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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途径
“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目标的确立,使中国步入了法制现代化的快车道。任何一项伟大事业的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宏伟目标的确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选择和积极着手实施的问题,而首先是个理性思考、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新思维的问题。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状况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效。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与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相比较,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层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层次性,指的是由于大学生所处的年级、专业的不同,从而具有不同水平的法律意识,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第二,矛盾性。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总体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大学生一方面对我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关心,表现出要求加快和完善法制建设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也认识到法制建设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有时有部分同学对我国的法制状况仍持冷漠、偏激的态度,甚至对我国的法治表示怀疑和不信任。第三,不平衡性。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律意识;在具体的部门法里,大学生的民法意识、经济法意识、刑法意识、婚姻法意识、继承法意识等普遍高于行政法意识;大学生的实体法意识普遍高于诉讼法意识。第四,不成熟性。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的内容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法律认知偏差
法律认知是人们对法律现象,主要是对现行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和把握程度。法律认知是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前提,影响和决定着法律情感和法律信仰的形成。大学生的法律认知是建立在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的基础之上的。由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缺乏,经常表现出对一些我们常说的法律词语的不理解或是理解不准确。
(二)法律情感淡薄
在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意识现代化的过程中,作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的大学生来说,这些方面的情感就比较缺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正义感不强。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秉持一种作为统治工具的传统意义上的或者说专制统治下的法律观,对法律正义性的信赖不足;大部分大学生不了解现行法律现象和法律制度,对其公平和正义性也不甚理解,也就很难有法律的情感产生。其次,法律信任感较差。当前我国法制建设不能够跟上市场经济建立的步伐,致使存在一定的、甚至是严重的腐败行为,使得大学生片面的观察这样的状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大学生觉得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够惩恶扬善,因而对法律的信任感也就比较差。
(三)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却令人担忧,部分大学生并未形成一定意义上的法律信仰。具体来看,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乏主要表现在:首先,法律规范的信仰失落。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日渐失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更有甚者对合法效力的法律予以蔑视、践踏,公然以身试法,最终造成害人害己、令人扼腕的后果。其次,社会秩序的信仰缺失。大学生缺乏一定的对社会秩序的信仰,或者简单的过分夸大或者否认良好法律秩序的存在,进而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和自觉遵守法律,并且在必要的时候甘愿为了法律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途径
(一)树立以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
传统的教育模式没有把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作为其目标的理念,这直接影响到教学的方方面面。因此,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首先转变教育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目标的教育理念。教育机构要树立注重法律意识培养的新教学理念,即转变教学观念,摒弃过去那种只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只传输给学生法律知识的旧理念,而重新树立一种注重知识的输送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新教学理念。 (二)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
合理设置大学生法律课程,是指基于对国家的教育方针、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模式以及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要性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而合理安排相关的大学生法律课程。通过问卷调查和收集学生的反馈信息了解到,现在一些大学的法制教育供需矛盾很尖锐。一方面,学生希望学校开设系列法学选修课或法学辅修课,给他们提供更多的接受法制教育机会,满足他们学法的需求。另一方面,原来学校还有一门法律基础课,能够对学生进行相对系统的法制教育,而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改革,《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远远不能满足学生求知的欲望。
(三)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
