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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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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区建设方案

信用社区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案。

一、开展创建信用社区的意义和方法

1、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提供的一种信贷支持,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就业、促进稳定就业的有力措施。是从根本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由于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很多,但受到资金的制约,难以启动经营项目。为解决他们的信用担保问题,通过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方便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以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创业式就业。

2、创建信用社区主要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难以找到反担保人、申请不到小额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由承办小额贷款的银行与社区合作,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方便。

3、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申请贷款人提供申请、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担保中心和小额贷款承办银行进行复查和审核合格后,由担保中心承诺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本人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手续。小额贷款扶持项目属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好收益和还贷能力。

4、创建信用社区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今年9月份我市计划选包河区常青街道金寨南路社居委、蜀山区西园街道竹荫里社居委、庐阳区益民街道回龙桥社居委、瑶海区东七街道站塘社居委四个社居委作为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创建信用社区的办法,以便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创建信用社区工作管理职责

(一)、劳动保障事务所

1、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贵受理小额贷款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贷款资格初步审核,报区担保中心。

2、详细了解在试点信用社区内经营的贷款户个人家庭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诚信情况,定期走访、跟踪了解其经营状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担保中心和合作银行。

3、在申请人小额贷款申请批准后,指导借款人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

(二)担保中心

1、核定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向银行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

2、会同合作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密切了解掌握动态变化。如经营项目有风险的,及时会同银行采取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归还。

3、负责对信用社区内微利项目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请审核。

4、与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对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呆帐损失进行审核核定。

(三)、承办银行

1、按照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申请认真予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经营项目可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贷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2、会同担保中心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贷后调查,建立已获得贷款的创业人员个人资信档案,定期进行资信调查。

3、按季提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中请。

4、对出现的呆坏帐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工商、税务部门

1、加强对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户的登记管理工作。在信用社区内经营的小额贷款户应专门登记,在贷款归还前,小额贷款户不得迁出信用社区经营,如确需迁出的,需提供担保中心意见,同时贷款户应重新办理反担保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好免费登记、工商税收优惠等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三、在试点社区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申办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已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其经营场地必须在该社区内,并已在管辖该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税务机构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或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非正规就业劳动就业组织手续

3、申请人信誉良好。不欠银行到期贷款和拖欠各项税费,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申请人家庭财产(不动产)在10万元以上,且无债务;

5、申请人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生产经营自有资金达到50%以上;

6、申请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完全还贷能力。

7、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班学习,获得培训合格证的,优先申请贷款。

(二)、申办程序

1、本人向试点社区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非正规劳动就组织证书、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以及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经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报区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合作银行推荐贷款并承诺担保。

3、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领取贷款。

四、小额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出现的逾期贷款,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要督促借款人限期归还。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对逾期贷款人员建立小额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于恶意不归还贷款、影响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如在限定的时间内尚不归还贷款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承贷银行和担保中心共同运用法律手段,对借款人逾期不归还贷款提出诉讼申请。

2、在对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确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征询担保中心意见,了解其是否已按期归还贷款。

3、小额贷款不良记录(合作银行与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双重记录。劳动保障部门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和《再就业优惠证》上记录,并在有关个人基本情况表中自动生成,建立查询系统),也可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免费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及其它劳动保障服务的依据,工商、税务部门也可作为提供有关服务的依据。

4、银行及时记录逾期不归还贷款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先进信用社区

信用社区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至2014年6月28日,青岛农商银行迎来两周年华诞。短短两年,该行已收获累累硕果:资产规模从937亿元跃至1319亿元;存款余额从807亿元扩大到116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从583亿元增加到810亿元;纳税额连续两年稳居全市各金融机构首位;国际业务结算量47亿美元,始终领跑长江以北中小银行等。更获得连续入围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列第723位)、连续上榜“中国服务业500强”(列第295位)和“青岛服务业50强”(列第8位)、被银监会授予“小微金融服务表现突出银行”等多方肯定。此外,全省首家速汇金旗舰店落户、全省首家法人银行电商平台上线、全省首家德国小贷技术支持的“微贷中心”开业等创新业务在该行也各个花开有声。青岛农商银行正加速度向着具有地方特色的一流现代化商业银行大踏步前进。

