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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059.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7210(2008)04(c)-111-02
机场急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的航空器紧急事件、机场区域内的非航空器紧急事件、乘机旅客和航站楼内人员发生的各种医学紧急情况等应急救护。其中,航空器紧急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护是机场医疗急救的重点,是对现场初级生命及高级生命的支持。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后,首先到达现场的是机场急救中心的人员,第一要务就是挽救旅客的生命。
1机场急救的几个基本概念
1.1机场紧急事件分类
1.1.1航空器紧急事件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航空器与障碍物相撞;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1.1.2 非航空器紧急事件机场内设施受到爆炸物威胁;建筑物失火;危险品污染;医学紧急情况;自然灾害;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紧急事件。
1.2航空器紧急事件的救援等级
紧急出动;集合待命;原地待命。
1.3机场应急救护(简称机场急救)
机场或其附近区域发生紧急事故时采取的紧急医疗救护措施是机场应急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
1.4机场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航空器紧急事件时,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步骤及程序,其目的是抢救生命。
1.5机场应急救援演练
综合演练;单项演练;桌面演练。
1.6院外急救
机场急救总体上属于院外急救模式,即医疗急救和快速转运相结合的急救体系。
1.7现场急救必须掌握的基本操作技术
包扎、止血、固定、搬运;基本生命支持(BLS):包括徒手的肺复苏(CPR)、自动心脏除颤是现场抢救生命的基本步骤;高级生命支持(ALS):包括器械(CPR)、自动心脏除颤和鉴别诊断以及纠正酸碱平衡紊乱、补充血容量和进一步脑复苏等。
2机场应急救护预案的制定和应用
2.1救护预案的制定
飞机起飞后的6分钟和着陆的7分钟内是最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阶段,国际上称为“可怕的13分钟”。据统计,在这危险的13分钟内发生的事故,占航空器重大事故的65%,这危险的13分钟内飞机所处的位置恰在机场临近区域。从应急救援的角度来看,最先到达这个区域的应该是机场的急救人员,所以机场急救中心制定一个完善、切合实际、运行顺畅的应急救护预案,是有效实施应急救护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机场整个应急救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预案需要明确航空器事件现场应急救护组织领导,人员构成及职责、任务,并将责任和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
2.2应急救护的演练
急救中心的全体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预案的程序和要求,检查预案是否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规定,每两年进行一次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在未举行综合演练的年度,应当进行桌面演练,有针对性的单项演练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通过演练,可以使救援人员强化急救意识,丰富急救知识,提高急救技能和急救水平,这是做好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保证。
3航空器紧急事件的急救重点
航空器紧急事件的救援工作,要以具有先决条件的机场本身的救援队伍为主。由于特殊的工作性质所决定,机场救援人员都经过了全面、严格、系统的专业培训,救护业务熟练,应急救援意识强,加上每个民用机场都有一套完整的救援预案,统一规范的操作程序,先进的救援设备,高效的协调机制,因而这部分救援力量是我国航空救援工作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航空器紧急事件的现场救护基本原则是:先救命后治伤,先处理重伤员后处理轻伤员,就地抢救垂危伤员,快速转送重伤员。
3.1建立现代化的通讯网络,保证快捷的信息传递
一旦发生航空器紧急事件,迅速得到信息主要依靠通讯工具,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方面联络及时、畅通。要建立应急救护的通讯网络系统,由专人按程序负责信息传递,语言要用简捷、规范的标准化用语,以确保信息传递的畅通快捷、准确无误。
3.2快速有序的现场救护
发生航空器紧急事件时,在航空器残骸上风向90米处地域展开救护。现场救护地点应按《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备配备》的要求放置标识物。由于机场急救人员与协议单位到达现场存在时间差,而这个时间差往往是初级生命支持的宝贵时间,所以机场急救人员应以检伤分类,急危伤员急救为重点。检伤分类应由有丰富经验和急救技术的医师承担,一般按伤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Ⅰ类:危重伤员,用红色伤标。已危及心、肺、脑功能,这类伤员先在现场或临时治疗点需立即进行抢救,待病情稍稳定即转送医院治疗。Ⅱ类:中重伤员,用黄色伤标。允许暂缓抢救,但病情不稳定,经适当处理后即可转院治疗。Ⅲ类:轻伤,用绿色伤标。这类伤员一般均可行走,在现场作对症处理后,如无特殊情况,嘱其回家或送医院短暂留观。Ⅳ类:死亡,用黑色伤标。分类的目的是在现场大量伤员和医疗力量有限的情况下,用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治疗尽量多的有存活机会的伤员。
3.3科学安全转运后送伤员
现场伤情分类决定了治疗和后送的次序,条件允许时切忌在忙乱中由非医务人员随意搬运伤员。所有伤员应标有医务人员熟悉的伤标,以便对重点伤员实施特殊处理护送,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伤员不能轻易后送。后送人员要将受伤人员的创伤时间与伤后主要的抢救经过向接收医院做详细的交接。
4建议
4.1重视应急救援的训练
建立有约束力的应急救援的培训机制。制订急救人员的体能标准,并为体能训练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环境时间等条件。要建立以大型枢纽机场为中心的救援训练基地,使周边机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在一种摸拟仿真的环境中进行训练,提高各民用机场的应急救援水平。
4.2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
机场救援的重点,就是航空器紧急事件的现场应急救护,就是对现场初级生命及高级生命的支持,所涉及的器材药品较少,主要是技能性操作。但院外急救不能只停留在单纯的四大技术上,对于最新的“生存链”的概念(立即求救EMS;早期CPR;早期电除颤;高级生命支持)及ABCD复苏程序(保持呼吸通畅,必要时果断采用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扣击胸部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心内或静脉注射药物)急救人员也应熟练掌握。
4.3大力开展群众性的院前急救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不仅要掌握先进的急救技术,还要把急救技术普及到职工,重点是行业内的乘务员、公安、消防、边防、保安员等。院前急救就是专业人员与业余急救人员共同参与的过程,现在特别强调“第一目击者”的作用,越早接触伤员,越早实施抢救,伤员存活的可能性就会越大。若能在事故发生5分钟内给予救命措施,在30分钟内给予医疗急救,则18%~25%的严重伤员生命因此可以得到挽救。
