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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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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信用”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重要手段,以建立统计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为主要方面,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统计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引导树立社会诚信意识,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推进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作为统计部门与统计干部施政履职的根本准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将统计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推进政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评价相结合,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统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政府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推进守信践诺。在统计管理和统计服务的各领域全面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提高统计诚信施政、诚信作为和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推动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干部诚实守信、清正廉洁、恪尽职守和敢于担当,为全社会做出表率。

(四)推进勤政高效。改进统计执法模式,创新统计服务模式,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体系。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等现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等现象。

(五)推进奖惩并举。按照联合惩戒管理办法,结合市信用“四张清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域进行重点治理,构建政务诚信联合奖惩机制。建立统计违纪违法举报制度和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间安排

(一)保障机制和制度规范

1.组织保障(2020年5月至6月底)。修订完善本单位征信管理配套制度,成立县统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负责人员,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并完成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

2.信用制度落实(2020年6月至6月底前)。根据县信用办出台的各项信用相关政策,及时制定本单位信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办法。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

1.加强信用信息归集(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继续以《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及《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为指引,将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统计信用承诺书及表彰奖励荣誉等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加强统计信用信息报送(2020年1月至年底)。县统计局高度重视信用信息上传与报送工作,围绕本单位信用建设的重点和热点工作,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并上传至“信用”网站。规范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推进统计数据信息在全社会的应用。截至到6月末,共上传信用信息10条。

3.完善落实“双公示”制度(2020年1月至年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编制本单位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动态更新。及时将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截至到6月末,我局无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件发生,按照信用要求完成了信息录入员和信息审批员的注册工作。

(二)加强统计信用监管

1.继续开展统计信用承诺(2020年1月至年底)。根据《县社会信用体系信用承诺实施方案》,县统计局在统计监督检查、统计信用修复等方面继续推行统计信用承诺制,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2.继续开展统计信用修复(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根据《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失信主体自愿参加各类信用修复培训,实施主动修复。

3.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0年1月至年底)。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统计领域法人、统计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和信用档案,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探索运用“双随机+信用”监管模式,加大对失信、不良信用主体的监管频次,优化对诚信主体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认定和公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要实施联合惩戒。

4.拓展“信易+激励”应用场景(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积极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多领域、多途径地探索创新“信易+”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激励作用,推广企业注册“信易贷”。到6月末,共推广15家企业注册“信易贷”。

(三)加强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1.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2020年1月至年底)。将统计诚信教育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提升统计人员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利用对“四上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契机,进行政府诚信教育,3月20日至21日,我局召开了五期的“五上”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限下贸易抽样单位、劳动工资抽样调查单位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有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了统计诚信意识。我局将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将诚信教育纳入党校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和公务员培训课程。

2.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监测(2020年1月至年底)。完善“四上”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加强统计数据日常监管,对在统计调查、业务管理和执法检查等履职过程中获取的企业信息进行信用信息认定,引导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3.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0年6月至12月底前)。2020年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执法检。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

4.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2020年5月至年底前)。认真做好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线索工作台帐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完善市统计局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办法,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加强统计诚信宣传

1.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2020年1月至年底)。结合“12.4”国家宪法“12·8”《统计法》颁布日、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深入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打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环境。

2.发挥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作用。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加强统计失信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提升统计诚信宣传水平。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统计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统计执法监督局为责任处室,责任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建设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协助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2.健全机制制度。根据县信用办要求和统计工作的特点,及时制定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及相关制度,使信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推动信用建设与业务工作、诚信教育与管理举措融为一体。确保2020年实现信用工作“八个有”,即有实施方案、有组织保障、有信用记录、有项目经费、有政务应用、有市场应用、有宣传教育、有创新示范。

2.严格督促检查。统计局各科室要完善督查检查制度,采用多种形式,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强化守信践诺机制。开展统计干部守信践诺活动,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务诚信评价体系。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2篇

                   

2018年,全县教育系统把学生诚信教育、教师师德师风和诚信机关建设作为诚信教育的重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全县广大教职工和中小学生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道德素质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系统肩负着全县3万多名师生的教育任务,教育的成败,教师的示范,师生的诚信将直接影响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为组长的的教育系统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全力加强全系统诚信建设工作。

二、积极宣传引导

我局根据教育点多面广的特点,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诚信教育的宜传工作。一是从机关做起,结合“干部作风改进年”以及创先争优活动,以建设规范、高效服务的“诚信机关”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提高现场办结率;以方便师生群众、服务社会为原则,采取设立政务公开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真实完整地公布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二是通过召开校长会、教职工会,积极向教职工传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各学校利用校会、班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开展宣传工作,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有机的结合,做到了诚信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三、加强诚信教育