做“三农”发展的主力银行

作为一家扎根农村市场、服务农村市场,并且依托农村市场发展起来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青岛农商银行在青岛金融机构中对“三农”的了解最全面、感情最深厚、联系最紧密。改制之后的农商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动摇,不断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截至2014年5月末,该行各项贷款798亿元,较年初增加5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375.7亿元,较改制前增长30%,是名副其实的“三农”发展的主力银行。

在全辖区内,该行大力推进农村金融公共服务“村村通”工程,即打造物理网点到镇、自助机具到村、电子银行到户的金融服务体系,搭建全服务、无死角、广覆盖的农村支付结算平台。目前,该行已设立农村金融社区服务点1364处,POS1.4万台,ATM 626台,已成为山东省第一家网点机构和ATM机具同时覆盖全市乡镇的银行机构,也是全国少数几家自助机具覆盖全市村庄的法人银行机构,真正实现了1.5公里的金融服务圈,使农村居民“足不出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利的金融服务。

同时,青岛农商银行全面升级信用工程,完善集中评级授信工作模式,将服务渠道由单纯的办理评级授信,扩大到结算、银行卡、储蓄、电子银行、理财投资、代收付、代办保险等全部零售金融服务与产品,全方位地满足农村客户的业务需求。目前,青岛农商银行已完成集中评级授信村庄5340个,评定信用户24万户,授信总额21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76亿元,惠及全市12万户农民。在“三信”工程的基础上,该行针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专人负责、专人对接、专人服务、专人跟踪、专人督导”的“五个专”服务模式,搭建“一对一”的服务关系,全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目前,已实现建档管理家庭农场2050户,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4382户,贷款19.6亿元;支持专业合作社2902家,发放贷款33.61亿元;其中,以专业合作社为承贷主体的22家,贷款金额5680万元。

在“四化同步”的新形势下,青岛农商银行率先推出林权抵押贷款、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贷款等服务,并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担保融资办法。目前,林权抵押贷款和购置补贴农业机械贷款余额分别达到2562万元和50万元。

做“城乡统筹”的主办银行

作为地方法人银行,青岛农商银行首先紧紧围绕青岛市委、市政府“蓝色跨越”和“城乡统筹”的战略部署,在支持全市重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基础建设、支持蓝色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承担责任,发挥优势,做城乡统筹的主办银行。

去年以来,该行积极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先后向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李沧市政工程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等五家市重点项目承建单位新增贷款16.8亿元,用于支持世园集团、九水路拓宽改造、出版物和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储备青岛啤酒文化休闲商务区项目等。为更好支持“蓝色跨越”,2013年,该行在保税区设立国际业务特色支行,积极支持西海岸;积极扶持海洋船舶、海洋化工、海洋运输、海洋渔业等蓝色产业发展。截至目前,该行累计投放“涉蓝”贷款80亿元,并在全市各金融机构中率先开办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发放贷款1300万元。

在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上,青岛农商银行通过信贷资金、网点服务、自助机具等多种金融服务,全面对接青岛计划开工建设的302个新型农村社区,取得了明显效果。自201 3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来,青岛农商银行逐一摸底调查了社区建设的金融服务需求变化趋势,明确了金融服务“紧密跟进、全面覆盖”的工作规划,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展,该行计划改造物理网点110个,新增自助银行60余台,新设农村金融服务社区点320处。同时,该行对于承贷主体合法、担保落实、风险可控的新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优先安排、优先审批、优先发放。2013年,青岛农商银行完成了平度市明村镇黄埠社区8670万元的青岛市首笔中心融合型社区信贷授信。截至目前,该行已累计向5个新社区建设项目审批贷款6.1亿元。

2014年,青岛农商银行在莱西创新推出了“诊疗一卡通”新产品,承担起新农合“以卡代证”系统建设的重任。该产品整合了银行卡的存取款、查询、贷款、消费等传统功能,并创新地将农村居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信息记录在内,替代纸质的合作医疗证,

2012年6月28日,在美丽的黄海之滨。青岛农商银行应运而生。这家以“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市场定位的青岛本土银行,从60年的农村信用社历史中华丽转身。以青岛当地资产规模最大、服务范围最广、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的地方法人银行姿态傲然出现在世人面前。