目前,机场应急救援的特殊重要作用已成为行业内和全社会的共识。随着人们对航空交通运输需求的增加,使得民用航空事业得到快速的发展,航空运输总量每年都在迅速增长,机场急救中心处于特殊的地位,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是民用航空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机场管理阶层组织应急救援的能力,完善严密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现代化的应急救援设备,加强应急救援的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急救中心医护人员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意识和扎实、过硬的救护本领,对于做好民用航空机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彪.民航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其医疗急救对策[J].中国急救医学,2006,8(26):609.
[2]王正国,朱佩芳.第14届国际以外事故和交通医学会议论文综述[J].中国创伤杂志,1995,11(5):388.
【关键词】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
党的十八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决定,宪法规定国家对于人民负有基本保护的义务,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老百姓的国计民生安全。而目前全人类正处于随时可能因为气候极端异常而爆发大灾难的风险社会当中,气候极端已经不再只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范畴,已经成为人民日常性及公共性议题。浙江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江南山地与长江三角洲大平原的接壤处,山地众多的地理位置、亚热带季风气候和全球环境异常等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自然灾害活动日益频繁,一年四季均有发生,其风、暴雨、洪涝干旱、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沉降等是浙江抗灾的重点。面对灾害,拯救生命是第一位,浙江省政府本着一贯的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建设平安浙江、和谐浙江为目标,高度重视浙江的救灾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如《全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医疗救援给予全面性的法律规范的指导,以实现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自然灾害医疗救援域外法律制度介绍
抗击灾害,拯救生命,不仅是浙江省、甚至是中国政府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就全球范围而言,也是每个国家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其中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设置了比较先进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建立一套系统的灾害医疗救援体系,其中的经验可以为我们所了解及借鉴。
(一)美国
1.法律法规。美国《国家应急预案》是有关处置灾害的综合性法法律,将国土安全、紧急事件管理、法律实施、消防、公共工程、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应急医疗服务以及私人部门等统一为一个整体结构,对联邦政府、州长、地方行政首脑和民族行政首脑在应急事件时期的职责作了详细的规定,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民族政府在紧急事件期间互相协调的基础。《美国突发公共卫生实际应急反应指南―针对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管理者》旨在帮助州、地方及民族自治地区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突发事件或灾难发生后24小时内,迅速有效地采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行动。这是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此外,还有《减灾和紧急救助法》、《联邦紧急相应计划》、《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减轻地震灾害法》等。
2.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美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三级应对体系,自上而下包括:CDC(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系统)一HRSA(地区/州医院应急准备系统)一MMRS(地方城市医疗应急系统)二个子系统胡。当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系统由CDC提升到联邦应急计划,总统有权根据危机事态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启动联邦应急计划;HRSA主要通过提高医院、门诊中心和其它卫生保健合作部门的应急能力,来发展区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主要负责药物获得、急救、运输、信息传递、隔离检疫、医务人员培训以及医院系统协调;MMRS通过地方的各个执行部门,如:消防、自然灾害处理部门、医院等部门,现场救援人员协作,确保城市在一起公共卫生危机中最初48小时的有效应对。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美国十分重视自愿者和自愿组织在灾害医疗救援的作用。1970年成立全国抗灾志愿者组织,该组织的主席是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在《联邦紧急事态应对预案》中被要求固定承担紧急救援和为灾民提供后勤服务方面,被公认为是第一应对者和有效救援者。此外,还有1881年成立的美国红十字会,履行包括国内和国际灾难救援在内的某些美国政府的责任,具有“联邦工具”的合法地位,今天,美国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几乎完全纳入了美国紧急事态管理的工作体系,承担着美国联邦紧急事态管理局的部分工作。
4.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美国在联邦 C D C 中专门设有负责与媒体沟通的通讯办公室,负责向公众和医疗救援人员及时告之灾害事态信息,帮助相关人员正确判断灾害发展状态。此外,美国联邦应急管理署主持全球应急管理系统,以灾害信息服务、灾害应急事务处理为目标,主要业务包括同国际系统连接,进行灾害管理、减灾、风险管理、救助搜索、灾害科研等。
美国对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有相关的法律进行规范,体现在基本行政法律、各项专门的减灾法之中,并且还有针对灾害医疗应急救援的专项立法;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并且该职责是其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而非灾害发生后的“临危受命”;把卫生系统与其他系统串联起来,使得公共卫生、灾害事件管理、执法、医疗服务等领域内的人员可以综合有效的协作;重视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力量,并将其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发挥其优势作用;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应对体系及具体程序和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二)日本
