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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创新;企业战略管理;调整策略
企业战略管理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主要针对企业为实现自身目标,更好地制定、实施的企业发展战略的方式方法。虽然企业的战略发展具有一定的整体性、长期性,但是企业的发展需要适应社会的现实状况,根据环境的变化尤其是经济环境的变化,必须做出适时的战略调整,从而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更大的经济效益。企业的战略管理是关系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在企业管理方面属于核心问题。
一、我国企业在知识创新方面的发展现状
(一)信息技术运用水平较低。信息化的时代已经到来,信息技术在生产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信息技术的引进和合理利用能够为企业的管理带来很大的帮助。从目前的数据得出结论,企业在库存管理、薪资和资金管理方面在信息技术的运用程度较高,其他部分仍然处于十分低下的水平,在营销管理、生产制造等方面信息技术的作用体现得十分微小。
(二)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我国的劳动力数量丰富,素质水平也参差不齐。我国目前正向城镇化方向发展,农村劳动力占据大部分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以及学历要求较低的建筑行业。人口普查显示,进城打工的人口中学历水平以初中文化水平为主,员工素质整体不够高。
(三)企业的品牌技术含量较低。我国的经济发展虽然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升,但是在自身技术创新方面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在一些大品牌企业中,对于新产品的开发和研究以及市场的调研会有比较高的资金投入水平,但是在一般企业中,对于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资金运用占得比例十分少,使我国的民族企业在品牌建立和开发扩大的过程中出现了阻碍,与国际市场的同类企业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也是我国的民族企业缺乏在世界市场中具有竞争力大品牌的原因。我国的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的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品牌的技术含金量较低,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十分薄弱。
二、知识创新角度下的企业战略管理调整的具体措施
(一)组织员工统一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俗话说“天时,地利,人和”,这是作为古代战争胜利的三大要素,然而“人和”是最重要的,企业的发展也是这样,员工是企业中的重要软实力。员工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都与公司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员工构成十分复杂,其素质也具有很大的差异,在企业的战略管理中,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人才地培养应该作为关键的部分,对员工的整体工作理念进行灌输,让员工能够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在自己的岗位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员工的培训除了对企业本身的企业文化进行传播外,更重要的是对专业技能的培养,让员工在工作中提升自己,在学习中得到实践,使自身的能力得到真正的挖掘。
员工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员工的培训经费属于企业的正常支出,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也要努力保证员工的稳定性和工作的长期性,为防止人力资源的流失,企业在薪资水平的管理方面应该采取绩效评判方式,“多劳多得”的标准能够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积极争取,在付出与回报成正比的状态下,能够在企业内部更好地形成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的民族企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需要不断引进先进的技术水平来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但是在引进技术和经验的同时,更要充分认识我国的国情,对自身所在的领域具有清醒的认知,应该将一部分经营收益用来对新产品和新技术进行改革和创新,企业本身是促进技术进步的主要对象,也需要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在发展的同时,不断开发新的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真正壮大自己的综合竞争能力,为我国的民族企业树立良好的榜样,在国际市场争取更大的市场占有率。所以,在企业的技术战略中,企业把我知识创新的大好时代,提高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增加自身品牌技术的含金量,让民族的能够真正成为世界的,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经济、文化地位。
(三)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信息时代的到来给企业带来了很多的先进技术,企业需要掌握时机,引进并利用已有的信息技术,帮助自身的进步。信息技术不仅能够在财务管理和库存方面为企业做出贡献,在一些制造业的应用,需要企业的进一步挖掘,这样能够更好地节约人力资源,降低生产成本。企业在着眼当下的同时,也应该放眼未来,物联网技术将会使企业的发展进入另一个全新的阶段,尤其是对于特定的行业来说,企业需要改变传统和经验模型管理的观念,运用先进的技术和全新的理念来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实现争取更大的可能。
综上所述,企业的经营战略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指向性作用,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管理阶层也需要按照经济发展环境和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资源拥有的程度进行调整。知识创新的新时代,需要将知识、技术和企业的经营管理相结合,以实现更好的、更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和企业(个人)认识不足,配合不力。一是金融机构认识存在误差。在过去信贷征信管理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金融机构认为信贷征信建设是人民银行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存在可搞可不搞的自愿性;有些金融机构甚至认为人民银行搞信贷征信管理是为了约束和监督他们,心理存在抵触情绪。二是企业、个人认识不足。由于过去对信贷征信管理宣传不力,致使企业、个人对这项工程了解不够,有的甚至误认为参加信贷征信管理会将自己企业信息和商业机密泄露出去,从而导致企业和个人配合少,被动应付多。个别企业甚至拒绝办理贷款卡和参加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建设,导致了人行在征信管理中“热脸贴到了冷屁股”。
