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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英国中小学;节能减碳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实施背景
(一)英国开展节能减碳教育是回应全球资源与环境问题的积极对策
在不断增长的人口压力和掠夺式的滥采滥伐下,地球资源已经不堪重负,人类生活的环境也每况愈下。
在非洲,森林面积以每年大约400万公顷的速度减少;在东亚,每年采伐的林木达到森林面积的4%;仅印度尼西亚一年就失掉70公顷森林。在土壤退化的同时,作为最重要自然资源之一的水资源也严重减少。1990年,有28个国家共计3.35亿人口面临水资源紧张,预计到2025年,将增加到50个国家的30亿人口[1]。与人类现代化生活紧密相关的化石能源也面临枯竭。据统计,世界原油储量还能开采使用约76年,天然气储量还能开采使用约96年,煤储量还能开采使用约220年,核燃料储量还能开采使用约86年。[2]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对环境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由于人类对化石燃料(如煤、石油、天然气)的消耗量剧增,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增多,全球开始变暖[3]。从1978年以来,北极区的海冰区域大约每10年收缩9%。温室效应使降雨、风、云层、气旋、洋流以及南北极冰帽大小等关键可变因素发生变化,从而使极端天气频繁发生[4]。就英国本土来说,历史上出现的伦敦大雾事件、泰晤士河事件等无不给政府和教育部门敲响警钟。无论从资源还是环境的角度来看,英国开展节能减碳教育都是必要的。
(二)英国开展节能减碳教育是履行《京都议定书》职责的具体体现
由于全球变暖及其产生的影响正日益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在1992年6月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达成共识,16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采取减缓和稳定气候变化的行动制定了议事日程[5]。1997年,各国政府进一步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为工业国家制定了减排温室气体的目标。《京都议定书》被认为是全人类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里程碑。《京都议定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应个别地或共同地在2008~2012年承诺期内将六种温室气体的全部排放量在1990年的水平上至少减少5%。其中,欧盟做出减少8%的承诺。英国作为欧盟的重要成员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控制气候变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先行者,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欧盟内部的“减排量分担协议”中承诺减排12.5%。不仅如此,英国政府进一步表示,力求在2010年减排主要温室气体一氧化碳达到20%,2050年减排60%[6]。英国对欧盟、对世界的承诺决定了其有义务开展节能减碳教育。
(三)英国开展节能减碳教育是对国家节能减碳计划书的实际践行
2009年,英国政府公布了“英国的低碳转型策略”。作为最新的节能减碳计划书,该策略希望在2020年以前达到以下五项减排指标:120万人以上投入绿能产业;700万户家庭得到补贴整修房舍,150万以上家庭获得补贴生产能源; 40%以上的电力将由低碳能源产生,例如再生能源、核能、清洁碳;进口的能源将比现在减少50%;新车平均的碳排放量比现在减少40%。为了达到上述的五个目标,英国着力从六个方面入手,即能源供应业、工商业、运输、家用、农业与土地、公共部门。教育属于第六个方面,是公共部门中的一部分。
(四)英国中小学环境教育传统为开展节能减碳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英国注重环境教育的历史由来已久,现今的节能减碳教育是建立在传统环境教育基础之上的,是对传统环境教育的发展和延伸。
1.英国环境教育历史悠久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环境教育的国家之一。1920 年, 英国生物学家、社会学家帕特里克·吉迪斯(Patrick Geddes)首次将“环境”和“教育”两词连用。英国政府还率先成立了环境教育委员会。在 1970~1985 年的15年间,环境教育开始进入英国学校的课堂,成为英国正规教育的必修科目。1971 年,学校委员会的“5~13 岁环境学习项目”公布,环境教育开始走入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教学中。此后,英国《国家课程》又规定,环境教育应作为一门跨学科的必修课而存在。1990年,英国国家课程委员会出版了《国家课程指南7:环境课程》, 规定了英国中小学的环境教育大纲,提出了环境教育的目标、内容框架和实施途径,形成了完整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体系,有力地推动了英国环境教育的发展乃至全球环保工作的开展。[7]
2.节能减碳教育是对英国传统环境教育的一种新发展
节能减碳教育与传统环境教育既一脉相承,又有所区别。说它一脉相承,是因为两者都以减少破坏、保护家园为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环保和生态意识,并最终落实在行动上。但是,节能减碳教育与传统环境教育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环境问题出现,科技、文化等新发展也使得人们对于环境的态度有了新的变化。传统环境教育侧重于从整体上培养人们普遍的生态意识、生态道德和生态审美[8],而节能减碳教育则侧重于培养人们具体的对资源能源的敏感度,以及减碳意识和行动力。可见,节能减碳教育是对传统环境教育的继承与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机构,制定一系列计划
儿童、学校与家庭部是英国负责可持续教育的最高公共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和策略。其中,“可持续发展学校计划”切实地将节能减碳融入到了学校教育当中。此外,儿童、学校与家庭部还推出了以下五大举措。[9]
第一,生长学校计划:鼓励、促进学校利用户外环境(如食物与农作物,花园、花圃与绿地,野生动物与自然环境)进行跨课程教学活动,帮助学生亲身体验与大自然的互动。
第二,共同发展“幼年基础阶段教育”:把“认识与了解世界”列为学生的六大学习重点之一,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早早地播种在学生的心里。
第三,汇编“未来学校案例集”:为了给各所学校的校园建筑修建提供参考,案例集中提供了大量的可持续发展建筑与学校规划案例。
第四,与英国文化协会共同推出“全球通道网站”,供全球各个地方学校的相关人员利用此平台进行交流,分享关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观念与做法。
第五,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合作,共同推出为期两年的“青年行动者计划书”,促进年轻人落实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学校计划”
“可持续发展学校计划”是儿童、学校与家庭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政策之一,旨在促进所有学校在2020年之前发展成为可持续生活和学习的典范,鼓励学生在学校和社区扮演积极的角色,利用各种方式担起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此计划共包含以下三项主要内容。
