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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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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社会的危害

老龄化社会的危害范文第1篇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们生活行为方式的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简称慢性病)的危害日益突显。慢性病医疗投资巨大,但收效甚微。从个体角度而言,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痛风等慢性病不仅耗费了患者及其家庭的大量积蓄,而且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从社会层次角度来讲,慢性病消耗着大量的医疗资源,阻碍了社会的发展[1]。老年人慢性病的防治与其生活饮食习惯、行为方式的关系非常密切,而这些导致慢性病的不良行为习惯可以通过健康教育来摆脱和改变。国内外研究证实通过健康教育一方面可以降低老年人慢性病的发生率,另一方面还可以杜绝或减轻老年人慢性病的并发症[2]。因此,健康教育是一种应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慢性病高发的最为有效的措施,具有投入小,效果显著的特点,它可以帮助老年人养成健康的生活饮食习惯和行为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老年人健康的不良因素,从而达到预防慢性病的目的。总而言之,健康教育不仅能大大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生存质量,而且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的家庭负担和社会压力,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1 江苏省的老龄化现状和发展态势

20多年来,江苏省老龄化人口的基数和比例一直位于全国前列,而根据有关机构的分析推算,今后的几十年里江苏仍然是老龄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江苏省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态势也日益明显[3],基本情况如下。①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间早,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江苏省于1986年开始进入老龄化,而全国是从1999年开始进入老龄化,江苏比全国提早了13年。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2010年江苏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1247.9万人,占全国60岁以上人口的7.1%,其老年人口比2000年增加了374万人,年均增长率高达4.3%,大大超过同期常住人口的增长率(0.7%)。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老龄化差异大。由于江苏省地区之间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苏南发展远超苏北,思想理念和文化传统有较大差异,因此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差异较大。和全国其他地区相似,农村地区的多数青中年人都迁移到城市,而留在农村的老年人比例也就越来越大,江苏省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分布在农村地区。③空巢或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比例不断增大。由于江苏省高等教育、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离开家乡,奔赴外地谋求发展;另一方面,人们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生活节奏原来越来越快。这些因素导致缺乏空巢或照料的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

2 江苏省老年人慢性病特点

大量研究表明,江苏省老年人慢性病有如下特点。①患慢性病老年人基数大、比例高。如赵晓斌[4]研究显示无锡某社区健康老年人仅占8. 04%,而高达91.6%的人被查出患一种及以上慢性疾病;徐晓明[5]调查显示苏州老年人的慢性病总患病率约为90%;孔德香等[6]调查显示淮安农村老年人的慢性病总患病率为64.4%。张开金等[7]调查的结果显示,近些年统计的慢性病患病率高于2002年,徐州市为60.2%、昆山为59.9%,濉宁为48.9%。②慢性病的并发症比例越来越高。老年人患有一种慢性病后,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和有效控制,再加上缺乏防控并发症的知识,就会导致慢性病并发症的比例越来越高。徐晓明[5]调查显示苏州老年人患2种慢性病者占22.7%,患3种及以上慢性病者占14.5%。③老年人保健意识和能力普遍较差,“富贵病型”慢性病比例越来越高。由于大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保健知识,观念比较陈旧,导致其缺乏保健意识,经济上不太富裕导致其不愿参加必要的体检和治疗,这些都决定了老年人的保健能力普遍较差。随着江苏省经济的发展,老年人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痛风等“富贵病型”慢性病比例愈来愈高[4-5]。

3 人口老龄化对江苏省慢性病健康教育的新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江苏省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特点要求江苏省健康教育应具有普及化、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特点。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是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3.1 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8],健康教育要有一套完整的组织机构,这是健康教育开展的必要前提。同时健康教育也要有一套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这是健康教育有效开展的必要保证。组织机构和质量标准都需要由政府来组织、制订和实施,政府起着主导性作用。根据国内外基本经验,“以社区为载体,联合其他场所,形成多部门、多学科合作,充分动员社区资源是积极参与提高人类健康素质水平的最有效途径”[8-9]。社区慢性病健康教育具有服务范围小、容易管理、费用低等优点,从服务技术、内容、方式、手段、质量等方面满足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在社区定期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治疗康复服务。

政府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社区的资源和力量是有限的,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和推动就成为了必然趋势。慢性病的健康教育需要学校、医院及卫生服务中心、各种基金会、各种学术和群众团体或协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才能得以实现。

3.2 各地老年人教育方案的本土化

江苏省每个地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每个地区老年人的生活饮食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互不相同,患慢性病的特征也有较大差异,另外不同地区老年人所易接受的健康教育方式也不尽相同,这就应该考虑各个地区的不同点,有的放矢地为各个地区的老年人制订出适合于他们自己的教育方案。在各地实施健康教育的过程中还会发现,不同个体的老年人差异也是很大的,所以还要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应该多开展VIP服务,为一些特殊的老年人量身订制出适合的教育方案。制订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大多数老年人文化程度低、对饮食行为习惯难以改变、当地风俗习惯的特点及个体差异等,只有这样,才能制订出适合当地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方案,才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3.3 健康教育的趣味性和可接受性