能够实现新农合补贴费用的实时报销。截至目前,该行已在莱西地区发卡60万张,报销5959人次,报销金额3689万兀。

做小微企业的伙伴银行

发展小微金融是青岛农商银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一直以来,青岛农商银行不断扩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在授信额度和政策上对小微企业有所倾斜,在小微金融服务的创新上更是不遗余力,打造出了小微企业“伙伴银行”的良好品牌形象。截至5月末,该行共对5074家小微企业进行了评级,授信470.62亿元;小微贷款余额369.08亿元,较年初增加31.13亿元,增长9.21%,存量和增量均居全市银行机构第一位。

去年下半年,针对发展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来转化科技成果,但却缺乏抵质押物、科技成果又难以评估的问题,青岛农商银行创新推出了“鑫科贷”产品,即由科技局、担保公司和银行共同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并由银行按照一定比例放大授信,支持科技型企业。这一风险共担的融资形式将银行、政府和企业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实现了银政企多赢。今年,青岛农商银行又与市南、李沧、城阳、黄岛、莱西等区市进行科技金融合作,共组建科技金融信贷风险准备金池5个,金额共6800万元,协议授信总额6.8亿元。为更好地支持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青岛农商银行先后在市南、李沧等区市组织了三次科技金融交流会,接洽近100家科技型企业,目前已开展科技金融合作的六家支行均实现科技企业授信“零”突破,通过授信审批的科技企业30家,授信金额达6800万元,已发放贷款3100万元,另有意向客户20家,意向授信金额5900万元。

2014年4月,青岛农商银行又创新性地将小微企业商业信誉与其纳税信誉、税收贡献相关联,推出“税贷通”小微企业融资产品。该行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信用记录为基础,结合企业年纳税额、纳税记录、业务成长性、规模及效益等情况,对于符合业务准入条件的受推荐企业给予一定信用额度的短期授信业务。该产品让“诚信”的小微企业能够凭“纳税信用”轻松地获取银行的“商业信用”,解决了企业抵押难、担保难的融资困境。开辟了以“信”养“信”的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为彻底减轻小微企业的融资负担,配合“税贷通”产品,该行还为企业提供包括贷款融资、外汇业务、中间业务、支付结算、电子银行和存款理财等6大类28个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目前,“税贷通”小微贷款产品在城阳区率先试点,首批20户纳税信用A级企业和20户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授信获得授信金额1.2亿元。

在创新产品的同时,青岛农商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商业联合会、地方商会等机构的联系沟通,大力构建银企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了小微企业批量化、专业化授信。在过去的一年里,青岛农商银行先后与青岛中德生态园、青岛市慈善总会、美国速汇金公司、崂山区政府、中国联通青岛市分公司、青岛浙商联合会、佳沃(青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定,积极开展银政、银会合作,推广小微企业批量营销模式。截至目前,该行通过经信委合作平台接洽技改企业115家,支持82家,授信16亿元;通过工商联合作平台接洽小微企业817家,达成合作意向349家,授信17亿元。该行还与担保公司加强联系,先后与22家担保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1亿元。

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青岛农商银行要求更专业、更细致。2014年6月底,该行首家“微贷中心”在小微企业聚集的城阳区成立,这是全市首家以德国微贷技术为支撑的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专业机构。针对青岛本地小微企业的特点,“微贷中心”开发了“微笑贷”系列产品。与传统贷款相比,微贷中心的贷款产品不以企业的保证、抵押担保作为先决条件,却以现金流作为判断还款能力的重要依据,重在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同时将客户的成长性、发展前景等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个体工商户或微小企业及业主拥有拥有3个月以上的经营历史,即可向青岛农商银行申请贷款。“微贷中心”的建成有效破解了小微客户信息不透明、财务不健全、抵质押物不足等融资制约瓶颈,将青岛农商银行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向了全新高度。

做城乡居民的贴心银行

在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各家银行纷纷下沉服务,将社区金融作为转型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青岛农商银行适时系统推出“社区银行、微贷中心、电商平台和财富管理”四位一体的综合提升策略,誓做城乡居民的贴心银行。

针对城区网点较少的短板,青岛农商银行全面启动社区银行建设,截至2014年5月末,该行已在青岛市市南区绍兴路、宁国二路,市北区丰盛路、晓港名城,崂山大麦岛东都花苑、天虹花园,李沧区警苑新居、虎山花苑,以及洛阳路、清江华府、人民路,九水路佛耳崖社区等12个社区建设了社区支行,计划年内至少有9家经监管部门审批后正式开业。配合崂山区智慧社区建设,青岛农商银行成为全市首个社区终端平台――“崂山e社区”的首家合作银行,为鲁信长春花园的千余户居民提供平台支付服务。该行还为小区内百余户商户提供优惠的授信服务和优惠活动。未来,该行计划专门针对社区居民开发专属理财产品,真正发挥社区服务的便民性。