第一,一份关怀的决心。学校是一个提供关怀的场所,而可持续发展的学校要求把这份关怀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还要扩展到对能源、水源、垃圾、食物、交通以及人们可能遇到的挑战与困难。概括来说,可持续发展学校的关怀理念包含三层含义:关心自己、关心他人(包括不同文化、不同地区、不同年代的人)、关心环境(包括本地和外地)。
第二,一个整合的策略,即可持续发展学校探究各种可持续发展的课题,并通过三类途径进行整合渗透:通过课程融入学习中,通过校园融入学校各种活动与价值中,通过社区融入于社区人士与伙伴的观念中。
第三,一些精选的主题。主题用来作为入门的起点和初步探讨的主轴,可在不同课程中进行发挥和延伸。《可持续发展课程规划实务指引》指出了八项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主题(详见表1)。
“可持续发展学校计划”有效地带动了英国中小学参与节能减碳行动的积极性。例如,洛威中学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成为可持续发展大使。该学校鼓励学生组建社团——生态学校社,并组织学生参加培训和为小学生举办的可持续发展活动,带领学生们进行垃圾分类,区分可回收、可再利用、可丢弃等不同类别。生态学校社编写了《可持续发展食物采购指南》,分发给社区居民作为参考。此外,生态学校社还举办了一系列以环境为主题的研讨会,探讨学校的节能减碳教育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三)将节能减碳理念融入进国家课程
融入课程,即将节能减碳教育纳入到国家课程的特定科目中,进行渗透性教育。英国国家课程依据学生年龄将教育分为四个关键期:5~7岁为关键一期,7~11岁为关键二期,11~14岁为关键三期,14~16岁为关键四期。节能减碳等可持续发展教育主要包含在第一、第二关键期(小学阶段)的“跨课程的学习”与第三、四关键期(中学阶段)的“跨课程的维度”中(见表2)。
“跨课程的学习”中的可持续发展教育被融合在地理、科学、体育、公民教育等各科的学习中,渗透到学生的观念与行为里。与“跨课程的学习”相似,“跨课程的维度”中的可持续发展主要被融入到公民教育、设计与科技、地理、科学等科目中。与小学阶段“跨课程的学习”不同的是,“跨课程的维度”开展的形式除了融入已有课程之外,还以主题式课程的形式存在。在发展主题式课程方面,“跨课程的的维度”的主要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为成功的学习者、自信的个人和负责任的公民(见表3)。
三、效果与存在的问题
在英国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努力下,英国的节能减碳教育得以有序开展,并收到了切实可见的教育成果,但也呈现出一定的问题。
(一)主要效果
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积极号召下,各学校相应地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教育措施(如开辟花园、监控能源的使用等),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果。下面的三则事例体现了英国中小学生无论在意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践行着节能减碳的要义。
哈比教会小学在皇家督学的采访中得到了高度评价,因为所有的师生都表现出了对可持续发展的了解,学生们能够就节能减碳自信地发表自己的见解,侃侃而谈或者质疑对方的言行一致问题。该校的“生态战士们”还想出了许多节能减碳的点子,有的学生还希望参加市议会,表达他们对于垃圾、废弃物、回收等问题的看法。
阿格利小学把节能减碳教育充分融合到课程之中,低年级学生能够讨论节能减碳的相关议题,了解气候的变迁;五年级的学生集体给国会议员写信,希望国家重视森林砍伐问题。
洛威中学将学习与行动相结合,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各种全国性和国际性活动。该校一名11岁的学生不仅积极加入社区中一个关怀气候变迁的社团,甚至参与提出了一份请愿书,希望促成11~16岁学生免费搭乘公共汽车或地铁。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英国的节能减碳教育运作模式相对成熟,而且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10]
第一,各科目之间的协调难度较高。英国的节能减碳教育采取“渗透”+“专题”的模式,对各科间的分工合作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协调不好,就会使节能减碳教育支离破碎,各科间出现教学内容重复或缺失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英国开始在学校设立环境教育协调员,旨在协调各科目间的教学,促进教师合作,以更好地开展节能减碳教育。
第二,忽略基础知识的积累。由于英国中小学节能减碳教育比较注重实践,强调通过活动培养学生的情感,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基础知识的传授,使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太少,而基础知识的缺乏必然会影响节能减碳教育的开展效果。
第三,教师的时间有限。由于节能减碳教育要穿插、渗透在各科的教学中,这使得教师除了准备本学科的教学内容之外,还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花精力阅读、准备节能减碳教育部分的知识和教学材料,教师教学压力增大,有时甚至有心无力。针对此问题,英国学者指出,应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给予教师更大的支配权,并加强各学科的交叉与合作,建立完善的绩效机制。
四、对我国的启示
在节能减碳教育方面,英国的做法给我国带来了诸多启示。我们可以积极借鉴其成功经验,尽快找到在我国开展节能减碳教育的方向和途径,少走弯路。
第一,英国将节能减碳教育纳入可持续发展教育之中,属于国家可持续发展规划的一环。推动节能减碳策略并非单兵作战,而是教育部门与其他各部门、学校配合,在整体的统筹规划下有序开展,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国也可以将节能减碳教育纳入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之中,使教育体系内的政策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之间的连接更为明确、紧密。这样,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就可以成为节能减碳教育的具体目标,而节能减碳教育则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策略。
第二,英国开展的节能减碳教育非常重视实践,强调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贯彻落实节能减碳教育的相关理念。知行合一是开展教育的法宝,节能减碳教育也不例外。学校不仅仅是宣传理念的地方,更是带动学生落实行动、将节能减碳付诸实践的地方。英国的节能减碳教育充分鼓励学生在行动中落实理念,在知识上和行动上都能深刻地理解节能减碳的意义。我国在推动相关课程与教学时,也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实践活动,以避免纸上谈兵。
第三,英国节能减碳教育与国家课程配合,并由学校弹性规划。在英国,各学校在开展节能减碳教育时,可以根据国家课程中相关科目的指导,配合各自学校特点进行适切的调整与规划,这充分体现了对校本精神的重视。也正因如此,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师生更有参与感和积极性,同时,节能减碳教育也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我国在对节能减碳教育进行整体规划时,也应留出一定的空间,供各学校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发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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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Qualification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 (QCA) (2009b).Cross-Curriculum Dimensions: A Planning Guide for Schools[EB/OL].http://qcda.gov.uk,2009.
