004年11月~2005年3月对北京市医院的医疗救治能力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北京市18个区县的各级医院(不含部队所属医院)153家,其中134家医院完成问卷调查,应答率为87.6%。
1.2 方法 自行编制调查问卷,通过信函方式将调查问卷发至各医院医务处(科),由医务处(科)负责召集院内的相关人员分别回答问卷内相关调查内容。问卷主要内容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人员及床位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组建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可能引起突发突发事件的致病源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措施和应急药品储备等。
1.3 统计分析 应用foxpro 6.0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应答医院基本情况 134家应答医院中,综合医院78家,占58.2%;非综合医院56家,占41.8%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3.6%,急诊科、传染病科和感染管理科医护人员分别占医护人员总数的6.0%,2.2%和0.7%。已成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的医院占96.3%;医院急诊科床位、加强护理病床和隔离病床分别占床位总数的2.9%,1.5%和1.9%;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时能增加应急床位的医院为79.8%,共能增加4 700张,占所有应答医院床位总数的8.5%。其中小汤山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佑安医院等4家医院共能提供应急床位1 582张。
2.2 应急预案(表1) 应答医院中,报告已制定至少1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为93.3%,已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重大职业中毒和生化或核辐射等10类突发事件所有应急预案的医院仅为10.4%。表1 北京市134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3 实验室检测能力(表2)表2 北京市134家医院实验室检测致病源能力情况
2.4 医疗救治措施(表3) 备有15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疾病或中毒治疗方案医院为18.6%;至少备有1种的医院为82.8%,制定有治疗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和沙门菌食物中毒和人类h5n1禽流感的治疗方案的医院在50.0%以上。
2.5 应急药品储备 医院至少应储备有治疗患某种传染病或中毒情况30人7 d的药品量,包括治疗鼠疫、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sars、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炭疽热、流行性感冒(流感)、布鲁菌病、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毒鼠强中毒、肉毒杆菌毒素和氰化物中毒等16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传染病或中毒的特效药物。调查结果显示,储备有治疗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流感)、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和sars常规药的医院在70.0%以上,储备有治疗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流脑和乙脑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57.5%~67.9%,储备有治疗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毒鼠强中毒、鼠疫、布鲁菌病、炭疽热和肉毒杆菌毒素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29.9%~42.5%,储备有治疗氰化物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仅有9.7%;储备一定数量治疗所有以上16种疾病和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为5.2%。表3 北京市134家医院疾病治疗方案制定情况
3 讨 论
充足的人员和床位是医院应对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的必备条件〔4〕。本文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市大多数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只能提供少量的应急床位,能提供应急床位最多的4家均为北京市确定的集中收治sars患者的定点医院〔5〕。本文结果提示,北京市二级和三级医院在床位满员时,至少还能接纳4 700名突然增加的病人,其中可接收传染病人1 582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要临时打破常规,调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来积极应对。要想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调集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必须提前制定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7〕。目前,北京市93.3%的二级以上医院至少制定了应对1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多(93.4%),而制定有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少(18.7%)。由此可见,各医院在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准备方面做得较好,也说明sars暴发流行后,医院增强了应对传染病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意识,而对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还不够。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北京市各医院对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疾病的防控工作比较重视,虽然以往监测数据表明,北京市鼠疫、炭疽热、布鲁菌病和肉毒杆菌毒素中毒发病不多,但考虑到这几种疾病的致病源均容易被用来作为生物恐怖袭击的物质〔8〕,因此,也应该重视对此类疾病的防控工作。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r/ol].(2004-05-15)[2007-6-14]./ zwgk/zfgb/gb2003/20qi/ 200412247437.htm.
