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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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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问题;培养

近年来大学生群体中刑事案件频发,许多真实发生的案件不得不让社会各界尤其是我们教育工作者进行深刻反思,促使我们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研究。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概述及研究意义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概念。如今,我国物质精神文明都取得了极大地进步,人们的思想意识也越来越开放包容,对待社会各方面发生的事件舆论愈多亦深刻,这其中必然离不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尤其当代大学生,在社会角色的驱使下,对法律的反映和认识,是对社会事务的参与,也是对公平和正义的向往。他们对待法律现象、法律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对法的认识、掌握及运用的程度等系列思想层面的动态就形成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这种法律意识既包括理性的认识,也包括感性认识。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作为刚刚成年的大学生步入相对自由开放的大学校园,其思想还不够成熟,并未形成较健全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因此在遇到事情时,并不能全面理性的看待问题,特别是事件中包含的法律因素不能被作为分析和解决事情的方法。但大学生作为从学生和社会工作者的一个过渡身份,他们肩负着国家重任,因此若心中有法、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形成健全的法律意识,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因此,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大学自身的综合素质,因为法律素质也是人文素质的重要组成,培养大学生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青年,不仅能增强大学生自身竞争力,而且对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助于稳定校园秩序。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这不得不使得整个社会都要反思,如何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养他们良好的法律意识,让大学生懂法、知法、守法,必然能够稳定校园秩序,建设和谐校园;最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法治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助推器,而大学生这一庞大群体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必然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综上所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深远意义。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一)我国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我国公民整体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群体,权利意识有所增强,当代大学生愈加深刻的认识到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并能主动的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但同时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首先,大学生的法律认知不全。依法治国虽已见成效,同时大学生在校也会接受法治教育课程的学习,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的法律规章制度等层出不穷,大学生无法紧跟步伐,对一些法律概念和术语模糊不清。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升必然是建立在对法律知识的把握理解基础之上的,没有充足的知识,法律意识是不可能得到质的提高;其次,法律能力不足。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在社会实践中,运用法律的能力却十分有限。进入大学后,大学生一般都会接受基础法律的学习,但学习多功利化,作为学科学习,并不懂得将法律作为武器,在实际生活中运用,当本人或者身边同学、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由于自己能力和认识的局限性,无法使得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甚至吃哑巴亏;最后,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在社会的大背景下,对法律现象的反应和理解的过程中形成法律信仰。如果人们只是懂法,觉得只要不犯法就是守法,那就等于无法律信仰可言。尤其现如今社会,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这使得大学生的价值观有所歪曲,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更甚者以身试法,公然践踏法律,这些行为也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因素。第一,社会因素。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就决定着政治、宗教、法律制度等等思想层面上的东西。那我国社会的法治进程的助推力也必然来源于经济基础。我国综合实力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但市场结构还是不健全,必然影响着我国公民尤其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失。另一方面,法治建设的不完善,例如,有法不依情况的存在,立法程序的不完善,司法不公正,司法环境负面影响等等因素,都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产生了消极影响。

第二,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因素。几乎我国所有的大学教程了都包含了思想法律教育的课程,但大多数都是作为公共课程来学习,不像主流专业那样被重视,这就造成了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缺失。而且教授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师多由思想政治方向的教师承担,缺乏专业性和实践经验,无法引起大学生的学习兴趣,加之心态上轻视,就无法保证法律知识学习的效果,更谈不上法律意识的培养。常言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当今一代青年多为独生子女,父母教育方式的不恰当,溺爱或者严管都容易使孩子心理上存在问题。同时,家庭教育存在片面性,很多家长管教孩子容易一再强调成绩,忽视综合素质的培养,更谈不上法律意识的培养。

第三,大学生自身的因素。大学生处于心理、思想逐渐发展成熟的一个阶段,但很多情况下,心理发展跟不上外部条件的变化,这就极易引发心理问题。另一方面,就业压力使得大学生在校期间目标功利化,注重自身专业学习,而忽视法律素质的培养,不利于法律意识的形成。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建议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应是一项需长期坚持的系统性任务,需要各方形成合力来共同完成,笔者有如下几方面建议:

(一)社会方面。还是要加大力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在全社会范围内树立法律威严,使大学生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另一方面,要引导网络良性化发展,因为大学生现如今多从网上接受信息,网络的影响不容小觑,需要加强网络监管,尽快完善网络立法,使得网络尽量避免对大学生产生消极的影响。

(二)学校和家庭教育方面。各高校应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改革高校法制教程内容,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如,以案说法。或者聘请法律专业教师对大学生实施法律素质教育,开展多样化的法律教育教学活动,建立相应的实践环节,提高大学生用法能力;家庭方面,首先家长就应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从小为孩子灌输正义法制的观念。要创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得孩子拥有健全的心理人格。采取最贴合孩子个体的教育方式来管理,保持良性发展。

(三)大学生自身方面。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最关键的还是要发挥其自身的主观能动性。首先要积极主动的学习思想政治和法律基础知识,用理论来武装自己,注重培养自身了心理素质,培养法律思维意识,积极参与法律实践,掌握法律方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主编.法的一般理论[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233.

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黑数;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 D917.3 [文献标识码] A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现状

客观地说,犯罪黑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犯罪统计完备的国家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正如德国学者施奈德所说的“犯罪统计是犯罪学最重要,但也是最困难的任务之一”,因为犯罪黑数的绝对性与犯罪统计的相对性造成实际犯罪的总量远远大于已知犯罪的总量。[1]我国犯罪黑数问题相当严重,犯罪明数最多只占实际发生的三分之一。[2]

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问题更为严重。一般高校的刑事案件的发案数至少是上报数目的4倍以上,这还不包括警方因其它原因未掌握的犯罪数。[3]论者经过调查研究,收集了大量的犯罪黑数案件,在此,仅做简单例举和列表。

某高校一个学生盗走室友的存款卡在取款机上取走2985元现金,被盗同学报案后,在校方的“关心”下,得到被盗同学“谅解”后,检察院作出了不予的决定,于是一件本应作为刑事处理的案件又被隐蔽起来了。又一高校在大一新生开学的第一天,有小偷侵入学生宿舍盗走14部手机以及3800多元的现金,该校为了“消除影响”而自愿对失盗学生予以赔付却没有报案。还有,几个学生殴打某学生致使其当场休克并花去4000余元医疗费的案件在刑事上却不了了之。再看列表:

鉴于犯罪黑数的绝对性和实证研究困难性,论者就大学生犯罪黑数所取得的实际案件也只能是冰山一角。但特殊中包含一般,从以上列表及其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犯罪黑数具有如下特征:

(一)相对于明案来说,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

犯罪黑数与犯罪明数的比例显示犯罪黑数以几倍甚至几十倍于犯罪明数而存在,如上例中盗窃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来说不低于20倍,其他的犯罪黑数相对于犯罪明数的比例也是相当惊人的。有的犯罪类型在犯罪明数中不曾有过或比较少,但调查资料显示这些类型的犯罪大量地以黑数形式存在着,典型地存在于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犯罪、组织犯罪之中。

犯罪黑数案件数量大而且普遍存在的另一种形式是在一人身上集中了多个犯罪黑数案件。典型表现是多次盗窃的情况,还有因犯案件、盗窃案件、故意伤害犯罪等败露或未遂后又以故意伤害或其他犯罪去报复或宣泄。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案件都没有或部分没有作为犯罪处理从而成为犯罪黑数。

犯罪黑数存在于各级各类高等学校的大学生中。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实地访问等途径,笔者发现,不论是在一般院校还是在名牌院校,是在专科院校还是在本科院校,是在大中城市的院校还是在中小城市的院校,犯罪黑数都存在。调查数据还显示犯罪黑数的存在与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好坏无关。成绩好的学生犯罪后,其案件成为黑数的比例更大。