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紧密相关,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一定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他们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是很有必要也是切实可行的。教学中,要运用多种教学形式,大胆探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式。首先,案例教学要贯穿始终。案例分析一定要透彻,不能只讲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和法律条文就行了,重要的是要引导学生思考法律规定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及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所在。其次,讨论式教学应该经常运用。尤其是要留一些问题给学生课后讨论,这样会促进学生积极去思考问题和探讨问题,经他们激烈讨论过的问题会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再次,开放式教学也不可缺少。开放式教学就是教师事先不给学生留特定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与法学有关的问题,而后到讲台上去讲。这样做一方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此外,利用多媒体等电化教学手段、请法学专家、学者、知名律师搞讲座等也很重要。
(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
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途径,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首先,健全法律运行机制,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法制保障。健全法律运行机制,要求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执法程序化和公正化,守法自觉化,法律监督制度化。其次,加强权力道德建设,惩治腐败,为培养和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有机配合,形成强化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合力。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氛围;家庭要加强基本道德规范的教育,为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适宜的土壤;学校要发挥法律意识养成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采取措施提高教育效果。
(五)建立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缺少了职业化的素养,单纯的规范无法得到真正有效的实质性的贯彻实施;同时,职业化的技能也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最终的价值诉求。所以,必须要关注职业素养的问题,必须要强化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这是法律职业化正常发展的必备条件,更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不可或缺的内容。法律职业者的素养有两个层面:其一是基础层面上的素养,即与法律相关的最基本的素养,并非法律职业者所特有;其二是在更专业层面上的素养,即完全基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而对应的特有的素养,是法律职业与其他职业的区别所在。显然基础层面上的素养是一般意义上的要求,也是法律职业素养根基性的所在;但特有素养却是法律职业素养的核心所在,也最能体现法律职业素养的价值以及诉求。我们称之为法律职业者双层面的法律职业素养。
一、法律职业者的基础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有对“法治”的信仰信仰是人对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等的选择和持有。正如伯尔曼所说,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我们认为法治是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来自于对人性的深刻观察和对法律的透彻领悟。法律职业者必须信仰法治,必须对“法律至上”“人人平等”“权利本位”“程序正义”等法治的基本理念抱有深刻的甚至是刻骨的信念。信仰也可以被理解为是一种崇尚和追求,更是从法律职业者内心深处发出的对以公平正义为内核的法治精神的敬畏。
2.法律职业者应具有清晰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等。法律意识对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一直是我国依法治国理念下的目标之一。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更要在以上方面表现出清晰的意识,而且这种意识还应当比普通人更为强烈。
3.法律职业者应具有不断更新完善的专业知识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精通都是最起码的职业素养,这不仅仅是法律职业本身的要求,也是现代化国家在法治路上前进的基石之一。例如法官这种职业,“定纷止争”是其工作的核心和实质,那么为了实现这一职业目标就必须对有关争议的实体法了如指掌,同时为了能够真正地平息纷争,其在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又必须审慎地履行各种程序法上的要求和限制。
4.法律职业者在行使职责时要掌握“法律方法”所谓“法律方法”一般认为包括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等等,另外也包括法律程序技术、证据运用技术、法律文书制作技术等技术性手段。这些方法与技术具有鲜明的专业化特性,不可能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和了解便能掌握和适用。相反,对于法律方法和技术的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且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过程,同时还需要大量的积累与实务性的操作训练。法律职业者正是通过各种法律技术和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才能把成文法和司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也才能更进一步和更形象地展示“法”的面目和精神。
二、法律职业者的特有素养
1.法律职业者要具有现代司法理念理念是比意识更加清晰、更加坚定,比信仰更加客观和理性的一种心理状态或者说是思想状态。作为法律职业者,在信仰法治和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之上应当再进一步升华为具有现代司法的理念。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实际上是极其丰富的,例如司法的公平、公正、独立、中立、民主、及时、清廉以及程序正义等。可以说,现代司法理念包含了对法治的信仰,实行法治的宗旨和法治的价值追求,因而是法律人的灵魂,是衡量法律职业者够不够格的重要标准。
2.法律职业者需掌握“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是从法律的逻辑和角度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法律职业思维有自身特点,比如:借助于法律概念进行观察和思考;通过程序进行思考;注重缜密的逻辑,谨慎地对待情理因素等。法律思维实际上也是一种惯性的思维,但是这种“惯性”来自于“法律之上”“权利保障”“公平正义”“程序正义”等法治理念,同时也来自于法律的逻辑,强调对于社会事务的看待和评价一律以“法”为统一和唯一的标准。更进一步来看,法律思维讲求的是以权利和义务为思考问题的基调,以程序正义为衡量的基本标准,以注重合法性和普遍性代替注重客观性和特殊性……概括起来,法律思维就是“重形式正义、重秩序、重形式意义的合法性思维”。
