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医疗救助应急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1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方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方案》,制定本方案。
1.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生命威胁、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分级管理。
(2)属地管理,明确职责。突发公共事件由事件发生地的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领导和指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有关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科研和技术。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工作制度。
(4)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要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有效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5)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借助现有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6)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定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强协作,公众参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Ш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级)
(1)一次事件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市(州)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3较大事件(Ⅲ级)
(1)一次事件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级)
(1)一次事件出现一定数量人员伤亡,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3医疗卫生救援组织体系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应急主责部门,要在同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的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包括医疗急救中心(站)、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应急医疗救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
3.1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
市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组织、协调、部署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专家组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组建专家组,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支持。
3.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其中,各级医疗急救中心(站)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伤员转送。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救援和转送伤病员所需医务人员和救护车辆的统一调度;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事件伤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3.4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突发公共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由现场的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分级响应
4.1.1Ⅰ级响应
(1)I级响应的启动
本市境内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国家方案的规定,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Ⅰ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政府的指挥和领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的启动
本市境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按省方案的规定,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省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政府的指挥和领导下,组织、协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1.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市政府启动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市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市级应急方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省卫生厅报告医疗卫生救援较大事件的处理情况。接受省卫生厅对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督导,必要时请求其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1.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的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启动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的Ⅳ级响应:
①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关于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组织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本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处理情况。凡属启动县级应急方案的响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启动工作。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的处理情况。市卫生局接到医疗卫生救援一般事件报告后,要对事件发生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进行督导,必要时应当快速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进行技术指导。
4.2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或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的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现场确认(包括现场的划分、现场的性质),并采取必要的自我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主要或分管领导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2.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护送危重伤病员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至医疗机构,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能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要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1)成立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和抢救专班。
(2)必要时,动员轻病人出院或转院,腾出住院空床。
(3)开设绿色通道,接诊、接收转运来的伤病员。
4.4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大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4.5信息报告和
医疗急救中心(站)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随时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每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信息工作。
4.6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政府或同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或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疗卫生救援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医疗卫生救援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1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5.2急救机构
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承担全市医疗紧急救援的日常工作,并结合城区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医疗急救站。各县(市,含夷陵区)可根据辖区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建立一个相应规模的医疗急救中心(站),并完善急救网络。
5.3应急队伍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如化学中毒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等)。市级不少于60人,县级不少于30人。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医疗卫生救援演练所需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本级政府同意。
5.4血液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血液储备建议,市中心血站负责储备,紧急情况下,政府号召部队官兵、大专院校学生、机关干部无偿献血。
5.5物资储备
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稳定。医药储备物资的动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医药储备应急方案》要求执行。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5.6经费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应由政府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各级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中心(站)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5.7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铁路、交通、民航、公安(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情况特别紧急时,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科技部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研究方案,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及药物研发和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海关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急需进口特殊药品、试剂、器材的优先进关验收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红十字会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市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合法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军分区后勤部负责协调军队有关部门,组织军队有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力量,支持和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方案制定与修订
本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实施,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方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备案。
县市区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方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方案。
7.3方案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大力开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数量也急剧增加,因此,对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研究已成为目前项目管理及施工层面急需做好的内容之一。
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尽可能地将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施工作业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伤亡降低到最大限度,把握人本原则,加强和改善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的防护水平,加强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自我防护意识。2.精心准备,装备精良。切实落实风险预防理念,坚决贯彻专家指导原则,不断提高救援装备及技术水平,改善和增强救援水平,确保救援工作的严谨、及时、科学、高效。3.重视预防,专心备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工作,把预防潜在风险放在首要位置。同时要重视事故前的各项准备,做到预案、人员、装备时时到位。4.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确保信息传递及时、真实、准确,现场及有关应急指挥人员、专家、救援力量等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组织机构的构建