一是加强学校管理。各学校以“服务学生、服务教师、服务家长”为宗旨,坚持科学的办学理念,保证了教育公平;坚持民主治校,关心师生生活,诚恳听取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招生考试,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阳光招生政策和均衡编班政策,新生入学,坚持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教师配备、编班情况“八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乱办班补课、乱征订教辅资料等热点问题;

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加强师德教育。坚持以“四有”好老师为目标,选聘师德师风监督员6名,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职工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网站留言等方式拓宽监督管理渠道。同时,严格落实师德年度考核制度,为在校每一位教师建立了师德个人档案,把日常监督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优、晋级等依据,形成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日常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全员教师积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师德标准。今年教师节期间,县上对15名师德标兵进行了表彰奖励。三是加强学生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班会、晨会、国旗下演讲等途径,组织学生开展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的承诺活动,要求学生做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勤俭朴素,不吃零食,不乱花钱,不穿奇装异服,不进网吧等。积极开展了征文、演讲、诵读、表演、书画大赛等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部分学校在期中期末考试时,采取无人监考、流动监考等不同方式,对学生诚信应考进行了实践检验,以考风考纪的好坏来检验诚信教育的成效。

“人无信不可,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虽然我们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教育环境改善、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市、县要求,同心协力,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全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3篇

一、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组织制度建设

(一)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结厦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经验,召开全省工作会议进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综合评价,对省直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并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表彰工作。

(二)由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健全相关协调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基本情况调查,制定本设区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方案,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试点,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试点基础上组织在其他县(市、区)推广,及时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由厦门市政府负责,继续做好全国和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建设

(四)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制定部门监管对象食品安全信用基础数据标准及格式,并报送省质监局。

(五)由省质监局牵头,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地方现行有关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基础,制定部门监管对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基础数据统一标准及格式等省地方标准。

(六)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下同)信用信息的行政部门、协会、认证机构、内容、程序及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该办法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七)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征集、整理、汇总有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机构报送的信息,建立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向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

(八)由省经贸委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九)由省工商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信息、监管等级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由省质监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备案、监管等级、检验、监督检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一)由省卫生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含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分级情况、监督检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二)由省农业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三)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生产经营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四)由省建设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市政供水、二次供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五)由省水利厅负责,汇总本系统全省乡(镇)、村以及部分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六)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各口岸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十七)由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汇总福建省境内各车站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

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十八)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行为,明确有权披露的单位、披露的内容、方式及依法承担的相关责任。该办法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后,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十九)由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依法向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信息。

(二十)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加快建设福建食品安全信息门户网站,开设食品安全信用专栏和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及查询系统,依法综合披露全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二十一)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和部门法定职责,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必要时在其他媒体上披露本部门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信息。

(二十二)由各相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结合业务依法披露有关食品安全信用信息。

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建设

(二十三)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所主管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后,由省质监局。

(二十四)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根据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数据和本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对所主管行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的评价工作。

(二十五)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水利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分别制定本部门对监管对象实行信用分类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对本部门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的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不同的监管力度,实行分类监管。

(二十六)由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良好农业生产规范认证工作;由省农业厅负责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二十七)由省质监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推动开展食品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管理体系等认证工作。

(二十八)由省经贸委负责,培育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的中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服务;会同省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制定相关信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五、食品安全信用奖惩机制建设

(二十九)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定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在各种媒体上进行宣传,对信用记录差的单位给予曝光披露。

(三十)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定期公布监管对象的分类监管信用信息,分别制定对本部门监管对象的信用激励和惩戒办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给予扶持,对失信单位依法进行信用公示、警告提示、降低等级、行政处罚等方式的惩戒。

(三十一)由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行业内从业单位信用奖惩制度,根据行业内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六、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三十二)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负责,开展对下属单位及本部门市、县(区)两级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人员和监管对象有关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业务培训。

(三十三)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福州铁路办事处等有关部门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倡导诚信经营,推动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自律。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4篇

【关键词】 通信 标准化 体系建设 作用

【Abstract】 With equipment standardization work standardization management standard into the core to establish standardization of railway communication system,Is a railway communication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work for the communication service of railway transportation to provide safe, high quality, smooth guarantee.