3.法律职业者特定的职业道德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法律职业道德指法律职业者在其职务生活与社会生活中应遵守的相应的道德行为规范。其内容主要体现为对法律的恪守、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对自身职业操守的维系等等。当然,在法律职业者内部,由于具体分工不同,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道德并非完全一致,但从整体上来说它们仍具有高度的共性。而且随着民主法治的建设进程,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对法律职业者的职业道德要求必然越来越严格。
4.法律职业语言的掌握和适时运用是法律职业者重要的特有素质法律语言是与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性质相适应的法言法语,也就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并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是在法制发展过程中,按法律活动的要求逐步磨砺、逐步构建的一种有别于日常语言的“技术语言”,它包括表述各种法律规范的立法用语和为诉讼活动、非诉讼的法律事务服务的司法用语。法律正是通过法律人专用的法言法语向公众语言转化,并成为我们称之为法治的生活方式的规则。正是由于法律职业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特点,所以以纯粹和精准的法言法语来进行相关活动不仅是职业化素质高低的体现,更能很好地向公众传达法的精神,促使人们形成对法治的信仰。
5.法律职业者与众不同的气质风度是其不可或缺的职业素养之一“气质”一词在《辞海》里的解释为“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和风格气度”。我们将这样一个本不带有任何专业化、职业化特点的词用在这里是为了强调对于法律职业者而言,必须具有与众不同的且与其职业特点相匹配的内在个性,并且时刻外化显现的风格气度。这种气质风度并非定型的或者唯一的,但至少应让人感觉到正派、沉稳、细致、严谨、诚信、无私和执著。#p#分页标题#e#
三、法律职业者特有素养的培养
[关键词]法律教育;公安边防部队;士官学校
一、提高部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法律教育是部队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能够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进而提高整个部队的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治国方略,而部队在保障国家安全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公安边防部队来说,保护国家和保障国家以及人民安全是他们的重要使命。所以,边防部队更要响应国家的号召,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
(一)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与军人的法治观
具有同一性我国军人的核心价值观有:忠诚于党的军魂观、热爱人民的宗旨观、报效国家的国家观、履行使命的使命观、崇尚荣誉的荣誉观。从这些价值观就可以体现出我国军人热爱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保卫祖国的使命,强烈的荣誉观等,而这些在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具有法律依据。同时,依法治军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部分,是以依法治国为理论基础,并且对它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而军人职责中的其中一项就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因此,将军人的核心价值观、职责与依法治军和依法治国相联系,体现了与法治观的同一性。
(二)法律教育使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得以更好践行
任何观念教育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对行为规范产生影响,军人的核心价值观也不例外。培育军人的核心价值观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他们能够自觉践行这些观念。观念的培养也需要行动来检验,所以在他们的行为中才能体现出价值观的培养。而作为对实践的检验,正是他们能否忠实履行革命军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因此,加强法律教育可以使军人更好地培养核心价值观。同时,部队的法律教育还有区别于普通公民的地方,即以军事义务和责任为首位的观念是军事法律教育的重要理念。由于这一特殊性,使部队在进行法律教育时,更加突出强调军事义务和责任规范,这样就与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又统一起来。
(三)法律教育为培育军人的核心价值观提供保障
法律是具有强制力的,是由国家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对于军人的法律教育既需要柔性的教育,也要依靠刚性的要求。依法履行自己义务与职责是军人的行为底线,这些义务与职责是军人的核心价值观的法律化体现。因此,这既是一个道德方面的问题,同时又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我国将军人的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列入法律里面,就是为了以法律的强制性维护和保障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得以真正体现。
(四)军事法的特殊性要求军人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意识
军事法与普通法有较大的区别,例如:一是军事法相较于普通法更加严格;二是军事不同于其他行业,军事利益在国家利益中处于突出地位,它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三是要贯彻依法从严治军方针的需要,军人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要比普通民众更多,更重要。除此之外,军事法是调整国防和武装力量等军事领域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具有相对特殊的军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被赋予特定的任务,将军事法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当前边防部队法律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士兵入伍前普遍缺乏系统的普法教育
部队在经过普法教育以后,在法制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广大官兵的遵法用法以及依法办事等观念普遍增强。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其中的不足,一些官兵由于在入伍前就对法律不是很了解,再加上自身很少经历过依法维权的事情,所以对于法律知识并没有多大的兴趣去了解,导致法律意识淡薄,在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上欠缺。例如,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涉及法律的问题,因为自身缺乏法律知识,错误地采取一些处理方式。而且,一些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触犯法律就可以了,而有时候自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就可能犯错了。
(二)法律教育的形式单一
由于受到教育资源及其他因素的制约,部队能够接触到的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有些部队在进行法律教育时,只是简单地上几堂课,照着书读,使得官兵们并没有多少学习的兴趣,积极性不高。而且,有些单位不注重因材施教,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组织教学。还有一些单位从一开始对于法律教育的定位就是错误的,他们认为法律教育就是“以刑为主,一讲众听”,只要不让他们犯罪,教育就是成功的,从而忽视了对于官兵们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这样一来,官兵们对于法律的学习就缺乏了积极性,同时,由于法律教育本身内容就比较单调,再加上教学形式没有新意,使得法律教育的推进遇到了阻碍。