(二)从犯罪类型看,犯罪黑数主要存在于财产性犯罪、性犯罪、暴力犯罪、计算机犯罪等犯罪当中

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中最多的就是盗窃犯罪,具体表现为盗窃金钱(现金或盗用信用卡使用)、手机、计算机、照相机、摩托车、自行车等价值较高的物品或供自己使用或变换现金或作其他的用途,甚至毫无目的。在财产类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还涉及到诈骗、破坏财物等犯罪。在暴力犯罪中,大学生犯罪黑数主要表现为故意伤害案件;计算机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或通过计算机传播物品、信息等。

(三)从犯罪停止形态看,有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

在故意犯罪案件来中,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更多地以犯罪未遂、中止形态存在,特别是犯案件和抢劫案件,而既遂形态的案件主要是盗窃案件。在犯罪黑数中,各种犯罪类型上都有预备犯罪。

讲到故意犯罪,那也自然要提到过失犯罪。其实有不少犯罪案件就是因其主观心态是过失而得到被害人或相关方面的“谅解”而成为犯罪黑数的。

犯罪黑数类型和停止形态的多样化再一次印证了大学生犯罪黑数数量大而且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二、大学生犯罪数现象透析出的大学生法律意识状态及其原因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统称,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权利和义务的认识等。 [4]行为是在一定意识支配下的身体的动和静,大学生犯罪黑数现象为我们分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提供了另一个视角。透过犯罪黑数,联系大学生受到的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塑就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或者说是导致大学生犯罪一部分黑数的原因。

(一)大学生犯罪黑数显现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缺失和淡薄

接受过良好教育(包括法制教育)的大学生一般具有健全的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行为表现,这从大学生犯罪的明数方面似乎可以得到定性。因为,从明数看,大学生犯罪案件占社会犯罪人比例毕竟不是很高。但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大学生犯罪黑数需人们透过犯罪黑数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态做出新的统计分析。

1.知行不一,法律心理扭曲

就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来讲,大学生是“高级人才”,而且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有关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重要意义说得头头是道,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并非一无所知。按说如此丰厚的内存将使他们能很更好地创造有益于社会发展和个人进步的业绩,但是大学生犯罪黑数案件显现:相对于其他群体,一些大学生运用他们所拥有知识、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而在犯罪的预谋、犯罪的手段以及犯罪后反侦查的行为上尽显智能和隐蔽。这样,大学生犯罪的一些案件更有不能被警方等“外人”知晓的可能而成为绝对犯罪黑数。绝对犯罪黑数是指案件实际已经发生,但没有被人察觉和发现的犯罪案件。这是大学生心智、知行表里不一的表现。不仅如此,他们看到别人违法犯罪也异常愤慨,可轮到自己或发现自己的同学或校友就言不由衷,能不能真正知法、尚法、信法、护法、守法就要看时间、地点、事情、人物等具体情况而定了。

许多犯罪黑数案件反映出大学生不成熟甚至扭曲的法律心理。首先是怯弱,这表现在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害案,其中的受害人认为如果报案将使自己“抬不起头”、“见不得人”而不愿报案。调查统计表明:害案的报案率仅为8%。这种心理还表现在受害人因受到犯罪大学生的威胁不敢报案而自认倒霉。知情人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也不敢或不愿意报案或作证。其次是对待犯罪的冷漠心理。不少犯罪黑数案件显示,知情人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伤害事实和情理默然处之,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再次,有些犯罪黑数案件显现出大学生的恶毒、放任的心理态度,如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不但知情不报,反而持有“我姑且放你一把,让你越陷越深”的恶意。

2.法律信仰缺失,司法公正信心不足

调查显示,有些被害人或知情人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违法犯罪时,他们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不了了之或不愿意作证,是因为怀疑警方不一定能破案或司法不公正或担心遭受打击报复时得不到法律保护或担心学校对自己做不公正、不公平的评价。调查结果显示确实有不少大学生犯罪案件成为黑数案件是因为警方不依法办事造成的或学校努力争取得来的。这既是造成大学生犯罪黑数的形成或增加的原因,这也是导致大学生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和对司法公正信心不足的客观原因。