教育应该充分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主动性,这样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健康教育也是如此,应摒弃生硬的说教和灌输方式,注重受教育者的反应,提倡互动式教育。目前,江苏省各地的社区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要是健康教育活动不能激发老年人的主观积极性,没有考虑到健康教育的趣味性和可接受性。社区可以组织老年人成立社区健康协会,通过活动吸引多数老年人成为协会会员,让老年人自己一起制订健康膳食计划、锻炼计划,定期对常见慢性病进行讨论,而专业的健康教育宣传员则可以作为协会顾问和指导老师给予及时指导。这种形式可以大大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度和主观能动性。

3.4 健康教育的早期化和专业化

一个人的膳食习惯和生活方式是从小就开始形成的,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全社会的健康教育意识和提高健康教育能力,就需要从小开始接触健康教育,因而建议江苏省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增加对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和考查。这将使得健康教育实现全民化和早期化,这种方式虽然需要的时间长,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成效,但是经过长期的执行可以从根本上改观江苏省老年人慢性病严峻的现状[10]。

美国早在1997年就将“健康教育工作者”作为一种新的、独立的职业,并且需要通过专门机构的执业资格认证[11]。与之相适应的,美国有两百多所高校都开展了健康教育专业,一千多所高校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由此可以,美国非常重视专业健康教育人才的培养。因此,江苏省可以借鉴美国的成功做法,鼓励一些高校开设健康教育专业,而不是仅仅只在公共卫生学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而已,从而为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老龄化社会的危害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再就业;知识型;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8.039

1.背景

国际上判断老龄化的通用标准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60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该地区人口总数的10%或以上,或一个国家或地区的65岁以上的人口占该国家或该地区人口总数的7%或以上。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182万人,占总人口的16.1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4374万人,占总人口的10.47%。据初步预测,我国老年人口从2015年起将进一步呈现加速增长态势,到2050年前后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7亿左右,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达到33%左右。由此可见,中国已然步人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不仅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而且会造成社会抚养负担加重,人口红利渐失、企业用工荒等问题。那么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危机呢?老龄化较为严重的日本、欧美等国家都将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应对措施。

2.知识型离退休人员的特点

知识型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大多出现于知识密集型组织,再就业的前提条件是欲再就业老人必须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再就业的愿望,对象主要是具有一技之长或者专门经验,具备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科技人员、咨询人员及各领域的能工巧匠,尤以医疗、高教、军队卫勤保障部门领域最为突出。老龄对于知识型离退休人员只是身体功能的衰老,但是其具有一般人员所不具有的知识资本、技能资本、经验资本、人脉资本等优势,是智慧和经验的代名词,是投入成本少回报快且高的宝贵财富。

3.再就业对知识型离退休人员的现实意义

目前,我国已有50多万高级知识分子离退休,约占高级知识分子总数的45%,若让这些离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能够继续老有所用,老有所为,不但可以减少因老龄化带来的人力资源短缺、减轻社会和家庭抚养负担,对知识型离退休人员来说也存在着深远的意义。

3.1满足生理需求,实现老有所养,余热生辉

2015年二胎政策的出台,中国将由“4+2+1家庭模式”转变为“4+2+2家庭模式”,少子化、独子化逐步向两子化转变,虽然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但是一对夫妇养育由抚养四个老人一个孩子转变为抚养四个老人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压力过大。据测算,2000年我国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15.6老年人,2050年则需负担48.5个老年人,如此高的抚养系数,无法在经济上保障老年人的日常衣食住行开支。另外,目前进比如老龄化社会的国家均为发达国家,经济高度发展,人均收入很高;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基本在5000到1万美元,而我国进入老龄社会,人均GDP还不到1000美元。中国老龄人口数量庞大,其中农村人口占很大比例,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经济实力还没有达到足以支付养老金,我国在未富先老的情况下,跑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基于上述情况,老年人会主动再就业,使其“老有所为”,这不仅增加其经济收入,使老年人自食其力,增强自我保障能力,减轻子女和社会的负担,提高老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

3.2满足安全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延年益寿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的安全需求包括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工作职位保障、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对于老年人来说,最需要的安享晚年,“安”就是安全感,安全感来源于身体健康、免受疾病困扰。老年人身体各种机能都趋向衰退,发病率明显增高。医学证明,必要的紧张有利于延年益寿。知识型离退休人员退休后身心彻底放松,退休前后的变化较大容易打破身体机能的平衡,另外,其生活习惯、工作环境、经济收入、声誉和社会地位发生较大的变化,退休后会产生较大的心理落差,时常产生被社会淘汰的无用感、失落感等不良精神状态,容易造成心理抑郁甚至危害身体健康。调查表明,退休返聘人员相对于闲赋在家的老人发病率明显减少,衰老速度减慢,死亡率也随之降低。