关键词:碳金融;低碳经济;制度体系;产品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1-0018-04
一、我国碳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相关法律政策体系
碳金融的实质是利用金融手段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与此相关的法律政策可以分为两大方面:
1.法律和政策依据。作为仅次于美国的排放大国,中国政府始终把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长远战略方针,并因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政策性规定。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为节能减排和排放权交易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此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还规定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的控制指标和严格的排污许可证制度,为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权交易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
2.金融服务政策。我国早在1980年就制定了“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能源发展方针,明确规定将节能作为我国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将其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为此,我国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金融贷款服务政策和节能奖金制度等激励措施推动减排。其中,金融贷款服务政策有:
1981年,国家计委的《关于使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节能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节能中短期专项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对节能项目实行优惠贷款利率;1984年,国家出台的《关于环境保护资金渠道的规定通知》中明确提出环境保护资金来源的八个渠道,涉及到很多银行信贷方面的规定;1995年,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运用信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金融部门在信贷工作中重视资源和环境保护,把生态保护和防治污染作为信贷的主要考虑因素;对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产业和产品,金融机构要予以积极贷款支持;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专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国家节能专项贷款由节能主管部门向商业银行推荐项目,银行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经项目评估后实施;2004年,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底,国务院的《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规定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的企业停止放贷,为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的信贷制度提供了有利支持;2007年6月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项目提供直接融资服务;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国家金融机构将着重支持节能技术创新和改造,加大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多角度拓展节能环保企业的筹资渠道,降低其筹资成本;同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提出了实施绿色信贷等具体要求; 2008年1月,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赤道原则”标准研究与推广项目,计划推出针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绿色信贷”指南,使商业银行在审查信贷项目时能明确有关行业环保要求。
(二)我国碳金融的现有实践
1.清洁发展机制。目前,中国已经成为CDM的最大卖家,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截至2009年底,中国CDM的交易份额已经扩大到72%,有学者估计该份额今年将达到75%。预计到2012年,中国在联合国EB组织注册的CDM项目的二氧化碳减排总量将达到15~20亿吨;排除价格波动和中介利润,按国家的最低限价是8欧元/吨(可再生类项目为10欧元/吨)的平均市场价格来算,这些CDM项目将为中国带来105~140亿美元的收入。
2.绿色信贷。目前,国内的银行关于碳金融的实践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领域。绿色信贷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2007年,《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的颁布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到我国减排领域。江苏、浙江、河南、黑龙江、陕西、山西、青海、深圳、宁波、沈阳、西安等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据不完全统计,五家大型银行2007年共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34亿元,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贷款38.78亿元,节能减排技改贷款209.41亿元,收回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企业贷款39.34亿元。
2006年兴业银行与IFC签署了《能效效率融资项目合作协议》(CHUEE),成为我国首家推出能效贷款的银行,除了向节能减排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外,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帮助企业挖掘碳交易机会,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宣布接受赤道原则,成为首家中资赤道金融机构。
