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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职学生 法律意识 必要性
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越来越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特别注重中职生的德育教育,因为大多中职学生都存在一些不良行为和消极思想。通过社会调查可以发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在中职法律教学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促使学生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人才。
一、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必要性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必须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现行法律的理解和诠释,包括对法律内容和制度的了解,也包括对法律内容和制度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以及对自己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的评价和理解。中职生法律意识就是中职生在法律这一领域的思想和思维的总和。法律意识是建构法治国家的灵魂,是培养人们守法自律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来源,它是人们综合素养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对中职生而言,法律意识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素养。
(二)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目标是“知识―技能―做人”的教育。我们只有把教学和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相辅相成,才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外,培育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法制为基础构造的市场经济。职校生思想需要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提高其法律素质促进其全面成才。
(三)在面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像教育中学生那样选择很古板的教育方式,这样既浪费时间,又达不到效果
每个法学教师都应有一套特别的教学方法,在课堂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在课下带动学生对法律专业的兴趣,双向教育,才能达到好的法律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思维。
二、培养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策略
(一)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教师的辅助作用
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只是单纯地将法律知识讲解给学生,学生只能够被动地接受,对于学生的日常行为起不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因为中职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模式,单独依靠教师的言传,根本不能够理解法律知识的本质,更不可能将其灵活地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去,同时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因此,在日常的法律教学中,教师要认真研读教材,明确教学目标,不断创新完善教学方式,时刻以学生为中心,同时发挥自身的辅助作用,引导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掌握法律知识,且能够运用到实际生活中,逐 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创设情境模式,加强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
学习法律知识并不是让学生单纯了解,而是要让学生能够合理地运用法律知识,约束自身的行为,使自己成为社会发展的人才。然而,法律知识比较抽象乏味,学生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导致部分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提不起兴趣,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严重影响了课堂教学的质量。作为当代中职法律教师,我们要认识到学生的实际状况和认知规律,灵活运用各种教学工具,创设恰当的情景模式,加深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掌握运用知识的技巧,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组织活动,潜移默化地加深学生的法律意识
要想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可以运用一些课余时间组织相关活动,且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参与到活动中,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亲身体会到违法犯罪的可怕后果,以及对受害人、自身以及双方家人造成的伤害,最终使学生意识到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例如,教师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少管所、劳教所等场所,同时组织学生参加犯罪人员的报告会。学生通过亲身的观察、聆听,能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违法犯罪行为对自身、家人造成的伤害。同时,学生能够自觉的认识到自身法律意识存在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培养自身的法律意识,能够缺德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结束语
为了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不仅要从教学的方面进行创新和完善,还要从社会的角度出发,平常给每个人灌输一定的法律知识,让学生在生活中体会到了解法律知识的必要性,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法律课堂的教学活动中。因此,中职法律教师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不断提高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认识,促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得到培养。
参考文献:
[1]孙晶华.浅谈中等职业学校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1(14):153.
[2]胡凤莲.浅析中职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技术与市场,2010(6):87-88.
[3]张荣伟.中职法律课程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J].教师,2013(5):88.