3.3满足情感和归属需求,更好融入社交生活

人类是社会性动物,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亲朋好友和组织的关爱,都需要得到友情、信任、温暖、爱情。老年人属于弱势群体,在感情和心理上都比较脆弱,对社交需求更为迫切。退休人员在人生暮年离开了奋斗多年的工作岗位,离开了组织和社会群体生活,开始了独立生活,儿女成家自立,有的旧友和老伴相继去世,自己体弱多病,行动不便,与亲友往来减少,人际交往范围减少,成天无所事事,无能为力,想做一些事,却力不从心。这些主观因素的变化,都能使老年人产生失落感,孤独感,自卑感等消极情绪,有害于身心健康。老年人退休后,不再拥有因工作而建立的领导、同事、下属和客户关系,社会活动范围较之工作时要小很多。劳动是个体与社会建立联系的一种途径,使老年人重返社会舞台、重新建立个人与社会的联系、重新加入社会群体、重新获得自己的角色或扮演新的社会角色。退休返聘不但使老人获得社会归属感,消除退休带来的孤独感、空虚感,满足老年人的社会交往需要,使其老有所乐。

3.4满足尊重需求。获得社会的认可尊重

马斯洛认为尊重的需要可分为内部尊重和外部尊重。内部尊重是个体对自我积极肯定的个人评价,包括胜任能力、自信、独立等;外部尊重是指通过社会地位、声望、荣誉等受到他人的尊重。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能使人对自己充满信心,对社会满腔热情,体验到自己活着的用处价值,而当自尊心受到伤害时会使人产生自卑、弱小、无能的感觉,失去自信心。退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的自尊;其一,通常老年人认为自己已人到暮年,伴随着体弱多病、行动迟缓、记忆力减退,意味着自己老了,不中用了,已经成为了社会的负担,进而在日常生活中也失去了自信。其二,对于一些老干部而言,退休意味着权力与社会地位的丧失,从退休前呼后拥、门庭若市、毕恭毕敬到退休后的形影相吊、门可罗雀、形同陌路,这使老年人的自尊心锐减。其三,退休后经济收入减少导致家庭地位改变。退休前老年人经济独立,在子女未成年前处于权威地位,子女成家后还会时不时给予经济支持,但退休后收入减少,医疗、护理方面支出的增加,部分老人需要接受子女的供养,在家庭中由主导地位变为从属地位,过去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与自尊已逐渐减弱。为了提高满足尊重需求,很多离退休人员都选择了退休返聘,这不仅使其经济独立、自养能力增强,而且能增强自信心,提高自尊心,实现经济保障和精神慰藉的双赢。

3.5满足自我实现需求,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自我实现是马斯洛需求层次需求理论中的最高层次的需求,是指竭尽所能发挥个人的能力,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获得成就感。古有姜子牙“七十而相周,九十而封齐”开创了周朝八百年基业;孔子开始编制《春秋》;马克思50多岁时开始学习俄语,6个月后便能阅读俄文文章,并在晚年将思想体系推向顶点;丘吉尔66岁临危受命担任英国首相,77岁第二次当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这些都对老年人自我实现需要的最好的诠释。1991年,《联合国老年人原则》把“自立”、“参与”、“照料”、“自我实现”和“尊严”作为确立老年人地位的普遍性标准。而今,为了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很多知识型离退人员曾接受过良好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社会地位,有着强烈的工作意愿,在本该享受的人生暮年选择了退而不休、休而不闲,继续参与社会发展,创造社会价值,为实现个人理想而奋斗,在自我实现中再次领悟生命的价值所在。

4.知识型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建议

目前,在知识型离退休人员再就业的过程中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社会认识存在误区,认为老人离退休后就应该颐养天年,老年人再就业挤占了青年人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二是现行法律的缺位对老年人再就业缺乏有效保护;三是老年人再就业渠道狭窄,缺乏再就业服务平台。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对知识型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提出如下建议。

4.1转变观念,营造老年再就业的社会舆论导向

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提倡“尊老爱老”,家庭和社会应该给老年人提供安享晚年提供物质和精神条件,如果让老年人再去工作挣钱养老,会给子女戴上不孝的罪名,这是在给子女“打脸”和“抹灰”。要转变这种传统的观念就应该倡导,年轻人尊老爱老不仅体现在给与老年人物质上的保障,更应该尊重老年人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再就业无疑能体现老年人的价值。

另外,近年来高校的毕业生人数不断刷出新高度,自2009年毕业人数突破611万后,此后每年均以20万以上的人数增加,至2016年增加至770万人,毕业人数的节节攀高伴随的是就业难度的加大,每到毕业季都被冠以“史上最难就业季”,大学生就业越难,社会对老年人再就业存在的误区就越大。针对这样的误解,应让社会明白,知识型离退休人员与大学生的就业范围交叉重叠的并不多,老年人从事工作具有明显不同于劳动适龄人口的特点,大多从事与其生理、心理特点相互适应的社会公益活动。这些岗位由于收入比较低、工作量小、耗时比较长并且不固定,因此不符合年轻人的就业的空缺。

4.2完善法律法规,保障老年人再就业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活动,明确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但未对老年人再就业提出细化措施。超过退休年龄,不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起来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老年人再就业适用什么法律?最低工资标准是否适用于老年就业者?发生了工伤或工亡如何处理?是否能享受福利政策、五险一金?以上问题在法律上都处于真空地带。面对越来越庞大的老年人再就业群体,国家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才能保障老年人的再就业权益,解决知识型老年人的后顾之忧。