3.碳基金。目前,中国主要的碳基金包括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CDM基金)和绿色碳基金。2007年3月,由财政部牵头、七部委共同运作的CDM基金开始正式运营。CDM基金是由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兼顾政策性与开发性的,具有长期性、公益性的开放式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国有独资基金,由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和合作资金、个人捐款、国家从清洁发展机制减排项目中获得的一定比例的收益,CDM基金管理中心开展基金业务取得的运营收入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收入组成;由设在财政部的CDM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外交部和科技部等部委组成的审核理事会对CDM基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审核。
中国绿色碳基金是在中国林业管理部门的倡导和组织下,以自愿参与为原则,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首先注入3亿元人民币,用于专门开展碳汇活动。由中国绿色碳基金投资的林木归属于农民所有,林木固定的二氧化碳将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绿色碳基金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会下,作为一个专户进行管理。
国内很多银行在碳基金理财产品方面也进行了大胆尝试。2007年8月,中国银行推出挂钩二氧化碳排放额度的基金。同年9月,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与二氧化碳排放权挂钩的本外币理财产品,至2008年9月到期时人民币和美元产品分别实现了7.345%与14.125%的收益。这些创新为客户提供了投资绿色环保类金融产品的机会,也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我国碳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碳金融的直接法律依据
纵观国际碳金融的成功实践,碳交易和碳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律制度的支持,我国政府虽然已经签署了《议定书》,但目前并没有从立法上强制要求减排,而且减排目标的落实还需要后续的额度分配、监测、考核、问责等配套政策支持。因此,只有通过立法,在统一的社会规范和协调的法律体系下,通过构建碳排放的约束环境,才能真正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使为低碳经济服务的碳金融有生存之本。
(二)缺乏专门的约束和激励政策
发展碳金融的主要目的是加强环境监管与信贷管理,实现资源消耗指标和碳排放指标的金融化,从而实现低碳经济发展。但是,目前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尚没有关于碳交易和碳金融的明确规定,法规政策中涉及银行义务的条款大多为建议性质,缺乏对相关机构的基于法律保障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严重影响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和银行开发低碳产品的积极性。因此,在实践中,部分地区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三高”企业和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大多为当地的税收大户和支柱产业,是银行的主要客户和民间资本争夺市场的重要对象,导致环保严重违规企业的资金链难以切断,弱化了信贷对污染企业的影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对环保违规企业的惩戒不到位,难以真正制约污染企业、鼓励节能环保企业。
(三)缺乏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
目前关于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具体的指导目录和准入、技术、排放、能源消耗和循环利用能力等标准,环保、健康、安全等绩效评价指南等尚不完善,银行难以据此制定相关监管措施及实施细则。虽然赤道原则为银行提供了很好的操作指南,但是赤道原则属于自愿性规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其具有的巨大灵活性加大了操作中的不确定性和违规的可能性,大部分银行仍停留在审查借款人或项目环境守法信息的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系统、规范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加大了银行风险识别和管理难度。
(四)产品单一
目前,我国碳金融产品主要限于CERs(经核证的减排量)、绿色信贷和碳基金,虽然我国是国际上CER的最大卖家,但是由于中国缺乏碳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致使现有的项目几乎都依赖于国际碳基金或中间商。这些中介机构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技术优势,通过低价买入CDM的产品CERs,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进行现货或者各种衍生品的交易,获取丰厚的利润,使得中国再次成为世界金融工厂低端链条中的一环,承担了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此外,还造成中国CDM的注册率较低,且主要集中在HFC-23等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无益的项目类型。
虽然中国CDM基金和绿色碳基金是在结合中国现状的基础上,将国际碳基金移植到中国的有益尝试,但是无论从其资金来源还是资金用途方面都与国际碳基金相差巨大,两者均不能直接进行碳减排指标的交易,这也是导致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仍然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无法真正发挥碳基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的主要原因。
三、我国碳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和实施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政策体系
1.进行碳减排的专门立法。我国应当将减排目标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引入绿色GDP的评价体系,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绿色信贷的扭曲;并制定倾向于低碳信贷的激励政策,创造公平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低碳产业和企业倾斜,通过价格、税收、利率和保险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建立一套长期有效的低碳发展机制。
2.完善配套法规建设,规范碳金融发展。第一,加快环境税、生态补偿、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步伐,以经济利益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与碳金融政策形成合力;第二,建立与环保机构的协作机制。推进碳金融必须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建设统一的信息沟通机制,降低信息取得成本,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使用效果。环保部、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强合作,引导和督促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征信系统,构建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完善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第三,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碳金融业务不仅涉及市场交易、国际金融、投资咨询等金融专业知识,还涉及许多碳专业技术内容,这就需要借鉴国外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的有利经验,加强碳金融专业人才建设,培养碳金融领域的高素质团队。
