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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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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监督管理必须按规定实行公开。

第三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等特殊要求的规划项目不得公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城乡规划,应当加注保密标识。

第四条本市城乡规划公开工作按照职责权限分别由市、镇(区)两级规划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市规划局负责公开全市性的和中心城区的各项城乡规划,镇(区)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公开所在镇(区)范围内的各项城乡规划。

第五条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城乡规划草案,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经批准的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

第七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后,应当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站等方式将申请事项及核发结果予以公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许可证及其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内容。

第八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申请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涉及他人直接重大利害关系的,应当以告知方式公开,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公开时间不得少于20日(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变更已批准的规划条件;

(二)变更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三)对相邻居住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规划行政许可。

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可由建设单位与利害关系人自行协商。不能达成共识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第九条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陈述、申辩意见和申请听证时,利害关系人须出示身份证件、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的正本,并提交其复印件资料。

第十条采取听证形式听取证意见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程序按《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利害关系人听证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6名。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超过6名时,可由相关利害关系人通过推举、抽签等方式确定听证代表。

第十二条城乡规划草案和规划行政许可的公众意见、处理意见以及公开资料等,应当与审批文件等资料一并存档。

第十三条已超过公开期限的城乡规划及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城建档案馆申请查阅。

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范文第2篇

(一)加强和谐城乡规划工作。以实施“和谐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高标准做好各类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绿地水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灾减灾、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城镇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全面覆盖和及时更新。年内完成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指导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力争3年完成我市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将城市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有稳定的来源。

(二)开展城市总体规划评估。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的、总体把握,从战略高度解决《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问题,协调好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全面客观的认识总体规划,找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需要调整的方向,为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指导。

(三)加强城乡规划战略研究。深入开展都市区发展战略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发展规律,确定都市区发展目标、发展策略、都市区空间架构,进一步推进都市区内各城市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都市区的辐射带动力和区域影响力。适时举办都市区发展论坛,邀请上级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对都市区发展研究成果进行指导,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积极开展高铁时代城市发展研究,探究高铁对社会经济和沿途城市发展的影响,总结归纳高铁背景下的城市建设经验教训,用战略眼光,找准城市发展定位,借助高铁沿线区位优势推动城市快速发展。

(四)加强城市色彩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研究。围绕构建统一和谐的城市风貌,加强城市色彩研究,组织编制城市色彩规划,进一步美化城市,提高档次。组织开展城市中心区、重点地段、交通枢纽、综合体、繁华街道等城市设计,集中打造城市新亮点。

(五)加快重要地块和重点项目规划编制。高起点编制重要片区详细规划和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规划,着力构建以总体规划和专业规划为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为基础、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为依据、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规划为保障,覆盖全市、定位明确、科学规范的城乡规划体系,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科学蓝图和法定依据。

二、加强规划管理,提升规划工作质量

(六)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正确把握战略转型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规划发展一盘棋的观念,进一步理顺规划管理体制,优化规划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相关机构,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规划事业健康向上发展,努力促进规划事业大繁荣。

(七)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规划委员会,严格执行规划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城乡规划,杜绝随意修改、变更经依法审定的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严格实行城市(县城)规划区内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和规划“六线”管制;规范“一书两证”行政许可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批后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强化城乡规划管理,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竣工测绘,严格实施规划竣工验收制度,保障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探索建立城乡规划监管沟通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局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进一步做到建设项目从审批到施工的“无缝隙”监管,杜绝建成区内擅自变更建筑功能的违法行为。

(九)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深入实施《城乡规划法》,结合即将颁布实施的《省城乡规划条例》,做好《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修订工作,抓紧《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规划管理效能

(十)推进“数字规划”管理系统建设。将城乡规划纳入“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工程,采取“边建设,边应用”模式,在构建“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的同时,启动“数字规划”管理系统工程一期建设,以规划“一张图”管理和城市规划高仿真三维辅助审批系统为核心应用,建立具有宽泛的可扩展性和较高水平的全新“数字规划”管理系统平台,构建覆盖规划管理、规划编制与研究等规划工作全过程的“数字规划”体系。

(十一)继续开展好规划培训交流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定期开展规划干部读书会交流活动。组织开展规划决策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各级领导规划意识,提升战略眼光,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决策水平。组织规划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高规格、多层次的业务培训。鼓励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编制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鼓励本地规划设计单位与国内外知名规划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提高规划设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十二)加快筹建规划协会。积极组建市城乡规划协会,总结和交流我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城市勘测、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的成绩与经验,搭建城乡规划领域相互学习与沟通的平台,组织开展规划课题调研、规划考察交流、主办规划刊物,促进规划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全速推进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精心组织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围绕“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运用宏大的场景、翔实的资料、艺术的构思、高科技的手段,生动形象地展现发展历程、发展成就和发展前景。按照布展工作时间节点,全力做好规划展览馆布展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规划影响力