老龄化社会的危害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大众体育;经济;人口;生活质量

大众体育也被称为“社会体育”或者“群众体育”。作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众体育在关系到人民体质的增强,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健康水平的提高的同时,它还是现代社会文明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全球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迅速发展,体育与社会的关系日益密切,体育社会学研究得到了各国的普遍重视,了解我国开展大众体育的主要影响因素,对提高我国大众体育学研究水平是很有必要的。

一、影响我国大众体育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1.经济因素。社会发展是以经济为基础的,作为上层建筑其中一部分的大众体育,经济是其发展的最好基础,经济因素可以制约它的发展模式以及发展规模。我国大众体育发展被很多因素制约,经费缺乏以及不足是最主要的。发生类似的情况,也有很多原因,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是最主要的,其中第三产业的发展过于缓慢导致的落后更加制约了大众体育的发展。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正在蓬勃的发展,个人行为与经济发展状况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指标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GDP),它不仅可以反映综合国力,而且也可以反映非物质生产部门在某一阶段新创造的价值。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一种高速增长状态,大约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并且这一高增长速度在本世纪还将继续保持下去。预计在2020年的时候我国经济实力总量会大大增强,这为我国大众体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和后盾,为大众体育的发展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基础条件。

2.人口因素。社会的发展要以人口作为主体,而人口发展在受社会发展的制约的同时,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社会的发展状况,但它也存在自身的内在规律。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人口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们的经济发展。社会体育的对象是生活于社会的人,这就决定了其发展与人口息息相关。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我们的人口总量将要达到14亿。人口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对我国体育的发展产生的作用非常巨大。去年的人口普查显示,目前我国已经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的国家。并且这一状况将会持续下去。而我们人口老龄化分两个阶段,具体为从1982~2000年为人口老龄化的前期阶段,老龄化比例也将从7.63%上升到9.81%;而从2000~2020年这二十年为人口老龄化的第一个阶段即发展阶段。在此阶段,老年人口将从1.30亿增长到2.31亿,老龄化人口比例将从9.81%上升到15.53%。人口老龄化的危害是多方面的,第一个方面它会加重社会经济负担,使社会上符合劳动年龄的劳动人口减少;第二个方面会导致消费问题的一系列变化,而这些变化对体育事业的发展产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计划生育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它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作用很大,农村人口中的剩余劳动力将逐步向城镇转移,而且这种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但是由于农业现代化进程、卫星城镇和小城镇的增多,截止到目前我国城镇人口已占人口总数的35~55%。我国社会体育的总体布局会受到城镇人口的影响,同时将会对我国社会体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3.生活质量。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体现在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上,生活质量是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改善的一个重要体现,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人们两种生活是否得到了满足和需要。社会发展可以通过生活质量是否提高来衡量。北京奥运会结束以后,我国经济的发展产生很多新模式,人们的业余消费也发生了巨大的有形的改变,社会体育也会在这种影响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我国社会体育发展的对策

1.以人为本,切实落实便民健身政策。在目前的发展形势下,我国应当淡化体育政治功能,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在全民中推行社会体育,搞好全民健身,提供国民身体素质。各级政府部门要落实好《全面健身条例》中所规定的全面健身活动的要求,规定的健身投资项目中,应狠抓对社会体育的投资落实情况和力度,保证社会体育的发展与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同步性。

2.加大体育场地设施的投入力度。我国体育场地设施约有7大部分集中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因此学校教学在满足学生需求以后应当把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大众开放。当然这种开放最好是有偿的,这是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个很好的路径。在满足当地群众体育发展的同时,也会有可观的收入来解决管理和维修自己学校体育设施的经费问题,从而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上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比较大型体育场馆通常来说是城市的公共体育应用设施,但由于一些以往的封闭式管理的模式,导致这些场地的利用率太低,除了一些大型体育活动或娱乐演出外平时应用较少。建议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步探索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众体育社会化的新路子,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将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及设施可实行有偿服务,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现有场馆的使用率。这样既能促进当地社会体育活动的开展,又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指导大众科学健身。《全民健身条例》指出“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自1994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正式实行以来,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得到迅速发展,十五年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领导机构日益健全,群众体育社会团体不断增加,健身活动站点已有25万余个,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已达65万人,仅2010年就培养了234791名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我国的群众体育的开展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经济发展不均衡,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和质量与日益增长的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尚有较大差距。群众体育的社团正在逐渐发挥作用,但群众体育的计划行政色彩依然较浓,群众体育的组织化程度还不够高,体育社团缺乏宣传、引导、规范,体育社团在群体工作中的作用还有待加强。

