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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努力学习,增强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分行营业部深刻认识到:在当前经济发展速度趋缓,金融同业竞争激烈的市场形势下,要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经营效益,关键在于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分行营业部决心建设精品团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有关中国梦的论述,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真学行党委的工作精神,提高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技能,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总行党委的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岗位,刻苦勤奋、尽心尽职工作,全面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营业部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各项经营业务快速发展,不断取得优异工作业绩。
二、依法合规经营,取得突出工作业绩
分行营业部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赢在执行》、《打造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等文献和规章制度,组织收看合规操作专题录像片,强力灌输“依法合规经营是银行员工特别是管理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不能作到依法合规经营,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银行员工”的合规理念,引导员工明是非、识善恶、辨美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合规”成为每个员工应有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分行营业部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了经营业务的发展,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2.33亿元,其中个人存款6149万元,完成任务的154%,对公存款1.72亿元,完成任务的158%;各项贷款余额5205万元,其中个人贷款2088万元,对公贷款2000万元,贷记卡透支1117万元,贷款不良率为零;客户数增长平稳,其中个人存款账户4444户,对公存款账户86户。2013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在市分行排名第一,绩效考核在市分行排名第四。获得了一系列荣誉称号,2013年内控评价考核得分97.43分全市第一为一类行;“三化三达标、平安农行”被评为总行级农行;创建了省行“青年文明号”单位;申请了省级芙蓉标兵岗;2013年度被市分行评为“县区支行领导班子经营管理目标责任考评优秀单位、县区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县区支行内控合规先进单位、县区支行安防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县区支行专业工作客户营销类优胜单位、县区支行专业工作业务管理类优胜单位”等。
三、加强团队协作,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人心齐,泰山移”,只有做到团队协作,劳动关系和谐,才能激发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力,积聚各种力量,促进各项整体工作发展。为此,分行营业部积极加强团队协作,努力建设温暖大家庭。营业部领导切实担负好管理员工的责任,牢固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率先垂范和自己非权力的影响力、亲和力,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使大家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搞好。每个员工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做到分工不分家,有力一起使,有劲一起用,攻坚克难,促进了经营业务的发展。一年来,分行营业部团结和睦,无矛盾纠纷发生,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四、加强内控管理,积极防范金融风险
分行营业部加强内控管理,要求每个员工严格遵守金融法规及农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把内控意识和内控文化渗透到自己的思想深处,成为自己的自觉行为,深化对合规操作的认识,增强执行制度的能力和自觉性,形成事事都符合合规守纪的工作标准。在平时工作中,狠抓学习教育,增强内控案防能力,通过违规违章记分考核,落实按日巡查制度,各专业按月召开案防分析会,开展柜员自办业务整治、三项专项治理、员工行为排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实现了“无违法违纪案件,无经济、刑事案件”的目标,获得上级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五、牢记宗旨意识,优质服务广大客户
一、当好班长,加强支行党委班子建设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企业要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作为党委一班人的班长,能够发扬民主,团结班子成员,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充分发挥和调动班子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网性。她在工作中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大胆管理,不瞻前顾后;在心态上力求“宁静以致远,淡泊以清心”,坚定不移地坚持既定工作方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党委成员在××*的带领下各司其职,团结协作,与全行员工共同努力,创造了连续四年经营业绩稳居农行××*分行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转变思想,明确支行发展战略和目标
××*没有停留在取得的成绩上,而是一直在思考和追求××*支行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在分行召开20xx年年中工作会议后,她及时召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带头转变思想,并提出跳出××*支行来看××*支行的观点,纵向比较首都金融系统的特点,认真分析××*支行的优势,积极探索适合支行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党委一班人达成共识,明确提出了科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即倾力打造大型客户、优质客户服务,有价值中高端个人客户服务和专业化清网算银行的品牌形象。她还利用专题党课时间,给党员讲授如何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上级提出的“两个转变”,利用年中工作会,向全体员工阐释了支行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取得了成效。
三、带头营销,加强支行营销文化建设
面对首都金融业激烈的市场竞争,××*迎难而上,始终强调要发挥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当好支行第一客户经理。在营销中她身体力行,身先士卒,带领她的员工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危机意识,从容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舍我其谁的精神状态去拼市场、抢市场、争客户、抢客户。同时积极探索具有支行特色的营销文化。20xx年以来,××*支行提出的“全员营销”理念深入人心。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支行制定了营销计价奖励办法,并印成小册子发至全体员工。奖励机制的建立极大地激发了全员的营销热情,促进了支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然而,××*没有停留在“全员营销”的成功上,而是及时总结该行营销经验,又提出了构建“多向联动、产品拉动、专业促动和全员推动”的营销策略,努力打造专业化的营销团队,进一步强化营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个性化,以高效优质的服务拓展和维护客户。该行经常组织非常有创意、有特色的主题营销联谊活动,受到客户的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也因此密切了银企合作。其中,中土大厦支行在实践中还创造了“关联营销”的好做法,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支行的营销文化。
四、开拓创新,探索适合首都环境的特色业务
随着金融业深入发展,业务创新和拓展也越来越多元化。××*认真分析首都金融环境和××*支行的优势,决定将××*支行精心打造成清算银行。20xx年××*支行成立了集中清算部,专门负责资金的清算业务,配备了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从物力、人力等方面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投入,为托管业务的大力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进一步推动托管业务快速发展,她亲自带领客户经理拜访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高层领导,牺牲了大量的休息时间。终于,她的坚持和努力得到了回报。20xx年该行托管业务快速发展,在企业年金托管、保险托管、基金托管、银期合作、信托投资公司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签约企业年金意向性协议9份,正式开展业务一户;成功营销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和泰康人寿资产管理公司企业年金风险准备金账户;成功营销光大银行qdii二期、华安保险qdii,取得华夏基金三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格;通过营销四家期货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安信、宏源两家已正式上线生产。该行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托管业务也正向特色化、专业化、精品化方向发展。
五、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人才成长的上升通道
××*提出建立一 支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包括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岗位技能人才,使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各尽所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身价值。她结合机构改革提出设置高级客户经理这一专业人才上向发展的通道。支行努力为每一名年轻同志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加大员工培训力度,努力为支行培养第二、第三人才梯队。同时,支行党委提出“全员全岗”竞聘上岗这一制度化形式,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人才使用中要不惟学历、不惟资历、不惟职称、不惟身份,而惟品德、惟学识、惟能力、惟创新,不拘一格用人才,努力做到岗得其人,人适其岗,使人才选拔任用走向公开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六、狠抓管理,夯实支行经营发展的基础