(十四)加强规划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抓好《城乡规划法》和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规划展示、印发材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人人关心规划、人人重视规划、共同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十五)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听证制度。坚持“阳光规划”,继续推行城乡规划“六公示一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城乡规划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城乡规划审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对利益相关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组织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划队伍素质

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范文第3篇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

1、加强城乡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区行政范围内各项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由区规划局统一组织、指导、协调。规划编制项目均由规划编制组织单位统一上报区规划局,经批准后,根据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编制设计任务书,报区规划局审核。规划编制成果由规划部门负责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履行法定报批手续。编制城市规划、重要的城市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采取招标、议标或者征集的方式,由规划部门会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选取编制单位;选取的方案,经专家组评议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报批。

2、加快建立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全区逐步建立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基础,以控制性详规、镇村布局规划和各类专项(专业)规划为主体,以近期建设规划、修建性详规和村庄规划为保障,概念规划、空间战略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为补充的科学配套的城乡规划体系。

3、增强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计划性。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事业等领域必须编制规划,编制规划应按计划进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对规划编制计划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当年的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单位于上一年10月底报至区规划局,区规划局负责审查、分析汇总,上报区政府批准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4、做好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审批管理。各项城乡规划成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审。规划编制成果经批准后,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应及时按照审批要求修改并印制正式成果,并将相应的纸质和电子成果报区规划局备案。经批准的规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5、做好已有规划的梳理和利用。区规划局应组织对全区已编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从规划编制的必要性、成果深度、可操作性、是否履行法定报批手续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强化对已批准规划的利用,使规划真正发挥其应有效益。

6、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各类规划在实施的中后期都应对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根据存在问题和发展的新要求,对规划实施和调整提出意见。规划评估由原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需要进行修订的规划,由原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根据评估结果,提出调整修订意见,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开展修订。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规划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7、强化规划的战略引导研究。规划工作要结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决策,深入分析研究区域城乡统筹发展、产业结构调整、集约型社会建设以及城市综合交通、房地产市场调控、历史文化保护、城镇乡村特色塑造等重大问题,为制定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规划的战略性指导作用。加强城乡规划的经济性研究,通过合理确定开发时序、经营方式和用地指标,引导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规划对空间资源高效配置的调控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的审批管理

8、严格“一书三证”制度。全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都应当纳入城乡规划管理,严格实施“一书三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制度。各镇街、部门都要切实遵守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未取得规划许可手续的,不得批准用地和开工建设。

9、强化重大项目和工业园区规划服务。对列入市、区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书的产业类、基础设施类、社会事业类项目和工业园区项目,规划部门应明确专人进行跟踪服务,建立快捷通道,简化办理程序,确保重大项目服务到位。

10、加强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加强城市管线设施工程、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设施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设施工程、城市防灾设施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审批应以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为依据,未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设施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和实施项目规划许可。确需建设的,须进行规划研究。经研究认为可行的,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规划编制完成后,如符合规划则换发永久设施规划许可证;不符合规划的,城市建设需要或满有效期后应无条件拆除。

11、建立规划管理阳光运行机制。规划管理依据和审批结果要向全社会公开,提高规划的透明度。批准后的城乡规划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内容之外,都必须通过城乡规划网、规划展览馆等媒体公布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审批后,必须向社会公示,较大的居住片区、重大的市政工程、大型的公共建筑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前必须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加强规划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减少决策失误。

12、加强规划公示平台建设。加强规划公示的软硬件支撑建设,抓紧筹建高水平的*区规划展览馆,通过直观生动的展示手段,全面展示全区各级各类规划成果,集中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充分利用城乡规划网站平台,将规划公示栏打造成为企业和社会公众获取全区最新规划和建设信息的主要渠道,集中体现规划的“公开性”与“透明性”。规划部门要逐步装备城乡规划流动宣传车,将流动宣传车开到学校、社区和农村地区,宣传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知识,扩大规划公示的覆盖范围和对象。

13、健全规划专家论证制度。完善规划咨询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规划咨询、论证、评估等活动。规划编制项目和重要项目规划方案在批准前都应组织专家论证,提出审议意见,形成规范化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14、强化数字规划建设。综合利用新技术,按照建设“数字*”的要求,逐步建立动态更新的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实现规划基础资料的社会共享,启用城乡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便捷、高效的数字报建、审批、监督、查询平台,改进规划服务,保证规划审批的公平、公开、公正。

15、规范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规划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切实简化和优化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标准、条件、时限及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规划服务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批后管理和行政执法

16、严格执行规划放、验线制度。经规划审批的永久性建设工程和指定的临时性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区规划局申报放、验线,经核准签章后方可开工和建设;建设工程放线必须由区规划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建设工程放线工作。