老龄化社会的危害范文第4篇

林区人口老龄化给家庭和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

第一,安全事故增加,给家庭造成莫大的伤害。在林区,条件好的人家,青壮年夫妇孩子住进了城里,留下的是年迈的父母,条件不好的人家,青壮年夫妇外出打工谋生,留下的除了年迈的父母,便是年幼的子女,这种年龄结构上的差别,使一个个村庄成了老弱病残村。接下来的安全隐患便显现出来。林区水库、溪塘相对较多,地势也相对陡峭。年迈的父母要种田或上山,要洗衣做饭,还要照看小孩,加上身体健康状况一年不如一年,已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时不时传来小孩走失、小孩摔伤或溺水身亡等消息,特别是每到寒、暑假期间,这一情况特别明显,因为一个小孩,常常伤害好几个家庭。身边无小孩的人家,年迈的父母,往往一场病,因不能及时得到救治,早早地离开亲人。第二,林区林地经营管理不良,林地生产力下降,制约林业经济发展。随着林区人口结构老龄化,随之而来的负面影响相继产生。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初营造的人工用材林,随着经济发展,建筑用材等的迅猛需求;至今已所剩无几,留下的是中幼林,而这些林子随着林区青壮年劳力的外出,靠年迈的老年人上山从事抚育管理等工作已经力不从心,因此接下来的状况便是杂草、灌木滋生,不少中幼林也已经只见杂灌不见林,只见林木难成材。有的林地采伐林木后变成了新的荒山。在林区,从事抚育管理的民工大多在45岁以上,以50左右的居多,60岁左右也不少,劳动力的匮乏,远远不能满足林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制约了林业生产的发展,也影响了林地生产力的发挥,同时使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下降,进而产生恶性循环。第三,护林防火隐患增加。森林火灾一般来源于二个方面,一是自然界的雷击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二是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不论是哪方面引发的森林火灾,后果都将不堪设想,特别是林区偏远山区,人口老龄化,一旦发生火灾,老人们也只能望火生叹!自然雷击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是人们难于抗拒的自然灾害,但人为火灾却是可控的。如架设的电线老化,小孩玩耍以及烧田埂、地角,清明蔡祖烧纸等,都将森林置于火灾的危险边缘,而这些都是人口老龄化的隐患。第四,低水平发展,难于实现林业经济翻番。林区要实现林业经济翻番,需要有强有力的科技作支撑,需要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作保证。随着人口老龄化,近年来林地采伐林木后,一部分变成了荒山,另一部分营造已经经营几代的同种树种,比如杉树林,使林地生产力功能退化,林地经济效益下降。还有竹林,只知卖竹,不知施肥管理,结果山上的竹子越采越小,越采越少,最后无竹可采伐。又如传统油茶,年年采收,年年不施肥管理,结果果子越来越小,产量逐年下降,到后来是病虫危害,直至死亡。因为管理粗放或无人管理,山上小老头树增多。成林不成材的林地增多。如此下去,林业经济势必逆向发展。

针对林区人口老龄化采取的措施

第一,人口老龄化应该引起全社会重视,林区更不例外。国家现在对年满60周年的农村老人,每月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大大减轻了农村年青夫妇的生活负担,也使老人在精神上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关心老人、爱护老人、尊老爱幼,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为此,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加大林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公路硬化建设,尽量将汽车或公交车站延伸到林区结合部,为人们出行提供方便。此外在林区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小学或初中延伸至林区或偏远山区,使林区小孩享受城里同等受教育权力。第二,增加林业及其科技投入。国家现在对农业的投入日趋增大,种田有土地补助,种子有种子补助,各种机耕作业道与灌溉水渠四通八达。各种机械补贴五花八门,而林业相比农业和水利的投入要少得多。但林业所发挥的多功能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是其他部门无法比拟的。增加对林业的投入,增加对林业科技的投入已是时展的必然要求。第三,加强对林权流转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林区发展林业经济,需要科技作支撑。培育森林苗木需要技术,科学整地需要技术,造林栽树,抚育管理均需要技术,林木生长成熟采伐同样要技术,加强对林地林权流转工作的宣传和指导显得十分重要。现实生活中,林区林农,因不懂科学技术,往往经营几十年的山场林木,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木材贩子,木材贩子因此一夜之间掠夺林农50%以上的经济利润。积极宣传林权流传工作,重点指导帮助林农流转,保护林农权益免遭重大损害,是林业部门及其科技人员,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突破口很有必要。第四,发展旅游产业、保护名木古树。发展旅游产业,一方面增加了林区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改善了林区交通条件,丰富了林区精神文化生活,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差别。与此同时,加强林区名木古树的保护,建立保护珍贵树种制度,让全民参加保护、爱护、监督珍贵树种。对于正常渠道流转的珍贵稀有野生树种,让操作在阳光下进行,保护林区林农经济免遭重大损失。这方面,国家要象发展城镇建设那样,建设林区村庄,这些村庄最有利的条件是本身生长着众多的名木古树,国家只需象对待城市绿化那样,提供保护资金,其建设效果远比城市绿化好,加上新农村建设,林区村庄将象城市中一个个住宅小区,古朴优雅,还有谁会背负几十万、上百万的经济负担日思夜想城市的风光。第五,科学经营林业,走综合发展道路。科学经营林业,走综合发展道路势在必先。通过高标准整地、合理施肥、合理密植,优选良种壮苗,可建成速生丰产林;通过使用BNP毛竹腔施肥,可极大减轻传统施肥劳动强度,提高竹林质量和竹林产量产值;通过对马尾松、湿地松林木采伐前10-15年进行科学采脂,可满足社会生产对松脂资源及其衍生物的需求,提高松林林地产值和经济效益;采取森林下套种草珊瑚等中药材,增加林地附加值。对造材剩余的小头小料等废弃物进行综合加工,提高林木的生产利用率,对泡桐等易雕刻树种,充分利用其根蔸,变废为宝。利用林区丰富的资源,还可以发展特色养殖业,如饲养野鸡、野兔、生态养鱼、新建绿色农庄等,人们在淡雅清新的生活环境中,品尝大自然给人类特有的恩赐。以此推动林区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以上多方面的工作,林区交通、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条件将发生明显改善,城乡差别日趋缩小,最后实现城乡一体化,林区青壮年将不再把城市作为生活、工作的首选目标。人口老龄化,伴随着新生力量的增加,将不再对林业生产、林业经济、森林生态安全产生威胁。一个个充满活力的林区,将为林业经济建设腾飞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林业经济翻番指日可待。

