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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医改方案 医疗保障 全民医保 医疗保险 医疗公平
1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医保的责任是提高医保水平的基础
为了实现医改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年~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按照这一要求,各级地方政府需要投入5182亿元,占总投入的60.96%。因此,需要加大地方政府的投入。资金投入的保证,是维护医疗服务公益性的制度和物质基础。为了全民医保目标的实现,首先,必须强化地方政府对医保的投入责任。新医改方案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目标,并明确指出:到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参保率需提高到90%以上。如果地方政府投入不到位,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的目标就不能实现。所以,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责任。将地方政府财政投人落实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察范嗣,医保资金不能按时足额到位者,应追究地方政府责任。其次,强化对医保资金运行的监管。加大政府投入是全民医保的重要保障,但是,如果不加强监管,投入的再多,也不能使百姓受益。因此,应对医保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面监管,明确医保资金的投入数额、使用去向、落实情况,确保医保资金不被挪用或贪污。
2医保投入既要因地制宜,又要体现公平性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全民医保”的目标,但必须面对地区问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中国地域广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差距大,实现全民医保难度很大,在全国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更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只有因地制宜,分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才能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
首先,医保投人要因地制宜。在有限的医疗资源里,应优先保证偏远农村和经济落后地区。对于贫困地区,应加大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同时监督地方政府优先保证医保投入,这样,才能保证贫困地区的群众也能有医疗保障,实现医保的公平性。
其次,医保资金统筹标准要因地制宜。2009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要求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提高支付限额有助于提高医保水平,但全国统一的比例实际上使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和农村地区居民所能享受的医保待遇低于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和大城市,使本来就不均衡的地区和城乡间的医疗待遇更加悬殊。因此,应该结合各地的平均工资和城乡差异制定不同的参照倍率,让农村地区和平均收入较低的地区提高的倍率更大一些,让大城市和平均收入较高的地区提高的倍率稍小一些。
第三,医保制度既要因地制宜,又要逐步实现三种医保的统一。我国现有的种基本医保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分别以城乡不同人群为覆盖对象,各相应险种政策不一,在保障待遇上差距较大。这种分散化的医保体系,造成了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之间的不衔接,增加了医保制度的管理费用,也造成了严重的不公平。为了使新医改方案设计的全民医保早13实现,应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逐步解决不同制度间的衔接、合并问题,逐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城乡经济差距不太大的地区应该优先考虑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并,然后逐渐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接轨;城乡条件差距大的地区,首先要认真考虑不同制度间的衔接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将不同制度合并。
3加强医保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是提高医保水平的关键
新医改方案对医保报销上限的提高,意味着医保水平的提高。但是,医疗保障本身改变的是医疗费用的分摊方式,并不具备降低医疗费用的功能,如果对医疗机构缺少有效的监督,有限的医保资金必将不能应对医药费用的增长。伴随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经办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日趋明显,如何进一步加强医保机构的能力建设,是医保水平能否提高的关键。首先,要加强医疗保险专业人才的引进,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其次,加强医保工作人员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第三,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对医保的宣传,像商业保险那样,上门服务,使医保对象充分了解政策,以此应对逆向选择。第四,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使之足以控制和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和药品供应商的行为,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4发挥医保的就医引导功能,引导居民到基层医院就医
基层和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医疗水平远不及大医院,因此,患者大多选择到大医院就医。新医改方案重点面向基层,但这种调整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为此,必须发挥医保的就医引导功能,积极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首先,在医保管理方面,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扩大医保范围的病种,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其次,要大幅提高在基层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额度的上限,吸引患者到基层医院就医。第三,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加强群众对基层医院的信任。目前最实用最便捷的方法是专家直接下基层门诊,新医改方案中允许医师多点执业为充实基层力量提供了可能。这样,既可以解决群众对基层医院的信任问题,还可以建立起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基层医院医生的水平。同时,应发挥大医院的优势,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到大医院进修、实习的机会,逐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救治能力。
新医改方案能否真正从制度上解决百姓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如何切实惠及城乡百姓?医疗行业相关难题如何解决?8500亿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何?这是今年参加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谈得最多的话题之一。对于医改,从“两会”代表到普通百姓,大家似乎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巨资怎么花?