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2.各小组职责分工。2.1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1)在甲方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指导下,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制定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专项预案和事故处置方案,同时负责预案的修改完善和上级报备工作。(2)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总体预防措施,负责各专项应急救援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配项目实施中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3)制定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从而能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有效应对。(4)在突发由项目经理部能够处置级别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条件规定必须赶赴事故现场的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等到场进行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并能够根据需要实时向甲方汇报应急处置现况等相关事宜,并能够有效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紧急情况处理和救援工作。(5)有计划地组织项目成员开展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员工的应急处置水平。2.现场应急管理处置小组的职责。(1)医疗救助组:掌握基本的医疗救护手段,能清晰判断受伤者状况,同时能够处理简单伤情和对伤者进行护理并能保证重伤者能够优先得到专业医疗机构的救护;能够协助外部专业救援机构转送伤者到相应的医疗机构。(2)安全保卫组: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进行安全保卫,适时支援其他组的工作;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保护事故场地,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维持事故现场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抢险救援通道的畅通无阻,高效引导抢险救援人员、设备的出入;保护伤亡者的个人财产不受侵害;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完全封闭直至收到上级的解禁命令。(3)技术保障组: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中人、财、物的征集、调拨和调配工作;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各种物资供给的保质保量;负责救援物资和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5)应急恢复组:做好伤(亡)者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事故受害者在医疗、护理等方面产生的相关费用;做好现场施工恢复工作;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四、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管理过程的实施
1.安全生产事故预警及信息报告。在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专项督查,做到对危险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1.1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制定管理方案,对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实行实时监控,确保危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同时,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将监控管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2)应在重大危险源和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部位设置必要的防护、监测监控和报警设备,并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发现异常,及时预警。(3)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检查和巡查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账,随时了解、通报、跟踪、更新危险源情况。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发出相关预警。(4)保证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控检测的投入,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测和保养,确保状况完好。1.2预警分级。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预计可能造成的危害状况,预警级别对应分为I级(可能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可能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Ⅲ级(可能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Ⅳ级(可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1.3预警信息。项目部应探索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系统,对潜在事故风险较大的工程环节进行动态监控,对自然条件、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判,推断出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程度,并以此为依据及时相应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可能触发的时间、可能影响区域范围、预警级别、对应警示事项以及相关处置措施等。不同层级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要准确且及时地向多对应的上级机关、单位报告所发生的的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情况。1.4预警信息的与解除。项目安全生产预警信息的或解除之前应当经过充分地核实,依据相关规定、相应职权进行、调整和解除。蓝色预警应经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后或解除,蓝色预警级别以上由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确认并报总指挥同意后才能或解除。预警信息与解除的形式有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知、电话通知等。1.5信息报告。(1)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图。图2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程序。第一,轻伤事故发生之后,伤者或者正在事故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第二,重伤、死亡以及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施工所在地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机构,同时应直接或者逐级向企业负责人进行报告。2.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响应。2.1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可将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即: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根据相应职权划分,能够处置该事故对应级别的单位应当即刻启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当启动更高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时,低级别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同时启动,且当预案启动后,应立即开启具体实施方案。2.2应急响应程序。2.2.1应急指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之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如若当地政府部门或上级机关为此事故启动更高级别预案并及时到场后,即转为接受政府部门、上级机关的指挥,并全力配合各项救援工作的开展。当发生特别I、II、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对应启动I、II、III级响应,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下,由主管单位或者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协调足量的资源和力量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统一实施应急救援处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紧密合作,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当发生IV级安全事故后,项目建设方或项目实施方(事故单位)要能够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责任和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应急处置的相关情况应及时上报。2.2.2应急行动。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公安、消防、医疗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之前迅速启动本项目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以赴将精力集中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上,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受困人员,竭力保障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努力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如若必要应联络监理方和建设方管理处协调临近项目的应急救援力量。与此同时,项目实施方有义务协助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秩序的井然有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如果由于抢救伤员、疏导现场交通等原因,涉及到必须移动现场相关物件时,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标识和记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直录方式反映现场原状。2.2.3资源调拨。在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中,项目实施方应充分认识高效处置的重要性,全力调动自身的应急资源和力量储备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可向上级单位或邻近项目求援。2.2.4应急避险。在事故应急救援的过程中,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现场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实时监控事故现场动态,有效规避风险,保障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2.2.5应急扩展。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不能被有效控制或者态势进一步扩大时,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单位、当地政府以求尽快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撤离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会议、重大节日或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可酌情采用高一级别。2.3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结束。当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已趋于停止或已经消除,被困人员全部脱离危险,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评价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相继消除之后,经政府部门或事故现场最高应急指挥机构确认并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宣告完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场地,应急救援行动即结束。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当按要求做好事故上报并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文件资料,同时撰写并提交事故情况汇报及总结。3.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等通报事故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传递按照“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执行。4.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期处。项目应急救援方案及程序实施完结之后,应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二次发生,并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的保护,按照项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相关安排,积极安抚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同时尽力做好事故的善后事宜及赔偿工作,努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免被居心不良者利用或扩散。在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鉴定并同意后可以恢复生产活动。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深刻总结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及经验教训,并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
五、结语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如火如荼地开展,对于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也也越来越高。项目生产安全作为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对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应急处置策略进行研究,对于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周志洁 单位:.重庆交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张海鹏.基于结果导向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模式研究[J].管理观察,2016(13):62-65.