(三)法律教育缺乏实用性
在对部队的法律教育中,存在一些缺乏实用性的现象。有一些教育内容与官兵们的思想联系不紧密,不能与官兵们的实际相结合。除此之外,部队在进行法律教育时,对此认识不够,思想上存在懈怠。而且在教学中,只是一个人讲,其他人听,忽视了官兵们的接受与理解,不能相互沟通交流。官兵们也只是被动接受知识,不能深入思考,对自身法律意识的提高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同时,因为在平时的法律教育中,不够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致使官兵在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时不知该如何处理,所以,如果不通过法律来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教育可能自始至终都只是停留在理论部分,不能很好地运用在实践中。
(四)法律教育存在形式化的现象
边防部队由于在平时的工作中任务较为繁重,所以对于官兵的法律教育并不够重视。在平时的法律教育中,常存在教育内容被压缩,教育时间被占用等情况。还有一些边防部队中,平时并不真正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只是单纯制作法律教育的计划,读书笔记等,没有将培养官兵的法律意识作为重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教育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官兵们也没有认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
三、改进边防部队法律教育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一)边防部队法律教育应具有针对性
政治教育是边防部队教育的重要内容,而法律教育作为政治教育的重要部分,搞好法律教育对提高部队官兵们的政治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还能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的能力。公安边防部队与一般的部队还有所区别,他们既需要执法,同时还是战斗部队,只有抓好法律教育,才能让他们更好地运用到生活工作中。因此,具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是提高他们法律素质的重要手段,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1.结合日常工作生活,针对不同岗位进行不同的法律知识教育。如在对干部们的教育中就要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基层法律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而提高整个部队的法律素质。除了对自身的教育外,还要引导基层官兵们对法律的学习。在对官兵们进行教育时就要结合他们的生活实际,促使他们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形成一个知法守法的习惯,规范自己的行为。2.开展有关法律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官兵们平时遇到的种种问题进行解答,结合他们的工作,对他们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宣讲,鼓励他们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3.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以邀请高校的专家等来部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鼓励他们走出军营,到社会中去体验民主法治的进步,通过亲身体验来感受法律的重要性,进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二)坚持学用结合,使法律教育能真正服务于边防官兵
1.运用法律武器帮助边防官兵依法解决个人的涉法问题。近年来,官兵家庭遇到的涉法问题不断增加,主要涉及婚姻家庭、财产问题、个人权益等方面。面对这些问题,很多官兵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要在法律知识教育中加强对这些问题的教育,促使他们能够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遇到问题时自觉运用法律去解决,发挥法律教育的效果。2.普及相关军事法律知识以及刑法知识,防患于未然。边防法律教育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预防执法犯罪,因此加强边防法律教育,要做到“三勤”,一是脑勤,即遇到事情要多动脑,善于思考,针对问题及隐患要多思考多分析,在问题发生之前多想预防措施,在问题发生后多想该如何解决;二是嘴勤,即勤于找到法律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对于重点易发生的问题要多次强调;三是手勤,即对于上级安排的需要贯彻的精神、部队发生的典型事例等多记录,以便遇到问题时方便查看。3.加强边防部队领导干部们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们的法律素质,有利于基层法律教育活动的开展,进而提高整个部队的法律素质。学习法律知识不只是单纯地为了学习,而是要形成一个知法守法的习惯,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公安部队执法过程中,不断对此深化理解,当前部队的条令条例在不断完善,部队领导干部们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教育战士们。
(三)义务与权利并重,依法保障官兵的权利
每个公民存在于社会中,既有权利又有义务,法律教育在强调义务的同时,不可忽视对权利的保障,这样才能发挥官兵的主观能动性。作为军人,在履行自己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很多法律赋予的特殊权利。例如,在很多场合、单位中对军人赋予了特殊的权利,在办理业务时军人享有优先权,在参观景点时军人可以享受半价或者免费的待遇。所以,在边防官兵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个时候如果不懂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就无法很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拓宽法律教育的内容,强化权利意识教育,使法律能真正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这是边防部队法律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改进教育方法和手段,增强法律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提高边防部队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能够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要针对现有的法律教育中的问题进行改革,改进现有的教学方法,以增强教学效果。例如,可以让边防部队官兵收看法制类节目,针对里面的案例进行分析,还可以通过阅读法制报刊等,增加教学形式。同时,还可以分小组进行讨论学习,一改往常的传统教学模式。通过亲身讨论分析,增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还能够规范自身行为,对法律知识活学活用。
(五)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学习热情
在平常的学习中,可以制定一些教学目标,并相应地制定激励机制。例如,制定一周的学习目标,如果没有达成,就设置一些诸如做俯卧撑一类的小惩罚。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最好一课”“学习标兵”等评比活动,对法律知识掌握得好的官兵给予奖励等,激发官兵们的学习热情。