17、强化在建工程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强化对全区在建工程过程控制,加大对建筑工程核验灰线、核验正负零、检查标准层、检查主体封顶和竣工规划验收五个重点环节跟踪检查力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地下隐蔽工程覆土回填前,必须进行定位测量和规划核查。区规划局要加快建立在建工程跟踪检查记录台帐,工程竣工验收时,跟踪检查记录台帐不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区规划局、行政执法局要尽快联合制定《*区在建工程规划跟踪检查办法》,对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核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按规划许可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18、加强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包括规划专项验收,规划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建设项目附属用房、公共配套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对配套设施不符合规划验收要求的,主体工程不予通过验收。对需整改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受到违法建设查处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按处罚决定要求履行完毕;对整改后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划验收程序重新申报验收。城市市政道路、管线等建设工程均须纳入规划验收范围。

19、从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从严查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维护规划审批的严肃性。区行政执法局应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核查力度,健全规划违法行为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社会公众、新闻舆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对违法建设采取公示制度,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区行政执法大队应单独设置规划执法监察中队,负责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

20、规范违法建设查处,严禁“以罚代批”。要认真贯彻苏建函规[2008]712号《关于违法建设查处中涉及重新申办规划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严禁“以罚代批”,区行政执法局不得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采用“补办规划许可(手续)”的表述;建设单位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申请或变更规划许可的,区规划局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的要求和程序办理,征询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需要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完善违法建设接受行政处罚后申请或变更规划许可的相关程序。

21、建立规划执法联动机制。区规划局和区行政执法局要加强配合,建立执法联动机制。规划行政许可结果应及时告知区行政执法局,以便区行政执法局对项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控。区规划局在在建工程跟踪检查和规划验收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问题,应及时交由区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区行政执法局在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应征求区规划局意见。

22、建立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藏制度。区规划局要依法履行管理城乡规划建设档案的职责,加强对城乡规划建设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城乡规划编制档案、建筑工程档案、市政工程档案等业务档案均应及时收入馆藏,努力构建反映城市建设历史、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强化对竣工项目档案的验收和接收,加大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政府重点工程档案收集力度。要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加强档案管理系统软、硬件建设,规范电子文件归档,促进电子档案报送,有序推进纸质档案的数字化。要规范档案查阅管理,加强档案合理有效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四、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

23、实行测绘市场统一管理。区规划局作为全区测绘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测绘市场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区规划局要依法对全区行政范围内的测绘活动进行检查和管理,制定测绘行业规划和年度测绘计划;负责对区内测绘企业资质初审和年度资质检查、对入区测绘企业资质审查备案和成果检查;负责基础地形图数据综合供图的管理及测绘成果的动态更新维护工作;负责测绘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量标志检查、维护、数据统计工作;依法对测绘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和查处等。

24、加大资金投入发挥基础测绘的支撑作用。基础测绘是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要积极推进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建设,提高大比例尺地形图覆盖范围,建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健全地理信息动态监测网络,要加大区内地形图修测更新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资金投入,探索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有偿使用机制,保障全区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

25、加强地下管线普查和利用。区规划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实施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严格地下管线建设审批程序,建立跟踪测设、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动态更新地下管线资料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地下管线资料的完整性、现势性和持续有效性。

26、逐步建立全区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开展地理信息系统研究,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应用数字化信息技术,针对全区现实空间和发展时间,研究建立包含基础地理信息、规划成果信息和有关城市综合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推进基础测绘、房产测绘和地籍测绘统筹协调,注重测绘成果的相互交流与共享,建立全区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夯实“数字*”的基础。

27、加强地理信息数据保密工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是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信息资源,属于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区规划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保密制度,制定《*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领取、接收、传递、使用、加工、保存、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

28、实行规划设计市场统一管理。区规划局是全区规划设计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在区规划局领导下,负责全区规划设计市场的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29、加强从业资格管理。进入本区规划设计市场的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区规划局应尽快制定实施《*区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把关,确保技术精良、诚信度高、履行合同能力强的规划设计单位进入我区规划设计市场。

30、实施项目规划设计备案制度。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根据项目区位与项目的重要性,明确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建设单位在签订设计合同前,应事先通知设计单位到区规划局进行备案,没有申请备案而直接开展规划设计的,区规划局对其设计成果不予受理。

3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区规划局对备案在册设计单位建立档案库,设立举报电话,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规划设计成果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定期向社会公示。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行为管理,对存在不良行为的设计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向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注册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禁止其进入我区规划设计市场。

32、成立规划设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区规划局要尽快筹备成立*区规划设计协会,加强区内规划设计单位的自我约束和规划设计市场的自我管理,提供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强化相关专业人才培训,逐步规范全区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的协调

33、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之间的衔接。在城乡规划制定工作中应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和合理利用。依法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规划的相互衔接工作。要加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的调控和指导,充分发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或调整时,应征求规划部门意见。