以《学校安全工作条例》为指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教育学生遵守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培养引导学生具备一定的自护能力,让活动既突出意义,又安全愉快。
二、具体应急方案:
1.建立安全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各班的安全由班主任负责)。如有带队老师不能处理的意外事故应马上向总务主任和校长汇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止血、稳定学生情绪、联系车辆和医院等。
2.如有学生负轻伤如受伤、磨破等,以红药水、紫药水、创口贴、红花油等或涂或贴。
3.发生交通事故:由组长、副组长负责总协调,组织报警、迅速拨打“120”和“110”,以及有关上报事宜,以最快的时间进行抢救医治。组员进行现场保护、临时救援,配班老师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班主任老师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稳定家长的情绪。
4.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发生摔伤等伤害、溺水等事故时,由组长总协调及有关上报事宜;由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现场解救、报警、医疗队的初步医疗工作、严重的送医院治疗;同时控制学生的混乱场面(阻止学生围观)和二次事故现象的发生;后勤人员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医疗和负责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5.食物中毒事件: 组长、副组长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就近医院。组员负责陪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6.火灾事故:迅速组织学生撤离火场。组长、副组长拨打“119”,在消防车到来之前,要组织人员逃生,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7.按规定的路线排队出发,回校。以年级的顺序出发,回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一头一尾作安全督察;每班学生分成2组,每组选出一位安全督察员,负责自己组的安全。
8.出发前各班主任、督察组长点名,到目的地后再次点名,要回时,排队点名后再回校。做到:高高兴兴春游去,平平安安回校来。
四、有关负责人任务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
2.小组成员自带手机,活动中随时待机,保证信息畅通无误。服从统一部署和指挥。
3.先遣队带队时要仔细检查道路的周边环境,对有危险的地段要派人留守,提醒大家注意安全。
4.学生过马路时,组员要在马路中间指挥交通、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班主任及配班教师:
1.所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明确任务、职责、精力充沛、自始至终参与活动的全过程。按分配的任务全程跟班带生。
2.班主任应提前向学生做好注意事项所列的各种教育,同时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
3.组织带好学生,保证学生的安全,做到去、回、集合等时候清点(掌握)的人数相符。
4.提高认识,随时随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放松警惕。到目的地要视察周边环境,如有施工场地、山坡、河道水塘、凡学生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要分头站岗,并注意学生动态,不允许学生出入危险场地。
1总则
1.1目的和编制依据
1.2适用范围
1.3事件等级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
2.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2.3指挥部主要职责
2.4各工作组职责
3应急程序
3.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2临震应急的反应程序
3.3有感地震的应急反应程序
3.4地震谣传应急处置反应程序
4应急结束
4.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4.2临震应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
4.4震后总结
5后期处置
5.1社会救助
5.2善后处置
6地震应急重点保障与准备
6.1通讯联络保障
6.2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
6.3避难场所的准备
7其他
7.1宣传教育
7.2培训
7.3奖惩
8附则
9附录
1总则
1.1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青岛市四方区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一)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二)临震应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谣传
1.3事件等级
Ⅰ级(红色)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Ⅱ级(橙色)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临震应急
Ⅲ级(黄色)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级(蓝色)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地震谣传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机构
设立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辖区地震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
2.2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单位
按照职责设立指挥部办公室、抢险救灾、社会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灾民疏散安置5个工作组,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4名副主任、办事处人武部部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办事处党工委办公室、办事处办公室、办事处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兴隆路派出所、平安路派出所、湖岛派出所、驻辖区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此处注明单位名称)领导各1名。
2.3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灾情及救灾应急方案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2、建议区政府确定和宣布应急或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并视震情建议区政府决定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3、统一指挥本辖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4、指导抢险救灾,协调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掌握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区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统一把握震情、灾情报道口径;协调跨辖区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4各工作组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城管科(兴隆路47号)。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宗立祥
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震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报告,传达、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起草、整理指挥部的文件及文书档案;组织有关会议和接待工作;督查领导批示、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宣传防震、避震知识,鼓励、动员群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安排指挥部值班及处理地震信息咨询等事宜。
2、抢险救灾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人武部部长:刘德华
负责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接收应急救援装备;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医疗机构,迅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