“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医改的核心就在这句沉甸甸的话里。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为此,今后三年国家将投入8500亿。
8500亿!出乎很多人意料,就算是在4万亿扩大内需的版图中,关于医疗卫生也不过几百亿的额度。看来,30年的医改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有了新的突破,要对13亿人进行“全民覆盖”。这8500亿具体该怎么花?这是问题的关键。卫生部部长陈竺向记者介绍,一方面投入保障体系,一方面投入服务体系,“首先是基本的保障,比如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基本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设”。但保障和服务的具体比例“还在进一步研究中”,陈竺说,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保障水平都会有所提升。
事实上,我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长期不足,未雨绸缪式的家庭储蓄居高不下。联合国数据显示,中国的医疗服务费用中近50%由个人负担,随着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国内居民可以放心消费而减少后顾之忧。从这个角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新医改的大手笔投入。
但是,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提出了这样的观点,钟南山说:“我们最希望知道,卫生的投入占GDP的百分之几,这最容易看出国家对卫生的重视程度。现在这方面没说太清楚。比如,这8500亿元是在原有的经费基础上额外划拨,还是包含原有的经费投入在内?当然,从政府来说,是一个进步。但我们应该看到,就是以8500个亿计算,一般的欠发达国家(卫生方面投入占GDP)都是6%,我们国家现在还不到5%。”
这样看来,即使是8500亿这样的天文数字,仍然不能满足医疗改革的需要,无论是补需方(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还是补供方(如解决医院补偿问题、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都需要巨额投入,单纯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医改的持续推进需要更为巨大和持续的投入,这样是否可以考虑允许和引导其它资金介入高端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障领域。
医保一体化
看病就医,看似简单,却牵扯着百姓最切身的利益,牵扯着社会公平的敏感神经。医改工作千头万绪,但总的目标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这也是8500亿元的主要投向之一。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目前医保的大病统筹不适合新的医疗模式转变。不要仅仅盯着疾病本身,盯着大病,还要考虑整个预防体系的建立。如果深入到农村就可以发现,很多人看不起病,很多人认为是小病不看,觉得捱一捱就过去了,最后拖成了大病。如果把医保的重点放在小病上,也许他们就会看病,防止小病拖成大病。
造成看病难的问题有很多,但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百姓关心的问题是:我生病,谁埋单?我们需要实现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医保模式一定是多层次多样化的,单靠政府不行,应该要鼓励一些商业保险进入。提倡一些白领或者一些收入高的阶层,参加商业保险,减轻政府的负担。
我们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其中包括生产及经销由政府控制及监督,并属于医保范围之内的一系列必须药品,就是让有效的药得到保障,保证基本用药,能够使用在基本人群里面。而一些高价的药,甚至大型的检查,可以通过办法限制。例如,区县以下医院,报销比例是高的,越大的医院报销越低。但现在消费很畸形,有的医院空调都可以报销,住单间的也可以报销,部分人消耗了大多数人的资源。随着新的医保方案的不断完善,将会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医改工作,承载了太多的期盼。我们期盼着医疗卫生改革能如缕缕春风,荡尽沉疴,给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带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观察
“公立”与“公益”
如何在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础上,又保证公立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呢?这是个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副主席李铀在即将提交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中建议,可探索在设区的市或县一级增设医院管理局或医院管理中心,使之独立于卫生行政部门,让公立医院管办分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农〔〕6号)、《年全市农村卫生和药政工作要点》(卫农〔〕1号)和《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卫农〔〕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近年新农合实际运行情况,现调整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如下:
一、筹资标准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年省、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从年的200元提高到240元,城郊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每人每年60元,新农合统筹基金水平达到每人每年300元。其中,城郊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个人负担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补贴。
二、调整补偿方案
1.提高门诊补偿比例,增加补偿项目。门诊报销均实行即时补偿,其中,普通门诊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35%,基本药物、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的门诊医疗费用按45%的比例补偿;将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并按90%的比例予以补偿。结核病、精神病患者在肺科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化疗在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指定定点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比例由50%提高到60%;将老年性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单纯性唇裂等特殊病种在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50%。