34、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和储备用地规划。要合理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区国土分局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应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要增强对土地储备、供应的调控和引导,优先储备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5、加强对存量土地利用的规划安排。区国土分局应加大力度盘活存量用地,努力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快批而未供、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使用土地的盘活工作。规划部门应做好存量土地规划控制和引导,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形成土地经营与城市规划的良性循环,使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合理利用,切实提高其利用效益。

36、规范建设用地规划审批程序。建设项目在办理土地出让、转让申请时,必须经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设计条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等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前,必须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未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

七、进一步明确规划管理的职责分工

37、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

区规划局、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应按照职能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全区城乡规划工作。

*区规划局是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全区城乡规划编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项目批后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等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按照宁政发(2003)187号文件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土地使用审批、监督及土地使用管理费征收等工作。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区内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老山林场、汤泉农场、南京珍珠泉旅游度假区和*区经济开发区依据各自职能,按照规定负责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和实施工作,配合做好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乡规划工作。

38、明确规划编制组织及审批主体。

城市总体规划由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局修编或调整,并报市政府批准。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区联合编制,报市政府批准。

城市绿地系统、地下空间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防洪、排涝、抗震、环保、环卫、邮政电信、广电网络、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由区规划局会同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报区政府批准。

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由区规划局会同各镇街组织编制,区建设局配合,报区政府批准。

城市设计由区规划局负责组织,重要地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由区规划局会同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共同组织编制,报区政府批准。

规划编制成果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及时报区规划局备案。

39、明确规划项目审批主体和流程。

按照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关于理顺*、六合、*三个区规划管理体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4)27号】规定,进一步明确规划审批职能。

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取由区规划局受理预审,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审批的形式。建设单位申报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统一报至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由区规划局预审通过后转至市规划局*直属分局办理审批,审批成果抄送至区规划局。

各类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市政管线工程),除需上报市政府重大项目规划审批会议决定的之外,由市规划局委托区规划局受理审批。

区规划局负责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的审批,区建设局负责国有及集体土地上个人建房的审批管理。

八、进一步加强规划工作的领导和保障

40、建立完善区规划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区规划审批领导小组对全区范围内重大、重要规划项目的管理以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核,进一步完善区规划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审批范围和审批要求。

41、强化规划工作经费的保障和管理。全区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基础测绘经费统一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每年年初由区规划局编制全区规划、测绘经费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作为当年规划工作经费。规划经费实行专户管理,按工作进度拨入专户经费,当有规划经费实际发生时,由区规划局申请相应资金,区财政局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42、加强对规划审批的监督。规划部门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审批责任制和规划审批责任追究制,减少自由裁量权。监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重点检查关键环节等手段,形成完善的行政监督机制。

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范文第4篇

按照区划调整后城区发展格局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充分发挥规划对资源保护和防止重复建设综合调控作用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积极主动配合规划部门做好XXX分区规划修编、XXX文教区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XXX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XXX西部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专业物流园区规划工作努力构筑海湾型城市次中心基本框架要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建立XXX区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城乡规划落到实处

(二)加快村镇规划及市政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

以XXX文教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紧扣海湾型城市次中心建设目标加快农村城市化建设步伐重点要完成灌口镇区建设争取在五年内把灌口建成一个工业化水平较高中心城区积极支持城镇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适应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方针加快城镇适用住房建设要加强对村庄城镇建设指导重点解决村镇建设布局混乱、公共设施不配套、卫生状况差以及农民建房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要继续抓好试点村规划建设着重探索采取村民集资或农民入股办法统一规划建设一批外口公寓解决农民出路问题

(三)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行业监督管理

深入整顿和规范我区建筑市场组织开展对业主违法转包、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以及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专项整治继续完善最低价中标制度切实加大标后监管力度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计价行为监督加强基础工作建立企业质量、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方式规范监督行为监督重点涉及工程结构、使用安全等实体工程质量以及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强化市场观念积极推进工程保险和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要进一步落实建筑工人上岗前安全培训制度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研究制定加强小城镇建设工程和农民住房质量安全监督措施加强公共活动场所、人流密集活动场所建筑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防台防汛、抗震防灾等工作部署和落实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结合区域调整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创建良好人居环境从改善城市环境、提高运行效率入手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治脏、治乱、治差坚决清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严肃查处挤压各类管道、挤占道路行为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能力解决设施失修失养问题重点要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弥补设施能力不足保证设施运行安全要建立权责明确城管机制用新机制新办法推进城市管理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

二、2*年工作要点

2*年XXX区划调整实施第一年也新一届政府施政第一年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确保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施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我局提出2*年工作要点