四、结语
【关键词】依法治企;必要性;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0-0369-01
随着目前我国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依法治国发展战略的稳步实施,依法治企已经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形势改革的必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报告别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明确指出“经济立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行的调控措施和原则,企业要立足于现今市场经济的洪流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企基本方略,才能维护企业健康长久发展、促进企业高效稳步前行。
一、什么是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是指将我国法律法规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最重要依据,在企业进行经济管理的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加以引导和规范。依法治企注重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在企业范围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从而促进全民法制化进程。狭义的依法治企指代根据企业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对企业进行管理。这种对于依法治企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也不能表达依法治企方针的精髓所在。实行依法治企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以我国法律为根本依据发展企业、服务社会。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元素,是一种生产和经营有效结合的组织结构。无论国家经济体制和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企业的社会使命都是为社会和自身创造经济效益。合理的运用企业资源在生产经营中获取利润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目的。依法治企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施,是规范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依法治企的内容主要包含企业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合法经营、依法决策、企业员工管理等方面,而且根据经营管理区域的不同依法治企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依法治企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区别于传统的封闭式自行管理的一种适应新时期经济形势的企业管理策略。坚持依法治企,将法制观念紧密融合到企业的各项工作之中,有利于企业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之下稳步发展。
二、依法治企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
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律作为国家发展的必然产物一定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法律为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了一定的法制空间,实行依法治企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企业经营中的相关决策可以帮助企业远离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治企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依法治企是企业领导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职责的表现
在电力企业监管、审计、监督不断完善以及全民法律意识逐渐强化的前提之下,切实有效履行依法治企战略方针、全面提升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杜绝企业违法经营是国家和社会对电力企业部门发展的要求,是企业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重要表现。
2、依法治企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如今我国电力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不断调整变化,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式的发展需求。切实履行依法治企方针对于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预防企业违法经营、强化企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保障企业生产建设法制化起到重要作用。
3、依法治企是规范企业经营决策、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必要措施
依法治企是电力企业适应社会发展潮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切实有效实施依法治企的基本方针,有利于电力企业在前进发展的过程中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建制、依法供电、依法维权。有力保障了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全民用电安全,有效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依法治企有效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合法经营
企业是否发展良好取决于依法治企方针是否切实实行。离开依法治企的规范引导,企业的不合法经营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企业经营者关于企业发展没有进行依法决策,会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严重损失。企业整体对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益。企业的发展离开法律的约束和限制,必将走入违法的误区,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依法治企对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电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随之增多而且更为复杂化。企业的经营和生产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企业的发展依赖于法律,法律规范企业的合理经营。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全面落实依法治企,切实履行企业所承担的社会使命和法律义务,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稳步发展的先决条件。
1、实行依法治企是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的要求