2.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在支付待遇前设定起伏线,具体为:在街道、区、市、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的,每次起伏线分别为300元、500元、700元、700元,住院补偿起伏线在补偿范围内费用扣减,参合患者每次住院在起伏线以下的医疗费用不予补偿,起伏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偿:(1)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80%提高到85%;(2)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65%提高到70%;(3)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40%提高到50%;(4)市外公立性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由30%提高到35%;(5)对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计划内初产妇,平产生育补助由300元提高到700元,剖宫产生育补助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6)提高中草药补偿比例,在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患者的中草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10%。
3.进一步提高参合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从解决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对两大类6个病种实行“定点救治、规范诊疗、全额补偿”,新农合报销比例为80%,医疗救助补偿为20%。超出限额之外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4.全面扩大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住院补偿标准。在以往8类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参合居民因以上重大疾病在区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补偿比例为75%。
摘 要 新医改方案的出台,使得医疗改革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过去多年医疗改革失败的教训使人们不断的反思,到底是政府的失败,还是市场的失灵?新医疗改革能否达到其预期的目标?本文试图从公共政策的角度来探讨政府在新医改中角色的定位。
关键词 新医改 政府职能 利益集团 卫生服务
在中国过去20多年所进行的医疗卫生改革,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的,我国卫生总费用并未突破社会平均支付能力,“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却愈演愈烈,医疗服务的供、需和组织三方处于严重的失衡状况。在快速增长的卫生费用中,作为需方的个人承担了几乎所有得负担,而政府并未承担相应责任 。在某种程度上,过去的医改是以牺牲公平性为代价的,是少数人得益,多数人受害的改革,因而从这个角度上说,医改基本上是失败的。笔者认为,其失败的关键在于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角色定位出现了问题,是医疗卫生改革过程中政府责任的缺乏与医疗市场的扭曲所导致的。
新医改在加强政府责任的同时,促进政府与市场的有效结合。改革不是强化政府弱化市场,而是通过完善政府职能来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医疗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涉及多方利益的改革,需要许多配套制度,需要政府决策部门慎重考虑。就医改方案的出台本身来说,就是一个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
一、医疗改革中的利益集团
公共政策的制定本身就是调节各方利益的过程,医改方案最终的出台,是各利益集团博弈的均衡结果。我们可以把医疗改革中的利益集团分为三种:首先是作为强势利益集团的中央政府;其次是普通利益集团,如医院、医生、医药相关行业等;最后是作为弱势利益集团的患者。
在医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中央政府各部委之间就补贴对象、部门权限、医院监管,药品采购等各方面展开争夺,而中央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是代表整个社会利益的,是为增进社会福利而制定公共政策的。所以,其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其公益性,这就必然会与医院、医药相关行业、医生等普通利益群体有利益冲突。普通利益群体的实力相对较弱,其利益的实现也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政策制度,但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知识和信息优势,又使得他们与政府的博弈能力大大加强。最后作为弱势利益集团的患者,由于有很多人文化层次低、政治参与觉悟不高、利益表达途径不健全等原因,使得他们的利益表达能力很低,不能形成有意义的利益诉求。所以,在新医疗改革的博弈中,他们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以下是医疗卫生事业中利益博弈的模型,从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各利益集团的关系与地位。
但由于卫生事业本身具有公益性与社会福利性,这就决定了医疗改革的方向不能按市场博弈的理论模式发展,从而对政府作为公共卫生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以及政策的制定者的职能角色提出了要求,正如《意见》所规定的那样:“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也正是以往医疗卫生改革中的误区。下面我们来看看政府在以往医疗改革中所缺失的责任。
二、政府责任的缺失
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列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4位。在卫生投入的宏观绩效方面,全社会的卫生投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指标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在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对191个成员国的卫生总体绩效评估排序中,中国仅列144位,确实令人深思。
统计表明,全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1991年是
4.11%,到2001年,这个比例提高到5.37%。但实际上,这些费用绝大部分都由老百姓承担,政府投入的比例反而是不断下降的。根据卫生部有关报告,在卫生医疗总费用的构成中,政府投入的比例由1991年的22.8%降至2001年的15.5%,社会投入比例由38.4%降为24.0%,而个人医疗支出由38.8%直线上升至60.5%,个人费用从345.2亿元增至3113.3亿元,十年中增长了8倍,而同期政府投人只增长3倍,社会投入增长2.6倍。政府和社会投入的比例越来越少,老百姓的负担越来越重,这表明,改革是偏利于政府而不利于百姓的 。
究竟谁应该为基本医疗服务买单?毫无疑问,自然是政府。从公共经济的角度,作为公共产品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当有政府来提供。而政府提供的不仅仅是卫生服务产品,还要提供制度支持。由此看来,政府责任的缺失主要表现为:
1.政府对医疗体制改革缺乏明确目标