2、管理手段缺乏,职责履行难到位。目前人民银行对征信日常业务管理的主要手段是两个制度和两大系统。即《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两个办法》),两大系统分别对应《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下称《两个系统》)。但仅凭这两个管理办法使人民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明显感到管理手段缺乏而“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惩处手段缺失。在两个制度中的“罚则”中,只对金融机构法律责任进行限定,但对征信管理的主要对象--企业和个人没有约束条款,导致企业和个人对贷款卡的管理不重视,贷款卡遗失、不参加年审的现象层出不穷。二是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上述的《两个办法》在各地方均没有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基层行在实际操作中感到无所适从。
3、系统功能缺陷,难以满足信贷业务运作需要。一是信贷咨询系统企业信息兼容性和交错性不强。由于系统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区分借款人的唯一标准,而技术监督局对同一企业的代码经常更换,导致部分企业在系统数据库拥有多个代码,而系统对此缺乏兼容性和交错性,无法把前一个代码下的信息转入新的代码中,造成同一企业的信息被分割。二是系统中没有票据贴现录入程序,不能满足目前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三是目前系统由于数据库质量的瓶颈制约,未能对重点行业、信贷大户、集团企业的信贷风险和贷款结构变化进行专题分析,系统效能发挥不高。
4、企业素质差,难以满足系统创建要求。目前尤其在落后地区,企业自身素质较差,很大部分是国家限制发展的“三高两低”式企业,享受不了银行信贷的支持,银企关系冷淡,对征信体系建设前景不看好,信心不足;有些企业虽然冠以“公司”之名,实为家庭式作坊,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不全,满足不了系统信息建设的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一是基层建立专门征信机构,将征信管理从人行和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独立出来,专职专人,明确责任。二是应建立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之间协调机制。成立包括政府、工商、技术监督局和各金融机构的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辖内征信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基层商业银行要在目前征信管理组织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内控制度,将征信工作落实到专人。
2、配强队伍,提高素质。队伍建设是搞好征信业的保障。基层各金融机构要在现有的条件下,要整合人力资源,科学安排征信人员;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现场检查、以会代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种征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每年根据需要招聘一批品质好、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征信队伍,提升征信管理水平。
3、强化手段,促进管理。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征信管理法》、《信息披露》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完善《信贷咨询办法》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增添对企业和个人违规的处罚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征信工作的顺利发展。二要创新管理手段。人民银行可通过整合内部行政许可职能,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如在贷款卡管理方面,可与银行帐户管理两项职能有机结合起来管理,既能提高人行工作效率,又能促进和引导金融机构自律。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要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并把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结合,减少检查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四要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对辖内金融机构征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反管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制度加大对企业和个人的处罚,促进规范管理,树立人民银行的权威。
4、优化系统,促进利用。首先,人民银行要根据目前征信系统管理软件使用情况,结合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特点,不断更新系统,以适用业务的发展;其次,及时督促商业银行及时报送数据,确保银行咨询系统、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提高银行咨询系统的使用率。再次,要清理各系统中过时数据、已经多年未用的死贷款卡户,优化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减轻系统管理人员工作量。
一、有效利用“两个系统”,提高征信服务水平
目前,全市人民银行对征信数据分析利用不够充分,影响着“两个系统”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为此,全市人民银行要继续按照总行提出的征信体系建设要“逐步把工作重心从注重系统建设转移到系统建设和服务并重的轨道上来”的要求,下功夫提高征信系统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继续加强征信系统数据质量管理。一是坚持做好企业和个人征信数据日常总量核对工作,按月逐机构、逐项目核对信贷业务入库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数据或入库率低、报送不及时的情况要及时反馈金融机构,督促纠正。二是以贷款卡年审为契机,认真审核被年审单位的各类信贷数据和信息并及时反馈,确保企业系统数据、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按照xx中支征信管理处的要求,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扎实做好每半年一次的个人征信数据明细核对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促进提高数据质量。四是继续督促、组织基层农村金融机构采用手工录入方式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同时按照xx中支的要求,在实现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及时、完整的报送数据。