在理财业务方面,青岛农商银行通过不断整合创新,使理财产品体系继续丰富,服务渠道逐步完善,市场竞争能力持续增强。该行全新推出的“睿盈系列”理财产品,将投资范围扩大到信托计划受(收)益权领域,提高了理财收益水平。同时,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理财POS等理财购买渠道一一建立,业务便捷性进一步增强。2014年前4个月,该行累计发行理财产品48期,募集金额40.9亿元,销售客户1.2万户;累计销售贵金属502.9万元,并推出黄金回购业务,较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

2014年4月2日,青岛农商银行上线了省内首家法人银行电商平台――“鑫动青岛”电商平台。该平台专门面向青岛市民和青岛商户,以旅游、娱乐、餐饮团购、生鲜食品配送、农副产品销售为主,涵盖了网上商城、手机商城、微信商城等多种渠道。“鑫动青岛”电商平台将青岛农商银行的金融服务与青岛市民的日常消费紧紧联系在一起,实现了传统金融和新型电子商务服务有机结合。

该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去年以来也发展迅速,2014年前4个月,新增个人网银3.6万户、企业网银1850户、手机银行1.3万户,分别较年初增长14.3%、14.1%和15.1%。电子银行替代率达到45.8%,较年初提高2.4个百分点。

信用社区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一、商丘市的主要做法

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东部,辖6县2区1市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0704平方公里,在820万总人口中农业人口就占了600万,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段时间以来,商丘市像其他欠发达地区一样,出现了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等现象,仅辖区内4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就一度高达80多亿元,按国家政策剥离22.35亿元后,到2000年底还有62.08亿元,不良贷款率仍高达71.34%。受此影响,金融机构大部分经营困难,亏损严重,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2001年7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监管会议上,将商丘市列为全国5大高风险投资区之一。此后,商丘市各家银行分支机构被纷纷撤并,贷款审批权被上收,金融机购主要负责同志也人心思动,贷款发放额持续走低。贷款的萎缩,导致很多企业和建设项目因资金短缺而丧失了发展机会,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商丘市委、市政府通过认真反思,认为摆脱这种局面的根本办法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思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致力于打造社会信用体系,架起银行与企业、信用社与农户之间的沟通桥梁。从2002年起,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搭建沟通平台,构建银企合作体系,解决企业融资难。了解是合作的基础和前提,商丘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从银企合作信息会开始。从2002到2007年,全市共召开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涉农企业等多种形式的银企合作信息会19次。市政府在每一次会议期间都特别重视对信用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同时不准不守信用的企业参加会议,而对那些信用状况一贯良好的企业,则向金融部门推荐融资贷款,并协调银企合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使其尽可能与银行合作成功。

2.实施农村信用工程,构建农村信用体系,解决农户贷款难。商丘市是农业大市,农村经济发展资金需求量大。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市政府于2004年开始实施农村信用工程试点工作,科学设计了一套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指标体系,制定了创建办法和工作流程,建立了覆盖广泛的信息收集、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监督长效机制。

为了进一步将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向纵深推进,市政府组织人行和农信社,于2007年7月底自主开发了能容纳23亿个农户资料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一套科学而又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3.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构建城区信用体系,解决弱势群体融资难。信用社区建设是在总结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向城区的延伸,把评定对象向城区工商户延伸,着力打造信用社区,赋予了“信用工程”更深层的内涵。在政府主导下,首先在辖内的睢阳区新城办事处、永城市西城区开展了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以信用建设为纽带,以“星级个体工商户”、“星级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户”评定为载体,以解决弱势群体贷款难为取向的信用社区试点创建活动。

4.加强增信组织建设,构建抵押信用担保体系,解决贷款担保难。一是成立政府融资平台,帮助“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市政府于2003年9月在商丘市财政技改资金管理处的基础上,改制成为商丘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市政府的融资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融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

二是成立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商丘诚信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通过政府的引导资金、大企业注资、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软贷款,使其担保实力位居全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前列。

三是成立具有互助担保功能的信用协会。充分利用一些行业的人缘和地缘优势,成立行业性、区域性互助担保信用协会,协会会员实行联合担保,以借款人的信誉、风险基金、同行业评价等制约,成为最有用的信用评价,最有效的信用监督。