3.法律正义感缺乏,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调查中,当被害人或知情人被问及“在知晓某个或某些同学或校友犯罪时之所以选择知情不报而予以和解、私了或不了了之的原因”时,他们中62%的人认为大家“同学一场”;48%的人选择“得饶人处且饶人”;46%的人选择“给他人一个改过的机会”;34%的人选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两耳不问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知情人和被害人的这些选择及其心态尽管复杂,但其共性在于大学生缺乏法律正义或社会正义观念――在情与法,德与法冲突时,很大比例的大学生选择“牺牲法律”保护他们认为可以或需要保护的人或不闻不问。法律的价值在于对正义的追求,大学生对犯罪大学生的心理态度和法律思考表明他们还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

(二)导致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从认识规律上看,法律意识是法制作用于主体及主体对其反映和升华的结果,它依赖于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但又直接受到法治环境、法制文化及法制教育等因素的深刻影响。纵观大学犯罪黑数现状,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或淡薄是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影响的。

1.现实社会破坏法治现象的影响

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状况不容乐观,学校周边治安状况更特别敏感,打架斗殴时有发生,抢劫、盗窃、诈骗防不胜防,高智商犯罪让人吃惊。放眼社会,有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目无法纪,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行贿受贿、、官官相护、以权代法、以罚代刑。这些现象无形中削弱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法律权威。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身处其间,耳濡目染,有较深的感性认识。最直接的,高校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声誉的挽救以及对管理不善的掩饰而对大学生犯罪案件隐瞒不报或对司法机关公关,争取以纪律处分、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有些犯罪黑数案件就是司法机关办人情案造成的,他们以行政、民事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或出于其他不正当考虑,对“天之骄子”犯罪网开一面或睁一眼,闭一眼。大学生身边发生的或社会上的违法犯罪现象以及某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严重地消磨着大学生们对法律的情感和法律正义的信心。

2.法制教育乏力的影响

如果说当前社会法治破坏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现实原因,“和”为贵的中庸之道及传统重人治、轻法治文化观念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根本原因的话,那么高校法制教育乏力则是导致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犯罪黑数案件大量而又普遍存在的直接原因,因为当前高校法制教育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传统法律文化的升华,缺乏对法制遭到破坏的正面引导。

高校法制教育是高校德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高校法制教育乏力。首先,高校法制教育的门径狭隘,对广大非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重视不够。当前,一些高校把法制教育简单地理解为开设一门课程,按国家规定的课程和课时量给大学生上完课就“达标”了,于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仅限于《法律基础》或《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而且对法律基础知识的课时进行精简或压缩。这样法制教育成为一种短期行为,缺乏了普及性和持续性,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不能适应法治社会对他们提出的时代要求。其次,法制教育的目标尚未真正上升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高度上来。目前,许多高校法制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把理论知识的多寡等同于法律素养的高低,重视法律知识的灌输而忽视对学生法律参与意识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淡化了法制教育的德育功能。在教育方式上,法制教育局限于或主要依托于课堂教学,而且不少教师满堂照本宣科地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忽视法律观点、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传和培育,缺乏生动性和深入性。再次,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忽略联系社会实际、联系现实发生的典型案件、联系校园法治氛围以及大学生现实思想状况,特别是缺少缺少大学生违法犯罪教育教学,高校法制教育缺乏针对性。总之,不系统的法制教育,致使一些学生法律知识明显不足、缺乏现代法律意识,因而法律素养偏低,适法、用法、识别违法犯罪的能力较低,不知法就谈不上守法,不守法谈不上护法,就更不上具有强烈的法律正义感了。

总而言之,大学生犯罪黑数反映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说明大学生犯罪黑数是他们法律意识缺失的结果,这是高校法制教育值得思考的问题。限于文章篇幅,论者在此姑且仅提出问题,以期为探讨提高法律意识教育、探讨减少大学生犯罪黑数的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提供一个思维角度。

[参考文献]

[1] 周东平.犯罪学新论[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72.

[2] 康树华.犯罪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 70.