在社会法制化进程不断发展、全民法律意识不断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的前提之下,电力企业的发展必须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形势、必须符合国家宏观发展的要求、必须保证合法经营、健康发展,才可以在市场经济的洪流中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2、实行依法治企能够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方式
在电力相关企业中切实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重要方针,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依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发展决策、围绕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治企方略,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管理高度统一,从而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实行依法治企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漏洞和失误,保证经营管理者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做出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正确决策。
3、实行依法治企是促进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电力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将依法治企方略与去企业生产经营有效结合起来,不仅可以保证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还可以保证企业自身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坚持依法治企,鼓励企业全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效的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为维护企业权益、保护企业效益、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大众打好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企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四、如何有效落实依法治企的战略方针
依法治企不是一项简单、独立的工作,必须将依法治企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并且植根于企业快速全面发展。依法治企作为企业管理的宏观思想战略,只有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才能取得实效。
1、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强化企业整体法制观念;
2、将生产经营和依法治企有效结合、紧密联系;
3、坚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完善管理制度,避免法律纠纷;
5、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企业合法经营;
6、积累相关经验,将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许多高校都相继开设了创业教育课程,但是创业教育并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理论和培训体系,尤其表现在创业教育中忽视法律教育。法律是现在社会运行的一种常规形式,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活动,都必须采用合法的形式有秩序、有规则的进行。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忽视创业法律教育。目前,相当一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侧重于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创业能力、创业品质等,在增长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及培育创业技能上又着重于创业团队、创业计划、营销计划、创业融资等方面。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有的也只是简单介绍一下企业法的相关内容。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导致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甚至在创业的过程中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会的法治化要求。现代社会,一方面,法律取得了社会中的至上地位,全部的社会关系被置于法律的调控之下[2];另一方面,法律规则的普遍化又使得学习法律成为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人将不得不像学习劳动技能、生活经验、道德规范那样学习法律。[3]这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企业的管理策略、经营中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都成为创业者必须深思熟虑的重要课题。在企业生产运营的具体环节中,来自法律的风险有时远大于来自市场本身的风险,看似微小的疏忽与问题可能迫使企业和创业者付出惨重的代价。韩国文在《创业学》中指出:“作为创业者,如果懂法就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更为重要的是,现代社会的任何创业行为,都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得到法律的认可。”[4]所以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创业法律教育,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对大学生进行创业知识、技能和素质的综合塑造,加强创业活动的科学性,减小盲目,降低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目的与内涵
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就是要在传授创业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整合、创新创业法律知识,进而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创业法律意识,训练和提升法律技能,提高在创业过程中预防争议和解决争议的能力。(
一)获得与创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在创业过程中,任何企业都会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法律问题,如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企业的注册、注册商标的确定、设计专利的保护、合同的签订等都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规范企业活动的准绳。创业教育首先就是要传授基本法律知识,使创业者明了现行企业、创业相关的法制体系、法律内容、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救济程序。
(二)培养创业法律意识。在传授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法律思想观念、培养健康的创业法律心理,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法律认知,进而塑造大学生理性的创业法律意识,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正如黑格尔所说:“法律必须普遍地为人知晓,然后它才有拘束力。”[5]