5.建立完善信用数据库,构建企业个人征信体系,解决信用信息征集难。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又是征信体系建设的基础。从2000年起,商丘在征信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就针对金融机构起草制定《商丘市金融机构数据登录与核对办法》,增强了金融机构登录上报企业和个人银行信用信息的责任心,提高了数据库质量;针对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市政府出台了《商丘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商政办〔2005〕108号),组织住房公积金、社会劳动保障、司法、税务、环保、商务等职能部门把各自掌握的信息汇集到数据库。

6.努力探索创新,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解决信用咨询服务难。针对信用多头评级、结果互不认证的现象,商丘市政府从2005年起开始探索由市政府指定人民银行、市工经委等有关部门牵头,由一家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评级,各家金融单位认可评定结果的路子。2007年市政府下发了文件,将资信评级重点对象调整为与中小金融机构有借贷关系的企业。由市人民银行、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和各家金融机构组成资信评级初评小组,参照资信评级方面的相关指标对该市没有参评的企业首先进行内部评级,已评出A级以上的企业50余家,由市政府对评级的企业进行授牌,对级别较高的评级企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提高了企业参与专业评级的积极性,为该市进一步开展资信评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构建打击逃废债务体系,为金融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了严厉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人行商丘中心支行对无信企业实行“黑名单”通报制度,凡上了“黑名单”的企业,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新的贷款。从2003年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和公、检、法、司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的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行坚决而严厉的打击。有关部门还严把建设项目备案、核准的审批关,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如申请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办理。

商丘市通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一是金融机构贷款规模不断增加,经济效益明显增强。二是金融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2006年初商丘作为全省两个“全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模范试点城市”之一被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推荐到总行。2006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银行在湖北武汉召开全国性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会上介绍了商丘的经验。在2006年世界银行的中国120个城市投资环境排名中,商丘列第29位,居河南省被抽查省辖市第一位;在2006年中国城市成长竞争力排名和中国内地城市投资环境排名中,名列289个被调查中国城市第26名和第24名;连续两年入选“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入选中部六省30个最佳投资城市前10名。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了商丘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6年GDP实现651亿元,是2002年的1.9倍。

商丘市矢志不移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引起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省委专家组专题调研后,省委书记徐光春、原省长李成玉等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批示,并在各种会议上对商丘的做法进行了表扬。人行济南分行在商丘召开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鲁豫两省推广商丘的做法。

二、给我们的启示

商丘市六年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坚持政府诚信是关键,企业诚信是核心,公民诚信是基础,社会诚信是目的的思路,才能开创社会信用体系新局面。有如下启示: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由政府主导。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既是社会信用体系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又是相关制度的制定者和维护者。政府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制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从宏观上、制度上、措施上入手,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商丘市从开始创建社会信用体系之初,市政府就发挥了政策引导、组织领导的作用。在政策支持上,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组织保障上,先后成立了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商丘市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等6个领导小组;在法规制度上,先后制定规定、办法、意见、方案等22个;在协作配合上,直接参与的政府部门达到26个,形成了政府主导、央行参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立体化推进格局。

2.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整合资源。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仅靠政府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整合各类信用资源,整体推进。在信用体系建设中,既要注意发挥税务、海关、工商、质检、商务、药检等经济管理部门和金融单位的主体作用,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共享机制,又要注意在整个社会层面逐步推广,吸纳企业、个人、担保机构和信用组织共同参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不断为信用体系建设增添新生力量。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循序渐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循序渐进,防止虎头蛇尾。商丘从2002年开始,已经用了6年时间,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2002年~2003年),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主题,以第一次商丘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暨银企合作项目洽谈会为标志,使商丘切实体会到信用的价值;第二个阶段为展开阶段(2004年~2005年),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社区为标志,从农村、城市、企业和个人四个方面强化信用建设;第三阶段为深化阶段(2006年-至今),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标志,全面加强抵押担保体系和信用协会建设。三个阶段每一个阶段围绕一个主题,全方位推进,步步提升,不断将信用体系建设推向更高的水平。

信用社区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融资社区银行发展路径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国际金融业发展、变革与创新的角度看,我国银行体系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12月1日之后金融业对外资全面开放的形势下,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将空前激烈,如何迅速缩短我国银行的差距、增强竞争力成为理论界与银行界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将就我国发展社区银行路径问题进行探讨。