××*自上任以来,狠抓支行基础管理工作和内控管理工作,确保支行安全平稳发展。她创新服务模式,探索网点前台柜员等级制度,评选网点星级员工,激励员工树立优质服务回报客户的服务意识,并针对网络发展趋势,要求客户经理、大堂经理、前台柜员利用网络、邮箱等工具向客户提供金融理财“延伸服务”和“增值服务”,让客户感受到了最贴心的服务。她提出了“合规创造更多价值”的理念,加强建章立制,提高相关风险岗位待遇,深入基层加强检查,有效防范了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安全保卫风险。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xx〕178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以下简称北京代办处)负责本实施细则的执行工作。
第二章 申报方式
第三条 专利资助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申报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报表。
纸件材料申报是指网上申报后,将纸件材料提交至北京代办处。
第四条 申请人原则上应自行申报资助金。如委托专利机构的,仅可选择一家办理。
每个申报周期内,申请人仅能申报一次。已委托专利机构申报的,申请人本次不得再自行申报。
第三章 网上申报
第五条 申请人应首先在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申报表。注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
第六条 提交申报表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看通知。
申报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
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第四章 纸件材料申报
第七条 纸件材料包括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的《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申请人 身份证明文件和专利证明材料三部分。申报材料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签名。
第八条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一)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由申请人签名;
(二)申请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 申报国内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申报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服务费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并申报,并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申报发明专利第七年、第八年年费资助的,提交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
(四)小微企业申报发明专利授权后前三年度年费的,提交小微企业申明函原件和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印的收费信息查询页。小微企业授权当年年费,应与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用一同申报。
(五)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条 申报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申报香港标准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香港知识产权署颁发的批予标准专利证明书复印件。
(二)申报澳门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澳门经济局颁发的专利注册证复印件。
(三)申报台湾地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的,提交台湾智慧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四)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一条 申报国外发明专利资助金的,应提交下列专利证明材料:
(一)专利证书复印件及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
(二)专利证书及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
(三)其它材料或文件。
第十二条 纸件材料应按照顺序沿左侧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应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中记载的文件顺序依次排放。
上述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文件应整洁、清晰。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
未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第五章 申报材料审核
第十四条 申报材料审核包括对网上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对纸件申报材料的审核。
第十五条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北京代办处应及时审核,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第六章 资金发放
第十六条 对于事业单位和自然人,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发放;对于企业及其它类型机构,采取转账支票的方式发放。
第十七条 通过银行汇款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及时查看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通过转账支票方式领取专利资助金的,应在指定期限内到北京代办处办理申领手续,不得委托专利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 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放弃领取专利资助金:
(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有误的;
(二)逾期不领取的;
(三)因未及时入账造成支票过期的;
(四)因保存不善造成支票丢失,未及时通知北京代办处并通过法院办理公告遗失手续的。
第七章 绿色通道服务
第二十条 对于信誉好、申报质量高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开通绿色通道服务,经批准同意后,享有绿色通道服务资格。
绿色通道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进行纸件材料申报时,仅需提供《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表》,无需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绿色通道服务仅适用于国内专利资助金申报。
第二十二条 开通程序:
(一)申请人应当向北京代办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绿色通道服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北京代办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开通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应保证申报质量,如材料审核时发现两处(含)以上错误的,视为本次申报未提出;
第二十四条 绿色通道资格仅当年有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专利资助金绩效考评工作需要,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报告及专利资助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专利资助存在的问题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保护创新成果,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目前各地都制订了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在政策兑现过程中,由于涉及企业多、时间跨度长、申报材料核查工作量大,完全靠手工效率较低,不利于数据统计、核查、分析和资料保管等问题,佰腾科技开发了区域专利资助管理系统,借助于计算机系统,可以实现开放申报、及时统计、有效核查、数据资料完整保存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政策透明度。
适用对象:
各级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园区、工业园区、产业开发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第一条为规范**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根据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等11个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并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
第三条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过程中,实行竞争淘汰机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
第四条凡**市辖区内,愿意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民合作社,正常经营二年以上。
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50%以上。
3.企业规模。总资产(以企业注册登记地为准)5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4.企业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应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缴社会保险费、不欠折旧、不亏损。
5.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6.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地区农户500户以上。
7.企业利益连接。企业在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或所销货物量的70%以上。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
8.企业竞争能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产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市内领先水平,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内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主营产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销率达到85%以上。