1.法律法规。 1 9 6 1 年颁布实施的《灾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预防灾害、对应灾害和灾后重建等事业方面的根本大法,对其他相关法律起着指导性的作用,也是其他相关法律的立法依据。该法就防灾救灾中政府的责任、地方团体的责任以及市町村的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公布于1 9 4 7 年的《灾害救助法》是关于灾害应急救助问题的最早的法律。其宗旨是:在发生灾害时,国家要在地方公共团体、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及国民的协助下,进行应急的必要的救助,以此来保护受灾者和维护社会秩序。此外,针对多发行地震灾害,还制定了详尽的地震灾害对策性法律,如《地震防灾对策特别措施法》等。
2. 确立包括灾害医疗救援在内的三级政府负责管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即中央一都( 道、府、县) 一市( 町、村 )三级,由主管卫生和福利的厚生劳动省负责建立,并以之为中心,纳入整个国家危机管理体系。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日本政府会向国民及有关机构发出紧急通报,通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同召开了干事会,研讨对策。中央主管机构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最主要职责是收集信息并制定和实施应急对策。在日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系统中,消防(急救):警察、医师会、医疗机构协会、通信、铁道、电力、煤气、供水等部门,也按照各自的危机管理实施要领和平时的约定相互配合。平时,在灾害疾病的预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全国各都道府县的地方保健所和市盯村的保健中心。
3.非政府机构依法成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主体。2007年修订的《灾害基本对策法》把红十字会在内的61个非政府机构制定为全国性公共事业,要求其无条件配合灾害救援工作。
4.快速反应的灾害救援机制。建立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的医疗救援程序,并根据不同时间段设立了应急措施:灾后6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派遣医疗队救助伤病;灾后12-24小时内,主要救援工作是转移伤病。
5.建立应急信息管理网络,可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日本建立了完善的灾害通讯网络体系,包括:以政府各职能部门为主的“中央防灾无线网”;以全国消防机构为主的“消防防灾无线网”;以自治体防灾机构和当地居民为主的都道县府、市町村的“防灾行政无线网”;以及在应急过程中实现互联互通的防灾相互通讯用无线网等。此外,还建立了包括紧急联络通讯网在内的各种专业类型的通讯网。另外,还正式设立内阁信息中心,以24小时全天候编制,负责迅速搜集与传达灾害相关的信息,并把有关灾害通讯网络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日本同样也制定了详尽的灾害应对法律法规,使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可以有法可依;依法分配了各行政职能部门在灾害医疗救援中的职责,同样的该各行政部门是承担该职责的常设机构;把非政府部门规定为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定主体,调动了政府和民间的各方面积极力量,并要求其互相协作;依法确立了灾害医疗救援的政府负责日常应急体系及具体24小时应急救援程序,并重视对灾害医疗救援的日常预防工作;将来完善的专门的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信息管理系统。
综上所述,一项切实有效地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灾害医疗救援法律渊源多元。灾害医疗救援属于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公共事件、灾害防治等领域的行政法律法规、卫生法规等不同的部门法中都应重视设置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也可制定单项灾害医疗救援法律,使其有法可依;
2.依法建立灾害医疗救援日常应急体系,有备无患。在该系统中,应依法确立非卫生行政机构与公共卫生部门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部门之间要做好有效的配合,使灾害医疗救援体系成为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
3.依法确认非政府组织的灾害医疗救援主体地位,将其工作与政府相关部门工作给予有效地配合和协调,发挥非政府组织分布广泛,在后反应快速,医疗救援力量专业化的优势;
4. 设立专门的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服务与灾害医疗救援工作,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
二、浙江省自然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现状介绍
自然灾害具有的突发性及危害性特点,使其被定义为突发事件的范畴[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相关的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卫生法规都包括对灾害医疗救援的适用,主要的法律性文件如下:⑴国家性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继而制定的预案与办法等主要是,《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方案》、《地震灾区重点传染病疫情霍乱等应急预案》、《抗震救灾卫生防疫工作职责》、《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生部《2006-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培训规划》、《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等。⑵浙江省法律性质的规范文件主要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浙江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浙江省救灾防病预案》、《浙江省干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等。
虽然浙江的灾害救援已经具备了预防和抵抗灾害的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并在以往的抗灾救援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其缘由如下:
(1)完善社会立法,构建成熟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为浙江省抗灾救险工作贡献微薄之力,促建和谐社会。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凡是法律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对如地震、风灾等灾害事件的防治和应对就较为得力。如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的《应急法服务法》,它规定州长可以根据《健康和安全法》对灾害事故中的救助问题给予豁免;日本有比较完善的国民健康计划。与之对比的是,《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助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有关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是零散的分布在其他地方性法规之中,且对于医疗救援方面的规定也是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缺乏针对灾害医疗救援的系统性的完善立法,这会导致灾害医疗救援不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具体权利,导致社会矛盾出现,不利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2)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汶川地震不仅给我国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而且对中国现有的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进行了有力的冲击。在抗险救灾中出现了许多有关灾害医疗救援方面新的法律问题需去研究,如在灾害救援中的医生为拯救生命对遇险者进行截肢的紧急处置的权利与遇险者知情同意权的对抗;灾害国际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在灾害医疗救援中遇害者的尸体应急处置的法与情的冲突;灾害医疗救援中出现的专业救援人员缺乏和药物等重要救援物资调配等救援中的依法管理等问题。汶川地震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会是偶然现象,今后也必然会不同程度的在其他省市的灾害医疗救援中有所表现。《左传》有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备则无患。”我们应以汶川地震的灾害医疗救援行动为研究的对象,结合浙江省的现状,对浙江省的灾害医疗救援给予深层次、防范性法律研究和完善,使我省的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更加的法治化,将灾害造成的人员伤害降到最少程度。
(3)填补浙江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法学研究的空白领域。如前所述,灾害医疗救援制度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医事法律问题,法学界对医事法律研究的相对陌生和不重视,导致该研究领域出现研究的空白点,而本课题组成员立足于温州医学院,具有法学研究背景,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相信可以从法学特别是医事法学的角度,对我省灾害医疗救援制度的完善有所建树。
三、浙江灾害医疗救援法律制度缺陷分析
(一)灾害医疗救援有法可依,但是法律效力不一。
调整灾害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相关国家和省级的预案或者办法等,如《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前者是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工作所依据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并有追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后者是落实灾害医疗救援工作所依据的具体操作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内部指导性文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要参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明显低于前者法律法规,导致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因此受到的一定限制。
(二)综合性规范或者专类性规范有关灾害医疗救援的内容过于简单,缺乏针对自然灾害医疗救援的单独规范。
综合性规范主要指的是针对所有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综合性法律规范,如《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专类性规范是对具体某一类型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的等的一部单独性法律规范,如《防震减灾法》、《浙江省卫生系统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等。在综合性和专类性规范中,灾害医疗救援只是其中的一项内容而已,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简单和过于原则性,不利于实际的操作执行。虽然后面制定的医疗应急救援预案有具体救援措施的落实,但是也是针对整体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卫生援助应急预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所有的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规定简单统一,对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实施缺乏针对性,对于自然灾害而言,拯救生命和控制疫情是首要任务,但如果是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事态控制比医疗救援而言更为重要,因此虽二者同属突发事件,对医疗救援的要求也是各有不同的。此外,当今社会地球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特别重视自然灾害的医疗救援的法律规范也是形势所逼。
(三)灾害医疗救援中的卫生防疫环节的法律建设优于灾害疾病急救环节的法律建设,立法层次上存在漏洞环节。
国家经过非典事件以后,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尸体解剖检查规定》,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疫情的预防、应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就政府和社会该如何行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对灾害疾病急救仅是简单片语而已,如《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于疾病急救方面的规定简单的一笔带过,即人民政府可以实施医疗救助、卫生防疫以及其他的法律措施,《防震减灾法》里面也只有一条,地震灾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卫生、医药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应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医疗救援立法体系中上位法的“厚此薄彼”规定必然影响浙江省在制定灾害医疗救援的下位法法律法规时,重疾病防疫,轻疾病急救。
(四)忽略非政府医疗救援组织的法律地位。