(三)提高创业过程中解决争议的能力。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另一个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用法能力。法律赋予当事人许多权利救济手段,企业应充分合理地行使相关权利,放弃相关权利就等于放弃了维护利益的可能性或无法实现利益的最大化。[6]在实践中,某些大学生面对复杂繁琐的创业法律程序,缺少耐心与信心,往往不能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争取在法律上可能存在的积极利益。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旨在使创业者依法律规定,做出合乎事理的规划,预防争议的发生在先,处理已发生的争议在后,从而在创业的过程中协助建立、维护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
三、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存在的问题
相对于国外较成熟的创业教育教学体系而言,中国的创业教育教学才刚刚起步,并未形成正规的课程教育和专业教育。创业教育只是在学生原有学习体系不变的基础上,另行“添加”的教育活动。而其中创业法律这部分的内容更是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存在诸多的问题:
(一)创业相关法律繁杂,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没有形成合理体系。要创办企业,创业者首先要确定适合自己创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因为每一种形式在税负、责任、存续性、筹资等方面均有重要区别。[7]明确企业注册的具体流程,与此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此外,企业的运营,还必须了解《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等。而且,与创业相关的具体法规甚多,各地区还存在着很大差别,所以说,创业相关法律繁杂,不利于形成一个完整体系。我国现有高校开设的创业教育课程,大多采用了国外创业教育中的核心课程,即大多以美国的杰弗里蒂蒙斯、小斯蒂芬斯皮内利合著的《创业学》为蓝本[8],内容主要集中在“商机选择”、“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商业计划”、“企业创建与运营”等方面。另外,我国的创业教育基本上停留在专题讲座层面,未能将其作为一门体系化的课程来讲授;创业教育理论重视创业者的精神与心理的培养和与经济学、管理学知识的结合,对于创业与法学的交叉与融合并未得到足够关注,其法律教育体系更是无从谈起。
(二)创业法律教育认知观念不到位。1.高校创业教育目标设定具有功利性:这种功利性的目标导向造成了高校的创业教育活动主要局限于操作层面和技能层面,而不注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培养,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依然对法律问题知之甚少,一是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另一个是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法律意识而增大创业法律风险。2.大学生对创业法律教育的认知存在偏差:很多同学认为创业只需要懂管理、能策划、有资金即可,缺忽略了法律法规对创业的保障因素和约束因素,没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意识,创业法律教育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三)匮乏创业法律教育资源。中国的创业教育教学刚刚起步,教学方式单一,现行的教学模式都是课堂讲授加案例讨论。教学内容因学校、教师等因素差异很大,没有统一的基础性课程设置和培养教学目标。各大学在开创创业法律教育活动时,大都依托经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开设的经济学与经济法课程或讲座。有的甚至只设有事后咨询机制,缺乏系统的创业法律教育资源。
四、完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的几点建议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不能仅仅以传授知识为理念,而是要把知识传授与思维引导和技能训练结合在一起。黑格尔认为:“关于理念或绝对的科学,本质上应是一个体系,因为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身躯,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9]创业法律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就是要树立一种创业法律理念,并形成科学合理的体系,具体建议有:
(一)依托大学法学院,创建创业法律教育体系。创业者本身并不是一类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他们是民事主体中一个特殊的群体,与创业相关法律法规很多,但我国并没有独立的专门性法律来调整这一特殊群体,只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组成的法律群。繁多而又复杂的创业法律决定了开展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必须依托法学院,由法学专业教师将相关法律内容统筹为一门独立学科,并逐渐形成一套科学体系,从课程设置方面入手,为创业者形成合理科学的知识结构打下基础。明确开展创业法律教育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与创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掌握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与政策问题,熟悉各种创业法律规范;在此基础上培养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必需的法律意识,进而能够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合理规避法律风险,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创业法律教育主要应涵盖创业主体、创业运行、创业规制、创业救济四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此外,还要研究与创业相关的各种法律制度:如,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各种法律制度,物权制度,担保制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法律风险的规避制度、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等。值得一提的是,贯穿其中的是创业法律功能和价值的探讨以及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开展创业法律诊所教育,提高创业法律技能。诊所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后,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学院校已经广泛而成功的引进了这种教学方式。[10]学生通过法律诊所的平台,实践能力和法律思维都得到了很大提升。利用诊所教育的优势开展创业法律教育是必要的。第一个阶段,学生学习基础知识后,利用创业法律诊所进行模拟实习训练,参与课程讲授和案例分析,加强对基础创业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消化;第二阶段,在掌握一定创业法律知识后,将参加创业法律诊所学习的学生安排进入模拟工商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办案见习,充分了解创业创办阶段的法律流程和创业过程中法律纠纷的解决机制,理论联系实践,提高法律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