本文作者:廖洪标作者单位:江西省新干县金川林业工作站

老龄化社会的危害范文第5篇

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3亿,占总人口的10.41%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的6.96%。依照人口年龄结构的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老年人口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15年60岁以上的人口将超过两亿,约占总人口的14%。随着老年人口的比重日益增加,社会家庭的环境对老年人的身心及自身诸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犯罪在社会犯罪占有的比重和数量也有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某地监狱在押犯常年1200人左右,而老年犯罪人员1998年占到在押犯总数的1.2%,1999年占到在押犯总数的1.4%,2000年以占到在押犯总数的2.1%。因此老年人的犯罪增长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本文就是从剖析老年人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如何预防老年人犯罪即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对策等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谓老年人是指生物上的人体结构和生理上的衰老,受生物学规律和周围环境的制约与机体生长成熟这一序列同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必然老化,具有不可逆转性,但是由于人的生活环境不同,个人自身的生长条件和天生机体发育的差异,判断老年人的标准也有所不同,根据人的生理机能心理状态和角色作用,可分别从生理年龄、心理年龄、社会年龄来衡量。1982年在联合国“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将老年年龄的界限定义为60岁。我国若以退休年龄为界限的话,则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已基本步入老年人的行列。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把我国老年人的起点年龄定为60周岁以60周岁为标准便于正确的估量老年人口变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更适合我国现有的国情。

因此老年人犯罪概括起来说,指60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这是一种以年龄为标准对老年人犯罪下的定义。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可以区分为广义和狭义的两种。广义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老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狭义的老年人犯罪的概念即由于身体、心理、社会生活等方面处于老年化的过程中而引发的犯罪行为。前者着眼于行为主体,后者着眼于行为特征。狭义的老年人犯罪所包括的范围较小,它把老年人实施的并非由于老年化过程而引发的犯罪行为排除在外。

二、老年人犯罪的特点

老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犯罪不同之处在于,老年人犯罪没有因为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反而因为年龄的增加而减少。然而,老年人犯罪也有自己特殊的犯罪现象、特点和犯罪原因,很值得我们注意。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老年人犯罪表现为不同的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上看,老年人犯罪多为孤寡老人,文化层次偏低。随着社会的发展,子女成家后大都与老人分居两处,致使老年人晚年生活孤独寂寞,单调乏味,易滋生不健康的心理,从而滋生犯罪。而且这些老年人多为文盲或半文盲,文化水平较低。

(二)从老年人犯罪的类型上看,男性多属猥亵、、诱骗、放火、盗窃、侵占、窝赃、伪造、诈骗等,女性犯罪则以扰乱社会治安为主。

(三)从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暴力型犯罪较少。进入老年期后,由于不同程度的生理疾病的存在,使老年人存在着运动障碍,这些决定了老年人所实施的抢劫、杀人等暴力型犯罪较少,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间接性的犯罪手段。

(四)从老年人犯罪的对象上看,多为弱势群体。人进入老年以后,生理机能开始出现明显的衰老变化。因此,一些老年人往往把犯罪对象直接指向没有反抗能力或者反抗能力较弱的儿童、妇女、残疾人等弱者。

除了以上几个可以明显归类的特点,还有一些特点,一些老年人犯罪是低文化者较多,农村老年人犯罪较多。近年来还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际关系网,为家人或他人谋求非法利益,这一点也值得我们注意。

三、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原因

老年人犯罪除与未成年人犯罪、中青年犯罪和其他的各类犯罪有共同的主客观原因外,还有一定的特殊原因。以下从几个方面阐述并具体分析老年人犯罪的具体原因:

(一)进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身体机能和心理技能都面临明显下降趋势。在身体机能上进入老年期以后人的许多器官和组织有相当程度的萎缩现象,如听力下降,视力减退。控制自己的行为的能力减弱、反应变得迟钝。因此老年人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从心理机能上来看,此时老年人心理上容易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有些老年人变得敏感多疑。加上身体机能出现的衰退,自身抵抗能力的降低,使老年人对事物的认识出现了问题,从而引起了很深的猜疑心理和被害观念,总怀疑他人是否侵犯自己,往往由于猜疑被害而发生防御性的犯罪行为。有些老年人情绪不稳定以自我为中心,老年期的人在情绪方面出现重要变化,产生情绪回归现象,即老年人遇到挫折时不容易克制,常常失去理智,变得像儿童一样任性固执冲动。有时变得自私起来,整天怨天尤人、固执己见、缺乏宽容。这些心理倾向是由于他们身心衰退而造成的。他们往往会感到自己身体衰弱精力不济,不能恰当地解决遇到的纠纷,很容易因为小事而激起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出现攻击性的言语和行为,造成人际关系紧张,有可能导致攻击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老年人在步入老年期以后,由于身体和心理的特殊变化常常会出现对社会生活的不适应;