一、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社区银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协会(ICBA)定义社区银行是独立的、由当地拥有并运营的机构,其资产从少于1000万到数十亿美元不等的机构。参照国外社区银行功能并结合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建立的社区银行是指资产为5亿元以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运作并为当地居民或中小企业提供方便快捷、成本低、个性化金融服务的县域银行类金融机构。在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下,发展社区银行的意义重大。

1、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遭遇融资“萎缩”。具体而言,中小企业由于抵押物相对不足、财务报表不完备,加之容易隐瞒甚至制造扭曲的信息,导致大银行因不能了解其经营能力、经营状况及贷款所投向的项目的情况,对其贷款更加谨慎。而社区银行以服务社区为宗旨,与商业银行相比,其资产规模较小,组织层级也相对简单,信息反馈的期限较短,经营决策较灵活。此外,社区银行的运作都在本地,对区域内客户的情况更为熟悉,易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所以,根据信息优势假说(informationadvantagehypothesis),社区银行更易于解决贷款中的委托问题和了解客户收入变动、支出状况等有一定保密色彩的个人信息,这降低了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性,因而,相比于大型商业银行,社区银行在服务中小企业中就有比较优势。比如,作为“准社区银行”的台州市泰隆城市信用社,一直以民营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主要服务对象,努力发挥在地缘、人缘、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自1993年成立以来,“泰隆”累计发放贷款350余亿元,其中90%以上投向当地的民营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04年末,在“泰隆”有贷款余额的客户有3865户,户均贷款仅70.8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户有2745户,贷款金额合计6.73亿元,分别占贷款户总数及各项贷款余额的89.06%和24.61%。

2、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和协调社区发展。发展社区银行可以刺激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市场化改革,增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同时,根据“共同监督”假说(peermonitoringhypothesis),在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由于社区银行典型的区域性特征,为了区域内大家的共同利益,合作组织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会实施自我监督,有利于中小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习惯,推动社会信用状况的改善。另外,社区银行强调对社区文化的融合,有助于实现社区发展的政府、市场及社会的自治互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管理的新局面。具体而言,社区居民和单位可以利用其在社区银行中的股东或是社员权力,通过社区银行的资金投放项目参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设、服务内容确立的集体决策,实现社区建设与管理中的群众自治性作用(王欣欣,2005)。因此,通过社区银行基于信用的产品设计以及对社区改善和发展活动的实践参与,可以推动社区信用建设和协调社区发展。

3、有利于优化银行体系结构,降低系统性风险。根据产业组织理论,CR4≤40%为低集中度,40%≤CR4≤60%为中集中度,60%≤CR4≤80%为较高集中度,CR4>80%为高集中度。从资产的市场集中度看,根据相关机构的数据可以算出,截至2004年,包含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CR15)的市场集中度为68.5%,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169321亿元,市场集中度(CR4)为54.1%;而负债的CR15和CR4分别为68.4%和53.4%,也就是说,我国银行业市场竞争不足,仍然处于寡头垄断状态。毋庸置疑,这种银行体系结构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经济健康发展。而社区银行的适当发展将会有利于改善银行体系结构,进而分散来自经济与金融层面的冲击(王欣欣,2005),从而分散由于银行机构资金需求与供给的同质性所造成的系统性风险。换句话说,设立社区银行可以分流过度集中于大、中型银行机构的社会资金,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资金市场,进而规避系统性金融风险。

4、为居民提供投资渠道与增值服务。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水平很低,加上有关的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造成我国居民的投资渠道比较有限,而居民手中的资金非常宽裕并且有较强寻求保值增值的欲望,迫切需要开拓创新投资渠道。从这一方面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有一定的必要性。因为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与大银行的“大城市、大企业”的战略相反,除了主要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外,在网点布局上更加注意拾遗补缺,填补大银行退出后的空白,多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发展。此外,社区银行在审批中小企业和社区居民贷款时,很关注借款人的性格特征、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个性化的因素对还款能力的影响,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个性化服务,与此同时,社区银行实行多元化经营,它必将会吸引各种有利的资本进入以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推行业务创新,提供特色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利于为居民提供较好的投资渠道和资金增值服务。