政府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在医改的策略上基本上等同于市场经济的改革,将医改评判的标准也错误地定位于医疗服务机构是否盈利、政府财政负担是否降低等等,而没有认真考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真正要达到的促进社会公平、改善全民健康与社会协调发展等问题。医改只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种手段而已,其目的应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而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而政府一开始都没有认识清楚这点,而是想如何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忽视了医改的目标。从而导致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在公平性方面,不同社会成员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被满足程度,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严重地两极分化。
2.政府对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合理
我国卫生资源整体上是不充足的,还存在着向医疗、向城市、向大医院以及向高档医疗仪器设备集中的趋势。这就违背了我国卫生事业具有公益性、福利性的性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社会要求卫生资源向投入低、效益高的预防保健倾斜,向拥有80%左右人口的农村倾斜,向满足绝大多数群众需求的基本医疗倾斜。医疗卫生资源的现实配置状况与社会的需要相背离,加剧了“看病难、看病贵”的后果:一是农村的基本医疗不能在当地解决,要向大城市就医,大大地增加了农村患者的医疗成本。二是城市的大医院凭借其医疗资源的绝对优势及为了收回对高新技术的成本,对患者开大处方,利用高新技术对病人进行检查,这也必然大大增加了患者医疗费用。
3.医疗保障制度严重滞后
医疗保障作为一项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主体是国家政府,保障对象应涵盖全体公民。其实质是政府进行收入再次分配,也就是在高收入与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调整,体现着社会公平与社会互济性。但我国医疗保障覆盖率低,保障水平低下,而且出现了保障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平。
基于上述问题,政府有必要重新审视自身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职能角色,明确自身的地位与责任,正确处理与市场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与福利性,因此,新的医疗改革势在必行。
三、政府职能角色的定位
新医改明确提出近期目标是“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长远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作为政策主体的政府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认清自身的角色与责任,要有相应的政策、资金以及制度支持,新医改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政府政策职能的实现提供了方向:
l.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为医疗卫生改革标定方向
新医改方案确定了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包括立法、规划、投入、监管,这也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点。在医改的全过程中,政府通过有效的监管来防止偏离既定的方向;通过规划发展蓝图,稳步、有序、健康地推进医改向前发展;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引导和支持医改;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指出正确的方向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确保医改全面、协调和可持续推进。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预期3年内投入8500亿元深化改革,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紧张基本医疗卫生供需状况,也能相应减轻医患双方的经济负担,但仅凭提高投入是不够的,还要加强对药价的管理,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同时要拓展筹资渠道,切实从多方位降低医药负担,确保医与药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3.全面规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域布局。制订统一的区域卫生规划,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城市及发达地区集中。以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普及性和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享用医疗资源的公平性;规范医疗卫生服务的层级结构。现实的改革中实行的是对医疗服务机构“抓大放小”.不断提高医疗水平,限制营利性医疗机构获取超额利润。大力扶持城市社区医院、农村乡镇医院等初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避免医疗卫生资源过分向高端和中间层次集中,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
4.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意见》指出。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犁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90%以上,同时将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由于基本医疗保障是具有福利性质的公共物品,所以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要载体有义务向社会公平地提供保障,在满足全体国民现有医疗服务需求的水平上实现医疗保障的普遍覆盖。这样能极大地促进医疗卫生公平性的实现。为全国人民提供适当的医疗保障。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最重要环节之一。
参考文献:
[1]孙梅,王朝昕.各方对《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中国卫生资源.2009(第12卷).
[2]刘倩.新医改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集团博弈分析.财富与管理.2009.5.
[3]柏晶伟.中国医疗改革违背了卫生事业发展基本规律.医院领导决策参考.2005.12:28.
2005年8月21日,来自全国各地的600多位医院院长汇聚北京,参加第二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欲破解中国医改难题。纵观医疗体制20多年的数次改革,到了今天可谓局面混乱不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报告指出中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基本不成功”;近一半的中国人不敢踏进医院大门;九成的居民对近10年的医疗改革非常不满意……这些数据让中国医改重新站在十字路口的同时也让人们深思――医改不成功的根本原因在哪里?为何20年的改革,带给人们的却是这样让人寒心的结果?