(一)配合规划部门做好XXX分区规划工作

随着区划调整XXX辖区由原来227平方公里扩大到287平方公里建成区也由原来33平方公里扩大到51平方公里为此要在厦门市海湾型城市规划基础上协助市规划局完成《XXX分区规划调整》编制工作配合大学城管委会做好XXX文教区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工作在《XXX北部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继续编制部分重点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编制杏东路、杏西路及杏前路城市设计方案、三南路以北、杏北路延伸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一步规划完善XXX东海商住区和杏滨生活区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市建设综合调控作用

(二)做好市政设施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1、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对XXX中学“三楼”收尾工程、落户文教区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理工学院、医高专等项目、落户灌南工业区厦工机械、三圈日化等项目以及嘉庚体育馆、嘉庚纪念馆、射击场等重点项目继续强化跟踪服务确保重点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2、抓好市政市政工程建设新建XXX大道、新城区环东海大道、灌新路、集杏路、三南路、吴尾仔路等市政道路;继续完善20号路(浔江路)、集源路、文华路、英才北路、华懋东路、曾营堤路东段、光华路东段、月美路东段、杏北Ⅰ号路、水厂东路中段、水厂东路南段、宁宝路等城区主要道路续建延伸及配套设施建设总投资约为5600万元

4、完善路灯建设、人行道、变电站建设预计投资467万元完善文华路北段、日东路、永丰路及私企工业园等9条道路人行道铺设、路沿石改造碑头路南段排水及路面改造预计投资460万元建设曾营堤路东段、光华路东段、宁宝路及中亚城片区等10条主干道路灯预计投资8500万元建设杏滨、杏前路化校立交桥预计投资5600万元建设杏北片区22万伏变电站、中亚城11万伏变电站预计投资2000万元建设西滨、杏前立交桥

4、进一步完善北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250万元实施北部新区污水治理配套设施工程建设建设孙厝、浒井、凤林、叶厝四个居委会区域内雨污水管网

5、利用国债资金加快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进度预计投资3000万元实施杏林南部生活区内湖整治、XXX龙舟池三池污染治理、高浦海堤续建、杏林至XXX海堤除险加固等工程

6、进一步强化园林绿化建设加强对南堤公园、敬贤公园、杏东公园、日东公园等公共绿地管理预计投资1700万元新建日东公园临水观景道及防护栏杆、月美池公园、杏北街头绿地、马銮街头绿地及文华路南段、光华路东段等11条道路行道树种植

(三)加快村镇规划建设

行政区划调整后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灌口—后溪片区分区规划工作在XXX分区规划框架下重新调整村镇规划抓好灌口双桥小区及凤景湖公园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住宅示范小区建设要继续推进新一轮房地产项目开发加快文教区一期及配套安置区8500亩征地、拆迁工作加快学生公寓楼建设为文教区建设提供配套服务完成白泉市场改造及曾营小学、中心幼儿园搬迁建设带动曾营片区旧城改造

(四)抓好城区综合整治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市容市貌日常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制止在旅游沿线、城区主干道随意占道摆摊设点行为要以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差为重点把创卫管理机制逐步引向城乡结合部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城乡规划馆设计方案范文第5篇

一、城镇化及城镇建设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1、坚持高起点规划,城乡规划体系日益完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灵魂,是指导城乡建设的“龙头”。近年来,我县开拓规划视野,借鉴先进规划理念,加大规划设计投入,高起点编制规划,设计品位加速提升。一是规划全覆盖。策应城市发展需要,积极对接抚吉高速公路,按照“一江两岸、一轴三区”的总体布局,实施了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总规成果于11月组织省市专家评审通过,成果待市政府批准实施。全面编制完成城区控规面积13.5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规覆盖率达100%。统筹城乡发展,编制完成了城中村建设规划27个,二是规划投入大。近年来,县财政投入规划编制经费达1000万元,积极委托名院、高手,编制完成了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给排水、燃气、道路交通、商业网点等8个专项规划;完成了佐龙新区控规2.5平方公里,一期修规1平方公里,桥南4000亩工业新城控规准备报市专家评审,新城区3平方公里城市设计正在编制之中。三是规划精细。对城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按照“邀请招标、方案比选、名家设计、专家点评”的方式,精心组织编制了新区中轴线慢行系统、滨江公园、下西坊棚户区改造、环城西路行政区修规、抚吉高速连接线两侧城市设计和三桥桥头修规,努力塑造规划“精品”,力求使规划超前、科学、合理,富有特色,既符合时代潮流,也经得起历史考验。