关键词 师范生 法律素养 缺失 提升措施
中图分类号:G655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新世纪,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是大学生顺利就业的必要条件, 也是法治国家对师范生的必然要求,然而法律素养的缺失说明必须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
1师范生法律素养缺失
1.1师范生法律知识缺乏
有学者对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的本科学生作过调查,调查数据显示,25%的师范生认为教育法律与学习、工作、生活关系关系不大,12%的人不清楚教育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还有工作是否有关系,还有2%的觉得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在遇到侵权行为时,师范生想到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的人只有13%,且在19 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想到使用诉讼救济;32%的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一点也不了解;在“对教师权利的认知”中,只有14%能正确选出所有选项,58%的回答中包含了错误答案;“对教师义务的认知”中,35%的师范生没有选对;师范生认为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的人数高达50%以上,尤以大三学生为甚,为57%;判断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承担的正确率的只有42%,错误率达45%,还有13%的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调查者随意地挑选了选择“不需要承担责任”(正确答案)的被调查者进行访谈,发现有的同学是凭直觉认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有的同学是碰巧猜对。也就是说其实真正清楚这一法律规定,明确这一法律事实的人并不足42%。 可见师范生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
1.2师范生法律责任意识淡薄
新世纪的师范生自我意识强,但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如2015年11月8日《华商报》就有《铜川女大学生考场偷手机居然是突发奇想》的报道:一名21岁铜川籍的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到教室门口的桌上放包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考试时,包这么放着也被别人偷走过手机,便突发其想,就试着去偷拿别人的了……”,该学生盗窃了两部手机价值上万元,已属盗窃数额较大,其一时兴起的行为结果已构成盗窃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该大三学生没有一点法律责任意识。
2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的措施
法律素养就是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是一个现代教师必备的基本素质。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人,他不仅知道法律规定即具有法律知识;而且他会尊崇、敬畏法律,自觉守法、自觉用法;更为重要的是,他个人内心会将法律尊为其行为的最高规则,形成法律信仰。因此,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理当从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律能力三方面入手。
2.1学习法律知识
师范生提升法律素养,首要措施是学法、知法、懂法。一定的法律知识是提高法律素养的前提,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作保证,提高法律素养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师范生或多或少地具备一些法律基本常识,并不是完全的法盲,但是,这些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是远远不够的。各高校必须优化师范生培养方案,开设法制课程,加强法制教育,让师范生在走出校门前深刻体会到自己的职责是“立德树人”,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表率,培养师范生的法律信仰意识。通过学习, 使未来的教师树立尊重学生权利意识,具备法律至上观念的法学理论知识;懂得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如公民的人格尊严权、 生命权、健康权、通信秘密权、受教育权等权利,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与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及依照法律纳税等义务的宪法知识;严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有可能会触犯刑法, 涉嫌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诽谤罪等刑法知识;明白教师和学生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与法律救济途径的教育法学知识,系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教育法律,使得师范生具备比较丰富的教育法律知识,促使师范生认识到禁止体罚学生是教师的禁止性法律义务, 恶性殴打学生是体罚,超过身体能力极限的跑步、“ 劳动改造” 、罚抄过量作业、放学不让回家、不让吃饭或讽刺挖苦等变相体罚行为也同样是体罚之列;对于经常违纪、顶撞老师、殴打同学的“ 小霸王” 学生, “ 劝退”(逼其退学), 这是变相的开除,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因为师范生的教育法律知识没有得到充实、教育法律意识没有得到形成,以至于教育法律素养得不到提升,所以师范生必须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2.2树立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它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它是人类在法律方面的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包含着人类在认识法律现象方面的世界观、方法论、思维方式、观念模式、情感、思想和期望。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影响的结果,它是法律素养的主观方面; 我们常常提及的一般意义上的学法、懂法,就是要求既熟知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同时又掌握一定的普遍适用的法律原理,这是法律素养的客观方面。师范生只有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掌握教育法律知识,注重教育法律行为,运用教育法律武器,才能驱动他们积极守法,使其守法行为由国家力量的外在强制转化为师范生对法律的权威以及法律所内含的价值要素的认同,从而就会严格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合理的权利和自由;就会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就会主动抵制破坏法律和秩序的行为,因此,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的重要举措。
2.3培养法律能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强调,坚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这就要求师范生必须培养法律能力,因为“依法治校”、 “依法执教”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学校必须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师必须依法进行教育教学,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纠纷的能力,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生管理中,学校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地位,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督促学生依法履行义务。因此,师范生不仅需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法律能力即法律实践能力,也就是完成各项具体法律任务的能力,主要表现在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证据操作能力、法律表达和论辩能力、运用法律程序的能力等。可以采取巧用学校规章制度的“渗透功能”、发挥师范生法律社团的“蝴蝶效应”、 敦促师范生在社会实践中感悟法律、弘扬浸润了法治理念的校园文化等方法,以培养师范生的法律能力。
[1] 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2008(8).