(二)完善银行内控制度体系
1.制定与“赤道原则”配套的操作性规则。第一,出台“绿色信贷”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加强制度约束的刚性和可操作性,使银行支持或约束企业影响环境的行为建立在更严格的法律基础上;第二,建立初始环境评审制度、可持续发展政策、组织结构及人员配置、项目融资交易的环境管理程序与标准、贷款合同管理制度、内部信息和培训制度、外部报告制度、监督审查制度、纠正行动制度、磋商和同意制度以及独立的问责制度;第三,根据国家的绿色信贷指南,积极接受环保与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不断优化和理顺企业环保信息的披露渠道,要求企业编制环境与社会审查报告,提出规避环境影响的方法。
2.构建二维低碳信贷体系。一维是低碳企业的贷款,二维是CDM的CERs贷款,两维体系可以相互促进,和谐共生。通过向CDM项目下CERs进行贷款,引进发达国家节能减排技术和资金援助的同时,又可促进低碳企业对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开发,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该体系创新碳金融产品,研究开发碳基金以及证券化的金融衍生产品,寻求新的碳金融发展机遇。
(三)构建统一的碳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
碳金融与碳交易是分不开的,碳交易是碳金融发展的基石。虽然我国北京、上海和天津也相继成立了排放权交易所,成为中国最早的碳交易平台,但目前还仅限于二氧化硫、COD等排污权指标以及节能环保技术的转让交易,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应加快对国际碳交易制度、交易规则和定价规律的研究,尽快建立类似于欧盟排放交易机制下的碳交易市场和交易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充分的供求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公平合理定价。此外,还应当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增加中国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发言权。
(四)建立以低碳基金为中心的碳金融体系
1.建立低碳引导基金和各种产业碳基金。作为碳交易市场的主体,碳基金对碳金融市场的拓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碳基金通过购买CER和转手交易,增加了项目的资金融通能力,降低了资金风险,从而获得巨大收益。鉴于碳基金所发挥的巨大资金杠杆效应和对CDM项目领域的引导作用,我国有必要借鉴国际碳基金的经验,通过改革现有的中国CDM基金的运作模式,将其定位为低碳引导基金,引导我国CDM项目的健康发展,使中国的碳基金能够逐渐参与到国际碳金融市场中,为构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奠定基础。
2.开发新型碳金融产品。一是实施排放权抵押贷款。排放权抵押贷款最早出现于2008年浙江省嘉兴市,排放权许可证的抵押贷款按照交易额的70%予以授信并享有在同等条件下更加优惠的利率。截至2010年4月14日,嘉兴银行排污权抵押贷款客户总授信额达到3240万元,贷款额为1330万元。银行可以利用排放权抵押贷款开发碳基金理财产品面向普通客户,将其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用于为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发展潜力的企业的排放权提供融资,收益则来自于出售CERs取得的利润,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而且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有利于潜在客户的挖掘和培育。
二是提供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投融资服务。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很多发达国家企业开始转向对环境友好型项目,如环保技术、节能、水循环设施、垃圾填埋、环境管理系统等以及再生能源项目,如风能、太阳能、潮汐能等的投资开发。据估计,其中仅减排技术市场规模就近4000亿美元,无疑为银行业提供了广阔的信贷市场。碳金融产品的特点是对环境融资产品的创新。环境融资项目一旦被开发成为环境融资产品,银行业的信贷杠杆效应将进一步深化。具体而言,我国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通过融资租赁、BOT、现金杠杆、能源合同管理、设备供应商买方信贷、设备供应商增产和公用事业服务商模式等方式对项目提供融资,针对特定环境问题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不断推出新型环境融资产品,充分发挥杠杆效应,为自身带来丰厚收益。
三是推行资产证券化。在美国,各种能产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都被改造成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资产证券化已经作为一项重要的创新在金融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论是碳排放权还是循环经济项目,都能直接或间接体现为会计效益,形成一定现金流和资产池,而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可以借助资产证券化技术,通过对现有的一些存量CDM项目打包,组建资产池,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从而盘活现有的项目资产,提高企业的现金流,为继续发展新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担保等手段的信用升级,为证券化产品提供信用保证,有利于吸引社会投资基金。
[关键词]新型;建筑材料;建筑;应用
我国建材工业面临着严峻的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因此,急需在建材工业全面实施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促使其从传统工业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工业转变,实现与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新型建材的节能减排潜力
节能减排是建材工业发展低碳经济的核心内容。我们在看到建材工业高耗能与高污染的同时,也应认识到建材工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及其中所蕴含的节能减排潜力。我国的建材行业主动性碳减排启程于2005年,“减碳”行动从最初的着力于对“三高”产能的“关停并转”,即所谓的“硬减碳”逐步转为借助生产工艺、生产工装、生产手段的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致力于绿色产业的大力发展和产业化应用, 也即所谓的“软减碳”。经过几年的发展,碳减排获得了显著成效。根据该减排速度,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提出了“到2012年全行业碳减排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56%左右,即建材工业万元增加值碳排量降至7.331/万元左右”的目标。因此可以说,新型建筑材料的应用应是我国未来节能减排的主力军、先锋队。