5、可以有效地遏制民间非法金融的蔓延和发展。近年来我国民间融资有很大发展,对地方金融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原因除了一些地区市场化程度和利率市场化水平不高(以温州为例,据中国人民银行监测,在2004年10月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和提高法定利率水平后,温州银行业2005年一季度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2004年上半年提高0.7个百分点,高于法定贷款利率0.27个点的上调幅度),民间融资有较大盈利空间外,关键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很大一部分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可将民间融资纳入国家正规的金融渠道之内,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一个比较现实的通道,提高民间金融的规范化、组织化和机构化,防止民间金融的边缘化,逐步消除金融结构的二元化,降低潜藏的金融风险。

二、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探析

20世纪90年代,欧洲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主要有新设社区银行、共享分支网络(Sharedbranch)、利用分支机构和特许经营(Franchises)等渠道,而澳洲的社区银行主要采取分支机构模式、模式及电子银行模式。我国发展社区银行必须从当前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主要途径有:

1、由民营企业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新组建股份制社区银行容易明晰产权,其公司治理结构相对比较完善,市场定位目标也比较明确,在应对市场环境变化方面也会比较灵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社区银行,同时也要十分关注退出机制的建设,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民营银行资本由于强烈趋利动机可能导致过度扩张,加大金融风险;股东控制社区银行容易发生获取关联企业贷款等问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以降低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和危害性。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尤其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不尽相同,这就形成不同的发展社区银行的条件,必须区别对待以提高效率,一般来讲,应该先进行试点,然后再全面铺开。例如可以考虑将浙江省的温州、宁波、台州和福建省的泉州等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作为试点,然后择机推广。一般情况下,允许达到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如资本金额、股东人数、产权制度与治理结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合规的章程等)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组建社区银行(应宜逊,2005),考虑到《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资本金应在1000~5000万元为宜。

2、将现有小型金融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以城市信用社为例,城市信用社在长期与中小企业接触的过程中掌握了充分的客户信息和决策经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贷款风险,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规范改造,鼓励优秀民资入股,优化股权结构,改造成以所在社区的中小企业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经营管理的社区银行。另外,农村信用社由于市场变化正亟需要转型,可以通过适当的资本结构优化和机构整合,促进农信社重组,逐步改造为产权明晰、按市场化运作的社区银行(翟建宏、高明华,2005)。关键在于经营机制的转变、机构布局的调整和规模效益的实现。另外,由于各个信用社的发展情况不尽相同,应该区别对待,最好是先进行改造试点,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行改革,促进社区银行的健康发展。浙江省在这方面有所探索,2005年1月,经宁波银监局批准,浙江省第一家完成增资扩股、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城市信用社——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正式挂牌运营。绿叶信用社改造后的资本金从过去的526.9万元增长到1.39亿元,资本充足率远远超过法定标准;在新的股权结构中,法人单位17家,均为民营企业,自然人32个,过去参与投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部退出,单体投资者最高占有股权比例为10.79%。

信用社区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5 F12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7)07-0033-03

一、海南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出台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海南省于2004年初开始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据统计,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海南省有海口、三亚、五指山、东方等12个市县开展了此项工作,共为1169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808笔,累计贷款金额为2194.4万元,还款率仅为19%。[1]

由于还款率低,承办此项担保业务的各县市担保投资公司必须支付较高的代偿率,同时经营费用高,收不抵支。因此承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性不高,部分担保投资公司已停止了担保业务。担保投资公司的退出和即将退出,致使这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面临困境。

二、海南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缺失。据海南省就业贷款担保中心介绍,目前海南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对该贷款的性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错把担保贷款当成是政府的“补贴款”和救济金,信用观念淡薄。借款人还贷意识差,直接导致海南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还贷率低。以海口市为例,从2004年初到2006年底,海口市还款率为40%左右。如扣除贷新还旧因素,实际还款率为20%。由于还贷率低,海口市担保投资公司已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这些逾期未还的贷款者代偿了156万元,代偿率24%。根据《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代偿率达到20%时,要停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其它已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市县的代偿率也都接近或超过20%的监管警戒线。[2]

2.借款人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手续繁杂。根据《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借款人申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确认,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市或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信用担保中心调查审验,审保委员会研究,最后由商业银行办理。完成整个程序,一般需要15天以上。由于手续复杂,时间跨度较大,致使大多数下岗再就业人员望“贷”兴叹,这也是海南省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