随着人们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提高,医学及护理模式的转变,对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护理工作质量,满足病人多样化的需要,笔者从多年工作实践中体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护士,除了应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的服务行为和爱岗敬业精神外,护理工作还应具备以下几种意识:
1 竞争意识 众所周知,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引进了竞争机制,当然也包括护理,如护士长竞聘制,护士实行星级服务,护理人员全员竞聘上岗制度等。护士不再是按部就班被动执行医嘱,而应以全新的面貌参与竞争。“优者胜,劣者汰”,只有适应者才能在竞争中幸存,并在神圣而平凡的护理领域中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尽快与国际接轨。
2 法律意识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知识水平的提高,加上医疗费用的持续高涨,医疗纠纷起来起多,甚至令人触目惊心。这使得护理人员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使自己的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这样既可以减少纠纷,也能够做到自我保护。
3 学习意识 二十一世纪是个信息时代,信息瞬息万变。现代护理要求护士不仅要有丰富的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而且要会电脑、上网、英语等,以便多渠道快节奏地获取信息,掌握先进的技术与理论并真正运用于临床,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提高护理质量,追赶时代前进的步伐。
4 沟通意识 医学的发展,疾病谱的改变,使护理模式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现在医院普遍都开展了系统化整体护理,整体护理要求护士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核心”,对病人进行身心全方位,多层次的护理,这就要求护士必须有沟通意识,掌握沟通技巧,取得病人的信任,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更好地完成护理工作。
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其法律素养是提高大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高职院校学生违法行为反映出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学校的法制教育有效性不强。本文从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入手,提出有效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策略,以完善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体系。
关键词:
高职院校;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对策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各个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有技术、有素质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重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号召,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对当代有思想、有个性的九零后大学生,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落后、内容狭窄、方法无效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懂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办学特色,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而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写照。面对每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校园和谐令人担忧,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社会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而高职院校学生缺乏参加社会活动的经验,就业以后面对的劳动纠纷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对社会或者就业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就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高职院校期间必须注重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职责一方面是为社会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是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综合素质包括心理、政治、道德、法律等多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其中法律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利用法律意识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保护他人的利益,法律素质的提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指标。
(三)可以有效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
近几年爆出的“XX学院杀人案”、“投毒案”、“盗窃案”,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和社会安定,同时给学生带来心理恐惧和不良影响,抑制大学生犯罪行为急需解决,增强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通过采取高效、有力的法制教育措施,帮助学生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理智、正确的借助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定[1]。
(四)促进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改革创新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作为大学生一门必修公共课,主要关注理论上的规划和如何制作就业材料、如何把握就业技巧,教授方式也以单一的、传统的灌输式为主,主要有学校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就业部门的老师担任,如果在这门课上贯穿法律知识,老师、教授方式、教学内容都会发生变革,帮助学校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高职院校加大了法律基础教育,但是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法律素质普遍较低,无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不重视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多数高职院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开一门法律公共课,每周两个课时,并将其归入思想教育课,授课教师大多数是本校的其他专业的老师,缺乏专业性,法律课程本身知识点比较多,内容枯燥,讲课方式仍以传统的满堂灌为主,教师只是一味的赶课程,提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有的教材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对公共课不重视,以应付考试为主,因此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为自己所用,影响了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学生功利心强,不重视法制教育
高职院校学生只关心专业课的学习和积累,或者对自己有直接利益的课程,而忽略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其他素质、知识的积累。即使关心法律,也只关注眼前的问题,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通过对学生的法律知识调查发现,89.5%的学生比较关注民法,只有9.5%的学生度过宪法,虽然学生们了解过法律知识,但水平相对太低,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2]。
(三)缺乏对法律的相信度