【Key words】 Communication standardized System construction

铁路通信标准化体系建设是落实铁路高速发展战略的需要,是为铁路运输保驾护航的需要,更是高速铁路时代对通信维护工作的需要。

标准化是以制定和贯彻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是对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内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通信标准化,就是在铁路通信领域内,规范企业管理、生产设备、维修作业准则,全面提高通信维护基础和作业水平制定、及实施的设备标准、作业标准和管理标准的过程。通过通信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从设备、作业、和管理上实现对通信维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为铁路运输提供更好的通信保障。

1 铁路通信特点分析

铁路运输作业分散在铁路沿线和各车站、客(货)场上,为了统一指挥和调度列车运行,组织运输生产和铁路建设,必须有一个迅速可靠、四通八达的铁路通信系统。铁路通信具有以下特点:

(1)铁路通信设备分散、线路分歧点多、维修难度较大。铁路通信的埋设或架空的光缆线路、电缆线路分布于沿铁路线两侧;通信设备除了安装在车站信号楼、行车室外,还安装在铁路沿线的机务段、车务段、车辆段、工务段、电务段,以及沿线各车站、客(货)场和工区。此外,铁路沿线每隔一、二公里,还设置从通信线路分歧引出的区间电话,以满足行车事故应急通信和铁路沿线维护用通信的需要。

(2)铁路通信最主要任务之一是实现列车和机车车辆运行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保证行车的安全和效率。因此,在铁路通信业务中,要确保调度电话和站间行车电话畅通,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事故,使铁路通信发生故障,应千方百计首先抢通调度电话和站间行车电话。

(3)铁路通信是一种有线、无线电相结合的通信。铁路运输生产是通过列车和机车车辆的运行来实现的,为了便于运行中的列车同行车的指挥机构及时联系,铁路通信应发展成为一个以有线通信为主,广泛应用无线通信两者相互结合的通信系统。

(4)铁路通信设备种类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更新和增加。之前铁路通信设备有载波机、增音机、集中机、双音频电话、自动电话、磁石电话、区间转接机等设备。随着高铁时代的发展,通信技术日益更新,设备的种类愈来愈多,传输设备、数据设备、接入网设备、调度设备、GSM-R设备、视频设备、广播设备等等不断加入到通信系统,业务种类也不断增多,要求通信设备传输准确、迅速,分秒不断。

2 通信标准化体系建设内容

2.1 通信设备标准化

通信设备包括通信线路(区间)、通信站(含无人机房及站区通信设备设施)、通信机房(有人机械室)、通信网管中心、通信车载设备和报话所等在内的设备标准化建设。

通信线路建设标准,要严格规定光电缆线路埋深及防护标准、电缆标石、警示牌栽设维护标准、标注标准和制作标准;架空线路维护标准、过桥钢槽、钢管整治维护标准、电缆气压及充气设备建设维护标准、光电缆接头接续操作等标准,为线路维护提供标准化建设的技术规范。

通信标准站(含无人机房及站区通信设备设施),通信标准机房(有人机械室)包括各类有人机械室(一、二类通信机房)。对通信站、机房的标准化建设要规范机房管理、机房制度、台账、应急预案、及检修工作内容和顺序、机房设备设施建设维护等标准,为通信标准化建设提供规范的维护准则。对于通信标准网管中心以建立设备维护标准、机房环境和维护管理及台帐管理的标准。

无线车载通信设备包括CIR、无线列调电台、列尾控制盒、列尾控制电台等。机车车载设备的标准规定从设备安装、设备管理、设备质量及天馈(缆)四个方面建设标准,尤其是CIR设备、LBJ设备、450M主(备)用电台、450M列尾盒质量要求要有严格的设备管理标准。

报话所从工作环境、人员要求、业务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作业标准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实现标准化报话所的建设。

2.2 作业标准化

通信作业标准化根据设备种类分为:通信线路及附属设施、传输设备、数通设备、调度通信、通信电源、车载无线通信设备、无线列调地面设备、GSM-R核心网设备、GSM-R无线网设备、视频监控等设备的作业标准。作业标准是维护设备正常运行的技术准则,实施作业标准不但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而且为通信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作业指导书是作业标准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体现,规范了维护的作业程序、作业流程和技术标准,是实现标准化作业的行为准则。通信作业指导书将设备的日常巡检、集中检修、运行监控、故障处理和业务办理等子项纳入当中,子项又包含作业流程、作业方法、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等,同时根据设备的不同要求进行分类分项编码,实现作业规范化、作业流程化和作业标准化,为通信维护工作形成了一项长期的、合理的、有效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2.3 管理标准化

管理标准化以技术规章为主,建立健段、科室、车间、班组、岗位五级安全管理标准、生产管理标准、施工管理标准、和岗位职责标准等内容,为通信维护工作基础的保障。

管理标准化在管理领域应建立健全各级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规章制度,事故、故障、障碍定性分析制度;建立网络优化、设备更新改造制度;设备管理系统,生产管理、过程控制制度等。科室建立相对应的安全规章制度、职责落实制度和生产施工管理制度。车间建立月度、季度、年度安全分析制度;生产组织落实工作制度和工作执行制度。班组应结合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提示制度;设备故障、障碍定期分析制度和生产落实制度。岗位建立学习安全规章、事故案例制度;定期完成生产任务工作制度及按照故障处理流程进行故障处理和汇报等制度。

实现技术规章、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施工管理、岗位职责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为铁路运输安全生产提供优质的通信管理保障。