1.对离休,退休的不适应。对于大部分老年人来说,工作是他们生活的重心,工作收入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来源。在工作当中可以全面的展现自我,体现自我价值,并得到他人和社会的尊重,从中得到快乐与幸福感。对于退休的老年人来说,他们从忙忙碌碌的工作中一下子松懈下来,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了重心,生活从此变得没有意义,个人价值也无从体现,于是变得消极颓废,此时最容易卷入违法犯罪的活动中。

2.对生活贫困的不适应,对一些老年人来说若有退休金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的话则出现有关财产犯罪的可能较小。但对于另外一些老年人来说,本身并没有很多的积蓄,一旦退休经济上的收入更少,不可能完全支付生活开支,加上老年人容易患病,更需要金钱来保证及时治病。对于农村老年人来说,由于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有子女提供,而子女因经济状况和思想道德水平不同,很容易发生赡养纠纷,当无人赡养又无经济收入时他们可能会进行多种财产犯罪活动,用来解决经济问题。

(三)与家庭成员的相处情况也会影响老年人的犯罪行为

1.与子女的关系影响犯罪行为。当老年人退休离休后,老年人的工资收入不再像以前那样丰厚,他们的地位权利也不如以前,给家庭带来的种种好处也不复存在,这样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动摇,以前家长形象逐渐减弱。对农村老年人由于年老身体机能的衰退,各种机能的下降,劳动能力不如以前,也不像年轻时撑起整个家,于是家庭中的地位也不如以前了。一些修养较差,缺乏道德观念,尊老养老意识淡薄的子女,看到这些情况很有可能以恶劣的态度对待养育自己多年的父母。同时老年人本身心理机能发生微妙变化,本身又会觉得自己为家辛苦操劳了一辈子做出了许多的努力,而当自己体弱多病身体不佳,正需要儿女照顾的时候却遭到如此冷漠的态度,老年人的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很容易产生绝望轻生无用等情绪,于是心理上便出现了报复心理,“我过不好你们也甭想过好”。尤其是那些老年丧偶身边无人陪伴,当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没有人可以安抚;当心中郁闷时没有人来倾听;当遇到生病时,没有人来照顾。长期的内心压抑情绪一旦爆发,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出现犯罪行为是很正常的。

2.与配偶的关系不睦造成犯罪

当老年人退休后没有工作来充实生活,心中不免有失落感。对新生活也会出现不适应,使老年人变得敏感多疑,情绪不稳,以自我为中心。这些心理上的变化都可能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大多老年人容易激动往往无缘无故大发脾气,把夫妻间往年的烂事抖出,互相揭对方缺点,引起双方的不满,各不相让往往会造成夫妻间的矛盾冲突演化为犯罪行为。

(四)由于恶习不改造成犯罪

少数老年人之所以造成犯罪是因为恶习很深,积重难返,不思悔改造成的。如三进宫的老年犯郑某,利用封建迷信欺诈胁迫等手段奸女。老年惯犯王某采用利诱的手段,先后多次利用看电视,给钱等手段对邻居家的小女孩进行猥亵。

(五)由于法制教育的不全面

在我国,尤其农村地区,老年人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他们在为人处事是往往依照自己的经验和当地的风俗习惯,对于法律知识非常陌生,法律意识浅薄,也就无从遵法守法了。当前我国正在加大普法宣传,但往往会忽略对老年人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农村老人。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很容易违法犯法走向犯罪道路。

(六)由于道德教育的不全面

人们往往认为老年人人生经验丰富,辨别是非能力强,因此人们在关心老年人晚年生活中,往往认为老年人不需要思想道德教育。忽视了对老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当今多元化发展的社会,不免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成员的思想价值观造成影响。加上一些老年人原本就存在一些不良思想意识,势必使这些老年人由于是非,善恶,美丑观念的混淆,比较容易主动或被动鼓励参与或组织如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行为活动,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是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和心理机能,对社会的不适应,与家庭成员的关系,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不同角度对老人犯罪原因进行的分析,但这些分析在理论发展中还不完善,还没形成系统性和全面性。因此,当我们对老年人犯罪原因进行分析时要运用发展的观点,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分析研究。

四、预防老年人犯罪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物质生活保障体系。目前,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经济,加强社会养老制度建设,实行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公平负担的原则。发展养老事业要学习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完善社区保障制度,解决老年人的社区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济问题。加强老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可以采取政府投资兴建,社会各界捐助赞助等多种形式兴建,如在社区加强老年医护,生活服务,文化体育等硬件设施,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服务软件建设。形成完善的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医疗保健,文化娱乐