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让学生觉得即使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可以通过走后门、拉关系来解决,在“当你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你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的调查表明:47.5%的学生选择“私了”、“差不多就行”、“忍让”,37%的学生认为权利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面对“你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吗?”的调查时,只有21.5%的学生相信,由此可知,学生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缺乏信心[3]。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封建帝制的影响,认为权利至高无上或者说认为以德治天下,只要提高道德规范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再加上社会频繁的负面事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让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
(四)理论与实践脱节
高职院校杜宇法律知识的传授跟其他理论课程一样,虽然传授了基本的法律术语、条文及原理,当只停留在理论课程上,对于实践性和跟学生自身专业相符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学生都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自己或至亲好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48.7%的学生选择利己,29.3%的学生需要认真考虑,数据反映出了高职院校学生思想上法律缺失,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较大,容易在利益面前迷惑自己。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学校的教育状况和就业压力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专业、高技能的人才,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考核方式以考试为主,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在专业课上,而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相对比较大,学生要不断考取各种各样的证书来为就业做准备,因此学生接受知识的第一要素在于是否实用,而法律知识作为公共基础课,既不用参加严格的考试,又不用记忆,只是为了修到学分,因此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无法掌握,更不能要求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了。
(二)高职院校法律教育不完善
教育部规定:法律基础课是三年制高职院校的必须课,但都依附于德育教育,学时较短,只作为考查课,学生和老师都是为了应付,而高职院校的学生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心理不够成熟,正在建立人生观和世界观,此时心理脆弱,易冲动,社会比校园复杂,所以遇到事情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建设
1.改变教学内容
改变课堂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借助《法律基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独立,既要传授给学生法律知识,又要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信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突出重点,多展示案例,让学生透过现象了解法理,让学生真正明白,并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联合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使学生从内心深处学懂法律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
教师应改变现有的满堂灌的教育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多采用案例教学,注重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借助多媒体教学,挑选解释的教学视频,比如《今日说法》等普法栏目,让学生了解最典型的、该发生的案件并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如角色扮演,学校提供模拟法庭,学生可模拟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实用性,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4]。
(二)学校要“依法治校”,增强学生的法律信心
高职院校是大部分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个知识殿堂,因此良好的学校法制氛围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最大的影响。学校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乱纪或不良事件时有法可依,坚决杜绝包庇纵容、走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秉公处理,合理合法的诉求后可以有合理合法的结果,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律的权威[5]。其次学校在日常的管理中也要依法办事,学校管理制度与宪法等法律相适宜,尊重学生隐私、,尊重学生的民利,适当允许学生参与教学评价、课程评价等,增加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
(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高职院校管理者可充分把握学生的性格特点,借助各大节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如:12.4国家宪法日,学校相关组织可开展宪法宣传、知识竞赛、播放宣传视频,让学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9月第三个周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学校可开展国家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鼓励学生开展辩论、演讲,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四)改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定位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法律是公共权威,能够稳定社会规范,严密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现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培养核心是“法律素质”,因此高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育人事业开展,注重学生法律技能的构建,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培养一批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搞法律素养的人才。
(五)注重网络法制教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第四媒体”,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台电脑和手机,据调查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五小时,因此网络法制教育也是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新任务。网络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渗透性强、共享性号,因此教育者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
五、结语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改革现在的教育方式和认识偏差,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养,使其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作者:陈锐 单位: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武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1:250-251.
[2]任皞,张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为例[J].职业,2016,14:109-110.
[3]梁凯昕.高职法制教育现状及新途径探索[J].成功(教育),2013,11:240-241.