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灾害医疗救援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对于上述主体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都在法律法规中有详尽的规定。但对于非政府的医疗救援组织,如红十字会组织、自愿者等仅是简单规定了其可以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但对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的职责、权利范围及政府医疗救援机构的配合和冲突协调等实际会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涉及。事实上汶川地震的救援经验告诉我们的,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对实施灾害医疗救援的积极性是非常高的,而且在医疗救援工作上的专业性也是得到认同的。随着非政府的医疗救援力量日益参加到各类灾害医疗的救援工作中,重视其医疗救援法律主体地位,依法规范其医疗救援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熊文美、陈进、李幼平、陈燕玲、郑会贤、周丽萍.美日俄中四国地震医疗救援应急管理比较[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08,8 ( 8 )。
[2]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3]唐承沛.中小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与方法[D].中国知网,2007年博士学位论文。
[4]俞慰刚.日本灾害处置的应急机制与常态管理[DB/OL].维普资讯。
[5]熊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研究[D].中国知网,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6]《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7]《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条规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关键词】军队医院;非战争军事行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医院管理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宗旨,健全组织制度
1.1明确新时期军队医院的宗旨,确立指导思想。解放军总后勤部秦银河副部长指出:军队医院要着眼提高应急处置、伴随保障、健康维护、心理服务、疾病防治、远程教育和会诊六个方面的能力。要充分认清军队医院的职责使命是平时保健康,战时保战斗力;服务方向是姓军为兵,姓军为战,主体任务是为部队官兵服务、为军队老干部服务。对中小规模医院,要引导其紧紧围绕临床医疗服务,突出特色优势、加强内涵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一流医院[1]。为遂行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军队基层医院要着力打造区域性一流医院,就要着眼军队医院优势。军队基层医院因为性质不同,医务人员相对集中居住,应急反应迅速。但又普遍受编制约束,人才流失严重;受市场经济限制,医疗设施陈旧落后;小而全的模式已经不适合军队基层医院的发展。作者认为,军队基层医院要紧紧围绕应急处置、创伤急救、军事医学、灾害医学等方面展开深度建设,内涵建设,打造特色学科,以点带面,促进军队基层医院的全面建设。
从军事斗争准备转变为应对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一旦有事,能否“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提高军队医院在多样化任务行动中的应急救援的“能战度”。我军从2002年3月开始正式把灾害救援作为一项正规训练内容,列入了新一代军事训练和考核大纲之中。非战争军事行动是国家为达成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的,使用军事力量,以暴力或有限暴力手段所遂行的非战争方式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有六项内容: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维护权益、安保警戒、国际维和以及国际救援[2]。为着力提高遂行多样化非军事战争任务的卫勤保障能力提供了充分理论依据。
1.2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应急救援纪律制度。医学应急救援主要依托发生事件区域内大医院的院前急救力量为基础,建立一支反应快、机动快、综合能力强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关系到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关系到维护公众健康与减轻人员伤害的大事。医院党委和领导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挂帅,由分管医疗的副院长作助手,小组成员由医疗、护理、后勤、保卫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医务处和护理部具体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具有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抢救技能及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担任。后勤、药械、供应保障部门负责药品、器材、生活用品的筹措准备。在组建中要特别注意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心理疏导和警戒保卫人员的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应急救援分队人员及全院工作人员进入备战状态,终止休假和正常休息,无条件服从调配。应急救援分队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
2科学组织,科学规划,科学实施
2.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人员在位率高,器材、药品准备充分。我院常年担负军队和地方的突发事件应急任务,有专门的野战急救训练基地,经常组织假想训练;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预案;抢救设备和药品齐全[3]。我院自隶属南京总医院以来,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反应力量。以急诊科为依托,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反应体系;以急诊科为基础力量,组建医学应急救援分队。积极开展院前急救,加强职业素质培养,建立全科医学的急诊科。急诊科配备主任、护士长各一名,医师5名,护士8~9名;加上轮转实习医师、护士,充分依托、利用各专科人才资源和设备资源,能够较好地开展工作[4]。我院急诊科实行医护值班双班制,医生、护士分别由一名高年资带一名低年资值班,出诊时错位出诊,即高年资医师带低年资护士,或高年资护士带低年资医师,做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加救护车司机组成的三人院前急救小组常备不懈,救护车司机由责任心强、初步急救技能较好的军人担任。目前,急救半径达到15 km,确保接到呼救后2分钟内开出医院大门,按路途远近确保到达现场时间最多20分钟,大大提高了抢救成功率。各科室值班力量完善,都为三班制,即值班、副班、备班,一线值班人员由住院医师担任,副班人员为主治医师,备班人员为科主任、高年资主治医师及退休回聘的老主任担任。以院前急救小组出动为应急救援的启动因子,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立即实施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当院前急救小组到达现场时,立即验伤、将现场情况回报、院内实施准备,做到3人以下急救由急诊科组织抢救、会诊、收容住院,5人以下急诊科组织相关专科参加抢救,6人以上,其中两人以上重伤的群死群伤事故,立即启动全院在院首长指挥下的应急救援预案。药械科常年配备抢救药材和器械基数,指定专人负责和值班;勤务分队人员24小时全员在位,随时担任生活保障、车辆保障和警戒保卫任务;确保应急救援分队随时随地拉得出、展得开、救得下、治得好。