信息建材还是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产业,是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最多的工业部门之一。我国建材工业历年固体废弃物利用量。很早以前我国的水泥厂、砖瓦厂等建材企业就开始研究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矿渣、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废物生产建材产品。这些工业固体废弃物由于量大、占地多、便于利用(颗粒小、便于加工、有的还具有活性)等特点,已经在建材工业中被大量使用。其中,废渣、粉煤灰、煤矸石和工业建筑垃圾占建材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总量的99%。 2008年建材工业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弃物量为5.7亿吨,粉煤灰利用量占全国粉煤灰总利用量的30%以上,煤矸石利用量占全国的50%以上。粉煤灰广泛应用于路基路面材料、混凝土掺和料、粉煤灰水泥、粉煤灰砖或砌块、砂浆材料等。煤矸石主要用于生产砖和砌块等墙体材料和陶粒。
在诸多建材产业中,水泥和墙体材料是其中的主要利废产业。我国水泥工业在利用废物做原料和混合材方面是世界上用量最多、掺加比例最高的国家,特别是近年来,一些水泥企业越来越多地有意识地运用循环经济理论做指导,开展“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等实践活动。2010年我国水泥产量186000万吨,水泥工业利用废弃物总量82890万吨,占全国综合利用量的55%,在产业循环和环境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我国在利用工业废渣作水泥混合材方面的应用情况处于世界前列,利用废弃物量达每吨水泥366kg,远远高于德国、日本和美国。工业废渣的加入,节省了水泥熟料,降低了生产成本。另外,中国2010年吨水泥利用废弃物替代原料量仅为80kg,不及德国、日本和美国,这说明我国水泥工业在利用废弃物替代原料方面的潜力仍然很大。在利用废弃物替代燃料方面,我国远远落后于德国、日本和美国,因此,不断提高燃料的替代率、最大限度减少水泥热耗,对于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具有重要意义。
墙体材料在我国建材工业资源利用方面也占有重要地位。“十五”(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砖瓦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组织结构有所变化。我国有近10万个砖瓦企业,其中年产5000万块以上的占1.5%,年产3000万?5000万块标准砖的占20%?30%,年产1000万块标准砖以下的占60%?70%。新建烧结利废产品生产线规模一般在年产3000万块以上,最大单线规模达到了 12000万块, 多为采用掺废渣生产的利废烧结制品。浙江已建成的首条年产16000亿块(折标砖)的页岩烧结砌块生产线,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烧结空心砌块生产线。近年来,由于“禁实、限黏”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烧结墙材企业更加注重粉煤灰、煤矸石等含热值废料的使用。2007年烧结砖瓦行业总煤耗约6000万吨标准煤,总电耗约350亿度,消耗煤焦油约7000t。
二、新型建材工业的环境政策分析
上海港现已开展了绿色港口建设规划研究,并采用新型节能减排技术设备。2010年7月,上海港与中国海运集团联合发表港航携手共建绿色水运宣言,启动岸基船用供电系统,中国首个港口移动式岸基船用变频变压供电系统投入使用。以港口岸基供电取代船舶油料发电的形式,减少港口碳排放,实现绿色港口的发展目标,在洋山三期配置混合动力RTG71台。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若将该技术推广至全国,则可减少CO2排放917万t,效果十分显著[2]。
天津港从2006年开始应用集装箱轨道式场桥,三年累计节约能源1.29万t标煤;在此基础上,集装箱轮胎式场桥“油改电”工程,每年可节约能源约1.31万t标煤;与此同时,天津港还大力推广应用PLC变频调速技术,既有效降低了能耗,又实现了港口装卸设备工艺水平和技术含量的新提升。在开展节能技术改造的同时,天津港不断加大节能科研投入,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成功完成了“清洁可再生能源在天津港区的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等三十余个节能项目的研究与应用。现今,天津港保税区已经形成七大低碳产业集群,汇集大批节能环保型企业,初步形成高端化、精细化的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格局。
青岛港开启生产效率“秒时代”,优化经济结构,积极推进低碳与生态经济发展,实现资源节约最大化,取得十分显著的成果。“十五”以来,港口年吞吐量增长了近三倍,综合能源单耗却下降了29.7%,年均降低4.1%,实现了港口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同时,青岛港对矿石码头实行流程化技术改造,一年就减少了矿石搬倒720万t,节油79.2万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074t,节支1,245.6万元。通过开展“油改电”的技术,使单箱能耗下降了40%以上,单箱的成本节省了70%以上,基本实现了废气的零排放。这项技术在国内外十几个港口,200多台设备上得到了推广和应用,年节油约2,000万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此外,连云港港、蛇口港、武汉港、大连港等港口,也采用船舶岸电技术、码头船用供电系统节能减排改造技术、“油改电”技术,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随着我国低碳港口的不断发展,2012年3月,交通运输部在《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区域性和主题性管理试点的通知》中,提出天津港、连云港港、青岛港和蛇口港四港为“低碳港口建设”试点单位,标志着我国港口步入低碳经济发展的新里程。
低碳视角下中国港口发展的挑战
在低碳经济的视角下,我国港口实行节能减排、走低碳发展道路,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首先,运输工具低碳化给我国港口低碳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挑战。随着低碳经济的不断发展,运输工具的碳排放量自然引起人们的关注,相同条件下,柴油动力机车比电动机车碳排放量要多得多,燃油中硫含量越高的动力机车碳排放也相应高。由于港区内有较多运输工具进行作业,如吊车、叉车、拖车等,而目前这些运输工具基本是燃油驱动,碳排放量较大。因此,运输工具的低碳化发展对港口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现代港口的低碳发展中,选择碳排放量较小、综合成本较经济的运输工具以及运输线路,或者对现有运输工具进行改造或者清洁化,是现代港口在低碳时代谋求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其次,物流环节减碳诉求为我国港口发展低碳经济带来了巨大挑战。众所周知,物流活动包括储存、运输、包装、加工等环节。其中,为保证货物质量,需要对货物进行包装,有的包装在环保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应满足安全可靠、地碳排、可循环利用的要求,以实现低碳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此外,港口有时会对货物进行加工处理,虽然该过程较为简单,但是中间仍有可能造成污染和增加碳排放。例如,很多的货物(水泥等)在分拣、加工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人力、物力等,甚至有的会造成二次污染,增加碳排放。因此,在加工环节也对港口的作业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本着少消耗、少污染、少碳排的准则,以期实现港口的低碳发展。