第六条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民合作社可以申报市级龙头企业。种源农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企业及本地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资产规模、企业效益、企业带动能力等项,可以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第七条申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材料,并按本办法第五条要求提供主管部门或中介组织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2.企业的资产和效益情况须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附:上一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
3.企业的资信情况须由其开户银行提供证明。
4.企业的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须由所在地的农村经济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说明。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乡级以上农经部门出具的带动农户数,内容包括是否拖欠农民原料款,是否存在压级压价现象等方面的证明。
7.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状况证明。
8.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
9.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县级以上工会出具的企业对职工参保、工资等情况的证明。
第三章认定
第八条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1.由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化办公室)。市产业化办公室对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汇总,一并提交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2.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根据市产业化办公室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初审意见,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打分和评审。
3.市产业化办公室将打分结果,送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
4.市产业化办公室汇总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市产业化领导小组最终认定。
5.经市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作为龙头企业。认定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被认定的龙头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章运行监测
第九条对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做到可进可出。
第十条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监测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并进行运行监测评价,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可继续保留“市级龙头企业”称号,并享受扶持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未能通过监测评价的企业将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被取消“市级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运行监测是企业被认定为龙头企业后从次年开始并实行一年一次的监测评价制度。具体办法是:
1.企业报送基础材料。每年6月底前,龙头企业将反映企业变化情况的基础材料报送市产业化办公室。材料包括:龙头企业监测表和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2、3、4、5、6、7、8、9款要求的材料。
2.材料汇总。当年7月20日前市产业化办公室对龙头企业所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提出监测意见,报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审定。
3.根据审定结果,市产业化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第十二条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其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龙头企业及申报龙头企业的企业应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果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已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市级龙头企业”的称号;未经认定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第十四条对在申报、认定、监测评价过程中不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存在的工作人员,由其单位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三)符合国家外经贸政策;
(四)有利于促进项目所在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范围包括:境外投资,境外农、林和渔业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对企业从事上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五条专项资金直接补助内容包括境内企业在项目所在国注册(登记)境外企业之前,或与项目所在国单位签订境外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合同)之前。为获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的法律、技术及商务咨询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的翻译费用;购买规范性文件和标书等资料费;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项目运营费用等。专项贴息内容包括境外投资、合作和对外工程承包项目所发生的境内银行中长期贷款。
第六条财政部、商务部以“通知”形式,另行确定当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和范围。
第七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核准或备案)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书面文件;
(三)近五年来无严重违规违法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四)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第八条申请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备案;
(二)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依法生效;
(三)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境外投资项目及农、林、渔业合作项目的中方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对外劳务合作、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合同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
(四)对于申请中长期贷款贴息的项目,还应具备:
1、申请贴息贷款达一年以上(含一年)中长期境内银行贷款;
2、贷款用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3、单笔贷款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
4、每一项目申请贴息的贷款额累计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或合同总额;
5、一个项目可获得累计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
(五)境外高新技术研发平台、对外劳务合作、对外设计咨询项目,实行定额运营费用资助方式,具体条件另行规定。
第九条中长期贷款的贴息标准:
(一)人民币贷款贴息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基准利率,实际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不超过实际利率。
(二)外币贷款年贴息率不超过3%,实际利率低于3%的,不超过实际利率。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以人民币计算并支付。
第十二条申请专项资金应提供如下申报资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贷款或费用支出情况、项目预期收益情况分析等;
(二)国家批准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文件;
(三)申请企业近三年来的年度审计报告;
(四、)费用支出凭证或付息结算清单(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出具的书面意见;
(六)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企业报送的材料凡与申请有关的外文资料,须同时报送中文译本,并将所有的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第十四条申报程序
(一)地方企业将本办法及“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报送省级财政、商务部门。各省级财政和商务部门负责按本通知规定对申报材料初审后,于规定时间前联合报财政部、商务部;
(二)中央企业将本办法及“通知”规定的申报材料于规定时间分别报送财政部、商务部。
第十五条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委托中介机构对中央企业和地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费用补助金额的贴息金额。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按照财政预算级次由财政部拨付。
第十七条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国家管理和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时间等申报。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财政部、商务部将全额收回专项资金,取消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