〔2〕 macintyre ag,christopher gw,eitzen e jr,et al.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events with contaminated casualties:effective planning for health care facilities[j].jama,2000,83(2):242-248.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制定本总体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制定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与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业、商贸、建筑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铁路、道路、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
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IV级(一般)。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2、依法行政
依法规范政府及其部门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工作中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依法补偿因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
3、统一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的各部门相互配合、联动的应急工作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专项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是应急指挥工作、牵头工作、参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反应快速
完善及时、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健全及时、完整、高效监测预报体系,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构建及时发动、组织求援的人、财、物和信息科技的保障机制以及各种合作机制,迅速控制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5、资源整合
按照条块结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明确部门之间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交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6、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灾害防范意识教育,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不断加以完善。
(五)预案适用范围
本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和响应全市、全省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县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具体适用于各该专项应急预案规范范围内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六)预案的体系
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印发。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两种以上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涉及若干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该类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县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的职责,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并报县政府备案。
4、企事业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该类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
5、举办大型会展、游园、灯会、群众集会和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组织体系
1、县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应急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全县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县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响应省、市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监督县应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县长或主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具体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3、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为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县政府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专业技术机构的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汇总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统一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组织制订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
县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县应急工作专家委员会。其职责是:平时为县政府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为县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提供指挥咨询服务。
5、工作机构
县政府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有关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协助县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6、乡镇人民政府应急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三、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
1、政府监测
县政府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监测、安全评价、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数据库,划分监测区域,确立监测点,并重点加强对危险源、危险区域的监控,认真监测、收集、分析各种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分别逐级向其上级报告,同时通过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上传,不得谎报、瞒报、缓报。应急主管部门应当向同级县政府报告。
2、群众报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应当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告。对多发、易发的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事故灾难,各乡镇应在村(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单位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向县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通报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灾难情况。鼓励公民报警。
3、信息处理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接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长或主管副县长汇报,县政府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必要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会商,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进行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立即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地区人民政府通报。情况严重的,县政府指派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妥善处置,防止事件发生。
4、报警电话
广泛宣传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社会公布接警电话,逐步确立一个统一的报警电话和报警系统。
四、应急响应
①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县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
②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响应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案启动后,县政府立即启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迅速到岗到位,实施统一组织指挥或者参与辅助指挥决策,并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启动具体行动方案,做好具体应急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③情况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在接到信息后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同时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另有规定的,除按本总体应急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缓报。
④特别情况的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与有关联的县(市)人民政府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跨市、跨省的,报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县政府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的发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灾民安置
民政部门应当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受影响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2、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终末消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
3、现场清理
县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清理。
4、恢复与重建
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进行重建工作,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交通、邮政、电信、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修复被破坏的交通、通迅、供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县人民政府根据损失评估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对受影响地区的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并组织其他地区和部门提供资金、物资支援。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根据受损失情况报请上级人民政府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5、征用补偿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返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采取其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补偿。
(二)调查和总结
1、调查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
2、总结
县政府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总结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系统
县政府信息网站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的政务网基础上完善功能,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
2、通信保障
在现有专业通信网的基础上,建立与省市互联,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无线结合的应急通信系统,加强重要通信线路、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通信企业应制订应急通信保障方案,配备应急保障设备设施并进行经常维护。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迅速开通应急通信联络。
3、指挥部通信网络建设
县人民政府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通信支持系统,建立应急联动平台。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并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专业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或者确定政府综合性专门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建专门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2、企业队伍
危险化学品、电力、供水、供气等企业应当组建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作为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响应队伍。
3、队伍动员方案
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动态数据库,制订先期处置队伍、后续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以及保持应急能力的措施,包括协调调动消防队、武警中队、预备役人员的方案和措施。
(四)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应当建立公路保障动态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量、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五)医疗卫生保障
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卫生保障动态数据库,掌握医疗救治和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制定医疗卫生队伍调动方案。
2、医疗物资
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加强医院特殊病房建设,制订医疗卫生、物资调度等方案。
(六)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应当拟订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各项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的准备方案,并加强基层治安保卫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联防。
(七)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
(八)资金保障
1、政府专项资金
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当年专项资金不足时,财政及时予以保障。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2、企业专项资金
企业应当设立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3、投保
支持各保险公司推广针对应急工作的险种,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九))法制保障
1、应急工作规范性文件拟制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规定,及时修改现行不适应应急工作的政府文件。
2、应急工作执法
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的,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宣传、教育
1、应急常识公众宣传
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宣传有关应急预案和报警电话。县应急工作牵头部门和县广播电视部门应当把宣传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媒体应当把宣传应急常识和技能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把应急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应急常识的宣传和辅导。
2、学生应急常识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应急工作教育规划,中小学应当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应急知识、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向学生普及应急常识。新晨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奖惩
(一)监督检查主体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加强对本总体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二)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物资,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1.本总体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制定,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2..预案实施时间
本总体应急预案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直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