2、坚持高标准建设,城镇品位快速提升。今年是我县城市建设重大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县委、县政府确定实施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达46个。为把各项重点工程落到实处,我们周密计划,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科学施工。同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现场,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按计划要求有序地进行,城市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抚吉高速公路连接线主体工程已完工,12月底建成通车;环城西路景观林带工程全面完成,新增绿化面积12.6公顷;滨江大道与恩江南路连接线工程全面完成15米宽主车道建设;下西坊棚户区改造工程完成企事业单位土地、房改房的征收补偿协议签定,各单位正在腾空房屋;肖家中路开发建设已签完拆迁协议,12月进行土地挂牌出让;恩江北堤城防工程和滨江公园一期建设完成方案设计;佐龙大道、迎宾大道街景工程已开工建设,2013年元月底完工;大道东段拓宽改造工程已完成征地、部分拆迁、施工图优化设计、项目审批、标底编制等工作;跃进西路“白改黑”工程全面完成;新城区中轴线慢行系统工程已经方案比选正进一步优化设计;规划六路工程待总规成果出来和征地工作完成后确定道路走向,进行测设;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一期)已确定经营主体,与香港华润公司(央企)合作开发已筹建天然气公司,正在开展调查、规划等前期工作;投资2000万元完成城区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城区单位楼体及公园广场亮化工程完成招标,正准备开工建设,2013年元月底完工;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和两条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并启动招标工作;二是加快民生及公共建筑项目建设。麻洲水厂二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11月中旬开工建设反应沉淀池;投资177万元完成环城西路东南侧、大园、曾盘岭、直街、濠李等城区小街小巷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物资农贸市场工程基本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启动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队伍即开工建设;220KV输变电站工程已完成三通一平,正在实施土建部分施工;城中村及小街小巷市政配套设施改造12月底前完成排水管道、给水管、公厕、垃圾池等地下隐蔽工程,2013年春节前完成合同工程量;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的80%,2013年3月完工;林垦系统危旧房改造工程第一、二期正在组织实施;桥南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在进行征地及规划设计招标;信用联社大楼、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精神病医院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行政中心大楼已完成主体框架工程;森林公安指挥中心大楼、林业要素大楼及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已全面竣工,即将投入使用;公安刑侦大楼、消防指挥中心已动工建设;三是加快招商及商住开发项目建设。六一居国际大酒店(四星级宾馆)建设正在进行室内装饰,争取早日开张;城北物流园开发建设12月底完工;天成壹号小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东湖花城小区(原皮革厂厂区土地开发)完成主体工程;新城区四星级宾馆北面A地块150亩土地出让开发开发单位正在制作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镇品位。为推进绿色生态建设,通过多方筹资,先后实施了一批“生态家园”建设项目,如葛溪河湿地公园、北晖园、市民广场、县城垃圾填埋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厂等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2000万元实施城区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新增绿化面积14万平方米;投资1800万元实施环城西路景观林带建设,新增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七都乡投入100万元新建公园广场2000平方米。

3、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县城镇体系规划,全县恩江、藤田、沙溪等8个镇和潭头、三坊、上固、君埠、龙冈等13个乡初步构筑了联系密切、布局合理的三级城镇建设体系,形成了“一主”(县城主中心)、“二次”(藤田、沙溪两个次中心)、“三轴”(永抚、永吉、永龙公路分布的三条城镇发展轴)、“三区”(即北部城镇区、藤田城镇区、沙溪城镇区)的空间布局结构。在乡镇小城镇建设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小城镇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了示范镇督查考核机制,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确定以藤田、龙冈为市重点镇,沿陂、古县两个乡镇为县重点建设示范镇,大力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沿陂镇完成了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古县镇完成了阳丰商贸中心修规,征地近400亩,沿陂、古县、七都正在抓紧实施庐陵风格街景立面改造。加强对乡镇规划编制管理实施的指导、监督,完成沙溪、沿陂、君埠、七都等乡镇总规修编,完成217个行政村规划和82个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规划,乡镇总规和行政村完成率达100%。在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村(居)民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农民建房均按照程序依法审批、发证。在圩镇建设上,全力推进乡镇建设“提升”工程建设,积极完善圩镇基础设施,截止目前乡镇圩镇基础设施投入近1.27亿元,圩镇的服务能力和承载功能不断增强。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存在的主要差距

我县新型城镇化和城镇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地处偏远,基础差、底子薄,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具体表现在:

1、城镇化水平较低。全县城镇化水平低,城镇化进程推进较慢,目前全县城镇化率为40.09%,低于全市1.54个百分点,低于全省5.91个百分点;城镇人气还不是很旺,各项建设缺乏相应支撑,城镇框架和规模难以拉大,建设成效不是很明显。