再次,能源结构的高碳化对港口低碳发展带来了较大挑战。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大约占总量的70%,石油和天然气次之,虽然水电、风电等新能源的利用量逐渐增长,但所占比较仍旧较小。对于港口来说,其对石化燃料的依赖度十分高,较少利用一些可再生清洁资源和新能源。煤炭、石化燃料是产生大量CO2的源头。因此,这种不合理的能源结构,不利于港口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其发展提出了较大挑战。
中国港口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与建议
首先,完善我国低碳港口管理机制。港口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其在低碳发展中,应首先从国家宏观角度出发,建立健全港口节能减排管理体系,逐步淘汰排放超标设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颁布港口行业发展的耗能标准和碳排放标准,以减少能耗和碳排放。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国节能减排监督制度,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以推动我国港口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
其次,做好低碳港口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港口建设掀起热潮,对于新建港口,要从港口布局规则着手,进行合理选址,合理规划各功能区,并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理念,以及采用轻型、高效、变频控制的设备,构筑能耗小、排放少的港口低碳发展体系。
第三,应用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由于港口辅助生产生活建筑的耗能量在港口能耗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例如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能耗,因此,采用节能新技术实现港口辅助生产生活建筑物能源供应是港口企业节能工作的重点之一。港口应大力开展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利用工作,将太阳能、地源热泵及海水源热泵技术用于采暖、制冷等方面在港区内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并从中摸索出一些解决方法,为淤泥海岸推广使用海水源热泵系统提供可借鉴经验。
第四,加快低碳技术的研发。通过港口低碳技术的研发,可以降低港口能耗,有效的降低碳排放,为低碳绿色港口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例如,开发应用港口能耗自动采集系统,推广码头RTG(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油改电”工程,研发移动式岸基船用变频变压供电系统,以及港口运输工具的低碳排放改造技术等,我国港口应因地制宜,研发适合自己发展的低碳技术,为其低碳化、绿色化发展奠定基础。
对于低碳旅游的研究,国内外各有侧重和特点,国外侧重于旅游业碳排放的定量研究,提出旅游业碳减排的对策;国内对低碳旅游的研究与实践刚刚起步,偏重于定性化概念的界定和对策研究。魏小安分析了我国发展低碳旅游的基础和机遇,提出了注重环境软开发等实现途径;石培华、吴普认为旅游业是典型的低碳产业,提出了旅游业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的基本思路以及推进低碳旅游的具体措施;蔡萌、汪宇明探讨了应对低碳经济的旅游发展方式,提出了规划建设低碳旅游吸引物和低碳旅游设施、营造碳汇旅游体验环境、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等实现路径;马驰、丁俊慧探讨了旅游业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和对策;刘啸认为低碳旅游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目标,提出了从饮食、建筑、交通等方面进行节能减排;黄文胜、谭锦、吴莹等分别探讨了旅游景区、旅行社实践低碳旅游行为的对策;王群等探讨了低碳旅游发展的困境与对策。在国内学者倡导对低碳旅游转向定量化研究的同时,需要对低碳旅游及其实现途径进行系统的定性研究,既可以引导低碳旅游理论的深入研究,又可以指导低碳旅游的具体实践。
二、概念辨析及理论解读
1.低碳经济和低碳旅游
所谓低碳经济,是指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炭和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以低能耗、低物耗、低排放、低污染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其目的是摈弃传统增长模式,采用先进的创新技术与创新机制,通过低碳经济模式与低碳生活方式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这里的低碳是指较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低碳生活是指一种减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倡导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环保生活方式。单个人对能源的消费行为及其对自然界产生的影响可用“碳足迹”来计量,即个人的“碳耗用量”。人们对自然界的碳耗影响是可以通过碳补偿(又称碳中和)来弥补的,也就是说,人们计算自己日常活动直接或间接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并计算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经济成本,然后个人付款给专门企业或机构,再自己亲身参与或者通过第三方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量。“低碳旅游”的概念是2009年5月世界经济论坛的主题报告“走向低碳的旅行及旅游业”率先提出的。这一课题的研究涉及到了当前最根本的问题,即如何逐步转变并最终实现可持续的低碳生活方式。目前学术界对低碳旅游概念还没有形成共识。刘啸认为低碳旅游是以低碳经济理念为指导,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绿色旅游;黄文胜认为低碳旅游是在低碳经济宏观背景下产生的一种新的旅游形式,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目标;汪宇明认为低碳旅游是基于生态文明理念指导的一种可持续旅游发展新方式,即通过运用低碳技术、推行低碳机制和倡导低碳旅游消费方式,以获得更高的旅游体验质量和更大的旅游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侯文亮等认为低碳旅游是建立在满足旅游者旅游经历为前提的,通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多样化方式和人性化制度,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新型旅游方式和管理理念。由此可见,目前大多数学者提出的低碳旅游概念,仅局限于“碳足迹”视野下的认识,强调在旅游过程中尽量减少碳足迹和碳排放,是一种对低碳经济被动的响应方式。全面理解低碳经济的内涵,不仅包括降低碳足迹,还应包括通过碳补偿来弥补所产生的碳足迹。也就是说,低碳旅游概念的内涵应该增加“碳补偿”的内容。综上所述,所谓低碳旅游,就是指一种以降低“碳”量为基础的旅游方式和管理理念,既要在旅游活动中尽量降低“碳足迹”,又要通过旅游的“碳补偿”来弥补所释放的“碳”。