(二)强化贷款卡行政许可管理工作。全市人民银行要在严格落实贷款卡管理各项规定、按程序依法做好贷款卡审核发放等日常工作的同时,采取在媒体刊发年审公告、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继续加大贷款卡年审宣传工作力度,引导企事业单位按时自觉参加贷款卡年审,丰富企业征信系统信息内容。要以政务公开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贷款卡服务工作规范,以方便、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增进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对贷款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贷款卡资料收集、录入管理,确保企业征信系统基础数据资料的准确、完整。
(三)认真做好征信异议处理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异议处理工作程序,提高异议处理工作效率。对需要通过总行征信中心协查解决的异议申请,在受理的第一时间向征信中心提交;不需要征信中心协查解决的,在辖内快速组织协查,督促金融机构尽快修改错误信息;对确认属于金融机构原因形成的异议信息,在按程序进行协查时,协调异议发生银行为异议申请人出具真实情况证明,以便当事人正常申请信贷业务。在异议处理中,耐心细致地做好异议处理流程、征信系统运行原理等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异议申请人的各种误会,化解矛盾。同时,要利用多种形式引导金融机构正确使用信用报告,关注信用报告中的“异议标注”与“本人申明”,客观分析和对待信用报告上显示的不良记录,提高信用报告应用水平。
(四)提升征信系统的服务作用。一是促进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在严格落实总行有关征信数据使用管理规定、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协调解决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在查询使用征信系统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征信系统更好地服务金融机构信贷决策和业务发展。二是对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查询个人征信系统的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积极给予申报。三是鼓励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在商业活动、项目采购、招投标及各类资格审查中使用信用报告,发挥征信系统在促进辖内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四是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充分利用总行征信中心新开发的企业征信系统统计分析功能,按季对分行业、分产业、分企业规模、分经济类型的各种信贷业务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监测贷款大户、关联企业、集团企业、异地贷款、资产质量等情况,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信息服务,并为行领导提供金融数据支持。五是要围绕金融改革、经济金融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征信系统查询统计功能提供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分析
(五)加强对执行系统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要监督、管理金融机构认真执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各项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全面加强数据报送、信息查询、异议处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调,下大气力开展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
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既是全市人民银行的重点工作,也是征信工作的难点所在。为此,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高度重视,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力求使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有所突破。按照各县人行确定的采集项目以及中支提供的非银行信息采集模板和数据接口规范采用手工录入的方式,加强非银行信息采集工作和信息的及时上报。一是继续强化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开展法院诉讼信息(企业和个人)、养路费征缴信息、企业和个人欠税信息、房屋及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采集工作,力争下半年有大的突破。二是协调已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做到准确、完整、连续报送。同时,在采集非银行信息过程中,要重视做好移送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泄密事故。
三、推动开展信用评级,加强征信市场管理
要结合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资信评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辖内《中小企业信用评级考核办法》,在争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的支持与配合的同时,认真做好中小企业资信评级的考核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馈考评结果,服务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履行管理信贷征信业职责,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辖内征信市场、征信机构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新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中支报告。
四、继续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要按照“科学组织、实事求是、稳步推进、扎实见效”的原则,继续把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征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早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上半年完成了对20xx年12月31日时点已建档中小企业全部数据项的信息更新,同时,要动员和引导商业银行利用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挖掘优质客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积极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发展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组织农村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农户信用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倡导“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教育广大农民诚实守信,珍惜信用记录。依托深化农村信用村(镇)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农村信用社做好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扩大建档覆盖范围,丰富档案信息内容,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提供信息服务,进一步完善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内容,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