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什么?
先来看一些数据: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对成员国卫生筹资与分配公平性的评估排序中,中国位居第188位,在191个成员国中倒数第四位;200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仅占17%,企业、社会单位负担占27%,个人支付的高达56%;而在欧洲发达国家负担80%~90%卫生总费用,美国政府负担45%卫生总费用,泰国政府负担56%卫生总费用……
面对上面这些数字,试问:维护群众基本健康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在医疗卫生领域,政府的角色应该是什么?
一位市民高先生表示,以前的医疗保障体制尽管有问题,但本质上是要给百姓可靠的医疗保障。而医改把这种保障性质变化了,变成了钱治人,现在患者花上几千元,报销的却只有几百元,没有钱真的就看不起病,但医疗保障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政府应该挑起其应负的责任,不能把责任与义务转嫁到广大老百姓身上。
90年代之后进行的医疗体制改革,总体倾向就是政府逐渐减少对医疗福利保障的财政投入。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人所享有的免费医疗待遇,即使仍然享受这一福利者,个人也必须承担一部分支出。另一方面,对于公共医疗服务机构,政府也减少了财政支持的力度。据了解,中国在公共卫生支出方面属于世界最低一档,非洲最穷的国家都比中国的人均卫生支出高出一倍。虽然过去政府从来没有否认保障公民基本健康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并未承担到位,如果政府对医疗卫生依然像现在这样责任体现不到位的话,再好的策略也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
医院“门槛”越来越高
医改的初衷是为了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可几轮改革下来,这一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使得医院“门槛”越来越高;仍有相当多的人无法享受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有近一半的人不去就诊,三成的患者应住院而不住院……从实际情况来看,他们并不是没有意识去就医取药,而是相对于医院的高收费来说,他们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为何现实与改革目标背道而驰?为什么现在医院越多,而门槛却越来越高?
一位医药界人士告诉了我们答案――以药养医的机制根本就没有改变,要想解决“看病贵”、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等问题,最应改革的就是让医药分家,改变药品销售的途径,这能从某种程度上斩断医院的逐利根源,根源没有了,自然“药单子”就会轻松很多。
医院是服务单位,医务人员的主要收入应该是服务费用,可目前反映医生诊治费的挂号费一般只有几元,顶级专家也不过几十元,如果单靠收取服务费用,所有的医院都得关门,所以医院必须同时卖药,而且药价低了还不行,这就形成了医生“开大处方”、“医药合谋”靠向患者出售药品特别是贵重药品牟利等问题的出现。医院的药价上去了,这就势必会影响药店的药价,使得药价失去了自由竞争的动力,从而使药价居高不下,最终形成了“看病贵,群众难以承受”的局面。
如果让医院的服务和药店的流通各归其位,让医院不再经营药品,或者说不让医院把服务与药品经营捆绑在一起,没有医院对药品经营的垄断,药价自然就会降下来。医院同时适当提高诊疗费用,最终的医疗费用肯定不会比现在高。
新思路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由于发展中心报告披露“医改不成功”,从而使得医疗体制改革新方案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卫生部官方网站近日全文公开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关于医疗改革思路的最新报告,该报告提出了今后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由政府制定统一区域卫生规划,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和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定保留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规模,负责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表示方案“初步确定了试点城市”,其改革重点是虚高成本定价,以及器械药品存在的暴利。
从2004年到现在,业内一直在等待这份“医改试点意见”的出台,但该意见总是“正在制定中”,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新方案还有待国务院批准,2005年年底前有望启动。这份即将问世的新方案真的能够解决这20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它又能给人们带来多少惊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葛延风表示,对此他还是有信心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尽管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但通过合理的制度建设,就已经基本上解决了绝大部分城乡居民的卫生防疫和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增长了10倍以上,承担全体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在筹资能力上不应当有问题。从宏观数据来看,目前中国卫生费用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超过5%,这种投入水平在发展中国家位居前列。按照这种投入水平,解决所有居民的基本健康保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改革的实质是要进行筹资方式、分配方式和资源运用方式上的调整。说到底,这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