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3篇

一是法律观念落后。很多大学生仍然存在“权大于法”的观念。针对“打赢官司靠什么”的有关调查显示,50%的大学生认为要想打赢官司必须得靠关系,30%认为应当有理有据,20%认为应当找一个好律师。由于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个别大学生存在“目无法纪”的问题,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比如一名在校大学生为了展示个性,竟然将自己的不雅视频上传到网络以获取关注,并以“艺术”的名义进行宣扬,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再比如一些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不强,上当受骗后不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反映了大学生法律观念的落后以及法律意识的薄弱。二是法律知识匮乏。法律知识是衡量法律意识高低的主要依据。不少大学生存在“实用主义”的思想,重视专业课,对法律基础课投入精力不足,造成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直接影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比如,目前很多大学生对“违法”与“犯罪”界限不够清楚,甚至有很多大学生把二者等同起来。三是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受社会经济发展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大学生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甚至个别人存在“知法犯法”心理,违法犯罪比例上升。康树华教授曾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33%,其中大学生犯罪约占1%;“”期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凸显了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主要包括以下原因:一是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人治”思想深厚,大学生普遍存在着“权力至上”、“民不告官”的思想倾向,这是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违背的。传统文化对大学生法律意识产生了消极影响,这也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障碍因素之一。所以,高校必须认真弘扬现代文化,特别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先进的文化思想成为大学生意识主流。二是社会环境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高校越来越重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以及整体法治环境的不平衡造成了不同地区人们法律意识的差异,这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也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尽管我国高度重视反腐工作,但当前滥用权力、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也会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形成一定影响。三是法制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部分高校还没有将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素质教育中,还存在着缺位和不到位现象,这已经成为制约大学生法律意识提升的重要因素。比如,目前一些高校在法律教育方面还存在着“重传授、轻意识”的问题,以灌输知识点为主,对于如何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缺乏深入的研究。四是自身因素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由于大学生正处于生理成熟期和心理过度期,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容易受到不良思潮的影响。此外,当前大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存在一定的“自我意识”,在价值观念多元化影响下缺乏对法律的认知,遇事通常都从自身主观意识出发,没有法律观念,缺乏用法、守法意识。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的策略

社会、政府、高校和家庭等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健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模式。需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高度重视法制教育。高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要将法制教育作为单独的课程进行设置。比如高校应该主动适应“依法治国”新要求,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分开,单独将“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并学分与学位进行挂钩,提升大学生对法律基础课程的重视程度。要加强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特别是要在师资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为高校开展法制教育创造条件。同时还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践教育并重,共同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应用能力。要大力加强法律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法律专业教师的综合素质,为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奠定人才基础。

二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法治环境影响、引导和塑造大学生,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对于高校来说,要将校园环境建设与法治环境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打造具有高校特色的法律文化。比如高校在管理过程中也要严格照章办事,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开展法律方面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各类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强对“依法治国”的宣传力度,让大学生了解依法治国的内涵,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鼓励、支持和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实践中。

三是健全法律培养体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是高校的重要工作,而且还需要国家、社会、家庭要建立良好的“协同机制”,共同开展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比如国家着眼于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既要加强立法,又要加强执法、司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社会特别是各类媒体应当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的宣传和引导,特别是要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宣传,使大学生受到触动;家庭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教育阵地,家长应当充分认识到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及时了解大学生在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活动。四是强化学生法律修养。大学辅导员可以通过对学生集体宣讲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性格的学生采取有针对性地法律宣传和指导,实现法律宣传、教育、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进一步强化大学生自身的法律修养,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相关法律活动,比如组织学生开展以法律为内容的主题班会、收看法律宣传片等方式,加强法律知识的互动与交流,使大学生养成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大学生也要主动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自身的法律应用能力。

四.总结

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4篇

【摘要】高中生是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新生力量,高中生法律意识的强弱,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否长远持续地发展。当前的高中生虽然对于法律基本知识了解比较少,但拥有着一种朴素的守法意识,通常也有着更强烈的欲望,去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因此,拓宽高中生了解和认识法律知识的渠道,能够帮助高中生更好地树立起法治观念。

【关键词】高中生 法律意识 法治建设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战略目标,十六大又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依法治国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根基,也是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需要。在中学时代,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社会,适应时展需求,也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社会和国家的层面上来看,培养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有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维持法治社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一、高中生法治意识的调查结果