五、继续深入开展征信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宣传实效
(一)坚持做好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为了理顺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与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关系,争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人民银行征信工作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县支行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和征信管理工作意图、取得的主要成效,同时借助各种平台,采取专题报告、报送信息、邀请地方领导现场视察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建设理念及征信体系在促进经济金融发展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充分了解和认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并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依托,加快推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二)加强对社会公众特别是普通借款人的宣传。坚持在贷款卡服务窗口和金融机构营业柜台、信贷网点常年摆放《百姓征信手册》等宣传材料,组织商业银行业务人员在日常信贷工作和收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资料中耐心解答客户征信问题,并发送宣传材料,主动宣传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促使人们诚实守信,自觉珍爱信用记录。要按照xx中支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征信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我们联合商业银行举行了“征信宣传月”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播放征信小短剧、张贴“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促进提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征信宣传的渗透力。
六、高度重视做好征信调研信息工作
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征信体系建设和征信管理工作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很多,因此要特别重视和加强调研信息工作。上半年,全市人民银行征信调研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围绕加快征信立法和征信行业标准建设,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为推动出台《信贷征信管理条例》、《信贷征信管理办法》、《非银行授信机构接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制定《征信标准体系框架》和征信术语若干标准,修改已颁布的征信法规制度提供建议;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在解决难点问题上下功夫,继续加强对“两个系统”推广应用、信贷市场评级、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非银行信息采集、征信宣传等实务研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同时为上级行决策提供政策建议;三是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市场发展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反映工作。
商业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国目前的信用缺失首先表现在商业信用领域,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1.大量存在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相互拖欠货款,贷款方拖欠银行的贷款,经济活动主体偷、逃、骗税的现象
中国企联于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通过问卷、企业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513家企业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针对调查研究的情况,提出了推动我国企业诚信建设的政策建议。调查显示,企业受到多种失信行为的困扰,主要包括拖欠款、违约、侵权、虚假信息、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我国企业市场交易手段落后,由于信用条件不完善,造成企业信用交易手段受到限制,财务成本高。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票据结算量约相当于企业存款余额的11倍,而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已经是3300倍。此外,发达国家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高达5%以上。近年来,我国由于企业失信行为引发的社会问题呈现多发趋势,发生数量大幅增加,影响较大有:欧典地板虚假宣传案、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制假案、安徽华源制药厂产品质量案等。
2.经营中弄虚作假行为猖獗,主要表现在:不法厂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质量欺诈、商标侵权、专利侵权以及合同欺诈等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1998年全国有68.45%的消费者受到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概括起来,我国商业企业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商业质量欺骗、价格欺骗、服务方面的欺骗、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欺骗、经营方式的欺骗及企业形象和商场实力的不真实宣传等方面。据统计,2003年前11个月,全系统共查处提供虚假文件骗取登记、虚假出资、虚报出资、抽逃出资的企业2.3万家,吊销违法企业营业执照15.3万家。查处无照经营业额211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47万户,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03万件,制假售假案件24.24万件、商业欺诈案件5159件。受理消费者申诉70.66万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5.45万件,广告违法案件6.88万件,商标侵权案件2.87万件,合同违法案件1.74万件,其中合同欺诈案件3173件。