2.2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及实践。我院根据最近十多年周边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军队医院特点,建立健全了应急救援预案。平时训练与实际救治相结合以保证医疗应急救援时抢、救、送、治任务的完成。每年进行1 ~ 2次应急救援演练,医学救援人员培训,主要提高业务技能和快速反应能力,以及密切配合程度。主要内容:(1)开展组织、协调、指挥展开训练,信息资源共享,针对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和做出应急反应;(2)各种急、危、重症抢救,熟悉通气、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脑复苏等技能训练;(3)利用救护车、民用车辆等进行适应性训练,开展动态下静脉穿刺、伤口包扎、骨折固定、搬运、简单手术及徒手心肺复苏等训练;(4)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成批伤病员(6人以上)抢救预案演练;(5)开展各种突发事件医学救援知识、技术的学习和现代急救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训练,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作为入选救援队的必要条件。
在2002年1月至2010年8月底,我院先后参加当地突发性、灾害性、意外事故的医学救援数十起;特别是在抢救2002年“9.14特大毒鼠强中毒”、2005年10余人集体“沼气中毒”、包括2010年“8.4特大车祸”在内的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以及厂矿塌方、建筑工地坠落等许多群死群伤事件中得到检验和锻炼。
2.3应急救援要求加强与地方协同,院前急救与院中协调及时得当。平时建立健全的组织高速运转,指挥协调组负责院前抢救的指挥调度,与地方政府和其他医院的协调及各小组间的紧密协同,和院内各科室的协调;分类组负责轻重分类登记在册,并在所有病人的胸前用色布,予以标志醒目;各抢救小组根据色布标示的病情轻重予以抢救;后送组将病情较稳定的立即后送,病情危重的伤病员就地抢救,生命体征较稳定后再行后送;后勤保障供应组负责急救器材和药品的紧急调度供应;勤务分队负责车辆保障,与公安部门协同现场警戒。一边进行院前急救,一边将现场情况反馈给医院和上级领导,请求急诊中心和各科室安排病床[3]。
2.4应急反应快速化是军队医院提升救治能力的必然要求。军队医院既担负着平时为军民就诊保健康。又赋予了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战时卫勤保障的任务。尤其是卫勤保障要达到“技术准备充分、应急反应快速、人才储备充足、救治手段先进”的标准。门急诊是医院接触病人最早的部门,做好平战结合的战创伤门急诊服务体系的构建,优化救治流程,创新战创伤救治方法,快速化的应急反应是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完成好战时卫勤保障的关键[5]。我院科学调整门急诊流程,当遇到突发事件,需要医学应急救援时,我院将相对独立区域的急诊科作为医院应急救援的总后方,将门急诊病人分流到门诊及各专科病房,并紧急腾空住院病人较少的病区,加大收容力度,较好的保障了应急救援的开展。
2.5建立科学合理急救流程,正确处理突发事件。随着现代社会文明进度的加速,增加了突发灾难事件的发生概率,易在短时间内聚集大批量伤员。对医院而言,灾难的发生往往不可预见,短时间内大批伤员的到来常使救援组织工作陷人混乱,常出现救援力量与需求的矛盾。急救流程的优化能够合理协调各种救援力量,使救援效果达到最优化。我院为军队综合性基层医院,是当地各种创伤、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伤病员的首选救治医院。我们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之间的发生特点和我院具体情况,分析多次批量伤员救治的经验教训,重组了批量伤员应急救援作业流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6]。
3医学应急救援人员素质养成
3.1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师人才的培养。目前医疗机构的医师分科细,而医疗应急救援面临的都是危重伤病员,不但有创伤急救、外科、骨科,还有妇产科、儿科、皮肤科;尤其在自然灾害后,还需要内科、传染科和卫生防疫力量。需要有丰富经验全面技术的全科医师。因而要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医师的全面培训。而军队中小医院普遍受编制约束,我们打破传统,成立以现役军人为骨干,回聘离退休老干部为顾问,聘用制人员为主力军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全科技能教育和培训。经常进行实战演练,并将年轻医师定期送到总院急诊科轮转,加强全科医师培训[7]。
3.2进一步加强创伤外科、军事医学、灾害医学人才培养。在全科医师培养的基础上,我们遵循南京总医院易学明院长提出的:“初级职称全科化培养,中级职称专科化培养,高级职称专病化培养”[8]。突出对医疗骨干进行创伤外科、军事医学、灾害医学的培养;利用现有离退休回聘老干部学科全面的优势,加强传染科疾病以及卫生防疫知识的授课,使大家弱项不弱。利用总医院的整体技术优势,重点加强帮带我院在烧伤、爆炸伤、冲击伤、挤压伤、外伤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和各种休克救治能力的提高;目前,我院依托总院力量在创伤急救方面已经形成了特色学科[9]。
3.3进一步加强医学应急救援与卫勤保障能力建设的结合。军队医院参与医学应急救援任务,具有军队医院战时的某些特点。如何融平战为一体,是医学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军队医院战备卫勤保障能力建设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打造平战一体的救治链,总医院大胆打破固有学科界限,在国内率先开设“以疾病链为纽带的诊治中心”;以此模式,医院建立了战时紧急救治链,形成学科大协作,平战结合,提升了应急救援的卫勤保障能力[10]。我院借鉴总院本部经验,在创伤急救方面实行一体化救治,从现场开始就有意识地运用损伤控制理论进行包扎、固定、止血、控制性液体复苏、控制性手术以及稳定生命体征迅速转运等诸多先进措施,抢救了大批伤病员的生命;在多起重大突发事件中得到实战检验,多次受到南京市委、市政府,江宁区委、区政府的表彰。
3.4进一步加强医学应急救援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我防护。在灾害、事故面前,人类往往受到巨大震撼,救援人员需要坚强的信念,具有一副钢筋般的神经,铁骨般的身板;这就需要及时地心理疏导,合理分配任务,适当保证一定的休息时间。加强自我防护,确保应急救援的战斗力不受损失。
4结论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在我国仍处于萌芽阶段。建立健全医学应急救援机制是灾害救援的必然选择,是军队基层医院当仁不让的历史使命。军队医院必须建立医学应急救援机制,具备较强的医学应急救援能力,是新时期军队医院遂行多样化非战争军事行动卫勤保障任务核心内容,是提高战斗力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秦银河. 总后勤部秦银河副部长在全军卫生部长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J]. 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10, 17(1):I-IV
[2]胡小南, 王与荣, 袁波, 等. 关于构建应急医学救援队的几点思考[J]. 医学研究生学报, 2010, 23(1):74 - 75
[3]涂久生, 朱役, 穆晓苏, 等. 院前急救对急性毒鼠强中毒的作用[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07, 16(9):904-906
[4]涂久生, 费连兵, 李学义, 等. 基层医院急诊建设及管理的探讨 [J]. 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 2007, 14(11): 825-827
[5]易学明, 苏义.创先门诊服务理念,适应门诊服务需求 [J]. 中国医院管理, 2007, 27(10):41-43
[6]王与荣, 孙海晨,申萍. 南京总医院急诊运行模式与安全管理的做法 [J]. 医学研究生学报, 2009, 22(5):522-524