3.对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恶意逃债者缺乏有效的惩治措施。据调查显示,在逾期未还贷款的借款人中,有近40%的借款者并非是由于投资项目失败,还不起贷款,而是这些人信用意识淡薄,恶意拖欠贷款。有近30%的借款人没有主动还贷意识,如果没有担保部门的多次摧缴,就不履行按时还贷义务。然而,对于这些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担保公司除了定期发出催缴单外,没有其它更有效的方法。尽管担保公司也曾采取的方式来催其还款,但由于下岗再就业问题十分敏感,特别是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也往往将此类案件淡化处理。

4.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构和银行积极性不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为下岗失业人员,这部分人员不仅年龄偏大,而且大多数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即便获得了贷款,也找不到好的项目。而担保投资公司是以中小企业贷款为主业,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为原则的企业,面对大量分散的个体借款人,担保公司没有太多精力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同时从企业经费上看,担保机构经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虽有政府支付的1%担保费,但远远难以弥补经办过程中付出的人力物力,因而希望退出此项工作。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和深圳发展银行是目前海南省经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银行。据两家金融机构有关人士反映,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执行基准低利率,户均贷款金额小,经办成本高,收益低,所得与所费出现倒挂。因此,影响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经办行的积极性。

5.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工作滞后。如前所叙,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贷款。如何充分发挥这部分贷款的积极作用,不仅需要借款人的努力,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例如,如何指导下岗再就业人员进行市场分析,正确选择创业项目,提高创业理论和技能水平,以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据调查,在海南省开办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12个市县中,由于种种原因,再就业服务工作成效不明显,大部分没有建立针对下岗再就业人员的项目库,也没有举办项目推介展示会,后续跟踪服务方面主要是催收贷款。

三、完善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对策建议

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之一,落实好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再就业条件,而且也是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政策的宣传与贯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认真解决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并搞好创业培训,建立信用机制,发挥担保基金和财政贴息的扶持作用,使这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出这项政策促进再就业的实效。[3]

1.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共同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涉及到财政、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把各部门,包括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部门在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这项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2.努力探索创新,稳步建立“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从当前的认识和理解看,稳步推进建立“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是值得探索的一个努力方向。推动建立有机联动机制的着眼点,是要努力放大和提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拉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并积极推动现行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逐步向商业可持续的个人创业贷款平稳过渡,逐步实现银行用利率溢价覆盖贷款风险,稳步建立金融支持创业促就业的长效机制。[4]

3.严格审核,把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渠道。由于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特殊性,因此政府部门在发放贷款时,应严格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把好发放对象关卡,将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给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合伙创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于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有限,在圈定发放对象的前提下,要择优选择信用观念强、创业能力强的下岗再就业人员作为借款人。其次,要严格控制贷款额度,让更多的下岗再就业人员受益于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带来的政策优惠。

4.联保贷款,简化手续。借鉴海南省已经开展的农户联保贷款模式,对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各市县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计划,将来自同一社区从事相似活动的贷款申请者编为一组,借款小组成员中任何一员若出现投资失败或违约情况,其他成员的借款计划便会受到不利影响。[5]这种安排不仅使借款小组成员相互监督,而且相互帮助,共同努力完成投资经营计划。

在贷款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余额控制”的办法进行办理。并进一步减少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环节,简化贷款手续,为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贷款服务。

5.大力宣传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意义,提高使用效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而推出的一项重要的扶持政策,同时,它也是一种商业贷款,必须按照商业贷款原则,按期还本付息。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工作,让借款人明白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不是政府发放的救济金,要充分利用好贷款资金,引导借款人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认真选择好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不要好高骛远,贪大求全;二是要了解市场行情,提高经营能力,不求一夜暴富,但求稳步发展;三要把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用到真正需要的地方,而不能用于个人消费等,更不能用于违法犯罪;四是诚实守信,按时还贷。此外,还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6.加大开业指导服务。一是通过开办项目库、举办项目推介展示会等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合适的创业项目;二是通过组建创业专家咨询服务团等形式进一步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项目选择、创业方案拟订、市场分析、经营策略等开业指导服务;三是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理论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增强创业信心;四是结合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资金扶持特性,使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五是加强后续跟踪服务,一方面为创业者及时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帮助其合理使用贷款,使其尽快成功创业,早日还贷,从而实现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2] 罗霞,王丽文.再就业小额贷款陷停贷危机[N].海南日报,2007-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