为了充分了解当前中国高中生法治意识的强弱,笔者分别从高中生对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待法律的态度以及处理一些日常矛盾的方法等多个方面去了解高中生对于法律的看法,经过统计,得出如下调查结果:

1、一般高中生,都具有朴素的守法意识。由于高中生接触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一般只能通过电视、电脑或者报纸等途径了解到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缺乏对于法律系统全面的了解。此外,学校对于法律方面的宣传比较少,使一些学生虽然知道法律的抽象概念,但并不了解具体的法律细节。尤其是在文理分科的学校,对于理科生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普遍要比文科生薄弱和匮乏。

然而,虽然一些高中生对于法律的具体内容了解不够,但是高中生普遍都有一种简单、朴素的守法意识,90%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发现自身行为触犯法律时都会选择立即停止这种行为,选择遵守法律。

2、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生法律认知差别较大。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高中学生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是不一样的:文科的同学会比理科的同学更了解法律常识,而高年级的同学会比低年级的同学了解程度更深。比如,高三的文科生已经上过一门叫做《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选修课,所以,这些学生对于法律的认知是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生活中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的。

3、法律至上的法治观念尚未在高中生群体中完全建立。通过调查结果可以发现:虽然,在高中生中普遍都认为法律是生活中一门非常重要的知识,但也并不是所有的同学都认识到了法律的基础性、根基性的作用,即法律至上主义。在调查中,有70%左右的学生认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问题,会选择利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他们大部分都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和公平的,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学生会选择不作为或者会通过其他的手段去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4、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高中生对于实体法的兴趣显然多于程序法。造成这样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程序法本身就不如实体法那么生动、有趣,可以吸引更多的高中生去学习;另一方面在日常大众媒体的法律宣传中,对实体法的宣传也多于程序法,使高中生在接受法律知识灌输的时候,被动地接受了更多的实体法,而较少地接触到程序法的内容。

二、增强高中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1.发挥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法律教育功能。思想政治课承担着对高中生进行法律教育的重要任务,在培养高中生法律意识、传授法律知识的教学过程中,思想政治老师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在当前思想政治的通用教材中,《生活中的法律常识》是一本能够直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增强学生法律观念的教材,但在日常的实际教学中,有很多政治老师因为这是一门选修课程而不重视对这门课的讲授。因此,在以后的政治教学中,政治老师不仅要重视《法律常识》这门课的教授,也更要在其他的政治教材的讲解中,比如说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等教材的讲解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树立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学生使用法律手段去解决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文化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秩序。

2、拓宽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的渠道。在现代高中生的日常生活中,网络是一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在互联网信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也是帮助他们应对良莠不齐网络信息的重要方式。帮助学生拓宽认识法律的途径,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的积极参与:学校可以推动高中法律教师专业的发展、重视依规治校、依法治校,切实落实各项学校的规章制度,使高中生在学校生活中能够切实体会到法治和规范的重要性;各种大众媒体则要正确引导高中生去关注社会上热点的法治事件,加强对于法律方面新闻的报道,让更多的高中生能够在日常的生活中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感受到日常生活中切实存在的法治建设的氛围;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高中生的家长要与时俱进,自己主动树立起法治观念,才能更好地去教育孩子认识法律、了解法律。

对于高中生的法律教育,应该更多地考虑到处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自身的特点,法律教育不应该是一味的说教和被动的灌输,而应该是同孩子平等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共同树立和增强法律观念。

三、结语

高中生作为当前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的重要储备力量,他们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进程。而培养和树立高中生的法律观念并不是一个单一的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的通力合作,以期为高中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氛围。当然,在所有的外部因素都具备的条件下,如何树立起自己的法律观念,则需要高中生自己去更好地学习和了解法律,自觉地知法、守法、懂法、用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1]杨燕渝.关于法律意识对中学生的保护作用的探索[J].法制与社会,2013(2).