[7]费连兵, 朱役. 疗养院(区)强化聘用制人员管理的做法与体会[J]. 医学研究生学报, 2008, 21(7):752-754
[8]易学明. 医学人才成才特点、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 [J]. 医学研究生学报, 2009, 22(1):1-2
为加强本县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卫生应急知识和能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计划。
一、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
县卫生局负责县内卫生系统开展卫生应急培训演练的计划和推进实施。做好卫生应急基本理论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县突发事件综合性医学救援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的组织工作和辖县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专项应急演练的指导工作;负责对辖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总结工作。
(二)公共卫生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条线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计划和指导;做好条线内卫生应急技能培训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条线内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本条线活动开展督导、总结工作。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条线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计划制订、组织和指导工作。做好条线内卫生应急技能培训、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演练工作;本条线活动开展督导、总结工作。
(三)各级医疗机构(含医疗急救中心)
负责做好本单位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推进实施。按要求做好应急队员(志愿者)的相关培训、演练;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二、活动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本次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主要从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应急演练两个方面开展实施。
(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
1.县卫生局:组织辖县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和卫生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卫生应急基本理论培训。培训包括内容:卫生应急工作基本知识;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预案的基本内容;卫生应急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和方法等。
2.县公共卫生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合年度工作,组织本单位和辖县各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的相关理论与技术;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等风险管理的相关理论与技能;流感、脊灰等突发传染病的防控技术方案要点;突发中毒事件、放射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结合年度工作,组织本单位和辖县各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人员、应急队员(志愿者),开展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应包含以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的相关理论与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3.各级医疗机构(含急救中心)组织卫生应急人员积极参加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卫监所开展的卫生应急理论和技能培训;组织本单位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单位紧急医疗救援工作预案(包括事发现场和院内救治)、基本救护技能、专业技术、后勤保障装备使用以及信息收集和报告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二)应急演练
1.县卫生局组织开展辖县内以应急流程、应急岗位职能为内容,多部门参与的突发事件综合医学救援演练。演练科目包括:事发现场公共卫生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紧急救援和后送;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设备的使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演练。演练科目为:突发传染病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生物、环境和食物等样本的采集、保存和运送;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和方法,实验室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现场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和受污染人员洗消、疫点消毒;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3.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演练。演练科目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现场调查和应急处置;现场生物、环境和水样本的采购、保存和运送;现场快速检测鉴定程序和方法,检测结果分析与研判;现场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等。
4.各综合性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的现场应急医疗救援演练和院内批量伤员救治演练。演练科目为:紧急医学救援现场的展开、伤情判断、检伤分诊、医疗救护和后送;院内批量伤员的应急救治工作的启动、展开、接收、分流、处置、信息收集和报告;现场应急指挥、专业技术和后勤保障设备的使用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对本年度卫生应急培训演练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
“非典”后十年,广东省卫生系统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人才培养、内涵建设、科学管理等,构筑起了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防疫大堤。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向《中国医院院长》记者讲述了广东省医疗卫生体系十年磨剑的点滴。
《中国医院院长》:广东省卫生系统用十年时间铸建起防疫大堤。面对新疫情,此防疫大堤如何发挥拦截作用?