2、城镇基础设施薄弱。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导致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差,城区道路建设滞后,断头路较多;公园、广场休闲健身绿地少,群众业余活动缺乏场地;县城无管道燃气,群众生活成本较高;给水管网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刚起步,排水管网不健全,污水处理收集率低,承载能力较差;公共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公共厕所等环卫和消防设施不足,服务半径有限;停车场少,城市公交线路覆盖面低,公交设施老化,群众出行不便;到目前,县内尚无正规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民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市民的需要,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村镇管理滞后。由于国家扶持村镇建设资金较少,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有心无力。全县除龙冈畲族乡和藤田镇以外,其余19个乡镇小城镇规模小、层次低,基础设施差,圩镇和村庄道路、给水、排水、公厕、垃圾收集等环卫设施不健全,环境脏乱差较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4、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基础设施投资巨大,目前我县大多数建设项目仍然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和土地出让等收益,资金筹集渠道狭窄,市场化运作的步子不宽,思路不广,资金短缺仍然是城市建设发展的瓶颈。

5、建设用地征用难。土地问题一直是困扰城镇建设的主要问题,特别是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提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额将提高至现行标准的10倍,这将给土地征用带来更大的困难。

三、今后两年我县城镇化及城镇建设面临的形势、预期目标、工作思路、主要举措、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一)面临的形势:城市化、工业化是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动力,今后至少20年,城市化、工业化仍将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根据中国国情,我国的城市化率要达到75%以上,城市化进程才会基本结束,而现在我国城市化率只有50%,还有20多个点需要推进。我县城镇化进程远远落后于沿海地区,也落后于省、市,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继续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

(二)预期目标:力争城市化率比上年底提高2.5个百分点,2013年底城市化率达42.59%以上,2014年底达45.09%以上;建成区面积比上年底增加1平方公里,2013年底达12.1平方公里,2014年底达13.1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比上年底增加0.5平方米,2013年底达到12.8平方米,2014年底达到13.5平方米;城市市政设施和公共建筑项目建设投资比上年增长30%以上。

(三)工作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加速提升城市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为着力点,以城区为主战场,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以服务民生工程为重点,大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城镇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全力推动我县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建设进程,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宜商的山水生态园林城市。

(四)主要举措:

1、以做大城镇规模为重点,加快城镇开发步伐。

(1)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一是积极做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规划成果的完善和报批工作,并根据总规对城市生态系统、供水、道路交通等城区专项规划进行修编。二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会议制度,推进规划审批的科学化、民主化,所有城市规划设计项目都必须经过规划委员会的咨询论证。三是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场所和经费,实现人员的专业化,确保村镇规划建设“有人管”、“会管事”。四是启动重建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加大县城总体规划宣传和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力度。五是进一步规范村(居)民建房行为,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活动。

(2)做大做强县城极核功能。以县城人口产业加速集聚、功能全面提升为核心,做好山水文章,融入欧公文化、庐陵文化元素,打造具有文化特色城市新形象,成为全县发展的极核。紧紧围绕“西扩南进、打造新城、完善老城”发展战略,加快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一江两岸、一轴三区”的县城新格局。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继续抓好麻洲水厂二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物资局农贸市场工程、精神病医院、行政中心、信用联社大楼、林垦系统危旧房改造、林业要素大楼及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刑侦大楼、消防指挥中心、接待中心、天诚壹号小区、新城区四星级宾馆北面A地块、北晖公园北面B地块开发等13个继建工程建设。强力推进下西坊棚户区改造工程、肖家中路开发建设、恩江北堤城防工程及滨江生态公园一期、中轴线慢行系统工程、大道拓宽改造工程、恩江北路拓宽改造工程、跃进路中段市政配套工程、新城区二期路网工程、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新城区单位业务用房和2013年保障房建设等新建工程建设。

(3)重点打造各具特色中心镇。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藤田、龙冈、古县、沿陂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中心镇。依托自身产业和自然资源优势,“三产”共生演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发展模式,成为统筹城乡的有力支点。重点加强中心镇规划建设,提高中心镇在产业、人口方面的聚集功能。创新中心镇建设的投融资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中心镇的建设,使之成为具有较强实力和辐射功能的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从而带动周边集镇及乡村的发展。

2、以美丽城镇建设为导向,提高城镇建管水平。

(1)积极开展“生态宜居城市”和“生态特色宜居村镇”创建活动。对照《省生态宜居城市评选办法》标准,积极开展好“生态宜居城市”和“生态特色宜居村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县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一是大力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强化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整体提升市政管护能力;科学制定年度管护计划,对公园、广场、喷泉、雕塑等进行美化改造,加大市政设施综合巡查力度,及时修复路面、管网出现的问题;实施城区立体灯光夜景工程,统一安装照明智能管理系统,对主要桥梁、沿街楼体、居民小区进行亮化,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及时维修更换各类设备,结合街景改造推行雨污分流制,逐步解决老城区雨季内涝问题。二是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精心打造城市优质绿化空间。实施见缝插绿立体绿化工程,增加小型绿地、绿色广场数量,结合下西坊区域改造开展老城区绿化,增加老城区绿地面积,弥补绿化空间不足的缺陷;坚持高水平的园林建设理念,邀请知名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不断提高城区绿化档次;全面推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绿化配套方案,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不予竣工验收,确保各项绿地指标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努力提升城镇管理水平。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使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和道路反复挖掘、占道经营、交通拥堵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创建宜居宜业宜商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