法律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改革;完善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240-02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飞快发展,社会对于专业技术型人才的需要大幅度增长,而作为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的基地,高职院校的招生人数也是逐年上升的,学生数量已经占到了高等院校的一半以上。一名合格高职院校专业技术型的人才的培养离不开法制教育,良好的法律品质不仅是一名合格人才必备的素质,也是立足社会的基本品德。现阶段下尽管许多高职院校已经意识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作出诸多努力,但是法制教育的效果不甚理想,犯罪事件时有发生。

学校教育是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关键一环,高职院校应该积极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念和法律信仰,提高综合职业能力。因此提高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于当前现状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纵观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还有很多误区和问题,滞后的教育观念、古板的教学内容、落后的教学方法都极大地影响了法制教育的效果。本文首先分析了当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误区和问题,然后对法制教育的改革方法和策略进行了简单论述。

一、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误区和问题

和普通高校、中专院校的培育目标不同的是,高职院校以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为主,开展的是职业教育,这就导致了很多高职院校以学生的职业教育为主,而忽视了法制教育,除了在整体导向上存在误区之外,教育内容、方法等也都存在问题。

1.没有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很多高职院校看得都是学生的就业率,因此在培养的时候也主要开展职业教育,存在只要就业了就是合格的学生这样一个误区。但是学生就业了是要踏入社会的,而法律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任何人都无法摆脱法律的影响,不对学生做好法制教育,看不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话,学生或许具有很好的职业能力,但是法律素质也是一项很重要的软实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学生需要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这样才能在做事情的时候知道分寸,更好地在激烈的竞争中立足。

2.法制教育内容不深刻

高等院校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有专门的课程,这是国家相关部门联合的,基本上都是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相关文件和方案明确提出应该通过课程的讲授,使学生理解的社会主义法制基础,了解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制度规范,通过这样的法制教育,让学生的心中有一个最起码的法律意识,做到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不触及法律底线,尊重法律。本着这样的要求,纵观当下的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教师往往照本宣科,讲授很多的法律知识条例,而不懂得深挖,灵活变化内容,没有领悟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目的并不是让他们掌握那些繁缛复杂的法律知识,而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让他们懂得哪些事应该做而哪些事不应该做,做事待人始终在法律范畴之内。遗憾的是,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教师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导致了内容看似深奥实则苍白,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3.没有认清本质,把法制教育智育化

法制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国家相关规定明确表示,高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关键内容。由此我们可以看见,法制教育和智育不同,德育的范畴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知情意行培养,实质上还是一种思想政治教育,和智育的教育模式是不同的。

然而把法制教育智育化是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学模式,只重视讲授,而不重视法律信仰的培养,大量的法律知识讲授不但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还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的学生也是心中知道法制,却不知道如何去做,虽然懂法知法,却无法守法做事。

4.教学模式有待改善

新的时代背景下,学生绝对应该是课堂的主角,而教师应该更多的扮演一个引导者的身份。教学模式要有所创新,不能一味地照本宣科。然而当下很多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依旧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负责讲,而学生负责听,考试也是死记硬背,没有经过理解,无法做到真正理解掌握。没有应有的互动和讨论,须知知识在人与人的激烈讨论中才能记得牢固。沉闷的课堂、落后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提不起兴趣,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5.法制教育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有待提高

高职院校对于法制教育的重视性还不是不够,甚至都没有专门的法律专业教师,很多都是学院的辅导员或者其他专业的老师兼顾。如此参差不齐的教师队伍,他们自己可能对于法律都不是很了解,怎么可能深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信仰。高职院校一般办学历史都不长,很多都是由过去的中专院校转化过来的,办学条件较差,相对滞后。法制教育的教师队伍明显不足,且学历都较低,很多都接受过普通高等教育,没有受过专业培训,照本宣科,缺失的专业素养直接导致法制教育效果低,无法满足高职院校的教学需要。

6.法制教育没有走出校园,进入社会

法制教育课绝对不是只在课堂上讲授就能取得好的效果的,需要走出校园,进行实践教育。但是现在很多学校的法制教育缺乏这样的实践机会,学生学习的是繁缛复杂的法律条文,就算考试也大多是死记硬背。没有真正进行法律实践,是无法真正了解法律的意义的。这就导致了学生心中有法律,但是行动上却不知道法律的约束到底有多少,久而久之,难免碰触到底线。

二、提高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