姚志彬:“非典”十年来,广东省卫生系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方面:广东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卫生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全面加强,医疗救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扎实推进,粤港澳以及国际合作进一步拓展。
可以说,过去十年是广东省卫生事业投入最多、改革力度最大、发展速度最快、群众受益最广的十年。
就传染病疫情控制而言,传染病防控非卫生部门一家之力,需要政府多部门协调,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现在,政府多部门的合作机制已经建立,社会参与的自觉性提高。其次,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渐完善,对疫情早发现提供了更可靠的保障。再有,随着卫生应急机制体制的建设健全,发现疫情后的反应速度与十年前不可同日而语。
同时,防疫大堤在一次次实战中不断加固。2006年,广东省成功处置了4起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在流行病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应急处理以及医疗救治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2008年手足口病肆虐期间,将防控重点聚焦于死亡、重症、聚集性病例等一系列的控制策略,有效遏制了疫情进一步扩散。2009~2010年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间,广东省全国最早提出在全省实施对病例治疗、学校停课、检测权限等进行地区分类管理的策略,果断试行“轻症病例社区隔离”、“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的措施,并全力推进疫苗接种。2010年,东莞市发生基孔肯雅热暴发疫情,广东省及时发现疫情、准确诊断,在较短时间内控制了疫情,为应对新发传染病提供了成功经验。
《中国医院院长》:“非典”后政府加大了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投入,疾控体系筑起了疫情早发现的哨所。广东省疾控体系的建设完善有哪些具体体现?
姚志彬:2003年以来,广东全省各级疾控中心新改扩建项目109个,包括省疾控中心、21个市级和87个县级疾控中心,新改扩建面积达74.81万平方米,总投资30.9亿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办公楼的落成,标志着2003年抗击“非典”取得胜利后,历经近十年,广东省覆盖省、市、县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建成。
我们做了相关统计,2012年全省疾控中心办公和实验场所占地面积合计22.5万平方米,办公和实验场所工作用房面积70.0万平方米,分别比“非典”前的2002年增长了85%和105.8%。
同时,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省疾控中心和湛江、韶关、潮州、佛山等市疾控中心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大部分市、县级疾控中心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21个地级以上市的疾控中心都已实现财政全额拨款,疾控机构的公益性得到体现。
而且,疾控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近十年来,全省各级疾控中心人员数量总体上升,硕士研究生以上及大学学历等高学历、高级职称人员所占比例大幅增加。
此外,广东省还投入大量资金更新疾控机构的实验室设施,购置先进的实验室设备。建成了广东省传染病应急和监测实验室网络,2010年又将网络扩大到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实验室网络的建设,还增强了广东省疾控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农业部门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美国疾控中心、荷兰国立卫生研究院等国际组织和国外权威传染病防控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医院院长》:十年间,广东省应急体系如何逐步健全完善?
姚志彬:首先是卫生应急机制不断完善,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职业病防治院应急办先后成立。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目前国内第一家省级应急医院,应急大楼已于去年启用。截至2012年11月,全省共有16个市卫生局设置了卫生应急机构,有14个市疾控中心设置了卫生应急机构。
第二是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健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制定卫生应急预案900多部,包括《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等总体预案,以及《广东省流感大流行卫生应急预案》等单项预案。“横到边纵到底”的预案体系已经建立,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增强。
第三是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逐年加强诊断试剂、血清、特效解毒剂、药品、防护装备等物资储备,现库存储备药械近4000万元,并建立了应急物资配送的绿色通道。在特大洪灾和低温灾害救灾防病中,全部救灾防病物资能在24小时内安全运达灾区。在印度洋海啸救援和汶川地震救援中,我省大胆采用包机、专列等方式,第一时间将救灾物品发送到灾区。
在卫生应急人才队伍方面,广东省有60名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队员和40名突发急性传染病类卫生应急队员,随时承担国内外卫生应急任务。同时还有318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卫生应急专家库,成立了覆盖传染病、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抗洪救灾等专业的省级专家队伍12支。暨南大学和广东药学院分别开设紧急医学救援和卫生应急管理专业,提供可持续发展人才。
此外,广东省的卫生应急预警和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规范突发急性传染病的信息报告。每年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督导检查,提高报告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省21个市均建立完善了流感监测哨点医院,100%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均实现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每年分季节进行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预测,组织专人跟踪国内外新发传染病的发展态势,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组织专家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