二、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原因
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从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两个层面来展开分析。技术层面的原因主要有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淡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以及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匮乏等,制度层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的契约化交易相适应的信用制度。
(一)技术层面的原因
1.信用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我国企业对商业信用的认识不完善,存在短期行为。很多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和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就盲目地赊销产品,加上信息获取困难等外在客观原因,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缺乏足够了解,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商业信用风险比比皆是。当前,绝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授信管理制度,有的建立了授信管理制度但不完善,有的建立了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却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以至有的企业第一批发出的商品货款还没有收回,就发出第二、第三批商品,而且涉及金额巨大。这种不重视控制信用风险的做法对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十分不利,是一种非常短视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这一观点的深入人心,企业信用管理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一些企业开始有意识地进行信用管理,但对于那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信用管理仍然没有受到充分的重视。即使是在那些大型企业,专门设有信用管理机构、由专业的信用管理人员负责信用管理的情况也是凤毛麟角。信用管理意识淡薄的直接后果就是信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使风险在企业中累积。
2.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
授信企业普遍缺乏专业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一些企业为了扩大销售增加利润,盲目地采用赊销形式,售后又不重视应收账款的监督和管理,结果导致了较多的呆账。据相关调查分析,在大量的坏账中,属于外部环境、政策性原因和“三角债”之类问题的,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大约只有16%左右;而属于经营性、内部管理造成的,则占到80%以上。
对客户的信息管理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当前,国内企业缺乏客户资信资料管理技术,还不具备自主建设客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能力,对往来的客户无法及时记录各种交易信息以及形成的内部评价,更没有条件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等进行时时跟踪及风险预警。另外,企业信用管理的核心是对客户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等级评定,通过对客户所有相关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客户的偿债能力评估。这项工作需要运用专门的信用分析模型来完成,但目前我国的企业中能将信用风险模型引入企业信用管理的非常少见。3.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匮乏
信用管理是一门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管理知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信用管理人员,尤其是信用管理部门经理的要求非常高。信用管理人员要掌握信息、财务、管理、法律、统计、营销、公关等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同时实践能力和工作经历也必须出色,才能胜任信用管理工作。但当前,国内很多企业对信用管理工作的认识还只停留在“信用管理就是收收账”的层面上,所以,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工作并未受到重视,只是交给一些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业务人员去操作,缺乏科学、严格的标准。
另外,造成我国商品市场上信用缺失的原因还有我国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和事实上存在的市场分割。
(二)制度原因
商品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如果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中契约化交易相适应的信用制度,那么商品市场中容易出现信用缺失问题。我国的经济形式,在改革开放以前是采邑经济,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向市场经济转变。
社会信用的维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比在采邑经济条件下重要得多。因为在自给自足的采邑经济下,交易的重要性还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即使社会信用体系遭到破坏,交易无法顺畅进行,经济也不会受到致命性影响;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生产已经达到了很深程度,以至于任何一个微观个体都无法在不与其他个体交易的情况下继续维持其生产经营。而社会信用的维持显然是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我们无法想象在缺乏社会信用,交易没有任何保障的条件下还会有众多的交易者愿意进行交易。于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维持就成为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契约化交易相适应,信用的维持也主要体现在对契约的遵守和履行上。与采邑经济下的情况不同的是,信用的维持主要不是通过对违约者进行舆论的谴责以及由此造成的实际社会活动的全面隔离来实现,而是诉诸法律及相应的市场规范,而我国恰恰并没有建立起维持信用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应的市场规范。
三、政策建议