2.4 建立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

建立健全通信设备、机房、线路区段考核标准及科室、车间、班组、岗位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实现设备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的良性循环。

3 通信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作用

铁路通信设备的运行维护采用标准化作业,实现设备规范化、作业流程化、管理程序化已是现代通信维护管理工作的要求。

(1)安全标准化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通信段负责通信设备的维护,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有效提高铁路通信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通信保障任务,提升铁路通信参建现代化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

(2)作业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人的不安全行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最终多数都可归结为错误的操作。由于每个人所受的教育训练、工作经历、技术水平等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因而造成失误的原因也各异。

作业标准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化。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对消除或防止生产活动中的危险因素进行了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是解决“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的问题,而“怎么干、先干什么、正常情况下怎么做,特殊情况下怎么做”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具体作业程序来回答。对于作业过程只能通过作业标准来加以补充和完善。作业标准是经验和科学的总结,体现了安全、舒适、优质、高效的客观规律,因此只要按照它进行作业就能有效地防止错误操作。

(3)管理标准化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长效制度,涵盖了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维修设施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系统工程。通过制定和贯彻管理标准,使通信运维生产过程各环节、各要素达到有机、合理的配合,使管理定量化、科学化;并在管理标准化基础上以各种岗位工作标准化为依据,从组织行为角度确定组织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约束、指导和激励生产人员的行为,是不断促进通信维护工作深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

4 结语

通信标准化体系的建设,改变了原有通信维修模式的理念,适应了高铁时代通信维护工作的要求,实现了设备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的新型维修方式,形成了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结果达到标准的良性循环,从而不断推动铁路通信维护工作向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方向发展,而且更为通信标准化体系工作向纵深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参考文献

[1] 铁道部文件.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

[2] 阎士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研究设计院院志.2003年.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东川地处昆明东北,属边远山区,所辖6办事处、镇,农村农户以种、养业为主要生产方式。今年年初起,我行按照上级行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辖区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面向农村的征信等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农民信用意识;深入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构建辖区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逐步完善农户信用评分系统,推动应用系统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过一年的工作,东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资料收集、录入取得了一些的进展(2012年9月末东川区农村体系建设资料收集、录入情况统计如下表)。

东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农户资料收集、录入情况统计表

截至2012年9月末,东川区有涉农基层网点39个,农村农户总数为58144户,建立人行农户信用档案32413户,贷款余额70502万元。然而,东川大部分乡镇属边远地区,由于受经济发展相对缓慢、金融服务不健全、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足等因素的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认识不足,采集农户信用信息积极性不高

边远地区基层农村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片面认为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对农户贷款的促进作用不大,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缺乏积极性。

(二)农村金融服务不健全,制约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经济效益的考虑,进一步收缩边远乡镇营业网点,导致一些边远乡没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由于在这些边远乡享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增加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难度。

(三)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贷款惜贷,影响了农户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由于边远地区农户贷款主要用于种养殖业,而种养殖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近年来气候异常,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给从事种养殖业的农户带来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出于贷款风险因素考虑,对农户贷款惜贷,以致农户贷款难,而不愿积极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四)农村经济欠发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薄弱

一方面边远地区农村经济欠发达,农业生产难形成规模,农村人口人均收入低,农民生活水平欠佳。另一方面边远地区农村农户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户数和金额相对少,大部分农户接触金融少,金融知识缺乏,信用意识淡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薄弱,阻碍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截至2012年9月末,东川农户总数为58144户,而贷款农户为3980户,占比为6.8%,其中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73560万元,农户贷款余额59736万元,占比为21.8%。

(五)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采集数据项多,采集信息难度大

按人民银行《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指标指引》的填写要求,每户农户需要采集的信用信息分为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信用等级评定申请、农户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农户家庭资产信息、农户家庭经营项目信息、贷款还款信息、综合信息等6个部分共78项,需采集信息的数据量大。而边远地区乡镇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少,通常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工作人员仅有3至4人,面对遍布全乡(镇)成千上万户的贷款农户,不能够保障准确完整地进行采集。由于采集农户信息不完整,也影响了农户信用评分系统对农户信用评分结果的准确性,阻碍了应用评分结果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一是人民银行加强与农村信用社的沟通联系,积极宣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对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导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二是利用板报、宣传单、山歌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深入乡、镇、村开展征信等金融知识宣传,让广大农户更多地接触金融,了解金融,进而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把金融服务的主渠道面向农村,进一步健全边远地区农村金融网点,完善金融服务“三农”品种,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让广大农户享受到便利的金融服务,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形成齐抓共建格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政府引导,人民银行指导、农村信用社为主导的工作思路,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县、乡、村政府部门要把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开展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民银行征信部门要深入基层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指导,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农村信用社要高度重视,落实负责部门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