【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培养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它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也是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结果。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全民尤其是大学生中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造就一批懂法、守法、能正确适用法律的知识分子,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具有高素养高技能的实用性人才,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高职学生在满足社会需求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高职学生中表现出的法律意识淡漠现象比较严重,如何正确地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和合理引导,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
1.具有正确的法律信仰但法律知识严重缺乏。高职院校学生作为接受过10多年教育的青年,他们认同法律的公正公平,认同法律对生活的重要影响,能看到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和个人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绝大多数同学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愿意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但由于近年来,国家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高职院校学生普遍存在着成绩不佳、分数不高、知识面窄的问题,进而影响了法律知识在高职学生中的普及。根据笔者在高职院校内的调查,高职学生熟谙法律的比例不足20%,学生了解法律的途径仅限于从电视电脑上接触到的法律案件,对其新奇性的关注多过于对法律知识的关注;对具体部门法的了解,80%以上的学生表示知道宪法、刑法、民法,而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等则是一片空白;学生参与各种社会活动较多,但对涉及到公民息息相关的很多事务受哪些法律调整并不清楚。例如,关于你是否知道《物权法》、《侵权责任法》,100%的学生不知道;问及行政法是调整什么法律关系的,95%的学生不知道;在问及明知是偷来的手机还购买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时,55%的学生选择不属于违法。其次是法律认识有偏颇,直接将法律问题与违法乱纪等同起来,将法律与诉讼、与刑法直接等同,不能认识到生活中处处有法律,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一些高职学生毕业后被骗去传销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事件层出不穷。
2.关注法律事件但忽视法律课程学习。近年来网络或者电视媒介上作为热点报道的诸多法律案件,诸如药家鑫案、李刚案等,以及各式各样的法律节目都受到了学生的关注,但学生对其新奇性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法律适用的思考,对案件本身的关注没有带来对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尤其是对于更注重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的高职院校来说,法律课安排在公共课领域,在整个三年的教学中比重不大,只有一个学期左右,相对于专业课,其重要性容易被学生忽视。其次很多法律课缺乏实际的法律运用,变成了为学习而学习,为考试而应付。大家将枯燥的法律条文一时背下来应付考试,却没能消化,没能运用到实际中去,没能深入思考法律条文背后的法理、法律精神,长此以往大大影响了法律课的学习热情。
3.有法律需求但维权意识不强。高职学生的社会实践需求很高,笔者所在的学校每年寒暑假外出打工、实习的学生比例高达80%以上,他们在实践中,接触到的法律问题不少,但面对社会阴暗面的冲击,很多学生没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了自认倒霉默不作声或者感情用事赌气行事。笔者在教学中遇到过这样的案例:学生小陈在暑期打工时老板扣押了她的身份证,没有做满三个月则不退回,暑假结束后小陈只能选择继续向学校请假来干足月份,领回身份证,却没能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笔者进行法律教学时,不少学生会来咨询社会实践维权的知识,可以看出,他们法律知识有限,对法律的理解不透彻,导致光有需求而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的能力。
二、加强法律引导,培养法律意识
1.加大法律教学比重,强化学生的法律知识。法律课堂是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第一阵地。首先要加大对学生的法律教学力度,除了正常的课程安排外,增加法律公选课的比例。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灌输正确的法律常识,宣传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其次要提高学生学法懂法的兴趣,在教学中充分运用多媒体等手段,以案例入手,将枯燥冗长的法律条文融入各项法律案例中;第三将法律课与就业求职、专业学习结合起来,增强法律的实用性。结合专业开设与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文秘专业开设《文秘实用法律》、建筑专业开设《建筑法规》;第四是在职业生涯培训课中增加法律知识,在求职培训中加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密切联系的内容,让学生感到法律切实可用,能够在校外遇到具体问题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课堂外,充分利用社团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等机会,组织进行法律模拟法庭、法律实训等活动,将课堂延伸到学生寝室、法院,邀请法律专家来院进行法律咨询、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律接触度,如高职院校可以组织学生参加法院的公审,亲身体会庭审现场;或者与司法机关建立共建关系,定期组织学生去司法机关听讲座,看现场;还可以组织学生自己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在特定的环境下强化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提高法律意识。
2.营造校园法律氛围,培养学生的法律人格。校园文化环境对学生的价值取向、思维方式、气质性格、行为习惯都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校园内营造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文化环境,使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可以对其法律意识的培养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校园文化环境的塑造上应体现法的基本精神、法治的基本态度,具体说来应做到:首先,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严格遵守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规范各种办学和管理行为;其次高校要坚持依法治校,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照章处理,要按规定程序处理,决不因人而异、因人而改,做出合法合理的处理决定,使学生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使学生能根据校纪校规预测某种行为所带来的必然结果,从而更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如申诉权等程序权利,绝不因学生违纪而受到歧视,从而起到更好的教育和惩戒作用;第三,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身作则,带头塑造遵纪守法的形象。要带头学法、用法,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榜样,尤其是面对学生有法律诉求时,教师能够担当起法律导师和调解员的作用;第四要加强校风学风的塑造,利用各式各样的活动、讲座、竞赛加强高职学生德育和审美情操的培养,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形成,培养学生自律严谨的习惯,这些都有助于学生法律性格的形成。
3.融网络手段入法律培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兴趣。随着高科技的突飞猛进,信息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网络信息极其丰富,导致高职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如何利用网络手段来对高职学生进行培养,是一个崭新的尝试。第一,在法律教学中引入网络案例。目前网上的社会热点很多,跟学生有关的,如药家鑫案、李刚案等等,都牵涉到法律问题,将这些案例引入进来会对学生的学法兴趣有提升。其次,运用博客、微博等方式,加强学生的沟通。设立法律维权微博、与学生在微博上交流法律知识。当学生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有法律需求的时候,学校可以通过法律微博即时为学生提供指导,这是减少学生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上当受骗案件的有力举措。
参 考 文 献
[1]王军梅.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
[2]黄洁.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再思考[J].中国成人教育.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