我国商品市场中的信用缺失问题表现复杂,而且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单从某个方面着手很难解决问题,应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整的中国企业信用制度。企业的信用等级涉及:(1)静态指标,反映企业当前实力,如企业规模、企业资产质量、企业产品质量、企业财务状况;(2)动态指标,反映企业发展能力,如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员工素质、所在行业前景等;(3)履行承诺的意愿;(4)社会对企业信用的认可程度,等等。相对于个人信用,企业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积累性和稳定性等特点。企业是具有独立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实体,其信用虽然与员工行为有关,但作为一个整体,其信用主要通过企业整体形象为社会所感知,而不与具体的个人相联系,即具有非人格化的特点。企业信用被社会认知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社会成员与企业在一个长期、反复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对企业的共识,建立信任关系。按照现代企业理论,经营者与其也是一种雇佣关系,企业可以通过更换经营者来改变由于个人失信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因而企业信用对个人的依赖较小,有较强的稳定性。
企业信用制度涉及:(1)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规章的建立和执行,包括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的法律规范和违规行为的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2)征信(信用调查)资料的开放和征信企业合法地市场化运作;(3)政府或民间机构对信用交易和征信企业的管理,等等。中国企业信用制度组成框架包括:征信条例、征信企业管理条例、企业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估办法、企业信用数据管理条例、企业信用查询条例、信用中介机构条例、企业债务催收办法、信用结账条例、信用监管条例和信用争议解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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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体系;评级市场;评级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3-0077-02
一、信用评级概述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部分,信用评级市场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大力推动下得到积极发展,但仍处于探索阶段,许多问题亟须解决。信用评级是指由专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类经济主体所负债务还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促进缓解信用产品提供方与需求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矛盾,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提高企业融资效率的过程。
在当前中国企业仍以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社会信用状况普遍不佳的情况下,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有效缓解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矛盾,帮助地方政府、银行甄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从而构建良性银政企关系,并为金融监管提供信息服务支撑。二是有利于社会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企业通过信用评级可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改善财务管理、完善公司治理,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通过信用评级,可以提升信用等级较高企业的市场形象和融资效率,并促使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高信用意识,积极改善自身的信用状况和融资能力,进而有效改善社会整体信用状况和企业融资环境。三是有利于完善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提升金融支持经济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外部信用评级不是替代银行业内部评级,而是对内部评级的有益补充,银行在内部评级的基础上,把专业评级结果及分析报告作为授信整体判断的参考,能够及时调整信贷政策,更加合理地确定资产结构,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目前甘肃省信用评级市场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仍处于极不发达状态,其信用评级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人民银行认可的相对正规的信用评级机构,主要是全国性评级机构在甘肃设立的分公司。另一类是人民银行尚未认可的评级机构,大多属于协会性质或挂靠协会寻求评级业务。由于目前中国评级市场尚无统一的执业标准,两类评级机构在市场定位、收费标准等方面各不相同。评级业务以信贷市场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为主,业务开展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操作流程制约。相当一部分业务是由分公司承揽下来,然后套用总公司模式做出统一模式的信用报告。有的业务分公司自身做不了,则将企业有关数据发至总公司,由总公司出具信用报告,或请总公司来人指导开展评级工作。总体而言全省信用评级业务开展极不规范,且对今后业务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信用评级市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信用评级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
1.机构规模小,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信用评级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其不仅要掌握金融、会计、财务、评估等专业知识,还要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但从甘肃省现实看,一方面机构人员少,评级机构人员多则十余人、少则二三人,基本的信用评级业务开展上难以保障。另一方面评级工作人员大多未从事过信用评级业务,自身对评级、银行信贷等业务不够熟悉,致使信用评级质量难以保证。
2.评级报告质量不高,缺乏公信力。由于评级市场刚起步,大多数评级机构尚未建立自己的企业信息数据库,难以全面掌握企业信息,评级的依据仅是企业近年的财务报表等常规资料,然后套用固定的评级计算公式,得出评级分值。评级报告模式也较为单一,报告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部分评级报告中存在数据陈旧,对企业风险揭示不够等问题,信用报告质量不高,对企业和银行而言决策参考价值较低。
3.评级机构未建立信息数据库,获取信用主体的信息不全面。评级机构由于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尚未建立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没有正常、稳定的信息获取途径,信息收集不连续、不完整,一些信息是通过私人关系获得,而不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得,且信息更新不及时,因此难以全面、客观、及时地反映信息主体情况,评级活动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撑。