3、社会交通治安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周承臣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要害部门的警卫、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等交通运输设施及通信设施,保障交通及通信畅通。
4、后勤保障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袁涛
负责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的保障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抗震救灾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严格执行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筹集、预算和支出管理办法;管理抗震救灾的捐赠事宜;管理使用物资、善款;负责指挥部办公室财务管理。
5、灾民疏散安置组
分管指挥:办事处副主任:矫学爱
负责设置灾民疏散、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负责灾害损失的统计和评估。
3应急程序
3.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Ⅰ级红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当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并立即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立即启动办事处地震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在最短时间内将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1)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2)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供各级各部门领导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3)视震情提出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4)依据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授权,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4、抢险救灾组负责
(1)迅速开展灾区抢险救灾,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2)迅速组织、调集抢险救灾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协助区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统一指挥、调度驻辖区厂矿企事业等单位和部门的医疗机构,迅速赶赴灾区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5、社会交通治安组负责
(1)组织民兵协助公安、交警维持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社会治安,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
(2)协助市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水、电、通信线路、道路、水库、码头、堤防等设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畅通,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3)协助市地震部门派出的现场工作队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
(4)加强对政府机关、金融单位、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6、后勤保障组负责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区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7、灾民疏散安置组负责
(1)迅速安置疏散灾民于疏散、避难场所。
(2)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调配灾区房屋,供抗震救灾人员和灾民住用。
(3)协助区有关部门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及损失情况;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3.2临震应急(Ⅱ级橙色)的反应程序
1、召开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通报震情,研究、布置本辖区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监督检查小组,赴临震预报区检查督促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3、遵照区政府指令采取临震应急期社会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发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预报区居民避震撤离指令;
5、协助区有关部门和驻区电力、通讯、港务等单位对预报区内城市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协助公安部门加强预报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对党政机关、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组织社会和企业治保力量加强大型、重点企业(商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7、协助区有关部门在预报区内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持社会安定;
8、协助区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前期准备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级黄色)的应急反应程序
1、在获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时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并立即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2、各组分管指挥立即通知本组成员单位,迅速到达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待命,最晚不得超过30分钟;
3、指挥部办公室应在最短时间内,将有感地震发生的信息及震情概况上报区政府和区地震局;
4、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授权,向社会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稳定社会;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宣传有关地震、防震知识,及时发现和平息地震谣言。
3.4地震谣传应急(Ⅳ级蓝色)处置反应程序
发生地震谣传时,办事处应立即上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会同区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应急结束
4.1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
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临震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
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区地震局,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4.4震后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和区地震局,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5后期处置
5.1社会救助
破坏性地震及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辖区各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抢救人员。
5.2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6地震应急重点保障与准备
6.1通讯联络保障
由办事处武装部负责。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统一调度,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区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6.2应急救助资金及装备的准备,由办事处负责。
1、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2、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3、负责准备橇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5、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6、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6.3避难场所的准备