切实得到保障。

(二)建立城乡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必须调整现有的医疗政策,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尤其要保证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的退休人员看病交得起费用。建立健全老年的医疗救助制度,对城乡没有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及虽纳入但无法获得必要保障的生活困难的老人给予医疗救济,国家实力贫困救济医院,专门救济生活贫困人口,特别是老人。各个地方要经常组织医疗队伍下乡送医活动,

帮助贫困老人渡过难关。

(三)重点救助贫困,生活艰辛的特困老年群体。各级政府应当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贫困老人实行特别政策给予特别关爱。对贫困地区,国家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使贫困地区的贫困老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救助贫困老年专用基金,有个政府老年工作机构负责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级政府应创建条件,逐渐把有子女却无赡养能力的贫困老年人纳入乡镇五保供养范围。建立城乡对口医疗支援制度,定期为贫困地区的老年人防病治病。发动社会力量实施有针对性的特别救助等等。

(四)依靠发展老年教育提升老年人身体,生活,精神质量。发展老年教育事业,针对老年的教育特点和规律,应从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入手,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教育和科学健身活动,使他们在学习,健身中得到快乐和知识。必须以满足老年的实际需要为目标,解决老年人全体普遍关心的热心和难点问题,争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可以积极安排他们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充实精神生活,让有益的活动填补他们离开劳动岗位后产生的思想空虚,这样可以避免发生违法犯法的现象。要加强对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加强普法教育时一定要注意对老年人的教育,努力使老年人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准,争强老年人的法制和道德观念。另外,不能忽视家庭是预防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不能因为作子女的工作生活忙而忽略了对老年人生活上的照顾和情感上的慰藉,应当继承和弘扬尊老的美德,尊重老人的人格,加强与老人的交流,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减轻他们的失落感,让他们幸福安度晚年。

(五)把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摆在司法工作的重要位置。我国1996年10月1日起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们要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老年人的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老年人犯罪案件。对老年人犯罪的案件的审判,须根据老年人的犯罪特点,犯罪的原因,犯罪的情节和危害的结果综合考虑,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尽量从轻判处。刑种选择,刑期裁量,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对于依法可判刑可不判刑的,尽量以不判为主;对于判刑可轻可重的,尽量以轻判为主;对于可关押可不关押的,以不关押为主。在审判程序和审判策略上,尽量照顾老年人身心特点,注意说服教育;审理用语规范化,保护老年人的自尊。区分具体案情,正确使用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老年人犯罪,除难以改造的累犯和惯犯外,一般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加上老年体衰,再犯可能性也较小,除个别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外可以使用缓刑。对于身体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定保外就医条件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于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在减刑、假释条件上给予适当放宽,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就可减刑,假释。我们以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被害老年人。另一面对老年人犯罪也要打击,通过打击使那些在犯罪边缘的老人能悬崖勒马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从而起到预防老年人犯罪的效果。

(六)做好老年犯罪的教育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老年犯罪入狱人员比起其他年龄的罪犯相对较少,但随着老年犯罪案件的逐年增加老年罪犯呈上升趋势。由于老年人年老体弱独立生活能力差,加上社会关系来往少,这种情况下老年罪犯会变得心灰意冷对生活失去了兴趣,这会增加对他们改造的难度,介于老人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改造机关应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尽量少分配繁重的劳动任务。在做好狱内老年犯罪教育改造的同时还要做好老年犯罪的出狱安置工作,防止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因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而再次犯罪。为此,家庭、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和社会福利部门,应及时解决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老年罪犯生活出路问题。各地老龄工作机构和民政部门应协调好工作,在安置上给予适当关注,落实生活保障措施,预防再次犯罪。

以上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预防老年犯罪的对策与措施的,但我们还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1.我们要在现实条件下来谈论某种预防措施,不能一味的追求预防成效而忽略了现实的可能性。如:在建设各种老年服务基础设施时,应考虑本地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

2.对老年人犯罪应该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政的、法律的、政策的、社会的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3.我们应以发展的观点去研究老年人犯罪的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也会出现某些变化,我们的对策也应随之变化。

我们要把老龄工作视为社会主义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社会都重视起来,努力创造一个适合人口老龄化的社会条件与环境,激发老年人为社会服务的意愿,引导老年人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充实他们的精神生活,使老年人安度晚年。这样老年人问题就可以得到圆满的解决的。另外,笔者认为在全国人口高龄化已到来之际,和现代社会小家庭日益增多的冲击下,对于老年人犯罪问题的加强研究,应列为犯罪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参考文献:

赖文.老年人犯罪的问题.

人口老龄化的含义.

程东宁.老年人犯罪能不能网开一面[J].人民法院报,2003(4)

费平金进.当前老年人犯罪增长应以重视[J].

易明刚.老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研究[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报,2002,3,1(57-58)

吴宗宪.老年男性的犯罪心理[J].政法论坛,1992(3)

陈丽平.关爱老人就是关爱自己[N].法制日报,2003(5)

郭金亮丁桂枝.论我国当代老年人的精神需求[J].求索,2003(4)

赵秉志.犯罪主体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M].1989

侯玉波.人格与社会心理因素对老年人健康的影响[J].北京大学学报,2000,9,5(719-724)

赵俊康.中国大陆农村老年保障问题[J].

陈永革李缨.老年人犯罪的英法问题刍议[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报,200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