4.评级机构自主开拓市场动力不足。一方面,由于企业等市场主体对信用评级的意义认识不够,加之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质量不高,决策参考价值较低,市场对信用评级的认可度较低,信用评级内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甘肃省大部分评级机构承接业务后,将企业信息资料送往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具体评级,或由总公司派人进行评级,评级机构多定位于“业务承揽”或“守摊子”,等靠思想严重,业务拓展和创新动力不足。
(二)外部存在的问题
1.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外部专业评级市场需求不足。信用评级是发达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按市场规则运行,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偿信用信息增值服务。由于甘肃经济发展落后,企业经营效益普遍不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很多企业经营出现亏损,有偿的信用评级服务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负担,很难被企业接受。
2.外部专业评级尚未形成权威性,社会认知度较低。由于受人员素质、技术等因素制约,信用评级机构对众多借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在短时间内很难作出准确判断,评级报告质量普遍不高,难以被企业认可和接受。而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评价主要通过内部评级进行,且外部评级报告质量普遍不高,与银行作为放贷参考依据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对银行的参考使用价值较低。
3.信贷市场外部评级缺乏制度安排。与债项评级相比,国家对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没有强制的制度安排,组织开展信贷市场外部信用评级只能靠企业和评级产品使用方的自愿。而在目前外部专业信用评级尚未形成权威、且有偿收费的情况下,难以调动有关各方参与评级的积极性。同时,由于监管缺位等原因造成信用评级市场的无序竞争,评级市场较为混乱,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4.非专业信用评定对专业外部信用评级造成负面影响。社会非专业评定活动虽然多是行业协会类组织开展的,但评级的质量和权威性不高,且带有强制性和商业性,趋利性明显,外部专业信用评级带来的不利影响,导致企业对信用评级产生抵制情绪。一是多头收费会加重企业财务负担;二是随意以信用评定名义开展,造成信用评级市场混乱;三是社会非专业评级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意识较差,随意公布评级结果,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
三、政策建议
1.完善信用评级法律制度,为信用评级监管奠定法律基础。建议尽快颁布《征信管理条例》,明确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监管法律地位及其他各部门信用评级监管权责,建立统一的监管机制和体系。依据《征信管理条例》制定完善的信用评级市场管理制度,对评级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资质认证、执业行为规范、利益冲突监管和信用报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并维护良好的信用评级市场秩序,为中国信用评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保证。
2.引导评级机构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评级机构的执业指导,引导评级机构建立合规、高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对评级机构的人员资质、评级信息来源、评级程序、评级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评级机构要认真研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和信用信息构成特点,了解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对资信评级的需求,充分运用商业手段多渠道收集信息数据,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数据库,为科学、高效评级提供信息来源。评级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行业制度和标准,推动良性市场竞争秩序,维护良好的行业信誉。
3.加快评级机构数据库建设,保证信息获取的全面性和连续性。信用评级是建立在精确计量分析基础上的高端征信增值服务,其对数据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很高。目前由于法律、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全社会信息共享程度低,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滞后,已经成为制约评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必须通过信用立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信息开放和共享,为数据库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4.推动评级产品应用,培育资信评级市场需求。坚持按照市场化法则发展信用评级业,积极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应用外部信用评级产品,切实扩大评级产品应用范围。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外部评级,督促大型银行在完善内部评级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其在信贷政策、授权管理和贷后风险控制等方面积极应用外部评级结果。二是征信管理部门应协调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规定,督促和引导企业参加专业信用评级,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增强社会主体的诚信意识,积极培育信用评级市场。
5.加强内部评级与外部评级的交流与合作。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不仅有其存在的客观必要,而且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因此在发展以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为主的第三方外部评级的过程中,专业化的外部评级机构、中小金融机构之间应确立长期互惠合作关系,中小金融机构为外部评级机构提供市场需求,外部评级机构则应从系统模型设计、风险分析、损失测算、返回检验等方面帮助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内部评级制度,提高其识别、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以此增进相互合作的意愿,促进信用评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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