疏散、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本辖区疏散、避难场所位于:海云俺广场(兴隆路1号)
7其他
7.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地震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辖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7.2培训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公职人员应接受对突发地震灾害相关知识的培训,以增加公职人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知识和能力。
7.3预案修订
指挥部办公室对本预案进行的修订须报经区地震局的审核批准。
7.4奖惩
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震情、灾情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抗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2、阻挠指挥部紧急调用物资、人员或者占用场地的;
3、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者物资的;
4、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者的;
5、在临震应急期或者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产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应急工作的;
8、有对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2013年年度全镇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为29个,其中县级24个,镇级5个。为了确保项目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目标考核、整体联动等4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项目工作,进度较好的:
(一)漂水岩水库库区征地拆迁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从2013年3月15日起,在镇机关、23个村抽调72名精兵强将,组成6个工作组开展工作。截止6月18日,应拆迁房屋43户,已签订拆迁协议36户,房屋拆除21户;坟墓清理164所(其中:无坟墓65所)全面清除完毕;附着物清理:应清理102处,已清理75处;土地资金分配:按照各社分配方案,应兑现99户,已兑现67户。同时工程所需临时占地做到了及时供给,施工正常开展,无阻工现象发生。
(二)招商引资完成签约资金1400万元,实现到位资金1400万元。旭阳钙业将于2013年7月份进行试生产。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级示范文化站),总投资150万元,于今年5月底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
半年来,完成造林4000亩,退耕还林工程通过国家顺利验收;新建沼气池41口,占任务的13.6﹪;村4处集中供水工程已经基本完成,能解决220户900余人的安全饮水问题;高桥水厂水资源保护工程已启动实施,城区2万人的安全饮用水问题进一步得到保证;完成凤天至千层梯陶瓷运矿道路硬化1.06公里和村道硬化4公里,3个村硬化公路底基层建设5.7公里;村的水土保持项目高标准完成;农村“一事一议”新修蓄水池100m3,公路碎铺9.4公里,便民路硬化19公里。全面完成红旗村、小溪村新农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村办公室建设各一幢,共计520平方米;文化体育广场各一个,共1260平方米;硬化公路各一条,共计1.2公里;集中供水工程各一处;建100立方米水池2个,安装主管网1000米。
三民生工程进一步落实
(一)为使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无忧,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投入50万元,在南城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现已投入使用。
(二)为进一步美化、净化生产生活环境,我镇以城区“五乱”治理为重点,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治理3次,出动车辆30余台,新建垃库32个,燃烧池5个,并对主城区车辆停放进行了规范。目前,正集中力量对占道经营和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彰显,教育四率得到巩固,入学率100﹪,巩固率99.8﹪,辍学率为0。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教学条件和教学环境进一步提升,教学教育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城乡居民的爱国卫生意识进一步升华;医疗卫生条件得到改善,医技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半年无一起医患纠纷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文化兴镇进一步活跃。年初成功举办了第四届迎春运动会。积极参与县上举办的闹元宵大型文艺活动,并获一等奖。综合文化站升级为省级文化站标准,村级农家书屋得到有效开放,民间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一)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国策,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注重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及执法力度,积极宣传“一法五规”,一手抓服务,一手抓执法,以村民自治为中心,开展经常性工作。上半年出生人口22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8.47%,人口自然增长控制在4.0‰,征收社会抚养费154万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得到计生局的好评。
(二)新农合全镇参合率100%,居民小额人身保险参保1506人。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制度有效落实,半年发放民政救助资金330万元。
(四)继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城镇新增就业610人,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40人,发放持证失业人员小额贷款150万元,转移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530人。
(五)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续保率达55%。
(六)上半年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24.4万元,农业综合补贴222万元。
五应急、安全、维稳势态良好
(一)“4•25”地震期间,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领导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会议,成立领导指挥部,制定应急方案。分别建立了应急疏散组、安全保卫组、转移安置组,紧急疏散群众450人,搭建帐篷48顶,转移受灾户48户,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组织专家到现场对严重受损的原计生局、乡企局、农资公司、计量局、糖果厂、食品厂和民房开展房屋鉴定,及时兑现补助救灾资金20余万元,稳定灾民情绪。
(二)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稳控机制,基层调解网络进一步得到巩固。依靠基层各级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共调解民事纠纷100件,办理刑事案件32件。
(三)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经常性对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食品等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和重点抽查,开展巡回查看。有效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认真开展了“打非保企”工作,按县政府“打非保企”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各种会议,全面开展排查,及时帮助企业化解厂社、厂群矛盾,为重点项目和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促进辖区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经济总量不大,发展不快;经济结构不优,战略性新兴产业缺乏;因各种原因,城镇化建设滞后,旧城改造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维稳形势不容乐观,发展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特色产业的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跟进;干部群众的观念和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