(2)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乡镇总体规划要求,合理调整镇村布局,配合新农村建设,高标准完成所有村庄的规划编制。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将中心村建设与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修路、植树、保洁为重点,因地制宜地进行中心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支持有条件的村庄逐步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民合理建房,保持农村特色建筑风貌。以生态建设为目标,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3、以繁荣城镇经济为目标,提升城镇产业发展承载力。

(1)加大城镇建设投入。一是确保各级财政对城镇建设稳定投入,并加大对城镇建设的投入力度,县本级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城镇化建设,乡镇一级每年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并随财政收入逐年增长。同时,要严格执行市政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确保每年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市政设施配套费等项税费,全部专项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二是提高土地收益对城镇建设投入的比例,采取科学有效手段,加大城镇土地调控与运作,保证土地收益对城镇建设的主投入。要切实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行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划拨的外,城镇其他国有土地一律实行有偿使用,严禁土地违规出让或低价划拨,最大限度盘活国有土地资产,确保国有土地收益最大化。同时,加强土地批后监管,城镇规划区范围的土地出让收益,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税费外,全部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今后两年,县城规划区力争出让土地亩,争取实现土地收益亿元。

(2)创新城市经营理念。整合资源,做好机关单位搬迁后的资产收储工作,捆绑城区存量房地产等优质国有资产,对接争取江信投资、农发行、赣州银行、稠州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力争融资4亿元以上,重点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功能配套,熟化土地,促进建设、发展、投入步入良性轨道。合理规划户外广告布局、内容、主题等,对公交站亭、路灯、大型场所广告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盘活利用空间资源,借力社会资本,提升经营城市效益。

(3)抓好城市日常管理。坚持疏堵并重,加大“两违”整治力度,提高县城区村(居)民建房审批效率,坚决遏制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土地及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建立管护实效与经费支付相挂钩的管理机制,将广场、居住小区、道路、绿化、亮化等管护权、保洁权,通过竞争性谈判或竞价拍卖出让,选择责任心强的管护队伍作业;完善城市管理联系工作机制,强化市容、交通、市场秩序等方面管理,确保城市整洁卫生,人流、车流畅通有序。

(五)拟实施的重大项目:

1、基础设施项目(共28个):下西坊棚户区改造工程、肖家中路(跃进西路连接商贸城)开发建设、恩江北堤城防工程和滨江公园一期建设、永叔路街景改造、恩江北路拓宽改造工程、跃进路中段(地王大厦至跃进桥)市政配套改造工程、大道东段拓宽改造工程、新城区景观轴线慢行系统工程、规划六路工程、新城区一期景观优化工程、行政中心前广场及周边配套工程、

城区管道天然气工程(一期)、城区森林城市创建绿化工程、城区单位楼体及公园广场亮化工程、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麻洲水厂二期2万吨/日扩建工程、城区小街小巷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城区截污干管工程、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工程、220KV输变电站工程、城中村及小街小巷市政配套设施改造、体育大道工程、文化南路工程、人民南路工程、桥南水厂5万吨/日扩建工程、工业新区道路配套、新城区道路延伸工程。

2、民生及公共建筑项目(共26个):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特教学校、体育中心、桥南九年一贯制学校、县机关幼儿园、中医院医疗综合大楼、精神病医院、行政中心、信用联社大楼、2013年林垦系统危旧房改造工程、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林业要素大楼及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展示馆、档案馆、文化馆、博物馆,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广电网络大楼、公安刑侦大楼、

消防指挥中心、交流干部楼、接待中心、环卫楼及垃圾压缩中转站、停车场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大楼、民政老建大楼、农行综合大楼、农发行综合大楼、移动公司综合大楼、审计大楼、交通局业务用房。

3、招商及商住开发项目(共10个):天成壹号小区(新城区北晖园北面116亩土地)建设、新城区四星级宾馆北面A-1地块国际都会小区、新城区四星级宾馆北面A-2地块天成中央公馆小区、新城区北晖公园北面B地块62亩土地出让开发、城南现代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城南建材、家居、医贸综合市场、产学研大楼、城南工业园综合服务体(园区办、商贸、商务、酒店、公寓等)、商会大厦、工业园标准厂房建设。

四、几点建议

1、恳请为我县规划编制结对帮扶指导。我县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等专业人才缺乏,请求提供城乡规划建设业务技术指导,帮助完成重点村镇规划编制,解决部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帮扶我县搞好城乡规划编制,带动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发展。

2、恳请在建设资金等方面安排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我县供水管网改造延伸、供水设施增产扩容及污水处理、天然气管网、道路桥梁、排水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城镇环卫、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加大补贴投入,给予优先立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