2.理论解读
低碳旅游以旅游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低碳旅游是旅游业对当前社会发展低碳经济的响应模式,是一种基于生态文明的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路径和可控的行动方式。旅游可持续发展是指在维持文化完整、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满足人们对经济、社会、审美的旅游消费需求;既要满足当前游客和旅游地居民需要,又要为后代提供同样的机会。低碳旅游具有多层面的内涵,一是倡导对旅游发展中碳排放量的控制,这是基于旅游业所依赖的整体发展环境的考虑,是一种对维系旅游生态环境持续性的责任;二是主张通过发挥旅游业的生态产业优势,替代其他高耗能、高污染产业,是一种人类与环境友好共存的责任;三是通过碳补偿为下一展旅游提供公平的机会,即在满足当代人在旅游活动中所需的基本碳排放权利的同时,通过碳补偿拓展减排空间,是一种为确保人类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低碳旅游是一种新型的、可持续的旅游活动,它将低碳经济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是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旅游可持续发展方式,即可持续发展旅游的具体实践方式和新的发展方向。
三、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发展选择
1.旅游业的低碳替代效应和功能
2009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认为,旅游业日益显示出其“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战略性产业的特征,提出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倡导低碳旅游方式。这是我国旅游业积极推行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份重要文件,表明我国已把发展低碳旅游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作为实践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作为响应节能减排国际承诺的具体行动,纳入国家战略并提供了产业政策支持。在国家大力倡导并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作用下,我国低碳经济正引导着国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我国旅游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低碳经济要求对产业结构进行转型与优化,鼓励发展具有低碳优势的产业。旅游业本身是低耗能、低污染产业,是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低碳产业中的优势产业,旅游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为0.202,仅为工业的1/11,旅游业对全球温室气候排放负有5%的责任。通过发挥旅游的环境优化功能和生态替代型产业优势,形成旅游业与相关产业之间的低碳补偿,探索产业之间的碳汇机制,可以实现旅游在低碳经济既要节能减排又要发展的双重目标。旅游是典型的窗口行业,既可以借助旅游窗口推动低碳教育、传播低碳理念,旅游者通过亲身体验低碳生活,更加理解低碳的重要性,有助于在全社会推广低碳生活方式;又可以借助旅游窗口向世界展示我国的低碳行动和低碳成效,树立一个履行承诺、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此外,旅游也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将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可以缓解产业转型带来的劳动力转型压力。
2.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系统响应模式
低碳旅游是将低碳经济理念与旅游业发展紧密结合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方式。低碳旅游与低碳经济的关系可以用一种响应模式来描述。笔者在汪宇明教授提出的旅游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响应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建立了基于低碳经济的旅游系统响应模式(见图1)。与汪宇明教授建立的旅游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响应方式相比,该模式的不同点在于把低碳技术、低碳机制、低碳生活方式等低碳经济三个要素的作用放在整个旅游系统中,而不仅仅是局限于旅游吸引物、旅游设施、旅游体验环境和旅游消费方式等方面。通过旅游系统对低碳经济三大促进因素的吸收、过滤、整合,在旅游生产方式、旅游消费方式、旅游营销方式等方面进行旅游低碳化的渗透转化,最终实现低碳旅游。具体就是通过低碳经济中节能减排技术、低碳机制运用、低碳生活方式对旅游系统的整体作用,引导政府、旅游企业、旅游者、非政府组织等旅游各相关利益者,从旅游生产方式、旅游消费方式、旅游营销方式等三个方面,采取减低旅游“碳足迹”和促进旅游“碳补偿”等旅游低碳化方式,实现旅游对低碳经济的响应。
四、低碳旅游的实现途径
1.政府的责任
对政府而言,应将旅游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考虑因素纳入旅游发展规划中。要针对全球气候变化情况,做好旅游气候灾害防御规划和低碳旅游发展规划。针对热点或过度开发的旅游目的地,编制具体的低碳旅游实施规划,通过有效的监督和调节,确保目的地的旅游容量控制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阈值以内,切实加强旅游目的地环境优化管理。大力推动低碳旅游政策的制定,注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把旅游业纳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框架体系。建立健全旅游碳汇机制,合理构建碳汇旅游体验环境的评估指标,有效评估旅游目的地的碳汇能力;充分借鉴国际低碳旅游指标考核、管理标准及控污节能减排技术,结合我国国情组建低碳旅游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研发基地,重点研究新能源利用、控污减排等关键技术,起草低碳旅游行业标准。政府应推动带薪休假的贯彻实施,带薪休假机动灵活,能变“集中休假”为“分散休假”,对黄金周旅游高峰进行有效分流,使交通、旅游、购物等资源得到均衡而充分的利用,从而缓解旅游旺季尤其是黄金周的能源消耗压力。通过建立低碳旅游行业标准,制定低碳旅游发展政策,引导和支持旅游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推行低碳旅游生产方式,营造低碳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产业链循环经济模式的形成。发挥旅游业的低碳综合效应,探索并推广利用碳汇资本的旅游融资模式。加强旅游智能化发展水平,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公共技术服务体系特别是推动电子旅游服务的运行。注重发挥旅游业具有的教育推广优势,在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消费场所广泛构建低碳旅游产品,开展低碳旅游宣传和低碳旅游教育,提高公众对低碳旅游的关注和认识,形成低碳旅游消费方式。
2.旅游企业的责任
旅游企业要树立低碳旅游的发展理念,引入碳汇机制的低碳旅游理念,通过低碳技术装备和服务方式转型,培育一批负责任的低碳旅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